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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蓝星

[电子书] 再发一个盖子喜欢的【我是怎么样诱拐漂亮女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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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7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内容dingjd
发表于 2010-12-16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内容5555555555
发表于 2010-12-16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东西 啊,看一下
发表于 2010-12-16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看看。。。
发表于 2010-12-20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看盖子喜欢什么样子的···
发表于 2011-1-9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支持星星
发表于 2011-1-9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支持星星
发表于 2011-1-27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奸商莫菲菲》 作者: 莫老爷 一章 莫名其妙的穿越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一章 莫名其妙的穿越 该死的老爸!莫菲菲揉揉发胀的头和干涩的眼睛,不禁恨恨地诅咒。 此刻,莫菲菲正以企划部经理的身份代表着那名义上的董事长,也就是她的父亲大人,主持每月一次的中高层领导会议。 菲菲的老爸原是一家投资公司的老板,在新世纪刚过的时候囤积了几百万平米的土地,本想倒手赚点差价的。没想到两年后政府政策规定土地必须经由国家拍卖,不许协议转让。这么一来,手里的地都成了香饽饽,他也不卖了,干脆自己开发。 这两年房产市场真是火,房子没盖好都能被人抢光。于是一不小心,她老爸变成了个亿万富翁。 莫菲菲的老爸是个开放、开明、开通的新时代富翁。有了钱他首先想到的是什么?再投资,把生意扩大?NO,他要享受! 今天约个情妇去旅游,明天和个朋友去打球,最近还学人家老王,说要去什么南极探险。对公司业务完全是撒手不管了。 一年前,好不容易等莫菲菲毕业,他马上迫不及待把莫菲菲逮进了公司。 进去第一天就大张旗鼓宣布莫菲菲是他女儿,以后他不在,有事可以找她全权决定。 众人盯着莫菲菲稚嫩的脸(天生娃娃脸,没办法),好奇者有之,鄙视之有之,想巴结讨好者有之,想敬而远之者有之。 因为学的是广告学,所以进了企划部,从一名普通策划员做起,这是莫菲菲的坚持。 从莫菲菲进公司的那日起,老爸就开始抽离,大事小事都说让莫菲菲做主。不管愿意不愿意,员工们有事还得找莫菲菲商量,没办法,老板找不到人呀! 其实大家还是有点点欢喜的:嘴上没毛的小丫头片子好作弄,这还不是大臣们说了算! 在莫菲菲揪了两个收受巨额回扣的部门经理之后,大家对莫菲菲刮目相看了。对待阶级内部敌人要狠是莫菲菲的原则。 一年后,莫菲菲凭借自己的能力做上了企划部经理,也用自己的努力打消了那些公司元老们的顾虑:自己不是个只会走后门的没用小丫头! 老爸越来越过分,这次消失了五十天还没出现,记录越来越长了。回来一定要好好教训他。因为老妈死得早,莫菲菲父女相依为命,因此老爸对她相当溺爱,信誓旦旦说过不会帮她找后妈让她受苦,因此莫菲菲对他的花天酒地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真是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就是因为莫菲菲对他的纵容,现在他是完全不管公司的事全推她身上了,美其名曰让她经历风雨后感受彩虹。切! 看着工程部经理的嘴巴一张一合,这老家伙可是越来越罗嗦了,是不是更年期到了啊!明明一点小事情说那么久还没说清。 “这次的会议就到这里,工程部先找三家单位竞标,必须要有一级资质的。地上还有一家没拆迁的居民开发部去给政府部门施点压力,钱也少给事还没办好,现在的政府官员胃口越来越大了!这两件事情必须在一星期内解决,十天后必须开始施工!散会!”莫菲菲终于忍不住发话了。 没办法,急性子。二十四岁的莫菲菲别看在公司里人模人样一副乖乖女的样子,其实都是装的。为了生计,没办法,只能把自己往严肃里逼。在公司因为地位特殊,所以也不能和员工嘻嘻哈哈,就是嘻哈人家也会认为是假的,弄不好还摊上个笑面虎的绰号呢。 只能贯彻冷面形象。既有距离感又有威严感,在适当的时候偶尔对员工会心一笑还能取得很不错的效果:说明老板对他们工作认可了,一笑顶千言啊! 这种既省钱又环保的鼓励方法不能过多使用,多了人家就不稀罕了。所以莫菲菲的基本方针是打三棒给一甜枣,在最沮丧的时候给予员工支持和肯定,人家才会记得住。 什么?莫菲菲太阴险。 哪有。(一脸无辜状) 从小跟着爸爸,在他身边看他做生意,已经磨练出一副商人的心肠。这世界不就是你阴别人就是别人阴你嘛~胜者为王,为了胜利,可以不择手段。这是爸爸从小就灌输莫菲菲的观点,莫菲菲记得很牢。 朋友都知道莫菲菲的心性,却从来不认为她冷漠。了解了就知道,莫菲菲是一个外冷内热的人,虽然说有时候不择手段,但是也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假以时日不敢保证)。 莫菲菲和狐朋狗友们的交友原则都是这样的:不管你对别人怎样,对自己好就行!所谓臭味相投就是如此! ************************************************************************** 今天晚上约了好友阿西和小米去泡吧,明天早上还要去外地出差看一块地。莫菲菲是工作生活两不误。 话说阿西和小米两个人是莫菲菲的大学室友。 说是室友,其实是事友。就是有事(热闹)一起去做(凑)的朋友。 这个酒吧据三八的小米说晚上将有热血男儿表演钢管舞,不快点去就占不到位子啦! 这也是为什么莫菲菲早早结束会议的原因之一。 好东西要和好朋友分享,大家记住了。 停好车子莫菲菲朝明显生意大好的“夜舞”走去。开门的小蛊惑仔朝莫菲菲暧昧地笑了笑,让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看来,今天晚上的狼女来了不少。 “菲菲!”刚进门就有人朝莫菲菲使劲招手。莫菲菲放眼望去,ohmygod!那两个色女今天真是豁出去了,小热裤小抹胸,能露的都露了。 莫菲菲好不容易从汹涌波涛中挤过去,刚坐下来表演就开始了。 主持人走上来先说了两句开场白就被嘘了下去。 当,当,当当~ 下面,帅哥登场。 先是三个小帅哥上来唱了首歌,虽然没有露肉,但是年轻的舞步欢快的节奏,还是把人的情绪慢慢鼓动起来了。 莫菲菲无聊地打着哈欠,头越来越低,没办法,会议后遗症,开了三小时,能不累吗! 恍惚间,莫菲菲觉得有人在推自己。 “菲菲!这种情况下也能睡着,真服了你!叫你呢,上去做表演嘉宾。” 莫菲菲抬起头看见台上一个男人含笑看着她。 原来在上演大变活人的魔术桥段。 估计是魔术师不爽居然有人在他表演的时候睡着,于是点了莫菲菲上去配合。 莫菲菲也一直好奇这个看过多次的魔术到底是怎样蒙蔽观众的,心里想着这迷题今天可以揭开了,就顺从地走到了台上。 魔术师拿着根棒子象征性地舞了一舞,就让莫菲菲钻进了一个箱子里,然后啪一声把箱子盖上了。 外面的声音好远,听不清他在说什么。只觉得越来越困,好想睡觉啊,于是,莫菲菲睡着了。 “大小姐!该起来读书了!”什么人唧唧喳喳吵。 莫菲菲睁开眼睛一看,咦,好一个标志的丫头! 伸手捏一捏她的脸,还很有弹性。 这个梦做得真逼真,居然梦见古代人。 不过现在不能再做梦了,最精彩的钢管舞还没看呢!莫菲菲想强迫自己从梦里醒来。 “不能睡不能睡!”没想到那丫头还不屈不饶,居然开始挠莫菲菲痒痒。 “哈哈哈哈~”莫菲菲最受不了痒了,手舞足蹈间把她一脚踹到地上。 那小丫头不甘示弱,挽起袖子又要冲上来。 莫菲菲忙爬起来躲闪,一不小心撞到了床边的柱子。 哎哟!好痛!莫菲菲揉揉头! 不对,现在是在梦里,怎么会感觉痛!于是使劲掐了自己一下,还是痛。这可是以前的梦里从来没有过的感觉啊。 “大小姐,别玩了,先生都等了好久了,你再不去读书老爷回来要骂了。” 说完猛地冲上前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给莫菲菲换好了衣服,又把莫菲菲推到脸盆前洗脸。 “啊啊啊啊啊啊啊!!!!!!!” 莫菲菲发出了一阵惊天动地的吼声,这水里的脸怎么是陌生人!再低头,才发现自己身体足足缩小了一大截。自己现在,完全是一副发育不良的十几岁青少年形象~ 这一定是玩笑,莫菲菲不敢接受这个事实。对,还是在梦里。睡吧,再睡一觉就会醒来的。想完不由分说地假装倒在了地上,强迫自己快点睡着。 “大小姐!你怎么了!” 莫菲菲听到那丫头叫了一声,然后使劲把自己拽到床上,又大呼小叫跑出去,估计找大夫去了。 闭着眼睛,莫菲菲不停暗示催眠自己睡着,然后真的睡着了。 梦里,一片白茫茫。 一辆黑色的小轿车无声无息停到莫菲菲身边,下来了一个满头大汗的男人。 “对不起莫小姐,我是阴间判官,我们的电脑被病毒入侵出了错,致使现在的你的灵魂和上上上上……辈子的你的灵魂发生了换位,我谨代表阴间给你致上十二万分的歉意!修理电脑的工程师休假去了,我们已经紧急把他招回。但是他一天后才能回来。阴间的一天就是你们凡间的一百年,所以,你大概等不到那天了……为了弥补我们的过错,我们给你在古代的身体和现代的身体都延长三十年的寿命,我们也会跟你现代身体里的灵魂说清楚这件事情,请你们用对方的身体好好活下去!你古代的肉身也叫莫菲菲,希望你在这边生活得愉快,再见!” 还没等莫菲菲插一句话,那判官就用光速晃进了汽车,嗖的一声开走了~ “啊!啊!你回来!”莫菲菲在后面无济于事地跺着脚。 “菲儿!菲儿!”莫菲菲睁开眼,一张慈祥的脸印入眼帘。 “可把娘急坏了!大夫说你只是刚才撞到头又走得急才昏过去的,没大碍!” 这个大妈看来就是这具身体的妈妈了。 环顾四周,这是一个古色古香的闺房,焦急大妈的后面跟着刚才的那个冒失丫头,还有一个奶娘似的人物,全都一脸关切的表情。想着刚才在梦里听到的话,莫菲菲不得不接受自己乌龙穿越了的事实。自己的字典里没有“气馁”两字,既来之则安之,如果注定自己在古代回不去了的话,那自己就要代替N年前的莫菲菲好好地活下去!最要命的是,现在的身躯比实际的自己不知道小了多少岁,真是个巨大的心理落差啊。看来,自己得装一把幼齿了。 “娘,不要担心,女儿这不是好好的吗!爹呢?怎么不来看我!”莫菲菲佯装撒娇,想看看自己以后的爹是个啥样的。现代的菲菲与父亲相依为命,脑海里母亲的印象已经很淡了,乍一见眼前这个亲热的夫人,心理一下子难以接受,潜意识里还是想依赖父亲。 “你爹到怡红院去了。咱家的怡红院今天被人砸场子,管事的嬷嬷罩不住,只好把你爹叫去了。唉,现在的生意大不如前啊!” 仿佛一记雷击,莫菲菲张开大嘴说不出话来,自己没听错吧?根据有人统计,古代妓院有80%是叫怡红院,酒楼80%叫醉仙楼,客栈80%叫悦来客栈。眼前这个娘说的自家怡红院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妓院? 忍不住还是开口一问:“娘,咱家是开妓院的啊?” 菲菲娘嗔怒:“你个女儿家家别开口闭口把妓院挂在嘴边,多难听!我们的怡红院只不过是收留了一些无家可归的女子,指点她们用一些容易学会的技术谋求生活,顺便为寂寞的人排解下忧愁罢了!说起来也是造福的事啊!” 莫菲菲的嘴巴在原有的张开弧度上又张开了一些,眼前这个,这个极品夫人,真的是自己的娘吗?能把开妓院说成一件神圣的事,脸皮得多厚?实在是深不可测。不由为自己穿越在这样的家庭中,深深担忧起来。 神啊,你可真会捉弄人,堂堂一个大开发企业的二把手,居然穿越到古代成了一家妓院老板的女儿。看来果然不能从事万恶的开发商这个职业,遭报应了吧。莫菲菲两眼一翻白,佯装又昏了过去。她要好好想想该怎么适应这种状况。 第二章 认命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二章 认命 闭上眼睛,莫菲菲的脑筋在快速运转。 据所谓阴间判官的说法,灵魂互换在一百年内是个不能改变的事实。也就是说,基本上有生之年,自己是回不去了。相比之下,这个荒谬的错误对古代菲儿的伤害比自己大多了。 即使还不知道现在是什么年代,但是自己毕竟是一个二十四岁的成年人,掌控公司的这一年来什么商场黑暗没见识过,即使在古代生活,多复杂的情况自己也不惧怕。最大的优势是,自己肯定比这个时代的人多很多知识,可以利用这些知识很好地生存下去。 虽然不是很喜欢看电视,但是比较经典的《大汉天子》《康熙大帝》《雍正皇朝》之类也多少看了一点,运气好的话来的指不定能穿到自己熟悉的朝代哪。历史虽然学得不好,但是大致的年代和每一届的君王交替、历史走向还记得清,张口也能来几首唐诗宋词什么的。想到这里,莫菲菲心里安定下来。 在醒来之后的半个小时里,莫菲菲判断这个家庭至少属于中产阶级:有公司(妓院),虽然经营情况似乎不良;有仆人,还不止一个;出现的娘花枝招展,身上的首饰都价值不菲;有不动产(私宅,面积暂时不详)。这些情况充分说明:自己基本不会在这里过上苦日子。 那个菲儿可就惨了,去的是一个陌生的时代,虽然先进,但是很多东西对于她来说冲击力太大,如汽车、高楼大厦、飞机、电器……一切文明估计她年幼的心灵都难以理解和接受,搞不好还会精神错乱。 可怜的小米和阿西,等菲儿从箱子里走出来变成个智商十几岁的小P孩,估计要把你们也给逼疯吧。哈哈!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熟悉的男人声音猛然出现莫菲菲耳边:“莫菲菲小姐,你的顾虑是对的,为了弥补我们的过错,定会特别照顾菲儿。我将在夜舞制造一场混乱,让她在混乱中受到一点伤害,醒来后,她将失去记忆,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死判官的声音!化成灰自己都认识,莫菲菲立刻在心里喊了一声:“我认命了,别走!能不能把我的电脑送过来啊,没有电脑,让我怎么活!!” 回应莫菲菲的是无限的寂静,那个死判官说完又溜了,真是个老油子啊!莫菲菲忍不住在心里问候了他的祖宗十八代,一遍又一遍。 至少自己不用为菲儿担心了,该担心的是老爸。哈哈哈,莫菲菲不禁幸灾乐祸,他的好日子怕是要结束了! 老爸。以后再也见不到你了,相信菲儿会代替我陪伴你的。我也要在古代好好生活下去,为了爱我的人们,为了菲儿。我会代替他,照顾他的父母的。 想好之后,莫菲菲悠悠地醒了过来。菲儿的娘,现在也就是莫菲菲的娘,还拉着莫菲菲的手,满脸担忧。旁边站着一个七、八岁的可爱小女孩,俊俏的小脸蛋,扑闪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此刻却挂着一颗大大的泪。天啊,真是可爱,真想咬一口。还有那个莫菲菲刚醒的时候看见过的婢女,正捧着一杯水,一看到莫菲菲醒来就大叫起来:“夫人,大小姐醒了!” 菲菲娘一把把她搂在怀里:“菲儿,我和子芹都担心死你了。” 那小女孩冲进她们中间:“大姐你怎么会昏倒呢,快把我吓死了。” “秋梅(真是古代标准婢女名字啊),还不快把药拿来给大小姐喝。”菲菲娘发话了。 “是。” 于是一瞬间,莫菲菲搞清了几件事:眼前的娘肯定很疼自己;自己还有个妹妹,看样子妹妹也很担心自己,说明姐妹情深。结论:这个家庭还是比较美满的。那个叫秋梅的丫头估计是莫菲菲的专属女佣,性格似乎有点咋咋呼呼,看来以后是个最佳套话对象。菲儿曾经的的生活情况,就从她先开始打听好了! 莫菲菲才不要假装失忆,麻烦,还要让人担心。自己就不相信凭自己的智商应付不来这情况! “来,先把药喝了。”菲儿娘接过秋梅手里的药,舀起一勺轻轻吹了吹,才放到她嘴边。莫菲菲的眼睛不由湿润起来,这难道就是自己渴望的母爱吗?一口一口把药吞到肚子里,药不苦,反而觉得有点甜。 她娘显然对她的乖乖配合吃药行为很满意,喂完药还掏出一块丝帕擦了擦她嘴角的药汁,宣布道:“今天你就好好休息一天,夫子那边的讲学就不要去了。” “大姐是不是假装的?不会是为了逃避夫子讲课吧?”子芹一针见血,看来以前这个菲儿不怎么爱学习,估计也找过不少理由逃课。 “净瞎说,你大姐可不会拿自己身体开玩笑!你读书去,让你大姐今天好好休息。菲儿,那娘先出去了,让秋梅照顾你。”说完就拉着妹妹走了出去。 其实莫菲菲已经完全没事了。看着忙来忙去的秋梅,莫菲菲假装漫不经心地问她:“秋梅,我爹怎么还不回来,去了这么久事情还没解决吗?” 秋梅本来就是个八卦的人,估计着平时和菲儿感情也不错,一点都没有下人对主子该有的恭恭敬敬,所以莫菲菲一开口问她就噼里啪啦说了起来,看样子是心里憋了好久。 “听刘嬷嬷说,今天来找茬的是兵部尚书的儿子李德胜。他原本是去找我们怡红院的老相好头牌香香姑娘,没想到三天前香香已经被隔壁街新开的寻芳院老板高价挖去了,顺便也带走了我们很多顾客。这不李公子来了之后见不到香香,大怒之下开始砸场子。有他爹罩着,官府也不敢管。希望老爷去了有办法阻止,唉!” “那寻芳院是什么东西?” “寻芳院据说是南方一个有钱人过来开的青楼。它一开张就重金把城里几个著名青楼的头牌都挖走了,现在自然成为了城里最红的青楼。王公贵族都往他那里跑,其他几家青楼的生意一天不如一天,眼看有倒闭的危险……”自古妓院就是一个消息流通最快的地方,看来妓院老板家的丫鬟拉出去也是个小情报头子啊,古人诚不欺我。 敢挖我们家墙角!越听越气,莫菲菲咬牙切齿。在公司里培养出来的好胜之心蹭蹭蹭地冒了出来。站在竞争对手的立场上看这其实无可厚非。就像大的房产开发商一样,进入一个新的城市招兵买马,对象基本是那些已经站稳脚跟的开发企业中坚。现在人才不仅仅代表个人本身,有才能的人,代表的还是一种资源。抓住这种资源才是最主要的目的。那南方老板倒是不容小视。 但是既然莫菲菲已经决定在这个时代生活下去,这个家的危机就不能放任不管,她可不想老爸破产一家子流落街头,这个年代的花花世界还没好好见识一番呢。作为现代的有钱人,她比普通人更深深知道钱的好处。 莫菲菲认真分析了一下两家妓院现在的差距: 论规模,两家占地面积差不多,工作人员也相当,都在五十人左右,但是人家都是精英,本方输。 论名气,以前我们是城里数一数二的,现在人家基本是独占鳌头,好汉不提当年勇,还是本方输。 论感情,我们是老字号,回头客多,客人对怡红院知根知底,相对比较信赖;对方新进来,靠着几个红牌吸引了不少客户,且都是大客户,但红牌不是人人都要得起的,所以在民心上,本方赢。 论财力,对方大手笔,还摸不清实力,很难说谁输谁赢。 论靠山,对方远道而来,对政府官员没我们熟悉,在长期打点之下,相信还是靠我们这边的多,本方赢。 分析下来,真要放手一博的话,孰是赢家还很难说得清。莫菲菲一向不打没把握的仗,团结就是力量的道理莫菲菲很清楚。她的第一招就是:合纵抗秦。首先必须联合其他几家本土妓院老板共同抵制寻芳院。相信他们的状况和莫菲菲家现在差不多,大家很容易可以连成战线。 第二招嘛,就是后发制人。至于用什么方法,先卖个关子。 想清楚了之后,莫菲菲放下心中一块大石,决定到这个家里四处逛逛,熟悉下环境。 当然,跟班秋梅是不能少的,这个没心机的丫头正好可以帮莫菲菲。 出了房门就是一个小院子,栽种着不少花草,曲曲折折的小路和长廊蜿蜒向远处。莫菲菲爬上一座假山眺望,心里迅速计算面积。据莫菲菲的经验,目测之下这个宅子占地面积至少在三千平米。放现代,可是一个超级豪宅啊!想自己在现代也算是个富豪了,和老爸住的别墅加地下室也就是六百平米(废话,就他们两父女加个佣人要住多大)。 这时迎面走来个老头子,六十岁上下,矍铄的身子,下巴还留着缕山羊胡,一看到莫菲菲就大惊小怪叫起来:“大小姐,病刚好就爬那么高,快下来吧,摔着了不好!” 香梅迎上去,很恭敬的样子:“管家,大小姐说要活络下筋骨,我拦也拦不住。” 莫菲菲忙爬下来朝他吐了下舌头:“管家,我爹回来了没,我有事找他。” “可不刚回来,正在厅里唉声叹气呢。” 莫菲菲忙拉过香梅:“走,我们到我爹那去。” 第三章 挽救家庭经济危机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三章 挽救家庭经济危机 和香梅来到厅里,莫菲菲听到自己的心咣当一声,破碎了。 椅子上坐的着的那个起码有两百斤重的大胖子,他,他,真的是自己爹吗?莫菲菲不由神游太虚,怀念起自己那现代虽说不务正业却算得上风度翩翩可以迷死少女少妇大婶的老爸来。 莫菲菲原先看到的娘,用现代人的眼光来看是个标准的熟女,三十出头的样子,由于保养得好还不见一丝皱纹,瓜子脸樱唇小口淡淡娥眉,走起路来摇曳生姿,举手投足透着一种妩媚。再看镜子中的莫菲菲和叫子芹的妹妹,两个人都是活脱脱的小美女,长大了不知道有多少人要拜在她们石榴裙下。能娶得这么如花美眷,生出如此优秀女儿的男人,在莫菲菲的想象中,就算比不上潘安至少也能像方中信一样,是个个性老生吧。 万万没想到啊,莫菲菲的爹的个性是如此沉重,这个娘不像瞎了眼的样子啊,难道说是被强迫的(比如生米煮成熟饭什么的,古人对贞节看得很重)?或者说,咱两姐妹妹是娘给爹带了绿帽子来的?从看到这个爹的开始,莫菲菲就在心里对他展开了最恶劣的揣测。 不过现在最重要的不是搞清楚眼前这人是不是自己的亲爹,而是解决自己家的经济危机。想到这里,莫菲菲收回了心神。 她故做不知地走到肥爹身边问候:“爹,您在为何事忧愁,说出来孩儿或许可以分担一二。” “也是,菲儿也快及笄(注:古代女子一般到十五岁以后,就把头发盘起来,并用簪子绾住,表示已经成年。古代女子一般到十五岁以后,就把头发盘起来,并用簪子绾住,表示已经成年。及笄即年满十五岁的女子)了,家里又没男丁,爹也不能老把你当小孩子看待,我们家的事你也应该了解。看你平素聪明伶俐的,指不定有什么好法子。实在没法子,也可以合计合计以后该怎么办。”说完把前因后果说了一遍,大致内容和刚才秋梅说的差不离。 莫菲菲现在才知道这具身子都快十五岁了,居然离成年不远,看来古人真是发育缓慢,没有牛奶喝就是这样啊,她原本还以为自己最多十二、三岁呢。 莫菲菲假装沉思了半晌,把之前想好的分析以及对策都说了出来。 肥老爹的小绿豆眼一亮,从椅子上猛然弹跳起来一把把莫菲菲搂在怀里:“菲儿,想不到你居然有如此计策,真是虎父无犬女啊!爹这就去安排。” 莫菲菲被一堆肥肉挤得快窒息了,真恶心真恶心,好在肥肉爹搂完莫菲菲之后就屁颠屁颠走出去了。管家和秋梅一直在旁边候着,也听到了莫菲菲的这一番话,对她佩服不已。莫菲菲的形象开始前所未有的高大起来,平时调皮捣蛋的大小姐在家庭危机来临的时候站出来力挽狂澜的样子,真实巾帼不让须眉,大小姐,你终于长大了!管家张伯忍不住老泪长流。 晚饭前,菲菲爹兴冲冲地回来了,之前脸上的阴霾一扫而光。 他迫不及待地对莫菲菲说:“菲儿,我跟金凤楼的梁老板、欢乐居的钟老板、蝶恋花的叶老板约好了明天中午在醉仙楼商谈,明天你跟爹一起去,把你的计策和他们好好说说。” 莫菲菲自是应承下来。 肥肉爹看来是兴奋不减,一路笑哈哈的把她拖到饭桌前。 娘和妹妹已经坐下了,一家人其乐融融开始吃饭。 她娘对自己相公这么兴奋有点奇怪,疑惑地问:“老爷,何事这么高兴啊,说出来让大家都分享一下嘛。” “是啊是啊,好久没看爹笑那么开心了呢。”小妹也在凑热闹。 “夫人,我是为我们的女儿骄傲,哈哈哈。菲儿也能为我分担忧愁了呢。” 菲菲娘询问地看着莫菲菲,莫菲菲笑而不答,还是把这机会让给肥肉爹献宝吧。 肥肉爹不停给娘夹菜,完全忽视莫菲菲和妹妹不满的目光,她们的娘很则是自然地接受着。看来他们感情很好,自己倒是多虑了。这个家庭其乐融融的样子,一点都没在父母身上寻到重男轻女(主要是没男来重)的迹象,莫菲菲觉得很欣慰,这很幸运不是吗?至少父亲没有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臭观念,会给自己姐妹找老师上课,会在大事发生的时候倾听自己的意见,这在古代,也算上罕见的开明了吧?一瞬间,莫菲菲因之前知道自己家里开妓院这个消息带来的不快,消失得无影无踪。 九点钟,府里已没有了声音,古代人就是睡得早。现在,估计小米和阿西还在酒醉金迷吧。古代人的生活虽然没那么丰富多彩,但是生活方式倒是很健康的。 听着窗外的虫鸣,莫菲菲沉沉睡去。来到古代的第一个夜,无梦,好眠。 ******************************************************************************* 第二天正午,莫菲菲和她爹朝醉仙楼出发。虽说家里出了个聪明女儿让菲菲她爹很得意,但是毕竟是去和生意伙伴商讨未成年少女不宜的青楼发展方向,出门前还是逼菲菲换了个男装打扮,对外宣称是自己的侄子莫浩凡。 坐在马车上从窗外望去,莫菲菲一路走一路感叹这个时代经济的发达。宽敞的石板路,两旁店铺林立。珠宝店、丝绸店、酒楼、钱庄、药店、甚至连棺材铺一字排开。生老病死吃穿用度物品一应俱全,和现在的步行街相比毫不逊色。小摊上卖首饰的卖水果的卖菜的,吆喝声此起彼伏。街上走过的男女老少身穿各式衣着,有大家闺秀模样的的小姐身边跟着丫鬟逛街,没戴面纱,漂亮裙装露出锁骨,莫菲菲心里判断这是个民风开放的富裕年代。 “马上就要到了”,肥肉爹指着前面一座金碧辉煌的两层楼说到。 说是金碧辉煌真是不假,整座楼都被金漆涂得闪闪发亮。 在门口下了车,正好看见一位穿着上好绸缎的男人点头哈腰对一个布衣少年到:“沈少爷欢迎下次光临。” 莫菲菲不禁好奇的看了那少年一眼,也就是十七、八岁左右年纪,身材修长,浓浓的眉毛,尖挺的鼻子刚毅的下巴。好一个帅哥,却是目如寒星,三尺之外就能感受到一股冷气,给人以拒人千里之外的感觉,破坏了那张俊脸给人的好感。从他身边经过,莫菲菲出了一些汗的身体顿觉凉爽了不少。 感到有人在看他,他冷冷扫过来,面无表情擦身而过。 “活动冰块”,莫菲菲嘀咕了一句。 也不知道他听到没有,身形微微顿了一下又继续往前走。 莫老爷没急着进去,却是朝那中年男人拱手一笑,热情道:“韦老板生意兴隆。” 那人只是点了点头不冷不热说了句“承莫老板贵言”就走进去了。 莫老爷小声对莫菲菲说,这个就是醉仙楼的当家韦一笑。 难怪那么拽,五星级酒店的总经理嘛。刚才那个冰棍不知道是什么人,居然会让这个势利的人如此重视。 来到二楼包厢,几个人已经候在那里。看到莫老爷来了,都起身相让。 “莫老板,这位是?”一个尖嘴猴腮的男人问。 “这是小侄莫浩凡,这次的计划就是他提出来的。”莫老爷自豪把莫菲菲介绍给众人。 “哦?真是英雄出少年啊。”几个男人顿时对莫菲菲刮目相看。 “浩凡,你就把计划跟几位伯父仔细说说吧。” “是。”莫菲菲愣了两秒钟,才反应过来现在自己在用“莫浩凡”的假名,忙应了一声,等众长辈都坐好,才敢坐下喝了口茶润润喉,开始娓娓道来。 “想必几位伯伯家的头牌都被那南方人抢了去,我们现在是同病相怜。想要抢回客人,小侄需要各位叔叔伯伯一起合作共同做一件事。” “愿闻其详。” “小侄想了一个计划,叫‘超级花魁选拔赛’。我们将在杭州(杭州美女多,妓院也出名)和京城(莫菲菲家就是在京城,京城影响力大)两地展开预选赛,简称海选。接受所有青楼的妓女参加。比赛内容包含琴棋书画。通过预赛在杭州和京城各筛选出十名种子选手,然后在我们这里进行决赛。为了增加比赛的吸引力,头名将奖赏一万两白银。” “一万两是不是太多了?”钟老板提出疑问,这可算是他家欢乐居半年的利润了,当然颇为不舍。 “如果没有那么高的奖赏,那里会引得出真正的绝色呢。更何况这个活动由我们几家共同出自资举办,摊到每家头上也就几千两。裁判方面,将聘请当今名士以及王公贵族。(此朝代民风开放,寻花问柳被当成风雅韵事,朝廷并没有杜绝官员进入风月场所)。” “如此,对于我们到底有什么好处呢?”叶老板不解地问。 看来这群人还不明白眼球效应带来的强大经济效益,就让自己来给这几个人好好的上堂课吧,莫菲菲心想。 “作为承办方,我们举办这次活动,将会在业界以及民间都获取很大的名气,树立强大的(企业)形象。众多的花魁参加比赛,一可以提高自己名气,二赢了还可以获得巨额奖金,所以不用担心参赛选手不足。就是没得第一的,在比赛过程中给某位权贵看上,也是好事一桩。这是双赢的事。” “其次,在比赛过程中,我们可以采取自由投票的方法。一张选票十文钱,有支持的姑娘可以买选票支持她。裁判评分和选票得分各占一半,综合得分高者为胜。” “如此说来,卖选票我们也可以赚一票。”真是孺子可教,终于有人觉悟了。 “三,胜出者前三名必须和我们几家青楼签约,不得再到其他青楼挂牌。经过这一轮下来,你们还怕我们的这三个美人比不过你们以前那几个头牌吗!” “妙!真是妙啊!”几个人这才眉开眼笑。 莫菲菲趁热打铁,拿出早已写好的几张纸。 “各位叔叔伯伯,为了稳固我们的合作,小侄草拟了一个合作协议。大家不妨看看。” 协议内容为莫菲菲们四家将组成选美联盟会。会长为莫老爷,占四成股份。其他三家各占两成。在活动过程中,需要的钱财以及获得的收益,都按股份收取和分配。会中决定事情采取投票制,莫老爷和任一个人达成一致则有决定权,其他三人如果达成一致则他们有决定权。 几个人看了之后,虽然觉得莫老板占大头有点不爽,但是想到这个计划是莫家提出的,风险也还未知,照这么分配开始的投入也是莫家要出钱最多。于是就很爽快在上面都签上了自己的大名。 接下来,他们享受了一顿丰盛的午餐,仔细商讨了细节。 席间莫菲菲获得称赞无数。她心想,如果你们活在我们的那个的年代,知道超级女声所引起的狂风,就不会觉得我聪明了。哈哈,我只不过是全部照搬,活学活用而已。 自从莫浩凡闪亮登场之后,莫老爷就在府里规定,所有人不得向外透露现在在外面崭露头角的莫浩凡公子其实就是大小姐假扮的事实,违者一律家法处置,有外人问起就说是老爷的远房侄子。那个年代大富人家大都有家法,下人被家法打死,官府是不追求责任的,所以众下人全都喏喏称是。 第四章 花魁选拔比赛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四章 花魁选拔比赛 这几天,大家分头行事。 几个伯伯分别去请评委。去之前莫菲菲已经跟他们说好了评委的标准:一、有名气,最好有权有势又有名;二、对这种活动不能反感最好要很热衷(其实就是喜欢踏足风月场所);三、长相要对得起观众;四、懂得琴棋书画;五、男女不限,人数是五人左右。 几个人精已经深刻领会了她的意思,莫菲菲对他们请来的人倒不太操心。 至于莫菲菲自己的任务呢,就更为重要了。她负责打广告。 这样一场前所未有的盛事,不好好炒作怎么行。古人可能还不大明白广告的效果,莫菲菲这个广告专业出身的人可要大显身手了。 首先是造势。在杭州(莫老爷发动在杭州的好友帮忙,飞鸽传书把计划说得清清楚楚)和京城两地都请了上百个人在所有公共场合——酒楼、茶肆、客栈派发宣传单,注明两地海选的时间和地点,所有人都可参与评判的亲民性。 另一份针对参赛人员小众性的传单更是专送到所有大小青楼,重点突出全国花魁头名称号以及白花花的一万两奖金。莫菲菲就不信爱钱的妓女们不动心。 其次,收买了几十个说书先生,让他们在比赛后及时在公共场合传播每场比赛结果,好让没有观看的人也能了解。 两天的时间,比赛的场地和选票都制作好了。不要小看金钱的力量,无论在何时何处,它都能发挥惊人的功效。 一星期后截止报名,总共收到了一千份报名表,京城四百份,杭州六百份。据报名处的人说原本有更多人来报名的,但他们在报名现场已经把目测属于歪瓜劣枣范围的姑娘全都直接筛除了,连报名表都没发。 一千里初选出二十名,五十分之一的几率。莫菲菲对这个数量还是比较满意的。毕竟古代不如现代人口多啊。最重要的是现代超级女生是针对全社会所有适龄女性,他们这个比赛则只是针对妓女,局限性很大。 那边厢几个老板也把评委请好了,老地方,醉仙楼包厢,介绍大家互相认识。 除了几个老相识之外,在座有四男一女,想必就是他们请的评委了。 分别由请他们来的人进行介绍。 梁老板指着一位全身白衣,看起来像个奶油小生的男人说:“这是著名的才子奚云苏。他做的词曲深得男女老少喜爱,拥有很多追慕者。如《踏歌寻晚》、《芙蓉殇》、《最爱晴时雨》等等脍炙人口的歌都出自他手。” 在座的人不禁动容,看来此人确是声名远播。 奚云苏满意地看着大家的反应,挥挥扇子坐下。 莫菲菲脑里浮现出现代很多明星上台时都要说的一句话:感谢林夕先生写的词,我才能拿到这个奖项。哈哈哈,此人怕有异曲同工之妙啊。 钟老板起身指着一微微发福的华服青年道:“这位是中书令秦大人的公子秦图,最擅长做画,他作的牡丹可是千金难求! 基本上所有人都起身对他恭维起来,包括那看起来傲气的才子苏,看来官家少爷的身份比他那牡丹图更宝贵! “至于这位”,钟老板为难地指着坐在凳子上一直没说话的翩翩公子道:“是秦公子带来的朋友,请秦公子代为介绍吧。”看起来这个评委是老钟被迫买一送一找来的啊。 秦公子整整衣冠,恭敬地说:“你们真是有眼不识泰山啊,这位就是当今圣上的亲叔叔九王爷的大公子赵鸿宣。” “给小王爷请安!”众人急忙施礼。 “免了”,小王爷懒洋洋说道“最近实在是闲得无聊,听秦兄说你们要举办一场有趣的活动,就想凑凑热闹,你们不反对吧?” 谁敢反对,不要命了。 秦图补充道:“小王爷的棋艺可说是天下第一,已经超过他的师傅圣手广量子了。” “哦?是吗?那倒要好好讨教讨教了。”旁边传来一个声音。 莫菲菲看过去,那是从刚才一句话都没说过,也是唯一没起身讨好在坐两位权贵的人。他有一种特质,不说话的时候仿佛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一说话的时候却又让人觉得万丈光芒。不是锋芒毕露的咄咄逼人,而是集儒雅与力量为一身。 叶老板忙说:“这位是天下第一世家南宫家的大少爷南宫济(男公鸡?哈哈哈哈,莫菲菲差点笑出声来,好滑稽的名字),他爹就是当今武林盟主。他可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久仰久仰。”大家的反应明显没听到小王爷的时候激烈。武林人士,大家一向是敬而远之的,不知道为什么老叶会把他找来。 倒是小王爷的眼睛蹭地亮起来,一扫刚才懒洋洋的姿态,对着他不停打量。莫菲菲感觉一股高压电在他们身上窜来窜去,不时蹦出火花。 “至于这位,就由莫老板亲自介绍吧,你们是老相识了。” 莫菲菲一进来就发现了有个三十多岁的美女阿姨一直盯着自己老爹看,原本莫菲菲还以为她是诧异没见过肥肉爹这种体型的人,所以忍不住打量,现在看来,原来是老相识。 爹有点尴尬的说:“恩,这位是杭州最大的歌舞坊‘随缘’的老板施小然。当年也是名动天下的花魁,她的舞蹈可媲美赵飞燕。” 几个老伯眼里闪烁着心型热情对她说:“小然,好久不见了。” 看来,这女人还是十几年前一枝花,上了年纪的都认识她呀。 几个年轻人倒是无动于衷。可以理解,就像现在跟初中生说齐秦,他们可能听都没听过,可能还要被反骂老土,然后再告诉你现在流行的是周杰伦了。 被唤做小然的人仿佛没听到他们的招呼,又把目光转向莫菲菲打量:“中岳,好多年没家了,你和素素的孩子都大了吧?” 莫老爷干咳了一下,满脸通红:“是呀,时间真是飞快,孩子大了,我们都老了。” 原来莫老爷名叫莫中岳。这个女人这么亲密地喊他,莫菲菲用脚指头想都知道肯定是年轻时候惹上的风流债。看样子还认识自己的娘,肯定是三角恋,俗套。 老钟看情形不对,忙招呼大家坐下,说:“大家先吃饭吃饭,等会再聊,贤侄就把评审规则跟大家好好说说吧。” 一顿诡异的饭,莫菲菲吃得兴致昂然。 饭后他们几个组织者又召开了一个小型会议。 莫菲菲有点好奇他们是怎么找到这些牛人并且让他们答应做评委的。 他们的理由让莫菲菲汗颜……真是高估这几个老伯了。 “奚公子一听我说这个活动有很多美女参加,并且很多人观赏,他马上就答应了。”感情是为了出风头。 “我答应秦公子以后到我们青楼消费都不收钱。”这一位原来是利诱来的。 “小王爷来是意料之外,我们真是捡到大便宜了。” “我跟南宫济说京城琴棋书画好手多如牛毛,并答应事后帮他安排人挑战。谁不知道他自诩天下第一公子,最喜欢和人挑战了。”难怪刚才听小王爷棋艺好那么兴奋。 “小然嘛,一听说是莫老板发起的,自己推荐来了,看来对莫兄旧情难忘哦。” 莫老爷赶紧咳了一声,老叶才想起莫菲菲也在场,在小辈面前说以前的风流债毕竟不好,赶紧闭嘴。 “无论如何,大家做得很好!这几个评委都不简单,一定会大大提高收视率。” “什么叫收视率。”有人不耻下问。 收视率是指在一定时段内收看某一节目的人数占观众总人数的百分比,但是自己这么跟他们说的话,他们一定会用开外星人的眼光看自己。莫菲菲只能用最简单的语言来解释:“收视率就是来观看的人数。” “既然分两个赛区,就把评委分到两个地方吧。南宫公子和施老板主持杭州赛区,其他评委坐镇京城赛区,大家看怎样?” 所有人都没意见,就这么定了。 笑话,南宫济和小王爷好像有点不对盘,那个施阿姨又觊觎老爹,还是赶紧把他们放远点才对。 大家都走了之后,莫菲菲朝肥肉爹逼近:“爹,那个施美人是不是和你有一腿,不说清楚我可要跟娘打小报告了。” 莫老爷赶紧正襟危坐,双手乱摆:“哪有,我与她只不过是普通朋友罢了。” “普通朋友会一直盯着你看?” “好吧,只好实话告诉你,不过你可千万别跟你娘嚼舌根。话说你爹二十岁的时候风流倜傥风度翩翩才高八斗人见人爱花见花开……” “得了得了赶紧说正经的吧。”莫菲菲看着他那恶心的肥肉,无情打断了他的意淫。 “那时,你娘和施小然都是怡红院的头牌,两个人名头不相上下,皆是卖艺不卖身。你娘素素擅长弹琴,施小然则是擅长舞蹈。我由于那时喜欢附庸风雅,所以经常去捧她们的场。一来二去就和她们熟悉了。我和你娘情愫暗生互相爱慕,没想到施小然也看上了我,所以两个女人不免争风吃醋。你娘一气之下干脆不理我了。我苦苦哀求,眼看无效,干脆就倾尽家财把怡红院买了下来,借由老板之便和你娘朝夕相处。施小然眼看我们关系已成定局,只好黯然远走,自己到杭州开了家歌舞坊,现在也有一定规模了。好在你爷爷奶奶死得早,不然估计要被我的年少轻狂活活气死。我可是郑重声明现在和施小然没半分瓜葛,也不想你娘误会,你以后万万别拿这个打趣。” “是,”莫菲菲老老实实应承。没想到爹和娘还有一段那么绮丽的过往,更没想到肥肉爹是这么一个深情的人,莫菲菲顿时对他刮目相看,为自己以前对他的轻视感到羞愧。 “你那么胖,和翩翩公子差一大截,她们怎么会看上你?”莫菲菲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 莫老爷老脸一红:“其实那时我是很瘦的。和你娘成亲后,心宽体胖,你娘的厨艺又好,于是这个体重就打也打不住了……” 原来如此,莫菲菲终于可以把研究自己是不是莫老爷亲生女儿的伟大课题放在一边了。 解释完这一切,莫老爷也放下心中大石,就催着快打道回府,没想到女儿根本不理他,说了一句:“爹你先回,我要去找南宫济,有点事。” “什么事?”莫老爷吹鼻子瞪眼,“小丫头不会春心动了吧,虽然说南宫家的那个孩子看起来还不错,但是一点礼貌都不懂,我可不喜欢。” “爹你想哪去了,女儿还小,根本没想到那方面去,我找他是有正事。”莫菲菲吐了吐舌头,这个老爹还真不是一般的开明,话里分明没反对自己早恋,只不过反对自己恋的对象不对而已。 “那好,我不管你了,办完事早点回。”经由这件事,莫老爷已经完全把莫菲菲看成个大人了。 同福客栈,南宫济房间。 “莫公子,不知找我有何事?”午饭的时候大家都知道了这个选魁计划是莫菲菲提出的,所以没有因为莫菲菲年纪小就对她轻视。说来真是丧气,因为莫菲菲的身体发育得晚,第二特征不明显,出现在外面的时候一直又穿着高领的衣服,居然接触的那几个精明人都看不出自己是女扮男装,只觉得是个如玉少年。(作者:怎的,你女扮男装不就是想别人认不出自己面目吗,现在别人认不出了又来懊恼,毛病) “有个计划,不知道南宫公子有没有兴趣。”莫菲菲如此如此,这般这般地说明了一下。 “莫公子真是不简单,小哥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一下子就变哥俩好了,莫菲菲翻了翻白眼,原本以为这人是眼高于顶呢,之前还扮得那么酷的样子。 说到酷,莫菲菲不禁想起了那天在醉仙楼碰到的那个姓沈的年轻人,他才是块真正的冰。 “那么小弟就告辞了。” “好走,不送。” 第五章 发财了,发财了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五章 发财了,发财了 三天后,如火如荼的首届全国超级花魁选拔大赛开始了。 开始前一天时莫菲菲才猛然后悔,怎么就忘了拉个冠名企业来赞助呢!错失良机悔之晚矣。算了,反正第一届也没多少企业有信心,估计赞助也难拉。等到第二届打开名气了,还怕赞助商不自动送上门来!(汗,第一届还没举办好就想着第二届了,还真是贪心。) 海选预计在一个月内结束。 在京城最大的广场搭了一个台,华灯初上,比赛开始,老爹是司仪。露脸的机会总要肥水不流外人田不是! 台子的左边是选票台,有十几个工作人员负责买卖记数。 由于之前声势造得足,几个评委的加入又大大长了声势,有很多人甚至是冲着一睹苏才子和小王爷风采而来的。 夏天的晚上,难以入睡。闲着也是闲着,逢此盛事上至王公贵族下到平民百姓,都来凑个热闹。 舞台的正对面用木头搭建着高高的贵宾席,坐在上面又舒适又能纵观全场,尽管十两银子一个位子有点小贵,但是京城有钱人多的是,雅座甚至供不应求。看来,明天晚上其他两侧也要搭个台子才是,莫菲菲眯着眼算计。 莫老爷开始宣布比赛规则了:“参赛的总共有四百位选手,分二十天,每天二十位进行比赛。将在这四百名中选出最优秀的十名,会同杭州赛区选拔的十名选手进入总决赛。大家看到场上的评委和场下的选票台了?比赛成绩将采取评委评分加观众投票的形式。所以各位选手不仅要获得评委的认可,也要得到大家的支持才能获得胜利!场下的观众,你们有支持的选手,就投她一票吧!比赛范围限定在琴棋书画以及歌唱、舞蹈范围内,具体内容则由选手自由选定。大家都明白了吧?好,比赛正式开始,下面有请一号选手!” 一号选手是经过举办方事先摸底调查的,无论是相貌还是才艺都可圈可点,毕竟还想搞个开门红嘛。 由于赛前没有规定必须统一服装,所以选手们都穿上了自己平日最喜欢的衣服。 一号选手江秋颜袅袅从后台度出来,上台就赢得了满堂彩,场下掌声不断。 只见她,身穿一件水红色长裙,外罩着一层同色系的薄纱,微微露出胸脯,肌肤似雪。手执一根嫩绿的长带,莫菲菲猜她是跳舞用的。再看身材,大概一米六五左右,腿长腰细,标准S型美女。瓜子脸,稍显狐媚的单凤眼,樱桃小口轻启,声音如黄莺般清脆:“今晚我给大家献上一首《初相见》,希望大家会喜欢。” 哟,这不是苏才子作词的嘛。莫菲菲朝他看去,果然那家伙已面有得色微微点头一副赞许的表情。 这女的也挺有心计的,选的节目包准能讨得评委至少是苏才子的欢心。 这次的伴奏乐队是小王爷私人赞助,王府专属就是不一般。 “双蝶绣落裙,东池宴初相见。珠粉不深匀,闲花淡淡春。细看诸处好,人人道,柳腰身。昨日乱山昏,来时夜上云……”。江秋颜随着歌声翩翩起舞,宛若仙女下凡。歌词的意境与此时的情景互相呼应,把歌中美女的风致演绎得淋漓尽致。这首歌选得真是应景,莫菲菲暗赞。 一曲终了满场无声,还是苏才子先开口:“妙啊!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汗,人家明明跳舞也很好,他就只夸了歌喉,捎带也夸了自己一把,谁不知道是他写的词呀! 台下有人大声喊道:“真是不虚此行啊!” 老爹趁机走上场鼓动:“下面评委要进行评比,三个评委的打分我们将采纳平均分作为选手的最后得分。台下的观众,支持一号的就赶紧为她投票了。十文钱一张选票,多买不限。我们的投票将截止到最后一天。所以今天没下定决心支持谁的还有机会,不过大家可不要犹豫不决,不然你喜欢的选手很可能被淘汰哦!” 场下那些被一号迷住的人赶紧去买选票,很多人出手就是几十张,坐在雅座里的也吩咐了仆人去买,最多的一次买了五十两。哈哈,今天晚上看来能小赚一笔。 最后评委评分为九点八分,接近满分十分。选票初步计算是卖出了八万张。 接下来是二号选手上场,才艺表演是书画。表现平平。 后面十几位陆续上场,都没有再出现可圈可点的人物。第一天的比赛圆满落幕。 今夜过后,本活动基本是全城皆知。第二天来的人更是多,甚至有的人一家几口都到场了,到处都是孩子的哭声,周围稍高一点便于观看的酒楼都挤满了人,连带着繁荣了他们的消夜生意。 第二天也有两位美女的表现很出色,得到了九点七以上的分数。在比较之下,大家发现江秋颜实在是很优秀,追加了很多选票支持。 二十天的海选在大家的追捧下结束了,根据评委和观众投票顺利产生了十强。杭州的海选还有十天才能结束,因为那里报名的人比较多。很多有钱人甚至追到杭州去看了。 在这近一个月里,人们见面的口头禅不再是“你吃了没”,而是变成“你支持谁”。十位选手可以休息十天,正好加紧练习。要知道在决赛中她们是要进行两项才艺表演的,任务更重。 据莫菲菲所知,已经有聪明的选手在私下拉选票了,老相好、新相好们免不了大力支持。 娘说肥肉爹最近又胖了几斤,莫菲菲偷笑,因为选票总共已经卖了近一百万张了,所有成本都已经收回,当然会胖。 黑市的庄家已经开出谁能进前五名的盘了,据说下注的人很踊跃。 现在,只要再耐心等十天。 第六章 美女效应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六章 美女效应 十天很快就过去了。 南宫济以及施小然两位评委携杭州十强来到了京城。几个发起人以及留京的三位评委决定晚上为他们接风。 组委会派到杭州卖选票的伙计也回来了。据说他们的手都受了伤,数钱数的。杭州赛区更恐怖,整整卖了两百万张选票!伙计们口沫横飞地感叹着杭州有钱人真多,比京城有钱人多得多了,更重要的是,他们还舍得花钱,人家那才叫会享受哪。有个叫胡凌儿的美女,场下纨绔子弟们为了博取她的青睐,买选票都快打起来了,谁都想做买得最多的那个,好给美人留下好印象。乖乖,有个做丝绸生意的老板,一出手就买了五千两,五千两哪! 莫菲菲也不禁咂舌,难怪人家说拥有美色的女人就是拥有财富! 那时侯听小米说很多大学毕业生(男女都有)在简历上都放上了自己的艺术照,还真有不少是因为照片的缘故被用人单位选中了。因为毕业就直接进了老爸的公司,没有经历恐怖的求职招聘,所以不知道居然还有这样的事。虽然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是如此做法莫菲菲却不认同。用相貌博取的职位,别人未免会对你产生“不过是花瓶”的轻视之心,无论以后你如何努力,都难以改变这种认知。 不过,现在是选花魁不是招聘会,莫菲菲当然希望选手能怎么美就怎么美,美到祸水级的越多,看这个比赛的人就越多,哈哈哈哈哈~ 又问了伙计一些杭州赛区的情况之后,莫菲菲开始更衣准备去醉仙楼(现在醉仙楼已经成了莫菲菲他们的定点聚会场所了)。 刚进醉仙楼,酒楼韦老板就笑容满跟莫菲菲打了个招呼:“哟,莫少爷来了,几位爷都在包厢侯着了。我可是很喜欢你们办的超级花魁比赛呢,我是七十八号的忠实拥护者,她有没有希望进前十,能不能给我悄悄透露点内幕?” 感情还是个铁杆粉丝。以前莫菲菲来的时候,他都是视而不见的,还记得第一次见他时肥肉爹这类级别比不上他的商人跟他打招呼他也爱理不理。标准势利眼。虽然不大想搭理他,但是以莫菲菲在商场混过的经验,宁可得罪君子千万别得罪势利小人,指不定他什么时候就给你小鞋穿拉你后腿。只好虚以委蛇:“这个要看评委和观众选票呢,我这个主办者都不知道结果谁会赢。韦老板支持七十八号的话不妨多投她票,也可以鼓动朋友投她票,那么她出线的可能性就会大很多,呵呵。” 说完莫菲菲赶紧闪身上楼去。 除了施阿姨还痴痴望着莫老爷之外,其他人都在热火朝天交流着本次比赛热门人物的资料。莫菲菲径直走到爹旁边,若无其事不着痕迹地把他们分开,煞有兴趣的听起来。 京城的情况莫菲菲很熟悉,三个评委的看法和莫菲菲差不多,认为一号、二百号、二百六十号最为拔尖,她们擅长的才艺分别为一号歌舞、二百号号抚琴、二百六十号棋艺。 一听到棋艺南宫济又双眼发亮,莫菲菲已经听说了,江湖传言这个男公鸡(莫菲菲给他偷偷起的花名)在与人对弈时从未输过,所以很有点独孤求败的味道。 “是吗?一个女子能有多厉害,我倒要瞧瞧。” “就你那水平,是该瞧瞧,也好知道人外有人。”头疼,平时看起来不像多嘴人的小王爷怎么喜欢和这个男公鸡抬杠呢。 “什么!敢说我水平臭,有种我们单挑。”他一生气的时候,毛真的会竖起来呢,哈,好玩。 “懒得理你,你不配做我的对手。”遭到小王爷无情唾弃。 莫菲菲一看又要吵起来了,忙打断他们的话:“南宫大哥,那杭州赛区情况怎样,有没有入眼的角色?” 男公鸡马上把生气的事情抛到九霄云外,眉飞色舞道:“杭州不愧是美女之乡,尤其是杭州女子的皮肤,啧啧,水灵灵白嫩嫩,一看就忍不住想摸摸,比京城女子娇艳多啦。尤其是一个叫胡凌儿的,简直是人间绝品。”说着说着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胡凌儿,这个名字莫菲菲是第二次听到了,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女子呢,莫菲菲倒要好好留意留意。 “那她擅长什么才艺?” “琴棋书画无所不通,差点比得上我这个十全十美的美男子了。可惜身为女子,不然我真想与她结为至交。”典型的沙文主义,女子就不能做至交好友啊? “哼,能比得上你的一定不是什么好货色。”又开始抬杠,这个小王爷看来真是无聊得太久了。 “你……!”男公鸡忍无可忍马上就要拔刀相向。 莫菲菲连忙打圆场:“南宫大哥旅途劳顿辛苦了,好好休息一天吧,后天正式开始决赛。大家也回去休息吧。”赶紧拉着爹就溜了。 第七章 前三甲决出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七章 前三甲决出 超级花魁选拔赛彻底火了! 走在大街上,莫菲菲耳边听到的全是讨论比赛的声音。凡是有人聚集的地方,中间就有一个所谓的“消息灵通人士”在宣传自己听到的小道消息。旁观的人或反驳或支持,阵营分明,很有掐架的阵势。但是毫无疑问的,他们要做三件事:到现场看比赛、买选票支持选手、到赌场下注。 比较准确的官方消息是来自组委会及时更新的海报,每一次比赛结果都会张贴在热闹的公共场所。官方代言人即固定场所的说书先生,他们会把每一场比赛用语言活灵活现呈现在眼前。由于场地限制,不是所有人都挤得进去,所以赛后听转播就成了许多人的首选。 明天就要开始决赛了,所有进入决赛的选手资料都已经公布,每张海报旁还有两伙计守着,预防热情的粉丝把画有偶像肖像的海报偷了(之前就出现过这样的事)。大小客栈基本人满为患,从杭州一路跟来的粉丝团们占据了所有房间,为京城本年度的经济至少增加了五个百分点。客栈老板们见到莫菲菲也满面笑容,莫菲菲的大名随着这次比赛已经家喻户晓,也成了个名人。去一些场合消费,老板都自动给莫菲菲打个折什么的,真是没想到啊没想到。 但是麻烦也接踵而至,每个见到莫菲菲的人都要跟她要内幕消息,她那副小身子骨好几次要被热情的百姓拆碎,听说几个评委也是被如此包围,后来大家干脆不出门了,安静等决赛的到来。 当当当当~超级花魁选拔赛决赛正式开始啦!二十名选手穿着规定的统一服装,先来了个模特走步,绕舞台一周让所有人都能看清她们的脸。穿着一样的衣服,最容易看出谁是美女了,所以自诩美女的人都是最怕和别人撞衫的。走完一圈之后她们回到后台换衣服。今天晚上将决胜出三名选手,然后明晚那三名选手再争夺冠军。 “这位选手所作的寒梅傲雪姿态雅致,花瓣和花蕊随风势抖动,十分逼真。仿佛有暗香传来,好!我给九点八五分。”男公鸡拍案叫绝。 “既然是开在风雪中,花瓣却全都完整无缺,哪有这个道理,这位选手分明观察不仔细。不过画工是不错的,我给九点五分。”小王爷针锋相对。 “这段舞蹈轻盈有余,但创新不足。九点七分。”这是施大妈(自从莫菲菲看她还是死粘着爹之后,就没好气地在心里把她上升成大妈级了)。 “这位选手真是貌比西施,我投你一票。九点九分!”秦图分明就是一个猪哥,莫菲菲已经醒悟到,他给分完全是看长相,才不管你什么才艺,唉! “这位姑娘才思泉涌,古有曹植七步成诗,今有姑娘出口成章,妙哉!我给你九点八五分!”苏才子恍如遇见知音。 场上比赛热火朝天,评委们也各抒几见。场下更是翻了锅,为自己支持的选手得高分而欢呼,为自己心仪的选手落后而懊恼叹气,几家欢喜几家愁。上百个卖选票的点显然已经供不应求,莫菲菲赶紧派人去增加新的售票点。数钱的伙计们幸福而无奈的忙碌着。 古代没手机、没电脑,统计数据真是不方便到极点,好在人工便宜啊,比现在大学生廉价多了,莫菲菲请了百把个人也就几百两银子而已。霍霍~ 由于活动场面太大,官府也出动了两百名官兵来免费维持秩序,不然莫菲菲自己要去找保安还得费笔银子,能省则省是美德。没钱的时候人要靠节约攒钱,有钱的时候就该去投资让钱生钱,这是莫菲菲一贯的观点。很多人奇怪为什么有钱人越来越有钱,穷人越来越穷,莫菲菲认为这是天经地义,因为人家投资获得的钱远比你省出的钱来得快、来得多。所以大家不要仇富了,赶紧去赚钱才是王道。 一转眼几个小时过去了,老爹上场做“结案陈词”: “今天晚上的比赛真是精彩!选手们的表现都很优秀!但是根据评委评分以及观众投票,下面三位选手将进入明天晚上的总决赛争夺冠军。她们分别为:第一位是来自京城玉春馆的二号(根据二十名进入决赛者已经重新编号)选手江秋颜!评委综合得分九点八五分,观众选票五十二万一千一百票!第二位是来自杭州迎云阁的十三号选手胡凌儿,评委综合得分九点九分,观众选票六十八万五千票,第三位也是来自杭州的选手,十九号路青青,出自潇湘馆,评委得分九点八分,观众投票六十三万三千票!” 老爹宣布结果的时候声嘶力竭(声音请参考世界杯黄健翔点评意大利对澳大利亚那场比赛最后几分钟的德行),尤其是说到选票数的时候,几近手舞足蹈。 场下的气氛已经达到最高潮,振臂高呼声声震天,估计京城几里外都能听见。 结束后一小时侯后,人才完全散去。 基本上前三强都在莫菲菲预料之中,那个路青青之前倒是没怎么关注,因为大家都没特别提起,没想到也那么出色。 落选的选手若有所失,但是也各有所获。有一部分赛后就被几个有钱人邀请去消夜了,还有一部分虽没人约,却是大大打响了自己所在青楼和自己的名气,还怕以后生意不滚滚来! 赛后,莫菲菲找小王爷和男公鸡进行了严肃的谈话。因为莫菲菲发现,他们在台上有互相拆台的迹象。小王爷支持的男公鸡就反对,男公鸡支持的小王爷就拉后腿。虽然评委互掐增加了比赛的可看性,但是他们两位的行为已经对比赛产生了很大的干扰,让选手们也很疑惑,举棋不定不知道该讨好谁,你说这像话嘛! “南宫大哥,我看你也挺喜欢那九号选手的,为什么小王爷一支持你就给低分呢?” “我就不喜欢看那人懒洋洋好象对什么事都没兴趣的样子,看着就有气!最重要的是,他一直不肯接受我的挑战!”南宫济气呼呼地说。 “小王爷,您分明对十七号很赏识,为什么南宫大哥一说好你就把分数给降低了?” “因为我喜欢看那家伙生气的样子,很有趣,活活活活~~”说完睥睨男公鸡。 