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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爱黑武论坛2015年最新总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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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3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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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黑武论坛总版规


一、论坛总则
  (一) 欢迎来到爱黑武论坛,本论坛是以交流玩机经验及心得体会为主的网络交流平台;
  (二)本规定为本论坛规定总则,具体各个版块仍需遵守各版块规定,如版块规定有与本规定冲突的,以本规定为主。
  (三)论坛注册会员应当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并承担所发表内容的责任,因会员发帖造成的后果,本论坛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仅作出操作处理;
  (四)会员应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共同维护论坛秩序;
  (五)会员请自觉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六)会员严禁制作、复制、查阅及传播以下消息: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4. 危害国家安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5.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6. 泄露国家机密的言论,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散播邪教、封建迷信、自动过滤、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8.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攻击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动过滤及领导人的言论;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10.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七)本论坛拥有删除或屏蔽或禁止任何违规主题或回复或帐号的权力。


二、帐号、头像、签名、昵称管理规定

  (一)会员帐号及昵称规定
    1. 禁止使用任何国家政党或领导人或其他知名人士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作为用户名或昵称;(例:习大大)
    2. 禁止使用任何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作为用户名或昵称;(例:国家安全部)
    3. 禁止使用反动、政治、宗教性质等违反国家法规的文字,做为用户名或昵称;(例:达濑)
    4. 禁止使用不文明、不健康,或带有攻击性、侮辱性的、猥亵的、挑衅等内容的文字,做为用户名或昵称;(例:XX流氓)
    5. 禁止使用带有广告性质的用户名或昵称;(例:XX客户服务)
    6. 禁止使用带有种族歧视、地域歧视性质的用户名或昵称;(例:该死的XX小偷)
    7. 禁止使用侮辱、攻击、丑化其他会员或管理员ID和爱黑武等易引起纷争的用户名或昵称;(例:BSXX)
    8. 使用马甲辱骂管理员和会员者,在不通知的情况下直接永久禁访马甲账号,对主号严厉警告,屡犯不改的禁止所有ID账号,禁止IP;
    9. 使用马甲恶意扰乱论坛秩序者,直接禁止其所有帐号。
(二)会员头像及签名规定
   1. 禁止使用和篡改受国家法规保护的图案,如人民币、国徽、国旗、党和国家各级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照片做为头像和签名。
   2. 禁止使用公众认可性的,涉嫌低级趣味、侮辱、影射等一切有违国家尊严和文明道德标准的手势、符号、英文等图片做为头像和签名。
   3. 禁止使用涉嫌色情、暴力、宗教、广告等图片做为头像和签名。
   4. 禁止签名档内涉嫌发布任何性质广告,包括文字、外链地址、图片等。(个人博客除外)
   5. 禁止使用侮辱、攻击、丑化其他会员或管理员ID等易引起纷争的头像和签名。
   6. 禁止使用不文明、不健康,或带有攻击性、侮辱性的、猥亵的、挑衅等内容的文字,做为头像和签名。
   7. 禁止使用带有种族歧视、地域歧视性质的头像和签名。
   8. 如遇其他突发特殊事件,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爱黑武论坛对此规定保持最终解释权及随时进行修订、完善的权利。

三、会员发帖内容规定
   1. 严禁发表对会员进行人身攻击,谩骂,挑衅的主题、回复及站内信;
   2. 严禁发表网赚、赌博(如各类非法彩票、跑马等)类主题、回复及站内信;
   3. 严禁发表色情及带有性描写的主题、回复及站内信;
   4. 严禁发表与政治有关的主题、回复及站内信;
   5. 严禁发布不明链接、虚拟货币交易、帐号交易等有可能使其他会员上当受骗的主题、回复及站内信;
   6. 禁止发表含有包括但不限于“垃圾(LJ)”“SB”等侮辱性词眼的主题、回复及站内信;
   7. 严禁张贴未经当事人许可的任何私人信息;
   8. 如果转载机型讨论、心得体会和技术资源请注明原作者或转载来源,转载不注明来源的将被删帖处理;转帖仅含文字和链接不含附件将被删帖处理;
   9. 在回答会员的问题时,回答应尽量详细,请尽量带有具体的操作过程和分析,对于好的解答,我们会将其给予加分以示嘉奖;
  10. 在各个版块发贴前,请注意查阅相关版块的规则;
  11. 发布举报贴、投诉贴、建议的请发布在 【会员举报区/会员意见区】区,并按该区版规发帖;
  12. 很多问题都是已经解决或被回答多次的,本论坛有强大的搜索功能,请发贴前先使用搜索功能;
  13. 禁止在【会员举报区/会员意见区】外的任何版块对版主的处理结果和版规评头论足;
  14. 同一内容禁止多版块重复发布,只保留一个,累劝不听者,禁言;
  15. 不支持挖坟行为(超过最后回复20天的新回复),因为会影响别人的正常交流和版块的正常管理;
  16. 禁止在任何版块发布非爱黑武论坛官方QQ群的相关消息,包括群号码、群名称,官方有权删除此类信息。对于非官方群的纠纷【会员举报区/会员意见区】一概不予受理。
17. 回复可见帖须知
   (1) 本功能仅“三等兵”以及以上用户组可以使用;
   (2) 资源类回复可见帖,资源介绍及截图禁止隐藏,仅允许隐藏附件或附件的网盘地址;
   (3) 非资源类主题帖禁止使用hiden代码,特殊情况可以限期使用hiden代码
注:本论坛管理人员有权在不通知的情况下对违规帖子进行删除、移动处理!

