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忆の平衡 发表于 2009-2-5 10:04

【本区规定】

本帖最后由 失忆の平衡 于 2009-2-6 15:08 编辑

感谢大家对本区的支持,这是本区的最新规定,希望大家发帖前仔细阅读并自觉遵守!

1.本区严禁发水帖!自此规定发表起,如在本区发现水帖一律按照版主交流的规定转入回收站!
2.凡在本区发帖者不得出现不文明的语言!
3.严禁做广告宣传!
4.严禁出现与本区无关的连接!(同本论坛规定)
5.不得出现盗版现象!
6.以后一帖传铃声在30个以上者要打包上传,以方便大家下载.


暂时定为这些,日后有问题再行补充

失忆の平衡 发表于 2009-2-5 10:09

目前暂时定为这些希望大家自觉遵守 日后有问题可以向我提出再行补充修改

失忆の平衡 发表于 2009-2-5 11:57

此帖大家务必要看!!!

wangyu5187576 发表于 2009-2-5 12:08

我顶你

失忆の平衡 发表于 2009-2-5 15:01

谢谢 顶完记得遵守就好额...

姜绍锋 发表于 2009-2-5 19:47

“本区发现水帖一律删除!”
按照版主交流的规定转入回收站

Mu.Too 发表于 2009-2-5 21:31

支持一下版主版主多多努力~

失忆の平衡 发表于 2009-2-6 15:07

呵呵谢谢明白

wangqin87619 发表于 2009-2-21 05:22

哦 `一定遵守

冰魂 发表于 2009-2-21 09:41

支持版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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