一个是变态,一个是弱智!莫菲菲恨恨想。却又不能表现出来,只能好声好气谆谆善诱:“你们都是有声望有地位的人,还是很多女孩子的梦中情人。你们以为所有人都是来看花魁的吗?错!我家秋梅每场比赛都去看,就是为了看你们啊!你们在台上互相拆台,不仅有失大家风范,还寒了无数少女的心哪!不了解的,还认为你们是那种小鸡肚肠没有公正之心的市井小流氓呢!” “什么,市井流氓!!”两个人这次倒是异口同声。 “恩。”莫菲菲沉重的点了点头,突出这个事实。 两个人对望一眼,不情不愿地表示:在明天的比赛中,不再互相拆台。但是,仅限于明天! 莫菲菲才不管呢,过了明天你们就是互相把对方打死也不关我的事。目的达成,解散。 慢慢溜达回去,忽然在路上被一个人拉住胳膊。抢劫?莫菲菲还没喊出声,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别喊,莫兄,是我,秦图。” 他找我干吗?莫菲菲满心疑惑跟着他从他家后门溜了进去。贼头贼脑的,肯定不会有什么好事。 第八章 谁是花魁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八章 谁是花魁 从秦图家里出来的时候已经过了午夜,今天真是把莫菲菲累死了。 洗完澡后躺在床上,她细想这些天发生的事,想到现代的老爸现在不知道在做什么,恍如隔世。肥肉爹最近心情很好,娘也就跟着好,小妹也好,大家都好。有时候莫菲菲都以为自己就是这个家的一份子了,不再去想自己从哪里来。手指间的幸福啊,在可以抓住的时候就不要犹豫。 在古代生活真是不便利,要想过得舒适,真要有很多的银子打底。这场选美秀让她见识到了很多有钱人。莫菲菲心里暗下决定:一定一定要靠自己的努力变成富豪~超级富豪~想着想着迷迷糊糊睡过去了。 第二天早上神清气爽,莫菲菲一大早就起来到街上溜达去了。 走过路过的人都在讨论那三强,都在争论谁才是最后的冠军。溜到赌场里看了看,下注的人不计其数大多集中在胡凌儿身上。胡美人现在确实是夺冠热门,从昨晚上的比赛结果来看,她无论是比分还是选票都居第一。现在买她的赔率是一赔一,路青青是一赔四,江秋颜是一赔五。其他两位美女虽然也不是凡品,但在大家眼中来看似乎比起胡凌儿还要差一大截。所以即使赚的不多,大家还是争先恐后买了她,仿佛不要钱的买卖一样。从庄家的赔率似乎就可以窥出比赛结果了呢,莫菲菲悄悄退了出去。 夜幕来临,比赛的场所已经水泄不通了。 场下阵营分明,三位选手的粉丝都扎堆坐在一起,好互相打气。左边是“颜面”,中间是“凌粉”,右边是“青丝”,和现在的追星族相比毫不逊色。 三位选手今天的状态都非常好,一登台就获得了震天掌声。 今天的比赛和前些天有点不一样,每人各表演三个节目,三个节目都是命题作文。分别是古琴演奏名曲《平沙落雁》、以荔枝为题作诗画、舞蹈《霓裳羽衣》。 弹琴,可解忧;书画,可交流;舞蹈,可消遣。好的妓女这几门手艺都要掌握好,才能抓牢男人的心。你以为红牌是人人都能当的吗,除了天生的相貌外,后天的努力也是很重要的。照莫菲菲看来这古代的花瓶可比现代花瓶厉害多了。 三个人的表演都很精彩。琴艺上路青青第一,舞蹈上江秋颜最棒,书画则是胡美人造诣最深。这就看五位评委和观众如何选择了。 施阿姨自己就是个舞蹈大师,从一开始就对江秋颜惺惺相惜,毫无悬念地投了她一票。 苏秀才则颇为赏识路青青。 这次小王爷和男公鸡看法倒是一致,都给胡美人投上了一票。 还有秦图了,大家都把眼光看向他。没想到……这个一直是颜控(以相貌取人)一族的猪哥居然把票投给了路青青!众人大跌眼镜,他之前不是一直哈喇人家胡美人的吗? 这下在评委得分上路青青和胡美人打成了平手,关键就看场下观众投票谁多了。 肥肉爹一宣布这个结果,满场哗然,这两人的粉丝团们赶紧补票。由于前一天胡美人的选票领先五万多张,所以她一点也不紧张,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 这时,场上出现了一名神秘人,朝选票售卖处走去,拿出一张银票买了选票支持路青青。因为统计上的困难,所以选票实际是一张标准尺寸的空白纸,你要买多少就由公证人(莫菲菲高薪聘请的政府官员,绝对有公信度)在选票纸上写上数额再丢入投票箱。十文一张选票,一两银子就是一百张,如你买一张选票纸上就写“壹”,买一百就写“壹佰整”,写好后全部投入选票箱,每隔半个时辰统计一次。由于比赛的白热化程度已经升级,观看人都有了明确的追捧目标,对喜欢的选手投起票来毫不吝啬,一买都是几十,有钱的更是成百上千、成千上万地买,所以计起数来反而比刚比赛初阶段一张纸上只有一张选票的快。谁也没注意到那个买票支持路青青的人,都忙着支持自己偶像呢,甚至有没带够钱的人在问邻居借,说好回去再还。 最后,公证人宣布,路青青得票八十万,胡凌儿得票七十五万六千张。路青青赢。 怎么可能,所有的人都不敢相信,连路青青自己都不敢相信。 “作弊!验票!”颜面们大声疾呼。 为了表现公证,公证员把双方的票都倒了出来,都请了观众上场监督,又仔细数了一次,数额正确无误! “比赛结果揭晓”,莫老爷跳上台去,“路青青夺得冠军,胡凌儿获得第二,江秋颜名列第三。祝贺三位选手!” 青丝们喜极而泣,路青青语不成声地发表感言:“谢谢大家的支持,我也没想到自己能走到最后,我真的要说一句,谢谢,谢谢……” “我宣布:第一届全国花魁选拔大赛圆满结束!感谢各位选手的参加以及观众的支持!我们下一届比赛相见!大家请回去休息,明年见~”莫老爷在上面深情款款,就差没唱出《难忘今宵》了。 胡凌儿有点不能接受这个事实,失魂落魄地走下台去。秦图追了上去,这个小细节当然也没有注意到,大家都围在路青青身旁祝贺。 从来都是如此,任何比赛,人们能记住的永远是第一,尤其在中国,仿佛只有第一才是荣誉。所以几乎所有的比赛,都拼了命抢第一,好不容易得来了第二,别人赞都不会赞一句,记者采访的时候甚至还要问你:“这次没有得到第一是不是很难过?”不信你现在回顾一下,还能想得出几个银牌得主不? 过了好久,众人终于散去了,莫菲菲相信这个选美比赛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还会被人津津乐道。 第九章 真正赢家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九章 真正赢家 南宫济下榻的客栈,两个人头挤在一起鬼鬼祟祟嘀咕。 “莫老弟,这次我们赚了多少?” “除去赔掉的一些还有你们赌场的人工费,我们这次净赚五十二万两。一人一半,二十六万两,拿好了。” 男公鸡两眼放光,忙把已经兑成了全国通用的“通泰银票”小心翼翼贴身收好,估计他也从来没见过那么多银子。 有人问他们家不是很有钱吗?那是他爹的!他爹还没翘辫子哪轮得到他当家,平时用个零花钱都要去帐房申请。公子哥不是那么好当的,别看表面光鲜,其实比莫菲菲还穷。 各位都不看明白是不是?那好,莫菲菲就向大家解释一下吧。 其实,整场赌局的庄家,就是莫菲菲和南宫济! 无论在什么年代,做生意都离不开三股力量:政府力量、民间力量、暗势力。 政府力量是很容易理解的,自古我们的政府就是人民的主人,享有无限的特权。有它罩着,做什么基本都一路绿灯。评委中就是有了小王爷和秦图两个政府要员,做起事来才那么顺畅,连官府都来现场做保镖。此谓天时。 民间力量就是联合合作伙伴的力量,比如集资办企业。莫菲菲们此次能举办这次活动,就是集合了业界几股主要势力。此谓人和。 暗势力说白了就是黑社会。出来混的黑白两道都要吃得香才是王道。南宫济家说得好听是武林第一世家,其实不就是黑社会最大的帮派嘛!他们家什么都缺,就是不缺打手。所以开始时莫菲菲就找了他合作,莫菲菲出计策他出人,南宫家控制的龙威赌场,成为比赛唯一下注点,赢的钱大家平分。也有其他赌场觊觎他们的生意,纷纷开出比赛盘口偷偷和他们争客源,不出一个时辰连人带场子都被砸了。几次下来,谁还敢造次?想要下注比赛,还得到龙威赌场来。此谓地利。 天时地利人和,莫菲菲想不赢也难啊! 这次谁都押胡美人,莫菲菲偏要路美人赢!许多人输惨了吧?活该,谁叫你们赌博!所以大家记住了:庄家永远会在你最意想不到的时候阴你一把,庄家永远不会输! 为了他们的盘能够大丰收,莫菲菲着实还下了不少功夫呢。 首先要劝和小王爷和男公鸡,让他们不要故意捣乱,把比分控制在可以预计的范围内。 其次是劝说秦图改投路青青。本来莫菲菲没想好怎么说的,谁知道那天晚上他把莫菲菲先找了去。原来,秦图早就看上了胡凌儿,想娶她为妻(胡美人以前是个艺妓,还没破身),但是又怕他爹不同意。因为如果选一个花魁做媳妇的话影响太大,脸不知道往哪里搁,肯定要被同僚和全城百姓笑话的。所以想向莫菲菲讨个主意(看来在他眼里莫菲菲已经成了智慧的化身)。 莫菲菲正好是瞌睡遇上枕头了。连忙把前面说过的冠军季军论搬出来了。如果胡凌儿成为花魁的话,肯定会盛名远播,成为第二名就不一样了,过两年人们就会淡忘这件事。你可以先谈两年恋爱嘛。 秦公子真是一点就通,马上领会了莫菲菲的意思,并且在比赛的时候毅然把神圣的一票投给了路青青。胡美人,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大家肯定也猜到了,没错,场上曾经出现的那个神秘人也是莫菲菲派的,他一下子就买了路青青十万张选票,一下子把路青青陷入了绝对胜利的场面! 陈述完毕。你说,莫菲菲赚点钱容易嘛。 回到家,老爹又用他那满身肥肉亲密接触了莫菲菲一把,高兴地说:“菲儿,我们赚翻啦!这次比赛,卖选票我们净赚了六万两!按照比例,我们可以拿四成,那就是两万四千两啊!怡红院一年的收入都没那么多。” “咦?你怎么都不高兴呢?一个人笑是很尴尬的事你知道不?” 莫菲菲面无表情地从怀里拿出二十六万两银票,数出一万两递给他:“喏,之前借了你一千两(神秘人买路青青十万张选票的钱),连本带利还给你十倍,剩下的可是我的私房钱。” 莫老爷一看莫菲菲递过来的银票,再看看她手里那叠,大致算了一下女儿手里到底有多少钱,然后很干脆地“咚”一声昏倒过去。由不得他不昏,辛辛苦苦一辈子赚来的家财看起来还没女儿随手掏出来的钱多,他是活活被气昏的。 “老爷!!”管家疾步走上去按住他人中,把他弄醒了。 莫菲菲把事情经过娓娓道来,所有人瞪大眼睛不可置信。 “少爷,你真是我的偶像!”秋梅很坦白的说。莫菲菲知道,她已经无可自拔地掉入了对自己个人崇拜的深渊。算了,人还是要有点信仰和追求的,就由她去吧。 “菲儿,爹一直认为你很聪明,没想到你聪明得出乎我意料!怎么以前就没发现你这么有商业天分呢!” “我们家以前不是没陷入经济危机嘛!”莫菲菲打了个哈欠,好困。“我先去睡觉了” “……” 要说人比人真是气死人哪。莫老爷喜滋滋的想:“谁说女子不如男,我家女儿可以顶半边天!” 二十六万两!莫菲菲来到古代掘到的第一桶金。这只是个开始。紧紧拽着剩下的银票,莫菲菲心满意足睡去。 第十章 红楼诞生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十章 红楼诞生 二十六万两啊,啊不,现在只剩下二十五万两了,那也相当于现在的五千万人民币了。真是一想起就要笑。起床后莫菲菲把银票锁进了床头柜,把钥匙贴身放好。没办法,第一笔属于自己的巨款哪,大家就别笑莫菲菲守财奴了。 这笔钱莫菲菲计划以后自己做生意拿来当本钱。经由一段时间的摸索,莫菲菲已经明白自己穿越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朝代,叫大齐,现在的皇帝是赵广。她敢发誓在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朝代,这里应该是与中国历史平行发展的另一时空。说完全陌生也不尽然,因为这个朝代感觉还是属于炎黄子孙,自己能看得懂这里的文字,吃穿用度与自己在电视中看到的古装片也没有太大的区别,所处的大地,好象也是在中国的版图上,很多地名都很熟悉,方位也与自己熟知的无差。 穿到古代,经由这件事之后,莫菲菲才发现自己是一个狂热的赚钱分子。想要有自己的事业,不依靠家人,只想依靠自己的力量,看自己到底能做到什么程度。创业越艰辛,就越能体会到回报的甘甜。也只有在不停的忙碌中,自己才能忘掉现代的一切。她新潮的想法太多,老爹接受了这次不一定接受下次。最重要的是,莫菲菲喜欢掌控,不喜欢汇报。难道是在现代被老爸压迫的后遗症? 在单飞之前,莫菲菲要让家里的经济更好,自己才不会有后顾之忧。那就先把肥肉爹的妓院生意搞搞大吧! 经过这次选魁大赛,怡红院的生意已经起死回生,不仅失去的客户又回来了,更多的是对花魁路青青慕名而来的人。前三名花魁都要卖给他们三年,除了被秦图撬去做老婆的胡美人之外,路青青和江秋颜已经到怡红院上班了。说好了她们要在组织这次活动的几家青楼之间轮班,第一个月就是到怡红院坐台。 趁着活动影响余波未平,莫菲菲要赶紧行事。 让莫老爷约了金凤楼的梁老板、欢乐居的钟老板、蝶恋花的叶老板(也就是这次的那几个合作伙伴)到醉仙楼,说有要事相商。 几个人现在见了莫菲菲恨不得叫莫菲菲大爷,莫菲菲让他们平白无故在短短一月间赚进了几万两哪,在以前可是大半年的收入呢。 “不知道贤侄找我们来有何事相商呢?”在这群无利不早起的商人心中,眼前这个叫莫浩凡的半大小孩已经赢得了他们的信任与尊重,商场不是官场,不用论资排辈,谁会赚钱谁就是大爷。 “各位叔伯,小侄想过了,要想让我们的青楼都立于不败之地,就要紧紧地团结起来。众人拾柴火焰高,要有足够的实力,且实力必须是别人望尘莫及的,才能垄断市场。” “是这么个理。” “经过这次活动,相信大家的生意都有好转,但是,能维持多久呢?如果又有一个南方人过来竞争,实力比前面那个还大,我们怎么办?难道又要陷入困境?总不能还依靠选花魁比赛吧?” 众人沉吟:“那贤侄说下一步我们该怎么走?” “这个时候,我们需要整合。就是集合我们四家的全部人力财力,开一家全国最大的青楼!” “什么!整合?”所有人都被莫菲菲的想法震呆了。 “那,我们有什么好处?谁当老板?该如何操作?”老梁提出了大家都最关心的问题。 “好处,那就是在京城甚至在全国,我们将是最大的青楼,不用担心没客源,不用担心没红牌。因为人都是往高处走的,我们的招牌一立,实力摆着,还怕那些最会趋利的妓女不自动投过来吗?且,我们在合并前要去粗取精,把一些年老色衰的妓女遣散,再招收一些新鲜血液,保证质量,让客人流连忘返,客人来了,还怕钱不跟着来吗?” “至于合并方法就是,大家把所有的资产全部盘点,包括房产和人力资源,全部折合成银子。然后再拿出一部分现金做流动资金。按出的钱多少排股东顺序。由股东组成董事会,然后再一起选出一个具体管事的。平时也不用你们操劳了,年底就按股份比例分红。” 众人因为之前花魁选拔赛中莫菲菲已经说过股东的概念,所以都很清晰地明白了莫菲菲这段话的意思。 听莫菲菲说完之后,所有人都陷入沉思。不过莫菲菲有信心他们会接受自己的意见,就是在现代都流行资源整合、并购什么的,还怕你古人不接受! 沉思之后是热切的讨论。讨论是否可行,是否会赚钱,是否有什么不妥。一个小时后,他们终于一致决定:同意莫菲菲的提议。 莫菲菲偷偷比了个“V”字,又提出一个大胆的计划。 “你们说那些官宦及大户人家的高级婢女需要有什么素质?” “服侍主人的,就要温柔体贴,最好还能识文断字;专门服侍贵客的,就要能歌善舞了,还要能饮酒。共同的特征就是:一定要貌美如花赏心悦目。” “那这些婢女是怎么培养的呢?” “当然是买回来后,再找人来调教啊。” “是吗?如果,我们开一家专门培训高级婢女的女子培训班,专招收学生教导琴棋书画。然后卖给有钱人做婢女,你们觉得生意会怎样?正好我们的红牌们还可以偶尔客串下老师。” “……妙啊!莫小侄真是个商业奇才!莫兄,你好福气。” “就这么说定了。就麻烦各位伯父分分工,赶紧盘点资产,找新的店面。” 两个月过后,在京城矗立起一座庞大的院落,“红楼”两个大字高高挂在门前,全国最大的青楼成立了!那天的鞭炮整整响了一天,以路青青为首的几百位美人当街排开,那阵势比皇上出巡还要宏伟,有谁一次性见过同时有那么多重量级的美女站在街上! 同时,他们的“淑女培训学校”也开张了。 几位老伯出于对莫菲菲的敬佩,自动推举莫老爷做了大股东,他们做小。 那一夜,属于全京城男人的节日! ************************************************************************* 注:1、本书朝代为虚构,大家请勿对号入座揪历史小辫子了,作者卯足力气想怎么编就怎么编。 2、本书货币单位换算:1两黄金=10两白银,1两白银=1000文铜钱。1文约等于现代0.2元人民币,1两银子约等于200元人民币,1两黄金约等于2000元人民币。这也是为了大家看书方便给个参照,有不准确之处请勿较真。 第十一章 做什么最赚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十一章 做什么最赚 莫老爷的生意蒸蒸日上,莫夫人这几天已经在念叨着要买新房子了。人之常情,一个人家里有没有钱,从房子基本能窥出一二。奉劝各位美眉,如果一个男人跟你说他很有钱,只不过觉得没必要把钱浪费在房子身上,够住就好。那么你一定要警惕,要么那人是打肿脸充胖子,要么就是不够爱你。 于是,游手好闲的莫菲菲就被赋予了了看房子的重任,每天被管家带着在城里东奔西跑。由于近期她都是男装打扮出门,这么久没被人识破,所以莫夫人也很放心。莫菲菲自己也很乐意,因为她正想借机考察一下古代的房地产市场怎么样呢。 一星期之后,莫菲菲得出一个泄气的结论:想在这里搞房地产开发,基本是不可能了。 古代地广人稀,土地根本就没现代大城市那么稀缺。只要你看中一片空地,到官府去备个案,交点钱就直接建了。大户人家还请工匠,小户人家基本请街坊邻居帮忙建造。像她家这样不想住老房子,又急着住新房子,想直接去买的,少之又少。真正的大户人家,宁愿花个两、三年自己造。花几年去造个豪宅,这时间成本也太大了,莫菲菲可做不来。 那做什么来钱呢?莫菲菲在脑海里拼命回想在报纸上公布的几大暴利行业:房地产,排除,原因如上;修路建桥的,排除,在这都是官府做的事;中小学教育,排除,古代上学堂根本不贵,到了现代才把教育当敛财手段的,民族的堕落啊;殡葬业,排除,虽然古代是很注重葬礼,但立志成为一个有品位的商人的莫菲菲,可不想赚死人钱;能源,排除,古代根本就不需要石油汽油,也没有电,开采矿山需要良好的地方政府关系,显然莫家不具备,贩卖私盐是来钱,可莫菲菲还不想被查出杀头;药品和医疗,排除,因为这一行太专业,莫菲菲不懂;网络游戏,直接排除;通信业,直接排除…… 唉,这样想来想去,居然找不到容易赚钱的行业,看来现代生活和古代生活脱节真是严重啊。 管家在前面走着,看着莫菲菲一个人在那里自言自语,不禁奇怪问到:“少爷,你一个人在那嘀咕什么呢?”(在外的时候,莫菲菲下令下人一律称呼她为少爷) 莫菲菲两眼一亮,怎么就把最熟悉古代生活的古代人忘了呢。马上向管家不耻下问:“管家,咱们城里最有钱的是哪些人,都是干吗的?” 管家虽然奇怪自家大小姐问这样的问题,但是基于大小姐最近经常表现出惊人之举,他觉得大小姐无论做什么都是有深意的,是他这样愚钝的人是揣测不透的,于是就老老实实回答:“除了皇上外,京城最有钱的不是官就是商。官家有皇上的亲叔叔九王爷家、左丞相丁卫仁丁大人家、户部尚书邱骆邱大人家。他们都为官几十年了,皆是两朝元老,在朝廷根深蒂固,哪个不巴结,不开口自然都有钱源源不断送上门来。商家的就多了,有开钱庄的沈家,做绸缎布匹染料生意的段家,有开药店的龙家,有开金铺的林家,还有专门给朝廷提供兵器和马匹的尤家。他们都是富得流油呢,做那一行的都以他们马首是瞻。” 莫菲菲陷入了沉思。在没什么势力的情况下,自己要找一条发财的路子,又不能和这些龙头老大相冲,不然还没成长估计就会被扼杀了。虽然经由花魁一事莫菲菲和小王爷、秦图和南宫济都交上了朋友,但是毕竟交情不深,莫菲菲不想轻易动用。在这其中,最要好的算是南宫济,一想起南宫济莫菲菲就想笑。呵呵,这家伙武功高强,不说话的时候会以为他很可怕,但是一说话就暴露出他的火脾气,是个直爽可爱的人呢。莫菲菲喜欢和这种没有心机的人在一起,轻松自在。不如去找他聊聊,看有没有什么启发。 南宫济自从和莫菲菲联手坐庄赢了二十六万两之后,就在京城乐不思蜀不想回家了,买了栋宅子,每天出去找人挑战。武功、琴、棋、书、画,但凡听说有人在某一方面强的,他就忍不住去挑,听说已经硕果累累了。 这几个月忙着为莫老爷的妓院搞合并,只去找了他三、四次,不知道这小子现在怎样了。 一进他家门,就看到他和小王爷站在房顶,大眼瞪小眼。 “我说,你们大白天爬到房顶上干什么呢?” 男公鸡一见到莫菲菲就像逮着亲人了,忙倾诉:“莫老弟,你来了。你瞧小王爷实在太过分了,我现在已经是打遍京城无敌手,就差他就创造完美记录了。但是他就是不肯跟我动手,你说我能不气嘛!” “小王爷真是奇怪,既然你不肯跟他动手,还到他家来干什么?”莫菲菲问道。 “关你何事。”说完就biu地一声从房顶飞走了。这个臭王爷,对自己不感兴趣的人和事都是爱理不理。 男公鸡本想去追,但是看莫菲菲在下面,只好做罢,跳了下来。 在院子里石凳上坐下,自己倒了杯茶喝。“莫老弟今天找我有什么好玩的事?” 汗,在他眼里莫菲菲怎么变成好玩的代名词了。全因前两次到他这,跟他讲了很多现代的趣闻,还有三国水浒啊之类的故事,末了还交了他两招跆拳道,所以他可是很期待莫菲菲来呢。 不过莫菲菲今天可不是来跟他磨牙的。 “南宫大哥,你们家有钱不?”莫菲菲一开口,他口里的茶就喷了出来。 “问这个问题干什么?”满眼警惕,一副找我借钱绝对没门的表情。 莫菲菲白了他一眼,“放心,我家最近赚了点钱,不会找你借钱的。我只是好奇,你们武林世家是干什么的,看你整天游手好闲,好像没工作的样子。” 小笨蛋果然上当了,跳起来:“什么游手好闲!我这是炼历,提高个人能力在。我爹是武林盟主,要忙着帮人解决纷争。解决完之后别人自然要给点答谢。现在武林还是满乱的,我爹就忙得没空理我了。嘿嘿。” “那你在家的时候主要干吗?” “帮我爹忙啊。”很得意的样子。看样子他们家是收调解费的,莫菲菲有点失望,在他这是没什么收获了。 莫菲菲决定再到街上逛逛,搞不好会有什么灵感。 第十二章 初次交锋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十二章 初次交锋 已经停战了几十年,经过两代君主的休养生息和励精图治,本朝的经济前所未有的繁荣,天子脚下的京城更是一派太平盛世的景象,老百姓人人安居乐业。即使莫菲菲知道这个朝代迟早还是会灭亡,泯灭在历史洪流中,但是这一刻,看着身边熙来攘往的人群,几乎不想去想象未来会怎样。 走了半天有点累,叫住管家进了一家茶楼歇息。 “少爷,我们今天不去找房子了吗?” “不找了,明天再去。你说,怎么一幢好宅子就那么难找呢。” “少爷找宅子就想在城中心这一片,既要热闹又要安静,周围治安要好,还要生活便利,这样的好宅子哪是那么容易找到的。就是有,人家也不愿意脱手啊。” 说的也是,市中心的房子就是不住也留着,不升值也保值啊,不是缺钱用,谁会卖。 “如果这里有人开中介公司就好了。”莫菲菲不由感叹。 “什么叫中介公司啊少爷?” “就是专门帮人家租赁和买卖房屋的组织。如果谁有房子要出租或者出售的话,就到中介公司登记,这样中介公司手里就有很多房源了。如果有人需要房子,就把要求跟他们说,他们就在拥有的房源里找合适的,带着人去看,直到你找到满意的房子为止。交易成功后,中介公司各收取业主和房客的部分费用。中介公司对买卖双方都有好处,业主不用烦心带人看房,需要房子的,也不需要像我们现在这样到处没方向地乱找房子了。” “果真是妙啊!”旁边忽然传来一个声音。 莫菲菲转身看去,咦,“活动冰块?”说话的不正是那天在醉仙楼遇到的那个拽得二五八万的记得姓沈的那个小子吗? 他眉头一挑,显然也认出了莫菲菲来。 他身边一个跟班模样的中年人低头在他耳边说了什么,使他露出了讶然的神色。 “原来兄台就是前些日子闹得沸沸扬扬轰动京城的首届花魁选拔赛的组织者啊。没想到是这么年轻。” “阁下是?”不是莫菲菲孤陋寡闻,实在是来古代的时间短,就是皇上站莫菲菲旁边她也不认识啊。 “我家少爷就是通泰钱庄的二公子!”他那跟班昂首挺胸地说,仿佛他家少爷能跟莫菲菲说话是莫菲菲天大的荣耀似的。 “真是失敬失敬。”莫菲菲嘴里说着失敬,眼里却没有失敬的样子。怎么听着有点耳熟,呀,想起来了,自己那二十五万两的私房钱,不正是存在通泰钱庄吗?这样说来,莫菲菲还是他们的大客户咧。 管家见莫菲菲似明非明的样子,只好伏在她耳边说:“少爷,他们就是我早上跟你说过的京城最有钱的人之一,开钱庄的沈家,他们家的钱庄遍布天下,沈家二少爷好像叫沈天启。” 那姓沈的很耐心地等他们当着他的面咬完耳朵:“不知可否移坐贵桌,在下对莫公子刚才的言论非常感兴趣。” “当然,请!” “在下沈天启。” “在下莫浩凡。”古人说话真是饶舌,莫菲菲深切地感受到了白话文的好处。 “刚才在下听到莫兄谈到关于所谓中介公司的言论,觉得和已有的掮客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是这样有组织地应用在房屋买卖和租赁上,却是闻所未闻。在下由于生意的缘故几乎走遍全国,自以为见多时广,没想到是高估自己了。不知莫兄是从哪里知道的,能不能说一说也好让在下长点见识。” 莫菲菲傻了眼,该如何做答呢?又不能说实话又不能随便瞎编,不然很容易被揭穿。只好打马虎眼:“是在下偶然认识一位外国的朋友,他跟我说过,这在他们国家很平常。”由于本朝和周边国家多年交好,互通贸易,所以人民对外国人也不那么排斥了,莫菲菲抬出一个外国人,也不说哪个国家,就不信你知晓天下事! “原来如此,多谢莫兄指点。”他说完,就匆匆结帐而去。真是莫名其妙。 管家见他走远了,马上把知道的关于他的消息八了出来:“少爷,那个沈二公子可不了得。他爹就两个儿子,但是他大哥从小体弱多病,对生意也没兴趣。所以他从小就被培养为接班人。这几年他渐渐接手家族生意,做得有声有色。他们通泰钱庄的业务在他手里翻了好几番。” “他们钱庄都靠什么赚钱?” “放高利贷、投资、倒卖。赚钱的他们都做!那沈天启真是个赚钱狂人。对了,貌似和少爷你有点像哦。” “你这是什么话……” “事实嘛!” 糟了!莫菲菲后知后觉地叫起来。刚才,自己岂非把一个赚钱机会活生生送给他了! 果然,三天后,“通泰房屋中介”红红火火开起来了,据说生意很好。 这个奸诈小人,你给我记着! 第十三章 灵光乍现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十三章 灵光乍现 这几天莫菲菲真是闷闷不乐,平白无故一个好点子被那个冰块抢了,房子也没找到中意的,老娘又催得急,她就想快点搬进新房子,也不看看女儿头都大了。 管家又来催莫菲菲一起去看房子了,她没好气地说:“没心情,你自己去看吧!”管家自然知道大小姐心情抑郁的理由,对冰块同仇敌忾:“大小姐,别生气了!那姓沈的真不是好东西,剽窃你的思想!据说他认钱不认人,满身铜臭味,活到十八岁还一个朋友都没有,活该!” “说得好!是活该!小姐我今天没心情跟你去看房子,我要自己上街溜达下,不用等我吃午饭了。” 古代的城区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市中心就那么片地方,莫菲菲早就踏得很熟了。 无聊得紧,还是找男公鸡那家伙磕牙去算了,反正他也每天无所事事的。 一进他家门,就听见乒乒乓乓的响声,隐约夹杂着急促的哼哈之声。 有人在打架!莫菲菲加紧脚步冲进去,有谁会在南宫济家打架呢?难道是小王爷?但是小王爷似乎被南宫济纠缠了几个月都没松口要应战啊,难道今天忍不住了? 来到院子里,就看到两个人影在翻飞,一人穿着褐色长袍,一人穿着黑色劲装,手里都拿着剑你来我往打得好不热乎。看得莫菲菲眼花缭乱,不过依稀可以看出褐色衣服的是男公鸡,黑色衣服的却不是小王爷。 莫菲菲到古代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看到人真刀真枪地打架,不由瞪大了眼睛。无奈动作太快,她只能看清人运动的轨迹和两剑相撞迸射的火星。两人招招毙命,却又都点到为止,看起来像是在切磋武功而不是敌家寻仇。 莫菲菲在旁边站了大概半小时,他们居然对她熟视无睹,让莫菲菲恼火不已,于是捡了块石头朝两人中间砸了过去,然后迅速躲到树后。 两人对这突如其来的暗算反应倒是一致,同时用剑一拨,那可怜的石头就四分五裂了。经过这个小插曲,交战终于停了下来。男公鸡没好气地朝莫菲菲躲藏的地方喊了一声:“出来吧莫老弟,没好戏看了。” 莫菲菲摸着鼻子嘿嘿笑着走了出来:“南宫大哥,你们这上演的是哪一出啊?” “我来介绍一下吧,这位是我的好朋友飞鹰堡(为什么又是飞鹰堡这么没创意,因为作者一想就想到了^_^)堡主的儿子冷文星,这位就是我跟你说过的莫浩凡。我们好久不见了,切磋一下看对方武功退步了没而已。” 莫菲菲望过去,那冷文星真是黑,黑就黑了,还非要穿黑衣服,好在自己在现代经过黑人的洗礼,不然还真会被吓一跳呢。他相貌并不出众,但匀称的身材配上那充满爆发力的肌肉,还真让人不容忽视。 冷文星朝莫菲菲咧嘴一笑,露出预想中的满口白牙:“久仰大名了,我对莫兄弟是景仰不已啊,济说你小小年纪就头脑非凡,还有非凡的阅历,你跟他说的那些奇闻轶逸事我也是闻所未闻,实在想亲自听上一听呢,不知能满足愚兄否?” 莫菲菲现在发现自己满亏的,认识的人年纪基本都比自己大,南宫济十九,小王爷二十二,秦图二十四,就是眼前这个黑炭看起来也有二十三、四。所有人一开口莫菲菲就矮了一截,明明她的心理年龄已经有二十四了,但是窝在这个十五岁还发育不良身躯里,心里觉得无限憋屈。 此人看来好像和南宫济一样没有城府,很好接近的样子,却又比南宫济多了很多圆滑,一上来就先拍了个大马屁。 莫菲菲也不能不给面子:“小弟乐意之至。”于是围着石桌坐下来,边喝茶边聊。 “冷大哥不知要在京城盘桓几天,改天小弟做东请大家吃顿饭。” “我因为家里的一些私事要在京城逗留半个月。原来是住在京城最大的同福客栈。呸,还说是上房呢,通风不好,晚上热得要死,蚊帐也有洞,害我被蚊子扰了一夜,菜也不好吃,伙计也不机灵,居然还要一两银子一天。我被搞得一肚子气!这不我听说济在京城刚买了幢宅子,就收拾东西过来了。”黑炭一开口就朝莫菲菲哭诉。 显然男公鸡也不知道有这事,马上陷入义愤填膺状态中:“难怪你一来二话不说拔剑就朝我动手,原来是泄愤。这京城的客栈我也住过几间,老实说确实不怎么样,服务根本跟不上,钱却没少要。” 莫菲菲双眼一亮,一个想法在脑海里慢慢形成。 是啊,怎么从来没想过开客栈呢!吃穿用住行是每个人的必须开支,和这几方面相关的生意基本就没有亏本的。吃——酒楼,穿——丝绸服装店,用——日用品店,住——客栈,行——车站(古代是马车站)。想来想去,还是客栈生意算是最熟悉的,也比较好上手。 说干这干,马上就想去搞个市场调查先,也无心和南宫济他们闲聊了,莫菲菲抱歉地说:“两位大哥,我忽然想起有件重要的事要马上处理,改天我请两位吃饭赔罪,今天先失陪了!” “你说你怎么屁股还没坐热就想走呢。”男公鸡非常不满,似乎觉得莫菲菲很不给他兄弟面子。倒是冷文星通情达理,让莫菲菲自便,下次找时间再聚好了。 莫菲菲马上冲到街上,打算对几家大客栈进行周密的考察。先买了几件衣服,把自己打扮得人五人六,还打了个包裹,假装要去投宿的样子。 先到据说最豪华,也就是被冷文星贬得一文不值的同福客栈。小二一见莫菲菲上门就笑容满面热情万分:“客官是打尖还是吃饭?”因为客栈工作忙,饭店工作者基本就没有能去现场看花魁选秀的,所以最有眼力界的小二不认识这位最近名动京城的小爷。 莫菲菲点点头,服务态度还挺好的呀:“先吃个饭,再给我一间上房——要最好的,她强调。”(画外音:废话,能不对你态度好吗。你看你满身绫罗绸缎,珠光宝气,手上戴着两个大戒指,腰里挂的玉佩叮叮当当,连鞋子也是瑞福祥专门定做的,怕人家不知道你家是暴发户啊) “客官要点什么菜?” “冷菜给我上凤尾大虾、玫瑰牛肉,热菜要松鼠桂鱼、梅菜扣肉、乌龙肘子,再来个清炒时蔬和茶树菇老鸽汤好了。对了,还有一瓶女儿红。”莫菲菲看了眼菜单。 小二似乎有点诧异莫菲菲一个人能吃下那么多东西,不过生意上门总不会拒绝,马上下去准备了。 莫菲菲东张西望,正是用餐的时间,生意还不错。主要是提供住宿的旅客吃的,专门来吃饭的比较少。 吃完后莫菲菲就被领到了上房。一进门她就把伙计赶出去,到处检查。门很牢固;家具不错,都是红木的(古代红木可比现代便宜多了);往床上一蹦,好硬的床。闻闻被套,有股怪味,让稍微有点洁癖的她不能接受。床的左边是个屏风,走过去一看,后面果然有个马桶。马桶是木质的,看起来使用过一段时间了,内侧有点暧昧不明的黄色,不禁有点想念现代的家里那光洁明亮的科勒马桶了。 要便便的话还得下楼上茅房,麻烦。 转了一圈,莫菲菲决定给这间客栈九十分。看来冷文星有点言过其实,不是他说的那么差嘛。想想应该是他又黑又穿着粗布黑衣给招惹的。自古客栈酒楼妓院都是最势利的地方,里面伙计只认衣服不认人,个个练就了两秒钟内就能从穿着判断你是不是有钱人的本事。当然也有失眼的时候(比如碰到冷黑炭那种有钱不打扮的人)。 够得上四星级了,以莫菲菲的标准来看。 既然看够了,莫菲菲立马借口走人,不过走的时候给了那伙计一点小费,把他的不满全堵在了嘴里。 接着莫菲菲又用同样的手段到城里其他大客栈仙客来、大元客栈、悦来客栈(果然古代都会有悦来客栈)等一一考察。 都没有达到五星级标准!这是莫菲菲的结论。天子脚下,那么富裕,随便在街上撒一把瓜子都能砸到十个八个有钱人的地方,居然没有一间顶级的客栈,京城颜面何在啊!看来古代人的服务意识远远没有跟上经济发展的脚步。 莫菲菲决定了,要在京城开一家最大的、最豪华的、最与众不同、当然也是收费最贵(这才是重点)的客栈!她始终相信世界上从来不缺有钱人,缺少的只是发现有钱人的眼睛。只要商家提供的真是好的东西,再贵都有人来消费,她有这个信心。一颗钻石都有人花几亿美圆买来供着,和身体休戚相关的起居住行肯定更不会吝啬。 目标清晰了,所有的细节和步骤都考虑清楚才行,莫菲菲要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第十四章 清除障碍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十四章 清除障碍 想要开一家成功的五星级酒店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硬件要强软件也要跟得上。硬件即是酒店设施,软件就是管理和服务。 考察下来,那几家大客栈基本都是十到十五间上房,四十到五十间标间,十间三人房,也就是说同时最多可以居住一百五十人左右。工作人员是掌柜一人,帐房(兼收银)一人,伙计六名,厨房四人,总共十二人。平均下来基本为一人服务十二人,负担过重,难怪服务质量不高。对房内设施的维护有一定意识,但是没有以人为本,从顾客方便度出发,所以客户满意度不高啊。满意度不高,忠诚度自然不会高。 分析完这些之后,莫菲菲很有信心,一定可以打造出比这些客栈强悍的超级客栈。 回家跟爹说了宏图计划,没想到居然遭到反对。老头子的意思是莫菲菲年纪还小,以前从来没做过生意,虽说这次花魁比赛她弄得有声有色,但不乏幸运的因素,因为以前这种比赛从未出现过,大家才会关注。但是开客栈是实打实,不能投机取巧,别说莫菲菲,就是他都对这行没了解,想帮都帮不上忙。还不如老老实实跟他倒腾红楼,这可是一辈子的铁饭碗啊,男人什么时候都会有生理方面的需要!以后做红楼接班人,多有前途!最近莫老爷老看自己女儿男装打扮,潜意识里似乎忘记了莫菲菲其实是女儿身的事实,或者是他沉迷在自己编织的美梦里不可自拔,下意识把能干的女儿当成了男子看待,一心一意要把莫菲菲培养成京城最牛的青楼的继承人。 莫菲菲自然听不进去,决定一意孤行:“爹,我都做过详细的市场调查了,客栈也有了完整的计划,本钱就拿我上次赢的那二十五万,一文钱也不找你要,亏了当女儿倒霉,反正也是不义之财。” “二十五万不是钱哪!就给你这样瞎玩儿?这钱差不多都可以把我红楼头牌以下的人全买回来了。就是丢在水里,还能砸个大水花呢,可不能由得你这个败家子胡闹。”肥肉爹瞪起那小眼睛,还是有点威严的。 “好!如果我的客栈开得不成功,我就一心一意跟着你干,行了吧!”莫菲菲发了狠话。 “这可是你说的!一言为定,我等着你呢,嘿嘿嘿~~” 鸡皮疙瘩……莫菲菲觉得自己似乎被算计了。不管了,既然过了老爹这关,那自己就可以放手去干了! 找一个好的地理位置十分重要。君不见商品房卖了那么多年,口号还是“地段、地段、地段。”她的客栈,必须靠近京城主干道,要求交通发达,附近商业配套设施齐全,娱乐设施完善。很快,莫菲菲就发现了这样的地方,那地上开着几家店,有饭店和药店、绸缎庄。几种生意没经过规划,开在一起,弄得大家都不红,维持着收支基本平衡的状态。 莫菲菲叫管家打听了,后台都不硬,基本是私人开店的那种,真是天助我也啊!这就好办多了,她只需要直接收购。用钱能解决的问题是最没难度的问题。莫菲菲亲自出马发挥引以为傲的谈判功力,费了十万两,让药店和绸缎庄连人带货全迁走了。开饭店的马老板却死活不愿意搬走,说这是父亲留下的产业,现在还能维持生计,没有必要转手让人。 头疼,碰到铁板了。但是莫菲菲无论如何也不能放弃。原来只值八万两的店铺,莫菲菲出到十万两,马老板居然还不松口。不能再抬价了,否则自己就成了个冤大头,地买下来也没钱开店了。只好想别的办法。 莫菲菲脑海里迅速浮出了无数个阴招:找人绑架他家孩子,逼他搬;去他厨房下点泻药让客人吃了拉肚子然后到官府投诉说他投毒,封他家店;每天雇人去捣乱,丢蟑螂蛇什么的,自动把客人吓走;直接放火;把他做了…… 不行不行!莫菲菲赶紧甩甩头,自己什么时候变这么可怕了,居然想到杀人放火的毒计。看来环境真的是容易改变人啊,从一个法律健全的社会到这个刑不上大夫的年代,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产生了巨大的变化,更可怕的是自己还觉得这种变化没有什么不对! 及时悬崖勒马。就是要做有钱人,也只能用正当手段。就是耍点心眼,也不能对人造成伤害才行。刚才想的那些办法,统统推翻。 只得再上门了,就用她打不死的蟑螂精神缠死那个马老板,直到他受不了为止!今天又加了一万两,这是莫菲菲最大的限度了,但是他还是不松口,这个又臭又硬的石头!但是,她老婆却有松动的迹象,好几次想开口让他答应,或许,自己可以从这方面入手? 悄悄约了马夫人出来。原来她对这个店早就厌烦了,一年前生意就开始走下坡路,从那时起就没赚钱,每天只能维持收支平衡,她早叫丈夫把店盘出去另外找个市口,那人就是不愿意。现在莫菲菲愿意多出几万两买下来,简直是天大的好事。那死人还不同意,真是气死了。 从对话中,莫菲菲知道了马老板是一个至孝之人,只因为他爹临终前让他好好把老店维系下去,他才一直不放手。莫菲菲安抚了马夫人几句,让她回去跟老马吹吹枕头风,自己再想另外的办法。 然后莫菲菲就直奔南宫济家去,因为她已经想好了一个计策。南宫济不是武林中人吗,一定懂得易容术,就是不懂,也知道谁懂,推荐给自己也行。 南宫济听了莫菲菲的客栈计划,大为惊叹,再听到那姓马的居然给钱不愿意走,马上就想叫人抄了他家店,果然是黑社会,莫菲菲翻白眼。 及时制止了他的野蛮行为,问他会不会易容,可以变得和另一个人一模一样? “我不会,但是有一个人可是精于此道啊。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冷黑炭?没看出来啊没看出来,真是人不可貌相。冷黑炭听了莫菲菲的计划之后表示将义不容辞大力帮忙。(哼,其实是在莫菲菲说了他帮忙之后可以到红楼随意消费算在自己帐上,他才答应的) 是夜,万籁俱静。马老板房。忽然一阵阴风吹过,窗户劈啪作响,屋里起了怪雾。 “石头,石头……”雾里一个老头身影忽隐忽现,不停呼唤床上的人。汗,原来马老板的小名真是石头!难怪那么硬的脾气。 老马哆嗦了一下,奇怪,怎么忽然那么冷呢?好像有人在叫,睁开眼一看,妈呀,这不是自己那死去的爹吗! 赶忙爬起来:“爹,爹,你怎么来了?” “我知道你日子不好过,特地来看看你啊。客栈生意不好做吧?你还死守着这产业,真是难为你了。当初我让你一定要守着,是怕你年轻不懂事把家产败了啊!现在既然生意不好做,就转手了吧。正好有个人来买,还多出了几乎一倍的钱,咱不亏!不然你媳妇要跟你闹,我也不愿意这个家不安宁啊!听爹的话,卖了吧,卖了吧……”说完缓缓往外面退去,房门啪地自动关上了。 马老板揉揉眼睛,是自己的幻觉还是爹真的来过?屋里的雾还没散去,掐一下大腿,很痛,应该不是幻觉吧? 第二天,莫菲菲再上门的时候,马老板叹了一口气,就给她拿来了房契地契。马夫人很得意,似乎觉得是自己的劝说有了作用,在他身后不停朝莫菲菲眨眼睛。呵,就让她这么想吧。 地买来了,地上的建筑全部拆除。照着莫菲菲给的图纸,工匠们热火朝天干了起来。几个月后,一座占地近千平米的两层楼,也就是莫菲菲的超级客栈,将出现在这块平地上。插着腰看工人忙碌的她不禁在脑里幻想。 第十五章 培训员工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十五章 培训员工 那边厢施工在紧张进行,这边厢莫菲菲也要开始招工啦。 伙计帐房厨师之类自然要找有经验的,相貌至少还要端正,身高也有要求,还有迎宾小姐。一个人办事就是杂,自己要考虑去找个秘书了。 在重金之下(全部给予在别的店家薪水的两倍),一个月内全部招好了令莫菲菲满意的人,连醉仙楼的大橱都被挖过来了,霍霍霍~金钱的魅力真是大啊,迎宾小姐更是水灵灵,是她直接到淑女培训班挑的,那素质没得说。莫老爷还直心疼,说莫菲菲暴殄天物,本来是培训做高级婢女的,现在变成个门童,干的是没技术含量的活。 切,他懂什么,门面最重要啊。人要脸树要皮,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舍不得花钱上不了美女的床,那些姑娘们往门口一站,有人上门齐哈腰甜甜说声“欢迎光临”,还怕那些有钱大爷们骨头不酥掉?莫菲菲仿佛看到钱已经哗啦哗啦流进口袋了,最近发现自己发呆的时候越来越多,常常陷入幻想中难以自拔,典型的创业前癔想综合症。 员工招好了,客栈叫啥名字呢?总不能像喜剧里演的就叫“有间客栈”吧。她也懒得想了,决定从现代直接搬一个过来。希尔顿喜来登不行,太洋了,香格里拉更是莫名其妙。名字必须适应古代人习惯,还要吉利。莫菲菲希望自己的客栈让顾客有宾至如归的感觉,住了就不想走。对,就叫如家客栈好了。找人去做牌匾先,要大大的,金灿灿的,让人一看就能记住。 接下来才是最重要的工作:入职前培训。 莫菲菲的员工一字排开,一个老帐房,十五个伙计,八个厨师,四个迎宾小姐,两个清洁阿姨,两个客服人员,总共三十二个人,必恭必敬听着她训话。他们对这种模式有点好奇,又有点期待,眼前这个年纪轻轻的大老板会对他们说什么呢? 莫菲菲把写好的员工守则发放下去,每人一份,然后开始上课。“我希望我的员工是一个和睦的大家庭,大家要团结友爱。我们如家客栈开出来后,将会是京城最大最豪华的客栈,大家好好干,生意好我每个月除了工钱还多发奖金!”先来个利诱,给了枣再打棒子。 果然所有人精神一振,莫菲菲给的薪水本来就不低,再加上奖金,那可不得了。大家身上迸发出强烈的类似于“誓死追随老板”的意念,隔一米远莫菲菲都能感觉得到。 “但是,我制定的规章制度一定要遵守,有违反者,一律开除。现在我来给大家讲讲发给你们的小册子里的内容,有不明白的可以打断我询问。” “第一条,服务宗旨:客人就是神。意思就是说对待客人要必恭必敬,客人有要求要尽量满足。你们解决不了可以请示老板我,让我想办法解决,我也解决不了的,你们就诚心诚意给客人道歉。” “如果他提出的是无理要求呢?”有人问。 “没有无理的,只有我们不愿意理的。只要大家秉承全心全意为客人服务的信念,再无理也可以化解。”众人点头表示明白。 “第二条,服务理念:微笑服务。只要你们是在客栈里,随时随地都要保持面带笑容,即使你心里面有什么苦恼,也要给我藏着掖着,晚上回家自己蒙上被子哭去!特别是面对客人的时候,说话要节制有礼,速度不要太快,也不能太慢。你们都给我学学,就说‘客官,您有什么需要吗’试试。” 众人龇牙咧嘴说出。摇头,那笑比哭还难看,等莫菲菲一个个调整好到她需要的程度的时候,一个时辰已经过去了。 “大家回去自己对着镜子多练习,我们接着往下讲。各个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你们自己的事就好了,我不在的时候有什么事可以让帐房先生先决定。”帐房张老头对莫菲菲点点头,表示明白了。 第三条是具体的规章制度,无外乎按时上班不许和客人争执不许打架斗殴之类的,说了一遍大家都没什么疑问。 “回去后每个人都要把员工手册背下来,我要抽查的。明天开始我要针对特定部门培训,从跑堂的开始。” 培训是件累活,要准备材料又要一个个指导。碰上反应迟钝的还得亲自示范,不能打不能骂,大家以后要尊重培训师啊。经过将近半个月,莫菲菲终于结束了客串老师的活,真是身心疲惫。相信大家也和莫菲菲一样。他们已经深刻领悟到,莫菲菲的钱是不好赚的,在以前那些客栈,哪有什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啊。培训完莫菲菲给所有人放了半个月带薪假,让他们好好休息,一开业肯定会非常忙碌了。并且嘱咐不得向任何人透露他们培训的内容,违者追究法律责任之类云云,这可全属于商业机密啊。 客栈经过一个多月的突击,已经差不多完工了,有钱好办事。这句话都快成了莫菲菲的口头禅了。自己也要抽点时间去监工才行,看工人有没有按照她的要求做。 两层楼的如家客栈已经初具雏形了,进入内部装修阶段。莫菲菲走进“总统房”一看,非常满意。波丝地毯、可以同时躺五个人的大床,更重要的是,有浴缸和抽水马桶!在古代,这可是划时代的东西啊。 设计这套设备的工匠是专门请南宫济帮忙找来的武林中人万灵,是制作机关暗器的高手,人称为“鬼神通”。不愧是鲁班似的人物,听莫菲菲仔细描述了那两样东西之后,根据动力学原理、物理学原理、乱七八糟莫菲菲不知道的原理,总之,把她想要的东西设计得非常非常满意!莫菲菲不禁感叹,这人应该属于走在时代尖端的人物了,放现代绝对是研究原子弹的科学家。 老万原本是冲着南宫老爹的面子来的,本来有点不清不愿,等莫菲菲在他设计好的浴缸(大木桶)里放出热水和冷水,叫个工人来当着他的面洗了个澡,再把水放掉之后,他已经开始目瞪口呆;再丢一团手纸到马桶里,一按纽,被冲刷得无影无踪,他已经把莫菲菲当成天才看待了。虽然在他心里莫菲菲动手能力很差有点美中不足。 这两天莫菲菲一到施工现场他就紧贴着她,缠着要她提点。没办法,莫菲菲只好把高压锅、吸尘器等简单的日用家电用法描述给他听,让他自己回去研究吧,她才不信,在没有能源的年代这些光有构思的东西能发明得出来,也就是哄哄老万开心而已。在莫菲菲说出几个小用品构思之后,老万就把她引位生平知己了,拍胸口表示,以后有什么需要随传随到,不要通过南宫济那家伙了。对于莫菲菲来说只当是捡了个便宜,当然答应。 恩,客房、餐厅、厨房(可恨没电梯,服务还是不完美啊)格局都摆设都井井有条。不久就可以完工。 找个黄道吉日吧。在这之前,得打个广告才行。 第十六章 跟班小林子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十六章 跟班小林子 做广告嘛肯定得找明星。古代没明星,只好找名人了。莫菲菲认识的名人数来数去就那几个:小王爷、秦图、南宫济、花魁路青青,现在还多了个冷文星。他们非富即贵,要让他们干抛头露脸的事,还真难啊。自己得想想他们的弱点,各个击破。 小王爷含着金钥匙出生,什么都不缺,就是缺乐子。最常挂在嘴边的话就是“无聊”。最乐意做的事就是他觉得有趣的事,比如上次义务给莫菲菲做评委,比如整天没事去逗男公鸡玩。如果莫菲菲能把这件事说得让他认为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那事情就成了一半。 秦图是中书令的儿子,也是啥都不缺,用钱也打不动。但是他欠莫菲菲个人情,和胡凌儿能走在一起莫菲菲算半个媒人呢。这个忙他不帮就说不过去了。 南宫济现在算莫菲菲哥们了,他做人又讲义气,莫菲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声泪俱下估计也能博得他的同情。 冷文星是飞鹰堡的少堡主,似乎也是个有钱人,但是他很小气。从穿着、借口跑南宫济那里蹭住的、帮莫菲菲小忙还得捞好处就可以看得出,肯定是个贪钱的。自古小气的人一般都贪钱。他直接用金钱外交政策好了。 路青青现在“签约”在莫菲菲爹旗下,莫菲菲更是算她的半个老板,她最容易搞定。 想清楚之后,莫菲菲决定先去南宫济家,晚上再去红楼找路青青。 南宫济照例在家无所事事,自己练剑在。自从挑战完京城他看得上眼的所有人(除了小王爷)之外,他已经闲了很长一段时间。今天冷黑炭倒是没在和他切磋,出去办他的神秘差事去了。 对于莫菲菲的不定期、不打招呼地上门拜访,他已经习惯了。反正莫菲菲来正好还可以和他做伴,就是闲聊也好过一个人无聊。 “老哥!这次小弟可是找你帮忙来了!”莫菲菲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就一个箭步冲上前去做可怜兮兮状。 “什么事,直说无妨,你这副德行让我很不习惯,感觉很恐怖!”也难怪,莫菲菲在他印象里就一副奸商的形象,找他帮过几次忙,好象也从来没给过好脸色,连低声下气都不曾有过。莫菲菲尴尬地笑了两声,没想到南宫济这么直接,好在自己脸皮厚不在意。 “是这样的,你也知道小弟在开店,我们之前赢的那二十六万两银子我可全投进去了。如果这次亏了的我就是血本无归了。” “难道是找我借钱?”这人,看来莫菲菲高估他了,也是个掉进钱眼的货色。 “不是不是。就是找你做个代言人罢了。” “啥叫代言人?” “就是我们客栈的宣传代表。简单点说就靠你去告诉别人我们客栈好。” “可是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嘴巴笨。不过你放心,只要以朋友来京城我一定会叫他们去住你的店,你便宜点就行了。” “你误解我的意思了。我不是让你去跟熟人介绍,只需要你同意我把你一张画像挂墙上就行了。” “挂墙上做什么?” “挂墙上,人家看你这么帅的帅哥都住我们店里,自然会把客人吸引来啊。” “这么简单的事你搞得紧张兮兮的做什么。我同意了。”被那么一吹捧,男公鸡已经浑身轻飘飘的了。很豪迈的大手一挥,开始幻想姑娘家看着自己墙上的画像品头十足的样子。 莫菲菲赶紧告辞。大哥,不要怪我,我只是选择性隐瞒了一点点事实而已…… 冷文星不在,下次再找他好了。 咦,那边一堆人围着干什么?左右无事,自己也去凑凑热闹吧。 扒开人群一看,一床破席子卷着一具尸体,露出苍白僵硬的脚和纠结的乱发,看来死了一天以上了。旁边跪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满脸泥泞看不清长相,举着一个“卖身葬父“的牌子。他衣杉褴褛,双目含泪,闪烁着倔强而又悲伤的神色。 旁边的人却只是指指点点,看热闹的成分居多。京城百姓都生活富足、平静,偶有一件芝麻绿豆的事都能引起极大的关注,何况是这卖身葬父难得一见的事。 男孩想必跪了许久,因为莫菲菲看他不时去揉膝盖。唉,真是可怜。莫菲菲的同情心发作了:“小弟弟,你父亲是怎么死的?你们没有亲人了吗?” 看有人发问,小男孩忙抬起头来,却发现是个比他大不了多少的富家公子,但看莫菲菲神色并不像是在寻他开心,就嗫嗫说:“我原是河南人,去年家乡遭了旱灾,颗粒无收,娘饿死了。眼看活不下去,爹想起京城有一远方亲戚,就带着我来投靠。一路上病倒了没钱看,熬到京城终于去世,亲戚也没找到,我人生地不输,没办法只好卖身葬父,公子就买了我去吧,我干什么都行。” 路人一阵唏嘘。旁人的不幸与自己无关,只不过是闲聊时的一个话题罢了。世态炎凉不过如此,遭遇困境时一根稻草也要紧紧抓住。 莫菲菲掏出张十两的银票给他:“拿去葬了你的父亲吧。”说完就要走,却发现自己的裤脚被抓住了:“公子大恩大德感激不尽,就让小人做牛做马以做报答!” 莫菲菲看他那比自己还细的胳膊腿,想着你能干什么。“我不需要报答,你赶紧把你爹好生葬了吧。” “恩公,我已无家可归,就让小人追随你吧,我只求赏口饭吃!”说完就开始咚咚的磕起响头来:“恩公不答应我就不停下。” 莫菲菲眼看他额头已经出血了,心里很是过意不去,想着自己最近刚想找个跟班,就收留他吧。人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予渔,给他的银子用完后他还要流落街头,搞不好变成小偷什么的,不如给他份正当职业。做我莫少爷的跟班,便宜你了! 当下只好答应下来,让他跟自己回家,还叫家丁去帮他把父亲葬了,并安排了他的住房,让他洗刷干净准备随自己出去办事。 吃饭的时候,莫菲菲不经意说:“爹,晚上我想去红楼逛逛。” “噗~”莫老爷一口饭喷了出来,娘同时也喷了一口汤到爹脸上。顾不得擦拭,爹激动地说:“菲儿,虽然我们家很开明,但是你一个女儿身上青楼去成何体统,让别人知道了我这张老脸往哪搁?”莫夫人也开始唠叨:“菲儿,咱家虽然以后的产业都是留给你的,但是你现在云英未嫁,去那烟花之地是万万不可。”只有八岁的莫子芹瞪着滴溜溜的眼睛望着莫菲菲问:“大姐要去什么地方玩,也带我去。” 娘才想起还有个小孩在场,不能说儿童不宜的话题,赶忙住口。 莫菲菲急着解释:“爹,我是去办正事,我有事要找路青青帮忙呢。” “找路姑娘帮忙也不行”莫老爷显然这一点很坚持,“要见的话,在外面找个吃饭的地方也能见。” “爹”,只好使出自己的无敌撒娇神功了:“反正女儿女扮男装谁也不知道,你还怕那烟花之地玷污了女儿的心灵吗?女儿长大了,还有什么不懂的,那青楼女子,也不过是一个个可怜人。我们家虽然开着青楼,但是也是正当营生,比那些坑蒙拐骗的人强多了。如果爹觉得红楼是藏污纳垢的地方,以自己的行为为耻的话,还不如现在就去解散了罢!如果你要开下去,女儿迟早会接手的,晚一点早一点接触又有什么区别!女儿一点也不觉得去巡视自家的产业有什么不对。” 莫老爷讷讷无言,这才想起自己这个女儿可不是常人,况且从小生活在青楼老板家里,下人又人多嘴杂,男女之事想必早就明了了,根本不用自己费心去做什么性知识启蒙教育。自己开了十几年的青楼,自然不会以这个行当为耻,虽不愿意女儿过早接触,但是作为莫家的接班人,女儿迟早会继承,诚如她说的早一点晚一点又有什么区别呢。无奈只好点头答应。 这时候莫菲菲捡回来的小男孩已经洗干净进来了。换了身干净衣服,虽然看起来还是单薄,但总算有了点样子。 “老爷、夫人、少爷、小姐好。”怯生生打了招呼。想必管家已经告诉他在座人的身份了,他也知道了把自己带回来的是女扮男装的大小姐,但是管家说,以后要叫大小姐少爷,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但是还是很机灵的应承下来。见家人询问的眼神,莫菲菲把下午遇到的事情向爹娘说了一遍,他们对她的行为到很赞许。 “抬起头来我看看。”莫夫人很有威严的说。 由于长期营养不良而显得消瘦的小脸,却掩不住两个深深的酒窝,仔细看去还真是清秀。尤其是那双充满神采的眼,透露着坚强。莫菲菲相信一个人的双眼能反映一个人的内心,当下就觉得他属于招人喜欢的类型。 “叫什么名字,可识得字。” “小人叫水林,小时上过几天私塾,识得几个字。” “那好,你以后就做我的小厮吧。我就叫你小林子好了。”莫菲菲道。 “是。”安静退到一边,很懂规矩的样子,真惹人怜爱。 