LouisLaw 发表于 2009-11-28 16:51

不要争了,就此了结,什么大不了,一人让一步.....
都是好心帮人,有必要闹....
招牌版主...作为版主...说话不能带讽刺性质..
就算会员说错话了,你可以纠正...

这是一个版主应该做的.
因为你代表的是黑色武装手机论坛....
也希望所有的版主包括我在内,要注意自己的言论

好了都别闹了...就此了结...

teleizegai 发表于 2009-11-28 17:46

看来还是我聪明啊,直接从群中退出了,俺不想生那个气,没意思,吵什么你们

招牌 发表于 2009-11-28 20:51

招牌 发表于 2009-11-28 21:52

此贴不含水分

鱼儿 发表于 2009-11-29 08:58

楼主,势单力薄,我顶你

Z6-璨枫 发表于 2009-11-29 18:13

此事到此为止!多说无意!

l2745186 发表于 2009-11-29 19:15

既然已经被T了,夏-也回话了。我也不说什么了!我不对,或者你不对都不重要了。
希望下次T别人时给别人点准备!
(还是那句话,群是大家的,不是个人拿来玩的!)

l2745186 发表于 2009-11-29 19:19

鱼儿也说话了,我能说什么,认了!

l2745186 发表于 2009-11-29 19:22

我自己工作也是做管理的,明白管理方面。
工作上(我做错了也会当下面人说是对的,事后我还是会给上级认错)社会就这样

特雷泽盖 发表于 2009-11-29 20:47

回 10楼(l2745186) 的帖子

说的好啊,用到论坛上也是一样的~群是大家的,不是个人拿来玩的,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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