四、 灌水帖、垃圾帖及广告帖的界定
  (一) 灌水帖
    1. 只有标点/符号/表情/纯引用的纯灌水主题及回复;
    2. 多个主题相同内容回复;
    3. 跨多个版块发同一主题;
    4. 各区可以根据具体版规定义灌水帖;
    5. 在10分钟内,在同一版块的同一页面上的十个主题贴为同一ID或十个回复贴最后回复为同一ID为刷屏;
    6. 灌水帖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定义,本论坛管理有权对灌水行为进行判断。
  (二) 垃圾帖
    1. 标题不明,不知所以然的主题及回复;
    2. 同一版面内容重复的主题;
    3. 空贴、试发贴等无任何意义的主题;
    4. 垃圾帖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定义,本论坛管理有权对垃圾帖进行判断。
  (三) 广告帖
    1. 欺骗点击类的地址链接;
    2. 主要内容为网址链接或QQ帐号宣传的主题及回复;
    3. 包含为他人或自己谋取利益的链接的主题及回复;
    4. 包含不健康或违反规定的链接的主题及回复;
    5. 跨多版块发同一资源(软件、游戏等)即被定义为恶意推广;
    6. 主题附件与标题及主题内容不相符即被定义为虚假附件;
注:本论坛管理人员有权在不通知的情况下对违规帖子进行删除、移动处理!

五、会员违规处理方法
(一) 会员违规时的处理手段
   1. 扣除违规帐号积分;
   2. 屏蔽或删除违规内容(删除会扣除相应积分);
   3. 对违规帐号给予警告操作(警告三次禁言30天);
   4. 对违规帐号给予限时或永久禁止发言操作;
   5. 对违规帐号给予限时或永久禁止访问操作;
   6. 对违规者给予限时或永久禁止IP操作;
   7. 帐号被封禁期间允许注册新帐号进行申诉,但新帐号不应在【会员举报区/会员意见区】以外的版块进行发言。
   8. 版主及管理人员对于违规现象可以视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理,对于以下情况可以从轻或免除处罚;
    (1) 新来论坛的初犯者,能认识到错误并及时改正的;
    (2) 老会员或有巨大贡献会员如不慎违规,认识错误并及时更正的;
    (3) 由于误操作,或网络问题导致一些“假”灌水行为证实后。
   9. 对于以下情况予以严重处罚
    (1) 怀有侥幸心理而明知故犯,明知违规却用掩耳盗铃的手段逃避或打擦边球的;
    (2) 以各种形式钻版规漏洞,且还振振有词,被警告之后仍然不听劝告,继续一意孤行;
    (3) 屡次违规的,将从重处理,删帖后注册马甲继续违规的;
(4) 因为对于版主按规定的处罚、处理不满而恶意违规破坏秩序的;   
(5) 由于对论坛管理人员不满辱骂管理人员,此种行径被视为是蓄意挑战论坛,意图扰乱论坛正常运作;   
(6) 任何人对版主及管理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人身攻击,一经发现,将从严处理;   
(7) 会员挑拨离间,意图扰乱版主与会员之间关系的;   
(8) 以某种理由煽动其他会员离开论坛。
  (二) 会员管理
    1. 会员有权对论坛内的违规内容进行监督、批评和投诉,有权提出自己对论坛的建议和意见。
  (三) 会员投诉的管理
    1. 会员建议和投诉的受理专区在【会员举报区/会员意见区】区,会员如在其他版块发出投诉和建议,论坛管理人员有权不予处理及直接删除,多次违反者警告处理,【会员举报区/会员意见区】属于严肃版块,任何会员及管理不能在内发表无关帖。
  (四) 会员投诉的管理办法
    1. 对他人违规内容的投诉,经管理人员查实后给予处理,对投诉者(核实后)酌情给与奖励;对于举报内容不实者,管理人员将不予处理并酌情给予处罚;
    2. 对不服管理人员处理者,请在【会员举报区/会员意见区】区将事情起因、经过、结果如实以平和措词列出;
    3. 对于已做出违规认定,违规会员依旧强词夺理者,从重处罚;
    4. 对于处理投诉过程中,被投诉人、投诉人、关系人、无关系人如果在论坛或者其他平台上使用不文明用语或人身攻击,论坛有权根据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5. 与投诉无关会员禁止回帖,无关回复将被删除,若在管理员提醒后仍然进行无关回复,将视情况扣除积分或警告处理。
  (五) 注意事项
    1. 遇到问题,先查看论坛相关规定,或许会找到答案;
    2. 请维护论坛的安全与形象;
    3. 请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截图及链接;
    4. 请对管理人员理解和支持;
    5. 会员有申诉权利,遇到不公平对待可以向管理员申诉。在【会员举报区/会员意见区】区发帖以平和语气说明,投诉区版主会尽快处理并回复你。

六、其他
    爱黑武论坛对本规定保留随时进行修改及完善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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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4 08:03 来自:爱黑武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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