匆匆吃完饭,带上新收的跟班小林子,莫菲菲朝红楼出发了。 第十七章 初探红楼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十七章 初探红楼 华灯初上,此时酒肆、妓院正是最热闹的时候。 小林子跟着莫菲菲一路走一路东张西望,从小地方到京城总会有一段适应过程,莫菲菲原谅他,当初自己刚来的时候不也是什么都感到新奇,只不过莫菲菲懂得把新奇放在心里罢了。不过他那刘姥姥进大观园的德性还真是给自己丢脸啊! “少爷,京城好大啊,比我们村大无数倍!没想到这么晚路上还有那么多人!京城人都不喜欢在家吃饭的吗?” 莫菲菲无声无息疾步往前走,拉开一段距离假装不认识他的样子。 来到红楼门口,被守门的人给拦住了。守门的大汉看着莫菲菲虽然打扮成一副公子哥的样子,还带着个小厮,肯定是个有钱的主。但看他那身板分明还没长开,怎么也不像来嫖妓的。遂好心的说:“小哥,这不是吃饭的地方,你走错了。” “没走错,小爷就是要来这里逍遥快活的。”吩咐小林子丢给看门人一两碎银,他就很干脆的把自己刚升起的阻止青少年陷入泥潭的念头狠狠掐死在萌芽状态,恭恭敬敬领着他们走了进去。莫菲菲不禁在心里摇头,看来红楼需要整治了,连未成年人都放进去,真是管理不善! 走进大厅,脚下铺着厚厚的红地毯,无数盏灯把这里照得有如白昼,房顶的雕龙画凤一清二楚。处处莺歌燕舞,调情的浪声浪语尽收耳底,不愧是一个纸醉金迷的消魂窟啊。 “大爷~来,我喂你喝了这口酒。”是一妓女坐在一男人腿上。 “小红,好久不见,我好想你哦~亲一个先!”是一个色咪咪的老男人。 “少爷!这是什么地方?他们在干什么!”是莫菲菲大惊失色的单纯小跟班。 莫菲菲使劲掰开紧抓着她手的小林子:“没见识,青楼都没来过!”完全忽略了自己也是第一次来妓院,原来传说中的妓院就是这个样子啊,她不由瞪大眼睛不动声色到处打量。虽然在现代的时候资讯发达,什么文艺片A片都看过,也交过男朋友,不是不经人事的雏儿,但是第一次来到这古代的色情场所,还是一切都很新奇。 “少爷,我怎么会来过这种地方,我们村又没青楼……不过我听别人说过,青楼不是好地方,那里的女人会吸干男人的血。少爷,你来这里干什么,不会是想不开吧?!” 这里不仅能吸干男人的血,还能吸干男人的钱袋呢。莫菲菲翻翻白眼,开始教育小林子:“少爷我是来这里找人的,不然这种地方我可不愿意来。” 莫菲菲们两个站在厅里嘀咕了半天,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她甚至听到窃窃私语:“这是哪家的少爷,真是厉害,这么小就出来混了……” 正打算找个路过的工作人员来问话的时候,一个识货的人走了上来,点头哈腰:“原来是少爷来了!少爷楼上请,今个是想找哪位姑娘。” 这个看起来已四十岁了,脸上笑成一朵花似的殷勤的中年人,倒是挺识相的。随口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回少爷话,小的叫玄英。小人曾在花魁选拔赛的时候被老板抽去帮忙过,所以认识少爷。”不等莫菲菲开口问,他就开口解释。不错不错,这人很机灵。“小林子,来呀打赏!”忽然从贫农转化到富人的跟班,小林子还不太适应,少爷一叫他掏钱打赏,他都要在心里天人交战一番,默默换算给出去的钱能换多少斤米,再把钱掏出来,恋恋不舍给了别人,还要眼巴巴地张望着,恨不得把那钱抢回来。 丢脸啊丢脸,莫菲菲心里郁闷死了。没办法,自己这个小厮的小农习性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丢掉的,得慢慢来。 在包厢坐下,莫菲菲也没必要告诉他自己来这里的真正目的:“我要找路青青,你去把她叫来吧。” “是。”虽然青青是头牌,但是玄英知道,眼前的少年是大老板的意愿都能左右的人,不敢怠慢,赶紧去叫人。 不一会儿玄英又过来了,满脸为难:“少爷,青青正在陪客人喝酒,一时抽不开身,少爷您看?” “得了得了,我等一等。让她尽快过来,先给我拿碗八宝粥。”莫菲菲没有强要求她马上过来,虽说是老板,但是员工在为客户服务的时候就不能打扰,要以赚钱为第一位啊。 玄英前脚刚退下去张罗吃的,后脚就有人推门进来。没那么快吧,莫菲菲转身望去,噢,波霸!还是美女!莫菲菲什么都看不见了,只紧紧盯着她那快破衣而出的大咪咪。Mygod,细腰的人居然可以大胸,每天要吃多少木瓜啊! 美女看莫菲菲快流口水的样子,满意的欺身上前:“少爷!青青姐等下再过来,就让冉兰莫菲菲先来服侍您吧!”说完开始用身体在莫菲菲身上蹭啊蹭。 近距离的看更是血脉喷张啊!为什么会有那么大的胸部!莫菲菲不禁想起了自己在现代时的一手可握!不公平不公平!不知道是不是去隆过的,莫菲菲决定证实一下,于是,她摸了摸,还捏了捏,白白的,软软的,好像馒头哦~如果我有那么大的咪咪就好了(完全忘了自己现在的行为叫调戏,也忘了古代没有隆胸术)。 “少爷,你好坏哦。”欲拒还迎。 小林子在旁边怒目相视,感觉莫菲菲今天刚在他心里建立的伟大善良的观音娘娘形象慢慢坍塌中。莫菲菲醒悟过来,缩回手尴尬地嘿嘿笑了两下:“我不需要你服侍,你出去吧。”大波美女心不甘情不愿地走了出去,心里想着少爷毕竟年纪太小,不解风情,不是自己魅力不够。 接下来的时间里莫菲菲老老实实埋头吃东西,直到路青青来了为止。 路青青不愧是花魁,比几个月前更漂亮了。天天有男人追捧,当然天天好心情,心情好皮肤就好,皮肤好自然就漂亮。这是莫菲菲的谬论。 “少爷,今天怎么有雅兴找奴家啊?”路青青对莫菲菲还是满有好感的,一是因为莫菲菲挖掘了她,并把她包装成了最红的明星,二是莫菲菲在他眼中好歹也是个翩翩美少年啊。虽然年纪小了点,但有句话不是说含苞的花骨朵比怒放的玫瑰来得诱人嘛!(男女通用) “不是,我来找你帮个忙。”于是把广告计划娓娓道来。 “就这么简单的小事呀!青青义不容辞。正事说完了,奴家陪少爷喝点酒吧。” “今天不想喝酒,拿点果汁上来。” “果汁?” 这里居然没有果汁!看来回头还得教教她们做果汁才行,总有不会喝酒的客人嘛。 “没有就算了,我还要赶着去办点事,先回去了,改天再来找你。”实在是受不了小跟班一直在拉她袖子催促。回去得教教他礼仪,主子说话的时候不许插嘴不许有小动作。 其实莫菲菲也呆不下去了,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应付,对着美女没反应,对美女可是天大的打击呢。再拖下去,自己的女子身份就要暴露了。 回望璀璨的红楼,莫菲菲对自己说:“老娘也算是逛过一回窑子了!小米和阿西,你们打死也想不到吧,酒吧美男跳钢管舞算什么,哼哼。”心满意足打道回府。 第十八章 如家客栈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十八章 如家客栈 开心解决了两个人,还有三个:冷文星、小王爷和秦图。 第二天一大早莫菲菲就堵在南宫济门口了,这事还是要避开南宫济,不然莫菲菲给冷黑炭钱却不给他钱算什么回事。 冷文星五点多钟的样子就闪出来了,蒙头蒙脸一身黑衣,看起来像是要去杀人放火的样子。要不是莫菲菲笃定他是从南宫济的家门里出来的,还真不敢去打招呼。 “嘘~嘘~冷大哥!”冷文星跳起来,东张西望,终于在墙角下发现了小小的莫菲菲,估计没料到这时居然还有比他鬼祟的人,而且是来找他的。 “你来找我干吗?不会是想跟踪我吧?”眼里闪现出一言不和就要杀人灭口的凶狠表情,吓死莫菲菲了。 连忙解释:“不是不是,冷大哥我是找你帮忙的!白天来了几次你都不在,只好这个时候等着了。” 神色好了点,问莫菲菲什么事。她把想让他做广告的事说了,并且告诉他也找了南宫济。 冷黑炭果然不是那么好打发的,隔着面巾摸摸下巴:“看起来好象要我的头像挂很长一段时间也,会让我有通缉犯的感觉!”这家伙比莫菲菲还像个商人。 “一千两!”莫菲菲咬牙切齿说出。 他不语。 “外加一张总统套房贵宾卡,住店五折!” “我又不去住,要来没用~” 莫菲菲愤然,踏着晨光领着他到自己的如家客栈去兜了一圈。工人已经开始工作了,豪华套房是最先装修好的。 冷文星进去转了一圈,看莫菲菲示范了屋内那些设备的用法,久久才憋出一句话:“我答应帮你,不要钱了,但是我要今天就住进来行不?”他算看出来了,皇上住的地方都没莫菲菲的上房舒适,主要是先进啊! 莫菲菲婉言谢绝,说外面还在施工啊,没开始营业啊,乱七八糟的服务也跟不上,刚装修好漆还没干有污染什么的,总算把他劝回去,并答应他开张后立刻让他进来住,他才恋恋不舍走了。 在街上兜了一圈,吃了早餐后直接去秦图的安乐窝找他。他自从和胡凌儿好上之后就搬出去两人做起了野鸳鸯,很少回家。他爹知道他是铁了心了,也只好答应,让他们等花魁风波平静一些再成亲。 他们对于莫菲菲的造访有点惊讶,等莫菲菲把事情原委说了之后,秦图有点犹豫,自己正处于和家里冷战的关口,原想低调做人一段时间的。没想到金子摆哪都会发光,帅哥躲旮旯里还是会引人注目,唉!胡凌儿笑道:“相公,莫公子还是我的大恩人呢,要不是他相助,我现在肯定沦落在风月场所,你就帮他一次吧。”秦图终于答应了。 欧也!现在就剩下最难搞定的小王爷了。 莫菲菲回去补了个觉,下午精神抖擞去找小王爷。 “恒亲王府”,几个遒劲有力的大字冷冷的站立在牌匾上,让人望而生畏,莫菲菲还没走近,就被守门的卫士拦了下来。老老实实掏出自己的名贴(这段时间在制作名片,还没弄好)递上去,说要拜会赵鸿宣小王爷。守卫孤疑地打量着莫菲菲,直到莫菲菲递过去两锭银子,才走进去通报。 大户人家的门槛就是高啊。这更激励了莫菲菲的斗志:有朝一日,我也要成为大户人家,让别人来拜会我的时候给门童塞钱,到时我连工资都省了。 正幻想间,守卫走出来恭敬对莫菲菲说小王爷有请,并领着莫菲菲朝后花园走去。 已经进入十一月了,王府的后花园一点都没有深秋萧瑟凄凉的景象,绿树环荫流水潺潺最惹眼的是那千姿百态五颜六色的菊花,或立或垂,或开或败,微风吹过花瓣在脚下飞舞,煞是风情,人说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愈加觉得这秋末最后的绚丽骄纵无比。 转过湖石堆砌的假山,就听到一阵开心笑声,莫菲菲辨出是小王爷。看过去,正是他和一位年轻姑娘坐在花架下聊天。显然是小王爷取笑了那位姑娘什么,她不依不饶想讨回便宜,却被小王爷揪住了鼻子张牙舞爪勾不着人,就是这副样子使得小王爷大笑。 看起来小王爷心情很好,莫菲菲趁机上前拜见。 “你来了。”小王爷收起笑容,又是一副无欲无求的寡然样。TMD,装什么装,我早就知道你闷骚的真面目了,哼~不过能让小王爷能如此毫无防备露出真性情的人真是少见,莫菲菲朝那位姑娘看去。 只见她十三四岁年纪,鹅蛋脸,两颊看起来有点肉嘟嘟的,刚才生气时的脸上红潮还未消褪。淡淡的眉毛,看出来没有修剪过,那双眼睛就像黑宝石,镶嵌在最适当的地方闪闪发光。紧抿着红润的小嘴,看似生气却又被嘴角的笑意泄露了真实想法。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垂落在胸前,发上点缀着两只碧玉钗,穿着白底红花长裙,那裙边金丝织就的花纹配上她浑然天成的高贵,肯定是个王室中人,该不会是小王爷妹妹吧? 感觉莫菲菲在看她,她本来微偏的头一下子转过来,朝莫菲菲露齿一笑。午后的阳光透过架上的叶,斑斑驳驳撒在她身上,竟让莫菲菲感觉她身上散出一层光晕,那脸色看着透明起来。 莫菲菲只觉得自己嫉妒得口干舌燥,世上居然有如何可爱的姑娘!她的美和路青青孑然不同,是一尘不染仿若精灵的那种,让人不敢亵渎,只想小心翼翼爱护。自己虽然身为女子,也不得不满心赞叹,升起无数的怜惜。 “莫浩凡你看够了没有。这是我的堂妹赵亦洳,刚才还跟堂妹说起你的事呢,说曹操曹操就到。” 堂妹……莫菲菲迅速在脑海里搜刮她的消息:那应该就是小王爷父亲的兄弟的女儿。九王爷有好几个兄弟,有几个幼年时死了,没有子嗣;有几个在夺位时被皇上搞死了,就是留有家属应该也没那么风光。那这个堂妹,莫非就是当今皇上的妹妹? 小王爷看莫菲菲心中算计,也不说话。莫菲菲试探性叫了一声:“公主?” “她就是当今圣上的妹妹如意公主,莫浩凡你见到公主还不下跪。”摆明了自己就是要整他。 莫菲菲心里开始挣扎,早知道这年代不怎么有人权,君权是大于一切的,但自己脑海里人人平等的观念已经根深蒂固,在现代就是见国家主席也大家也是握下手啊,还真从小到大没给人跪过。但是不跪,就是大不敬,光这个罪名多少个头都不够砍。 公主看出莫菲菲为难的样子,帮他解围:“免了吧,宫外礼仪不用那么讲究。”从堂兄嘴里早听说京城出了个传奇公子,没想到年纪居然这么小,长得也那么好看。公主想起刚才莫菲菲盯着自己目不转睛的样子,脸上红晕更深。 真是善解人意啊,莫菲菲对这个公主的好感大增。 “对了,你今天找我有什么事?倒是难得。” 莫菲菲就把自己客栈以及要做广告的事说了一遍,重点突出了她先进的房内设施和住房服务。小王爷还没表态,公主双眼已经开始熠熠生光:“好好玩哦~之前堂兄说你是一个很有趣的人,我还不大信,现在全信了。”娇憨的样子很是可爱。 小王爷沉吟了半天,显然已经想好了讨价还价的筹码:“虽然你说的广告从来没出现过是没错啦。但是我身为本朝最有威望的小王爷,被你这样抛头露面的利用,我有什么好处?” “最好的房间贵宾卡一张。”还是不满足,和冷黑炭一样,贪得无厌落井下石……(其实倒过来是莫菲菲遇上这样的事她也会这样为自己争取最大权益的) 果然简单的物质诱惑是打动不了小王爷的,他是几个名人里最大的腕儿,一个顶俩,莫菲菲志在必得,看来不抛出撒手锏是不行了:“你答应帮这个忙,下次我有好玩的事算你一份。并且告诉你,我已经有计划了,开完客栈就实施。” “先说来听听。” “先帮忙。” “先说。” “先帮!” 眼看他们就要吵起来,公主出来和稀泥:“你们都别吵了,堂兄你就答应吧,反正你也没损失。莫浩凡,我也要参加有趣的事。” “好,好。”全部答应。这对莫菲菲没有什么坏处,一个小王爷,一个公主,真要凑一脚进来,对她只会有百利而无一害。 全部搞定广告主角,于是找了当时最好的画师来画像。没有喷绘,没有写真,没有照相机,没有电脑,一切都要靠手工,画师劳动力贵得要命,有一技傍身就是好。 十一月初八,黄道吉日,宜开张,宜嫁娶。吉时:巳时(9-11点)。还是遵循着现代的习惯,莫菲菲挑选大约在十点十八分左右点燃了喜庆的鞭炮。几个广告主角和莫菲菲一起站在客栈门口迎接宾客。 这天的一大早,他们的广告就已经同时在城区东南西北中各交通要道同时上市。广告牌为用木头搭起的高高架子(参照高速路边广告牌),长五米高三点五米,上面画面各不相同。 ************************************************************************** 第一幕:路青青风骚的泡在大木桶里,玫瑰花瓣遮掩住所有关键部位。她一手拿着蓬蓬头一手轻搓头发,双眼微闭,一副舒服惬意的样子。胸部以上的肌肤白如凝脂,挂着滴滴水珠,是个男人看了就要流口水。好在那时没城管部门来审核,不然这广告还真上不了哇! 大标题:出门在外,我选择如家客栈。 副标题:十一月初八,如家客栈开张之日,所有消费一律五折。 下面是客栈小地图(大家一定拿过楼书之类的房产资料吧,就是那种示意图)以及娟秀的签名——路青青。 *************************************************************************** 第二幕:秦图躺在超大的席梦思大床上,一个花枝招展的女人正在给他按摩。秦图把那飘飘欲仙的样子演绎得丝丝入扣,不愧是曾经的采花圣手! 大标题:出门在外,我选择如家客栈。 副标题:十一月初八,如家客栈开张之日,所有消费一律五折。 签名:秦图。 *************************************************************************** 第三幕:南宫济坐着一辆豪华马车来到客栈门口,车还没停他一半身子已探出车外,急切想快点进入客栈的样子。着急的样子,特写。“如家客栈”招牌,特写。 大标题:出门在外,我选择如家客栈。 副标题:十一月初八,如家客栈开张之日,所有消费一律五折。 签名:南宫济。 *************************************************************************** 第四幕 冷文星坐在桌子前,前面是一桌好菜,伙计在旁边恭敬候着。他顾不得仪态一手握着酒杯一手忙着夹菜,两颊鼓鼓的显然嘴里的菜还没吞下去。 大标题:出门在外,我选择如家客栈。 副标题:十一月初八,如家客栈开张之日,所有消费一律五折。 签名:冷文星。 *************************************************************************** 第五幕:小王爷身穿白衣手拿纸扇风度翩翩地站在客栈二楼的走道上,倚着栏杆朝下望,下面是豪华热闹的大堂,人潮川流不息。 大标题:出门在外,我选择如家客栈。 小标题:十一月初八,如家客栈开张之日,所有消费一律五折。 签名:赵鸿宣。 莫菲菲这五个广告牌一出,全京城都震撼了。在朝的都认识小王爷和秦图,在江湖混的都知道南宫济和冷文星,而路青青更是前段时间风靡全城的花魁,更是无人不晓。 于是,现在,莫菲菲看着潮水般的人群不顾燃烧的鞭炮一直朝门口挤,就一点也不奇怪了。所有人都想看有这种气势和手段的客栈老板是谁。等他们看清是身穿锦衣身高只有一米六左右的莫菲菲,难免有点失望。但当他们走进大门,身穿旗袍的迎宾小姐齐声说道:“欢迎光临”时,已经有点晕了。莫菲菲带领着一批一看就是贵人的男子走到总统套房参观了一圈,并展示了浴缸和马桶的用法。 一个男人发现桌上有一本制作精美的菜单似的东西,拿起来翻翻,马上大叫起来:“这是什么!” 莫菲菲难掩得意地说:“这是我们客栈提供的特殊服务。我们与京城红楼是联盟商家。住在我们客栈的客人看上名录(有小姐头像加简介,资料很详尽)上的哪位姑娘,我们负责请来上门服务。 “哦?”一个明显是色狼的人两眼放光,“你们这还有什么服务?” “有叫早服务,每天早上伙计会按照客人吩咐的时间叫客人起床;有送信服务,可以代客人送信;有叫车服务,客人如果要去远方我们伙计可以去预先租车……当然还有很多附加服务,在我们这里住下的客人会慢慢体会到的!” 围观的人已经完全对莫菲菲五体投地了,许多人纷纷表示立刻就想入住,要去原来住的客栈把行李马上搬过来。 京城唯一一家五星级客栈,顺利开张。 第十九章 寻觅掌柜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十九章 寻觅掌柜 客栈的生意如日中天,莫菲菲这段日子真是忙得不可开交。因为是二十四小时营业,所以白天黑夜都有客人上门,客人多了,出现的问题自然也就多了。为了给手下示范处理突发问题的态度和手段,她基本连回家的时间都没有。 当家才知道柴米贵,当头儿才知道事情多,问题也是各种各样应接不暇。有砸场的有捧场的。比如说有位于老板和红楼小姐牡丹勾搭上之后,莫菲菲这客栈就变成了他们的安乐窝,那于老板每天晚上都要召牡丹过来陪宿,已经两星期不回家了,他夫人闻听自然找上门来。好在如家客栈的后门建得比较隐蔽,才没被抓个现行。饶是如此,他家母老虎也砸了客栈几张桌子。这钱自然会在住宿费里扣掉,但是这事也引起莫菲菲思考,自己店的安保措施太差,怎么能保证客人的安全呢?看来快点招一些保镖是当务之急。 又有客人为看上同一位小姐引起争执,谁也不愿意低头吵起来的。结果只好给了另一位更出色的小姐来弥补才息事宁人。 也有来得晚了没有房间,硬是拿出双倍钱来让伙计把别的客人赶走的人。这种情况不能照做也不能一下拒绝,莫菲菲只好让出了自己休息的专用房。 总之,开业两个月后,帐面上那巨额的净收入都不能让莫菲菲开怀。她本来就没有什么耐性,每天跟这种具体烦杂的事务打交道不是自己擅长。你想啊,她原本应该是董事长身份才对,现在却做了总经理的活。运筹帷幄躲在幕后操纵,重要事情需要决定才露下面,让所有人都对自己保持一种神秘好奇感才是莫菲菲的追求。这种经营层面的事,只会搞得她越来越笨。找个称职的掌柜来管理客栈是当务之急。 决定了这件事之后莫菲菲浑身轻松。要找什么样的人呢?女人,肯定要找个女人。只有女人才能让高贵的地方显得逾发高贵,只有女人才能在这么复杂的环境中游刃有余,只有女人才能有一颗细致的心。 于是,第一时间莫菲菲脑海里浮现出新龙门客栈中张曼玉版本的金镶玉,漂亮风骚豪迈,极尽风流;又想起了同福客栈中闫妮版的佟湘玉,同样风情万种,精明能干,视钱如命。一时之间竟难以取舍。 莫菲菲的原则一向是不能取舍的时候就两个都要。那就努力找一个集合所有这些特征为一体的女人吧:漂亮、风情、世故、圆滑、精明、懂管理。她的年纪不能太小,太小的人没有经历过风霜;也不能太大,太大的话对男人就没有吸引力了。她要像一粒熟透的水蜜桃,一看就让人想咬一口。用现代的话来说就要是一个熟女,比如粉红女郎中的万人迷类型的。 确定了目标之后开始寻找。这个年代民风开放,也没有限制女子抛头露面,夏天的时候偶尔还能在街头看到些身着暴露装的美女,但当真要正儿八经找个适合的职业女性,才悲惨发现不是件容易的事啊。 职业女性基本集中在妓女、卖艺的、刺绣工人、接生婆、尼姑等行当中,稍微高贵点的职业是女医师和女老师,人数很少。 这些职业里,肯定没有莫菲菲所需要的人才。 唉!唉!好不容易回家一趟,本该好好休息,但是一想起来还是难免丧气啊。 莫夫人在旁边一边抹指甲油一边奇怪问莫菲菲:“菲儿,你最近应该春风得意才对啊,还有什么不如意的?现在还有谁不认识你小莫老板,还有什么事能难得住你?” 莫菲菲看着她娘那无忧无虑一副居家贵妇的样子,正想把自己的烦恼倾诉一番,得个安慰也好啊。 莫夫人涂好鲜红的指甲油,满意的张开十指,凑在嘴前小心翼翼地吹着。那饱满性感的小嘴嘟起来,配上那庸懒的样子,让莫菲菲眼前一亮:自己要找的人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啊! 想莫夫人十几岁进了妓院,一直卖艺不卖身,以红牌之名居然能一直保得完整之身直到莫老爷出现两人相爱,可见她在男人之间左右逢源的本事是极为高强的。当年追捧的人不少,却没有人能赚得便宜,也没惹恼客人,啧啧,这手腕。 娘的相貌自不必说了。嫁给爹之后算是个老板娘,据说妓院很多事都是娘在幕后拿的主意,所以应该不乏经营手段。生过小孩,脸皮也厚了,没有小姑娘的青涩,更多的是成熟的风韵!噢!我的娘!你真是我心目中的完美人选。莫菲菲打定主意一定要说动她帮自己。 “娘,你每天在家没事做不觉得无聊吗?”开始策动。 “谁说我没事做的,我要检查佣人们的工作,还要监督子芹学习。还要找隔壁的大婶交流小道消息,你爹回来了我还得服侍着,一天可忙了,不比你悠闲!”瞎说,现在明明就没事做在吹指甲。 “你想不想管一大帮子人,所有人都看你脸色行事啊?” “现在我不就管着咱们家一大帮子吗,这个家里有谁敢不看我脸色?”又失败。 “娘你想不想有很多钱可以自己支配。我觉得自己赚的钱花起来才痛快也!” “想啊。你爹的钱和你赚的钱,我想要你们不得给?我花起来照样很痛快!” 我的娘,看来我得直说了!“娘,您帮我去掌管如家客栈好不好?” “不行!”莫夫人还没说话,莫老爷的声音就传来。“你别安这个心,你娘在家享福多好,我可不想让她到外面辛苦操劳。我还想每天回来都看见她美丽的容颜呢!”一点都不害臊,当着她的面调情。 “可是爹,你也知道我要找个女掌柜,要想找娘这样素质的可是难啊。你也不想看孩儿每天为客栈的事焦头烂额吧?” “你不想焦头烂额就想让我夫人焦头烂额,啊?是谁教出你这个不孝子的?(还不是你自己……)” “罢了”,莫老爷想了一会,终于痛下决心似地说:“我只好把我们的美人给你了!” 第二十章 其美人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二十章 其美人 “美人?这么说你同意娘来帮我忙了?”莫菲菲大喜。 “你做梦,少打你娘主意。我说的美人是我们淑女培训班的老师。”爹微微露出回忆的笑容。 “你敢当着娘的面夸别的女人美,也不怕娘吃醋哦。”莫夫人在她的挑拨下果然面露愠色。 莫老爷这才想起自己夫人就在旁边,赶紧亡羊补牢表白自己:“世界上哪有女人及得上你娘漂亮,我说美人是因为,她姓其,其实的其,名字就叫美人。” “其美人?”莫菲菲失笑,真是个奇怪的名字。 “她名字叫美人,是不是真是个大美人?不然你怎么会推荐她?” “她不仅是美人,还有很多其他优点呢。” “比如?” “比如仪态万方,对了她就是专门教学生礼仪的;又很会管学生,还很有气质,还会管钱,学校的帐都是她在做的……”越说越兴奋,有停不下来的趋势,连莫菲菲悄悄给他使眼色都没看见。 莫菲菲的娘大人已经无声无息靠近,突然一把揪住了莫老爷的耳朵,把他使劲往后堂拖去。“其他的好处你自己去挖掘吧,到淑女培训班可以找到她……”莫老爷拼着命把最后一句吼了出来。 不一会儿后面就传来了砸东西的声音和莫夫人的怒吼:“……这日子没法过了!”每次都以这句话结尾,也不换换花样。莫菲菲懒得理他们,出门找其美人去了。 淑女培训班莫菲菲也没去过,只是知道大致方向。小林子跟着莫菲菲,表情有点抑郁。莫菲菲瞥了他一眼,跟了她才几个月的小林子已经完全脱离乡土气息了,现在活脱脱一个大户人家的机灵跟班样,真是个可塑之材。 “小林子,你干吗那副表情,好象少爷我欠你钱一样。” “少爷,我身为你的首席跟班,一点都得不到你的重视。前段时间你都住在客栈里,又不要我服侍。在家里又没人让我做事,这样下去我会变成可耻的米虫的。”这家伙已经从刚来时的唯唯诺诺变得越来越大胆了,敢跟莫菲菲撒娇,也敢跟莫菲菲讨价还价。要说小林子觉得自己家这个大小姐什么都好,但是就是有一点不好的:没事老喜欢把自己打扮成男孩的样子,本来娇滴滴的面貌多招人喜爱啊。完全没有色情之心的评价,在小林子心目中,比自己大一岁的大小姐是永远高不可攀的存在,不说身世,就是冲大小姐的作为,天下多少好男儿都比不上!(作者:得了得了,现在是小林子你的内心旁白时间,大小姐根本听不见,你就不用表忠心了!) “小林子你放心,等我找到人来做掌柜的以后,就不会抛下你不管了。” “少爷不要骗小的才是。” “我这么诚实的人什么时候骗过人。” ……明明很多次。小林子没敢说出来。 谈话间,淑女培训班就到了。说是培训班,其实应该算是个女子学校。这个淑女培训学校大致有两百名学生二十位老师,分别教什么琴、棋、书、画、舞蹈、鉴赏、礼仪、品酒、厨艺之类的。还有最最重要的一点,没有在招生简章里说过的,那就是收集情报。 这些学生以后是要送到各王公贵族家的,正是做情报员的最佳人选。虽然第一批毕业出去的学生搜集来的情报现在还没起到什么作用,莫菲菲也不知道将来会起到什么作用,但是她认为情报就是商机,以后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能帮得上忙,有备无患不是坏事。再不济收集点富贵人家的花边新闻也能满足莫菲菲的八卦之心,搞不好以后还可以用这些资料办份娱乐报纸什么的呢。 到教务处去找其美人,同事说她现在正在上课。正好,莫菲菲拖了小林子打算去悄悄观摩。 来到一个教室外,里面传来一个磁性的声音:“家里举办宴会的时候,一个好的婢女是可以让主人脸上增光的。如果你们被派去服侍重要客人,一定要注意以下几方面。要站在尊贵客人身后一步远的距离,这个距离既不会产生压迫感,又能方便知道客人的需要。一定要记住客人的名字,每次服务的时候都要在前面加上称谓,比如‘赵大人,请让奴婢帮您斟酒’之类的。一次次的强调会让客人有受重视的感觉。倒酒的时候只能八分满,杯子不能太空也不能溢出来。酒喝完之后要及时满上,客人正在谈话时不要打断,等他说完话再斟。如果一个客人很长时间都没喝完一杯酒,那就说明要么他不善喝酒要么就是今天不想喝酒,拿杯酒只是做样子。那么你们就要在适当的时候帮他倒上一杯茶或者水之类的,别让客人渴着……” 莫菲菲在窗外频频点头,看来今天是教宴会礼仪。教得很到位,连声音都那么动听,完全可以做午夜谈心节目的主持人啊! 好不容易熬到下课,莫菲菲等学生走光了之后,急忙冲进去,堵住了刚收拾好教材准备走的她:“你就是其美人?” 她抬起头来。额的娘呀,莫菲菲的心忍不住小小跳了一下。这何止是美女,简直就是个狐狸精,莫菲菲从未见过这么勾魂的女人!她的双眼一流转,就是柔情的秋波,她的双唇一翘,就是妩媚的笑容,五官分开来看平淡无齐,但是合起来,却充满了诱惑。是的,就是这个词。她的美不是咄咄逼人的那种,不是惹人恋爱的那种,而是一看就能引发男人冲动的那种!可以说,她从头到脚一举手一投足都充满了女人味!天啊!她怎么会在这里教书,要去红楼当头牌的话,估计生意能好上一倍!莫菲菲在心里诅咒了她爹一千遍,是爹没生意头脑还是有意保护这女人?难怪向莫菲菲推荐的时候那么不舍……她多疑的心又开始蠢蠢欲动,爹不会真瞒着娘想在外面藏娇吧。 “你是谁?”美人眉头稍皱,让人忍不住想上前抚平。 “我是莫浩凡,是这里老板……”的侄子几个字还没说完就被打断。 话没说完,她就笑若桃花:“原来是小少爷。不知道小少爷找我有何事?” 表情变得真快,难道莫菲菲真的那么有名吗? “是这样的,我现在正在物色如家客栈的掌柜人选,爹向我推荐了你,所以我来看看。”眼前这个女子除了比较勾引人之外似乎也没别的什么奇特之处啊? “是吗?不知少爷对这人选有什么要求呢?” “要求很简单,对内能管理客栈和员工,对外能妥善处理客人纷争,对上是做我的得力助手。” “那少爷你是找对人了,我是学校副校长,管着百多人,经营所得收入除了上缴几位股东之外还去投资了一家商行,收益颇丰,全校老师都靠我过上了好日子。对外经常有王公贵族来抢优异的学生,哪次不是我摆平的?我往客栈一站,估计客人也会多三成吧您说是不是小少爷?” “你这样的身段相貌为什么不去红楼,一定会有许多客人捧场。”莫菲菲问出了自己的疑虑。 “因为我有更远大的目标,我不想陷在那个风月场所,我想有自己的事业,不想靠男人生活,谁说女子不如男!我一直在等一个机会,今天终于等到了。我知道少爷是个奇男子,小小年纪却不同凡响,美人愿意追随少爷!”一个女人自己称呼自己美人的时候还真让莫菲菲有点发汗,即使她真的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大美女。 她已经完全说服了莫菲菲,是啊,谁说女子不如男,现在莫菲菲干的哪一桩不是轰动的大事! “我决定请你了!” “先说好年薪多少,少了我不干,每个月还要有两天休息时间……”果然精明啊,莫菲菲没看走眼。 莫菲菲的掌柜,莫菲菲的高级助理,其美人,收拾了一下东西就跟着她去了如家客栈,一点都不留恋那安逸的学校。 第二十一章 掌柜上任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二十一章 掌柜上任 到了客栈之后,莫菲菲跟其美人进行了一次深入的长谈,算是入职前的例行谈心(其实是刺探个人情况)。虽然是在老爹大力推荐之下,自己亲自相过,也颇有好感的人,但是还是要进一步了解的,她不能招收一个不称职的人来坐这个高层职位。 “美人,你家住何方,可还有其他亲人?”(她名字还真让人别扭,本来是正儿八经谈话的,但搞得莫菲菲好象在调戏良家妇女一样) 其美人一进来就开始打量莫菲菲的豪华套房,眼里放出万丈光芒,听到的莫菲菲问话后,马上低下头去,两秒钟后抬起头来,眼里已是氤氲一片,水气腾腾:“回少爷,美人父母双亡,也没有什么亲人,现在自己独居在狮子胡同租来的房子里。”说完还唏嘘地拿出一块绣花手绢开始擦拭那快夺眶而出的眼泪。 莫菲菲要是个真男人,怕是要忍不住想把她搂在怀里好好安慰一番了。可惜的是,她不是。所以,其美人的话不仅没勾起她的同情,却让她有一种想笑的冲动。因为她一进来就开始不动声色观察其美人,明明上一刻眼里还闪烁着money的标志,下一秒就能变成悲伤的神色,还真是块演戏的料呢。 没有亲人了,真是可怜哪。这个是优势也是劣势。优势就是她没有家庭牵挂,可以一心扑在工作上;劣势就是万一她出了什么事或者挟款私逃什么的,那莫菲菲别说直系,连个旁系亲属都找不到。 “你家里原是做什么的?父母如何会走得那么早呢?”不是莫菲菲往人家伤口上撒盐,一个人的出身、家庭背景对性格以及自身素质的养成至关重要。一般来说,出身于幸福家庭的孩子,心理比较正常,出身于有缺陷家庭的孩子,心理多少会受影响,即使你自己没发觉。比如说,父母不和的,那么小孩对婚姻或许会有阴影;单亲家庭的,孩子对失去的那部分爱就会过于渴望,容易在选择配偶时有恋父情结或恋母情结的倾向;家境不好的,多少都会有点自卑等等,不一而列。莫菲菲希望自己的掌柜别有什么毁灭性的性格缺陷啊。 “父母原是药农,专门上山挖药卖给药铺,没想到在美人十岁那年上山采药双双跌下山崖,就这么死了。后来我就被一家艺班收留,也算是学了点手艺。再后来,辗转来到京城,到少爷家办的淑女培训班应聘成了一名老师。在这几年里我看尽奇∨書∨網了人情冷暖和身为女性的软弱及无奈,不想依靠男人生活,也不想让自己的人生这样平淡下去。所以少爷一说想让我当掌柜我就马上答应了。美人留意了很久,觉得少爷是个奇人,也没有歧视女人的弊病,所以追随少爷是美人盼望的事。” 听完这番话莫菲菲也不禁侧目了。没想到她看起来柔弱,内心却是如此坚强,也清楚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一个独立自主的新女性,莫菲菲下了结论。 “一家客栈的掌柜就能让你甩脱平淡无奇的生活吗?” 其美人直视莫菲菲双眼,认真的说:“少爷心里不会只容着一间客栈,肯定还会有许多令人惊奇的想法,我相信跟着少爷,一定可以有一番作为。” 莫菲菲心里一惊,这个其美人真是不简单。是说她有敏锐的洞察力还是神奇的第六感比较合适?不错,客栈生意已上正轨,自己已有了新的目标,正要全心投入,所以才迫不及待要找个信得过又有能力的掌柜。 直到此时,莫菲菲才正正式式愿意承认她够格做自己的掌柜。 “以后这间房就是你的了!先试用一个月,试用合格就转正。” “还要试用?” “当然。” “先说好试用期的钱不能少……” >_<莫菲菲相信在她的领导下估计厨房连买菜钱都卡不了油了。 其美人果然不负莫菲菲所望,在一个月时间里就把全部职员的脾性了解得清清楚楚,懂得制约与平衡。还看出了莫菲菲之前考虑到的安全漏洞,雷厉风行招了几个练家子做保安。和几个常来的贵客已打成一片,搞得几个老爷时不时在她身边转悠,美人美人叫个不停,反映着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比如什么今天的茶太凉了昨天的洗澡水不够烫什么的。她都能张着笑脸把人哄得服服帖帖,这一点比莫菲菲强多了。 在她的建议下,莫菲菲提前推出了思考中的“会员卡”制度,即住得久的客人消费满一定金额可以发放会员卡,下次来的时候打九折,继续累计消费到下个额度可以换成金卡,既而打八折什么的。莫菲菲从来没有跟她透露过自己的想法,但是她却能想得出来,倒是一个可以开发之才啊,指不定以后真会成为她达成宏伟目标的得力助手呢。 经过这一个月的考察,莫菲菲摸清了她的秉性:有少许女权主义倾向,容不得别人鄙视女人;精明,爱财,却坚持取之有道;外柔内刚,擅长演戏,很会利用自己的长相博同情,一天可以变无数次脸,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记忆力超强,对见过的人相貌以及喜好等都印象深刻(不过莫菲菲发现她似乎只记得认为有必要记住的人的资料,比如有钱人……);有经营头脑,这点似乎是无师自通。最让莫菲菲受不了的一点就是:她居然喜欢吃零食,几乎无时无刻怀里都能掏出吃的东西来。好在是瑕不掩玉,其实莫菲菲介意的是,就她那吃法,居然一点发胖的迹象都没有! 对了,她今年二十四,正与莫菲菲现代时的年龄相一致,所以莫菲菲才尤其嫉妒她吃不胖的事实。整整比莫菲菲现在大九岁,在古代算起来是个老姑娘了。不过她一点都不着急,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宁缺毋滥。 冷文星这家伙从开张后就一直住在莫菲菲店里,最近估计是事情办完了,有了点闲暇,整天仗着和莫菲菲的交情时不时去勾搭美人一把。其实冷黑炭虽然黑了点,也算是青年才俊身家颇丰,两人年龄也相当,莫菲菲在考虑要不要撮合一下他们。 第二十二章 为新目标借钱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二十二章 为新目标借钱 有了其美人的加入莫菲菲如虎添翼。她是莫菲菲在古代第一个欣赏的女子,因而有意识地教她一些企业管理之道,没想到她一点即通,还能举一反三。莫菲菲想如果是在现代,她一定是个女强人类型的女人呢。 也找了机会问她对冷文星的看法,她一句“对他没兴趣,现在想以事业为重”就把这个话题打了回来,害得莫菲菲老没面子,以后再也对媒人这种职业没兴趣了。 其美人猜对了,莫菲菲现在志不在客栈,她已经找到了新的商机。有时候莫菲菲也怀疑自己,这么热衷赚钱到底是因为想做个全国首富证明自己在古代的存在,还是想享受那创业过程带来的刺激?懒得不去想了。 莫菲菲最新的目标就是——在京城建一座商场。 话说某天莫菲菲的购物欲望高涨,于是拉着小林子去逛街。打算先给家里所有人都买几套新衣服、新鞋子,再专门给娘买点化妆品,给爹买个烟斗,给妹妹买个玩具,自己嘛,则是看见什么想买的都买下来。 想起在现代的时候,莫菲菲虽然工作很忙,但是每隔半个月和好友们的固定聚会是雷打不动的。几个女人先是去商场疯狂shopping,然后找个咖啡厅聊天,晚上再一起吃饭。那些快乐的日子历历在目,那些人,却永远也见不到了。在这里莫菲菲连个谈心的姐妹都没有,连逛街,也只有小林子做陪。唉,莫菲菲看着旁边兴高采烈的小林子再次重重叹了口气,对于逛街他现在表现得比自己这个正牌金主还要开心。 从这条街跑到那条街,从街头跑到街尾,莫菲菲发现问题来了:要把东西买齐全还真是累啊,服装店鞋店饰品店玩具店什么的都不在一起。古人习惯了不觉得,莫菲菲这个逛惯商场的人可实在不能忍受!如果能开一家商场,把那些有名的店铺都招商进来,是不是很妙呢? 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莫菲菲觉得计划还是可行的。 由于之前答应了小王爷和公主下次有好玩的计划要让他们一起参与,所以莫菲菲打算先找小王爷商量商量。 莫菲菲的名片已经做好了,尺寸和大家熟悉的银行卡一样大小,纯银打造,上面还有莫菲菲的浮雕头像(画外音:把莫菲菲画得栩栩如生可爱得不得了,莫菲菲非常非常满意),上书“如家客栈老板莫浩凡”,背面还他们客栈的小地图。唯一的遗憾是那时候没有电话,不能把莫菲菲的手机和客栈订房热线放上去,不然就完美了。一张名片成本连制作费五两银子,第一批只制作了一百张,不是重要人物,莫菲菲才懒得发呢,今天就让小王爷开张吧。 当莫菲菲把名片一拿出来,王府的守卫吓了一跳,还以为是什么新式暗器呢。等看清了之后“扑哧”笑出声来,多看了她好几眼才走进去通报。 这次是在小王爷书房见面。莫菲菲一踏进铺着厚厚毛毯的房间就看见他正躺在窗前一张长椅上翻来覆去地看自己的名片,长长的头发垂下来遮住了半边脸,华丽的长袍裹着瘦长的身躯,竟透露出一种魅惑。旁边一个婢女正有一搭没一搭地给他打扇子。不容否认,小王爷还真是个有魅力的男人,好在不是莫菲菲喜欢的类型,因为莫菲菲已渐渐了解小王爷邪恶的本性,喜欢上他的女人一定会被他玩得团团转,会很辛苦。 “你来了,坐。”一挥手,那婢女就恭敬地退了下去,不一会儿又给莫菲菲端上两杯茶,把门关好了。 莫菲菲一边饮着茶一边打量他的书房。他这里的书还真多,一个书架上是治国韬略、带兵打仗、历史一类的书,另一个书架上是些专业书籍,什么种花养鸟棋谱诗词之类的。这家伙的爱好还真广泛,怀疑这些书他都看过了吗,还是装饰用的。 “你的名贴还真是独特。”小王爷笑道。 “这叫名片。”莫菲菲纠正。 “很贴切。不知道莫兄今天找我有何事?” “当然是有趣的事,不然也不会找你。” “哦?”小王爷一改懒洋洋的神色,“快说来听听。” “我想在京城盖一座商场,也就是大型的购物商店。在这个商场里,既可以一次性买足需要的东西,还可以变逛街为乐趣。” “那具体是怎么操作呢?” “首先我要找个好的地段建商场。占地面积需要两亩左右,要盖两层楼。然后要成立专门的招商部门,把全国一些知名品牌如做衣服的‘花想容’、做鞋子的‘瑞福祥’,卖金饰的‘恒达珠宝行’等等招进来,只收他们房租。刚开始可以免两个月,生意好了才开始收,当然所有的商家都要服从我的促销活动。” “什么促销活动?” “多啦”,莫菲菲随口拈来“比如买够一百两送十两的抵用券,全场八折,买够五百两可以参加抽奖,还有可以买二送一之类的。总之名目多种多样我就不一一说来了。” “那整个商场主要以卖什么为主呢?” “哈哈,我真不知道你头脑里装的什么,这个商场果然是有趣得紧。”小王爷已经心动了:“我可以帮上什么忙呢?” “既然上次答应了小王爷和公主让你们参加,所以打算找你们做合伙人呀。我做大股东,你们做二股东、三股东。” “为什么你是大?我可以出的钱比你多。”小王爷眼一眯,端出钱多压死人的架势。 不过莫菲菲对他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才不怕他那唬人的样子呢。“小王爷,以后的经营管理都要靠我呢,我累死累活,你们只要出钱什么都不干就等着年底分红就行了,我这大老板也不好当啊。” 小王爷想想也是,朝廷一向禁止官员经商,怕的就是官员以权开道。官员做生意都是偷偷摸摸,自己就算出身高贵也不能违例。明着总得有个人在外面抛头露面打点一切,自己做大老板确实不合适,过于引人注目,于是勉强答应了。 “好吧,就让你做大老板,除了钱,还需要我帮什么忙?” “最主要的忙是两个:一是王爷做我的保证人,去钱庄借钱;二是希望王爷能请得动宫中的贵人在我们商场落成那天剪彩。” “第二点好办,第一点我就不明白,为什么还要去钱庄借钱,我有的是钱。” 小王爷倒是财大气粗,莫菲菲之前赚来的那些钱都投入客栈了,现在虽然经营状况不错,但是离收回成本的距离还是很远。现在简直让她拿出一万两都不可能。 “我估算了一下,至少要五十万两银子。小王爷虽然有钱,但是一下子拿出那么多来也是引人侧目的事,如果是钱庄借的,就好解释了。况且,我们没有必要花自己的钱,做生意能贷款是最好的。” “你还真是奸诈,好吧,我来做你的担保人。” 在现代,开发房地产最主要的资金都是来自于银行贷款,开发的过程就是拿别人的钱帮自己赚钱的过程。莫菲菲习惯了这一套,让自己想办法掏出那么大一笔巨款还真是不乐意。古代没银行,有钱庄也是一样的。只要找到一个强硬的担保人,莫菲菲就可以四两拨千金,把生意撬动起来。 不一会儿小王爷的担保书就写好了,还盖上了王爷的大印。莫菲菲欣喜收下:“小王爷,下面就看我的了,别忘了把这件事告诉公主,我们的生意也有她一份!在建造过程中我遇到难题再来找王爷帮忙,告辞了!” 从小王爷府里出来,莫菲菲就直奔当时最大的钱庄——通泰钱庄而去。 虽说莫菲菲和他们钱庄少爷沈天启(就是那冰块)有过一点过节,过节还不小,上次偷走她开房屋中介的创意这件事她一直没忘呢。不过生意归生意,个人恩怨归个人恩怨,莫菲菲现在是找他借钱,但是逮到机会能整他一把自己还是不会手软的。 来到离她最近的一个通泰钱庄“营业点”,莫菲菲走进去。只有两个伙计,隔着高高的柜台正昏昏欲睡,看来今天下午的客人比较少。 莫菲菲走过去奋力把他们叫醒:“生意上门了!” 一个稍胖的伙计先睁大眼睛,看见穿得花团锦簇的莫菲菲(看来人还是要衣装啊),立马堆起职业性的笑容:“请问是存钱还是取现哪?” “都不是,我是来借钱的。” “啊?”伙计有点诧异像莫菲菲这样细皮嫩肉浑身名牌满脸笑容的公子哥居然是来借钱的,他看起来,明明不像缺钱花的主呀。 “借多少?”生意上门还是要做的。 “五十万两白银。” “多少?”如果伙计有眼镜的话,那眼镜估计也掉下来了。 “你没听错,就是五十万两。”她好脾气的重复。 莫菲菲怀疑伙计已经有点怀疑自己是神经病了,他的口气开始不耐烦,但是还是照着程序问:“你有什么抵押?” “我没有抵押,却有个担保。”说完把小王爷的担保书递上去。 那伙计接过去,仔细地看了又看,还从抽屉里抽出一张貌似小王爷印章和签名的纸比照了很久,终于肯定了这确实出自小王爷之手。两个人拿不定主意了:“款项太大,我们做不了主,我把掌柜叫来吧。”说完跑进了后堂。 不一会儿伙计就领着一个瘦高个走出来了,先验了保证书的真伪,才走过来恭敬对莫菲菲说:“这确系小王爷的亲笔,但是兹事体大,涉及金额甚巨,莫公子又没有相应的抵押物,我也做不了主,容我禀报我们家老板后再做定夺。” “好吧”,莫菲菲对此还是有心理准备的,想凭一张纸马上套五十万现金,哪有那么容易的事。“就禀报你们二公子吧,我想他也做得了主。顺便帮我带句话,就说莫浩凡在那天茶楼一别之后甚是想念。” 掌柜的答应下来,急匆匆走出去了。 第二十三章 折服沈公子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二十三章 折服沈公子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左右,那掌柜带着沈天启过来了。 沈天启穿着宝蓝色的长袍,领口、袖口、下摆都镶着银边,一条嵌玉的黑色腰带把他的身材束缚得极为修长。整体看起来,显得成熟稳重。不像某些有钱人的公子哥(比如莫菲菲)恨不得把钱武装到牙齿。美中不足的是他还顶着一张扑克脸,仿佛写着生人勿近。莫菲菲猜他心理年龄比实际年龄起码大五岁以上。 见到莫菲菲的时候,他脸上一点羞愧感都没有,好象完全忘记了之前自己做过的“亏心事”。这个人不是脸皮特别厚,就是心理素质特别好。 “莫公子,听说你想到我们钱庄借钱,数量还不少。” “是,五十万两。” “我凭什么借给你。虽然你能请到小王爷做你的担保人,但是我从来不做亏本的买卖。我已经调查过了,你的身家根本没有五十万两,即使加上你叔叔莫老爷的所有资产也只勉强凑够,问题是你并不是他儿子,他也未必肯为你偿还债务。” 手脚倒挺快,刚才等待的一个小时中,他肯定已经对莫菲菲做了充足的摸底工作。看来想搞到贷款古代比现代还难啊。现代,银行是国有企业,要害部门某权贵只要给她写张条子,再给银行行长点好处费,国有资产就顺利流失到手。古代,钱庄是私人企业,钱庄里的钱都是老板个人资产,有人借贷的时候当然是慎之又慎。 莫菲菲就知道事情没那么容易,还得费番口舌才行。 这个冰柜看起来六亲不认(事实上莫菲菲也不是他什么亲,连个熟人都算不上)的样子,走后门是不可能了。威胁利诱?莫菲菲身单力薄手无缚鸡之力,对敌人又不了解,搞不好别个是武林高手呢。自从见识到她认识的那些人个个都会飞檐走壁舞枪弄剑之后,她就对古代武术的普及性表示了赞赏,一点不比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率低。指不定就和现代的交谊舞一样,是个人就能随便扭两把。不打无把握的仗是莫菲菲的原则,威胁的路是走不通了。 利诱就更加不行,人家钱比她多啊。 画外音:莫少爷,这回没辙了吧,嘿嘿~ NO,莫菲菲怎么会没辙。利诱是要的,谁说莫菲菲要用现金利诱来着,大家不知道有很多东西比钱值钱吗?比如说,一个赚钱的好点子就可以让钱生钱。 于是莫菲菲对姓沈的道:“虽然我现在没有五十万两,但是只要你借我钱,一年后我不仅能还你五十,自己还能赚五十万。”莫菲菲笃定了,那姓沈的跟自己一样是个财迷,至少是个生意狂,不然上次也不会冒失听她说房屋中介好做,不经调查不经证实,居然就毅然去做了。这需要极大的魄力,除非他们家钱多烧得慌他才会瞎折腾,很明显不是。 “哦?不知道莫公子要做什么生意?居然有那么高的利润?不会是非法生意吧?”想刺探军情,这次莫菲菲不会上当了,不然搞不好还会被他抢了先机。 “什么生意我是不会告诉沈公子的,这是商业机密,毕竟有前车之鉴。” 沈天启难得露出一丝丝尴尬的神色,不过一闪而过很快就恢复神色:“莫公子不说,我如何相信你的话,毕竟这么多钱不是儿戏。” “你只要相信我赚钱的能力不低就行了。我想沈公子肯定调查过我,知道我所言不虚,没有把握的事情我不会做,亏本的买卖更不会做。为了证明这一点,我不吝啬先付点利息。” 沈天启默认了调查过莫菲菲的事实,不动声色问:“什么利息?”一副你就是说了我也要掂量掂量你说的话值多少钱再衡量要不要借钱的德性。 “敢问现在你们通泰钱庄的主要业务是什么?” “当然是别人存钱,我们用实力和信誉兑换银票,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不容否认,也会做一些投资。放贷收取利息也是主要收入之一。” “你们放贷的手续是怎样的?” “看借贷人的抵押物来决定贷多少,到了还款日期没有连本带利还清就拿抵押物抵消。” “如果想借的钱比能提供的抵押物还要多的时候呢?” “那么我们就要借贷者提供两名保证人,债主还不了钱就找保证人还!” “照这么说我都有小王爷做保证人了怎么还不行,是不是嫌弃小王爷分量不够?” “我们斗得过小王爷吗,哼!” 无语……原来人家是认为她打着小王爷的名号借霸王款,到时还不了钱脚底抹油了也没办法,谁敢去找小王爷麻烦,又不是活得不耐烦了。民不与官斗,就是再有钱的民,也斗不过有实权的官。中国自古以来就是政治至上啊,有钱的不如有权的,人家可不糊涂,看得明明白白。 “不知道你们借贷的生意占总份额的多少?” “大概三成。” “有没有还不上钱的?” “自然有,哪家钱庄没坏帐。” “如果我有办法帮你们把借贷生意提高一倍,把坏帐率降低一倍,你觉得这笔利息够不够重?” 饶是冰柜,那千年不变的表情还是微微动容:“哦?假若真可如此,自然够重,我也会相信莫公子绝对有一年赚一百万两的能力。” “想提高借贷的比率,很容易,只要把借贷名目增多就行了。什么东西在生活中不可或缺,且又开支巨大?——买房、结婚。” 莫菲菲分析,古代虽然实现了“居者有其屋”,姑且不论那房子是大宅还是草房,反正总不会缺少遮风挡雨的地方,连流浪汉和乞丐也可以住破庙。但是很大一部分人,是借钱盖的房子,借亲戚的、朋友的、邻居的。钱嘛,可以慢慢还。忽有一日借主有急事来催债了,还不上怎么办?只好卖身,反正人口买卖不犯法。因此借钱的人莫不提心吊胆,见到债主就战战兢兢,生怕别人一开口就提还钱的事。久了,不如一见债主就躲着走。所以向熟人借钱最伤感情,父母的还好,大约总可以赖得掉,别人呢?借高利贷更惨,还不上钱搞不好就是等着收尸。 结婚也是古代人很重视的一件事。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三岁的小孩都明白这个道理。没钱也要娶媳妇啊,媳妇和房子一样重要。 莫菲菲喝了口茶(沈天启一来他们就转移到内厅坐着慢慢谈)继续说:“你们只要针对买房和结婚推出专门的贷款,一定会有市场。以前钱庄借钱基本是限定还款日期,到了时候就要连本带利全部付清。你可以换个做法,采取分期还款的方式。来借钱的人要先评判他的收入、每个月还钱的能力,制订还钱计划。比如说我要借一千二百两,但是我每个月只赚十两,除去必要开支每个月可以还五两。那我可以选择二十年还清(最高还款年限为三十年)。” “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呢?对钱庄来说,首先还款年数越长,利息越高,到最后还的钱可能是借的钱的几倍,那么自然赚的也越多。二、借款规则变了之后,很多人都有了还款能力,那么主动来借钱的人自然就越多,你们业务也就随之增加。与借款人签约时要注明在相应年限内死亡则由子女继续偿还,所以这点不用担心。三、你是不是觉得这样还钱太慢?错,你应该想你们钱庄在30年内有了可持续发展的钱财。你的生意就是交由下一代也不用担心坐吃山空。” “在甄别借款人的时候,你们要分析他现在的收入和几十年后的收入前景,当然,担保人也是一定要的,到时还不上钱就去找担保人。没有还款能力的人,干脆就别借。你们所有钱庄在业内可以联合起来做一个共享的资料库,假如有人在任一处借了钱没还的,登记在案,判他信用程度为零。以后无论那人哪里再借,大家也一律不借。这样坏帐率自然会降低。我相信你们钱庄肯定有行业组织的吧!” 沈天启听完莫菲菲的长篇大论后,已经说不出话来了:“莫公子真是奇才,好在不是我的竞争对手。真不知道你的脑袋里装的是什么,为什么总是有那么多奇思妙想。我每天都在思考钱庄的生意,得出的计策还不如你随口一言。我相信你有还钱的能力,这五十万两,我做主借给你了!”说完就叫帐房去拿借据和银票。 谈完了生意,莫菲菲就和他随便聊起来。没想到他年纪轻轻居然天文地理无所不知,所说趣事每每让自己忍俊不禁。不过莫菲菲也不是省油的灯,现代的东西一串一串说出来,让他大开眼界。于是他们越谈越投机,到最后两人居然有惺惺相惜的味道。 第二十四章 神秘的大宅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二十四章 神秘的大宅 有钱好办事,揣着五十万两,莫菲菲仿佛已经揣着一家购物广场,昂着胸和小林子开始满街找位置开店。 其实位置她早就已经看中了,就在如家客栈斜对面,现在是一座神秘的宅子的那片地方。几个月前她筹建客栈的时候就已经注意到了,这条街是商业中心,临街的房子几乎全是商铺,所以那家住宅就显得尤其格格不入。 什么人会把这么一间大宅子建在商业中心,而且又不见人出入,那朱漆大门从早到晚都是紧闭的。要换成商铺,那得值多少钱啊。莫菲菲分析有两种可能性:要么就是主人家特别有钱,有很多居所,这只是其中一间,平时很少来;要么,这是一间荒宅,主人已死,无人打理。以前只是单纯好奇,所以没有深究下去,现在既然想买下这片地,她势必要去一探究竟。 莫菲菲让小林子上前使劲敲门,敲得手都红了,里面没有丝毫反应。问左右店主,居然没有一个人说得清这宅子主人的来历。只是说一年偶尔见一两次有马车停在门口,主人下车都带着斗笠,根本看不清脸,每次都是匆匆来匆匆去,大概只逗留几个时辰。可以肯定的是,这座宅子是有主的,并且不属于京城的官家。 既然有主,且又偶尔来住,这么座大宅子应该有人打理才对。于是莫菲菲和小林子绕着那房子走了一圈,终于在后面巷子里发现了一座隐蔽的后门。之所以说隐蔽是因为那门居然和墙的颜色一模一样,巷子里光线又暗,如果不是他们贴着墙走根本就不会发现。 小林子再次上门使劲敲,不屈不挠很有干劲,因为莫菲菲已经许了如果有人出来开门就给他买顶新帽子。 就在他们快要灰心丧气的时候,门“吱呀”一声被从里开了,小林子差点倒进去,莫菲菲也吓了一跳。 门后露出一张满是沟壑的脸,是一个看起来已经有六十多岁的老头。他穿着黑色的布衣,防备地看着他们:“你们找谁?” 莫菲菲整整衣冠,用自以为最有风度的神态走上去礼貌地说:“这位老伯。我想找你们家主人,请代为引见一下。” “找我家主子干什么?” “我想买下这座宅子做生意,故而想找你们主人商谈。” “我家主人不会卖的,你们走吧!”说完就砰的把门关上,差点把她鼻子拍扁。居然吃了个闭门羹,连人家衣角都没看见!莫菲菲愤愤不平,不过自己是不会放弃的,她一定要知道这家主人是谁,她就不信在钱和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下他不卖。 是夜,月黑风高,适合杀人越货。十点钟左右,莫菲菲和小林子扛着一个梯子鬼鬼祟祟钻进了这条小巷,她打算夜探这座神秘宅子。 到处黑漆漆的,只有一点星光,月亮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他们必须使劲瞪大眼睛才能看清楚道路。古代没有路灯没有电,当然也没有手电筒,这时候莫菲菲感到深深的不便。不过这也有好处,人们没有夜生活(除了上妓院),街上除了偶尔巡逻的官兵不见一个人影,所以她和小林子一直顺利摸到地头都没被人发现。 架好梯子,小林子先爬了上去。等了一分钟左右,四下没动静,轻声把莫菲菲招上去。