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 发表于 2010-8-26 20:40

食堂协议书

食堂协议书
甲方:东方大学学生
乙方:学校食堂职工
本协议甲乙双方应本着互相谅解、互相尊重的原则:即食堂工作人员谅解学生的行为,学生尊重和适应厨师的手艺。
甲方
第一条:肉菜里面肉的含量必须超过5%,米饭里面沙子的含量不得超过30%;
第二条:一些家常菜必须标明名称,或至少能够使10个以上的同学辨认出菜里的物质成分。
第三条:馒头和花卷必须是完整的,至少不能被其他人咬过或留下其他齿类动物的牙印;
第四条:盛饭时不准依据女同学的相貌决定打饭的数量。
乙方
第一条:不准在食堂的墙壁上刻厨师的名字,并在旁边悬挂“小强”的尸体;
第二条:不准用馒头、花卷等伤害性极大的硬物投掷厨师颈部以上、腰部以下的部位,以免造成致命伤;
第三条:由于饭菜造成的呕吐,不得故意跑到打饭窗口对着厨师进行,以免影响其他同学的食欲;
第四条:不得要求漂亮mm拿十个以上的饭盆打饭,以免造成饭菜不足;
第五条:女同学在吃包子的时候发现已经“法定死亡”的“小强”,尖叫的音量不得超过90分贝;
第六条:不得利用食堂的饭菜作为玩扑克失败的惩罚赌注;
以上条款于2009年01月01日起执行,如果某方违约,将负责吃光食堂当天所有剩饭。

                                                                           东方大学
                                                                     校长:东方不拜通过

thegether 发表于 2010-8-26 20:46

楼主很活跃。。。

@直@ 发表于 2010-8-26 20:53

回复 2# thegether


    看了小子的帖才知道笑话也可以发!
可是小子的笑话太老了!
怕大家不笑!
于是斗胆搞上几个试试火力!

宿命 发表于 2010-8-26 22:55

路过顶一个!怎么没人帮顶?

姜绍锋 发表于 2010-8-27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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