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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ouisLaw

IT168亡灵,南亚Aifwolf,手机界的败类!!!盗用我和鱼儿的全部程序且篡改作者名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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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1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再来支持一下!
发表于 2009-5-22 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s:69]
发表于 2009-5-22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老夏
发表于 2009-5-22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黑武,支持专业
发表于 2009-5-22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亡灵,大飞,两个废物
发表于 2009-5-22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人啊
发表于 2009-5-23 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下 哇咔咔~ [s:65]
发表于 2009-5-23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好啊!我在黑色武装打滚这么多年,所谓阅人无数,就算没有见过猪走路,也总明白猪肉是啥味道的。一看到楼主的气势,我就觉得楼主同在社区里灌水的那帮小混混有着本质的差别!那忧郁的语调,那熟悉的签名,还有字里行间高屋建瓴的辞藻。没用的,楼主,就算你怎么换马甲都是没有用的,你的亿万拥戴者早已经把你认出来了,你一定就是传说中的最强ID。自从社区改版之后,我就已经心灰意冷,对社区也没抱什么希望了,传说已经幻灭,神话已经终结,留在社区还有什么意思?没想到,没想到,今天可以再睹楼主的风范,我激动得忍不住就在屏幕前流下了眼泪。是啊,只要在楼主的带领下,社区就有希望了。我的内心再一次沸腾了,我胸腔里的血再一次燃烧了。楼主的几句话虽然简单,却概括扼要,一语道出了我们苦想多年仍不可解的几个重大问题的根本。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明灯,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方向,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栋梁。有楼主在,社区的明天必将更好!
发表于 2009-5-23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看来有点深奥
发表于 2009-5-23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楼主(LouisLuo) 的帖子

呵呵是亡灵哦
 Hello,黑武的好机友!回复想偷个懒?点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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