两人蹲在墙上坐稳身子,把那梯子抽上来,放到了另一面,打算往下爬。这墙大概两米七八左右,就是掉下去也死不了。但是不知道地面是什么地方,他们也不敢大意。 着了地,却是掉在一丛草上,他们也不敢点火折子,只好立在原地等眼睛适应。这时候月亮钻出了云层,趁着月光莫菲菲打量了一下所处的环境:到处都是杂草,看起来很久没人打理了。不远处还有几棵大树,树影婆娑,发出沙沙的声音。 这应该是后花园。 莫菲菲和小林子搀扶着往前走, 这时候忽然一阵冷风吹过,树上掠起几只黑鸦,呱呱叫着消失在远处。小林子瑟瑟发抖:“少爷,这不会是鬼宅吧?我好怕,我们还是回去吧。” 其实莫菲菲也有点怕,不是怕鬼,要知道这世界上人远远比鬼可怕。她怕被人发现私闯民宅,到时候随便安他们个小偷盗贼之类的罪名就是有口也说不清。古代法律不健全,草菅人命只有草得有理官府也不会管的,比如说,丈夫如果抓到通奸的男女,掏刀把两人杀了也不会违法。 呜呜呜~我可不想死在这里啊,我还有大好人生,我还没做到全国首富呢。莫菲菲有点后悔自己不该那么莽撞了,怎么能把自己陷入未知的危险呢,自己和小林子可都是不会武功的啊,随便冒个人出来都能把他们两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掐死。不行,自己要悬崖勒马。于是莫菲菲当机立断地说:“小林子,此地不宜久留,咱们撤!” 两人用比进来时还要快一倍的速度迅速爬了出去,溜回了家。 莫菲菲叮嘱小林子千万别把今天晚上的事说出去,无功而返,有损颜面啊。 想了一夜,只好还是去麻烦小王爷了。放着资源不充分利用的是傻瓜,莫菲菲又不是傻瓜。 第二十五章 你好,嘎嘎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二十五章 你好,嘎嘎 一回生二回熟,王府的守卫已经认识莫菲菲了,她还未到跟前就自觉的走进去禀报。 小王爷照例躺在书房长椅上看书,懒洋洋的舒适样让人忌妒,为啥他能这么舒服而自己就是劳碌命,一天不找点事情做就觉得浑身不对劲。天生好命的人就是这样啊,不用像别人一样拼命奋斗,只需想着怎么好好享受就行了。不服气的人下辈子投胎千万看准点,世界上原本没有什么公平的事。 她开门见山:“小王爷消息灵通耳目众多,一定知道我们如家客栈斜对面有座整天不开门的宅子是谁的吧?” “你问这个做什么?”小王爷坐起身来,面上是少有的认真。 “我想把那座宅子买下来做商场地址。我考察过了,京城里没有比那块地方更合适的,坐落在商业中心,面积又大,能买下来就最省心了。” “你还是少打那房子的主意,主人肯定是不会卖的。” “昨天那房子里的老头也这么说,那里的主人到底是谁?不试试怎么知道?”莫菲菲不会轻言放弃的。 “什么?你见过宅子里的老头?” “对啊,不就是个干瘪老头吗?我看那宅子好像没什么人气的样子,晚上和小林子翻墙进去看到里面杂草长了好高呢。”呀,让小林子别声张,自己倒把私闯民宅的事给抖了出来,不过小王爷应该不会害自己的。 “什么?你们晚上还翻墙进去了?你好大的胆子,是不是不要命了?”小王爷难得脸上变了变颜色。 “怎么了?那是谁的房子?我是不是闯入什么禁地了?” “先别问,你昨晚进去后有没有被那老头发现?现在身上有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你在身上到处按一下,有不对劲的立刻说出来。” 莫菲菲虽然对小王爷说的话感到奇怪,但是还是依言把自己从头到脚摸了个遍:“没有啊,我感觉一切都正常。” 小王爷嘘了口气:“你昨天晚上看到什么了?好好回忆一下,从实说来。” 气氛有点严肃,莫菲菲收敛起说笑的神情开始回忆:“昨晚亥时左右,我和小林子扛着梯子来到那座房子后门的小享子里,搭着梯子就爬了上去。然后在墙头把梯子抽上来,又顺着爬进了内墙,落在一处看起来像后花园的地方。四周黑漆漆的一个人都没有,我们正想往里走,树上飞起两只乌鸦,把小林子吓了一跳,我也感觉到有点莽撞。于是当机立断就原路返回离开了那。然后就直接回家了。” 小王爷放下心来:“那应该没事。”又起了取笑之意:“没想到你胆子原来这么小嘛!” 莫菲菲极力狡辩:“那不叫胆小,那叫谨慎,谨慎!” “你的谨慎这次救了你的命”,小王爷正了正神色:“记住,那家宅子的主人不是你能惹得起的,就是我也要忌惮三分,你不用打那房子的主意了,另外找地址吧。” 莫菲菲的好奇心被深深挑起了,不依不饶非要问个清楚。 小王爷被她缠得没办法,无奈说:“告诉你也好,不然万一你不知天高地厚闯出什么祸来也是害了你。那家主人姓尤,叫尤韧行,是一个心狠手辣深不可测的人物。我朝军队的兵器和马匹几乎都靠他家供给,连皇上都要给他几分脸面。他们家制作的兵器质量上乘,养的马匹也是非常精壮适合打仗。虽然说我朝现在还算安定,几十年没战争了,但是边境一些强大的部落和民族对我天朝富饶之地一直虎视眈眈,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发兵侵略。军防一日不可放松,所以对他家族的倚靠很大。他们借着和朝廷做生意发了大财,据说还投资有别的领域,现在可以说是富可敌国。” 啊?此人不就是她努力的目标,富可敌国啊,厉害。 “更让人害怕的是他还是江湖神秘组织‘裂焰’的首脑。这个组织专职情报收集和暗杀。他从来不隐瞒自己是首脑的事实,所以很多仇家明着暗着都找他报仇,这么些年来却没有人成功,不是死得很惨就是从此人间蒸发。你见过的那个老头,就是‘裂焰’组织里的高手,人称‘死不见尸’。他最擅长用毒,而且出手歹毒,喜欢把人杀了之后用药水溶化,所以才得来这个外号。五年前我知道姓尤的买下那座宅院,只让‘死不见尸’一个人看守,也颇为好奇那地方到底是干什么用的,于是前后派了十批人马共四十六个高手去打探,没有一个人活着回来,至今下落不明,肯定是凶多吉少。”小王爷话音刚落,莫菲菲就出了一身冷汗,看来当真的是捡回来一条小命呢。 这是她回到古代最凶险的遭遇了。死亡第一次离得那么近,让她不寒而栗。毋庸置疑,莫菲菲很怕死没错,因为她的大好人生才刚刚开始,自己的抱负还没有实现,要珍惜生命才对。人身安全问题被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莫菲菲只好苦笑着对小王爷说:“那我只好另外找地址了。在下告辞!” “先别忙着走,正好有件宝贝要给你。”说着拍了拍手,一只色彩斑斓的鹦鹉飞了进来,停在小王爷的肩膀上。 只见那鹦鹉转着滴溜溜的小眼睛,大声对莫菲菲说:“莫浩凡,你好,你好!” 呀?还知道我的名字咧?莫菲菲瞪大了眼睛望着它。 “看什么看,我是不是很漂亮?” 晕啊,这是一只鹦鹉会说的话吗?莫菲菲只觉得不可思议。 王爷很满意她的表情:“没想到也有令你诧异的事,呵呵。没见过这种鹦鹉吧?这是邻国献给皇上的稀有品种,全国仅此一只。这种鹦鹉很聪明,会说很多人话,如意公主很是喜欢。而皇上又很疼爱这个妹妹,所以就赏给了她。那天公主和你一见如故,特让我转送给你。对了,它叫嘎嘎。嘎嘎还很有一个特殊的能力,它会认路,可以充当飞鸽来传书哦,哈哈。”说完还特地叮嘱莫菲菲:“你有空的时候可以写一些奇闻轶事让它带给公主,公主整天待在宫里很闷的。” 小王爷说起公主的时候眼里总会闪出一丝他自己都没有觉察的温情,估计最后一句话才是赠自己鹦鹉的目的吧,莫菲菲猜测。 她朝鹦鹉招了招手:“嘎嘎,跟我走吧~” 嘎嘎马上从小王爷肩膀上飞到了莫菲菲的肩膀上,还依依不舍地跟小王爷告别:“小王爷再见。” 回到家里自然这个新成员引起了所有人的好奇,当嘎嘎说了几句话之后,就成功博取了大家的欢心。尤其是妹妹子芹,不停的对着它说长道短,把它完全当成了朋友。看得出来嘎嘎经过良好的驯练,一点都不怕生,很快和妹妹打成一片,理直气壮的叫着饿,不一会就有人拿来了瓜子喂它。莫菲菲吩咐管家赶紧去做了个大鸟笼挂在自己卧室里的窗前,特制的笼子,没装门,它可以自由进出,完全五星级待遇。 吃完晚饭莫菲菲就开始给公主写感谢信。信中先对她的赠鸟之情表达了感激,再搜肠刮肚的写了几则以前看过的关于鹦鹉的笑话取悦公主。 笑话一: 有一位喜欢养鸟的人特别喜欢鹦鹉,一天他经过一间鸟店发现里面正在拍卖一只鹦鹉,他看那只鹦鹉毛色很好看决定要买,于是他喊道:“我愿意出十两银子买下这只鹦鹉!”接着有人喊价:“我愿意出二十两银子!”那位爱鸟人士不愿把那只鹦鹉拱手让人,接着喊了三十两……可是另一个声音像在跟他作对,一直到那位爱鸟人士叫到两百两时才停。那人买到鹦鹉很高兴,可是他突然想到:我花了那么多钱才买到这鹦鹉,如果它不会说话那我不就亏大了吗?于是他就去问老板:“老板,你这只鹦鹉会不会说话啊?”接着他听到鹦鹉大叫:“不会说话?你以为刚刚是谁在跟你抬价啊?” 笑话二: 一个女人家里养有一只鹦鹉,一天她洗完澡出来,突然围在身上的毛巾掉了下来,正好被那只鹦鹉看到了,它张口就说:“看到了看到了。”那个女人一听很生气,就把鹦鹉身上的毛都拔下来了。第二天,有个和尚上门化缘,那鹦鹉冲他的秃头暧昧一笑,问道:“你是不是也看见了?” 笑话三: 有个人养了一只头脑很聪明又会说话的鹦鹉。一天朋友来到他家,很好奇的想知道鹦鹉到底有多聪明,于是就对着鹦鹉说:“我会说话……”鹦鹉也学他说:“我会说话……”于是那个人又对着鹦鹉说:“我会唱歌……”鹦鹉也跟着说:“我会唱歌……”那个人笑着说:“我会飞……”鹦鹉居然说:“你~吹~牛!” 这些笑话在现代已经是极其恶俗了的,但是莫菲菲想公主应该没听过。一个笑话之所以好笑大多数是因为没听过,就像一句流言没传入中伤对象的耳里就不能造成伤害。 果然一个小时后嘎嘎就带回了公主的回信:“莫浩凡你真是个有趣的人,以后要经常讲笑话给我听哦。”这句话是个口信,嘎嘎歪着头把这句难度颇大的话完整说出来的时候,莫菲菲差点要笑岔气,自己这回捡到了个活宝! 第二十六章 召唤英雄出现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二十六章 召唤英雄出现 有了嘎嘎这个开心果的陪伴莫菲菲在尤家大宅受到的惊吓也渐渐平复了。购买此处不成还有彼处,场地总是要找的。 又开始和小林子满街奔波。失去了首选项,只好矮子里面拔高子,在附近相当于“第二商业街”的平安街物色了一片地方。这里的商业气氛固然没有如家客栈所在的东大街浓郁,但是人气也不差,经她打磨之后相信绝不会逊色。 因为租金比较便宜的缘故,这条街的店面比东大街来得更大,甚至很多品牌的“旗舰店”都设在这里。在莫菲菲的多次利诱以及暗示(表明后面有小王爷撑腰)之后,店面很快搞定了。这么大个商场以后建起来要有停车场才行呀,要知道那些有钱人的马车可比现代小轿车体积还大呢。于是她看中了对面大概占地有300平米左右的一家店铺。这家店正挨着连通前后两条街的小巷,如果买下来之后全部推平建成一小广场倒不错,这样沟通两条街的道路也变宽了,那边街的人过来也很方便。 这家店是一家卖参货的,莫菲菲上门几次,无论怎么说老板也不动心,抬出小王爷也无动于衷,说是光天化日之下相信还有王法,即使是小王爷也不敢乱来。还真是耿直的好公民,小王爷乱来的时候又怎么会让你知道呢?从来都是这样的,聪明的当权者在人前永远是一副公正廉明的模样,谁知道背地里干什么勾当,小小的百姓看到的永远是表面现象。 小王爷不是什么好鸟,莫菲菲也不是。她来到这里就发誓要以成为全国首富为目标,正是因为看清了有权有钱才是硬道理,所以才想挤入特权阶层。人上人的生活,谁不向往。说什么想证明自己的实力,其实是想满足自己内心深处的私欲罢,惭愧。 生活在现代有健全的民主法制,经济秩序井然,就是再怎么有作为也不可能翻手为云。在这里就不一样,一切都不健全,不健全就是最好的机会。又还没有所谓的国际形象来制约,关起门来,统治者就是天。自己与小王爷的结交,多多少少有点功利的成分吧。 所以为了成功,她要不屈不挠。这不,今天又带上小林子继续到参店进行第N次游说。 “池老板,这家店铺你就让给我吧,我出四倍的价钱!” 那姓池的老板对莫菲菲几次三番上门打扰已经不厌其烦,东北人的脾气终于爆发了,朝伙计喊道:“拿棍棒来,给这人狠狠地打一顿,看他还敢不敢来这里胡闹!” 五个伙计冲出来,挥舞着棍棒开始劈头盖脸的打。莫菲菲赶忙用手护住脸,叫了声“快跑”,带着小林子开始逃窜。混乱中几棒子打在她手臂上,火辣辣的疼,呜呜呜~还有没有王法啊(完全忘了自己前一刻还非常鄙视所谓王法来着)。她一边跑一边四下张望看有没有官兵在巡逻,好及时求救。没想到平时经常见到的兵大哥们今天好像全体休假了一样,居然连个影子都找不着。 那几个人紧追不舍,看来不把他们痛打一顿是不会罢休的了。 闹市中的人不少,但是个个都抱着看热闹的心态,看到他们跑过来还自动让出中间的道,没有一个出来管闲事。 跑着跑着莫菲菲眼尖的发现左手边有条很窄的小巷子,入口处堆着几个箩筐,大概是卖菜的农民暂时放在那里的。趁着后面的追兵被人群挡住了视线,一时半会看不到他们,莫菲菲赶忙拉了小林子把箩筐搬出来,躲进小巷子,再把箩筐原样放好。 说是小巷子其实是房子之间凹进去的一小块地方,后面根本就没有路。他们只好蹲在箩筐后面,透过筐上的孔洞观察着外面的动静。过了一会儿他们就追过来了,发现失去了他们的踪迹。几个人骂骂咧咧:“那两个人跑哪去了?动作倒是挺溜。”东张西望了一阵没看见人,就往前追去。 莫菲菲暗自得意,等了几分钟,觉得安全了,从筐里钻出来,招呼着小林子就要往相反的方向跑。没想到追着他们的伙计里居然也有聪明的,往前寻了一段距离,不见人,就杀了个回马枪。于是,他们没跑几步就又被拦了下来。 “嘿嘿,我看你们往哪跑!”为首的一个伙计右手拿一根大棒,有节奏的轻轻击打自己左手掌心,奸笑着朝他们靠近,把个街头流氓的样子演绎得活灵活现。 没想到这个在电视中常见的场景会落到自己头上。莫菲菲脑筋飞转,拼命回想电视里出现这种镜头的时候事情是怎么发展的,是该惊恐地下跪大叫“大爷饶命”还是该双手抱头等待群殴?对了对了,怎么忘了还有种最大的可能性,身为主角,被人殴的时候,应该会有英雄从天而降(男主角则出现女英雄,女主角则出现男英雄)然后把流氓全部打跑。于是,她开始在围观的人群里寻觅,看有没有长得像英雄的人。 那几个伙计可不会知道她在想什么,当然也不会拿着棍子等英雄出现收拾自己,冲上来棍子结实地朝他们身上招呼。得了,还是抱头吧。 就在这时候,出现一声晴天霹雳:“住手!光天化日之下,你们当街打人,还有没有王法了!”来了,来了,我的英雄!莫菲菲热泪盈眶,古装电视剧诚不欺我。 几个人停止了对他们的毒打:“是谁要多管闲事,小心我们不客气连你一起教训!” 莫菲菲抬头望去,管闲事的是两个身着青衣长得一模一样的少年,原来是对双胞胎啊。 “小雪,他们说要打我们,怎么办?”一个说。 “师父说想要打我者我可以打他。”另一个说。 “那你还不上。”一个又说。 “那我上啦?”另一个又说。 那几个伙计看他们一来二话根本没把他们放在眼里,嗷嗷叫着冲了上去。 结果是,莫菲菲只听见噼里啪啦的一阵声音,然后就见那几个伙计口吐白沫倒下去了。她撑着对刚才教训完他们之后凑过来看自己伤势如何的兄弟一道:“谢谢壮士搭救,麻烦你们把我们送到庆阳街上的莫家!”说完就很干脆的昏了过去。 第二十七章 智斗池老板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二十七章 智斗池老板 “菲儿,菲儿,你醒醒啊!”朦胧中,莫菲菲又听到了那慈祥的声音,和她第一天来到古代的时候听到的一样,是娘!在莫菲菲心底,已经很自然地把这家人当成了自己的亲人,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她们,自己还拥有什么呢?我不要娘担心,我要快点醒来。在强烈的意念下,她悠悠睁开了双眼。 莫夫人焦灼的脸印入眼帘,莫菲菲努力抬起手抹去她眼角的泪:“娘,我没事,没事。” “菲儿,你终于醒了!”莫夫人一把把女儿拥在怀里,不小心弄痛了她的背,莫菲菲哎呀叫了一声。 莫夫人急忙松开她:“看我,都忘了你还有伤在身,真是造孽哦!”转身对旁边同样焦急的莫老爷说:“中岳,那姓池的居然敢把菲儿打成这样,要不是那两位少侠相助搞不好就死在街上了!你一定要为菲儿做主啊!”说完哭哭啼啼又要扑上来。 莫老爷显然也怒了,莫菲菲可是他现在最宝贝的孩子,当成儿子在养的接班人啊,自己都舍不得动一根手指头的,居然就让别人打成个猪头样。于是抖着一身肥肉咬牙切齿:“我马上就叫人把他店给砸了!” 之前莫菲菲已经调查过了,那池老板是从东北只身过来做生意的,在京城没什么根基。自己家肯定比他们家有势力,更何况她好歹还认识几个权贵,怎样也会帮自己。所以莫菲菲一点也不怀疑爹有能力有勇气砸了那家店。 但是她还是赶紧制止了肥肉爹的冲动行为:“再怎么说去砸人家的店都是不对的,咱们原本有理都变没理了。” “菲儿,他把你打成这样你还帮他!大夫说再晚点救你有可能会被打死,饶是现在脊椎都差点断,一个月不能下床。我可咽不下这口气!”怪完了别人又开始怨自己:“早知道我就不该让你整天打扮成男子到街上走动的,如果是穿着女装谁会舍得对这么标致的姑娘下手。” “爹,谁说孩儿咽下这口气了,孩儿是任人欺负的人吗?我已经有了对付他的办法!”对于莫老爷语气中透露出的不许她女扮男装出去混的信息,她则一点茬都不接,现在爹在气头上,这个问题自己就别去跟他争论了。 “哦?什么办法?你说,爹照办!”莫老爷果然没注意到她的小心眼。 “爹,你知道我最近在找地方要办商场吧?” “知道,虽然我不知道商场是啥玩意,但是你想要做的总没错。”(汗,对自己这个女儿真是超级信任啊) “我看上了他的店面,几次上门商量想让他高价出让,他不答应也就罢了,还把我打成这样,你不仁休怪我不义。您先把给孩儿看病的大夫请过来,孩儿有事找他帮忙。” 莫老爷赶紧叫管家去办这事。趁着这空挡,莫菲菲把自己的计划跟她爹和盘托出。 如此这般之后,莫老爷点头叫好:“菲儿你这可是一箭双雕啊!” 说了老半天莫菲菲才想起陪着她挨打受罪的小跟班,问道:“爹,小林子怎样?没事吧?” “唉,难为了那孩子,跟着你受这皮肉苦,好在没什么大碍,他那筋骨可比你结实,早就醒过来了,但是也要修养一段日子。”看来是小林子醒了之后告诉了莫老爷是谁打的他们。 “那两位救我的大侠呢?” “我让他们住在客房,说一定要你醒来谢过他们之后才能走。” 恩,莫菲菲点了点头,心里有点好奇那对救自己的双胞胎到底是什么人。据她那天观察,他们的功夫不比男公鸡和冷文星差。 过了不久大夫就在管家的带领下匆匆赶来,一放下药箱就开始给她检查。检查完了之后放心说:“莫小姐醒了就是好事,没什么后遗症,只要按时吃药,好好休息,这个月最好不要下床。一个月后,保管又生龙活虎。” 莫老爷连忙感谢,叫管家去拿准备好的谢金。 大夫接过那沉甸甸的盒子打开,里面几排银子码得整整齐齐,惶恐道:“莫老爷,您给得太多了,在下不能收!”当然多了,他们足足给了他十倍的诊金。那大夫活到好几十岁什么事没见过,自然知道不该拿的钱拿了是要付出代价的,所谓拿人钱财与人消灾。 莫菲菲笑道:“大夫请收下吧,这是我的一点小小谢意。同时也想让你帮我两个小小的忙,这个忙对于你可以说是举手之劳。” “请莫小姐明示。” “一,你现在也知道了莫大小姐就是坊间的莫公子,希望你保守这个秘密。二,你只要记住无论什么人向你打听我的病情,你都不能说实话,只要叹口气,说声:‘唉,这么好的孩子,可惜了!’就行了。” “就这么简单?”大夫孤疑地看着莫菲菲。 “就是这么简单。”莫菲菲强调,“千万别把我躺一个月就能痊愈的情况说出去就好了。” 大夫了然一笑,抱紧那盒子:“那在下就却之不恭了,我们做大夫的,自然要对病人的病情保密,这是我们的职业道德。”说完告辞而去。 真是个识趣之人。 第二天,池老板的店铺里外多了好多包括路人、闲人、客人在内的人,有意无意地对某件事情进行讨论,音量恰恰控制在在场的每个人都可以听到的范围。 “知道吗?最大的妓院也就是红楼莫老板的侄子,叫莫浩凡的,被人打了,据说伤势严重,怕是活不了十天半个月了。” “是啊是啊,我也听说了。据说他做生意很厉害呢,之前的花魁选拔赛就是他组织的。还有京城最高级的如家客栈也是他开的,完全没依靠莫老板的力量呢。果然是天妒英才,年纪轻轻却要横死。” “你们这消息是听谁说的,前两天我还在街上看见他呢,带着个跟班满面春风的。”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被打是昨天的事。我有个朋友的亲戚正好在莫府做事,他悄悄告诉我们的,这还会有假。你们不要把这事告诉别人哦。” “是谁这么大胆!据说莫公子跟小王爷是朋友呢。” “可不是嘛!小王爷肯定不会放过凶手!” “那他们家知道是谁行凶的没?有没有报官什么的?” “不清楚他们知不知道。估计现在整府都在为莫公子的病情担心,也没功夫去寻仇了。如果莫公子死了,那凶手肯定也要偿命,我们等着看热闹好了!” “说得有理。我如果是那凶手的话,现在肯定赶紧逃跑,逃到他们找不到的地方去,国家那么大,找一个人哪有那么容易。” “我也是这么想的。” …… …… 两天后,池老板店铺里所有人都把这些对话听了个完完全全,尤其是那几个动手的伙计,更是惶惶不可终日,马上就想辞职,并且劝老板快点跑,他可是罪魁祸首啊,罪加一等。 那池老板还算沉得住气,对坊间传言没有全信,偷偷叫个伙计去那天给莫公子看病的大夫那打探一下实情。那大夫照莫菲菲原先叮嘱的,把一副扼腕的样子演得活灵活现。伙计回去汇报,说千真万确莫公子是没救了。 池老板于是当机立断解散了参店,给了伙计遣散费,自己也收拾行李连夜跑路了。 他们的行动自然被莫菲菲安排的探子一一看在眼里。果不出所料,贪生怕死,人之常情。 再过几天,莫菲菲派府里一个下人出面,把那店面低价盘了下来,倒是比原先预计的省了不少。 出了一口恶气,又了了一桩心事,莫菲菲的病情也渐渐好转起来。 第二十八章 病榻上的指挥官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二十八章 病榻上的指挥官 人虽然躺在床上,有些事情还是要考虑的。商场的施工要准备起来了,图纸、工匠都是大事,至少得找个能干的人先帮着打点这一切啊。莫菲菲想来想去,身边也没什么得力助手,目前为止最能干的当属其美人,这事还得依靠她。 这期间那双胞胎来看过莫菲菲一次,莫菲菲知道了他们一个叫大雪,一个叫小雪,刚师满被师父打发下山。两人是孤儿,自小被师父捡来养大,世界上已无亲人,所以下山也没什么目标,乐得到处乱逛。这不刚到京城就管了件闲事救了莫菲菲。 两兄弟今年刚满17岁,1米7出头,相貌清秀。由于外表一摸一样外人根本分不清谁是哥哥谁是弟弟,为了区别,他们商量决定以后大雪穿青色衣服,小雪穿黑色衣服。从交谈中得知,两人性格迥异,大雪聪明狡黠,属于军师型,小雪老实巴交,属于打手型。遇到事情的时候一般是大雪动口,小雪动手,倒也是分工明确。莫菲菲暗笑不已,这两人怎么一看就让人想起黑白无常呢。 大雪小雪认为京城比以前去过的任何地方都更热闹、好玩,所以决定逗留一段时间。莫菲菲邀请他们在京城期间住在她家,让管家以上宾对待。那两兄弟乐得白吃白住,马上答应了,白天出去游荡,按时回来吃饭。刚开始是自在得很,据管家说没过两天好日子就被子芹缠住了,不是让讲故事就是教武功。 说起来很是惭愧,莫菲菲来古代那么久,但是和自己这个妹妹却没好好相处过。本来没来之前,正版的莫菲菲至少要和妹妹每天一起读书的,莫菲菲来了之后就自动逃离了之乎者也,奋不顾身投入到发财大计中去了,自然没空陪妹妹。 想让她堂堂一个大学生回到古代还开口闭口子曰什么的,她可受不了。她一向不赞成中国的教育方法,填鸭似的教育把儿童的天性一一泯灭。有外国人很诧异为什么中国人要把那长长的文章、字典背下来,需要的时候查资料不就行了吗?更多的时间应该用来思考。现在上大学被越来越多人当成是寻找好工作的跳板,不仅是老百姓这么认为,就是媒体也不负责任地一个劲如此宣扬。大学只是一种经历,一个提高自身素质的过程,她一直这样认为,在现代这样,在古代也如此。 莫老爷原本不同意莫菲菲不上私塾,但是在她看了课本一口气把它翻译出来之后,就没话说了。还不够,还要背下来?她才不干那傻事,就是能把一整本论语背下来又有什么用,能创造社会生产力吗?她可是实用主义者。 她只能对妹妹说一声抱歉了,等自己忙完商场的事再好好教导你吧。所以子芹孤单是肯定的,缠上那看起来很好玩的双胞胎也是情有可原的,那双胞胎怎样莫菲菲就不管了,只要子芹高兴就好。 一星期后,莫菲菲已经能坐起来了。莫老爷才解开她不能会客的禁令,她第一个要见的人就是其美人。 好久不见,其美人神采熠熠风采依旧。直到见到莫菲菲这个老板绑满绷带躺在床上,才努力挂上一点伤心的神色,夸张地扑在莫菲菲身上:“老板(自从正式做了掌柜后她就自动把对莫菲菲少爷的称呼改成了老板),你好惨啊~谁这么忍心对英俊潇洒(腹诽:虽然看起来有点娘娘腔)的你下这么狠的毒手。之前别人跟我说你受伤了,我还不信,打死我也不相信聪明一世的老板你会被人当街痛殴,没想到,没想到居然是真的,呜呜呜~” “得了得了”,莫菲菲一把推开假惺惺的美人掌柜,“要不是我召唤估计变成植物人你都不会来主动探望吧,你刚才是伤心呢还是幸灾乐祸?” “什么是植物人啊?”美人顾左右而言它,聪明转移话题。 “算了算了,不和你计较!”在心里,莫菲菲其实已经把其美人当成了自己的一个好朋友、好姐妹。她的性格有点像现代好朋友小米,嘴巴毒辣,但是心地很好,对朋友也仗义。熟悉了这一类人的说话方法,就会自动把她们的挖苦当关心。用小米的话来说,不是她关心的人,她连挖苦的口水都懒得浪费呢!“植物人,就是永远昏迷,看不到也听不到,但是又死撑着一口气死不了人。”简单回答好奇宝宝的问题。 “那好可怜呢。我不要老板变成植物人,不然,谁给我发薪水。” 莫菲菲翻了下白眼,不和这人胡搅蛮缠了,否则估计会被气死。身体健康的时候还有力气斗下嘴,现在可没什么心情。 “别贫嘴了,说说最近客栈生意怎么样?” 其美人马上眉飞色舞,其变脸速度之快让莫菲菲望尘莫及:“老板,我们客栈生意好得不得了,基本上每天都爆满。头等房要预约才能住,这个月营业额足足有六万两,我给每个伙计发了点奖金,老板你没意见吧?” 莫菲菲能有什么意见,这是好事。况且她已经先斩后奏了自己难道还让伙计把钱吐出来啊?想也不可能。看来助手太能干也不是好事啊,静悄悄把所有事情都做好了,自己这个老板一点指挥的成就感都没有嘛。 “广告牌有没有换新的?”经过莫菲菲的教导,美人已经熟练掌握了她时不时冒出来的一些现代词汇的意思。 “换了。全部画面都换了,广告语也换了。第一期是‘出门在外,我选择如家客栈’,现在按老板说的换成了‘如家客栈,我选择,我喜欢’,效果很好,呵呵,老板真厉害。”美人掌柜见风使舵的最后拍个马屁安抚莫菲菲。 莫菲菲明知她不诚心还是很受用,果然好话人人爱听,尤其是美女说出来的好话,糖衣炮弹啊。 “今天找你来,是商量我们下一步的商业计划。”准备建商场的事之前没跟其美人说过,所以莫菲菲把事情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商场!老板真是天才,美人果然没跟错人啊。原来老板受伤的原因来得那么轰轰烈烈。”两只眼睛眨啊眨的做出一副妄图勾引未成年少年的花痴样,弄得莫菲菲一身鸡皮疙瘩。 莫菲菲看得出来如果之前的夸奖是敷衍的话,这次肯定是发自内心的。从古到今,女人都逃不脱购物欲望。 “现在,我要你去找京城里最能干的工匠,还要找一个八面玲珑的人来做招商部经理。” 虽然美人不知道招商经理是什么玩意,但是她对八面玲珑这个词很有领会:“老板,我不就是那个符合条件的人吗?干吗还要找别人,难道老板信不过美人?” “当然不是。你任务更重啊,要把客栈管理好,就不要分心了。招商可是又烦又受气呢,我想你不会喜欢的。”其美人才作罢。 接着莫菲菲把商场所有人员构成和职责部门细细说来,并且把一张之前就画好的商场平面草图也一并交给她,让她找工匠画成详细的施工图。美人很用心地听着,最后莫菲菲把说过的东西一一提问,直到她每个问题都能回答得一清二楚,莫菲菲才放她回去。 第二十九章 新保镖和小叛徒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二十九章 新保镖和小叛徒 躺在病床上第十天的时候,莫菲菲家来了个不速之客——王府管家。 当莫老爷恭恭敬敬把他请到莫菲菲房里的时候,莫菲菲正呼呼大睡中,一醒来就看见一幅诡异的画面:一个身穿锦衣的中年男人和自己老爹坐在桌子前,一人面前一杯茶,谁也不说话正大眼瞪小眼。 莫菲菲咳了一声,把他们从对视中惊醒。 “哎呀,浩凡你可醒了!”莫老爷兴奋地奔到莫菲菲面前(在外人面前,莫菲菲就是莫老爷侄子莫浩凡),显然很高兴能摆脱那尴尬的境地。“人家王府的赵管家都等了一个时辰了!” “王府,哪个王府?”莫菲菲睡眼朦胧有点搞不清状况。 那个中年人忙走上前来一拱手:“在下恒亲王府管家赵富,奉小王爷之命特来看望莫公子,小王爷托在下送上一株千年人参,说愿莫公子好好养伤,早日生龙活虎。” 传说中的千年人参啊!莫菲菲心里一阵激动,在现代虽然有钱,但吃过的那些人参算个啥,瘦不拉叽的,好货感情都让封建时期的那些皇族们窝藏着呢。 心里高兴,嘴里自然也客气些:“叔叔,您怎么让人家赵管家等那么久呢,怎么不早点把我叫醒!” 赵管家道:“不怪莫老爷,是我家小王爷吩咐了,如果莫公子在睡觉就不要吵醒你。还有公主要在下带一句话,说莫公子如果可以下床活动了就给她报个信,她也好放心。” 原来等到现在是为了给公主带话呢,我就说怎么会这么好。 “那就谢谢赵管家了,浩凡一定照办。” “在下告辞。” 莫老爷忙又恭恭敬敬送客,看来,王爷家的管家放出去估计比个巡抚都有面子。 回来之后莫老爷迫不及待打开放在桌子上的盒子,估计刚才就猜测了许久里面到底是什么,没想到是这么珍贵的东西。要知道,千年人参可是有钱也买不到的。 他举在跟前不停打量,啧啧称赞。只见那人参比小孩手臂还要粗,大概有一尺来长,隐约可辨人型,绝对是个极品,小王爷还真够意思。 不过莫菲菲有点奇怪,就问她爹:“爹,小王爷怎么知道我受伤了?” 莫老爷头也不回敷衍莫菲菲:“人家小王爷是什么人,京城里有什么事是不知道的。” 说得也是,但是既然知道了为什么过了那么久才来看呢?也不合情理啊。算了,不想了,反正想破头也想不出来。 “菲儿,要不咱不吃这人参了,拿来做传家宝怎么样?”莫老爷开始打小心眼。 “你想得美!这本来就是小王爷的心意,我不领情怎么行。何况爹不想尝尝?说不定可以返老还童哦。” 莫老爷咽了咽口水:“说得也是,那我吩咐人去做了。我要盯着,不许别人偷吃。” “爹,走之前把嘎嘎给送过来陪我说话。”自从伤了之后嘎嘎就被转移到妹妹房里了,美其名曰是为了保持安静,利于她养伤。 “好。” 不一会儿妹妹子芹就拿着鸟笼过来了,后头还有两个跟屁虫:双胞胎兄弟大雪和小雪。 “大哥,你睡醒啦?爹说你现在大有好转,允许我们过来和你聊天了。”(在外人面前,妹妹还得假装叫莫菲菲大哥,这是莫老爷定的规矩) 莫菲菲冲她笑了一笑,看着面目扭曲的两兄弟,问她:“是不是你又为难大雪哥哥和小雪哥哥了?” “没有啊,我很乖的。只不过刚才和他们打赌他们输了,只好答应我一件事。” “你们赌什么了?”莫菲菲有点好奇。 “赌无论他们怎么打扮即使不说话我也能认出谁是大雪谁是小雪。” 莫菲菲仔细看了看那两兄弟,一模一样的相貌,今天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露在外面的皮肤也没有哪里是有明显痣或者胎记。如果不说话,莫菲菲压根认不出来谁是谁,但是一说话,自己也可以辨得出,大雪习惯唆使人,声音比较清亮,小雪习惯遵从,声音相对浑厚语速也慢些。但是两兄弟真要合起来作弄人,连声音都一模一样的话(对于武功高强的人来说改变自己的声音是很容易的事),自己就完全没法认出来了。 “你怎么认出来的?” “不告诉你,这是秘密!”丫头大了,也敢有自己的秘密了,女大不中留啊。 大雪见缝插针:“莫公子,我们两兄弟也打扰得够久了,今天正好可以向你告辞。” 莫菲菲一愣,这两兄弟武功高强却又心地正直、淳朴,她对他们很有好感。一直还没机会好好相处互相了解,这就要走了。 莫菲菲正想着要怎么挽留,没想到子芹比她还急,哇的一声哭起来:“我不让你们走,走了就没人陪我玩了。你们说输了要答应我一件事的,我现在就要求你们履行诺言,答应我不许走。” 那两兄弟面有难色:“这……” “你们还说自己是大丈夫说话一诺千金,我看连小女子都不如,欺骗我,呜呜呜~” 莫菲菲都有点吃醋了,这妹妹平时对自己都没那么粘啊。(画外音:你有好好当过人家姐姐吗?) 两兄弟羞愧不已,左右为难,是莫菲菲上场的时候了。 “不知两位下面有什么打算?” “没什么打算啊,到处走走开阔眼界。” “你们打算靠什么为生?” “没想好,不过我们有武功,可以帮镖局走镖,再不济看家护院也行啊。”明显是对未来没规划走一步算一步的回答。 “那不是太大材小用了。你们不如做我的保镖怎样?我正好要开展生意,定会走遍各地。你们跟着我既可以游历又不用太辛苦,我包吃包住还给高薪,最重要的是你们还可以同时履行对子芹的承诺,我答应你们三年之后如果你们还想走可以自便,怎样?” 子芹擦了擦泪破涕为笑,连连称好。 那兄弟两对视了一眼,也只好答应下来。 “你们以后就跟着我,不用叫少爷,就叫我老大就可以了,我们年龄相仿,就把我当朋友对待吧。”老板太严肃了,还是老大拉风啊。其实早在上次去夜探尤府之后莫菲菲就对自己的安全问题重视起来,这次被打,安全问题更是抬上议程。原本是想去学武的,因为想着求人不如求己,但是后来一咨询了南宫济之后莫菲菲彻底放弃,说这么大年纪了从头开始日日练习的话,小有所成最少要5年。自己哪有那功夫,转而想去找个保镖。一直物色不到可靠又武功高强的人。所以今天提议想让他们做自己保镖实在是脱口而出,认识的人里面还有比他们更适合的人吗? 听他这么一说,大雪小雪也安下心人来,习得一身武艺自然不愿意做下人,依两人散漫的性子,也实在学不会这复杂的人情世故和媚颜卑骨,莫公子既然让他们叫老大,很合他们的胃口。 没想到这一次却是因祸得福,能得到这两兄弟相助。说了这么久莫菲菲有点累,子芹放下嘎嘎和他们一起出去了。 他们一走,嘎嘎就飞了出来站到床上:“你受伤了,你受伤了。” 莫菲菲扯了下嘴:“是呀,嘎嘎担心吗?” “担心担心,公主也担心。” “呵呵,你怎么知道公主担心?” “嘎嘎昨天告诉公主你受伤了,公主担心了。” 汗啊~难不成,公主知道莫菲菲受伤的事是这个小叛徒说的?还有,那千年人参不会是公主的人情吧? 莫菲菲忙对它说:“那你现在去告诉公主,说我好了,谢谢她的人参。”大胆猜测一下。 小嘎嘎马上扑腾着翅膀,“呼”的飞了出去。 第三十章 自保妙方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三十章 自保妙方 晚饭前嘎嘎回来了,带回了公主的一封信。信上说那千年人参确实是她带去托小王爷拿给莫菲菲的,还满怀关切的问候莫菲菲的病情,委屈的抱怨自从知道莫菲菲受伤后都没睡好,现在都长了黑眼圈不敢出去见人了。 莫菲菲身体大好,自我感觉没什么大碍了,就是还不能大幅度长时间运动。莫老爷同意了她偶尔可以离开床,比如吃饭的时候。 于是,吃饭的时候莫菲菲就把人参其实是公主送的告诉了家人,他们都很诧异莫菲菲什么时候和公主交情那么好了,并且抿着每人只得一小碗的人参汤,真心实意地对公主发表了殷切的感激之情。 子芹咂咂嘴:“没吃出千年人参和我平时吃的普通人参有什么区别啊?” 大雪小雪:“和我们在山上平时自己挖来吃的也没区别……”虽说大雪小雪已经同意了做莫菲菲的保镖,但是他们是莫菲菲救命恩人在前,对子芹亦师亦友在后,所以其实在莫府还是被当成宾客看待,一起同桌吃饭。 莫夫人用恨铁不成钢的眼光看着他们三,教训道:“你们就是没见识也要有常识,没常识也要懂得掩饰。千年人参怎么和我们平常随便在山上就能挖到的小参一样呢,它功效几能起死回生,对病人最补,每天吃一小片常吃还能延年益寿青春长驻……” 大家眼前一亮,再去喝,仿佛就品出了不一样的感觉。 吃完饭莫菲菲开始给公主写信。说起来自从她把嘎嘎送给莫菲菲之后,她们就经常“鸿雁传书”呢,有时候是实体信,有时候是让嘎嘎带口信。人家网上聊天叫“网友”,电话聊天叫“话友”,那莫菲菲和公主这样聊天不知道算不算“鸟友”?汗~鸟友,还真拗口。 公主长年住在深宫里,在身边围绕的全是宫女太监这些下人,平辈的人不是哥哥就是弟弟。那些皇子们一个个被教导得很古板,没有一个能和她谈心。偶尔向母后撒个娇还得注意公主形象,应该过得很辛苦吧。只有在小王爷面前,她才能真正放下心房做一个撒娇的小女生,能在宫外认识莫菲菲也是意料之外。莫菲菲在古人的眼中,应该有一点点特立独行有一点点非同一般才是。她从来没见过莫菲菲这样的人,觉得莫菲菲很有趣,因此自然把莫菲菲当成朋友看待。莫菲菲在这里也没什么朋友,对皇权还没树立起应有的敬畏,敢于用平常心对待公主的友谊,所以她才更觉得莫菲菲的可贵。和公主这样可爱的女生聊天也是很高兴的事,这个朋友莫菲菲交了! 除了亲人,还有朋友牵挂的感觉真好。都担心莫菲菲担心得睡不好起了黑眼圈,真叫莫菲菲感动。没什么可以报答的,就让自己来告诉她一些去除黑眼圈的方法吧,以前自己加班的时候可常用到呢!虽然知道身在皇室,美容的方法一定很多,那些太医们研究出来的美容方法甚至不比现代名牌化妆品差,但是她不说点什么就觉得过意不去。太医们用的肯定是高贵的方法,就让自己告诉她一些土法子吧,呵呵。 一是冰敷。用冰冻了的毛巾敷在眼睛上。现在时值冬季,即使还没有下雪,但是皇宫内一定有冰。人家杨贵妃夏天都有冰镇荔枝吃呢。 二是茶叶包敷眼。把泡过的茶叶用纱布滤干,冰冻片刻,取出敷眼。莫菲菲叮嘱她一定要滤干,否则茶叶的颜色反而会让黑眼圈更加明显。 三是用土豆片敷眼。把土豆切成薄片,敷在黑眼圈处。 四是用鸡蛋银戒指转眼。将蛋煮熟,去壳,用毛巾包住,再放入纯银戒指。闭上眼睛,在眼部四周转来转去,每边约10次。 末了还教了她一套以前美容师教莫菲菲的眼部按摩方法。不管有没有用,好歹是莫菲菲的心意,公主一定不会介意的。 日子过得飞快,又过了十天。拜公主人参所赐(莫夫人还是用主参做了汤,只偷偷拿给莫菲菲一个人喝)莫菲菲几乎好全了,不但可以自由活动,还觉得身子似乎比没受伤前结实了许多,挥手间还会生出莫名的力气。莫菲菲很想知道其美人的招商活动进行得怎样了,但是莫老爷死活不让她出府,紧遵医嘱要让她休养够一个月,让大雪小雪把她看得牢牢的。 还有十天啊,真无聊,得找点事做才行。大雪小雪不是看着她嘛,她也要好好利用资源,于是开始学妹妹一样缠着他们教点轻松自如的保命方法。被吓了几次,也要学乖才行啊,不是永远都那么好运的,命运要掌握在自己手里。 欲教莫菲菲内功,被拒绝,耗时太久。剑术,拒绝,她怕练的时候自己把自己脸画花。轻功,拒绝,理由同内功。最后,他们只好使出了杀手锏,给莫菲菲一味超级迷药的配方。说无色无味散发力极强,使用的时候只要朝对方脸上撒一点点,多厉害的人都要倒下。 莫菲菲皱眉:“这不是下三滥的做法吗?我可不要做龌龊的人。” 他们本来说出来还有点扭捏,一听莫菲菲如此不屑却又急了,小雪挺着脖子说:“什么下三滥,这是我们天纵英明的师父发明的配方,我们住在山上,基本靠打猎为食。久了师父懒得动手,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发明了这种药,去打猎的时候只要站在森林顺风处,撒上一点点,十分钟后就可以去那一大堆昏迷的的兔子和野鸡里挑最肥的了,不知道多省事好用。用后还没毒副作用,无损野味口味,实在是居家打猎旅行逃命的好帮手。所以说迷药并不就是龌蹉,要看你如何使用,如果一个坏蛋要杀你,你只要能反击就行了,还去讲究用多漂亮的招式吗?” 这两个人长期住在山上,对于人情世故不是很了解,对于世人那别扭的面子观更是觉得不可理喻,看来他们接受的教育是用最有效的方法达到目的。套一句名人说的话,就是不管黑猫白猫,抓到老鼠的都是好猫。 莫菲菲对自己的短浅进行了深刻反思,诚心诚意要来了配方:曼佗罗、牡丹花、天仙子、花椒、乌头、天南星、附子按一定比例调配(说明,纯属瞎编,请勿实践模仿)。 她是个行动派,马上派人迅速去中药店买了这几种药,为了避免麻烦,还分三个药店分别买全。 拿过家丁买来的几斤药,一个人躲进了书房捣鼓起来,倒也把闹着要出门的事抛到了九霄云外。 先把全部药磨碎了再说。看着那几堆药粉,按他们说的分量比例一点点往钵里加进去搅拌,很快第一批成果就出来了。 莫菲菲看着那像西瓜霜喷雾一样的不明物体,怀疑是不是真的有用。忽然觉得鼻子痒痒的,“阿嚏”,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不妙,眼前一片朦胧,屋里烟雾弥漫,莫菲菲被自己做的迷药迷晕了。最后一刻她想起一件事:刚才怎么忘了问那两兄弟怎么解这药性啊…… 第三十一章 迷死人不偿命 先取了一点用油纸包好打算随身携带,剩下的找了个坛子装好密封,想了想,又在外面贴了一张纸,上书几个大字:莫氏迷药,危险勿动。这才放下心来,找了个安全的角落藏好。 伸伸懒腰打开门,大雪小雪还忠心耿耿守在门外。莫菲菲没好气地说:“你们两个看我进去那么久不出来也不担心,万一我被药毒死了怎么办!” 大雪:“老大,我们知道毒不死,放心,师父说过即使体质弱的人也不过就多昏迷一段时间而已。有我们守着,也没人能趁你昏过去对你不利。”看来,他们还笃定莫菲菲真会昏过去似的,太可恶了。 莫菲菲想起一件重要的事,“对了,这迷药怎么解啊?” “其实很简单,只要在施放的时候在嘴里衔一片薄荷叶,嗅到了自己也不会有事。如果是救被迷药迷晕的人,把薄荷叶泡过的水撒在脸上就行了。普通的水是没用的哦,这可不是一般迷药。” 薄荷叶?莫菲菲记住了。不过含片叶子在嘴里总不是回事,以后有空要研究下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第二天中午吃完饭,照例在花园里散步,他们俩还是寸步不离。路过亭子,莫菲菲假装很累的样子走进去一屁股坐下。小林子适时捧着一壶热茶走了过来,给他们一人倒了一杯。(因为小林子比莫菲菲伤得轻,人参也分了一份给他喝,所以他早就好了)莫菲菲假装吹着热气,看着他们不疑有它的喝下。然后扑通一声倒在了桌子上。 “哈哈哈~”莫菲菲仰天长笑,看你们昨天不救我,我要报复一下才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笔墨,打算在他们脸上作画。 小林子大惊失色:“少爷,你刚才让我放了什么东西到茶里,不会害死人了吧?” “放心,我让你放进茶里的是我最新配置出来的超级独家迷药,药方还是这两兄弟给的呢。我是为了试试药对武林高手有没有作用。”(其实是为了报复) 小林子放下心理包袱,兴高采烈对莫菲菲说:“那少爷我也要画,我们一人画一个。” 莫菲菲点点头正要把一只笔递给他,打算来一场脸上作画大赛。这时那两兄弟却微微动了动,主仆两停下来。还没等莫菲菲反应过来,他们就猛然站起,一个拔出剑开始乱舞,一个嘴里喃喃自语:“师父~你最喜欢的那本棋谱其实是我弄掉进水里的,我还诬陷是小雪。” “还有,下山卖猎物换米的时候我克扣了一些私房钱埋在屋后的大石头下。” …… 莫菲菲一边欣赏小雪舞剑,一边倾听大雪曾经做下的亏心事,心里飞快地想这到底是什么状况?他们两不像是中了迷药,倒像是喝醉酒后的反应。难道,那药外喷可以使人昏迷,内服会让人如酒醉般失常?? 她为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不怀好意地看着小林子。 小林子被她看得心里发毛,连连后退:“少爷,你想干什么……” “嘿嘿嘿,我不想干什么,就想让你喝口茶。” “我不喝。”小林子把嘴抿得紧紧的。 “你还把不把我当主子,啊,是不是想去如家客栈当跑堂的?” 小林子举棋不定。 “好吧,等商场开场后随便你在里面选件东西我送你。” 在利诱之下,小林子视死如归地捧起莫菲菲刚才未动的那杯茶,一口气喝了下去,然后自己找个舒服的姿势昏了过去。 果然大概过了5分钟,小林子又醒过来了,一把拉住莫菲菲的手开始哭诉:“少爷,小林子一辈子记得你的大恩大德,我这辈子、下辈子都要做牛做马追随你……爹啊,你怎么丢下儿子走得那么早啊?” 小林子!莫菲菲眼角也泛起了泪光,不用这么感激的,我只是举手之劳而已。 不折磨他们了,莫菲菲忙去打了一盆水,从怀里掏出一把薄荷叶撒了进去。自从昨天听说薄荷叶是解药之后,她就在衣服里藏了一大堆。 走到他们跟前,把水泼了过去。三个人如梦初醒,眼巴巴地看着她:“发生什么事了?” 莫菲菲一愣:“你们都忘记了?” “是啊,刚才不是在喝茶吗?怎么你忽然拿水泼我们?”小雪老实说。 还是大雪机灵,闻出了水里薄荷的味道,咬牙切齿地说:“你是不是刚才给我们下了迷药?” 莫菲菲一边后退一边摆手,看准机会一溜烟开跑,理所当然遭到三个人的剧烈追杀。 哈哈,没想到自己的迷药这么好用啊。但是要从怀里拿出来,打开纸包,再撒出去,这程序也太复杂了吧,就是一只猪也有了防备之心啊。下在食物里还好说,紧急的时候拿出来救命搞不好还会误事。还是现代好啊,有喷雾瓶,一喷就出来了,方便快捷。还好这种瓶子结构不复杂,于是莫菲菲依着记忆画出瓶子图纸,让小林子拿出去让工匠造着做了几个。把她的超级迷药放进去,试着喷了喷,恩,很好用,嘿嘿,这药就叫“迷死人不偿命”吧。莫菲菲异想天开,如果把“迷死人不偿命”大批量生产,广为宣传,实在是少女居家出门必备良药啊,什么色狼都不怕了。不行,这样的话被坏人买了不是助纣为虐?还是不要扩散的好。 关于解药,莫菲菲一直想找个方便的途径,对了,用薄荷糖来代替不知道行不行。莫菲菲向大雪小雪描述了薄荷糖的样子:是固体,颜色是白色,吃的时候在嘴里慢慢融化,吃后满嘴留香,还可以当零食吃,最重要的是还要能预防自己的“迷死人不偿命”。大雪小雪毕竟医理深厚,这几天在莫菲菲的督促之下,关在房里投入了轰轰烈烈的研究之中。 捣鼓了十天,他们终于制作出了五十粒宝贵的药丸。 莫菲菲捏起一粒放在嘴里,啊,久违的薄荷味道,甜甜的,凉凉的,比口香糖更招人喜爱。自己朝自己喷了一下“迷死人不偿命”,依旧神清气爽,看来是有用的解药。于是莫菲菲揣着这些薄荷糖和两瓶药,出门找其美人去。因为一个月已过,她的门禁也解了,迫不及待想看到其美人。 直接冲到她的“总经理室”,其美人正在检查帐本,对于她的到来十分欣喜:“老板,你伤好啦?你来得正好,我正要给你报告一个好消息呢。” 第三十二章 经理?混混?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三十二章 经理?混混? 其美人说的果然是好消息:商场已经顺利开始施工,她叮嘱的所谓招商部经理也找到了。 莫菲菲一听马上很有兴趣的问:“你怎么找到的?” “从老板家回来后我就明察暗访,一直没发现适合的人。找到现在这个人,可以说是得来全不费功夫。话说有一天有个人想要在我们客栈吃白食。他先是点了一盘红烧鲤鱼,菜上桌后又说忽然想起最近身体不适大夫吩咐最好不要吃鱼,想换盘宫爆鸡丁。老板不是一直跟我们强调客人第一嘛,所以伙计虽然不满,还是给他换了。没想到他吃完后抹抹嘴就想走。伙计忙拦住他让他结帐。他一瞪眼问让他付什么钱。伙计自然说是宫爆鸡丁的钱。他又说宫爆鸡丁是用红烧鲤鱼换的,怎么还能让他付钱。伙计就让他付红烧鲤鱼的钱。他又说红烧鲤鱼他都没吃,怎么还想要他付钱,还诬赖我们这是黑店。伙计没办法了,只好向我汇报。” “吃白食还倒打一耙说我们是黑店,真是岂有此理。美人,你一定教训他了吧?”这个以吃换吃的诡辩术莫菲菲早就在书中看过,以前从来都是一笑置之,没想过该怎么反驳,现在倒要看看其美人如何应付。 “可不是。我一去就照伙计问的话又问了一遍。他得意地重复了同样的回答。我就说‘你说你是用红烧鲤鱼换的宫爆鸡丁,所以宫爆鸡丁不用付钱是不是?’他说是。我又说那倒奇怪了,你红烧鲤鱼没付钱啊,既然没付钱,那就是说这道菜还是属于我们客栈的。你如何有权利用原本属于别人的东西来为你自己换另外一样东西?就好比你要去买件衣服,老板让你付钱,你说你没有钱,但是你可以用隔壁大婶还戴在手上的金手镯来抵押。这不是很荒谬的事吗!” “他哑口无言,估计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反驳。只好乖乖掏了宫爆鸡丁的钱。” 莫菲菲为其美人的机智喝彩,真不愧是自己的得力助手啊! “然后呢?” “然后他就对我大为敬佩,说以前靠这个招数白吃白喝了很久都没出什么事。那些酒楼辩不过他,只好一看到他上门就轰出去。长此以往京城几乎没有他可以吃白食的地方了。今天遇到我他觉得以前的小聪明简直是不堪一提,所以要拜在我的石榴裙下做我的徒弟。” “啊?”莫菲菲对事情的急转直下有点诧异,“那你又是如何觉得他适合做招商的呢?” “他打算拜我为师后就留了下来自愿帮忙,在这段时间里我暗暗观察他的为人,发现他可以称得上是巧舌如簧,应付客人游刃有余。虽然比起我还远,但是我想去招商什么的应该是绰绰有余了,况且还有我在旁边提点呢。”看来她已经默认要收下这个徒弟。 “他叫什么名字?现在人呢?”莫菲菲对其美人的眼光还是信得过的,既然她说行就行。 “他叫钱雷,和我一样,也是个孤儿,虽然没什么正当职业,到处混吃,但是心眼还不坏。”美人黯然,可能是说着又想起了她去世的爹娘,莫菲菲猜她收留他或许有同病相怜的味道吧。 “钱雷,钱来。哈哈,倒是适合做招商。”能成功招商就是他们钱能滚滚来的重要前提啊。 美人皱皱眉,眼睁睁地看着莫菲菲给她的徒弟起了个俗气的花名,又不敢反驳。估计已经看清这是自己老板的恶趣味之一了。 莫菲菲抬腿就要出去看看那个招商经理,忽然想起还没向美人献宝呢。忙掏出自己的“迷死人不偿命”详细介绍了用途。莫菲菲留了个心眼,没把内服会发失心疯招供个人内心秘密的功效告诉她,这是她一个人的秘密,如果人人都知道了哪天用来对付自己,万一她把持不住把自己来自现代的事情供出来就惨了。美人虽然很新奇,但是觉得这东西似乎对她没用。 莫菲菲苦口婆心相劝:“美人呀你长得那么漂亮,万一有坏人窥视你的美貌要对你不轨你怎么办?身为你的老板,我要付起保护员工的责任呀。” 美人只好收下,拿起来走到墙角花盆旁,看到一只蜘蛛正在爬呀爬,试探性随手喷了过去。没想到蜘蛛立马就掉了下来,躺在地上不动了。美人兴高采烈叫起来:“呀,这药还可以杀虫呢,以后我就不用怕蟑螂蚊子了,谢谢老板!” 莫菲菲彻底无语,伟大的迷药变成她的杀虫剂了。 没办法,只好把薄荷糖拿出来一并给她,告之以后喷之前最好含着解药,不然有可能自己把自己熏昏。美人好奇的吃了一粒,马上陷入那奇妙的味道中去了,前面说过她是零食大王,什么糖没吃过,这种算是糖的解药味道还是第一次接触呢。 莫菲菲趁着她发呆的时候赶紧退出去,不然自己怀里剩下的那些薄荷糖估计不保了。 来到大堂,莫菲菲才注意到一个陌生的人影一直在忙碌穿梭,不是指挥伙计给这桌加茶就是催促给那桌上菜。身材不高,长得有点小白脸样,想必就是那个钱雷吧。这家伙,俨然把自己当成代掌柜了,掌柜的一不在就狐假虎威。 莫菲菲来到他跟前,他无视其存在绕过她继续指挥。 几次三番,莫菲菲继续挡在他跟前。他不乐意了,却还是满脸堆笑:“这位客官是住店还是吃饭,我马上给您安排。”涵养功夫还行嘛。 “我不住店也不吃饭。”莫菲菲打算做一个胡搅蛮缠的人,要知道,在招商过程中遇到的人也许会比自己现在难缠无数倍,如果连自己也没法打发,那这个人就只能当跑堂的。 “既不吃饭又不住店那您来我们客栈干吗?”他奇怪了。旁边的伙计几次欲提醒他莫菲菲就是这里的老板,却被莫菲菲用眼神制止了。 “我没事来这里逛逛不行啊?” “行,行,”他明白是遇上存心找茬的了,“那边靠窗的正好有个位置,客官可以到那里去休息一下,那里风景又好空气也好。”看来其美人没少教他顾客就是上帝的道理。 “空气好?那么冷的天你想让我到窗前去受冻啊?” “我们有上好的热腾腾的龙井茶招待,免费!”故意把免费两字加重语气。 “怎么?难道少爷给不起钱,要喝你的免费茶?” “公子当然不是给不起钱,那么公子要点些什么呢?”迅速把一张菜单递到莫菲菲手里。 莫菲菲满意而笑,这个人,合格了! 第三十三章 小王爷吃醋了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三十三章 小王爷吃醋了 经过试探,莫菲菲内心已经认可了这个招商部经理。拿着菜单笑眯眯的看着他,他也笑眯眯的看着莫菲菲,心里大概在想着看你还有什么花招尽管放马过来。这时旁边传来其美人的声音:“哎呀,钱雷,还不见过老板楞着干吗?” 钱雷看看莫菲菲,又看看其美人,终于反应过来,对莫菲菲深深鞠了个躬:“原来您就是掌柜一直说的那个年轻有为的老板啊,真是百闻不如一见,小人当真眼拙,望老板恕罪!” 这个钱雷不愧是个机智的人,在知道自己得罪了老板之后,马上就变相赶紧拍马屁,顺带连其美人也一起拍了。 莫菲菲连说不知者不罪,叫过他到其美人的办公室去,说要单独谈谈。 不用说,照例的家世打探,对于自己的中层管理人员,背景调查很重要啊。 钱雷的家庭成分很简单。从父辈起从外地移居京城,用所有的积蓄买了个小院子,算是把家安下来了。然后他父母就开了个面摊卖面。没想到好人不长命,十五岁那年先是爹死了,然后二十岁那年娘又死了。可怜钱雷一直在读书却一直考不上功名,从不管柴米油盐的他自然没两年就坐吃山空,现在就剩下个破败的院子还算有安居之处。至于赚钱的营生,啥都不会,做苦力自然想都不想。于是只好靠着自己的小聪明在街上到处骗吃骗喝,倒也没干什么坏事。 莫菲菲听得唏嘘不已,难怪人家说百无一用是书生啊。如果自己刚回到古代的时候是灵魂附在他身上,搞不好自己也变成个无所事事的人了。 很多时候,人缺少的不是才干,而是一个良好的机遇。现在,莫菲菲愿意给他这个机遇。 莫菲菲把要开商场的事详细告诉了他,听得他一愣一愣的。等到莫菲菲说要请他做招商部经理的时候,他简直是感激涕淋,发誓一定好好做事不辜负老板对他的期望。 然后他就像换了一个人似的,满脸放射出生机与活力。如果之前说硬要拜其美人为师只是想留下来的手段的话,现在他已经问心无愧了。任何人都想得到别人的肯定,都想堂堂正正做人,都想证明自己有用。 莫菲菲把商场的大致平面图画给他看,把铺面分割示意图告诉他,把要招商的对象一一交代清楚。他理解得很快,让莫菲菲省了不少心。莫菲菲让他按照自己吩咐的马上去做,务必在商场开张的时候能让所有的铺位都有商家进驻。 这件事了了之后莫菲菲也要去工地上看看工程进展得怎样了。 来到平安街,莫菲菲满意的看到一副热火朝天的景象,工地外面还围着一块红布,上面写着几个大字“将要崛起的,没有见过的,敬请期待”。很好,已经成功引起了无数人的好奇心,莫菲菲看到不停有好事的人去问那些工匠们到底在建什么,这么大规模。 工匠们照吩咐一律回答不知道。于是人们只好纷纷猜测,大多数人认为是酒楼。呵呵,你们就猜去吧,到时候我要让所有人大吃一惊。 该去小王爷那了,今天约好了的。 小王爷先是恭喜了莫菲菲的伤情恢复,又取笑了莫菲菲被人当街打伤的糗事。莫菲菲不客气地问他那人参是不是压根就不是他送的,他很干脆的说当然不是他送的,那么好的东西他干啥送给莫菲菲浪费,反正莫菲菲又死不了。 莫菲菲就知道他没那么好心,但是经过确认之后,还是有一点点失落,他,还是没把自己当朋友吧?只是从最初的一个游戏对象,变成了生意伙伴吗? 莫菲菲跟他说了工程进度,说顺利的话再过3个月就可以开张了,招商的人才也找好了。问他剪彩嘉宾找到了没? 他对莫菲菲的置疑很不满意,说不仅找到了,还是超重量级的,让他拭目以待好了。 能被小王爷称为重量级的人物一定不简单,莫菲菲隐约有些期待。 事情也说完了,他们两也没什么情谊可叙,莫菲菲打算告辞。 谁知小王爷却又挽留,说再等等。 莫菲菲问等什么,他也不说。 莫菲菲感觉到小王爷今天对自己有点冷淡,虽然他以前一直没对自己热情过没错,但是今天冷淡得有点刻意。莫菲菲想了很久,觉得自己似乎没什么地方得罪他呀。 过了一会儿,有下人通报公主驾到。 莫菲菲恍然大悟,原来是等公主呀。那小王爷又有什么不高兴呢?莫菲菲记得他对小公主可是很爱护的呀,见到公主难道不高兴吗? 