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nnotire 发表于 2009-3-16 13:06

引用第3楼如此而已于2009-03-15 22:28发表的:
怎么说呢
管理员还是制定条版规:转帖须注明出处和作者
再怎么说,这是对原作者的尊重吧

老大。我顶你。。

天.LêE 发表于 2009-3-16 16:45

支持了!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

兔仔 发表于 2009-3-16 23:06

先路过,在慢慢看.

小一 发表于 2009-3-16 23:26

引用第7楼渲染离别于2009-03-15 22:49发表的:
我也来参与下,对丢丢的丢人行为进行鄙视,我不做任何回答,有句话先说到前面,先撒泡尿照照自己
看到我的签名了么?
就是送给挨踢的
挨踢,嘿:你、真濺↘\你的表演天赋,真他妈让我感到惊讶。

兄弟门!顶起来!

冰魂 发表于 2009-3-18 15:56

菜刀,顶你签名,支持黑武

yjnathan 发表于 2009-3-20 17:31

正常现象嘛

djdeshao 发表于 2009-3-20 17:35

共同打造完美手机论坛,郫示那些人

zhangnanhang 发表于 2009-3-20 17:45

我严重支持资源共享,,别整虚滴。。我顶 ~~

wgh13516643908 发表于 2009-3-23 00:39

资源共享是全世界人民(夸张了)希望得到的

捉鱼摆摆 发表于 2009-5-6 20:17

累了休息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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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IT168这么快就坐不住了???这也太快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