公主披着一件雪白的狐裘,小脸被冻得红彤彤的,但还是活力四射蹦蹦跳跳走了进来。每次出宫,她都是高兴的。 小王爷马上走上前去拉住她的手,放在自己的大手里焐着,还不停吹着热气要温暖那冻僵的小手,口里却是温柔的责备:“奕洳,你怎么又没戴手套?” 公主不以为然地说:“没事,我轿子里有火炉的。”然后马上转过头来兴奋地对莫菲菲说:“莫浩凡,我今天可是特意来看你的哦!你的伤全好了吧?” “是,那要多谢公主的赏赐了。”莫菲菲必恭必敬的说,心想,自己大概知道为什么王爷不高兴了。 “没什么,我家那东西多的是。对了,上次你跟我说的去黑眼圈的方法好有效哦,我全部试过了呢。” “全部试过?”莫菲菲有点疑惑。 “对呀,为了试那些方法,我特地几晚上没睡好,呵呵~” 莫菲菲哑然。小王爷听完之后抓着她的手猛然一紧,朝莫菲菲射过一道阴森的目光,让她在大冬天里愈发觉得冷得厉害。 难道小王爷他对公主?不可能,他们是堂兄妹啊,小王爷和当今皇上可是亲兄弟,是近得不得了的近亲,况且他们是皇室成员,这可是不被允许的禁忌之恋。 依莫菲菲的判断,小王爷看来是把自己当成假想的情敌对待了,情况可不妙,可要想办法解决呀,不然被小王爷仇视可不是好玩的,他随便可以用一万种方法捏死自己就像捏死一只小蚂蚁。难道要向小王爷坦白自己其实是女儿身吗? 公主浑然不觉他们两人之间的怪异,还在唧唧喳喳说个不停。而他们也状似认真地听着。莫菲菲在心里飞快地转着念头,要如何表示自己对公主没有任何非分之想的意思呢? 第三十四章 公主妹妹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三十四章 公主妹妹 说没有发觉公主对自己的特别那是假的。或许现在公主还没搞清楚只是把自己当成一个好朋友还是萌发了爱情,是后者的话,及时扼杀在萌芽状态是必要的,莫菲菲暗想。 假如小王爷真的爱公主,那他恐怕也只能把爱永远深藏在心里。平民老百姓尚且不能近亲结婚,皇族最重脸面体统,这种乱伦的事更是兹事体大,稍有不慎即使位高权重搞不好也会被满门抄斩,反正皇上要杀人随时可以编无数个理由。 如果小王爷真的爱公主,那么他一定会为公主的名节着想,不会让公主被连累。因此,他不可能向公主表白,而只能永远以一个疼爱她的哥哥身份出现。 既然知道永远不能在一起,那么一场没有结果的爱恋迟早要结束,只不过小王爷现在还放不下罢了。就因为放不下,所以现阶段如果真出现了他的假象情敌,很可能被他泄愤杀掉。他自小生活在权势斗争中心,现在又独当一面是父亲的得力助手,什么狠手段使不出来。杀一个像莫菲菲这样的人连眼都可以不眨一下。她得赶紧撇清自己,前面好不容易培养起来的一点交情可不能这样毁了。况且他还是自己的股东,自己做生意的重要后盾啊。 想清楚这些之后,眼看着小王爷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公主还在没心没肺朝莫菲菲说笑,莫菲菲心里那个寒呀,赶忙说:“公主和小王爷感情真好,如果浩凡有个和公主一样的妹妹就好了。” “你不是有个妹妹的吗!”小王爷没好气的说。 “我妹妹怎么能跟公主比呢。公主漂亮、聪明、可爱,我妹妹就整天知道玩,顽皮得很!” 公主当之无愧的把莫菲菲的好话照单全收。要知道这种夸奖的话她从小听到大,好话和坏话一样,听多了就认为是真的了,所以她认为自己就是这样的可人儿也很正常。(公主委屈说:人家事实上也确实是呀!) “奕洳也是很顽皮啊!” “堂兄乱说!父皇、母后、皇兄可都是认为人家很乖的。” “是,你很乖”,小王爷用手指点了她的鼻尖一下说:“你就会在我面前顽皮!” 公主皱起可爱的小鼻子:“那是因为堂兄疼我嘛!” “我不疼你谁疼你!” 外人如果不知道他们是堂兄妹,一定会认为他们是一对情侣在卿卿我我打情骂俏呢。莫菲菲不知道小王爷一向不避讳自己的感情,还是今天特地在自己面前显露?公主难道就一直没发现吗?还是在装傻? “我也好想有个像公主这样的妹妹来疼爱,可惜啊,我没有这样的福气!”莫菲菲假装叹气。 小王爷脸色稍霁:“当然,这样的妹妹是你这种庶民能有的吗!公主是独一无二的!” “是,是。”莫菲菲赶紧附和,“我知道自己一辈子没有这样的福气了,也不敢有这样的奢望,但是在我心里,是想把公主当成自己亲妹妹疼爱的。”不知道小王爷听不听得懂自己的无心与他争的表白。 公主高兴的说:“我也希望多一个哥哥疼我呀!那以后没人的时候我管你叫浩凡哥哥行不行?” 小王爷眉开眼笑,也顾不得指责莫菲菲高攀之类的话,连忙说行,行。他是认为公主对自己完全没有男女之情了吧?希望如此。 此时不走更待何时,还是赶紧撤吧。今天这个情形莫菲菲是不可能多说什么了,但是一定要找个机会单独跟王爷好好强调一下自己真的只把公主当妹妹看待。如果实在迫不得已的话也只好跟他表露她是女子不可能对公主产生感情的事实了,要不一直提心吊胆要防着小王爷万一给自己下毒手也不是回事,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啊。 出来以后,才发现自己一身的汗,把衣服都浸透了,冷风一吹寒冷刺骨,赶紧奔回家烤火去。 天越来越冷了,只想窝在被窝里什么都不干。这个时代没有朝九晚五,不用上班打卡,所以莫菲菲一直找借口不出门。好在她家算是有钱人,也不用自己这个大小姐做什么,偷懒也没人管,凡事自有下人去做,这就是金钱的魅力呀,这就是有钱人和穷人的区别呀,莫菲菲更坚定了自己赚钱的决心。 不知不觉年关近了,雪已经下了一个多月。只有今年的初雪时,莫菲菲煞有兴趣的叫了妹妹、大雪小雪、小林子一起打了一次雪仗,之后就懒得活动了。古代的雪真是雪白雪白,银妆素裹的大地让人的心地也变得纯洁。还想起自己在雪中即兴唱了一首范晓宣的《雪人》时,他们那目瞪口呆的样子,不禁好笑。 这段时间还是去客栈巡视了几次,生意在其美人的打理下平稳发展,钱雷的招商工作也卓有成效。能没成效吗,他们的条件多优厚啊,只要是愿意进场的,出商品就好,不愿意出伙计的他们甚至可以统一安排营业员,由店家自己做针对性培训。上半年免租金,半年后想退场的自便。对于众多商家来说,是多了一个免费的营业点,只要把现在店里的货拿过来摆摆试卖看生意好不好而已嘛,许多老板都是这么想的,况且老实说,他们的地点也不差,一些小商家怕想都不敢想能在这里有一席之地吧。 反正商场至少要4月份才能开业,急也急不来,唯一可以做的只是等。趁这时间莫菲菲和其美人好好总结了一下客栈开张来的生意状况,改良了一些服务,去掉了一些点得很少的菜式。她仔细分析了顾客群,90%是男性,10%是女性。这90%的男性里大多是出门在外做生意、进京办事的,小部分是家住京城出来“一夜情”的,没办法,家有猛妻,妓院目标太大啊。女顾客中又大多是男客人的家属居多。男人有了按摩服务,她拟增加女性美容业务,其实还想弄个健身房,不过实在是没有器材,只好作罢。 其美人对女人能得到好处的事从来是无条件支持的。她在淑女培训班的时候有认识的老师会化妆美容的,马上拉过来培训了刚招的两个女伙计,莫菲菲附带传授了几个美容面膜的做法,那两人就开始无证上岗了。她不指望这个服务赚钱,这只是体现他们客栈服务附加值的手段而已。 炮竹声声辞旧岁,欢欢喜喜迎新春。来到古代后的第一个新年在莫菲菲的期盼中来到了! 第三十五章 普天同庆过大年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三十五章 普天同庆过大年 今天是除夕,街上到处张灯结彩,家家户户都贴上了大红的对联和门神。一年中只得这半个月,不管贵贱所有人都有资格放下一切烦恼迎接新年的到来。富贵人家夜夜笙歌,主人们到处赴宴,穷人家杀两只鸡,走亲串友唠唠家常同样开心。不是富人才有快乐的权利,事实上穷人的快乐来得更简单。 莫老爷和莫夫人两边的亲人都死光了,没什么亲戚可走。正逢今年他们家又大发了一笔,这个年莫老爷决定大肆操办。莫菲菲早在一个月前就向她爹进了谗言,建议在除夕夜搞个春节联欢晚会,正所谓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参加的人包括们家里仆人、客栈没回去过年的员工。地点就在莫府里的后花园。反正花园大,搭个台再坐百把个人没问题。莫老爷自然同意了,他现在不停挖掘到莫菲菲非同一般的能力,已经开始对自己这个女儿重新审视了,以前怎么就没发现她这么厉害呢?要不是样子一点没变,他都要怀疑莫菲菲是不是自己女儿。莫菲菲镇定得很,这大半年她已经把这具身体正主的大事小事屁事都摸得清清楚楚了,偶有对不上的,一句“忘记了”就可以打发掉。至于现在自己表现出来的商业才能,对爹娘一律解释为是自己十几年来一直看书加深入思考摸索所得,反正也没有人在这方面与她太较真。 晚会上要求每个主人都要表演一个节目,下人们则是推举代表自由参加,大家觉得很新鲜,参加的下人们都在忙碌的工作中抽出时间练习彩排。几个无所事事的主人不用忙采购年货、清洁之类的工作,自然有充足时间准备节目,大家都卯足了劲要争第一。莫菲菲可是早就宣布了奖品会很丰厚。 吃过丰盛的年夜饭后,晚会开始了! 莫菲菲客串主持。表演前大家都把节目报到了她手里,今晚总共有十五个节目,还各有特色呢!之前她问的时候,大家都说保密,谁也不想让自己的节目提前曝光,而想追求一鸣惊人的效果。 “今年在大家的努力下,我们莫家才能蒸蒸日上,今天晚上大家同乐不分主仆一律平等。好了,下面第一个节目,我爹和我娘自编的戏剧《书生与兰娘》。掌声有请!”大家噼里啪啦鼓掌。 没办法,爹和娘是当家主子,他们要做第一个开门红的人莫菲菲岂有阻止的道理。 莫夫人一改平时端庄的打扮,浓妆艳抹缓缓出场,嘴里还边唱:“草长莺飞三月天,桃花红艳艳,兰娘我今天好心情,来到了郊外的小花园。”还不时走到这边又走到那边做赏花状。 这时候莫;老爷上场了,一副书生打扮,摇把扇子,还带着个尺寸稍嫌小的滑稽秀才帽。场下轰然大笑包括莫菲菲,估计所有人都没见这么胖的书生吧,哈哈!为人子女,莫菲菲只好善意的揣测二十年前爹还是个美少年的。莫老爷清了清嗓子唱道:“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咦?那边有个漂亮姑娘,待我上前认识一番。”遂走上前去开始搭讪。 故事非常之俗气。说的是一书生看到一美女在赏花,上前搭讪,被拒绝。书生不泄气,一直偷偷跟踪,路上美人被流氓调戏,书生英雄救美(可怜了那两个客串流氓的家丁啊,被打得像个猪头),美人终于开怀,赠了书生一手绢,约他晚上后园相见,结果被美人父亲发现棒打鸳鸯。 于是,最后的镜头就是莫夫人紧紧抓住莫老爷的手哭喊:“莫郎,莫郎……”客串美人爹的管家则又死扯着娘的袖子:“你这个不孝女,少给我丢人了!” 台下众人看得津津有味,时而大笑时而唏嘘,莫菲菲无奈,唉,没办法,老百姓就是喜欢俗气的故事,亲民呀,看得懂! 莫老爷和莫夫人得意谢幕,心想凭我们的演技第一名还不手到擒来。接下来是大雪小雪的杂技表演甩飞刀。他们站在舞台的左侧,靶子就在舞台的右侧,由于表演有一定危险性,所有观众后退了5米的距离。只见那两兄弟刷刷刷一把接一把飞过去,不一会儿靶心就插满了刀。台下叫好声一片,他们愈发得意,各自拿出一条黑布蒙住了眼睛继续飞,还是全部命中!有人开始吹口哨了。大雪得意忘形,拿出几个梨放在自己头顶和张开的双手上走到靶子前,小雪蒙着眼三把飞刀同时飞了出去。宾果!飞刀全部穿过梨! “好!好!厉害!”众人的嗓子都快哑了,这比天桥的杂耍厉害多了。插中梨不难,难的是蒙着眼,更难的是同时发三刀全中,最难的是插中了却没有使梨移动半分!这力道不知道要控制得多好! 这节目对双胞胎来说简直是雕虫小技!但是别人都不会武功呀,光这一手就可以震住全部人了。 --------------------------------------------------------------------------------------------------------------- “接下来出场的是我们最漂亮的人儿,大家猜猜是谁?” “其美人!其掌柜!”大家异口同声满怀期待。确实,其美人可以算是他们整个园子里最漂亮的人了(虽然莫夫人不愿意承认,莫老爷也不愿意口头承认)。在这个百分之九十都是男人的院子里,对美女的渴盼是主流。 其美人蒙着面纱打扮得仿若阿拉伯女郎摇曳生姿走出来:“下面我们带给大家的是一场别开生面的服装表演(其实这是莫菲菲给其美人提的建议,莫菲菲也很想看她打扮得美美的样子呢),参加表演的是还没表演过的全部女性! 大家东张西望,这才发现原本还坐在身边的女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不见了,原来都偷偷溜到后台去了。不一会姑娘们就上场了,或长袖飘飘或酥胸半露,很多人都是第一次做如此大胆的打扮。不过今天普天同庆,放肆一下也无妨呢。可惜了没有五彩的彩灯,所幸有莫夫人在后台欢快的琴音相伴。 众女五步一扭腰,十步一回头,莫菲菲瞥见有个定力差的家丁偷偷抹了把鼻血,刺激啊,一辈子都没机会见到的美景。 其美人更是在台上走得兴高采烈,兴之极至甚至翩翩起舞!只见所有人在她舞蹈带领下全部舞了起来,齐声大吼:“新年好啊,新年好啊,祝贺大家新年好!我们唱歌,我们跳舞,祝贺大家新年好!”两句歌词翻来覆去不停唱。(不用说,这首歌也是莫菲菲教的,简单,大家一学就会了) 台下众人一愣,有人跟着轻轻附和起来:“新年好啊,新年好啊……”渐渐的声音汇成一股,所有人都开始扯开嗓子唱。自此一晚,这首《新年好》成了莫府的贺岁歌,流传到客栈,又流传到客人耳中,甚至传遍了整个京城。当然这是后话了。 接下来是家丁小黑说故事。传说小黑是个故事大王,说恐怖故事悬疑故事非常拿手。下人们没事的时候都喜欢聚集在他身边听他侃。当然莫菲菲是没见识过啦,这都是小林子说的。小林子来的时间不长,和莫府下人们倒是打成一片。 今天由于是大喜的日子,所以他没说恐怖故事也没说悬疑故事,只是说了几个笑话逗大家开心。确实是个故事能手,配上活灵活现的动作神态,众人哄堂大笑! “财神到财神到好心得好报 财神话财神话揾钱依正路 财神到财神到好走快两步 得到佢睇起你你有前途 合虎庆新岁喜气盈盈 齐贺你多福荫壮健强劲 又祝你今年庆获荣升 ……………… 财神到财神到好心得好报 财神话财神话揾钱依正路 财神到财神到好走快两步 得到佢睇起你你有前途 ……………… 今天真是辛苦莫夫人了,她是钦定乐师,早在之前莫菲菲就把旋律告诉她了,没有她的 音乐,莫菲菲唱起来会失色很多。 莫菲菲唱完之后掀起了一个小高潮,下面节目精彩纷呈,大家手掌拍红了,嗓子喊哑了,到最后甚至连吹口哨的力气都没有。莫府的第一届春节联欢晚会胜利落幕!原本莫菲菲还想领着大家唱一首煽情的《难忘今宵》的,想想还是作罢,她好不容易摆脱了越来越没劲的央视晚会,还自己去勾起那痛苦的回忆干啥,又不是吃饱了撑的。 然后进行颁奖典礼,在大家的一致推举下,其美人的服装表演得到第一名,奖品为一支精美的金手镯,参加者皆得个金戒指,大家都很满意。第二名是大雪小雪的飞刀表演,奖品是瑞福祥新衣服一套,经两兄弟要求衣服要一模一样的。对于第三名大家有点争执,半数人推举老爷夫人的节目,半数人支持莫菲菲。基于奖品为如家客栈总统套房免费住一晚,所以莫菲菲把这个机会让给了爹娘,让他们出去“偷情”一晚好了。反正客栈自己什么时候想去住都可以,哈哈哈! 没得奖的演员全得了纪念奖一份:红包二十两。他们更高兴,还有什么比钱实惠啊!观众们也别急,还有抽奖活动呢,人人有份满载而归。 闹腾了一夜大家很快睡着了,第二天就是新的一年。 大户人家规矩多,莫府肯定也如是。天还蒙蒙亮的时候全部人都起来了,都说新年起得早的人全年都会充满干劲,所以是不允许睡懒觉的。 大家聚集在厅里开始给主子拜年。莫菲菲和妹妹恭恭敬敬磕头,换取了一个大红包。众人一一下拜,同样得到大红包。今年莫老爷是下了血本啦,压岁钱给得比前几年加起来的还多。人人乐得咧开了嘴,好话一句接一句。 吃完早餐莫菲菲就到客栈去给员工们发红包了。其美人做为莫菲菲的得力助手,得到了满意的回报:五千两分红加一大罐薄荷糖(过年前又逼大雪小雪制了不少)。她看也不看那银票一眼,直扑那罐糖而去,果然和自己想的一样! 初一还有一些客人由于种种原因没能和亲人一起过年,独在异乡为异客。莫菲菲作为客栈最高领导一一慰问了那些客人们,送去客栈做的小点心恭贺新喜,并免去当天的餐费。客人们感受着亲人外的温暖,拉着莫菲菲的手久久不放,那个煽情呀,让莫菲菲想起了电视里总理慰问孤寡老人的情景,自己都快忍不住要被自己感动了。 初二和初三没什么区别,初三和初四也没什么区别。莫菲菲期待的是十五。因为元宵节街上有花灯看,更重要的是,那天是自己的十五岁生,过完这个生日,自己就算是成年了。 第三十六章 难忘的元宵节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三十六章 难忘的元宵节 元宵节又称上元节,传说还是古代的情人节。古代封建思想严重,未婚女子一般是禁止出门自由走动的,大户人家的千金更是如此。而在元宵节的时候,未婚女子被允许结伴赏花灯,而未婚男子们,自然是逮住好机会赏看灯的女子们了,有人一见倾心有人两厢情愿。所以年轻人都爱元宵节。 莫菲菲记得曾经有一首自己很喜欢词就是说元宵的: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萧声动,壶光转,一夜鱼龙舞。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多么浪漫的描述! 刚吃完晚饭,莫菲菲就兴冲冲朝街上走去。小林子想跟着去,被她一口拒绝,要去自己去,反正别跟着自己,今晚自己要自由行动,搞不好能有一段浪漫的邂逅呢。 两个保镖尽忠职守,一个跟着莫菲菲,一个跟着她妹妹。子芹也吵着要去看花灯,莫菲菲估计她怎么也不会是去看“帅哥”的,看热闹而已。但万一有哪个好色的“帅哥”看上她就惨了。所以大雪被毅然分配了照顾未成年少女的任务。小雪则在莫菲菲身后五米开外吊着,这个距离既不会影响莫菲菲做什么,也可以在莫菲菲有事的时候及时相救。 集市上灯火辉煌,尤如白昼。各式各样的花灯高悬在树梢、廊檐、竹竿上,看中的人可以去询价。据说在元宵节上送给心仪的人花灯,她(他)只要接受了,就是接受了你的爱情。许多大胆的男子手拿漂亮的花灯到处寻觅对象,被拒绝又怎么样呢,惟独在这个日子里不会被别人取笑。一次不成还有二次,再接再厉总有钟意自己的人吧?小伙子们都这么想。 不想花钱买灯也可以,有官方组织的猜灯谜活动,莫菲菲看着大部份的人都往一个地方涌,就知道猜灯谜的地方肯定在前面。猜灯谜是元宵节里最刺激的事,把猜中后得的花灯送到情人手里,那是倍有面子。最大最漂亮的灯上都是最难猜的谜语,据说每一年的花灯王都会成全一对有情人,后来就有了传言,说在灯会上猜中那最难的谜语,得到那盏灯,送给自己心爱的人,就会得到神的祝福白头偕老。 美好的传言大家都是宁愿信其有的,所以对于灯王的抢夺就非常激烈了。 莫菲菲随着人群涌到灯谜会现场,看到那里早被挤得水泄不通。这时候保镖小雪的重要作用就体现出来了。他走在前面,所到之处旁边的人纷纷让开,感觉就像穿着件透明的辟水服。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气”?莫菲菲一瞬间想起全职猎人里的奇牙。 很快莫菲菲就来到了人群第一排,绚丽的花灯近在咫尺。猜谜活动还有个顺序,先把第一排容易的全部猜完之后才能猜第二排的,灯王就挂在第五排,是一个憨态可掬的胖娃娃形状。仔细看,每盏花灯上都贴着一条谜语。每一排都是一个关卡的话,那么灯王就是第五个关卡的boss。 内圈里有个执事拿着小本子,想必上面写的是谜底,旁边站着五个工作人员模样的人,恭敬地叫他黄师爷。黄师爷看时间差不多了,就宣布猜谜活动正式开始。 人群马上鼎沸起来,大家纷纷说出早就瞅准的谜语的答案: “一号灯谜的谜底是‘逃之夭夭’的‘逃’字。” “八号灯谜打一药材,谜底肯定是‘当归’!” “日月一起来,不作明字猜。我知道了,十一号谜底应该是‘胆’字!” 那五个工作人员忙得团团转,他们一一把大家报的答案转到黄师爷那,师爷按照编号对谜底。答对的,工作人员就把那盏花灯拿下来交到猜中者的手中。没猜对的后来者自然会继续猜,总会有人猜对。 莫菲菲煞有兴趣的看着有人欢欢喜喜捧走一盏花灯,有的唉声叹气投入下一次战斗。她对第一排的小儿科谜语没兴趣,刚才粗略扫了一眼,基本都会。要知道中学那会为了参加学校的游园活动,她可是恶补了好几本谜语大全呢,古今中外的谜语莫菲菲敢说七七八八都能混个脸熟。为什么社会能不断发展?就是因为后人对前人知识结晶的继承。 莫菲菲的目标是灯王。不过看样子还要满长一段时间大家才能扫清前面的障碍。在这段时间里她就看看有什么帅哥美女好了。左右张望,还真有不少赏心悦目的姑娘小伙呢。耶,发现熟人了。那边一个小美女不是自己妹子吗?妹妹子芹今天穿得很可爱,金色绣花小棉袄,戴着白色的绒毛帽子,只看到小脸。这会儿小脸儿已经笑成一朵花,连小虎牙都露出来了。因为身后的大雪手里正拎着两盏花灯,一看就知道是子芹猜谜猜到的。但是她人小心贪,还是一个劲往前冲,大雪既要为她开路,又要保护她的胜利成果,真是无奈啊。子芹也难得有这么开心的机会,自己就不去打扰她了。 瞄啊瞄,又看到熟人了,那不是公主和小王爷吗! “京城真是小,恰逢这种盛会遇到熟人也不奇怪吧。”莫菲菲喃喃自语。 “遇到熟人不奇怪,奇怪的是你。”小雪皱着眉看着忽然躲到他身后只露出个脑袋的莫菲菲,“你到底在躲什么?” 对啊,我躲什么,我为什么要躲!不禁自嘲,刚才那完全是下意识的动作,不想让他们看见自己。因为,他们看起来是那么登对,莫菲菲不想破坏这美好的一幕。 小王爷拉着公主的手,俨然护花使者的样子。他们今天穿得很普通,但是那逼人的气质还在让莫菲菲觉得是鹤立鸡群。公主好奇地打量着周遭,看起来和莫菲菲一样是第一次参加灯会的模样。小王爷只是温柔地由着她,随时解答她的种种问题。不一会儿莫菲菲就看到公主猜对了一个灯谜,有人拿下一盏莲花样的花灯交到她手里。公主盈盈而笑,满街的灯火都仿若失了颜,那一瞬间,莫菲菲竟有点嫉妒陪在她身边的小王爷,那丫的整天冷着张扑克脸怎么就拥有着全世界最纯真的笑颜呢! 既然公主这么高兴,自己千万不能让她看见,惹出什么是非来小王爷非剁了自己不可。于是莫菲菲转过另一处,离他们远远的,不再去注视他们。公主的眼里全是那些漂亮的花灯,而小王爷的眼里又满是公主的身影,他们自然不会注意到人群中有人在看着他们。 在一个角落站定,莫菲菲对那灯王也忽然没有了兴趣,就在这里看看谁是最后的赢家吧。 忽然莫菲菲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她吓了一跳,猛然转过身来,印入眼帘的是沈天启那似笑非笑的脸:“怎么,还想躲着我呀?” 莫菲菲的嫩脸不禁红了一下,他这话是事出有因的。前段日子有几次在街上远远看见他的影子,莫菲菲马上溜之大吉,不是改道行之就是躲在暗处,等他走远了才前行。咳,没办法,谁叫他是自己的大债主啊。自从借了他的五十万两之后,莫菲菲就觉得是欠了个人情,虽说不会不还钱,但是债主能少见还是少见。因为据她的经验,在欠人钱或者人情的时候,债权人就是对你出言不逊,你也只能忍气吞声。她一想到他有可能会借机小小讥讽自己之类的,想都受不了。所以能避就避。 没想到,她的行为全被发现了,顿时有种被抓住小辫子的感觉,尴尬不已。 他若无其事没有深究,问道:“莫兄一个人赏灯哪?不知在下能不能加入?” 莫菲菲怎么敢说不行,连连说好,称没人做伴正无聊中呢。于是他邀请莫菲菲到街边一酒楼先喝两杯,在楼上看热闹就好了,等最后猜到灯王的时候再下来试试身手。莫菲菲同意了。 他们坐在窗边,一边呷着小酒一边眺望窗外美景。隐约可见层层叠叠的屋顶向远处延伸,天边挂着几粒稀疏的小星。喧嚣,热闹,像一场梦。 “你在想什么?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每当你陷入沉思的时候,就仿佛变得好远,好远,可是你明明在身边。” 莫菲菲又是一惊。他只是和自己见过几次,也就是上次在他的钱庄借钱那天深聊过,没想到对自己的情绪竟能如此敏锐地捕捉。 是的,他有这种感觉的时候,就是莫菲菲在想现代的家人以及朋友的时候。明明是在平行的时空里都好好生活着,却永远也不能再相见。“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这句诗本来是描写相爱的情侣,但是放在莫菲菲身上却如此贴切。她注定只能在思念中忧伤而老。 莫菲菲连忙收起浮想的思绪,没话找话:“你怎么一个人来赏灯,没有要好的姑娘么?” “要好的姑娘,呵!”他苦笑了一下,“我连要好的朋友都没有,每天东奔西跑,哪有功夫想这些。” 莫菲菲一愣,趁着些微酒劲凑过去几乎要贴着他的脸仔细观察。剑眉星目,健康的肤色,刚毅的下巴,也就是这么近才发现他的左脸有一道三公分左右的疤痕,淡淡的,丝毫没有影响他的外貌,反而增添了一点男人气。 “长得不差,怎么会没有相好的呢?”莫菲菲似是自言自语,却被他听了去。 “我是家中次子,但是大哥自小体弱多病,所以我从小被当成接班人培育。你或许还不知道我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从懂事之后我就在各种课程中度过。早上练武,之后读圣贤书,然后还要被教导如何做生意的种种手段。我五岁的时候就会算计人,八岁跟着爹到外地开辟新钱庄,我几乎可以独立操作。我的生活中,只有赚钱。不是有什么宏伟的目标,也不是为了享受,而是成了一种本能,一种需要,就像吃饭穿衣。所以上次偷窃了你开‘房屋中介’的主意,完全不是出自本意,应该说是一种下意识。遇到好的赚钱点子,我就会下意识去执行。” 啧啧,莫菲菲不禁对面前这个男人无限同情。他过的那是什么日子啊,简直成为一个赚钱机器了,一点生活情趣都没有。以前觉得他冷,不好接近,原来是表象,他压根就不知道如何对人表示友好! 莫菲菲忍不住要开导他了:“你的生活实在是无趣。要知道生命中除了事业,还有许多值得追求的东西,真正的快乐,是有再多钱也买不到的。” “我不敢奢求快乐。我的责任是让全家人生活高枕无忧。” “你现在的钱已经够他们高枕无忧了!每个人都有权利追求自己的生活,人应该为自己而活!”莫菲菲越说越义愤填膺,丝毫没发现自己两眼熠熠生辉,满心只想说服眼前这个固执的、为家人而活的男人。 “你说得对。我已经为别人活得够久了!谢谢你的提点。不知道为什么,我和你就是有一见如故的感觉,从来没对别人说过的话也可以轻易对你说出口。” 莫菲菲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亲和力?or个人魅力? 第三十七章 烫手的花灯王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三十七章 烫手的花灯王 “还剩下最后一盏了,谁猜中这上面的灯谜,最大的灯就归他啦!”窗外忽然大哗,莫菲菲探出头去,原来已经到最后一关了啊!连忙叫沈天启一起下去。 大大的福娃咧开嘴笑着,好象在说:“来呀,看你们谁有本事把我捧回家。” 莫菲菲凑上去,灯上原来是一个对联。上联为:黑不是,白不是,红黄更不是。和狐狸狼狗半边仿佛。既非家畜,又非野兽。下联是:诗也有,词也有,论语上也有。对东西南北一片模糊。虽是短品,亦是妙文。(出自纪晓岚,因为实在找不到什么难的谜语了,只好找这个凑数) 众人或窃窃私语或大声讨论,一时间居然没有人上去应对。这么长的对联着实吓坏了大部分人,况且居然还没说谜底是打什么东西,哪怕有个提示也好啊。 莫菲菲也陷入了苦苦思索。第一句“黑不是,白不是,红黄更不是”打什么就很难猜了,万事开头难,第一句猜对方向对下面也是很好的提示。 这时身边的沈天启大叫起来:“我猜到了,谜底不正是‘猜谜’二字吗!不黑不白不红不黄,‘青’也,和狐狸狼狗半边相同,“犭”旁也。合为“猜”字,当真是既非家畜,又非野兽。下联诗有词有论语也有,‘言’旁也;对四面一片模糊,方向不清,‘迷’也,合为‘谜’字。” 他这么一解释众人恍然大悟直道高啊!于是沈天启在万众瞩目中领走了那盏灯王。莫菲菲正在羡慕间,沈天启却走到她跟前说:“送给你,当成之前我剽窃你想法的赔罪吧。”一瞬间,莫菲菲成为了所有人的焦点。莫菲菲站在人群中间,愣愣的看着沈天启递过来的花灯,忘了伸手去接。旁边的人也呆呆的,他们估不到今年的花灯王是被一个男子送给另外一个男子。 “你怎么不要,难道还在怪罪我吗?”制造骚乱的始作俑者还不知道自己错在什么地方。 白痴!他难道没听说过那个耳熟能详的传说吗!传说在每年的灯会上只要把最大的那盏花灯送给心爱的人,就会得到神的祝福,两个人白头偕老。看他那无辜的样子肯定是没听过了。刨去冰冷的外表,莫菲菲发现他其实是个单纯的人,或者说,是个只活在由家人构建而成的狭隘世界里的人。 不能指望他了,自己还是想办法自救吧,不然会被周围火辣辣的目光烧死。该怎样向他解释这盏灯的意思呢? 正在莫菲菲的脑筋飞速运转的时候,忽然传来一个她此时最不想听到的声音:“莫浩凡,你也在这里啊!”又惊又喜的,不是公主是谁!“我刚才远远看见就觉得像,没想到真的是你!” 莫菲菲艰难的扭过头去,只见公主提着裙子朝她奔过来,小王爷在后面一脸抑郁,好好的二人世界就这样被假想情敌生生搅黄了,能不郁闷嘛。 唉,公主啊公主,被你这样大呼小叫我可是大大出名了,明天估计全城人都知道最近大出风头的莫浩凡莫公子被男人在灯会上赠送花灯。这情景放现代,和在众目睽睽下一个男人向另外一个男人送了999朵玫瑰的效果是一样的,令人侧目。原本莫菲菲侥幸的想着丢脸就丢脸,反正没多少人认识自己,现在,全完了。一个人被迫裸奔的时候被人扯掉挡住脸的那块布是怎样的心理,是不是很绝望?莫菲菲现在就很绝望。 公主蹦到莫菲菲面前,一点都搞不清楚状况,她原本就极少有机会出宫,对那些坊间传闻民间传说更是毫无所知,张口就说:“啊,我刚才也好想要这盏大花灯哦,拿回去挂在房门上,一定很好玩。这位公子不是要送你吗,你拿了再送我好不好?”说完大眼睛眨呀眨的满脸期待。 在公主心目中已经把莫菲菲当成好朋友了,所以向莫菲菲索要花灯此等小事她丝毫不觉得难为情,她不是也送过莫菲菲鹦鹉嘎嘎(虽然是个小叛徒)和千年人参(虽然他们家有一大堆)吗?并且她认为这个花灯也是别人送的呀,都没费莫菲菲什么力,举手之劳就可以给她了,多简单。(皇家人的逻辑,理所当然认为想要的东西都可以得到) 莫菲菲满脸黑线,事情怎么变成这样了。到底接还是不接呢?莫菲菲心里还在挣扎。 “大哥!你在这!”仿佛还嫌情况不够乱似的,妹妹的声音忽然出现在身后。她走到莫菲菲前面,看到沈天启提着灯的手还伸在莫菲菲面前一直没缩回去,马上说:“耶!大哥,旁边这位哥哥好象要把灯送你呢。干吗不要,你不要我要啦!”伸手就要去拿。 公主急了,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眼看到手的肥鸭子就要飞走啦。忙喊道:“这是我的灯!” 子芹缩回手,奇怪地看着公主问:“你是谁呀,我不认识你,我是他的妹妹,这位哥哥把灯送给我大哥,我大哥的就是我的,我拿有什么不对?” 公主委屈的说:“可是,莫浩凡答应了给往我的……” 污蔑!我啥时候答应给你了公主?刚才完全是你一个人在自说自话吧?不过莫菲菲只敢在心里嘀咕,可不敢真出声质疑。 “真的吗,大哥?”妹妹孤疑地问莫菲菲。莫菲菲家妹子还是懂事的,如果大哥已经答应了要把东西给别人,她自然不会再去抢的。 莫菲菲左右为难。如果给了妹妹,这件事就完美落幕了,如果给了公主,万一她以后知道这个传说,会怎么想?市井小民们虽然不知道她的身份,但是假如真有一天别人知道了她就是公主,会怎么传这件事,对她的名节会不会有影响?要知道,这可是相当于定情之物的东西啊! 公主显然没想到这么件小事莫菲菲还要想这么久,觉得很委屈,双眼马上氤氲了。莫菲菲着了急,连忙抢过沈天启手里的花灯,就要递到公主手里。沈天启如释重负,公主脸色转情就要去接。 “慢着。”小王爷忍不住出声了。莫菲菲用眼神询问他想干吗。 “把灯给我。”命令式的口吻。 莫菲菲无奈,只好把灯交到他手里。他眉开眼笑,接过去直接交到公主手上。公主拿着花灯爱不释手,这里摸摸那里看看,还大方的和子芹一起欣赏。她才不管是谁交给她的,反正最后她得到灯就是了! 莫菲菲神情复杂地看着小王爷,他定是知道那个传说的。小王爷有点尴尬着转过头去,不敢与莫菲菲对视,一副做贼心虚的样子。这种人也会害羞呀,百年一遇! 于是,这晚上那盏花灯王从沈天启手里转到莫菲菲手里,从莫菲菲手里转到小王爷手里,从小王爷手里又转到公主手里。就算那个传说是真的,神也不知道该如何判定他们的关系吧,谁该和谁白头偕老? 众人见没热闹看了,渐渐散去。小王爷拉着依依不舍的的公主回家了。莫菲菲也牵着妹妹,和大雪小雪一起往回走。路上告诉了他们那个姑娘就是公主,他们大吃一惊,妹妹对于刚才莫菲菲把灯给外人而没给她的行为马上就谅解了,她可是老喜欢公主送的小嘎嘎呢。 难忘的元宵,难忘的生日,就这样在渐深的夜色中落幕了。 第三十八章 商场隆重开张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三十八章 商场隆重开张 春节过去了,春天也就近了。 莫菲菲的商场已经完工,进入内部分隔装修阶段。钱雷的工作做得不错,很多大牌都被他招进来了。现在他们正按照商家的要求布置店面。一楼有几个区域:服装鞋帽、化妆品、黄金首饰。 他们的商场呈长方形状,从入口进去就是一个挑空的大厅,直接可以看到屋顶。正中间岛型的铺位是化妆品“陆家胭脂”和“美美”两大品牌。他们的产品包括胭脂水粉、铜镜、蔻丹、眉笔等等。反正这个时代女性化妆需要的东西他们都有生产,是十几年的老对手了。两家所占市场份额一直不相上下,这次能同时招进来也是因为他们有想一决高下的想法吧。有竞争对消费者来说才有利益,莫菲菲才不管他们是世仇还是联姻。不过她自看了他们引以为傲的产品之后大失所望,这个年代的女人真悲惨啊,化妆品就那么几样,哪像现代,从洗完脸到画好妆,起码得抹十几样东西,卸妆完还要抹一大堆东西。看来化妆品市场大有可为,等自己忙完了这段倒是可以潜下心来好好考虑一下。 中庭化妆品摊位的后面是几家珠宝店。黄金、白银、珍珠、翡翠、玉,各种质地的首饰都有,看得莫菲菲流口水。这年代没有人工合成的物质,全是纯天然,价格又不贵,肯定是姑娘们最爱逛的区域了。 而靠墙的店铺全是穿着类产品。有现成的服装,也有上好的丝绸布料等可以现场订做。 两边各有楼梯通往二楼。二楼产品比较杂,吃的穿的用的玩的都有。还在临窗的地方专门辟出一块地方摆上简单的木桌和精致的藤椅,专供逛累的客人休息喝茶,大概可以同时坐下60个人。 对于商场的名字,莫菲菲一点都没费劲想,直接把“恒隆商场”拿过来用了。恒隆,多好,永远兴隆,和古代人的审美习惯也很接近。没办法,她就是这样的人,能偷懒就决不强迫自己去辛劳。 广告也打出去了,除了宣传客栈时运用的广告牌之外,这次宣传商场还制作了许多传单,写着商场开张日期以及许多打折信息。 在这期间,莫菲菲还招了一些员工: 陈子卫。二十八岁,负责管理日常营业事务以及营业员。这是小王爷举荐的,是小王爷的食客之一,虽然有什么具体本事莫菲菲还不太清楚,但对这个明知是小王爷派来的奸细的人,莫菲菲还是得假装开心笑纳。 黄一腿。年三十,保安队长。曾是衙门捕快,因为腿下功夫了得,所以干脆改了爹娘给的名字自己叫自己一腿。据说是个刑侦能手,不过一直受上级排挤,只能抓点小毛贼,俸禄又低,一气之下就辞职了,碰巧被莫菲菲捡了个便宜。 杨歇大妈,今年四十了,专管人事行政后勤。总之商场员工有什么要求找她就得。 其他营业员和小保安等就不在此一一介绍,以后有机会出场再说明。 万事具备。于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莫菲菲的恒隆商场开张啦! 现场来的嘉宾很多。莫菲菲这方面有莫老爷生意场上的朋友、南宫济等好友。大部分主要是小王爷带来的官场大员,什么御使、侍郎、将军、尚书、丞相,来了一大堆,王爷只向莫菲菲做了简单介绍,也没有让他们亲近的意思,那些大臣们对莫菲菲也很冷淡,打了个招呼就退到一边自己聊天去了根本不睬她。奇怪,那他们来干啥呢?这些官员不像是莫菲菲的嘉宾,倒像是来参加政府里上头部门组织的一次参观。也不知道小王爷是怎么跟他们说的。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公主和一位体态丰腴、顾盼风流的美女。那美女看起来二十多岁,公主和她挺亲近的。她们旁边一直围着几个侍女,所以莫菲菲也不好意思过去打招呼。 小王爷终于和那些官员们客套完毕,走过来跟莫菲菲说:“去跟我们的重量级嘉宾请安吧。”然后就朝公主那边走去。 “鸿宣给贵妃娘娘请安。”小王爷朝那个女人来了个标准的下跪式,倒是吓了莫菲菲一跳。 “这位是我和公主共同的朋友,也就是这个商场的老板莫浩凡。”边说着边拉莫菲菲一起下跪。 莫菲菲对古代的下跪习惯已经不那么排斥了,不得不入乡随俗。“参见贵妃娘娘!”莫菲菲大声说。 “常听公主说起你,没想到这么年轻呢。今天我也是来凑个热闹。”夏贵妃抬起眼帘,好奇打量眼前这个年方十五面目清秀却极具天赋的少年。 公主走到莫菲菲旁边悄悄说:“这就是皇上最宠爱的夏贵妃。” 夏妃?就是传说中那个极其受宠,儿子是太子的那个实质上的后宫之后?据说皇后娘娘一直多病,孩子也早夭,现在一心向佛,所以现在后宫可以说是夏贵妃在掌管。今天她来,还真是天大的面子呢。 “贵妃娘娘今天能来,在下感激不尽!”莫菲菲爬起来走到贵妃身边,献宝似把一张金光灿灿的卡呈上:“这是我们商场的贵宾卡,凭卡在商场购物一律六折。当然贵妃娘娘自己不需要买什么东西,就算是留个纪念吧。”她是最高领导之一,用东西哪用买,不过想必没见过自己这独特的vip卡,收下了指不定还能帮自己在宫里做个宣传呢。莫菲菲如意算盘打得叮当响。 公主不乐意了,嘟着小嘴:“我怎么没有?” 怎敢忘了这个小姑奶奶!莫菲菲连忙从袖子里又掏出两张vip金卡,各自给了小王爷和公主一张。 公主爱不释手翻来覆去的看。卡制作得很精美,正面是一个飘飘欲飞的仙女站在云端向下瞻望,恒隆商场露出屋顶一角。寓意为连天上的仙女都被他们的商场吸引想要下凡来购物。背面则是商场一层的平面图。 小王爷因为见过莫菲菲的名片,所以对这种卡片已经不觉得新奇了,自若地放进怀里。 这时钱雷走过来禀报说吉时已到,可以去剪彩了。莫菲菲连忙请贵妃及公主一起过去。 商场门口已经拉起了一条长长的红绸布,几个伙计捧着剪刀等贵宾过去剪彩。 要剪彩的其实就四人,莫菲菲、小王爷、公主和贵妃。其他来的那些大臣们都不甚热衷的样子,让莫菲菲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觉得他们仿佛是被迫来的。他们的眼里,分明或多或少写着对莫菲菲的不屑。是的,在古代不管商人多么有钱,官老爷们骨子里还是看不起他们,就是现代也是一样。以前莫菲菲出去与政府部门打交道的时候,那些政府官员们表面客客气气,实际上却把莫菲菲们当冤大头一样,互相闲聊的时候谈起来就像谈论一个傻瓜。身居官场根深蒂固的优越感,从古代就已开始,世世传承。 莫菲菲也不管他们了,该怎样怎样。于是先发表了一番洋洋洒洒的感言,又介绍了到场的嘉宾,尤其是几位剪彩嘉宾。那些官员们都互相认识,倒没怎样,但到场的百姓们立刻哗然了,个个瞪大了眼睛,贵妃!公主!王爷!还有那么多要员!今天是什么日子啊能开此眼界,莫菲菲到底是什么人啊有这么大的背景,到底有什么后台? 掌声夹杂着鞭炮噼里啪啦作响,他们微笑着剪断了红绸,后面商场的大门也吱呀一声打开了。拥挤的人群一闪而入,进入了一个奇妙的天地。 那些官员都没动,贵妃和小王爷也没动。莫菲菲看他们都有意无意朝一个地方望,于是也看过去。只见在一群官员当中站着一个男子,相貌平平,年近四十的样子。穿着很普通一点都不显眼,说起来比到场的那些官员都寒酸。细看,却觉得他有一股妙不可言的贵气,站在一堆大臣中也毫不局促。众大臣都悄悄看他,却没有人上前搭话。是,他就那么随随便便的站着,却能让身边所有人都产生莫名的距离感。 莫菲菲想自己知道他是谁了。 第三十九章 皇上驾到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三十九章 皇上驾到 如此的雍容气度,百官都要见其眼色行事,不是皇上是谁! 莫菲菲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就可以看到当今皇上。之前在脑海里也幻想过几次,她想皇上一定是个英俊潇洒、风度翩翩、充满魅力的男人(是从小王爷和公主的长相基础上联想的,毕竟他们是近亲,这两人长得都不俗,皇上也不会差到哪里去)。没想到见面不如闻名,皇上竟是长相如此普通的一个中年男人。微微发福的身子,怎么看怎么像一个普通的员外。唉,都是被言情小说给害的,幻想破灭。 如果说他有什么不同的话,就是那浑身散发出来的威严。这是长久以来手握最高统治权的人才能有的威严,即使再怎样普通的相貌,配上那不怒而威的气势,还是让人觉得有一种非凡的魅力。这就是来自于权力的魅力!这是让无论多么高傲的女人都心甘情愿为之折服的魅力!莫菲菲从贵妃的眼中看到了这种迷恋。 男人会因为怜惜而爱上女人,爱可以从同情心开始。女人则会因为景仰而爱上男人,爱可以从崇拜开始。所以女人要博得男人的爱往往会扮楚楚可怜样,激起男人的保护心理。男人要让女人死心塌地就一定要展现自己的强悍,比她强无数倍,让她引以为傲。所以事实上,做男人比做女人难。 这个全天下最强的男人就站在那里,莫菲菲都不禁有些口干舌躁。虽然自己不是个趋炎附势的人,但是也忍不住想要去接近。莫菲菲承认自己是个崇拜强权的人,渴望自己的男人比自己强,做女强人并非她所愿,前世在公司里树立强悍的形象,也是被老爸逼迫的。如果可以,她宁愿做一个成功男人背后的女人,负责花钱。在现在这个时代成为一个女强人,也是被刚穿越时家里出现的经济危机逼迫的。渐渐的,由于这个时代消遣极少,赚钱才成了自己目标和寄托。只有在赚钱过程中,她才能感受到自己存在的价值,而不是象所有女子一样,到了年纪就等嫁人,然后老老实实相夫教子。 小王爷及时走过来打断了莫菲菲的胡思乱想:“莫浩凡,随我去见一个人吧。” 说完就带莫菲菲来到了那个疑似皇上的人面前,为莫菲菲介绍:“这是黄三爷,他对你的商场特别有兴趣,想和你聊聊。” 噢mygod!皇上要和我谈话咧~既然他不知出于何种目的要隐藏自己的身份,我就配合他演戏好了,还可以免去我一顿跪,莫菲菲喜滋滋想。 众百官在他的示意下进商场参观去了,公主也和贵妃娘娘煞有兴趣进去血拼,小王爷领着皇上和莫菲菲进入了附近一酒楼,要了个包厢。后面三三两两随意跟着些各式装束的壮汉,切,不就是便衣嘛还装什么装! 待到坐定,小王爷猛然说:“这就是当今皇上,莫浩凡还不下跪!” 饶是莫菲菲有心理准备,还是被他吓了一跳,看来小王爷对她很有成见,逮着机会就要捉弄她一下,都是公主惹的祸! 莫菲菲急忙撩起衣服下跪参拜,还是没能免掉膝盖之苦。 皇上泰然接受之后,和蔼的说:“朕听鸿宣说了一些你的事,他赞你是个难得一见的商业人才,赚钱的手段很是与众不同。” “哪里哪里,是小王爷谬赞了。”莫菲菲谦虚说。 “不知你对我国商业现状有何看法?”咦?这皇上的思维跳跃性也太强了吧,这个问题让莫菲菲促不及防。 还真不好回答。莫菲菲来到这个朝代也就半年,见识也只限于京城,所知信息不多,这个问题对于她实在是过于宏大了。无奈,她只好搜肠刮肚把以前听到的融会贯通起来,字斟句酌道:“几朝以来一直都是重农轻商,在国家局势还不稳定的情况下,这是正确的方针。农乃国之根本。自前朝起与周边国家的战事已经得到控制,正是国家应该大力发展的时候。我朝比前朝更为富裕,就是因为经商之风盛行,国民已经意识到商业能让人富裕。对国家来说也是如此,在全国范围内加强商业流通,与外国进行贸易才能刺激经济的发展。我认为农业是第一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它包括种植业、林业、牧业和渔业;工业是第二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它包括采掘业和制造业以及建筑业。第三产业是除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各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特征。我姑且把皇上问的商业狭隘地放到第三产业中吧!在第一产业得到发展的前提下,国家应该加重抓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这才是进步的体现!” 没办法,把中学政治搬出来了,希望她的三产论能镇住皇上一会:“我朝对第一产业的重视就不用说了,对第二产业也抓得很牢(可不是嘛,基本上大型矿山都掌握在朝廷手里),而第三产业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各省之间通商还有诸多限制,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皇上听得眼前一亮,陷入了久久的沉思。莫菲菲在旁边大气也不敢喘,刚没说错话吧?要知道面前可是手握生杀大权的人啊,他要自己死自己连喊冤的地方都没有。 “你所言深得朕心。”皇上消化完莫菲菲的话,先表彰了几句,然后说起了为什么会到这里的原因。 原来昨天早朝的时候,众百官为一件事起了争执。 邻国西吴国(注:乃作者杜撰,请勿于历史对照)羡慕我朝的富裕,提出允许两国间自由经商。他们的商队可以进入到我国各地做生意,我国商队也可进入到他国境内。 有一批大臣支持,认为两国间的经济合作可以促进双方发展,经济发展了国内就会稳定繁荣,不会再想着挑起战事,这是好事。如若拒绝,搞不好引起战端。 反对派则认为我朝比他们强大,不必理会他们的要求。如果他们借此发展了指不定会羽翼丰满更想入侵。况且让让邻国商队随便进入我国腹地终究不妥,万一他们派出奸细或者破坏者,我们就是自作自受了。想要强大不能指望商业发展,我们应该大力发展军事,只要兵强马壮还怕他不成! 皇上近年来其实一直在推行商业发展,但是受到了不少老顽固大臣的阻挠。这次他本乐于见到和邻国能正式通商。但是反对派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让邻国商队随便进入国内毕竟有隐患。 为了这事他很头疼。正好听说莫菲菲的商场要开张,所以就让百官来看看民间商业发展是否真为百姓所期望。他同意让夏妃前来为莫菲菲剪彩其实也是向百官隐约表态自己其实是重视商业的。 原来还有这层内幕。 莫菲菲自然对皇上的政治方针大为吹捧,认为皇上高瞻远瞩。废话,他支持商业发展,可是对自己的一个重大利好消息啊。诸位商界同仁们,我今天一定要让皇上坚定这个信念,不负你们所托!(众老板:切!我们什么时候托过你了,少往自己脸上贴金。) “加强军事固然没有错。但是军事的后面需要大量的钱财支持。兵器、马匹、粮饷,都很耗钱。钱财从哪里来?光靠农业发展是不够的。只有商业发展,社会经济水平大力提高了,国家的赋税才会增多。” “朕也如此认为。”皇上笑意渐深,壮了莫菲菲的胆。 “在对西吴国的问题上,小民有个主意不知当不当讲。” “但说无妨。” “那就请恕小民胡言乱语了。我认为西吴国的提议非常好,两国的经济交流也能促进关系和睦,但是全盘放任,让对方商队能随便进入各国是不妥的。我们可以在边境辟出地方成立专门的贸易区,允许双方商人在贸易区内自由交易。而官府则对贸易区的交易秩序进行管理,并保护商人的人身安全。”(以前两国也互有通商,但那是小规模的私人行为,官府并没有支持。人身安全经常得不到保障,很多商人进了邻国频频被抢劫) “这办法真是两全其美。你果然非同一般,小小年纪就有如此见识。可比朕那些大臣厉害多了。他们啊,都老了,迂腐,不肯接受新思想。” 莫菲菲诚惶诚恐,皇上不会让她去做官吧?莫菲菲对当官可没兴趣,她只想自由发财。果然锋芒不能太露,古人早说了财不露白,她这个生意人怎就忘了呢! 于是赶紧亡羊补牢的贬低自己:“小民刚才也是随口说说的,皇上抬举了。” “随便说说就有如此见地,那你认真思考出来的想法岂非更为了得!” 惨了,弄巧成拙,汗一滴,两滴。娘的,难怪人家说伴君如伴虎,莫菲菲不禁对皇上身边的人产生无限同情。每天这样不知道要死多少脑细胞。 皇上看莫菲菲发窘,慈悲的不再捉弄她,心情很好的说:“今天真是不虚此行,莫浩凡,你就带朕去逛逛你的商场吧。朕也想见识一下。” “是!” 第四十章 出手阔绰的皇上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四十章 出手阔绰的皇上 他们在皇上护卫们的开路下挤进了商场。 开业当天所有商品一律九折,有贵宾卡的还可以折上加折。还有各种名目繁多的促销,如买三百送五十购物券等。到处人流涌动,除了楼上一个角落的特卖专区是商家自己的活动,其他统一活动都是商场做主。莫菲菲的心在滴血,今天是赔本赚吆喝啊!九折产品折的那一折,都是莫菲菲在替消费者买单。总之,商家亏多少,莫菲菲补多少。 有的人原先是本着看热闹的心而来的,但是看到了一件一个月前看中的衣服,在这里居然便宜十分之一。要知道当时磨破了嘴皮子老板也不肯少半分钱啊。(名牌一般不打折,可以讲价的一定不是好货色)初还怀疑是不是假货,特地跑到两条街之外去看了原物,老板亲口说商场里的铺子也是他们开的,放心,货物一模一样。又屁颠颠跑回来,把这信息告诉一起来的朋友,立马把那衣服买了。省下的钱可以瞒着老婆约哥们上酒楼喝几次小酒,岂不妙哉! 购物欲是一种会传染的疾病,尤其是在鼎沸的商场里。只要有人开了头,后面就会有人跟上。越多人买,就越会有人来买。和大家吃饭的时候喜欢找人多的餐馆进的道理是一样的。 莫菲菲陪着皇上在一楼逛着。除了那些大臣外,没有人知道莫菲菲身边的这个大叔就是皇上。所以皇上的到来并没引起什么骚动。莫菲菲悄悄偷瞄皇上,不惊不喜,看不出心里怎么想。四处张望了一下,也?那边一个撸起袖子往人堆里挤的人莫菲菲恍惚记得应该是个尚书,姓刘的。这堆官员们进来的时候莫菲菲嘱咐钱雷每个人塞了张VIP银卡。她原本不指望他们能买什么东西的,只是希望拿回去,他们的夫人之流会感兴趣。你见过几个官老爷亲自去买东西的?尤其是大官。到尚书这种级别的,平时过的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衣食住行哪样没有专人打理,根本不用自己去操心。那,他是在买什么呢?莫菲菲很好奇,显然皇上也好奇。 皇上或许根本没见过他的大臣有这么生活性的一面吧?平时在大殿之上人人莫不是衣冠楚楚恪守礼教,甚至连说话迈步都经过深思熟虑,现在像个市井小民一样不顾仪态简直匪夷所思。 他们悄悄绕到那堆人身后,想看看里面到底在卖什么。莫菲菲记得应该这个区域是卖服装的,刘尚书怎么会跟一堆百姓抢着买衣服呢?想不通。 好多人,根本挤不进去……莫菲菲第一次正视到自己身材矮小这个事实,怨念。站在外围的皇上显然也注意到了莫菲菲的那无奈的表情,笑了笑,叫过两个侍卫帮她开道。不愧是皇上的贴身保镖,用厚实的肩膀左冲右撞,马上顺利杀出了一条路。 抹了一把汗,莫菲菲倒要看看里面到底在卖什么。 红通通金灿灿滑溜溜,莫菲菲瞪大了眼——居然是在卖肚兜!抬头看了看招牌,玉流苏,原来是内衣专卖店。 店主,一个三十来岁丰姿灼灼的女人,正拿着一件肚兜在向后来的人重复介绍前面说过的话:“这三十件肚兜是我们‘玉流苏’今年的新品,并且是绝版货色。诸位看,它们是用苏州最好的丝绸制成,摸上去滑软顺畅,上面的图案全部由金丝银线织就,每件图案都各不相同。最重要的是,它们都出自天下闻名的扬州刺绣大师燕娘之手!而燕娘在绣完这一批肚兜之后就因病去世了。可以说这批肚兜即使不是空前,也是绝后!今天恰逢恒隆商场开张,我们忍痛拿出珍藏进行拍卖,价高者得!无论是自己穿还是送人,要买的趁快啊,晚了就没有了!” 看她那口沫横飞的样子,就差没说走过路过不要错过了。 难怪那么多人拼命挤,莫菲菲四下打量,大多数是男人,并且是中年男人。肯定是买来送人的,至于是送小老婆还是外面相好的就不得而知了。 “说了那么老半天,你倒是说多少钱呀1”有人等不及了问道。 那店主看人也来得差不多了,里面不乏身穿锦衣的富人,出口开价:“我说了价高者得,底价二百两!” “二百两,宰人啊,就是全部是金子做的也不要那么贵啊!” “能不能便宜点?” 店主无动于衷,根本不拿正眼看那些嫌贵的人。 有一部分忘而兴叹的人退了出去,另一批人又拥了进来。新拥进来的人一看就比退出去的人阔绰,要知道,有钱人心宽体胖,又不运动,怎么挤得过寻常百姓?在外面就听得清清楚楚,二百两算什么,最重要是心爱的小红小翠们高兴呀!她一高兴,我就,嘿嘿嘿……莫菲菲分明看见了一个大叔脸上YY的表情。 “二百一十两。”马上就有人喊价。 “二百二十两。” “二百五十两。” “好,伙计,拿一件给那边出二百五十两的大人。”老板发话了。 那个嘴边长了颗长毛痣的老男人一把抓过肚兜,兴奋的跑了出去。肯定是去献宝了。 众人受了刺激,频频加价,转眼间就卖出了十几件,价格也抬到了四百两。那个刘尚书也抢购了一件,压根就没看到一直窝在旁边的莫菲菲。嘿,小样,你不知道皇上正站在外面看着吧?这下你在皇上心目中要被重新审视了,哈哈哈。莫菲菲幸灾乐祸,谁叫你们刚才都对我不屑一顾,活该。 不过,这肚兜手感还真好啊,莫菲菲摸来摸去爱不释手,可比现代的内衣精致多了。要不,自己买一件回去收藏?说服了自己,莫菲菲也喊了一嘴:“四百五十两!” 老板娘给抛了个媚眼,暧昧的挑了一件给莫菲菲,估计是想不到他小小年纪居然就有相好的可送吧。 耳边忽然传来一个声音:“剩下的一千两一件,我全包了。” 好熟悉,抬起头。晕哦,皇上什么时候挤了进来? 剩下还有十件左右,一千两一件就是一万两!花一万两买十件内衣,皇上还真是阔绰啊。不过也不奇怪,天下还有谁有他女人多,估计十件都不够送呢!想着莫菲菲忽然又有点愤怒,你这不是明目张胆拿我们纳税人的钱来讨好自己老婆吗!人权沦丧啊,原来纳税人是从古代起就开始没有知情权的。 众人见都卖完了,只好失望散去。店主显然很想留住这个大金主,不住介绍其他货品,不过都没引起皇上的兴趣。 肚兜包好让侍卫拿着,继续让莫菲菲陪着逛。他悄悄在莫菲菲耳边说:“没想到你这个商场还是满有趣的。” 第四十一章 妙手发明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四十一章 妙手发明 皇上边走边指指点点,兴趣昂然。趁莫菲菲不备忽然问了一句:“浩凡今年几岁了?” 嘎?皇上的问题总是那么特别。猜不透是随口问问还是另有深意,只好老老实实回答:“回皇上,刚过十五。” “成年了,有心仪的姑娘吧,是哪家闺秀?” “回皇上,小人年纪尚小,未曾想过儿女之事。”(我是多么滴纯洁啊) “不许欺君,刚才你买什么朕可是看得真切。” 原来皇上说的是她买肚兜的事啊。感情是见莫菲菲先买了,他才当着她的面也落落大方购买,肯定已把莫菲菲看成同道中人。 莫菲菲总不能告诉他她是买来送自己的吧?只好狡辩:“小人是买来送给妹妹的。” 皇上听了,终于不再深究这个问题,眼角却闪过一丝孤疑。莫菲菲吐了一口气,觉得陪伴皇上逛街真是一件大苦差啊。 转到二楼,发现人气明显比一楼旺很多。如果说一楼是名品专卖店的话,二楼就是平价商城。吃的穿的用的玩的无一不有,很多人都在淘刚过季的冬天衣物。莫菲菲带着皇上向角落里一家不起眼的店而去,那里,是她最想探的地方。这里是她的忘年交——机关暗器高手“鬼神通”万灵的门市店。 自客栈一别之后他们偶有书信来往,莫菲菲也经常提供一些所谓“异想天开”的概念给他,对他的发明大有帮助。一来二去他们就成了颇谈得来的朋友。这次商场开业莫菲菲想着总得找点特别的东西来卖呀,和万灵一商量,他慷慨把平时闲得无聊做的小玩意贡献了出来,说是失败作品,算是对莫菲菲的友情赞助(据派去他府里搬货的伙计回来说,他似乎把莫菲菲帮他清理垃圾的行为反而看成了天大的便宜)。 看来他那里的失败作品堆了几屋。哪怕稍微有点瑕疵,在具有科学家严谨精神的大师眼里都是不容许的。但是他当作垃圾的东西,搞不好世人当成是宝呢,那些著名书法家随手涂鸦的废纸拿出去还不都是按张卖。 今天老万驻场一天,亲自教营业员各种物什的使用方法。过了今天他还要赶回去忙他的研究,所以莫菲菲得趁着他在的时候去。最近琐事缠身,他那些宝贝自搬回来莫菲菲都没瞧过呢。 走进装修古朴的“奇巧堂”,就看到琳琅满目的东西摆满了货柜。莫菲菲初略扫了一眼,发现大部分像是玩具,这其中,很多还是根据莫菲菲的提示做出来的,自然很熟悉。但也有一些莫菲菲也看不出有何用途的“四不像”。 老万正在向客人顾客解释一排小木偶的奇妙之处。那几个小木偶都穿着可爱的小衣服,面貌栩栩如生,光是这工艺就是上好的艺术品了,难道还另有玄机? 只见老万在每个木偶的背上拧了一下,木偶犹如有了生命,都动了起来。悠扬的音乐从它们手上的乐器中传出,琴、萧、笛、琵琶。莫菲菲原以为只是装饰用的道具原来居然能正常演奏,还如此动听。 那客人的眼睛一下子瞪大了,马上掏出钱说要买回去给女儿。老万做成了一桩生意,才发现莫菲菲的到来,赶忙过来招呼。 “小莫你来啦,看看我这里的玩意,不错吧。” 莫菲菲点头,说:“老哥做的东西自然超赞。刚才那些个小人,我就很喜欢,还有没有,我也买套回去送给子芹。” 他左右张望,四下没别的客人,皇上也度到旁边去摆弄一个看起来像魔方的玩具去了。就悄悄附在莫菲菲耳边说:“你喜欢我改天再给你做一套,那套是次品。”“哪里次了?我刚才明明注意到小人身上没有丝毫瑕疵,连衣服都找不出一个线头。”“恩,外表没有问题,但是它们弹的那首《春归》,你注意到没有,中间穿黑衣服弹古琴的小人偶第二节有个地方足足高了两个音,败笔啊!”说完一副奸商的嘴脸:“嘿嘿,幸亏刚才那个人没发现。” 莫菲菲大大的汗,别说她这种不懂音律的,就是懂得的,不是极仔细听谁会注意到这样的小细节。立刻对他肃然起敬,只有做事一丝不苟的人才能成为如此出众的大师吧! “对了,那边和你一起来的人是谁呀,我看着觉得不像一般人。”老家伙果然眼光毒辣。 “别管他是谁,总之是我的贵客,你这里有什么好东西都拿出来吧。他高兴了,对我有不少好处呢。”莫菲菲想借老万的手讨好一下皇上,资源不用白不用。 “既然你发话了,我自然要拿出宝贝。就让我来向他特别推荐我比较满意的几个小发明。”老万说着就向皇上走了过去。 “这位客官,既然您是小莫亲自带来的,我自然不能怠慢了。请随小儿来,我要介绍我们店里最好的宝贝。”皇上和莫菲菲忙跟在他身后。 “先来看我这张老板椅。”嘿,和现代上班族坐的办公椅非常之像,不用说,莫菲菲曾经向老万描述过。 要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椅子是木制的,这个年代还没橡胶塑料之类的原料。坐垫和椅背被厚厚的兽皮包裹着,百分百纯天然真皮豪华老板椅呀! 老万让皇上坐下试试。皇上孤疑地坐下来,“恩,很舒服。” “不仅舒服,您试试旋转一下看。” 皇上紧紧抓住扶手,动了动身子,来了个360度华丽的大转弯。意犹未尽,呼地一下从这边连人带椅滑到了那边。越坐越喜欢,几乎舍不得离开。 老万笑眯眯上前说:“这张椅子还可以根据桌子的高矮随时调节高度。”说完找到一个按扭,按了下去,椅子缓缓上升,停手,即不动。 行啊,莫菲菲向老万投去一个赞赏的眼神,自己描述的他都变成真的了。 老万回莫菲菲一个还没完的眼神,让皇上注意了,又按了一个按扭,椅背突然往后倒了下去。倒了45度左右就停住了,原来还有躺椅功能啊。不止,椅背下还浮出两个圆润的突起,开始左右旋转起来,正好在皇上肩膀的地方打圈圈。按摩椅! 皇上惬意地闭上眼享受了会,高兴说:“这把椅子我买了!还有没有,我想多买几把!”如果皇上等会把他店里全部的东西都买下来,莫菲菲也不会觉得奇怪。这么有趣的东西,就是贵为皇上都没见过。 “您是小莫带来的,我也不好瞒你,这椅子……”老万眼看就要招供出椅子哪里有瑕疵之类的话。莫菲菲赶紧给他打眼色,但他又不明白莫菲菲是什么意思,只好住嘴。 “这椅子怎么了?” “这椅子,其实是我早就定下的。”莫菲菲抢着说。“不过您能看上它是我们的荣幸,就算是今天小人送您的吧,我回头再叫老万做一把。他这店里的东西都只得一件,卖完了就没有了。” “那我只好却之不恭。”皇上客气了一下就笑纳了。在他看来,天下什么东西不是他的,他愿意开口,那还是他们的面子呢。 老万又接着介绍别的:“这是可以设定飞行路线的竹蜻蜓,能在天上连续飞一里路,可用来短距离送信。刚才客官一进来看的东西叫魔方,相似的还有这边的孔明琐、七巧板,都属于智力玩具,大人小孩皆可玩。小莫你现在拿的是简易电风扇,你上一下发条,就会自动扇风。问有数字的那个东西?是密码锁,不用钥匙,只要记住几个数字就可以开,我来教你们用……” 虽然在现代这些东西都很常见,但是老万能在千多年前根据莫菲菲的简单描述就大致做出来,着实堪称大师。皇上更是大开眼界,那架势仿佛很想把老万招到宫里去,专为他一人制造东西。 莫菲菲连忙悄悄对皇上说:“皇上,此人手非常灵巧没错,但是脑子有点易于常人,经常做一些莫名其妙的实验,我听说他好几次差点把自己炸死,房子也被自己烧了四次。” 皇上一听只好作罢,可不能把危险带入宫中。莫菲菲好歹保住了这个对自己极为有用的人。不用说,皇上几乎把店里的东西席卷一空,全打包让几个侍卫扛着。 “天色不早,朕也要回去了。今天不虚此行,搞不好以后朕还会悄悄来哟!”皇上向莫菲菲眨了个会意的眼神。 莫菲菲把皇上送走,才把那悬着的心放下,还好没出什么错。 刚才其实都是陪他了,自己都没好好逛,莫菲菲打算自己再去逛一下。先去喝杯茶休息下吧。 在茶座坐定,叫了壶龙井,慢慢品味。 “老板,你在这里呀。”其美人提着大包小包出现在莫菲菲面前,毫不客气地坐下来叫伙计加了个茶杯。 莫菲菲看她颇有收获的样子,随口问道:“你都买了些什么,这么多东西。” “两条裙子一个包一双鞋子,还买了一支发钗和一对手镯,已经戴起来了,你看好看不?”说完就把头凑过来让莫菲菲看发上的钗子。 已是四月天,她穿着一袭粉白的棉布长裙,里面是鹅黄内衬,笑厣如花,身上散发出淡淡的馨香。连身为女子的她都不由真心实意地赞叹:“好看,和你真是配极了。” “老板买了什么?我看看。”伸手就去解莫菲菲放在桌上的包袱。莫菲菲阻挡不及,眼睁睁看着她把那肚兜扯了出来。 “玉流苏绝版的肚兜!你怎么会有,我刚才去看的时候已经被抢购光了。”美人倒是识货,两眼蹭蹭发光。 “我……买给妹妹的。” “骗人,这个尺寸,你妹妹根本穿不下。”啊?莫菲菲这才发现,确实,这是成年女子的尺码。那么说,早之前皇上也看出莫菲菲是说谎了?亏莫菲菲还自以为回答得当。 “妹妹穿不下我就送我娘!” “有儿子给娘送内衣的么?”其美人鄙夷地看着莫菲菲。莫菲菲张口结舌,对啊,这成何体统。 “刚才买的时候没想那么多,那,我扔掉算了。”莫菲菲艰难地说,又不能告诉她自己买回去自己穿的。 “真是浪费,老板扔了不如送我吧,我可喜欢得紧。要不,卖给我,钱从我薪水里扣。”楚楚可怜地看着莫菲菲,又开始作戏了。 明知道自己不好意思要她的钱,“罢了罢了送你吧~反正我也没用。” “谢谢老板!”那神态恨不得亲莫菲菲一口以表感激。 第四十二章 向西,银子的方向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四十二章 向西,银子的方向 回到家中洗了个澡冲去一身臭汗。商场总算顺利开张了,莫菲菲浑身轻松。应该想想下一步怎么走,离全国首富的目标还远着呢。今天的营业额不知道怎样,打烊后再去看看。今天见到皇上倒是在意料之外,不过看情形他对自己颇有好感,或许这棵大树可以靠一靠。马上投入新的生意不现实,因为现在她可是一个大“负翁”,背负了一身的债,完全没有新的资本。客栈完全不用担心,已经走上了轨道,商场还有待观察,不过自己有信心。 胡思乱想间下人过来敲门请她用餐,才发现已经日落西山。差点忘了,今天还有场庆功宴呢,赶紧更衣匆匆赶往客栈。 只是个小范围的庆功宴,也就莫菲菲、小王爷、公主、其美人、钱雷几个高层参加而已,私人聚会的性质较多。 找了一间空房,关上门,莫菲菲举杯敬大家,在如家客栈里,莫菲菲就是主人。 公主今天一直没找到机会和莫菲菲说话,好不容易向皇上告了假来参加他们的聚会,因为有小王爷的护卫,皇上也放心。 公主一口饮尽那杯陈年的女儿红,被呛得咳起来,看样子从未喝过那么烈的酒。美人连忙走过去,轻拍她后背,及时递上一杯茶。公主连喝了几口,才缓过劲来,咂舌:“这酒好厉害呢。” 小王爷碍于众人在场没有上前表示什么,眼里却写满了心疼。 莫菲菲急忙招呼大家坐下,慢慢吃菜,也不劝酒了,反正都是自家人,谁想喝谁自己喝,不用客气。 钱雷做为莫菲菲的新得力助手初来乍到,以前并未见过小王爷和公主,刚开始还有些拘束,在其美人八面玲珑的招呼下,渐渐放松了心情。 “公主,你今天买了什么东西没?”莫菲菲问到。 “我和夏贵妃逛得可开心了,我买了好多漂亮的首饰,还买了一个精致的剑穗,已经送给堂兄了。”小王爷听完露出幸福的笑。 “对了,也买了东西给你哦。”公主说道从身上掏出一个类似戒指的东西递给莫菲菲。莫菲菲好奇地拿起来套在自己手指上,大,一个手指都套不进。 “哈哈哈~”公主大笑,“这是给嘎嘎的脚环啦。” “公主有没有给我的礼物呀?”其美人不耻下问。 “没有哦,其姐姐,人家,人家跟你不熟嘛!”真是坦白得可爱。 莫菲菲也有东西要给公主,今天从老万那顺手牵过来的小玩具:一座制造精美的木屋。只要按后面的按扭,里面的小人就会动起来把全部的窗打开,再按,就会把窗关上。 公主惊喜接过去摆弄起来。 小王爷马上把脸沉下去,使劲地瞪着莫菲菲。莫菲菲也瞪回去,谁怕谁呀! 美人看着他们眼中电波窜来窜去,连忙打圆场:“老板就是心细,我也要礼物~” 莫菲菲转瞪她:“你还好意思开口,今天送你的礼物还不够大啊!”限量版内衣,一想还会心痛。 美人脸一红,呵呵笑:“是,我的礼物可比公主的好多了。” 小王爷一听脸上神色才稍微缓和。钱雷也凑热闹:“老板我最近好辛苦,都没见你有什么奖励。” “你还想要奖励,自己去商场里挑,挑中了从工资里扣。给你打八折,别说老板对你不够好!”钱雷嗫嗫说不出话来,谁叫他挑老板心情不好的时候说话~ 一顿饭吃得不尽欢,小王爷对公主的重视莫菲菲看在眼里,莫菲菲并不想与他为敌,但是一看他把公主捧在手里怕化了,别人(仅限异性)一对公主好恨不得灭那人全家的样子心里就气,于是时不时想和他对着干。 三个月过去,商场从最初的磨和期逐渐走上正轨,莫菲菲也放下心来。在这期间几经谈判,我朝与西吴国的经济合作条约终于尘埃落定。与西吴国接壤的城市郓州,被正式设为两国的自由贸易区。此令一颁全国的商贩都往西走,郓州,那个遥远的城市,可以预见到肯定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莫菲菲也蠢蠢欲动,因为她嗅到从西而来的风,充满了银子的味道。 路途遥远,想要邀个伙伴一起远行,莫菲菲一下子就想到了沈天启。 想找沈天启一起去的理由如下,一、他是个嗅觉灵敏且敢于实践的商人,对于这个商机一定不会错过,莫菲菲估计就是自己不去找他,他也会西行;二、他们算是谈得来的朋友,他阅历丰富,而莫菲菲则是初生小鸟第一次出远门,有他陪伴旅途不会寂寞;三、怎么说他沈家财大势大,路上有个拦路抢劫什么的也先抢他不是?四、莫菲菲还欠着他五十万两呢,对待债主有两招:要么就躲得远远的让他想不起你,自然想不起你欠的债,要么就贴得紧紧的让他推不开你,不好意思开口向你讨债。莫菲菲选择第二种。 第二天天还没亮,莫菲菲决定趁他没出门前去拜访。不要以为古代人的生活很悠闲,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那是普通老百姓。无论什么年代都有比别人更忙碌的人,其中有一种是碌碌无为,瞎忙,有一种是事业有成,真忙。成功的企业家,一定曾比别人付出过更多的努力,你以为他在花天酒地的时候,他其实在办公室里挑灯夜战。沈天启作为沈家钱庄名义上的接班人,实际上的掌权者,肩上的责任更重。莫菲菲敢笃定他肯定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 凌晨三点多,两个黑影缩在沈家大门外蹲墙角,正是莫菲菲和跟班小林子。 小林子非常之不满意莫菲菲半夜把他从被窝里揪起来到这里吹冷风:“少爷,我们来这么早干吗,白天再正儿八经来拜会不行么,搞得像贼一样。” 虽然已是七月天,但凌晨的风吹在只着薄衣的他们身上,确实冷飕飕的。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候。 莫菲菲一边嚼着临走前小林子从厨房找出的已放了一夜的桂花糕,一边紧盯着沈家大门,对小林子的话置若罔闻。 白天?白天就不知道他在哪里了,谁知道他会不会去外省巡视分店?莫菲菲一刻也不想等。 就着挂在门口的灯笼,可以看清沈家大门宽三米有余,门前两座威严的石狮怒视着前方,左右延伸几百米的道路都是上好的青石铺就,与门下石阶如出一辙,大约是沈家造房的时候一起铺的。从这个小小细节,就看得出沈家的财大气粗。 过了半小时(注:菲菲在心里自己估算的时候,还是习惯性用现代的计量单位,在与别人交谈时才会用古代单位)左右,他家大门“吱呀”打开,一个门童模样的人牵了两匹高头大马出来。莫菲菲定睛一看,后面的人不就是沈天启!旁边一个三旬左右精干的男人跟着,肩膀上背两个包袱,一副要出远门的样子。 沈天启对那小童交代了几句,翻身上马,一抖缰绳就要出发。 莫菲菲连忙从暗处奔出来,大叫:“沈兄,等等!” “莫兄?”待看清来人后他大吃一惊,“莫兄为何一大早守在我家门外?莫非有什么要事相商?” “确有要事,请沈兄下马一谈。” 沈天启下得马来,对旁边那人吩咐道:“端木,你去叫人开门,我和莫兄到屋里说话。” 那个被唤做端木的人显然有点不情愿,恼怒地瞪了莫菲菲一眼,只好又去叫门。 还是刚才那个门童,开了一条门缝,看到是端木,诧异问:“还没走,是不是少爷拉下东西了?” 端木没好气回答:“不是,刚要走有人在门口拦下少爷,你先把门打开,把马牵进去。” 门童应了声,急忙出来牵马,莫菲菲唤过小林子,在沈天启的带领下走进了他家。 此时天已微亮,再加上廊下灯笼烛火未熄,宅内景色倒是一览无余。 进门就是一个很大的庭院,郁郁葱葱的大树看起来年份不小,蜿蜒的长廊通往左右两侧的偏房,也不知道有多少间。莫菲菲跟着沈天启走了一进又一进,直跨过了六道门槛,他才请莫菲菲落座,看起来是一个偏厅。这就是传说中的深宅大院啊!莫菲菲们家和他家比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待小厮奉上茶水,莫菲菲饮了几口后,他才耐心道:“莫兄有何事请直说。” 莫菲菲暖了暖身子,问:“沈兄可知朝廷法令立郓州为与西吴国的贸易区?” “这个我自然知道。” “你可知这建议是我向皇上提出的?”没办法,只好把这件事抬出来镇住他,让他对自己不容小视,下面才好说话。 沈天启正了正神:“此话可不能乱说。”眼睛里却写满“你有何能耐能对皇上做此建言,说不定连皇上的面都没见过呢”的疑惑。只不过由于涵养好,没直接质疑。 第四十三章 今天就出发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四十三章 今天就出发 商场开张时也邀请了沈天启,但是现场的王公贵族太多,就没及去招呼他。后来又被皇上拉去聊天,回来碰到其美人,发生了一些事,就直接回家了,那天压根就没见到他。不过莫菲菲料他应有到场,于是就把那天和皇上有关的事情原原本本说了出来。 他回想了片刻,显然相信了莫菲菲的话:“没想到那天你陪伴的人居然是皇上。我原就没有小瞧你,却没料到对你还是低估了,你对国家大事竟有如此见地。两国贸易的开展确实有利于经济发展,缓和边境紧张局势。(怎么感觉他说的这句话出自新闻联播?真是汗)你做了件好事。几年前我曾去过郓州,那个地方,是天堂也是地狱。每天都有大量的货品交易,但是价钱、质量参差不齐,交易非常紊乱,还时不时有马贼会来抢掠。运气好换到珍贵的人参、兽皮、珠宝回来就发了财,运气不好指不定连命都丢在那里。” 莫菲菲煞有兴趣问他:“那你是属于运气好的人咯?” 他下意识摸摸脸上的刀疤,低沉地说“那次是发了点小财,但是也丢了十几个伙计的命,得不偿失。” 看来他是个好主子,并非金钱至上。 “那,你有没有想过再去一次?”莫菲菲无意勾起他的伤心往事,但是该问的还是要问的。 他快速恢复正常表情,“机遇总是伴随着危险,但当机遇远远大于危险的时候,我就会无视危险的存在。” 莫菲菲想起马克思《资本论》中说的:“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大胆起来。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死的危险。”没想到沈天启早就有这样的觉悟了,古今中外的资本家、商人,逐利的思想都是一样的吧! 莫菲菲也不拐弯抹角了,直接说:“我想去郓州,想邀你同行。” “……原是此事。实话告诉你,如果你晚来半个时辰,我此刻已经在去郓州的路上了。” 啊?原来他刚才出门,就是想去郓州?好在来得及时,莫菲菲暗自庆幸。 “那你可否等我一个时辰,我回去收拾东西,和你一起去。” 他微笑着答应了。 莫菲菲正要告辞,内堂走出一个妇人,人未到跟前声先到:“天启,你不是该起程了吗,怎又折回来了。哟,这位公子是?”精明的眼睛上下打量着莫菲菲。 “娘”,沈天启恭身而起,“这是孩儿的朋友莫浩凡,是要和孩儿一起去郓州的。” 莫菲菲看去,只见他娘身穿一件缀满青灰色花朵、镶嵌着黑边的大红罗锻,内衬一件平胸浅绿色的花裙子,手摇一把美人扇走了过来,头上金步摇叮当作响。过于盛气凌人,一看就是一个控制欲极强的人。这是莫菲菲对她的第一印象。 “莫公子是哪家的公子啊?怎么从来没听你提过?”他娘明为关心实则打探家世。 沈天启显然很明白他娘是什么样的人,一句话概括了莫菲菲的身份:“就是前段时间开了如家客栈和恒隆商场的莫公子,他爹是红楼的莫老板。” “噢!原来是那位莫公子啊。我可是喜欢你们商场得紧,买了不少东西呢。”她的笑容才真正热情起来。 “小侄正要回去收拾行李与沈兄一起出行,就此告别夫人。回头我叫下人拿张商场金卡送给夫人,以后购物可以六折。” “那真是谢谢莫公子了!”他娘没有丝毫不好意思,看出来对初次见面的莫菲菲颇有好感(或许是莫菲菲的VIP卡让她生出的好感)。 他们告辞出来,就往家里赶。 小林子没想到出门一趟事情急转直下,回家就得收拾包袱去那个从来没听过的叫郓州的地方,絮絮叨叨在耳边念:“少爷,你真要去那个地方啊,太突然了,之前都没听你提过,老爷夫人不会答应的。” “不是我去,而是我们去,你也要去。”莫菲菲纠正。 “啊?”他哭丧着脸,“不去行不行……刚才沈公子说得那地方很可怕,还有马贼。” “你家少爷都不怕死,你怕什么。你不去谁伺候我,哼!”莫菲菲提醒他身为贴身小厮应尽的责任,跟自己久了在下人眼里这主人当的是越来越没威严。 回到家中飞快收拾好了包袱:几套平日里喜欢的衣物,十万两银票(莫菲菲决定不带那么多钱,到时钱不够就找沈天启借,反正他是开银行的,嘿嘿),“迷死人不偿命”一瓶,薄荷糖一罐,全部卷起来打包成一个包袱。古代没有旅行包运动包之类的,出门就是不方便,以后可以考虑下这方面的生意,莫菲菲想。不怕没有市场,自助游的背包族们(就是那些所谓的江湖侠客以及一切四海为家的人)数量很多。 由于小林子一回来就把莫菲菲要远行的的消息告诉了老爷夫人,等莫菲菲收拾好东西的时候,他们正好匆匆赶来。 莫夫人一把扑到莫菲菲身上:“我的儿啊,你要去哪里!怎么都没跟娘说起过!”唉,刚见识了沈天启的娘又看到自己的娘这样,难道天下的娘都认为儿子做什么事都会告诉她吗?孩子大了总要离开娘的羽翼,但是在娘的眼里,孩子永远长不大吧。 莫老爷则了然地说:“菲儿,爹知道你心里有很多想法要实现,好男儿志在四方(现在莫老爷越来越习惯自己的女儿假扮男子干出一番大事业的事,几乎刻意淡忘莫菲菲是女儿身),你就放心去吧!”嘴里那么说,眼里还是流露出浓浓的不舍。见到外面广阔的天地后,家就不会是唯一依恋的地方了,他是男人,自然明白这个道理。再无奈也有放手的一天,小鹰总要学会自己飞。 大雪小雪在小林子的催促下也很快收拾好了东西,他们作为莫菲菲的保镖定是要一起同行的。对于突然启程要去远方他们倒没什么怨言,习惯了居无定所,在莫菲菲家停留的时间算是长了,现在听有到外地的机会,高兴都来不及,还管去哪里。不舍的是子芹,她紧紧抱着大雪的胳膊哭得淅沥哗啦,对莫菲菲都没这样。大雪想要挣扎却不忍掰开她的手,连连哄说很快就会回来。两人之间什么时候这么亲昵了,大雪原本不是嫌子芹太粘人吗。妹妹也在不知不觉中长大了吗?莫菲菲这个当姐姐的不禁也有些唏嘘。 莫菲菲拿出一封信,让下人在她走后拿给其美人。信里莫菲菲告诉了她自己的行踪,让她好好打理客栈,自己不在的时间里商场全权委托钱雷管理,她从旁协助。莫菲菲想其美人不会负自己所托的。 小林子到帐房去支了一千两现银,分别由他、大雪、小雪背着。 莫菲菲忽然想起什么,又跑去跟嘎嘎说了几句悄悄话,还是跟公主告个别吧,否则自己不在时她写信给自己,没回信的话,她定会以为自己又出了什么事呢。 聪明的嘎嘎,可爱的嘎嘎,似乎明白了莫菲菲要出门很久,飞过来啄住莫菲菲的衣服,扑棱着翅膀不愿松口。妹妹过来哄了好半天,才把它从莫菲菲身上扯下来。 等他们四人骑着马到沈府门口,沈天启和那个端木已经在等着了,一行六人催马沐浴着初升的太阳向西行去。等待他们的,将是一个什么样的旅途? 第四十四章 旅程.杀人.冷战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四十四章 旅程.杀人.冷战 在这次远行之前,莫菲菲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京城十里外的净恩寺,去为生病的娘祈福。初时忙着熟悉京城、熟悉古代的生活习性,后来又忙于生意,基本没有什么闲情去旅游,有了钱的时候,她却没时间,和那句歌词唱得一样。 莫菲菲的出行经验在这六人来说,应该算是最弱的,所以她毫无异议地推举沈天启当成了队长,一切听他安排。 出发的时候是清晨,但是七月中旬的天气,骄阳似火,跑了几个小时已是人困马乏,经过一片小树林,沈天启叫大家停下来说休息一会。 小林子忙拿出丝帕给莫菲菲擦汗,来到古代那么久所有的汗加起来都没这一天流的多。沈天启看出了这里面属莫菲菲最娇气,是个从没出过门的公子哥,所以有意识把树下最大的那片阴凉让了出来。 他那个不知道是奴仆还是下属的端木最看不得莫菲菲这副德性,阴阳怪气地说:“就跑了半天莫公子就受不了,如果连续跑两个月那还了得,我看你们还是去租辆马车舒舒服服赶路吧。” 由此可见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第一印象很重要,第一印象不好,你得费几倍的时间才能扭转别人的看法。莫菲菲也就是今天早上耽误了他们一个时辰而已,至于嘛。 沈天启没说什么,看得出他虽然冷冰,对手下还是很宽厚的,不然下人也不敢对主子的朋友摆出这种态度。 莫菲菲问沈天启往后的路途如何安排,到郓州到底需要多久。 他想了一会儿说:“照这样的速度,我们到郓州估计要50天左右。现在正值盛夏,白天赶路人和马都受不了。我们就每天卯时出发,午时找地方休息,酉时再赶一个时辰,然后找地方住宿。酉时以后天基本黑了,也不好走。” 莫菲菲算了算,按照他说的,一天要走8小时,确实是人和马的极限了,饶是如此也不过只能跑200多公里而已。在现代,这样的距离汽车只需跑2小时。交通问题真是阻碍社会发展的大问题,如果能有辆汽车就好了。不过汽车技术性太强,就是现代我国都没有过硬的汽车品牌,回来要不要去找老万让他研究下自行车?她心里暗想。 莫菲菲表示对他的安排没有疑义,大雪小雪和小林子自然不说什么。这两兄弟一个机灵一个憨厚,但是在不熟悉的人面前不大喜欢说话,小林子则很乖巧,很会看主子脸色,莫菲菲不说话他绝不会没规矩乱说,不像沈天启他们家那个端木。哼,莫家人还是很有教养的。 看来他们是要在这树林里休息到傍晚才能赶路了。“咕……”肚子叫起来,好饿。小雪从包袱里开始往外掏干粮:煎饺、馒头、咸菜、枇杷酥(莫菲菲特意叮嘱的点心)。端木也开始掏:包子、玫瑰牛肉,比他们的还单调。 莫菲菲咬了口点心,平时觉得很好吃的点心现在吃起来一点味道都没有,到了荒郊野外,怎么就吃得和贫农一样了呢?莫菲菲拼命回忆以前看过的小说,每当在树林里歇息吃饭的时候,不是应当去抓个野兔打只野鸡什么的来一场BBQ(烧烤)的吗?她左右瞧瞧,大家都开始吃了,没有一个人有想动的意思。 只好主动要求了:“小雪,你去弄只野鸡野兔之类的烤来吃。” 小雪:“我们不是有吃的么?” “可是我想吃烧烤。” 沈天启从食物中抬起头:“先把带的食物吃了吧……这么热的天再不吃就坏了。你想吃野味以后多的是机会,在去郓州的途中我们有大半晚上要在野外露宿,不是每一次要休息的时候都正好能赶到城镇,再过两个月估计你闻到野鸡味就胃口全无。” 原来如此!看来他们都心里都有数。只有莫菲菲这个乐天派才会把这次出行当成游山玩水,她提醒自己要做好吃苦的准备了。 吃完后每个人都靠着树打盹,直到太阳西下才继续赶路。今天运气好,夜幕降临的时候正好赶到一个小镇,没有露宿郊外。 第二天天刚亮又开始赶路了。如此过了几天,莫菲菲已经对这个旅程烦躁起来。在现代简直不敢想象去一个地方在路上就要消耗掉2个月,古代人有很大一部分生命就是浪费在路上吧。庆幸自己现在年纪小,浪费得起。几个人轮流说自己以前的一些经历、趣事,倒也不至于太寂寞。大家都是性情中人,聊着聊着慢慢亲近起来。尤其是莫菲菲挑了西游记和水浒传这两个长篇故事跟他们说了之后,几个人恨不得能一直走下去,故事永远没有结束才好。那个端木叫端木雄,是沈天启新近从钱庄里提拔出来要重点培养的一个副手,脾气有点火暴,但对主子绝对忠心耿耿,对朋友讲义气。属于和南宫济一个类型的人。他迅速把孙悟空封为了自己的偶像,时不时腆着脸追问莫菲菲后面的故事情节,却经常被她一句“预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打发得毫无脾气。她和沈天启也是愈发熟悉起来,两个人有说不完的话题,偷偷得意:这下你不好意思对我追债了吧。 渐向西行,进入了丘陵地带,山越来越多了。因为要抄近路,他们没有从官道走,省了时间,却苦了自己。果然如沈天启说的一样,遇到的城镇越来越少,有时候中午晚餐都是山中野味。除了前几次吃到只有盐,连油都没有更别说辣椒孜然的野鸡野兔感觉很新鲜之外,过几次就不想吃了,这也叫菜,还不如馒头好吃呢。莫菲菲终于明白他们最初的心理了。在她的强烈要求下,他们只好不时变换食物,力争一天食物不重复,就这样他们轮流着吃过了小鸟、蛇、山鼠、鱼,真是一路杀生一路走,罪过。 过了一个多月,他们进入了伏牛山山区。沈天启的神色开始严肃起来,叮嘱他们:“前面的路虽然顺顺当当过来了,但是我们不能调以轻心,伏牛山有很多股土匪山贼,要加强注意。从现在起我和大雪走在前面,莫兄和小林子走中间,小雪和端木走后面。” 从他的安排里,莫菲菲揣测他的武功必定不低,才敢一马当前。她走在中间,警惕望着四周,有点期待又有点怕受伤害,他们真的会遇见传说中的土匪吗? 神经紧绷了一个白天,连个人影都没见着,就渐渐放松起来。 直到晚上,还是没遇到什么危险。点了一堆篝火睡觉,三个懂武功的下属轮流守夜,一夜无事。 又走了三天进入山腹,周围都是苍天大树,遮住了炎炎夏日。他们也不用像之前一样起那么早了,只管放马慢慢走。防备的心逐渐松懈下来。就在最意想不到的时候,山贼出现了,攻其不备,这批山贼还不笨。被贼人观察了多久?居然没有一个人发现。 从树林子里一下子冲出三十多个身穿褐衣拿着大刀的大汉,为首的是个四十来岁的独眼龙,手一挥,干脆利落地说:“全宰了,一个不留!”连“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这一千古流传的山贼专用台词都很有个性地省略了。 容不得莫菲菲胡思乱想,他们开始一拥而上。己方四个懂武功的人迅速围住莫菲菲和小林子,抽出武器乒乒乓乓干起来。 沈天启、大雪、小雪拿的是剑,端木拿的是两把小斧头,倒是符合他的脾性。小林子双手抱头抖着问:“少爷,我不会死吧?” “胡说,死什么。”莫菲菲不慌不忙从包袱里拿出她的莫氏迷药——“迷死人不偿命”(包装瓶已经被改装成喷雾形式,大家记得否?),再拿出两颗薄荷糖自己一颗小林子一颗含着,然后高举着迷药像杀虫剂一样朝四周喷去。最先倒下去的是他们这边的人,然后周围的山贼也一个倒了下去。打什么打,浪费力气,这多省事,兵不刃血才是胜利的最高境界。 所有人在地上软绵绵看着莫菲菲,沈天启不敢置信她居然连自己人都一起下手,活活晕不瞑目。没办法,刻不容缓嘛,她一点都不内疚。 莫菲菲拿出4颗糖,喂到他们嘴里,4个人才逐渐有了力气。还没等莫菲菲反应过来,他们不约而同提起武器,给了山贼们一个痛快,全送他们见阎王去了。 莫菲菲望着渐渐汇聚的血水说不出话来,这些人因为自己的缘故而死!她愤怒了:“你们为什么要杀他们,他们分明已经无力还击,几个时辰内不能动弹,我们完全可以从容赶路。” 沈天启淡然说:“如果不是我们够强,今天死的就是我们。他们不死,后面路过的人就要死。对敌人的心软就是对自己的残忍,你要牢牢记住。” 难道,你的冷漠就是这样练出来的吗?不,我不能接受,我是一个来自21世纪的公民,习惯了法律的束缚和制约,我们没有权力判人死刑,即使他罪大恶极。看着地上一地的尸体,在看几个觉得理所当然的男人,莫菲菲第一次觉得她和这个社会是如此格格不入。视人命如草莽,她永远做不到。 不再开口说话,莫菲菲开始与其他人冷战。 第四十五章 谁是云先生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四十五章 谁是云先生 莫菲菲觉得他们不可理喻,他们也觉得莫菲菲不可理喻。之前曾想象遇见山贼的情景,觉得最多不是我们把他们打跑就是他们把我们洗劫一空。现在才知道自己太天真。有时候,只有死亡才能决定胜负。这个道理是在他们又遇到几次山贼之后,莫菲菲才领悟并且接受的。 莫菲菲依旧不说话,吃饭的时候由小林子把自己那份端到面前。但是她不再阻止他们杀人,只是用手捂住双眼,他们,也尽量用干脆利落的手段解决,给别人一个痛快。 在一个静静的晚上,漫天星空。沈天启幽幽向她说起自己第一次杀人的事:“那一年,我才十岁,随着父亲和一众伙计到南方做生意,不料在半路荒郊被十多个强盗打劫了。商队有二十多个保镖,对付这些贼人自然不在话下。把他们全部活捉之后,父亲就要命令把他们就地全杀了。我年纪还小,天真地乞求父亲放了他们。当时父亲深深看了我一眼,叹了口气,不顾大伙的阻拦,把他们放了。不曾想,一个时辰后那些强盗去而复返,并且带了七八十个同伙。那是一场恶战,护卫保护着父亲和我逃出来,我们去的时候四十人,回的时候只有五人。我知道了父亲当时放人的时候态度这么奇怪,因为他要用血淋淋的教训,给我上一堂活生生的课。我恨自己无用的善良,再懊恼也没用,从此以后,我学会了铁石心肠和一句真言: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莫菲菲震惊了,原来他的成长居然沾满了血腥。或许,成功者的手总要沾血的,自己也应该改变了,不要失去的时候才后悔莫及。有什么办法呢,不是别人死就是自己死,只要是个思想正常的人都会让别人死。想要不死,你只能变得更强,莫菲菲对自己说。 从最初的震惊、抗拒到习惯、接受。看着他们杀人,莫菲菲已经会这样想:我们是替天行道,是为了挽救更多的生命。 难道,死去的就不是生命?为什么有些该死的人死了而更多该死的人却好好的活着?是因为那个该死的人有让要他命的人死的能力吗?我是不是该死?不管该不该死我都不想死,那么,就让要我命的人去死吧! 莫菲菲知道那个善良的少女离她远去了,她再也不会像以前一样。又有谁会像以前一样呢,人总是会变的,否认是因为不敢正视。 她不再怄气,在一个适当的时候,自己开口说了话。他们一点都没有诧异,因为他们知道,她迟早会想通。想通了,她就长大了。在现代的时候,所经历的最肮脏的事就是钱权交易,见过的尸体是火葬厂里化过妆的,苍白、平静。要在这个社会立足,观念不得不改变。 在几次交战中,他们共杀了近一百人。沈天启的武功居然是意想不到的高,莫菲菲猜大雪小雪加起来都不是他的对手。无论如何莫菲菲死守着心底的最后一道防线,不到万不得已,不能亲手杀人。 穿过大山,贼子也少了。做坏事,自然会选择见不得光的地方,脸皮厚的人除外。由此可见那群贼也不是坏得彻底。为什么有人要去做贼?因为没有饭吃,没有衣穿,没有房子住。什么都没有了,杀个人算什么?出来才知道,我朝并不如京城里表现的那么歌舞升平,坐在庙堂之上的人,可会想到?莫菲菲想起那个温和而睿智的男人,他的心里是不是装着天下呢? 路边的树越来越少,黄土越来越多。经过五十三天的跋涉,他们终于风尘仆仆到达郓州。 郓州是与西吴国接壤的小城,人口近五万。自古这就是西域到达中原的必经之路,来往的客商很多。最初只是一个驿站,有人留下做生意,慢慢形成一个小镇,更多人被吸引到这里,小镇规模扩大,变成一座城市,朝廷也派了官员进行管理。管理也没用,由于太过偏远,官兵很少,城四周都是看不见边际的黄土,又没有城墙,于是经常有马贼骚扰。 “当马贼来骚扰的时候反应快的商家、百姓就赶紧关门,在路上躲闪不及的客商就会被洗劫一空,如果不反抗大致不会有性命之忧。他们抢完路上的人就走,也不多逗留,更不会打家劫舍,为啥?因为隔三岔五就要来,把鸡都杀死了哪里来的蛋?马贼走远之后,官兵们才会打开紧闭的衙门,冲出来假装追赶一阵,自然追不到。” 以上是莫菲菲他们吃饭时饭馆的店伙计说的。 “看几位客官是外地来的吧?得小心。如果听到有夹杂着铃铛的马蹄声,就赶紧躲,那是马贼来了。实在躲不过千万别反抗,当是花钱消灾吧。” 他们笑着谢过伙计的好意。吃完饭,沈天启和端木说要去拜访熟人,大家晚上在客栈碰头。于是莫菲菲和小林子、大雪小雪四人准备去城里逛逛。 说是城,其实规模与中原的小镇差不多。朝廷法令颁布后,对这里的交易有什么影响呢?莫菲菲要去寻找答案。 街上非常热闹,道路两旁是一些小摊子。莫菲菲凑过去慢慢看,粗糙的瓷器、丝织品、一些玛瑙、珍珠首饰,就是这些人撑起了郓州的经济?她皱眉,很多是邻国进来的稀罕物没错,但是这么一点点,根本不成气候。随便问了个小贩:“我想买几百斤茶叶,你这有不?” “客官您不是说笑吗,我们小本生意哪有大量存货,您要多的话,就去榷场,大商贩都在那。” “榷场?怎么走?” “这条路一直走,到了第二个路口左转就看到了。” 他们马上兴冲冲(准确说只有莫菲菲一人兴冲冲)朝他指点的地方走去。榷场应该是类似交易市场的东西吧? 走了十五分钟,来到一个四周用石头砌成的矮墙圈起的地方,顶棚悬下来两个大字:“榷场。”里面商家和刚看到的果然不是一个级别,货品有用木板车装着,有用大箱子装着。琳琅满目,有瓷器、丝绸、纺织品、茶叶、糖、书画、珊瑚、玛瑙、珍珠、胡椒、香料、琉璃、人参、药材、酒等。看得出来一部分人是中原来的客商,一部分人是外国客商。 现在大宗交易全部要在榷场进行,同类物品由官府进行核价,避免了哄抬价格受骗上当的现象。成交后双方都要给管理榷场的机构交一定的交易税。公平、公证、公开。榷场四周也派了大量官兵把守,避免马贼来抢劫。 莫菲菲转悠到一个卖葡萄酒的外国商人面前,打算先买两瓶葡萄酒喝喝。整天喝白酒,腻了,想换红酒。 那商人鄙视对莫菲菲说:“两瓶,到外面去买。我这里一桶起卖。一桶一千两银子。”嫌我没钱是不是?她示意小林子拿出一千两银票,今个儿老娘就拿红酒洗脚了! 那商人果然见钱眼开,口气马上不一样:“您刚才买的是10年份的,我还有20年的,要不要?”(红酒和白酒不一样,不是年代越久就越好,而是要看好年份,本文纯属瞎编请勿较真) “你有50年的我就要,不过,看样子你也没有。”莫菲菲随口开玩笑。 没想到那商人却当了真,悄悄对莫菲菲说:“50年份以上我们当然有,不过照例在没进榷场前就全部卖给云先生了,你想喝,找他商量一下或许可以让点给你。” 莫菲菲大吃一惊,又转了几圈,装出一个大商人的样子,还让大雪把银票拿出来到处现,所有人都知道了他有钱,不是看着好玩的。但当莫菲菲一提出要的货比他们现在摆出来的多几倍的时候,他们纷纷摇头,说没有那么多货,他愿意花钱的话,可以去找云先生。所有人最好的货在没进榷场前都集中到云先生那里了。 云先生是谁? 第四十六章 葡萄酒与扑秋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四十六章 葡萄酒与扑秋 怀着疑问回到下榻的客栈等待沈天启,他见多识广,或许知道那位神秘的云先生是谁。 边陲小城的设施果然落后,莫菲菲嫌恶地盯着看起来怎么也擦不干净的桌子,透过弯曲的裂缝甚至可以瞧见桌底大雪的臭脚!不禁怀念远在京城的如家客栈里用上好花梨木打造的桌椅和身穿统一工作服彬彬有礼的伙计。难怪那么多人削尖了脑袋往大城市里跑,城里的花花世界即使享受不到,远远看着也心旷神怡。 花重金买来的那桶葡萄酒被放置在旁边的另一张桌子上。小林子问:“少爷,难道我们要扛着这桶酒回去?” 难怪他有一问,他们骑马来,如果也骑马回的话,这桶上百斤重的酒根本无法带走。 “当然不,酒买回来自然要喝完才是。”莫菲菲吩咐伙计拿几个玻璃杯来,伙计倒也识得什么是玻璃,却还是抱歉跟她说小店没有,不过门口几个外国人或许有卖。旁边几个人还在雾沙沙什么是玻璃,莫菲菲一时跟他们解释不清,吩咐大雪去外面客商中问问有没有玻璃杯卖,有的话不管多贵都买回来。 “为什么要玻璃杯,用普通的酒杯不行么?”小林子不理解了。 “葡萄酒重在色、香、味,它的颜色非常耀人,喝的时候最好盛在玻璃杯里,一边喝一边欣赏才是最大的享受。” “不明白……” 从来没有见过葡萄酒的人,怎么会明白“葡萄美酒夜光杯”是一副怎样的情形! 过了半个时辰大雪才回来,幸不辱命捧着几个玻璃杯。他猛灌了几杯茶水才说话:“问了好多家才找到,最后只剩下六个,我全买了。” 几个人的眼光都聚焦在玻璃杯上。小雪好奇敲了敲,玻璃杯发出清脆的声音,“原来玻璃杯就是透明的杯子,世界上居然有这样的杯子。”小林子喃喃自语。 莫菲菲叫伙计去把杯子洗净,拿来一个酒勺,盛了五杯出来。鲜红的液体在晶莹剔透的杯子中流转,举起来对着亮光,折射出诱人的光芒。轻轻摇荡,闻一闻,满鼻馨香,含一小口在嘴里翻滚,柔滑、丰满、醇厚、奇#書*網收集整理浓郁……美好的感觉袭击着她的味蕾。莫菲菲仿佛又坐在自己现代家里的真皮沙发上,一本书,一杯酒,一盏灯,一个人。久违的熟悉感扑面而来。 正要沉醉得不能自拔的时候,旁边传来刹风景的声音。 小林子:“这酒好像血哦,少爷你怎么喝得下去。恶心。”莫菲菲差点一口酒喷出来。 大雪抱着视死如归的神情小心翼翼抿了一口,下结论:“这酒怎么这么酸,不会是变质了吧?” 小雪则用喝白酒的豪爽一口气干完了,抹抹嘴:“有点酸,有点涩,又有点甜,恩,像没成熟的杏子!”说完为自己终于找到一个贴近的形容词兴高采烈。 莫菲菲的头上挂满黑线,夏虫不可语冰,跟这群人真没什么好说的。她一个人慢慢品着酒,享受起一种“独孤求败”似的孤寂。 小雪突然厉声叱喝:“你是谁,想干什么!” 莫菲菲抬头一看,乖乖,帅哥!还是个超级无敌的外国大帅哥! 那人仿若见到亲人般眼前一亮,一屁股坐到小林子旁边,拿起一个空杯子,连声说:“噢,当然,谢谢~”端的是一口不甚标准的汉语,堪堪可以辨别得出他说的是什么。 看来是个中国通,莫菲菲立刻换了汉语和他交谈。 小林子不停往旁边挪呀挪,都快掉到凳子下面去了,外国人体味重,古代外国人更重,难怪小林子乍一闻不习惯。 那外国人不以为杵,自己给自己盛了一杯酒开始和莫菲菲聊起来。 原来他叫古拉格&#8226;扑秋,来自欧洲一个小国,今年28岁。他的父亲是一位商人,祖父是一位学者。他自小跟着祖父饱读诗书,并学会了几种语言,对神秘而富裕的东方有着无限的憧憬。跟着父亲经商几年后,打算到东方游历,学更高深的知识,带回家乡没有的先进的技术。 “你双亲健在,居然会让你到那么远的地方来,他们不担心么?”习惯了父母在不远游的小林子显然不能理解西方人的冒险精神。 “不”,扑秋说着不动声色干完一杯酒,自然而然又去倒了一杯。除了莫菲菲没人觉得葡萄酒好喝,因此他们也没有丝毫制止的意思。“我的父母为我自豪,他们鼓励我出门长见识。”有什么样的父母就有什么样的孩子,父母的个性往往能影响孩子的一生,如果所有父母都如此开明,那个民族就一定不会被湮没。 他们一边喝一边聊,其余几个人正无所事事间,沈天启走了进来。 小林子双手乱挥:“沈公子,我们在这边。” 伙计给他们换了张大桌子。沈天启落座,奇怪他们怎么和个外国人在一起,还没来得及问,小林子就很殷勤倒了两杯葡萄酒递到他和端木面前。这小家伙是要看沈天启丢丑吧。 沈天启自然接过,品了一口,赞道:“波斯出产的上好葡萄酒,美!” 端木则是和小雪一样,闻到酒味一饮而尽,然后吐舌头:“什么怪味,真难喝!” 沈天启:“……” 小林子好歹看到有人和他们一样不识货,心理终于平衡了。莫菲菲对沈天启的敬佩多又了一分,好象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什么事能难倒他呢。 莫菲菲把他和扑秋相互介绍之后,迫不及待问起在心底盘旋了很久的问题:“沈兄,你知不知道云先生是谁?” 沈天启看着莫菲菲,想不到她会问这个问题。斟酌了一会才告诉她:“云先生,是边陲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大人物。说他是这里的土皇帝也不为过。几年以前他就开始真正掌握边境的贸易。南来北往的大客商最值钱的商品必须与他交易,他给什么价钱别人休想还价。曾听说有商人联合反抗,结果全部被杀死挂在城口大树上示众了几天。好在他给的钱还不至于低得离谱,至少能保本,所以商人们渐渐就习惯了。四成商品低价卖给他,剩下六成还能卖个好价钱,总比尸骨无存好。给他变相上贡后,在这里交易也将得到保护,甚至马贼都不敢抢已经上供的商人(他们抢的基本是街上的小贩和行人)。官府好象是受了上头指示,一直对他客客气气。” “他从来没有以真面目示人,有些人说是男人,有的说是女人,有的说是老人,有的人说是青年,莫衷一是。我们沈家情报还算强,也没有探出他的真实身份,只知道他是一个危险人物,凡招惹过他的人,全部不得好死。上次我来郓州的时候因为生意小,没被他看上眼,所以没有打交道的机会。对了你为什么会问起他?” 莫菲菲说起今天在榷场的事,表明只是好奇而已,他才放下心来。 第四十七章 古代八卦党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四十七章 古代八卦党 扑秋原本一直在旁边闷头喝酒,等莫菲菲们说完后,忽然语出惊人:“我见过云先生!” 然后他就发现,他们几个迅速把头凑到他跟前,身后也“呼啦”围上了一大帮人,全是刚才在客栈里闲聊、喝酒的客人。扑秋的长相原本就非常惹眼,进来时已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看他和莫菲菲他们说笑,其实很多人都在支棱着耳朵听他到底说什么。谁不好奇啊,外国人是天天都可以看到的么?都想看个细,然后回去向熟人吹嘘。 扑秋显然有点傻眼,不习惯被众人如此围观,反而说不出话来了。莫菲菲他们还没急,周围的人倒先急了。 一个小商贩样的中年人催促道:“你这个外国佬倒是快说啊,云先生到底长什么样,是不是高大威武的大汉?哎呀真是急死人了!”一副恨不得自己来说的架势。 扑秋尚要开口说话,旁边有人不乐意了:“胡说,云先生分明是一个手拿鹅毛扇的儒雅男人,智慧堪比诸葛孔明!” “呸!你知道什么。我媳妇的远房表哥的姑父说他见过云先生,是一个长着山羊胡子的六十岁老头子。” “你们都别和我吵,我这绝对是内幕消息,有个在衙门当差的朋友告诉我的,其实云先生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她是为了行走方便,才掩人耳目起了‘云先生’这个外号。” “你胡说!” “你骗人!” “如果我说的不是真的就天打雷劈!” 他们几个悄悄抹了一把额上的汗,确如刚才沈天启说的,这个云先生身份还真是神秘,坊间传言就有那么多个版本。没想到古代人也具备这么强的娱乐性,一个个都有掌握明星独家隐私内幕的笃定。有人的地方,就有八卦。之前想办份报纸的模糊念头越来越清晰,或许可为之。 眼看就要喧宾夺主了,莫菲菲重重咳了一声,指着扑秋说:“大家安静!我们听他怎么说!说完大家再讨论好不好?相聚就是有缘,店小二,拿杯子来,我请大家一起喝新买的波斯葡萄酒。站着多累,大家还是回座吧。我让他说话大声点,保证所有人都可以听得到!” 众人一听有免费酒喝,还是难得一见贵得要死的波斯美酒,马上全部坐了回去。伙计给大家换上干净杯子,没有玻璃杯只好拿普通酒杯代替,可惜了她的酒。反正也喝不了那么多,干脆大方点算了。 众人端着杯子小心翼翼喝着,有人皱眉有人新奇,但是都没有发出声音,生怕错失了一个字。 扑秋在众人瞩目中开始娓娓道来:“那是去年冬天,正是一月下旬,北风呼呼刮着,还下着大雪,我觉得很冷、很冷、很冷……”怒,有人脱下臭鞋子砸到他头上:“再说废话老子剁了你!” 扑秋委屈的眨着大眼睛,不明白自己哪里错了。祖父说时间、地点、人物是写作三大要素,先说时间有什么不对? 不过看着周围愤怒的群众,他也不敢辩解,只好快速进入主题:“那还是在西吴国境内,我的盘缠只剩下一点,故而没去客栈投宿,只能找间破庙自己生了堆火取暖,打算当晚就住在破庙里。傍晚,雪更大了,四个黑衣人抬着顶轿子停在门口,我听到轿夫低声朝轿里的人问道‘云先生,我们且在这里避避雪吧。’轿子里男人问‘庙中是否有人?’轿夫说只有个外国人,愣头愣脑的。轿子里的人听闻后,就走了出来。” “轿子里的人就是云先生?”众人摒着气问。 “听那轿夫是这么称呼没错。” “你和他说过话没?” 扑秋又抿了一口酒,慢条斯理说:“我看他们都佩带刀器,大雪天居然还在赶路,觉得不是好人,所以假装不懂汉语的样子,只由着他们走进来,没敢上前搭话。” 有人松了口气:“幸亏你没打招呼,听说见过云先生真面目的人没有一个还活着!” “啊,那我现在说起此事不会被追杀吧?”扑秋一副悬崖勒马的表情,打算为了小命着想还是别说什么小道消息了。 就是人民群众答应,莫菲菲也不会答应,正听得津津有味呢。道道指责的目光射向那个危言耸听的人,恨不得在他身上穿个马蜂窝。那人见状往下矮了一截,嗫嗫说:“我刚才是吓唬你的。” “是呀,是呀。”众人纷纷点头附和:“他喝醉了,说胡话呢。”起来两个健壮的小伙子上前一人搭一胳膊,把他抬到门外随手一扔。门口传来“啊”的一声,众人置若罔闻,期待地看着扑秋:“别听他胡说,请继续。” “那从轿子里走出来的男人身穿锦袍,披着厚厚的披风,戴顶白狐皮帽。进来后他把帽子一摘,我才看清他的相貌。” 说到关键处了,鸦雀无声,连吸气的声音都可以听见,所有人的胃口都被吊得足足的。 一分钟过去了,两分钟过去了,他怎么还不说? 眼看又有人要爆发了。好个扑秋,不慌不忙从自己身上那破包里掏出个瓷碗,拿在手中。 众人不解,以为他饿了,有人扯着嗓子喊:“小二,给他来碗饭,两个小菜,算大爷帐上!” “NO,NO,”扑秋微笑地摆了摆手,“小人初到贵宝地,眼看就要身无分文露宿街头,与各位相识就是有缘,大家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说完捧着碗游走到每个人面前。 靠!这个外国佬的江湖卖艺腔调倒是学得活灵活现。莫菲菲满头黑线,扑倒在桌上,仿佛看见一只乌鸦嘎,嘎叫着飞过,浑然不觉自己的衣袖已经给那黑桌子来了个大扫除。 听众们纷纷解囊,或多或少丢几个铜板,遇到笑嘻嘻说没钱,打算捧人场的,扑秋就把碗伸在他面前久久不走,直到那个觉悟不够的人在旁人针扎般的目光中,流着汗掏出钱丢到碗里为止。一圈下来居然收获颇丰,莫菲菲示意小林子丢了一锭银子,咱不吃免费的午餐。 扑秋终又坐下来,很为自己的神来之笔洋洋自得,小心翼翼把钱收好,又继续说起来:“那人约莫二十七八岁的样子,身高六尺有余,脸很清瘦。长一双狭长的双眼,眯起来时会迸射出凛冽的寒光,当时他就这么扫了我一眼,我吓得立即不敢抬头多看。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他的嘴唇总是往上翘着,好象在笑。但是眼睛里明显没有丝毫笑意,看起来觉得非常诡异。” 众人在脑海里迅速想象一个笑面虎的形象。莫菲菲莫名其妙想到小丑,然后想到以前曾狂爱的动漫《全职猎人》里变态的西索大人。赶紧甩甩头丢掉这个奇怪的念头。 “后来呢?有没有发生什么?” “然后其中一个轿夫,顺便提一下,他那四个轿夫都面无表情,对他必恭必敬的样子,看起来训练有素,连身高个子都差不多。其中一个从轿子里拿出块绣着百鸟的毯子铺在地上让云先生坐下。还拿出一壶酒温了给他喝。不知道是什么酒,我现在都记得起那香味。”说着还陶醉的使劲朝空气中嗅去,仿佛那壶酒就在跟前。 “之后,大家都没有说话。直到雪小了,云先生又上了轿子匆匆赶路。外面天已全黑了,他们居然无碍。”事情经过就是这样。 “哦~”众人拖长了声音,意犹未尽,还各自陷在幻想中。 从此,有关云先生的传言又多了一个版本,哪个是真,哪个是假,只有听的人自己去判断了。 第四十八章 见云计划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四十八章 见云计划 怎样才能见到他呢?综合所有人的说法莫菲菲可以判断出这个云先生是一个非常低调的人物,即使在当地名声震天,都没几人见过他的真面目。想见他得费点功夫才行。 那边厢所有人还在为扑秋的爆料进行激烈讨论,莫菲菲低声说出自己的想法,问大家有没有什么好的方法可以见到他。 桌上除了见过云先生真面目的扑秋之外,所有人都对云先生这个人非常好奇,大雪小雪马上陷入沉思拼命想办法。沈天启却皱眉道:“我也对云先生的真实身份好奇,但是有些事可为有些事不能为。他是一个危险人物,我们初来乍到最好不要惹上麻烦。不然我没有把握所有人能全身而退。” 他是出于谨慎,莫菲菲却不以为然:“又不是说要和他做对,只是单纯想会会这个人而已,不然我将被好奇心折磨得寝食难安。我们可以想个安全的方式嘛,有什么办法可以将他引出来,又不会让他对我们的行为起疑?” 他们势单力薄来到人家的地盘,当然不至于傻到上门挑衅。莫菲菲也知道好奇心可以杀死猫的道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个强烈的愿望就是想见到这个人。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过这样的感觉:有时第一次见到一个人,却觉得仿佛已经认识了好久;有时不经意看到一件东西,就非常想据为己有;有时听到一个故事,却莫名其妙要打破沙锅问到底。莫菲菲现在正处于这种状态中。 沈天启看劝说不了他,只能作罢。自上次在山中就随便杀人一事莫菲菲和他们冷战过后,他就下意识对莫菲菲比较忍让,知道他是一个固执的人,如果想去做的事情就一定会去做,除非自己碰壁了才会返回。 作为关心莫菲菲的朋友,明知道前面有危险,他只能有两个选择。一是劝阻他不要朝前走,二是和莫菲菲一起并肩朝前走为他挡住一部分危险。所以,他沉默了几分钟也加入到讨论中来,开始为如何能见上云先生一面出谋划策。 我是不是太任性了呢?莫菲菲心里掠过一丝不安。 小雪一直心无旁骛思考,所以对莫菲菲刚才说过最好要“和平会晤”的话他压根就没听进去,绞尽脑汁想了几分钟后抬起头来兴奋提议:“不如我连夜潜入衙门,抓住那个镇抚使问问。他是这里最大的官,一定知道自己辖区内比他还厉害的云先生家在哪里。” “问出来后呢?” “我们再潜入那个云先生家,趁他睡着的时候一拥而入,把刀架在他脖子上,逼他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份,可以的话顺便把他咔嚓了,为民出害。嘿嘿嘿~”小雪很为自己能有头脑那么灵活的机会感到骄傲与自豪。 莫菲菲脑门挂下几条黑线,头脑简单的人想的方法果然也是简单粗暴,咳! 大雪转过脸去一副为自己有这样一个弟弟感到羞愧的神情,奈何当事人一点都没觉察,还在洋洋自得中。 莫菲菲使劲打了一下小雪的头:“你以为衙门是我们家后院,云先生家是公共厕所呀,由得你想去就去想走就走。” “啥是公共厕所?”所有人都疑问地看着莫菲菲。 莫菲菲心虚的喝了口水,一激动把电影里台词给搬出来了,只好掩饰:“公共厕所就是不属于私人的,所有人都可以用的茅房。这是我一个朋友他们家乡的说法。” “哦。”众人了然点头。沈天启却有丝怀疑地看着莫菲菲。是的,一路上,莫菲菲表现出了太多令他惊奇的东西,包括时不时冒出的现代词汇,包括能与扑秋用英语交谈。他,到底是什么人,真的是自小在京城长大从未出过远门的一个普通妓院老板的儿子吗?他表现出的商业才能,他的见识,远不是他那个老爹能给予的。在他策划花魁选拔赛之前,莫家的妓院甚至生意岌岌可危呢。 莫菲菲躲避着沈天启的眼光,看来要为自己的种种奇怪言行找一个好的借口才行,沈天启迟早有一天会对自己发问。 小林子也凑热闹:“少爷,不如我们在这城里用布拉几根条幅,上面就写‘京城奇男子莫浩凡欲拜会云先生’,如何?”跟着莫菲菲久了,小林子对主子的广告手腕也熟悉几分,见过以前客栈拉横幅的做法,遂提议如此。 莫菲菲也学大雪那样扭过头去,为自己有这样一个小厮而感到羞愧。 沈天启开口了:“云先生不是喜欢截货么。我们可以假装商旅从邻国贩了上等的玛瑙和香料进来。虽然我们的主要目的是来视察郓州的商业环境,但我既然来了也不想空手而归。郓州和西吴都有和我家有长期合作关系的商人,这个我可以安排。到时,我们不用找云先生,他也会自动找上门来。” 莫菲菲连连点头,觉得这个办法可行。关键时候,还是沈天启比较值得信赖! 扑秋对他们的“见云行动”没什么兴趣,却对莫菲菲这个他在中原遇到的第一个最对脾气的“小伙子”很有兴趣。 “莫,你们成功见了那云先生之后能不能等我,我想与你结伴一起去京城。”旅行三年间,莫菲菲是他第一个觉得投缘的人。况且一看就知道莫菲菲是有钱人,能与他们一起结伴,对他是非常有利的事。 莫菲菲点头同意,自己也想与他进一步交谈,对于这个年代欧洲处于怎样的发展阶段她可是非常好奇的。 商议完后,他们匆匆吃过饭就各自回房歇息了。第二天,沈天启将按计划行事。 他们是这样安排房间的:莫菲菲和小林子一间,两兄弟一间,沈天启和端木一间。至于扑秋,住不起这么高级的旅店,自己找地方混去了。 前段时间一直露宿荒山野岭,终于碰到了实质性的床。虽然只是硬木板床上简单铺了一条凉席,毯子也呈现出可疑的颜色,但是此刻却感觉比睡家里的柔软大床还要舒适。人就是这样,身边有再美好的东西陪伴,习惯了就会忽视。 小林子很快传来轻轻的呼噜声,莫菲菲也渐渐进入香甜的梦乡。 第四十九章 危险的男人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四十九章 危险的男人 半夜,忽然觉得有点痛,感觉有人用什么凉凉的东西拍自己的脸。莫菲菲不耐烦地使劲一脚踹过去,“别吵!”转过身继续睡。旁边传来“哎呀”一声,这么真切,不像做梦。莫菲菲又转过来努力睁开眼睛,借着廊外些微灯光,看到有个手握大刀的黑衣人正捂着下身不停弹跳,旁边,另一人正把刀搁在小林子脖子下面。可怜这个小人一点都没有觉察,依然睡得死死的。莫菲菲摸摸自己的脖子,好险,刚才如果乱翻身,自己的头会不会……好后怕。 她正想扯开喉咙大喊,另一黑衣人看出了她的意图,刀又往上提了提:“敢喊,我一刀宰了他。” 莫菲菲赶紧闭口,意识到自己陷入了危险中。那两个死保镖和沈天启是做什么的!睡得像猪,我都快被人杀了他们都没发觉吗?冷静、冷静,莫菲菲强迫自己集中精神,要搞清楚这两个黑衣人意图何在? “两位大哥,我们的钱都放在桌上的包袱里,你要拿就拿走吧,只要不伤害我们。” “那点钱我们还看不上眼!” 嫌少啊?“好吧,”,莫菲菲嘟囔着从怀里掏出一叠银票:“全给你们。” 无动于衷。 莫菲菲只好不情愿地掀起枕头,又掏出一些。还没反应?又拿过床边鞋子掀开臭臭的鞋垫拎出两张:“没有了。我连保命钱都拿出来了。” 那个被莫菲菲踢了一脚的贼看着她的一系列动作,差点笑出声来,又赶紧恢复凶恶的样子:“我们不是强盗,是云先生的手下,他命我们来接你。” 啊?莫菲菲瞪大了眼睛,这也太出人意料了。当期待已久的事情忽然摆在面前的时候,还真不好马上接受,就如久别重逢,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一样。真是计划赶不上变化,自己辛辛苦苦想有什么办法能见到那个传说中的云先生,没想到这么快云先生就用了这个简单粗暴的方法来让自己去见他,事情脱离自己控制的的感觉真不好受。 “我跟你们走,只要别伤害小林子。”起身穿好衣服,把银票按原样放好,忍不住问了一句:“我说,你们真的不会抢我钱吗?” 一人脸上出现了抽筋的表情,莫菲菲只好赶紧闭口。 出去的时候,莫菲菲故意重重摔了一下门,期待隔壁那四人能听见响声。 “别费劲了。我们刚才已经在顺风处燃了渗透性极强的迷药,现在整间客栈的人都睡得像猪一样。” “为什么我这么容易就醒了?” “那是因为弄醒你之前我给你闻了解药。” 不愧是云先生啊,连下迷药这种下三烂的手法都可以搞得这么大手笔,把整个客栈的人都迷晕了。人家电视里面的宵小放迷药都是戳破玻璃纸,拿个小竹管往屋里吹,迷倒一个算一个的。难怪沈天启没察觉,确实防不胜防,莫菲菲在心里原谅了他。 出了客栈门,莫菲菲就被一条黑布蒙住了眼睛。还没反应过来,他们就一人挟她一边胳膊,快速飞身腾挪。只听到呼呼的风声,往下蹬脚,有时能,大部分时间都碰不到地面。她不敢大力挣扎,怕他们一个不爽把自己摔成肉饼。如此看来这两人武功肯定不弱,刚是没提防才让她侥幸踢了一脚。 莫菲菲一直在心里默默数数,数到两千八百下的时候,他们停了下来。隔着黑布,隐约感受到光亮,看来是到了地头。 果然,两人把她胳膊一松,眼上的黑布也扯了下来。 骤然失去扶持,莫菲菲脚一软滑在了地上。灯火通明恍如白昼,她闭上眼适应了几秒,才睁眼向四周看去。 这是一个上百平米的大厅,屋顶很高,抬眼只看见琉璃瓦在灯光下闪射着五彩的光芒。整间房靠几根粗大的石柱支撑着。石柱上都雕着同一个人在舞剑,姿势如行云流水,栩栩如生。 地是大块的光滑大理石铺就,盛夏的深夜隔着衣服,还是感觉到有点点凉意浸上来。 这座大厅没有过多繁琐的装饰,平时应该是做会议用的。简单,却不失庄严。 掳莫菲菲来的那两个黑衣人已经退下了。屋内只有最上首宽大的椅子上,坐着三个人。离得有点远,又逆着光,所以看不真切。 “莫公子,听说你想见我?”中间的那人说话了,懒洋洋的,带着点戏谑。声音在空旷的厅里回荡,听在耳里嗡嗡作响。 莫菲菲一惊,赶忙从地上爬起来,顾不上滑倒的尴尬往前走了好几大步,这才看清椅子上的情形。 ……好邪恶。 中间那个男人正左拥右抱,左手是一个穿着类似现代抹胸、超短裙的清丽女子,右手却是一个穿着透明薄衫的俊秀男孩,与自己年龄相仿。她仔细端详中间的人,应该就是云先生了。 只见他穿着黑色的丝袍,就那么随随便便地系着,露出大半古铜色的胸,隐约泛光。脸果然如扑秋形容的那样,瘦。却不是消瘦没肉的那种,那线条如刀削出的一般,挺拔、坚硬。狭长的眼睛向上微翘,竟透露出一丝妖异。此刻他正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丝毫不去管那使劲贴上来的的女婢和娈童。 这人似乎有一种魅力,让人不敢违抗他的话。 “是”莫菲菲老老实实回答,“像云先生这样的奇男子,谁人不好奇?小子自然不会除外。”在这个危险的男人面前,她谨慎地回答着他的询问,并保持必要的恭敬。 “哈哈哈,是吗?”他甩开粘在身上的人,也不见有什么动作,就飞身到了莫菲菲面前。用食指和无名指抬起莫菲菲的下巴正对着他的双眼,“那你看看,我是不是长着三头六臂?” 莫菲菲想甩开他的手指,却没法挣扎,终于觉得这个男人真的可怕。 无法躲避,只好正视。“和常人没什么不同,两只眼睛一张嘴。”在这个人面前,莫菲菲不敢玩任何花样,他身上的气势让她觉得很有压力。 “你不问我为何要请你来?” 是呀,他为何要请我来。莫菲菲猛的抬起头去,发现自己只到他肩膀高。近在咫尺的脸,眼珠是幽幽的深黑色,眼角还有几条细细的纹,皮肤倒还好,看不到粗糙的毛孔。呸,这都时候什么了,还有心情评判他的相貌,莫菲菲在心底鄙视自己。 “你请我来,总有你自己的理由,我不问,你也会说。” 他猛然放开莫菲菲下巴上的手,后退了一步,那无形的压力也消失得无影无踪。那感觉,就像,恩,一只豹子,面对猎物的时候收起了自己的爪,于是猎物获取了暂时的安全。 “没想到你小小年纪倒是有好胆色!有意思,真有意思。人皆有好奇心,你对我好奇,难道我就不会对你好奇么?呵呵呵,你可是第一个趁我不在的时候敢闯进我的宅子,还能毫发无损的人。” 莫菲菲可不相信这样的男人还有所谓的好奇心,他一定有什么目的。闯?她眼睛猛然收缩,这辈子自己只做过一次私闯民宅的事。 “你是尤……” “嘘”,他把手放在嘴上,阻止她把那个名字说完,那微笑的神情,却分明承认了莫菲菲的话。 如果他就是小王爷口中的尤韧行,那么莫菲菲丝毫不怀疑他知道自己的一切。 “你在京城出名之后,一举一动都在我的掌控之下。既然来到郓州,如何能不见上一面?” 一想着自己平时都被人监视着却一无所知,不由觉得阵阵寒意上升,连大雪小雪两个武功不俗的人都没有发现,他“裂焰”集团的人将多可怕?监视自己这个无足轻重的人都有如此实力,那监视官员、皇上的呢?难怪连皇上都要忌讳三分。 “那你看看,我是不是长着三头六臂?”没好气地把他原先的话还了回去。 他忽而又俯上前来,双手搭在莫菲菲的肩上,贴在她耳边说:“比画像上的还要美丽十倍。”说完,手还有意无意划过莫菲菲的脸。那情形,要多暧昧有多暧昧。 居然用美丽这个词,莫菲菲醒悟过来自己正在被他调戏!自己现在在外人面前都做男装打扮,因为没有人想过怀疑她,所以她渐渐觉得在古代男子出门在外真的比女子方便多了,有时候真的忘记了自己的女儿身,越来越进入“莫浩凡”这个角色。却没想到眼前这个男人会对自己做出暧昧的举动。想起刚才看到的景象,这个云先生分明是那种男女通吃的男人!心里警铃大作,古代贵族好养娈童的风气一直沿袭,自己要小心才是。连忙跳开一步转移话题:“尤先生怎又隐姓埋名在这里做‘云先生’呢?”明知讽刺他是不智之举,却控制不住自己的嘴巴。 “哈哈哈”,他看莫菲菲躲避的样子,仿佛觉得甚是有趣,好心情回答:“我从未隐瞒,只是世人不知罢了。我字‘仲云’,属下习惯了称呼我云先生,如此而已。”没想到他这么坦荡,其实莫菲菲也只是随口问问,根本不指望他能回答。 他,根本就是什么都不在乎,无所顾忌的人。才见一次面,莫菲菲就深深觉得。 知道了他的真实身份,莫菲菲反而没那么惧怕了。既然他早就注意自己的存在,自然明白自己对他勾不成威胁。 “既然你我已经见面,彼此满足了双方的好奇心,那在下就告辞了,不打扰云先生休息。”莫菲菲急着想告辞。 “既然晚了,何不留下休息?”他说着又要欺身前来。 莫菲菲怒道:“如果云先生把在下想成你怀中娈童一般,可以任意揉捏,那你看错人了,我宁死不从!” “有骨气,但我有的是办法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莫菲菲相信他的话。难道,我今天真要被他侮辱么? “仗着势力,欺负一个小孩,就是云先生所好么?”希望能激起他些微廉耻。 “你,不是小孩,已经成年了。”事实说明,有些人是没有廉耻的。 “你今日如若对我莫浩凡不尊,他日我必十倍还之。”说不害怕,那是骗人的,只得说些狠话给自己壮胆。 “哦?你如何还之呢?” “我发誓,凭我的能力,十年内必超过你现在所有。” “十年啊,不算长。”他忽然转过身去,拍拍手,那两个黑衣人走进来,又把莫菲菲蒙上眼带走了。啊,就这样放过自己了?莫菲菲就如刚听说他想见自己的消息一样同样不敢相信。 莫菲菲很快被带离大厅,因此没听到云先生的喃喃自语:“你果然是一个有趣的人呢。未来十年,我相信自己不会再寂寞。”自然也没看到他此刻的表情:眼睛射出锐利的光芒,笑容却很深很深。这个小人儿到底是不是《天禄宝典》中说的天命之子呢? 回到客栈天已微亮,所有人果然都还在睡,连平日三更天就要起来忙碌的伙计都不见踪影。这迷药看来和莫菲菲的“迷死人不偿命”有一拼。 疲倦睡下,再补个眠吧。 过了不知道多久,小林子把莫菲菲摇醒,她起来一看,太阳高挂,都快中午了。急忙赶到沈天启屋里,他正整装待发。 莫菲菲对他说:“沈大哥,我已经不想见云先生了。” “为何?”他不明白过了一晚上莫菲菲的想法怎么就变了。 “想通了。人要少点好奇心,才能活得长久。”不知道为什么,莫菲菲竟不想把昨晚发生的事情告诉他,就当成是自己的秘密吧。 沈天启显然为莫菲菲的觉悟高兴,心里放下一块大石。“这就好,不过,我货还是要进的,不能白来一趟。等准备好之后,我们就回去。” “恩。” 用过餐,莫菲菲决定去找扑秋,让他准备好跟他们一起出发。 第五十章 给马贼的告戒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五十章 给马贼的告戒 扑秋和他们分别前曾跟她说过自己住在一个小巷子里,当莫菲菲来到那个到处是残桓断壁的破败房子前,不禁怀疑自己的记忆。怜禺街七十号,没错啊。可是眼前,分明是一起火灾事故后的烂房子,根本不可能有人住在里面。 还是记错了,莫菲菲正想回客栈,扑秋忽然从破房子里走了出来,看见莫菲菲先是愕然继而高兴道:“莫,你来找我是不是说明你们就要起程了?你等我一会,我收拾下衣物。”说完又钻了进去,过一会背着那破包又出来了。 莫菲菲皱眉:“扑秋,你还当我是朋友的话有什么困难就开口,怎么住在这种地方,不会身无分文了吧?” 扑秋神色自然的说:“住在哪里还不是住,只要心中把这当成安乐窝,它自然就是安乐窝。”还颇有点禅机的味道。难怪,也只有抱着这样乐观坚定的心,他才能千里迢迢风餐露宿朝目标中的中原进发吧,不比当年玄奘取经的信念差。 莫菲菲肃然起敬,自己肯定受不了这苦。 一路把自己和沈天启的打算说了,只等他买好东西,他们就起程回京城。 回到客栈等沈天启,听到店伙计说了一个奇怪的消息:马贼好象受了什么告戒,这半个月内不得来骚扰镇上居民。 还没回来,莫菲菲只好和扑秋边喝茶边等。大雪小雪被她特赦去逛街了。四周的客人都在议论纷纷,即使没刻意,还是可以听到他们议论的焦点从云先生的长相转到了这件事上。以前马贼是隔一天来一次的,很多胆子大的居民甚至能描述出每一个马贼的长相。这不,有人还在感叹:“几天不见还怪想念的,不知道小金花(注:小金花是马贼头子的妹妹)怎样了……” 甲:“知道是什么回事不?” 乙:“不知道,你们谁知道?” 丙贼头贼脑状:“我悄悄告诉你们,你们别到处说啊。据说是云先生让手下下的令,警告马贼近期不得入城。” “啊?为什么?”丙旁边迅速聚满了人,个个拉长着耳朵。 “据说是云先生一个朋友到了这里,那人不会武功,但又喜欢到处乱逛,还喜欢多管闲事,云先生怕他被马贼不小心误伤了。这只是据说而已,你们千万不要到处乱说哦。” “你怎么知道的。”众人怀疑。 “我有个朋友是云先生手下的媳妇的哥哥(汗,但凡是据说的消息,来源总是曲折的),是我朋友亲口跟我说的,还会有错?” “哦~原来如此。”众人了然。然后散开进行了更热烈的讨论。有晚来没听到的,有人自动十分热忱的上前传播:“我告诉你,你不要告诉别人哦,据说是这样的……” 人啊,只要有嘴就藏不住秘密,传播八卦是人之本性。有多少人在传播的时候会用心去辨别这是真是假,可否会对当事人造成伤害?很少。大多数人图的就是那片刻的口舌之快。 莫菲菲听着,觉得有点遗憾,来到这里居然没见识到传说中的马贼,不知道会不会像那些电影中拍的一样酷。云先生的朋友,是谁呢,他竟如此重视。新近来郓州,不会武功,喜欢到处闲逛,还喜欢多管闲事,和自己倒挺像呢。她的眼睛蓦然变大,那个人,不会就是自己吧??想起脑海里可怕的尤韧行,不会,她怎么会是他朋友。赶紧甩甩头丢掉这个奇怪的念头。 到了晚饭时间,沈天启和端木终于回来了。沈天启面有喜色说:“买了一车上好的香料,一车名贵宝石,回去定能赚上一笔。莫兄,明天我们就回吧。” 莫菲菲巴不得早点离开这里,这地方真是无聊,什么消遣都没有,还有一个可怕的云先生如锋芒在背,赶紧点头同意。 扑秋看今天还不走,又想回那破房子过夜,说明天早上再来与他们汇合,被莫菲菲死死拉住了。她说明天什么时候出发现在可说不准,走的时候你不来我们过时不候的,他才愿意在她新开的房住下。 这晚学了乖,莫菲菲让武功较高的小雪和自己住,大雪和小林子住。有个有武功的人在身边,多少也有些心理保障。 第二天天没亮,他们就起程了。沈天启颇有些奇怪怎么明目张胆两车货,云先生的手下都没来硬截。后来转念想可能是自己的货别人还看不上吧。 来时六匹马六个人,回时两辆货车一辆马车四匹马。莫菲菲和扑秋坐马车,其他人依旧骑马。 沈天启以为莫菲菲是来的时候骑马累着了,回时才想坐马车。谁知莫菲菲说是想与扑秋共乘一车以便听他说欧洲的发展情况和一路的见闻。听后沈天启面露不快,说也想一起听扑秋说那些奇闻,硬挤了进来。于是有一匹马便空着没人骑,剩下几个坐在马上的人也乐得把所有的行李都负在沈天启的马上。莫菲菲对他的不快也不以为意,以为他是不高兴自己和刚见面的扑秋那么亲热,冷落了他。小孩子心性。如果注意的话大家会发现小孩子有一个奇怪的现象,他即使不喜欢一件玩具,但是如果有人来抢,却肯定哭死哭活打死不给(打不死就给)。 宽敞的马车坐三个人并不显得狭促,他们走的又是官道,比来时的山路好走多了。 扑秋显然没坐过这么高级的中式马车,不时在舒适的真皮坐垫上蹦两下或是欣赏马车壁上的江南刺绣,莫菲菲坐在中间被他扰得不厌其烦,就和沈天启换了位置。从左到右依次是扑秋、沈天启、莫菲菲。沈天启很乐意的和莫菲菲换了,说正好窗边有太阳晒得自己有点受不了。莫菲菲掀起窗帘去看,今天是阴天,哪里有太阳? 新奇过后,扑秋开始问莫菲菲们中原的一些问题和他们的身份。沈天启简单介绍了他家是开钱庄的,就不愿意多说。莫菲菲则兴致勃勃向扑秋介绍了莫家的妓院、客栈、商场,给他说自己的亲人和得力助手们,他们都很专注地听着。 扑秋听完后扑闪着大眼睛心生向往:“莫,真想马上到京城,到你家,到你的客栈里去看看。” 他两说完,轮到扑秋说了。他介绍了他的国家,一个叫多亚斯的地方,该国大概有三万人口,人民靠经商和牧业为生。莫菲菲煞有兴趣问他们那的统治者是谁,扑秋说是受教皇统治。宗教,没兴趣。又说起沿途经过的国家,说有个叫哩纳的国家很多风车;有个叫巴林的国家妇女地位很高,一个妇女可以有几个丈夫;有的叫桑兰的国家很富有,连普通百姓家都铺着上好的手工地毯…… 莫菲菲和沈天启听得津津有味。虽然现代也知道他说过的国家,甚至比他了解的更深,但是此刻听他说起感觉还是不一样。 在路上的时间总是飞快,转眼京城在即。古代的官道宽1-3丈,放现代至少也是双车道。有些重要路段旁都栽种着树木,感觉古人已经开始有环保意识了。隔几十里就有一个驿站,类似于我们的加油站。交通不便确实阻碍了经济的发展,来往郓州一趟就要近四个月,现代飞机一天就可来回。掌握了交通,是不是就掌握了经济命脉呢?如果他们乘坐的马车可以提速到三倍以上的,会怎样?莫菲菲为自己的想法热血沸腾。 第五十一章 家是最温暖的地方 第二卷 生财有道 第五十一章 家是最温暖的地方 终于就要到家了,莫菲菲的心也忍不住激动起来。扑秋更是把头伸到窗外,为那高耸的城墙,高阔的城门,城上威严巡逻的士兵赞叹。这一路上他已经赞得够多的了,所以大家都习惯了他夸张的口吻。 “不愧是天下第一大国,我要把它画下来,拿回去给父亲共赏……”没有照相机的人真可怜。莫菲菲看着他那一车的画稿暗想。 进了城沈天启就押着他的两车货,与莫菲菲他们分道扬镳了。据说回去要和助手们仔细探讨组织商队到边境去的事。莫菲菲这趟郓州之行简直就是散心,唯一的收获,就是莫名其妙向云先生宣战10年内超过他,树了个大敌手以及,莫菲菲瞅了瞅兴奋得分不清南北的扑秋一眼,这个看起来还不算坏人的外国朋友。组织商队,莫菲菲还没有那样的实力,耗费的时间也多。她只对赚钱快、准、狠的项目有兴趣。 回家要先经过客栈,于是莫菲菲打算先到客栈视察一下。 如家客栈依然红火,近秋了,其美人已经照莫菲菲走之前吩咐的,推出了火锅这道新奇的饮食方法。 古代人烹饪方式没现代花样多,归纳起来基本是蒸、煮、炒、炸。像火锅那样,把食物丢进锅中涮熟、再沾料的吃法不是没有。但是一边白汤一边红汤的鸳鸯锅却是无人见过。底料也是配好的老火汤而不是寻常人吃的白水,吃来满口辛香回味悠长。原本京城人不嗜辣,但这奇妙的火锅一推出,就掀起了一股辣风。要问莫菲菲如何知道?因为还没走到客栈,一路上就看到很多敞开门的酒店食肆里热气腾腾,客人吃得满嘴红肿还不停夹筷,不用猜,明显是盗版了她的创意。 果然,一进客栈,就看到大多数客人都是围着一个锅吃得兴高采烈。此时没有煤气,没有电磁炉,没有酒精,炭却是有的,解决了燃料问题。 扑秋一踏进门就开始流口水,经过两个月的旅途,莫菲菲和扑秋、沈天启的友谊进一步加深,或者也只是莫菲菲这么感觉而已,因为沈天启和扑秋两人一直不对盘,他们只要单独在一起,就要冷场。她也不强求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交友标准。扑秋和莫菲菲混熟之后,用莫菲菲的东西就再也没有是“被施舍”的想法,很理所当然起来。 门口的伙计早已奔跑着报告掌柜老板回来了,毫不意外,走了几步,其美人就出现在二楼楼梯口,正要下来迎接。 “噢!我的女神!中原竟有如此貌美的女子!”莫菲菲转过头去,看到扑秋直直地盯着其美人款款下楼的身资,呼吸急促双眼发红,就差没两手撑着身体对着月亮仰天长啸。又一个被美人的相貌风情迷呆的人,来这里的男性客人百分之八十以上会在第一次见到这个美人掌柜的时候做出如此反应,客栈里的员工都习以为常了。 而美人对此类色狼一般都是直接忽视之的。她走到莫菲菲面前,巧笑怜兮:“老板你回来啦,路上辛苦了,我马上叫人给你按摩下。” 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一件让所有人促不及防的意外。只见扑秋一个箭步冲上前去,猛地把美人紧紧搂在怀里,大叫:“美人,我叫古拉格&#8226;扑秋,您可以叫我扑秋,我是欧洲人,28岁,尚未成家,您能允许我向您求婚吗?”由于身材高大,其美人使劲挣扎未遂,莫菲菲朝大雪小雪使了个眼色,他们上前一人一边把扑秋架开来。其美人揉揉被勒得生痛的胳膊,恶狠狠说:“给我拖到后院去,老娘今天要杀猪拔毛!” 莫菲菲眼看无法(也不想)挽回事态(美人是你能随便抱的吗,我都没抱过的说),只好冲美人的背影喊道:“他是我朋友,别折磨死,留口气好了,今晚就安排在客栈住下。我先回去,明天再来客栈。” 其美人挥了挥手,一副“你自便别打扰我没看到在忙吗”的样子,看来,今天她确实会很忙了。没想到这个扑秋居然有“见到美女发狂症”,哼,让他受点教训也好。莫菲菲转身就要回家,无意间瞟见许多客人都惊恐的看着美人离去方向,嘿嘿,没见过温柔可亲的女掌柜大发雌威的样子吧? 回家。无论离开多久,家都是在外的人最安全可靠的港湾。 见莫菲菲平安归来,莫老爷首先冲上来给了她一个沉甸甸的拥抱,只说了一句“回来就好”就被莫夫人的大力金刚手给掰开把莫菲菲纳入了她怀里,哽咽着端详莫菲菲:“菲儿,几个月不见可把娘想坏了,我看看,高了,瘦了,黑了,在外面一定没吃好睡好。娘要给你好好补补。” 莫菲菲有点害羞地挣扎了出来,毕竟不是娘可以整天搂在怀里的小孩子啦,自己现在可是个成年人。 莫夫人也不计较,转身就去厨房张罗看吃的好了没。 一桌团圆,自然有说不尽的话,子芹也长高不少,开始朝少女的身板发展。 躺在自己的床上,温暖、干燥、柔软,还是家里最舒服啊,莫菲菲决定以后没事别出远门乱折腾了。 -------------------------------------------------------------------------------------------------------------- 莫菲菲从郓州返回的同时,云先生府。 一干黑衣人整整齐齐站成两排,为首的是一个约摸二十六岁的女子。黑色紧身衣把她的身材勾勒得玲珑有致,每一根线条都那么浑圆饱满。她露在衣服外的皮肤显现出健康的古铜色,算不上很漂亮的女人,但是那紧抿的厚唇和刚烈的眉毛,焕发出无限的活力。这样的女人,更容易让男人兴起征服的欲望。 而此刻,云先生正侧躺在自己舒适的大椅子上,用手撑着头看着他们,丝毫不在意那女子微愠的口气。 “主上,您真要返回京城。” “不错。” “可是大厥国(此国为作者虚构)的三千匹马马上就要运到,主上不在此坐镇?这次来的是大厥国的小王子,他早想与主上见上一面了。” “火舞,这次交易就由你代我执行。” “主上,您非要回京城,难道发生了什么事?” “住嘴,这不是你该问的。”座上那人本来还如丝的媚眼里射出一道冷光,被唤做火舞的女子立刻噤若寒蝉。 “属下多嘴。”说完扬手“啪”地给了自己一巴掌,结结实实,声音清脆响亮。 “马上去安排,我立刻就要出发。” “是。”火舞恭敬退下。 在莫菲菲一行回到京城的几天前。深夜。那所神秘的尤府悄悄开了一道门,迎接它意气风发的主人。 而莫菲菲他们,此刻正躺在回京途中的一所客栈里睡得正香,对这一切一无所知。 ----------------------------------------------------------------------------------------------------------------- 舒舒服服睡了一觉,第二天起来神清气爽,决定去看看扑秋那家伙是死是活。 吃过早饭就要出门,莫菲菲的宠物嘎嘎先生扑腾着翅膀死死抓住她的衣服,示意她看它脚上绑的那封信。不用看就知道是公主送来的,莫菲菲已经对这个小叛徒的出卖行为彻底无语,被出卖多了,和吐多了一样,总是会习惯的。 展信是公主娟秀的字体:“浩凡哥哥,几个月不见,甚是想念。你怎么不告别一下就偷偷跑到郓州去了,害得人家哭了几晚上的鼻子。你快点定个日子约个地方,我要听你说路上的趣闻。亦洳。”别惊讶,几个月前莫菲菲和公主通信的时候称呼就已经升级到亲密的互称名字了,这是公主要求的,她没法拒绝啊。同样是叫着叫着就习惯了。看完信,公主那委屈、娇憨的样子跃然纸上,还是有点想念的,等处理完手头这些杂事就去找她吧。 第五十二章 如意算盘 第二卷 生财有道 第五十二章 如意算盘 来到客栈找到其美人,莫菲菲吓了一跳,平时最注重自己外貌的美人掌柜怎么顶着两个大黑眼圈,连头发也黯淡无光。 “美人,是不是病了?”莫菲菲很关切的问,还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没发烧呀。 “谢谢老板关心”,美人用沙哑的声音说:“我没事,只是昨晚折磨了那个外国登徒子半宿,现在有点累罢了。” 天啊,这个施刑的始作俑者尚且不成人样,那个被折磨的人现在更值得担忧。扑秋毕竟是她带回来的,可不能在自己店里遭了美人毒手客死异乡啊。 “你把外国人搁哪了?” “柴房。老板放心,还没死呢。” 莫菲菲马上朝柴房冲去。可怜的扑秋!一打开虚掩的门,就看见他仰躺在禾草中,鼻青脸肿。伸手过去探了探鼻息,还有气。睡梦中的扑秋突然抓住莫菲菲的手,带着哭腔说:“我发誓我再也不敢了。”啊,其美人对他施了什么手段,让他在梦里都那么惊恐。连忙把他摇醒:“扑秋!扑秋!” 扑秋慢慢张开眼,一看是莫菲菲激动得两眼泛光:“莫,中原的女子好恐怖,我要离开这里。”莫菲菲拍拍他的头,示意他少安毋躁,问道昨天其美人究竟是怎样折磨他了? 扑秋哽咽的说:“那个美人叫人绑住我的手,然后用一个奇怪的东西猛吸我的嘴巴。”莫菲菲仔细辨认,他脸上果然有一圈圈圆圆的红印子,顿时明白了美人拿的是什么东西——马桶塞。活活,美人是惩戒他的出言不逊吧。 “然后,不给我吃东西,灌我喝辣椒水,还用烂抹布堵住我的嘴用羽毛挠我脚心……” 莫菲菲大大的汗,其美人果然是个可怕的女人啊。难怪人家说越漂亮的女人越危险。 为了不让他们反目成仇,只好帮美人解释:“我朝男女有别,观念与你们国家不一样,只有非常亲密的人才能拥抱,普通朋友见面一般拱手为礼。婚姻大事只能父母做主或者通过媒妁之言。你第一次见面就拥抱其美人,还当众冒昧向她求婚,是对她的大不敬。她教训你也是应该的。 扑秋似懂非懂,不明白喜欢一个女子向她告白求婚有什么不对了。莫菲菲也懒得再和他解释,慢慢他总会明白的。其美人的气也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消掉,再呆在这里指不定还有其他罪受,还是把他弄自己家住着好了。 扑秋听说要去莫菲菲家,急忙爬了起来。看样子只是受了点皮肉之苦,没伤筋动骨,美人做事还是有分寸的。 大雪小雪本来就不大喜欢这个咋咋呼呼的外国人,所以跟在他们身后慢慢走,也没有人愿意去扶他。 一路上扑秋看着街上的繁华,又开始大呼小叫。如果不是饿得慌要赶到莫菲菲家去吃东西,估计又会窜进什么店铺里去了。 家人看莫菲菲领回一个外国人,个个好奇的找种种借口围观。莫菲菲也不点破,这些下人们也难得见个外国人,让他们长长见识也罢。 扑秋从来没见过中原大户人家的宅子,自然对莫菲菲家的园林特别感兴趣,一路东张西望。转过一个假山,妹妹子芹人未到声先到:“大哥,听说今天来了个特别的客人?” 莫菲菲皱了皱眉,女孩子家家也老大不小了,还是那么毛躁。 扑秋见到身穿紫罗兰色长裙,小脸红扑扑的子芹,眼前一亮:“噢!可爱的姑娘!”又要冲上前去拥抱。 说时迟那时快,只听“pia”的一声,扑秋就呈抛物线飞到了路边的草丛中,脸上增添了一个大鞋印。而大雪则站在子芹面前,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不用说,一定是他干的。 这个家伙,伤疤没好就忘了痛,这次居然想对自己妹妹下手,真是活该。莫菲菲对大雪竖了下拇指。 大雪这一脚踢得真狠,扑秋已经昏了过去。只好叫过两个下人把他抬到客房,吩咐好好照顾,再去找个大夫,醒了就喂他吃点粥。 妹妹很纳闷大雪为什么好端端对哥哥的客人下手,奇怪的是莫菲菲还没指责他。让大雪去跟她解释吧。 正在这时,下人拿来一封信,说是一个奇怪的人送来的,只说是给莫菲菲,其他话也没多说,转身就走了。 这么诡异的信,如果放现代,真要怀疑是不是信上带着炭疽细菌了,好在不是现代,所以莫菲菲立刻就拆开了。 信上只有几个龙飞凤舞的字:“速来得月楼。落款是:受椅人。”受椅人是谁?写匿名信的这个人真是讨厌,还要自己猜上半天。莫菲菲在脑里拼命想呀想,终于想起自己在商场开张那天在老万的店里不是送了一把椅子给皇上!难道是他? 连忙朝得月楼赶去,路上一直在想皇上悄悄出宫找自己到底是什么事。 守在酒楼门口的伙计一看莫菲菲就把他往二楼迎,说有个贵客在等他多时了。想必皇上的侍卫跟伙计描述过他的长相。 二楼幽兰厢里,正靠在窗前陷入沉思中,拿着一个酒杯把玩的男人,不是皇上是谁。 莫菲菲一进去就恭敬大礼拜见,皇上转过头来,使了个眼色,那跟进来的侍卫就悄悄退了下去,莫菲菲让跟着来的小雪也退下,在外面等候就好。 皇上示意莫菲菲坐下,还亲自帮他倒了杯酒。 莫菲菲诚惶诚恐受宠若惊,忙双手捧起那杯酒一饮而尽。礼下于人必有所求,即使是倒酒这种普通的动作,是皇上做出来的就非同一般。她惴惴不安,倒要小心应付才是。 “莫浩凡,听说你到郓州去了一趟?” “正是。小民昨天才归家。”莫菲菲老老实实回答。就是不回答你这个老家伙想必也调查得一清二楚吧,莫菲菲暗想。就像公安局审问犯人一样,前面明明坐着个男的,还要问人家性别。 “那你说说那榷场建起之后,有什么影响?” “物价统一之后对两国商人的交易有莫大的好处,往来客商明显增多。有了交易的税收,当地经济也迅速发展。” “依你看是对西吴国益处大还是我国?” “当然是我国。”莫菲菲毫不犹豫说。“我朝原本就比西吴国发达,商品种类繁多稀有,在贸易中获利更多的自然是我朝商人。皇上,在下有个提议。朝廷可建立专门的外贸部,组织大规模的对外贸易。借两国贸易造成的差额,使西吴国财富流入我国,达到兵不刃血的目的。当然这个方法也可以用到所有邻国身上。”莫菲菲忍不住建议,即使不为皇上,也为了自己能有一个富强稳定的国家。 说白就是经济侵略。 皇上是个聪明人,马上明白了莫菲菲的意思:“每次见到你总有收获。如果早点遇到你,朕推行了多年的商业政策就不会到现在才小有成效了。要不,你来做朕的商业部尚书?” 莫菲菲连连摆手:“小民年纪尚轻,不堪此重任。不过皇上以后如有任何商业上的问题来和小民探讨,小民愿意随时为皇上分忧。” 皇上看莫菲菲这么坚决,就没有强求,和他随意聊起来:“朕自登基以后认为只有商业发展才能富民强国,因此为了推行商业一直不遗余力。奈何自古来重民轻商,这个观念真不好扭转。唉,上言不能下达。” 莫菲菲连忙献媚地说:“皇上,关于这点,小人正在着手做的一件事,倒是可以帮助皇上。” “哦?说来听听。” “皇上的政策一直没有得到好好执行,一是因为下级政府官员推行不力,二是因为百姓对这政策没有深入了解的缘故,自然不能领会其中的好处。这与信息闭塞有关。小人正在筹划办一份报纸,如果皇上支持,小人可以利用报纸为皇上大力宣传。” 接着,莫菲菲把什么是报纸,报纸的作用、内容、形式一一向皇上解释。 对于办报纸的念头莫菲菲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无论什么年代信息情报都是取胜的关键,她没有强大的情报机构,通过报纸可以飞快达成这一目的。最重要的是,舆论永远是最强大的武器,她要把这个武器牢牢掌握在手里,报纸成功后,更可以为以后的事业做广告。这就是莫菲菲的如意算盘。 听完莫菲菲的形容皇上非常感兴趣,让他回去尽快拿出样报,自己看过之后如果满意,将会拨款给他。 有皇上做靠山,莫菲菲信心大增。主流媒体之所以能主流,就是因为它是当权政府的代言人啊。要做就一定要成为主流,这样即使以后出现竞争对手也不惧怕。 又聊了一会,皇上说要回宫了。莫菲菲也兴冲冲回家,决定好好规划有史以来的第一份报纸。 第五十三章 收集报纸素材 第二卷 生财有道 第五十三章 收集报纸素材 莫菲菲已经想好了,报纸就叫《京城周报》,暂且先报道京城的消息。刚开始从小报做起,将来能发展起来就改版成大报。这个时期的印刷质量(已经有了活字印刷)不好,只能印单面,如此一来,报纸的内容不会很多,对她的压力也不会太大。做周报不做日报的原因是古代资讯不发达,她的情报网又没建立起来,采编相对困难,办日报肯定会很吃力。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一步步来罢。 印刷厂和工人都没准备好,给皇上看的样报只能靠莫菲菲手写了。栏目暂且分为新闻和娱乐休闲两大类,一个版面为新闻,一个版面是娱乐休闲。 莫菲菲现在一人身兼编辑、记者、美工、排版、校对几职,好在以前在学校的时候办过校报,自己学的又是广告学专业,能写能画,这点还难不倒她。心中暗咐头版头条是关于朝廷、皇室、达官贵人的新闻,必须要准确、轰动才行。刚从郓州回来才两天,最近发生了什么大事自己还不了解,决定出去打听打听。 古代消息最集中的地方无外乎客栈酒楼妓院,三教九流的人都有,上至宫廷秘闻下至街闻巷道,皆为聊天的好话题。 莫家就开着京城最大的客栈和妓院,照理讲莫菲菲应该是消息最灵通的人才对。但是以前关于情报这方面她不够重视,也没对员工做过系统培训,妓院姑娘们和客栈伙计们虽然听到的消息多则多矣,却没有上报,也没有专人对消息进行筛选、汇总和分门别类,所以往往只有针对某件事进行查问的时候,知道消息的员工才会说出来。太被动了。莫菲菲下决心经由此契机要把情报体系建立起来。 上次去了妓院还心有余悸,不到万不得已莫菲菲不想再去,热情的姑娘们实在让她吃不消。于是她打算先找其美人聊聊,看能挖掘出什么有价值的新闻来。如家客栈的掌柜毋庸质疑自然是个消息灵通的“特务头子”。 又到客栈的时候已经华灯初上,正好叫了美人陪她一起吃火锅。自己发明出来的东西,都没机会试过呢。 涮羊肉,真是怀念的味道啊,莫菲菲吃得汗如雨下还不停口。边吃边把办报纸的想法告诉了其美人。 美人对报纸大为感兴趣,立刻就给莫菲菲提了一个良好的建议:休闲娱乐版正好可以写写最近风靡京城的火锅。借介绍火锅之名顺便宣传我们如家客栈,毕竟是我们客栈先推出,然后才被其他饭店学了去的。 妙,实在是妙啊!美人的建议总是那么贴心,莫菲菲觉得自己越来越离不开她了。 然后问起美人最近朝廷有什么大事,或者京城什么消息比较轰动? “老板你不在的这几个月京城发生的事可多了,且听我慢慢说来。”美人两眼放光,可找到一个名正言顺八卦的机会了! “要说最轰动的事,就是上个月,韦皇后被摘掉皇后头衔打入冷宫,而皇上最宠爱的夏贵妃则转正,坐上了皇后的宝座!坊间传言是因为前皇后想谋害太子,被人发现了!” 这个消息是够轰动的,但是涉及到皇室秘辛,搞不好里面有见不得光的原因,谁知道呢。宫廷表面是最高贵的地方,实际上却是最肮脏的地方。想起了以前看过的宫廷剧里勾心斗角同室操戈骨肉相残的剧情,莫菲菲不寒而栗。奇∨書∨網这种要命的新闻她可不敢报道。 美人喝了口酒,继续滔滔不绝:“最近手握重权的戚将军在为女儿的婚事头疼,因为他的独生女戚明月坚持要自己找夫婿,说服爹爹前段时间设了个擂台进行比武招亲,打了几百场都没人能胜她,最后是一个外地来的名不见经传的小子胜了她。那小子据说是穷苦人家出身,在朝廷没有任何门路,可说是门不当户不对。于是戚将军想反悔,但是戚小姐却敬佩英雄,对那穷小子很是喜欢。父女两闹得不可开交,京城的百姓们都在猜测谁会先低头呢。连堵场都开出了赌局。” 这个新闻不错,涉及权贵,又有娱乐性,肯定能吸引眼球,莫菲菲决定对这事进行深入报道。不过,作为头条的话还是缺乏点力度的。 “还有一件恐怖的事,最近京城出了个采花大盗,专挑十七、八岁的黄花闺女下手。那采花贼毫无人性,把人强奸之后还残忍杀害。所有女儿被害的人家悲痛欲绝,已经联合起来悬赏十万两捉拿那个贼。官府的捕快也都出动了,到现在却连淫贼的影子都没见到。有女儿的人人自危,天一黑就关门落窗,家境稍好的都派了家丁重点护卫,家境不好的就只有全家人都睡在一起,也好增加点安全感。好在,我这个老姑娘采花贼看不上……” 莫菲菲瞟了她一眼,虽然其美人口口声声说自己老,其实不过二十五,天生丽质加上保养得宜,看上去也只有二十出头。为了避免采花贼是个近视眼,亦或看了她美貌忽视她年龄,勉为其难采一采的惨剧发生,莫菲菲决定派小雪来保护其美人,不忘叮嘱她睡觉的时候要把自己给她的那瓶“迷死人不偿命”放在枕边。 这个社会新闻倒也值得报道,可以提醒广大民众提高警觉,号召大家提供线索。媒体应该是正义的化身。 “还有什么其他特别的、或者好玩的事没?”莫菲菲夹起一棵青菜,古代绿色无污染的蔬菜吃起来就是好吃啊。 “特别的?”美人环顾左右,他们坐的是一个靠窗的位置,还有屏风阻隔,客人们不是在大声聊天就是在埋头苦吃,自然没有人注意到他们的谈话。不过美人还是谨慎地起身出去看了看,确定没有人在附近。又走进来压低声音说:“据说,对面不远那所神秘宅子的主人回来了。前几天晚上有客人看见大门洞开,迎进去一顶轿子。”他们的客栈开在这条街,美人又做了近一年掌柜,那家神秘宅子的传说自然也听了不少,不过莫菲菲相信市井小民不会知道那是谁的府邸。 这个消息对于莫菲菲来说无疑是爆炸新闻。云先生,尤韧行,难道他也回来了么?想起那个邪恶的男人,忍不住一阵紧张问:“看到轿子里是什么人了没?” “太黑了客人看不清,怎么了?”其美人显然觉得莫菲菲的神情过于奇怪。 “没什么,我也好奇主人是谁。”莫菲菲恢复正常。回来又怎样,还能吃了我不成。不知为何知道了敌手有可能在旁虎视眈眈,莫菲菲忽然激起了斗志,云先生,我一定要比你强! 接着美人又啦啦喳喳说了一堆小道消息,什么李员外嫖妓被老婆闹到妓院抓了现行;润记茶楼着了大火一把烧个精光,老板也被烧死了;李寡妇杀了情夫要埋在院子里结果却挖出来两坛金子,买东西掏出金子用的时候被怀疑盗窃,官府追查下来揪出一起命案等等。莫菲菲听得头昏脑涨,赶紧叫停。美人意犹未尽,哀怨的看着莫菲菲,被她直接忽视。 饭饱酒足,素材也收集得差不多了,再听美人汇报了这几个月的经营状况,莫菲菲打算回家整理下思路。 天已经全暗了下来,行人果然比以往稀少,看来采花贼的威慑力极大,男人们也大多回家陪老婆孩子了。 莫菲菲回家之后把小雪找来,让他去保护其美人,小雪居然摇头拒绝,说:“大哥说了,最近采花贼猖獗。我们要日夜保护子芹。夫人已经让我们搬到子芹一个院子里去了,(因为子芹年纪还小,所以对所谓名节问题爹娘才不会顾虑,况且确实安全为上)今晚轮到我守夜。 汗~我们家子芹才十岁,人家采花贼能看得上吗,除非是有恋童癖。不过从前面几起作案来看,显然这个淫贼的性取向是正常的。耐着性子好说歹说才把小雪说动去保护其美人了,还去跟大雪解释了一番。这家伙执拗得很,决定既然小雪不在,那他就辛苦点晚上不睡了。只好随他去,莫菲菲现在严重怀疑大雪才是那个有恋童癖的人,虽然恋的对象是自己亲妹妹。 第五十四章 访戚将军府 第二卷 生财有道 第五十四章 访戚将军府 第二天,莫菲菲带上小林子,打算到戚将军府采访,对擂台事件做一篇有深度的报道。 戚府位于正安街,这条街可以说是“政府要员居住区”。一路过去都是深宅大院,门户不见暴发户似的炫耀,主人做官,就连房子也透露出一股威严和内敛。家家都有护卫把守,偶见一顶大轿自门中抬出,从身边掠过,转眼就不见影子,抬轿的清一色是肌肉发达的壮丁。远远莫菲菲就看到“将军府”的门牌闪闪发光,近了细端详,三个字虬劲有力,却暗含圆润毫不嚣张,一看落款,居然是当今圣上的题字。可见戚将军定是深得皇上宠信。 刚收到过皇上给她的小纸条,难怪觉得这字有点眼熟。眼前匾上的字端庄大气,纸条上的却带点随意和潦草,但笔锋是不变的。写字往往和心情连接在一起,皇上给自己写纸条的时候肯定比给戚将军题字的时候愉快、舒畅,莫菲菲心里得意的想。 将军府的门卫就是不一般。只见他们头戴缀着红缨的银盔帽,湖兰色的外套上罩着副银色铠甲,黄色长裤紧扎在黑牛皮靴里,手里拿着明晃晃的长枪,一左一右用标准的军姿站着,仿若两墩门神。大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架势。 照例,莫菲菲一靠近就被拦下,递上名贴,那门卫只扫了一下就退了回来。两门卫每日在门前看客来客往,一眼就识出莫菲菲是个生面孔。虽然最近她在京城颇有些名气,但是无官无职,在门卫眼里最多就是个有几个臭钱的商人而已,不经预约冒昧上门,门卫竟连通报都省下,真是气死她也。 小林子见状忙越过莫菲菲悄悄掏出两锭银子就要往门卫手里塞。没料到以前屡试不爽的招数在这里失了手,那门卫手一推,生生把小林子推了个趔趄,银子也掉落在地。横眉竖眼呔了一声:“你以为将军府是什么地方,竟想收买我们!还不速速离去,否则休怪我不客气。” 小林子尴尬捡起银子,附在莫菲菲耳边道:“少爷,我早听说那戚将军是个大老粗,不趋炎附势巴结权贵,与朝中的大臣们关系都很僵,没想到他们家就是守门的也是又臭又硬!” 听了小林子的话,莫菲菲对未曾谋面的戚将军反而多了一丝敬佩。都说上行下效,门口士卫如此敬忠职守,可见他束下有方。眼下收买士卫是行不通了,她得另外想办法进去才行。 难道要去找小王爷引见?小王爷出面肯定没什么问题,但莫菲菲不想动不动就去找小王爷,他因公主的原由他看自己很不顺眼,可不敢用此小事打扰他。原本小王爷是个颇潇洒的男人,怎么牵扯上感情就有点小鸡肚肠了呢?莫菲菲在心里腹诽。 还是先回去再做打算吧,莫菲菲抬眼最后看了一眼那高大的匾额,就要转身离去,忽然计上心来,吩咐小林子回府取一样东西,自己在隔壁街茶楼等他。 小林子应了一声就飞奔而去。 莫菲菲晃晃悠悠踏进这家就叫“品茗居”的茶馆,寻了个干净位子坐下。这里不大,却装修得颇为典雅,里面的客人皆身穿华服,看起来都是有点身份的人。由于来得早,店里客人并不多。 小二一溜烟小跑过来,点头哈腰道:“客官来点什么?” 莫菲菲点了一壶铁观音,再要了两盘点心,就开始慢慢品味,等候小林子。 这里的客人素质挺高的,聊天也轻声细语,但是由于人少,说话的人又不多,所以莫菲菲状似无意实则聚精会神地听着隔壁桌两位中年大叔的谈话以打发无聊时光。八卦之心人皆有之,难怪那么多人喜欢蹲墙角,莫菲菲一点也不为自己偷听别人谈话的行为感到可耻。 大叔甲:“知道不?昨夜那横行京城的采花贼又作案了。” 大叔乙:“啊?又是谁家姑娘遭了殃?” 大叔甲:“是在前街开了家古董店的老张的女儿,我认识老张,那闺女也见过,水灵灵的,据说婆家都找好了,年底就过门。没曾想发生了这起惨剧。” 大叔乙:“可惜可惜。那老张现在不是伤心欲绝?” 大叔甲:“可不,白发人送黑发人。老张今早起来才发现女儿惨死,昨夜竟然全家都没觉察,估计是都让迷药迷晕了。” 大叔乙:“报官没?” 大叔甲:“报了,有啥用,前面几起案子都是同一个人犯下的,就凭官府里那些酒囊饭袋,平时处理点打架斗殴还行,破这种大案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 大叔乙:“也是也是……” 然后两人不住唏嘘,为逝去的生命感慨,为无能的官府叹息。 莫菲菲在一旁听得心惊肉跳,第一次觉得城里也是危机四伏,真是个可恶的采花贼! 大约过了一小时左右,小林子气喘吁吁跑来了。莫菲菲让他坐下喝了杯茶,休息了几分钟,再次朝将军府进发。 那两个守卫看他们又返回了,颇有些诧异,眼里闪着讥讽的光,一副“看你还能玩出什么花样”的神色。 莫菲菲这次有了底,昂首挺胸上前把一个信封递上去:“烦请大哥把这封信送给将军,将军定会相见,如若不见,在下愿意听任发落!” 守卫看莫菲菲身材弱小,又做贵公子打扮,神智也非常清楚,不像是捣乱之人。两次拜见,这次言语又如此坚定,指不定真找将军有要事,如果耽误了担当不起。虽是不情愿,但还是拿着信进去通报。 稍会,就见一个武孔的男人大步走了出来。只见他面目黝黑,留着一脸络腮胡,身穿藏青色长袍,腰间围一软皮甲,虽行走得有些急,却一点也不阻碍他向四面八方散发王霸之气,属于轻轻一抖,旁人心惊胆战的那种。不用问定是戚将军了。 他奔到门前左右张望了几下,只见莫菲菲和小林子两人,便孤疑问道:“刚才可是阁下送的信?” 莫菲菲微笑点头。 他开口又要问信从何来,莫菲菲示意门前不宜谈话,他才猛然醒悟,急忙把他们让了进去。那两个士卫想必从没见过将军对个陌生人这副模样,顿时对莫菲菲刮目相看,心里定在想那信中不知写的是何事。 大家估计也猜到了,没错,信中正是皇上写给莫菲菲的纸条。 将军府毫不奢华,不见无实用价值的景观堆砌,多是平坦的练武场,边上摆着十八般武器,往来巡逻的卫士也特别频繁,无端就让人感觉到肃杀的气氛。 下人奉过茶之后,戚将军开门见山问:“阁下如何有皇上的笔迹?莫非皇上出了什么事?”和莫菲菲之前想的一样,戚将军肯定认识皇上的字,看到这信,还怕他不见自己。估计之前他以为是皇上亲自驾到吧,迎出来看是个不认识的少年,自然会怀疑。 莫菲菲连忙解释:“皇上万福安康哪会出什么事,这是皇上给在下的私人信件,由于求见将军不成,不得已只好把皇上的信抬出来了,望将军见谅。”接着自我介绍了一下。 戚将军将信将疑:“皇上怎会给你写信?” “这就是我和皇上的事了,请将军不必多问。在下今天来,其实是有事相求的。” 听了莫菲菲的话,将军只得作罢。那笔迹确是皇上的无疑,皇上行事高深莫测,既然莫菲菲如此说了,他也不敢探究下去。只好问道:“有何事但说无妨。” 莫菲菲把自己办报纸的想法说与他听,并暗示皇上也支持自己的想法。最后表明了自己想采访他和他女儿的意图。 戚将军听莫菲菲说完之后,马上摇头拒绝,说不想把这件事闹得满城风雨。 “将军,这事本来就已经满城风雨了。与其让市井小民胡乱猜测,诋毁小姐的名声,还不如让我把事情如实报道以正视听。” 将军动摇起来。 莫菲菲加紧攻势:“只要将军同意,在下有法子让小姐与将军重归于好,使这件事圆满落幕。” “此事当真?”看来将军确实为女儿焦头烂额了,万一女儿和那穷小子私奔了自己可丢不起这脸。听莫菲菲打包票几乎是抓到一根救命草。 “在下还敢骗将军不成,除非不要命了。” “莫公子也是有身份的人,我就信你一回。” 于是莫菲菲对戚将军进行了深入细致的采访,获得他许可之后,又到后花园准备对还在赌气中的戚小姐进行采访。 第五十五章 凶巴巴的戚小姐 第二卷 生财有道 第五十五章 凶巴巴的戚小姐 因为父女两正怄气中,一见面就要吵架。所以戚将军只告诉莫菲菲他女儿此刻在后园练剑,让下人带他过去,自己就不去了。 彼时已是秋天,戚府后花园里没有菊花绽放,却随处可见红叶点点,别有一番风情。 下人带着莫菲菲来到戚小姐练剑的地方,就悄然退下。 空地中只见一素衣女子在翻腾飞舞,手中那把寒剑时而斜刺向天,时而直指入地,看得莫菲菲眼花缭乱,想必就是戚将军的女儿戚明月了。她看到旁边有张石桌,一个侍女正津津有味地观赏自家小姐的英姿,就朝那边走了过去,也站在一边看起来。 看了几分钟后顿觉无趣,莫菲菲本就不懂武功,自然看不出什么门路,就和那侍女搭讪起来:“你们小姐真厉害。” “是呀。”那侍女头也不回一下看谁在说话就接口道。 “她手上那把剑定是好剑。” “是呀。” “你们小姐是个大美人。” “是呀。”感情这人就会说是呀两字? “你是不是一天要吃十顿饭?”莫菲菲是看她五大三粗的身材才有此问。 “是呀。”那女的下意识回了一句之后猛然省悟过来,一天吃十顿不是变成猪了吗?立刻恼怒瞪着莫菲菲:“你这公子是谁,说话好没礼貌。敢闯将军府后院,好大的胆子!” 戚小姐显然注意到了莫菲菲,舞完最后一招终于停止,宝剑入鞘朝他走来。莫菲菲才得见她的真面目:浓眉大眼英气勃勃,鼻挺唇厚,眼角有几丝不可觉察的笑纹。猜她平日必是开朗爱笑之人,只是现在脸上挂着些许落寞。 “小翠,不得无理。这位公子是全叔带过来的,估计是父亲的客人,还不上茶。”虽和父亲吵架中,但是可见她对父亲还是很尊敬的,即使不知莫菲菲是何人,却是做足礼数。 小翠急忙跑上前去,先给她递上一方汗巾,她朝脸上擦了几下才朝莫菲菲走来。 莫菲菲赶紧上前拜见:“在下莫浩凡见过戚小姐。” “莫浩凡?”她思索了一会,脑海里实在没有这个人印象,于是皱眉问:“莫公子找我有何事?” 莫菲菲连忙介绍了自己的身份,恒隆商场的创办人身份一抬出来她立刻眉开眼笑:“哦!原来是恒隆商场的莫老板啊,我可是很喜欢你们商场。” 莫菲菲一喜,正要再说几句然后切入正题,没想到她马上收起笑脸说:“你来干什么?难道是父亲请来的说客。那他就想错了,我和你可没什么交情,我不会给你面子的,还是赶紧走吧。”,说完就叫那丫鬟送客,其变脸速度估计连刘德华拜的那个师父都比不上。 莫菲菲尴尬地看着戚小姐,她还真是直爽(卤莽、不分青红皂白等等的代名词)的人啊…… 当然不能走,莫菲菲站着不动。于是丫鬟小翠挽起袖子开始来推搡,她差点被推倒,将军府就是不一样,连丫鬟都透露出一股蛮力。 莫菲菲没办法了,只好大声喊:“戚小姐,难道你不想和白峰(即赢了擂台的那人)修成正果吗?我是来帮你的!” 戚明月两眼一亮:“你不是父亲的说客?” “我当然不是。事实上,我也是今天才认识戚将军。” 戚小姐忙让小翠停止轰赶莫菲菲,前倨后恭的亲手给他倒了一杯茶笑眯眯说:“莫公子,莫老板,你刚才说的可是真的吧?如果敢骗我,我就带人把你那商场给砸了!” 是谁说过戚小姐讲情义是个让人敬佩的奇女子来的?分明是个女兵痞,难怪可以和她爹杠上。 莫菲菲决定速战速决好快点开始采访:“骗你对我又没什么好处。我问你,谁说话你一定要听?” “自然是我爹。” “那谁说话你爹一定不敢违抗?” “自然是我娘。不过,爹拗起来娘也是没办法的。” ……汗,莫菲菲差点把茶喷出来,这个回答和自己心里的标准答案差距太大。败给她,算了,和头脑一根筋的人说话还是直截了当吧,不然会被郁闷死。 “错,有一个人无论说什么,你爹都要无条件服从,那就是皇上。” “当然。皇上说什么爹是定会服从的,不过,我的事关皇上什么关系?” “如果皇上赐婚,你爹敢违抗?” “自然不敢,但是,皇上怎么会为我和峰哥赐婚?” “这你就别管了,我自有办法。你只要把打擂台的前后经过给我说一遍就行了……” 戚小姐仿佛找到了知音,忙把自己与“白郎”相识的经过一一说来,完全把白峰吹嘘成一个天上有地上无的英雄少侠,而戚将军成了棒打鸳鸯嫌贫爱富的恶人,她自己则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有追求敢于反抗的新女性代表。 街上有大婶被石头绊倒摔了一跤,那是事故;美国总统被石头绊了一跤,那是故事,指不定会被认为是某恐怖组织干的。所以莫菲菲把这个发生在将军女儿身上的俗气故事详细记下,打算渲染成一篇令人瞩目的新闻。 采访完戚小姐,莫菲菲又匆匆赶到受采花大盗荼毒的张老板家。 张家已经升起了灵堂,愁云惨淡。来拜祭的人朝棺木默默鞠躬,再去安慰伤心欲绝的张老板和张夫人,又叹几声无奈出门。夫妇两人到中年,爱女遭此横祸,已经被打击得快要崩溃了。他们木然坐在那里,两眼发直,来的人说了什么自然没听进去,只是下意识朝来宾点头感激他们的祭拜。 莫菲菲上前执香鞠了三个躬,为逝去的如花少女默哀。她在心理发誓,一定要抓到那个采花贼,为死去的少女报仇! 此时显然不能从他们嘴里问出什么了,出了门看到一堆人聚在一起议论感叹,莫菲菲挤进去听了个七七八八,又去采访了其他几个受害人的街坊邻居,基本对这些案件情况有了直接的了解。 回到家,莫菲菲奋笔急挥,洋洋洒洒写下几条新闻:将军府邸京城摆擂台招婿,胜出者家境贫寒婚事休提;采花贼横行,人人得而诛之;火锅探秘;风流寡妇怒杀人,埋尸院子喜发财。报纸中缝是商场开张半周年的优惠活动广告。 头条空着留待皇上指示。莫菲菲满意地看着写好的东西,或悲或喜,从庙堂到市井,新闻面很广,她就不信没人看。 第二天寻到翰林学士吴逸伟吴大人家,托他把封在信封里的报纸呈给皇上。上次会面临别前皇上叮嘱了可找他传递信息的。皇上显然给吴大人打过招呼,所以他一点也没奇怪莫菲菲的拜访,应允说定会呈送给皇上。 过了几天,吴大人谴人送来一封信,打开一看,有皇上的回复:“卿之《京城周报》甚好,如若能在京城引起反响,朕定会全力支持。朕已决定成立商务部,主管本朝与各国的的通商事宜。新任尚书为陈林,附上其履历。朕希望通过此举促进全国商业发展,准卿对此事大力宣传。” 有了皇上的令箭莫菲菲喜上眉梢,“本朝经济新举措:成立商务部,大力推进商业发展”的头版头条一挥而蹴,文中对皇上的英明神武大为赞叹,对新的措施充满期待,并详细介绍了新尚书陈林的履历。 看着已经完成的报纸,莫菲菲得意非常,接下来要尽快筹备报社。 有钱好办事,门面、印刷机器和工人很快就找好,头疼的是文采好、嗅觉敏锐、反应机警的编辑和记者。 文采好的人倒不难找,本朝重文轻武,学风蔚然,非世家的普通家庭成年男子多有参加过科举考试。科举分为三级,为州试、省试、殿试。州试由州之通判主持,州试取中的考生于冬季集中到京城尚书省礼部,这些考生被称为“举子”、“贡生”。礼部的省试在春季举行,主考官由皇帝任命。省试过关之后的殿试则由皇上亲自主持。因为参加殿试的考生总有一半以上的人落第,有的人多次省试通过后却在殿试中被黜落,不免产生怨恨不满。有时逗留在京师的科举落第举子多达六七千人,也有些穷苦书生无力还乡,甚至投河自尽。这对统治者是十分不利。所以几十年前当今皇上的父皇,也就是当时的统治者决定,对于在省试中多次落第的人另立名册上报,准许他们陪同考生参加殿试,叫做“附试”。其实就和我们现代高考落榜的“复读生”一个概念。 莫菲菲打算就从这些“附试”生里寻找记者人选。忽然想起钱雷似乎就是多年不中的举子,或许他可以推荐一二。 第五十六章 天地玄黄情报网 第二卷 生财有道 第五十六章 天地玄黄情报网 钱雷现在是代理商场总经理的职务,莫菲菲打算再过个一年半载他做得好的话就把“代理”去掉,让他享受最高正级待遇。他管理确实有一套,商场里非常干净,还散发着一股若有若无的熏香味,就差没来点背景音乐了。 莫菲菲到他办公室的时候,发现他正在津津有味看一本书,走进一看,《如何成功》,哟,还看励志书呢,这小子行。如果有办法把他(加上其美人)送到现代去,上个MBA课程再回来该多好啊! 莫菲菲站了几分钟,他才发现自己衣食父母的存在,急忙让老板坐下,亲自给老板上茶。 问了问他自己不在的这段时间里商场的经营情况。钱雷汇报说前两个月因为太热了,顾客明显减少,但是收入基本能持平。所喜的是已经形成一批稳定的客源,加入会员的人越来越多,到本月天气渐凉后营业额明显增长。 这也正常,古代没空调,谁没事大热天还跑出来乱逛。莫菲菲本就不期望商场能一下子大赚特赚,能维持不亏本的现状就不错了。 把自己要办报社的想法说了,问钱雷认不认识合适的人选。 “老板,你可找对人了。这些年我在京城里没白混,钱是没有,但是朋友多的是。京城里有个‘菊花诗社’,每个月大家都要聚集在一起吟诗作对。那里面个个都胸有文墨,我可是支柱成员呢。” 古代文人骚客多,对于这个社团的存在莫菲菲一点也不差异。但是钱雷这种人居然能称得上是“支柱成员”,那她真要怀疑这个所谓诗社的素质了。 钱雷仿佛看穿了莫菲菲的想法,不好意思笑笑:“倒不是因为我文采好,是因为我比较能说会道,每次总能拉到聚会的赞助,解决场地和会议经费,可以说是我们社团的顶梁柱。要说文才嘛,社里许多成员比我强多了。” 莫菲菲了然。企业里也一样,往往坐高位的未必是专业知识最精通的人,而是组织、沟通能力强的人,因此并未因为钱雷这么说而耻笑他,反而大夸了他一顿,这比光会之乎者也的书呆子强多了。 “那些成员是一些什么人呢?” “基本上都是郁郁不得志的文人。有家道中落的世家子弟,更多是几次科举不中的举子。他们或是已经放弃科举,寻了教书之类的活,或是摆摊替人写书信,继续看书继续准备下届考试。对了,后天就是本月聚会的日子,老板感兴趣可以与我一起去,或许可以找到想要的人。” 莫菲菲自然应允下来。 谈完了事情莫菲菲就起身要走,叮嘱他好好干,以后肯定还会有大展拳脚的时候。 没事在商场里转悠,来到一个金铺前,看到了一座精美的金弥勒。只见他坦胸露腹,自然盘坐,双手分别放在双膝上,酣态可鞠笑容满面。莫菲菲想起了那句“大肚能容,容天下难容之事;笑口常开,笑世间可笑之人。”望着他,心中的一切烦忧似乎抛到了九霄云外,越看越心喜,马上掏钱买了下来。没料到这无意中的购买,却引起了她的收藏癖,为了各种各样的弥勒佛,莫菲菲可是耗费了不少辛苦钱。当然这是后话了。 从商场里出来,寻了个安静的的河边静静思考,许多事情,现在要理出个头绪才行。 来到古代一年多,靠自己努力现在算是小有基业,也认识了一些对自己有很大帮助的贵人,更是攀上了皇上这棵大树,对以后的事业发展有莫大的好处。只是自古天恩难测,她和皇上还是要保持距离才是。小王爷喜怒无常,也不是一个好的倚靠对象。南宫济和自己要好,人又重义气,是可以深入交往的人,但是身在武林。刚认识的朋友扑秋是不错的谈天朋友,但他终究要回到家乡。得力助手其美人和钱雷可靠能干,自己却是他们的老板,身份摆在那里不能逾越。沈天启干练老成,和她也谈得来,但是长年在外,又没有电话可联系。公主是千金之躯,自己和她也只能私下偷偷交往。一时间,莫菲菲竟觉得自己找不到可以随时倾诉的好友,不禁有点悲从心来。掏出那墩弥勒佛端详,他用洞察一切的眼光笑眯眯看着莫菲菲,莫菲菲仿佛找到了自己的心灵寄托,喃喃道:“老勒啊老勒,以后你就陪着我罢。” 又想起她的“大敌手”尤韧行,有点觉得自己当初脱口而出的话过于卤莽了,但既然说出口,莫菲菲就不能后悔。有了努力的目标,她或许能在这个朝代里更好的把自己的想法坚持下去吧。一想到他也回到了京城,还是有些头疼,他会不会躲在暗处打击自己呢?他在明自己在暗,实力悬殊又大,如果他真对自己下狠手,自己未必有运气躲得过。 算了,不去想这些了。还不如想想如何组织自己的情报网。目前属于莫老爷及莫菲菲名下的产业有:妓院“红楼”、“淑女培训学校”、“如家客栈”、“恒隆商场”。除了“淑女培训学校”外,其他几处都是人来人往之地,消息流通量大,尤其是妓院和客栈,更是信息传播中心。莫菲菲初步想在这四个地方选拔一些机灵能干的人成立情报小组,就分为“天、地、玄、黄”四组好了。小组由组长带领,组员每隔三天把收集的情报汇总到组长手里,由组长根据“天下大事、名人秘闻、市井趣事、奇闻轶事”分类加工,再把汇总好的材料集中到更高一级别的“队长”手里,由队长进行归档保存。越想越兴奋,莫菲菲忽然生起一股“黑帮大少”的感觉。这四组都为“情报手”,以后还要专门成立一组“打手”才行。不然她这个八卦王搞不好会被寻仇呢。 说做就做,莫菲菲马上起身回家,把自己的想法反复思考看还有什么漏洞,并叫了管家和小林子分别去找四个负责人到她家开会。 一个时辰后,妓院的负责人刘嬷嬷、学校的负责人罗校长、客栈的负责人其美人,商场的负责人钱雷就聚在了莫府书房里。列席的是莫菲菲那好奇心超重非要一探究竟的肥肉爹,开会前莫菲菲已经跟他打过招呼了,只能旁观,不能插话。 说起来这还是他们“莫氏集团”第一次正儿八经的高层会议。其美人和钱雷莫菲菲很熟了,刘嬷嬷和罗校长莫菲菲倒是不常打交道。她们是莫老爷的“老部下”,忠心不成问题。刘嬷嬷年近四十,身材已经微微发福,余娘半老风韵犹存,浑身透露出一股子风尘气,脸涂得惨白,嘴巴猩红,形象和八十年代夜总会妈咪桑有一拼。她张嘴就朝莫菲菲套近乎:“大少爷(跟了莫老爷多年的亲信都知道现在外面的莫浩凡莫少爷其实是大小姐莫菲菲假扮的,但是在外人面前一律称她为少爷)一眨眼就那么大了,想当年我还抱过你,那时你还在襁褓里,就那么一点点小。”说完还用手比画了一下,眼里看莫菲菲却是真切的慈爱,莫菲菲对她倒也生出好感来。 罗校长叫罗敏,与刘嬷嬷一般大。以前也是莫老爷妓院里的一个红牌,与刘嬷嬷是“同事”。后来遇到个良人帮她赎了身。没想到好日子没过几年良人就死了,两人没有子女,于是罗敏过了很长的寡居生活。后来由于莫老爷成立淑女培训学校需要人能担起台面的人,刘嬷嬷想起她来就找上门去。她在家左右无事,且觉得又不算沦落风尘,就答应了帮老东家的忙。既然做过红牌,自然是有姿色的,没生养过,所以身材还保持得很好。刘嬷嬷嫉妒的眼光不时射过来,她坦然处之。 莫菲菲郑重给他们互相介绍,四个都是玲珑八面的人,一下子就打了个火热,仿佛是多年好友似的。说起来她的四个得力助手里竟有三个是女人,难道这是冥冥中的天意? 等他们互相客套完后,莫菲菲用食指轻轻敲了下桌子,大家安静下来,知道领导要讲话了,都做认真聆听状。 莫菲菲用赞许的眼光看着他们:“大家为了生意辛苦了!”说完停顿了一下,他们直愣愣的看着她。忽然想起这不是中央大员巡视,他们也不会异口同声喊一句“为人民服务”,咳了一下掩饰自己的尴尬,继续说到:“我年纪尚小,幸亏得到大家的扶持,我们莫家才能走到今天。从一年前到现在,我想大家都清楚我们生意发展的速度。但是,我并没有满足。莫家还会继续朝前发展,我也有新的生意要去开拓,你们都是我的功臣,有没有信心跟着我继续开创新的局面?” “有!”四个人异口同声说。气氛已经被莫菲菲调剂起来了。 “为了将来的发展,我们必须建立健全的情报网。有消息,才有商机。你们一定听说过天下闻名的尤家,他生意为什么能做那么大?不仅仅是靠当家人的魄力和敏锐的嗅觉,也不仅仅靠武力,更重要的是灵通的信息!正是在第一时间内知道了哪里能发财,和谁合作能发财,做什么才能发财,他才能一步步成为富有敌国的人。” 四人点头称是,看莫菲菲抬出尤家来比较,居然不觉得他是痴人说梦,在他们心里,对莫菲菲定是极为信赖了。 莫菲菲把自己办报社的想法说了出来,又把得到皇上支持的事说了出来,这也是为了给他们信心,让他们定心。 他们听说莫菲菲居然和皇上攀上了,都惊诧莫名,看他的眼神更多了敬畏。莫老爷也是才刚知道,但是由于莫菲菲这个“儿子”给他的惊奇太多了,且早就知道莫菲菲与小王爷及公主都是朋友,现在认识皇上,他也不觉为奇。 莫菲菲把情报组想法细说来:“红楼为‘天组’,刘嬷嬷为组长,你选几个妓女、奴婢、杂役训练;淑女培训学校为‘地组’,罗校长你培训的那些人是要送到达官贵人府里去的,有机会定要盗取有用的信息;如家客栈是‘玄组’,美人也选一批人培训;商场为‘黄组’,钱雷你要安排可靠的营业员。记住,找的这些人要机灵、忠心、守得住秘密,宁缺毋滥。每三天,你们把属下汇总过来的资料按类别分好,全部汇总到客栈其掌柜那。其掌柜也是你们四人中的头领,我不在的时候她可以代我处理事情。美人你找一个隐蔽的房间做资料室。这些资料一部分会成为报纸的素材,一部分或许会对我将来的生意大有帮助,大家不可轻视。”说完就把几个分类详细解释给他们听。 几个人消化了一会,很快明白了莫菲菲的意思,都表明一定会好好干。莫老爷在旁边默默看着莫菲菲,看来她这次又给了他一个不小的惊奇。莫菲菲心声:我还有什么能耐呢?爹,你就等着瞧。 几个人又讨论了一些具体事宜,终于把这事完全敲定,大家才轻松起来,开始饮酒聊天,莫菲菲宣布了像这样的例会要一月举行一次,大家都没意见。 想起或许在旁虎视眈眈的大对手,莫菲菲对他们说:“以后开会就不要到莫府里了,地点另定,不然太引人注目。今天的会议,不,以后所有的会议内容,大家都要保密。” 经过这次会议,莫菲菲才真正觉得自己现在是一个“集团领袖”了,以前戏谑的心态收敛起来,开始觉察到了自己肩上沉甸甸的责任。 无事过了两天,莫菲菲煞有兴致随钱雷一起去参加了他们的诗社聚会。 第五十七章 黑白双煞 第二卷 生财有道 第五十七章 黑白双煞 和钱雷碰了面,就随他一起朝聚会地点赶。莫菲菲心里喜滋滋的想没料到自己回到古代还能参加传说中斗酒吟诗的文学盛宴,定会大开眼界。自己要不要也来凑热闹窃几首大家诗词让人惊艳一下? 咦?离开了主干道,越走越偏,莫菲菲提醒钱雷:“最大的酒楼和茶馆都走过了。” “酒楼茶馆人多,浊气重,我们怎么会去那种地方。” 走了一街又一街,终于来到了一个老宅子的后花园。莫菲菲环顾四周,秋木瑟瑟,落叶翻飞,杂草丛生,准确说,这是一所荒宅的废弃花园。 钱雷神色自若一马当前地拔开芦苇般高的杂草朝深处走去,莫菲菲紧跟其后,才发现脚下有一条隐约的小路。 走了几分钟,眼前豁然开朗,一座亭子出现在眼前,方圆几米内因为是坚实的石板,所以没有长草。亭子就像大海里的孤岛,隐蔽而凄凉。 此时已经有好几位书生落座了,正摇头晃脑辩论着某事。桌上寒碜地摆着一些花生米和几盘糕点,还有未开封的两坛酒,一看就知也不是什么高档货。 莫菲菲扫了钱雷一眼,傻瓜也知道什么浊气清气之类的全是借口了,摆明了就是没钱。这就是自己手下大将的本事啊,她不禁怀疑钱雷的办事能力了,心里重新审视是不是该再考核一段时间才能予以重用? 钱雷看莫菲菲眼睛一转就知道他想什么了。忙附在耳边说:“本月我病了几天,聚会事宜没顾得上,这次是张炎组织的。”说着一指亭子里穿白衣的男子,“他跟我说是借到一所大宅的私家花园,主人慷慨,景色又不错。我也是今天才知道是这里……”说完一顿苦笑。 那个张炎依旧在谈笑风生,根本没注意到有人在诽谤他。莫菲菲看看四周,确实他说的没错啊。这是一所大宅(只不过不知道荒废了多久),主人很慷慨(主人都不知道是谁,自然他们在这里想干吗就干吗),景色不错(杂草荡荡起伏不定,随时可闻鸟叫蛙鸣,正是自然不做作的凄美景色啊)。这个张炎,还真不能说他是欺骗。一瞬间莫菲菲对他起了兴趣,该人具备了记者的强大素质,能在事实的基础上进行适度夸大而又不违背真相,比真实多一些谎言,又比谎言更真实。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钱雷向他们介绍莫菲菲是他远房表弟,今天无聊跟着来玩,他们就没多注意莫菲菲,继续聊天。莫菲菲坐在一旁静静观察,聊的话题还真广啊,从几国周边局势到当今国策,又引到对某某官僚的评论,某某字画的赏析,某某女子的窈窕。她听得也大为有趣,这帮人怎么着也算是知识分子,看他们抨击时事及社会黑暗的慷慨激昂样,感觉好象扯面旗子马上就能去造反了,难怪人家说武能犯禁文能乱法。咱国家对游行最热衷的一般都是学生,那是有历史渊源的啊。知道的多,才更容易不满,所以愚钝的人更容易快乐。聪明人就是知道这个道理,才会发明“大智若愚”这个词,扯远了扯远了。 过一会儿人陆陆续续来齐,几个人还没落座就先抱怨了一番路难找,对环境倒是坦然处之。看来他们在乎的只是偷得浮生半日闲的聚会,能在着隐蔽的地方躲避半天现实,也是无奈中的自得其乐吧。 人一多,气氛马上热烈开了。今天连莫菲菲在内总共来了十四人,钱雷说不是每一次所有人都能来齐的,最多的时候能来三十多人。 大家兴高采烈倒上酒,吃着花生米先互相问候了近况,就开始海阔天空聊起来。莫菲菲急了,怎么还不诗兴大发啊,暗中问钱雷要啥时候才开始。 钱雷瞪着莫菲菲:“大家都那么熟了,也不需要互相炫耀。平日里都端着文人架子累得慌,今天专门出来随意侃侃放松放松,还吟什么诗,做作!” 莫菲菲哑然。原来,电视里的文人一聚在一起就要“歌以咏志”都是假的,除非谁真做了首绝妙好诗要炫耀,才会主动引发话题。不过这绝妙好诗和绝代佳人一样,是随便就能有的么?自然,平日聚会的内容就是侃大山。 好在钱雷还没忘记莫菲菲来的目的,指着一黑一白两人悄声说:“老板,那就是我想向你引荐的两人。穿白衣服的叫张炎,刚才已经跟你介绍过名字了。他为人最为热情,又疾恶如仇,文采好,只是几次科举都没钱打点主考官,始终不中。穿黑衣服的叫庄胜,诗画绝佳。平日里经常冷着脸,但是有人相求他倒从未拒绝,是个外冷内热的家伙。”一冷一热,真是好搭配啊。 于是莫菲菲尤其留心他两位。才发现他们两个果然在一群人里确实突出。张炎针砭时弊引经据典,有理有据,出尽风头。而庄胜则属于放冷箭型,由你说得天马行空,猛不丁他一句话就能击中要害,让别人前面的长篇大论顿时付诸东流。越看这对搭档越顺眼,她得把他们笼络过来才行。 好不容易等到太阳西下,大伙一一惜别,开始陷入对下次聚会的憧憬中。钱雷在莫菲菲的示意下留住了两人,把他的真实身份介绍出来。 他们都异常诧异,又重新打量莫菲菲,怎么也看不出莫菲菲有“成功商人”的气质,看来看去还是个半大小孩。钱雷摆出对莫菲菲恭敬的样子,“老板”的称呼也出来了,他们才相信。 莫菲菲欲扮做三顾茅庐的刘备,又想扮成礼贤下士的八贤王,正犹豫该用什么表情的时候,“黑白双煞”已经一人扯住了莫菲菲一只胳膊,泪眼汪汪无语凝噎哽咽说道:“莫老板,就让我们跟了你吧!” 啊?莫菲菲大跌眼镜,谁来给她个解释? 钱雷尴尬说:“昨天我就跟他们说了要把他们推荐给我老板的,只是他们开始不知道你就是,所以没机会巴结。” “咳”,张炎瞪了钱雷一眼,恼他干吗说得这么坦白。“是啊,莫老板的大名远扬~我们早听钱兄说过,对您仰慕已久。” 她什么时候也有FANS了…… 还有啥好说的,莫菲菲二话不说就把他们收到了麾下,成就感膨胀得无以伦比。本世纪最宝贵的是什么?人才!她一下子就弄到两个人才,今天收获真大呀真大。 有了他们两个又能写又能画又能说的,应付仅两个版面的报纸绰绰有余,莫菲菲的报社算是搭建起来了。简单培训了一下,他们立马就开始无证上岗。 莫菲菲的样报被他们一润色,加上配图,吸引指数百分点直升。第一期两千份《京城日报》一夜之间扑满了京城。刚开始为赠报,覆盖了所有的娱乐休闲场所:酒肆茶楼客栈妓院商场。还雇佣了几十个小男孩,教他们唱脍炙人口的《卖报歌》:“啦啦啦!啦啦啦!我是卖报的小行家,不到天明就去等卖报,一面走,一面叫,今天的新闻真正好,四个铜板就买两份报……” 刚开始大家不知道报纸是做什么的,有的随手就拿来包了油条大饼,等就着豆浆吃油条的时候没事一看,“妈呀”叫起来,引来旁边一堆人,再把报纸一读,争相传阅的效果就达到了。 第二周,利用天地玄黄汇总上来的情报,加上两个记者的采访,他们的《京城周报》已经供不应求了。几周过去,卖报歌风靡全城,读报,也成了许多人的习惯。 这期间采花贼又出来横行了两次,害死了两个女子。 第六期《京城周报》刊登了一期寻医启示。一个尹姓富翁的女儿最近得了一个怪病,一见阳光就会昏厥,晚上却又一切正常。富翁很着急,刊出女儿画像,说只要未婚者能医治好就把女儿嫁给他。看了报纸的人都叹息不止,好好一个天仙般的姑娘怎么就得了这怪病呢。 只有一个脸色苍白的年轻人看到这个新闻喜不自胜,莫非他要去试试? 当天夜里,尹富翁家。小姐房里还点着一盏灯。尹小姐白天睡了一天,晚上精神好得很,拿着本书看得津津有味。旁边伺候的丫鬟已经不住打瞌睡,最后还是趴在桌子上睡了过去。已经是四更天了,正是最疲劳的时候。尹小姐的身影在在窗纸上影影绰绰,丝毫没有熄灯的想法。这时窗忽然啪地打开了,吹进来一阵阴风,把蜡烛吹灭。尹小姐起身想去点燃蜡烛,但随即一股淡淡的香弥漫,她倒了下去。一分钟后,一个黑影掠了进来。拿出火折子点燃蜡烛,正是白天那个阴沉的年轻人。他看着趴在地上的动人躯体,桀桀地笑着就要把美人抱到床上去。 忽然怀里的美人动了动,采花贼身子一麻,被定在了原地。美人露出脸来,啪地给了他一巴掌,然后大叫:“来人啊……” 人来了。却是莫菲菲、大雪、以及张炎和庄胜。尹小姐当着他们的面宽衣:“可把我憋死了。” 采花贼瞪大眼睛一看,自己欲采的那朵花居然是个男子!正是咱们可亲可敬的小雪英雄。小雪撅着嘴又冲上去给了一脚:“害老子扮了一晚上女人,踹死你!” 两个记者忙阻止了他的行动,上前各个角度开始抓画了几张像,如果有相机该多好啊。 连夜把采花贼押到官府,第二天,“京城周报社智擒采花贼”的新闻马上家喻户晓,受害者家庭敲锣打鼓到报社感激他们,官府也给他们颁发了“好市民”奖。下一期的报纸自然详细报道了诱捕淫贼的经过,附上现场“照片”若干。采花贼马上被正法,京城百姓拍手称快。 上报朝廷,龙颜大悦,要奖励莫菲菲。莫菲菲趁机提出了请皇上赐婚戚明月和白峰的要求,皇上本就在她的报纸上知道了事情原委,对戚明月也颇为欣赏,当即同意,还赐给白峰一武官职位。有了官职,又是皇上赐婚,戚将军面子里子都有了,自然高高兴兴操办爱女的婚事。 莫菲菲的报纸渐渐树立起了“公正、可信”的形象。黄炎和庄胜现在已经成了好手,自动开发出锐利的嗅觉,哪里一有新闻就朝哪里奔。他们的报纸也从每期两千份增加到五千份。靠卖报纸的那些钱是不能赢利的,莫菲菲酝酿着要开始拉广告了。 第五十八章 非常排行榜 第二卷 生财有道 第五十八章 非常排行榜 报纸最大的收入肯定来自广告,现代城市里主流大报一个整版都可以卖个十几万,有时候还供不应求呢。当然人家那是在有N多个版面,有N万人看的情况下。莫菲菲这《京城周报》虽然是京城第一份报纸,但是离“大报”的目标还远着呢。现在是不可能是有人来主动要求做广告的,况且古代还没多少人明白广告的含义,基本上好商品靠的是口碑传播。 万事开头难,只要开了头,一切就不是问题了。咱们国家的人一直都是喜欢跟风的,莫菲菲相信到了古代也会一样。好在她在开客栈和商场的时候都采用了广告手段,比如广告牌、传单什么的,京城百姓已经接受了这一套,只不过还没有人效尤而已。 她的报纸想要增加广告收入,首先要提高自身素质才行。一要扩大版面,二要提高发行量,三要增加固定网点。总之一句话,就是要提升报纸的知名度和覆盖力。京城有近百万人口,除去近郊的贫农、贫下中农以及城里贫民窟穷人外,她的报纸起码要有五万份以上的发行量,在上面做广告才能取得明显效果。 第一步改革是扩版,从原来的两版扩成了四版,纸张也从原来的四开变成了对开(《南方周末》大小),还是两个铜板一份。内容增多了,报纸也从一张纸变成两张,价格却没有上涨,百姓立刻觉得赚了便宜,一改版销量就增加了一倍。莫菲菲任命庄胜为报社主编,张炎为副主编(当然两人都还身兼记者),名正言顺给他们提了工资,两人现在干劲十足。经莫菲菲批准,他们还自主招聘了几个记者,以加强实力。 现在的发行量是一万份,还远远不够。莫菲菲想起当初花魁选拔赛的万人空巷,又想起现如今媒体上随处可见的“全球最美丽的50个女人”、“幅布斯世界富豪排行榜”、“流行音乐排行榜”、“国内十大高校排行榜”等等各种各样名目繁多却引人关注的排行榜来,决定每期报纸增加一个主题,就叫“非常排行榜”。把这个创意告诉老黑(庄胜)老白(张炎)之后,获得他们的一致赞同。于是第一期“非常排行榜”横空出世。 财不露富是自古以来的富人心态,所以莫菲菲没搞什么富人排行榜,因为第一财产很难统计,第二真要敢公布的话估计她也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了。他们的排行榜必须是温和可接受又能吸引人的。 因此第一期“非常排行榜”的内容是“京城十大未婚美女”。之所以只评选未婚的,是为了更有噱头,你想如果是哪家夫人被选上了,大家也不好肆无忌惮的评论啊。况且,未婚才能引起所有男性的狂热(小算盘打得叮当响)。和所有排行榜一样,十大美女当然是从有名气的女子中选的,有名门闺秀,有美名远扬的小家碧玉,有艳名远播的“娱乐业”女子,自然他们红楼的花魁是要上的,他们客栈的掌柜也是当仁不让的。每个美女都附上详细介绍和栩栩如生的画像。有一些大户人家的女子原本不愿意抛头露面,但是老黑是什么人啊,只消用激将法激几句,美人就上当了。容貌美丽的女子一般都自负,总觉得自己比他人美,以前没有机会比较,现在有了机会,自然不想输给别人。 报纸出来之后,一夜间十大美女都出名了,良家女子自然是媒婆踏烂了门槛,风月场所的女子更是多了许多恩客。如家客栈忽然客如泉涌,只为见其美人一面。 这期报纸被老白喻为“本年度男人最佳收藏品”,估计和后世的某某美女写真集意思是一样的。 第二天,莫菲菲们家来了个不速之客,是户部侍郎邱骆邱大人。莫菲菲对他有印象,管家说过他贼有钱,那天商场开张她还特别注意了一下,是个鼻孔朝天看不起人的家伙,今天怎么会找自己? 却是不敢怠慢,赶紧奉上最好的茶,恭恭敬敬聆听。因为莫菲菲看出他不是什么君子,话说宁可得罪君子不可得罪小人,装装样子也并不难。 邱大人慢条斯理喝着茶,依旧睥睨着莫菲菲说:“莫浩凡,你那个报纸最近可是很出风头啊。” 难道是眼红来捣乱的?莫菲菲心里七上八下。陪着笑脸:“哪里,全是大家看得起。” “你们报纸上一期搞了个十大美女评比,影响很大嘛。” “谢大人夸奖。” “据说你们下一期要评什么京城十大杰出青年才俊?” 这在上期报纸已经做了预告,所以他知道也不奇怪。难道他是为这个来的?莫菲菲又打量了他一眼:年近五十,因为保养得宜看起来才四十出头的样子,但是怎么看也不能再称之为青年了啊。一定要逼着莫菲菲承认的话,莫菲菲只能说他是青年的过去时。 “犬子邱水凡今年二十三,尚且未婚,在户部任职郎中,想必算得上是青年才俊吧?” 莫菲菲松了口气,原来是为他儿子来的,只要不强迫她承认眼前这五十岁的中老年人是青年,万事好商量。可怜天下父母心,就是位居高位的邱大人也不能免俗。 “这个……”莫菲菲犹豫起来,听说邱大人儿子不学无术,颇令他大为头疼,每天翘班到街上和一群纨绔子弟饮酒作乐,不是他这个老子压着,那小子早就被开除公职了。虽还没听说他干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但是这样的人和“青年才俊”还是有一段距离的吧? 邱大人看出了莫菲菲的犹豫,从袖子里拿出一张纸,推到莫菲菲面前。莫菲菲一瞟,噢,一千两银票。这是刺裸裸的贿赂!收买!莫菲菲义正严词地说:“邱大人,这个排行榜是我属下负责,他们自然有自己的标准,我并不能干涉。如果贵公子确实优秀的话,我相信他们绝不会漏下。” 邱大人压根就不理睬莫菲菲,又抽出一张一千两。 莫菲菲看了一眼,还是没说话,当老子好收买的啊。我又不是缺钱花的主。 他嘴角抽搐了一下,抽出一张五千两的银票,然后威胁着看着莫菲菲。 莫菲菲一惊,如果今天不答应,怕要结下一个敌人了。现在还是事业起步的时候,万万不能到处树敌,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 于是莫菲菲换上笑脸,喜笑颜开地说:“有其父必有其子,邱大人是朝廷栋梁,在下相信贵公子也定是人中龙凤,当然能称得上青年才俊的。” 邱大人看莫菲菲表态,哈哈大笑而去:“算你识相!” 看他走远了,莫菲菲才抹了把汗。娘的,现在是个官就能来威胁自己,弱肉强食的年代,没强大之前,她就老老实实夹着尾巴做人吧。 虽说被威胁了一把,但是莫菲菲看着桌上的七千两银票,心理马上平衡了。和什么也别和钱过不去呀,有人不是说宁愿在有钱中变态,也不愿在没钱中变坏嘛。前面所有的报纸卖掉都没赚来那么多钱呢。 没料到骆大人走了之后,莫府源源不断有人来访。不是为自己儿子,就是为弟弟,更有甚者是为自己。感情把她的排行榜当成鹊桥征婚了? 莫菲菲一律拒绝,实在推不掉的只好把钱或者礼物之类的收下。看着手里的一堆银票,暗想:“十大里面已经有七大是内定的了,还有三个,无论如何得有水准才行。” 果然,“十大才俊排行榜”一出,榜上的公子哥都受到了极大关注,甚至出现了有女子自发组织到他们常出没的地点守侯的事。好在“青年才俊”比“美女”的定义模糊,对于男人,所有人关注的是其家世、前途,而不是相貌,所以他们的“青年才俊”排行榜倒也没有引起太大的非议。 几个儿子上榜的大臣据说被皇上表扬了,说什么“教子有方”,还颁发奖赏以兹鼓励。果然是朝廷重臣哪,一个个目光远大,他们在莫菲菲这里给的钱,在皇上那里全赚回去了,还赚得了皇上的欢喜,这可是多少钱也买不来的。一帮老狐狸! 接下来的著名酒楼排行榜、客栈排行榜、首饰排行榜、旅游景点排行榜、诗词排行榜等等顺利一一推出,期间涉及到利益的排行不乏有人来打点贿赂,有了开头,莫菲菲收起钱来毫不手软。 京城百姓除了看报纸的习惯外,又多了一个竟猜的饭后活动,即猜测他们下一期排行榜的排行,有猜中的自然兴高采烈,猜不中的继续下次。他们的报纸也在这种关注中越走越好,销量节节攀升。 终于,莫菲菲觉得时机已经成熟了,决定培养出一个广告大户来。 第五十九章 下乡出差 第二卷 生财有道 第五十九章 下乡出差 舍得给产品打广告的,并且广告能马上产生效应的正当行当,必须是利润大且大众消费性强的。 赌场、妓院等娱乐产业虽然利润高,在大众观念里还属于遮遮掩掩的“下九流”的行业,万万不敢大张旗鼓打广告,就是打了估计也会惹来官府的侧目。 大家现在翻翻手边的报纸或者杂志,定会发现里面房地产广告占了半壁江山。对,房产无论何时都是暴利行业。但是这个年代还没有商品房呀,也没有成规模的大开发商,莫菲菲只好放弃了自己的老本行。再回想电视中经常播放的广告:营养品、洗发水、化妆品。央视每年不是有广告标王吗,莫菲菲记得有一年的标王就是某某酒,花了一个多亿标下CCTV1广告时段。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酿酒需要的原料都是粮食:大米、小麦、高粱……而这些原料的价格都非常便宜,酿成酒后价格却成几何倍数上涨。可见,酒的利润是非常高的。这年代洗发水等日用品还未普及,酒文化却是源远流长的。人人都能喝酒,喜爱喝酒,无论是朋友相聚离别还是喜庆丧事,都离不开酒。莫菲菲决定就找一个酿酒大户来做自己的广告主。当然为了证明广告的效果,必须找一家小有名气,却又不是顶级品牌的酒。 莫菲菲做了一番调查,当时最著名的酒分为几类: 一为宫廷酒。此类酒皆是皇上从各地名酒之乡,调集酒匠精心酿制而成的。本朝的宫廷酒有:蒲中酒、鹿头酒、薔薇露酒、苏合香酒、长春酒等。这些酒用最先进的工艺酿成,并且经过改造,加进了许多珍贵的药材,多带“药酒”、“补酒”性质。宫廷酒为天下酒之精华,稀少名贵,为宫廷特有,当然皇上心情好的话也会赏赐给大臣。此类酒可遇不可求,自然不需要做广告。 二为京城名酒,即皇亲国戚的家酿酒。京城是首都,又是最大的城市,经济文化中心,达官贵人云集。贵人善饮酒,并且需要酒来笼络英雄豪杰、门客。既然最好的宫廷酒求之不得,又财大气粗,当然自己酿酒啦。其中著名的有当今皇后娘家的香泉酒、小王爷家的天醇酒、邱侍郎家的瑶池酒、还有其他几位朝廷重臣家酿的兰芷酒、金波酒等。此类酒也是只供私人享用,且产量不多。他们的主人并不缺钱,自然不在莫菲菲的广告主范围内。 三为各地的名酒。在前朝,出于控制粮食(因为酿酒需要大量粮食)的军事目的以及攫取巨额利润的经济目的,酒的酿造一直由政府掌管。各地的酿酒场均被当地政府牢牢控制。到了先皇时期,为了推行商业发展,解除了这一禁令,当今皇上更是对推行商业不遗余力,因此各地的酿酒业风声水起。比较著名的有绍兴的女儿红、浙江金华的清风酒、广西桂林的瑞露酒、山西的杏花春。这些酒都是大商人的制酒厂酿造,销往全国各地。此类酒是最需要做广告的。 四为洋酒。首推从波斯进口的葡萄酒。我们国家自古就是“造假”大国,自葡萄酒进口之后,盛产葡萄的地方迅速出现了葡萄酒,倒是货真价实的葡萄酿的,但是由于没有掌握熟练的技艺,总没有进口的来得醇香。由于口味与传统酒有很大区别,成本也比一般粮食酿造的酒大,所以在短期内很难普及,也不是莫菲菲的广告主对象。 莫菲菲的眼光放在了地方酒上。其中女儿红与杏花春名气最大,销量也好,要说动老板拿钱出来砸广告比较难。广西离京城十万八千里,盛产的瑞露酒又为米酒,被莫菲菲排除在外。如此就只剩下一个选择——浙江金华的清风酒。 清风酒为白酒,酒液无色,清澈透明。清芳甘润,入口甜润、醇厚、尾净味长,饮后如浴春风,故得名“清风”。 清风酒老少咸宜,但由于出身不高,又没著名诗人帮衬作诗赞美,所以销量不尴不尬,屈居中游。老板王得福据说为土财主出身,但是商业眼光还是比较锐利的,朝廷解除酿酒禁令后就当机立断拿出家产开办酒厂。到如今已有十年历史,虽然没有占据酒市场的半壁江山,也混了个脸熟。 这样的“农民企业家”是值得敬佩的,他们野心勃勃,勇于拼搏,由于知识的短浅,反而不会墨守陈规,敢于不按牌理出牌。只要他们认定你说的是对的,就敢豁出去跟你干。浙江离京城不远,莫菲菲决定到浙江去出差。 莫菲菲对浙江的印象停留在现代:遍地的民营企业家、东方尤太人温州人、美景如画的西湖、鱼米之乡、富庶的人民。对浙江金华的印象则是金华火腿。 当然这个年代还没有金华火腿,使金华闻名的是清风酒。 她带着自己的保镖大雪小雪和侍从小林子轻车简骑,还带着几份《京城周报》就朝金华出发了。 本着在工作中娱乐的精神,他们一路游山玩水,三日后才到达金华。金华本为农村,后来经济发展,务农的人开始经商,小村已经形成镇,类似于如今“城乡结合部”的地方。 王得福为当地大户,经当地人指点他们很快找到了他家。 几位“京城人士”的到访早已惊动四邻,和任何时代的城里人进村一样,莫菲菲他们周围很快聚集了很多闲暇的人。因为是冬季,不用耕种,正无聊间的人自然要扎堆看热闹。 小林子从乡间出去,在京城莫府呆久了,竟以为自己成了京城人,坐在大马上得意洋洋朝周围的人大方挥手,颇有衣锦还乡的感觉。 早有好事的人去通报了王大户,所以当他们来到他家门口的时候,他已派了管家出门迎接。 直到在客厅落座,年近五十,身材健壮的王得福王老板还是傻呼呼的看着莫菲菲,显然不知道莫菲菲报上的《京城周报》社长是什么头衔,也不知道这群人来意如何,但是看着领头的莫菲菲年纪那么小,眼睛里不免含有几分轻视。 莫菲菲只好换上他能听懂的话:“我们莫家在京城是大户,京城最大的妓院‘红楼’和客栈‘如家客栈’都是我家开的,本人和小王爷等贵人很熟。” 他这才明白过来,忙说久仰久仰。那眼中色眯眯的神情让莫菲菲明白他久仰的是“红楼”的大名。 第六十章 美酒清风 第二卷 生财有道 第六十章 美酒清风 莫菲菲仔细打量眼前的王得福:国字脸,外表富态,带着憨厚的笑,真像个现代“为民做主”的村长。再看看那双小眼,贪婪、狡黠,更像村长了。 莫菲菲打量他的时候他也在打量莫菲菲,刚才莫菲菲的单刀直入式介绍已经把他镇住。在他看来,他们是完全没有交集的人物。莫菲菲这副架势上门,定是有求与他,所以他十分笃定,只是招呼他们喝茶,却不问所为何事。 对付这种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诱之以利,甭跟他讲什么道德法律的,俗。 直接抛出诱饵:“王老板啊,我是帮你发财来了。” “噢?”他扬了下眉,虽然觉得莫菲菲的话很滑稽,但是还是侧耳倾听。心里暗想天下哪有掉馅饼的事,不过既然和发财有关听听也无妨,这群人总不会吃饱了撑的大老远从京城过来专门来骗我吧。 莫菲菲递上她的报纸。王得福接过来大致浏览了一下,倒是看得甚为入迷,看完称颂道:“这就是你刚才说过的《京城周报》?没想到世上除了书还有这种东西,上面写的文章也很有兴趣。尤其上面评比京城最佳酒楼特色菜的排行榜里明楼的东坡肘子,我非常赞同。肥而不腻,味美香醇,满口余香,吃完回味无穷。”说完陷入了无穷幻想。 噢,东坡肘子,莫菲菲流着口水一起幻想。 五分钟后,莫菲菲回过神来,擦了一把口水,把还在幻想中的王得福摇醒。怎一说到吃就走题了呢,真是没出息,莫菲菲严重鄙视自己。 不能再瞎扯了,直接跟他道明来意:“不瞒王老板,这份报纸现在每月能卖将近二十万份,在京城影响巨大。我们现在正在筹划一个广告版面,想要找一些商品做广告。” 二十万人看到啊,王得福又陷入石化状态,这是什么概念,是从左手拇指数到右手拇指数两万遍!用到脚趾的话,也要数上一万遍! 他自然知道数量带来的震撼,但对于广告是什么东西,莫菲菲为什么要找他,到现在为止还是一头雾水。 “所谓广告,就是我在报纸上划一块地方,专门用来宣传商品。比如说你的清风酒,我们可以给你撰文或者画图大说此酒的好处,让没见过,没喝过这种酒的人产生要试一试的欲望。” 他明白了广告的是什么意思:“就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嘛!” “没错。但是王婆只能通过自己的嘴巴,一天能告诉多少人?我们的报纸就不一样,一天就能告诉十万人!这部分人还都是识文断字的人家。这些人要买你的酒,自然不在话下。” “要在上面做广告,必定不便宜吧?”一针见血问到关键问题。 这个自然,不然她靠什么养活他们报社那一大帮子人,还指望能赢利呢。不过现在却不是说钱的时候。 “王老板,由于你是我们的第一个客户,我给你特别优惠,后面的人就没那么好运气了。我们免费给你宣传,我保管三个月内你的酒销量上涨三成以上,届时你只要支付多赚的钱中的三分之一,如何?当然如果你的销量没有上涨三成以上,我分文不取。”莫菲菲并不指望在他身上赚钱,只是想抓住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他若成功,对于她的报纸也是免费的宣传。因此莫菲菲说得情真意切,万分诚恳。既没说全部免费,又保证了不需要立刻付钱,以降低他的戒心。 王得福思量了一阵,觉得是个稳赚不赔的买卖,清风酒销量多少自己最清楚,已经连续半年没有突破。不断有新的酒场诞生冲击市场,能艰辛维持着业绩不下滑已经是难能可贵。如果眼前这个人真有办法在三个月内能使销量大幅度增长,就在多赚的钱里支付给他一点报酬又如何! 于是他马上同意了莫菲菲的提议,叫管家拿来纸笔亲自起草协议。嘿,还真小看了他,人家还是个懂法的人嘛,知道制订和约。 他还有一点不明:“如此好事,你为什么会找上我呢?” 莫菲菲知道不解答他的疑虑他始终不会对自己放心:“王老板是个坦率的人,我们明人不说暗话。我以后还要找别的商家做广告,所以第一次广告效应很重要。我是精挑细选才选中了你的清风酒。你的酒口感好,口碑不错,潜力很大。如果通过宣传你的销量没有上涨,哪显示得出我的手段!以后拿什么来说服别人与我合作!” 他知道了莫菲菲并非无所图,反而放下心来。只有平等的交易才能让人安心。 接着他带他们参观了酒场。还处于手工作坊状态,没有流水线生产就是慢,而且他的酒没有分档次,产品单调。莫菲菲向他建议可适当提高部分酒的年份,包装也与一般产品区别开来,这样才可以从中档市场打入中高档。 王老板两眼一亮,连连称是,完全相信了莫菲菲是个经商能手,对莫菲菲恭谨起来,指望他再指点几手。 当然要指点,莫菲菲为什么不指点。他越成功,自己的广告功效才越有吹嘘的本钱。说实话,莫菲菲对这年代的报纸广告还是没有太大的信心,第一次却容不得失败。为了增加保险系数,莫菲菲决定免费为他的“公司”做一次咨询顾问。通过别的手段,与广告一起双管齐下。 商品最重要的是两个环节:生产和销售。莫菲菲对酿酒技术又没研究,自然不可能在生产上给他什么良好的建议。但是在销售上,她相信能指点一二。 “王老板的酒是通过什么渠道销售的?” “我们有近十个固定的大合作伙伴,有九成半的酒销给他们,我们送货上门。剩下的是一些散户,到我们酒场直接拉货。” 明白了,那些大客户相当于代理经销商,从厂家进货后再分销到各个网点(酒楼客栈等)。销售手段比较被动啊,被中间商赚去了大头。但是看他酒场的规模也知道,他们还没有直销的能力。只好从那些批发商上入手了。 “我有一计,如你照做则大有可为。下次那些大客商来进货的时候,你要求他们卖到酒店时与酒店签订一个协议,伙计需主动向客人介绍你的酒,如果推销成功的,则额外提取半成的利润奖励酒店和伙计。这样必定能提高伙计的热情,拉动销售。那些利润由你来支付,当然如若你谈判本事强的话可以说服进酒的客商与你平摊这部分支出。我想这半成的利润对你来说是小意思。”这年代所有服务行业人员领取的都是固定工资,还没提成这一说法,当然服务热忱不高。推销也只是简单的口头介绍,没有好处自然不会不遗余力。 王得福不傻,思考过后觉得大为可行,销量上去了,那点损失算什么,终于对莫菲菲心服口服。 莫菲菲他们顺利而归,开始规划第一期广告。 喝酒喝的其实是感觉和寓意。如科举前的书生们定要喝“状元红”,喝的就是高中状元的兆头。清风酒,莫菲菲决定赋予它“高风亮节、纯净如风”的内涵。于是口号出来了:“清风酒,君子喝的酒。” 由他们的首席记者庄同志亲自执笔,写了一篇极富煽动力的文案,加上精彩的配图,清风酒一夜之间闻名京城。莫菲菲把报纸快马送给王老板,并告诉他在京城引起的轰动。 以前达官贵人们自然不屑喝这种中档酒,但是现在不喝不行了,为了标榜自己是“君子”,得喝,还要装得爱喝。 广告攻势加上伙计强推,销量节节攀升。王得福的对手惊奇了,没想到在京城汲汲无名的清风酒一夜间声名雀起,赶紧研究对手,于是乎自然发现了《京城周报》的功劳。好了,广告自动涌过来,莫菲菲吩咐老记们以后可以吊起来卖了,对要求做广告的商人只管漫天要价。 她还有更重要的生意要去做,现在是时候功成身退了。 在家里好好修养了几天。大冷天的,名正言顺靠在火炉边逗嘎嘎玩。忽然一个人跌跌撞撞闯进来:“老板,不好了,有人到报社来闹事,还去官府把我们告了!”莫菲菲定睛一看,这不是张炎新招的小记者黄华吗? “慌什么慌,出了何事?快细细说来。”莫菲菲大惊,怎么一撒手就出事了,还是大事,居然惹上了官司! 第六十一章 酒中有毒? 第二卷 生财有道 第六十一章 酒中有毒? 黄华在莫菲菲的安抚下终于平静下来,还算清晰的跟莫菲菲说明了事情的始末:“今天中午有十来个人吵到报社来,为首的是一个叫秦大康的中年人,说他儿子喝了我们广告上的清风酒死了。于是秦大康就带着一群亲戚朋友闹到报社,一大帮人二话不说就开始砸,庄主编和张主编都没拦住,还被打伤了,最后被他们揪住说要扭送到官府。我一看情形不对就赶紧跑出来报信。社长,快点去救他们吧。” 莫菲菲听了之后放下心来。喝酒喝死怎么样责任也怪不到他们头上。这个酒那么多人喝都没事,可见不是什么假冒伪劣产品,八成是喝的人有问题。她估计死者是过量酗酒酒精中毒的可能性居多。他们现在揪着报社不放,完全是情急之下出于一种泄愤的心理,就是到了官府他们也讨不了好。笃定之后,莫菲菲让黄华前面带路,准备去营救那两个被殃连的可怜老兄。 莫菲菲一直是守法的公民,没想到却忽然要蹋进古代这警察局兼法院兼监狱的地方,心理还是有点忐忑的。 来到衙门,就看到里三层外三层围满了看热闹的人群。这种民事纠纷百姓是最感兴趣的,既有人死了,杀手又不是穷凶极恶的大盗,没危险性的热闹。 这可是第一次身临古代办案现场啊,莫菲菲脑海里不停回忆电视中包青天的神姿:威风凛凛地坐在高大的案台后,头上是“光明正大”牌匾,两旁是怒目的衙卫,犯罪嫌疑人跪在堂下大气也不敢喘。 两位英勇神武的保镖在前面开路,莫菲菲终于挤到了前面。和想象中的几乎一模一样,除了审案的父母官额头正中没有月牙图案。 审案过程进行得如火如荼,还好来得及时,没开始多久。估计刚完成自我介绍的程序,接下来进行的是阐述案情。堂下跪着四人:一个憔悴的中年人、一个肥头大耳商人样的人和莫菲菲的两员大将。观众群最里圈是原告庞大的亲友团,个个怒目瞪着场中的情形,一副如果官老爷判了被告有罪就会把一拥而上把他们碎尸万段的的阵势。莫菲菲问了旁边的人,知道憔悴的那个是死了儿子的秦大康,那个肥头是卖酒给死者的酒馆老板,姓王。真是“主谋”、“帮凶”一网打尽啊。旁人还说主审官冯玉明大人是一位清官,从来不徇私舞弊。莫菲菲更放下心来,只要能不偏不倚,他们是不会有事的。 秦大康一把鼻涕一把泪:“青天大老爷,你可要为我们做主啊。小人十几年前就死了婆娘,好不容易一个人辛辛苦苦把儿子拉扯大,儿子连媳妇都没讨上就横死了,全是因为看了报纸上的吹嘘说要特意去喝喝清风酒。这个王老板,就是卖酒给小儿的人,是他害死了我儿子!那两个《京城周报》的人,蒙骗百姓,也该死!我儿子平时酒量很大,上了度数的酒一次可以喝一斤多,如果酒没问题,我儿子绝对不会死!大人一定要严惩凶手,还我儿子公道!”说完就开始不停磕头。 旁边观众摆明已经把天平偏向了那一边,个个露出唏嘘感慨加同情的表情。 消费者的心理是一致的,商人总归是奸的,就是有理被判成没理也只会拍手叫好。莫菲菲深深明白这个道理,就看那大人怎么判,并做好了破财消灾的准备。 冯大人把惊堂木一拍,示意堂下肃静,被告可以开始辩解。 王老板开始眼红脖子粗的否认了:“大人明鉴!小人的酒馆在京城开了十几年,是奉公守法的良民,绝对不会谋害人。并且清风酒小店也卖了几年,人人喝了都说好。本月进货的这批酒也卖了几坛,都没什么问题。定是他儿子身体不好不能饮酒。这可怪不着我,酒又不像砒霜一样是违禁物品,我店门开着有人买我总不能不卖吧。” “是极是极。”张庄两人开始附和:“说本报广告蒙骗百姓更是无稽之谈。清风酒本来就没有问题,一个人拿刀子去杀了人,总不能让卖刀子的店铺来顶罪吧?刀子无罪,是使刀的人有罪孽。同样酒没有毒,是喝酒的人不讲节制。望大人明鉴。” 事情前因后果已经很清晰了。这时一人从后堂走出,把一张纸呈给了冯大人。 冯大人眉头一皱,宣布道:“仵作已经验出死因了,是饮酒过量引起的心肌梗塞。但是在胃部查出大量絮状物,怀疑酒有不洁。” “怎么可能?”王老板辩白:“每批进的酒我都亲自检查,放在酒窖里也有专人保管,酒绝对不会有问题。” “有没有问题查了才知道,来人啊,去抬一坛他的酒来。” “是!”两个衙役走出来一拱手,准备去抬酒。 王老板还是不慌不忙的样子,莫菲菲也放下心来。 不一会儿酒抬来了,顺便拿来了一个大瓷碗。衙役把酒倒到碗里,大家的目光齐刷刷聚集到那里。 清澈见底,香味飘散。王老板得意地抬起他的胖头:“大人请看,小人的酒确实没有任何问题。” 那秦大康失魂落魄跪在酒坛边喃喃自语:“难道,我儿子就白白死了吗。”又开始怔怔落泪。旁人不忍看之,已经有人开始安慰:“老秦,就算了吧,都是娃自己命苦,不该多喝酒啊!” 正在七嘴八舌间,秦大康忽然两眼发亮声嘶力竭地喊:“大人,大人请看!酒浊了!”所有在堂上的人都伸长脖子拼命看。秦大康敏捷的一跃而起,捧着那碗酒拿来给观众看了一圈,又赶紧呈上去给冯大人看。 莫菲菲快速扫了一眼,果然酒中飘满了白色絮状物,随着震荡移动,好象飘着无数杂乱的蚕丝。 冯大人一看,大惊,又叫人拿来一个碗倒满。果然,开始很正常,但是过了一刻钟左右酒开始浑浊。 有人牵来一只黄狗,衙役强行灌了那狗一碗。没事。又灌了一碗,狗哼了两下就四脚抽搐死了。 莫菲菲有点怀疑,这能做为判案依据吗,狗可是没酒量的,指不定是酒精中毒死的,又或者是被呛死的?撑死的? 不管是怎么死的,堂下已经开始哗然了,纷纷请求要严惩卖毒酒的王老板。秦大康找到了理,揪住王老板的脖子一个劲喊着:“还我儿子命来!”王老板面如土色:“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冯大人想的却更深远,急忙宣布:“此案暂停,堂下被告暂时收押狱中,明天继续审理。本官定会派人查验酒中絮状物是否对人体有害。所有衙卫马上全部出动,把京城在卖的清风酒一律封存,以待查明。师爷你去写几个告示,警告百姓暂时不要喝此酒。” 被吩咐的各人领命行事。看热闹的百姓也忙着散去,赶着对别人散播这个消息。 张、庄两人站起来被押下去的时候发现了莫菲菲,莫菲菲赶紧给他们一个安慰的眼神,无声地说:“我一定会救你们的。”两人才平静走下去。 莫菲菲对这个急转直下的情形也是心乱如麻,怎么会这样呢?她在帮他们酒做广告之前可是买了一大坛放在家里啊,家里面人人都喝过,也没事。难道是每次喝得少?莫菲菲得赶紧回家去一趟,如果有人喝多了出问题,那可要追悔莫及,尤其担心她那嗜酒的老爹。想到这里,莫菲菲赶紧叫上大雪小雪往家奔。 第六十二章 一场阴谋(上) 第二卷 生财有道 第六十二章 一场阴谋(上) 直奔酒窖,觅到那坛酒,指挥着大雪小雪把酒搬到外面。这些天喝了小半坛,好在都是浅酌,想起来就有点后怕。来到光亮的厅里,倒入准备好的白瓷碗,晾在桌上,三颗脑袋凑在上端目不转睛看。 都快成斗鸡眼了,酒还没反应。正在这时,莫老爷回来了。他好奇地站在莫菲菲身后一分钟,终于想通了他们在干什么,于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抢过那碗酒,咕咚咕咚全灌到了肚子里,抹了抹嘴说:“嘿,是不是就剩下一碗酒了,你们在发愁到底让谁喝。我刚从外面回来,就让我捡个便宜罢,也好暖暖身。” 我的爹呀!莫菲菲眼里开始酝酿眼泪,不想看到他倒下后惨不忍睹的一幕。小雪冲过来急速点了他身上几处大穴,叮嘱大雪快点回房拿银针,然后大雪就biu的不见了影子。 虽然身子不能动,但是嘴还能说话。莫老爷怒瞪小雪:“你干什么!为什么要点我穴道,到底怎么回事!” 莫菲菲哽咽着说不出话来,小雪只好代他解释:“老爷,你中毒了,我只好点了你几处大穴封锁住主要经脉,以免毒气攻心,等下再用银针把毒逼出来。” “胡说八道,我好好的怎么会中毒。” “老爷,毒就在刚才那碗被你喝下去的酒里。” “啊,你们想毒死我谋害家产!” 莫菲菲忘记了伤心,无力地看着自己的爹:“刚才您自己抢着喝那碗酒的,我想阻止都来不及啊。您还是别说话了,保存点体力。” “可是我明明觉得自己中气十足。”在莫菲菲严厉的眼光下,他只好住嘴。不过马上又抬起头来勇敢地说:“我就问最后一句话,最后一句。小雪,你说只是点了我几处大穴,但是为什么刚你在我身上点了几十下,每一下还那么用力,我现在浑身酸痛。说,你是不是对我有意见!!” 小雪无辜说:“老爷,你那么胖,身上肥肉不知道多厚,不多用力点几下怎么能点得中。” 莫老爷彻底无言。 几分钟后大雪掠了回来,手里捧着针灸包。小雪急忙拿出银针,在莫老爷身上上下飞舞,弄得浑身大汗,还是没有毒液被逼出的迹象。大雪急忙一手拍他后心,缓缓送入真气。 又过了良久。 小雪手一摊,愁眉苦脸对莫菲菲说:“老大,毒太厉害,我无能为力,看来要找我师傅他老人家了。就怕老爷撑不到那个时候。” 莫老爷在这翻折腾下又忍不住了:“为什么你们都说我中毒了?我一点都没有不舒服的感觉啊。” 莫菲菲的泪终于奔流下来,这正说明此毒的可怕啊,不知不觉就可要人命。 “你师父在哪里?能不能马上找到?”莫菲菲焦急问。 “师父他老人家前段日子刚给我们捎了信,说要去云游四海,所以现在也不知道他在哪里啊。”小雪无奈的说。 莫老爷扑眨着小眼睛无知地看着他们,一点都没意识到自己已经迈入了鬼门关。 大雪却又走了出去,不一会儿又拿来一个碗,放在桌子上开始看。 “大雪,你干什么?” “老大,我怀疑那酒中没有毒。” “啊?”莫菲菲回过神来,也凑了过去。 果然,过了半小时,酒还是没变化。今天审案的时候他们可是看得好好的,酒倒出来过十五分钟左右就会变浑浊。难道酒中真的没有毒? 大雪端起,小心抿了一口,对莫菲菲点了点头:“确实没有。” 小雪:“我就说什么时候我功力退步了。” “我说,你们可以把我弄起来了吧?”莫老爷终于忍不住一直被无视了,开始发飙。 小雪忙解开他的穴道,莫菲菲也把今天的事情一五一十说了一遍,莫老爷才原谅了他们刚才的行为。 不是酒的问题。亦或,她买的这坛和那批毒酒不是一批? 还在考虑该怎么办的时候,那个黄华又来求见了。“社长,不好了,刚才官府已经查明并且宣布,京城各大酒楼在售的清风酒都有问题,下令马上停止售卖,让所有百姓互相转告不要再喝那种酒。现在好多愤怒的百姓都要去砸酒楼,我们报社也被殃及。” 难道我们的第一个广告就遭遇假酒?莫菲菲怔怔说不出话来。 “不过,还有一个好消息。” “什么好消息,说来。” “我看着官府去第一家店验酒验出问题后,就赶紧赶回报社把印刷机器和重要资料转移走了。那些暴民也只是砸了一些桌椅而已。” 就目前看来,确实算个半大不小的好消息。这个黄华还算机灵,莫菲菲表扬了他一通,让他回家等明天审判结果,把机器看管好。 莫菲菲叫大雪赶紧快马加鞭赶到金华,把这里发生的事一五一十跟王老板说清楚,并且叫他检查剩下的酒有没有问题。现在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晚上去看望了狱里的两位弟兄,强颜欢笑安慰他们,黯然回来。 第二天吃过早饭,等政府部门上班后,莫菲菲和小雪又来到府衙。 哇,今天架势大了。堂下密密麻麻跪了一大批人。仔细看看,除了昨天的几位外,还多了十几个锦衣罗缎的男人。莫菲菲明白了,一定是被查出卖清风酒的那些酒楼老板。莫菲菲到处寻觅,她记得他们如家客栈也有卖的,怎么其美人没被抓来。难道他们卖的酒没查出问题? 府尹冯大人先陈述了昨天审案的结果,又公布了一个石破天惊的消息:“椐本官查探,酒里的絮状物是南方一种罕见的蛊毒,它在空气中停留一刻钟后就会迅速繁殖生长,成长后对人体能产生很大的毒性。如若在未孵化前大量饮用含有此毒的酒,也可致死。” 所有人对这个结果目瞪口呆。那些老板们纷纷申诉:“大人,小人们对此毒闻所未闻,既然是京城在卖的所有清风酒都有问题,那定是生产酒的人下的毒!” 众人纷纷点头,冤有头债有主,只要不是自己死,指死别人也无妨。 冯大人显然觉得不可能所有商人一致下毒,肯定是酒的源头有问题。于是下令衙卫到金华把生产酒的王老板拘来,三天后继续审理。 不用等三天,第二天深夜,大雪带着一群人几辆车回来了。王老板居然一齐同来。他现在可算是准通缉犯啊。莫菲菲惴惴不安接待了他。 王老板一见面就对莫菲菲一鞠到底:“莫社长,我被人陷害了,求你相助。”说完就急急道来。 原来大雪到金华后,把事情一说,他就马上意识到了后果的严重性。忙查看最新一批生产的酒,没有问题。又检查前一批没卖完的,也没有问题。到镇上酒馆验了与京城这一批同时生产的酒,都没问题。也就是说,只有销往京城的酒出现了问题。详细问了押送酒的工人,他们都在王家做了很多年,忠心耿耿,在路程中也没出现什么特别或者奇怪的事,一切正常。况且酒是一个月前运来的,但是出现问题却是几天前的事,显而易见是有人大面积下毒陷害。于是他就把几坛酒和几个证人一起带到了京城。 事情发展真是峰回路转。原以为是酒生产过程中不小心落进了什么真菌(也就是那种蛊毒),却没料到夹杂了一场阴谋。 莫菲菲叫管家安顿好与他一起来的人,又追问王老板:“你可有什么仇家?” 他绞尽脑汁:“我虽然小气,但对人还算和善,从不苛刻手下。在生意场上也没得罪过人,真想不通有什么人会陷害我。” 这就奇怪了,既然王老板没有仇家,那谁会用这么阴险的招数来害人呢。这可不是普通的陷害,那酒喝了会致死是显而易见的。也就是说下毒的人对人命压根就不在意,真是毒辣啊! 如果不能为自己解脱,王老板肯定是罪无可恕了。 莫菲菲认真整理了下思路:这是一起有预谋的陷害,有人想趁机打击王老板的生意,在三天前统一对京城所有在卖的清风酒下了毒!之所以肯定下毒时间统一是因为在死人之前一直没听过类似的事故,死去的秦老头的儿子做了第一个倒霉鬼。这个凶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知道所有清风酒的贩卖点、了解这种罕见毒药的药性、心狠手辣、还可能有同伙。因为莫菲菲猜想毒是在夜间下的,一个人不可能在一夜之间跑那么多地方。难道王老板得罪了一个厉害人物,被人家收买犯罪团伙给暗算了? 莫菲菲知道生意场上的事很复杂,有一些人小心眼得难以想象,有时候得罪了人自己还毫不察觉呢。所以王老板虽然没想起自己有什么仇家,莫菲菲还是不能否定这个仇家的存在。对了,他们如家客栈不是也有卖清风酒的吗,这两天焦头烂额怎么把这茬给忘了。 夜已深了,莫菲菲让王老板先下去休息,答应一定尽自己所能帮他的忙。 不搞清楚事实莫菲菲睡不着觉,叫上大雪小雪,她要到客栈的酒窖去查看。 披上大衣出门,这寒冬的晚上真是冷得彻骨啊,路上没有一个行人,寂静的街道上回响着他们嗒嗒的脚步声。月亮躲在厚厚的云层里,几颗星散落在天际,就着灯笼的光,光滑的石板路反射出青幽的光。真是杀人放火的好天气!这个时候如果有官差巡逻,定会把他们当流窜犯抓起来。 如家客栈二十四小时营业,不过这种时候哪里还会有客人?掀起厚厚的门帘,就看到一个伙计正在服务台上打瞌睡。 莫菲菲皱眉,是不是太久没来检查工作了,服务质量明显和星级酒店不搭配啊。莫菲菲以前对他们的要求是:无论何时,值班的服务人员都必须是精神奕奕的。睡得那么死,他们要是坏人的话,不得把这店给一窝端了。 走上前去,窝火的一拍桌子:“叫你们掌柜出来!” 那伙计被平地一声雷惊起,迷朦的眼睛到处张望:“客官要住店啊,先在我这里登记。”看来还没瞧清楚前面的人。莫菲菲哭笑不得:“我不住店,我找你们掌柜。” “我们掌柜的不在,回老家喝喜酒去了。” 什么,敢瞒着她偷偷旷工,这个美人是越来越大胆了!莫菲菲大声问:“什么时候的事!” “什么时候关你什么事!”那伙计没好气地瞪着莫菲菲,瞪啊瞪啊终于认出包成像个粽子的莫菲菲是他的大老板,吓得从柜台后面跑出来,深深弯下腰鞠躬:“对不起老板,刚才小的没看清是您!掌柜的在后面,我给您叫去?” 莫菲菲愠怒:“那你刚为什么说不在?” 伙计小声说:“回老板。因为前几天的假酒事件,掌柜的说有不少同行被抓去官府了,她要避避风头,有人来问一律说她不在。” ……真是狡猾啊。 “你现在去叫一下她,我有重要的事要问。” 那伙计看莫菲菲深夜来访就知道肯定是重要的事,一溜烟跑到了后院,看来美人连自己的房间都没敢住。 莫菲菲吩咐小雪去把大门关上,一起到后院一间僻静的空房子里坐着等美人过来。 五分钟。十分钟。直到半小时后,其美人才光彩照人出现在他们面前,完全看不出是三更半夜刚从床上爬起来的样子,真难为她了,半夜爬起来还化了个妆。只听她用甜得腻死人的声音说:“哎呀,老板,你这么晚还来找我到底有什么急事,外面天气多冷啊,有没有冻着,我叫伙计去生火。” “不用了。”莫菲菲开门见山问:“美人,我们卖的清风酒有没有问题?” 美人脸色一变,开始诉苦:“不瞒老板,我们的酒确实出现了问题,这两天我都不敢出来见人,对外谎称是回乡去了。” “那酒呢?没被查出来?” “幸亏我机灵。报社那两个家伙被抓去之后我就一直留意这件事,那天官府审案我也派了伙计去探风声。趁着官差没来查之前我们就把酒全转移出了酒窖,问起就说全部卖完了。我就怕万一查出问题有损我们客栈声誉。事后一检查,妈呀,果然有毒,可把我吓死了。” 这个情报头子还真不是白当的啊,莫菲菲对其美人简直要佩服得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了。忙赞扬并抚慰了她一番,才问到那酒现在在哪里。 “在柴房。”他们转移到柴房,搬开厚厚的柴火,两大坛酒掩藏在后面。 “怎么不干脆倒掉?”莫菲菲觉得不符合其美人“毁尸灭迹”的性子啊。 “酒窖的钥匙只有我和伙计小三有,我的钥匙是一直带在身上,不会有人有机会偷去,小三我也信得过,绝对不会在酒里下毒。所以我觉得这事情蹊跷,就把酒留下来做个证据。” 把两坛酒分别亲自检验过,果然含有那莫名的蛊毒。 莫菲菲灵机一动,让所有人来到酒窖,吩咐大雪去检查门锁。 大雪翻来覆去看了几分钟,肯定的说:“被人撬过,用的是极细的铁丝,那人内力不弱。” 没有指纹技术,就是知道被撬过了也没法指证啊。不过这一来也证明了莫菲菲的推测,确实有幕后黑手做怪。 其美人露出笑颜。酒出了问题,店里没人敢怀疑她,于是就怀疑小三。虽然大伙都没有当面指责,背地里肯定有不少猜忌,现在证明伙计小三是清白,她比谁都高兴。 事情有了转机,却依旧迷雾重重。知道有人陷害又怎样,没有任何证据,更不知道是谁做的。 忙活了一晚上,大伙也累了,莫菲菲把那把锁收在怀里,决定先回家休息。美人极力让莫菲菲留在店里,说外面太冷,还是先住下,明天再回去。莫菲菲拒绝了她的好意,家里还有一个焦虑不安的王老板,她怎么放心得下。 第二天,莫菲菲把昨晚上的调查结果告诉了王老板,他终于稍稍放宽了心。但是现在又没有怀疑对象,明天又要再次“开庭”了,他们只好细细商量了在庭上的发言。有个律师该多好,对了,古代不是有讼师的嘛,莫菲菲决定为王老板找个辩护讼师。 第六十三章 一场阴谋(下) 第二卷 生财有道 第六十三章 一场阴谋(下) 在古代讼师这一行其实并不是热门的行业,比起现代的律师来说社会地位低得多。衙门也没规定打官司一定要请讼师,基本上案件当事人大多数采用自己辩解的方式。所以讼师这碗饭也不好吃,能坚持挺下来的,都有两把刷子。 行有行规,虽然人数不多,讼师也有严密的组织机构的,全京城的讼师都统一归“讼师联盟”管理。据说讼师里等级森严,师父师兄学徒一层层关系,莫菲菲估摸着和如今的首席律师、一般律师、实习律师意思是一样的。 讼师联盟的最高领导是一个干瘦老头,在接待了莫菲菲他们之后很官腔的说:“我们联盟的讼师很抢手,我现在也不确定他们明天是否有空。” 莫菲菲塞了他一张银票之后,他果然说但是了。 “但是,我可以给你一张名单,你自己上门去问他们吧。” 莫菲菲拿着名单仔细看,上写姓名、住址以及职称,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甲级讼师有两人,乙级有四人,丙级有八人。总共只有十几个人,看来从事讼师职业的人确实少啊。也是,有多少男的愿意整天陷入口舌之战,像个妇人一般喋喋不休?讼师在百姓眼中也是个无德的职业,属于被经常诅咒“生孩子没屁眼”的人群。 虽然社会地位低,但是收入显然不低的,因为名单上的人住址都是市中心。这倒省了不少事,找起来方便。没料到从第一个首席找到倒数的末席,那些讼师们不是托病就是说没空,莫菲菲抛出大把银子也诱惑不了。 事情不简单了,怎么可能走遍全京城都找不到一个讼师?更何况还有大把银子等着,就是原本不是讼师的人看了都想马上去考个执照呢。哪有理由有钱不赚,罢工都没这么整齐。非常可疑。莫菲菲动用自己的脚指头想了一秒钟,就知道肯定又是那个幕后黑手搞的鬼。无法无天啊,连专门申冤的的讼师都不敢出头了。 久不跟莫菲菲跑腿的小林子倒是劲头十足。小家伙对于莫菲菲最近冷落他颇为不满,所以这次卯足了劲要表现一番,以获得莫菲菲的重新重视。 莫菲菲已经筋疲力尽,后悔今天干吗要自己出来跑,早知道全交给小林子好了,都是缘于想见识见识古代讼师“风采”的念头支使的。天色渐晚,名单上还有最后一个人没去拜访,莫菲菲也提不起兴趣了,去不去结果都是一样的,于是便要打道回府,吃过饭再和王老板串通供词。 小林子却不依不饶:“少爷,就这最后一个人了,离这里也不远,好歹我们也要去看看啊。” 拧不过他,莫菲菲只好上了马车,朝最后一个讼师家里赶去。 别的讼师家都是独门独院,最后这个却是住在大院子里,鱼龙混杂的地方,不用想,肯定是属于那种业务差收入低的人。还没见面莫菲菲就对这人没信心了。 院里一个大伯知道他们的来意后,扯着大嗓门喊:“马甲,有人找。” 看的人不要笑,那人确确实实就叫马甲,姓马名甲,估计他爹起这名字的意图是希望儿子能样样第一,可没料到儿子的名字会成为一千多年后的时髦词,甚至是问候语:今天,你用马甲了吗? 过了大约一分钟,莫菲菲感觉地面在微微颤动,然后从一个粗门洞里滚出来一个肉球。那个肉球用含糊不清的声音说:“老李,谁会找我?”明显一副刚从睡梦中醒来的样子。莫菲菲使劲瞪大了眼睛,还是没找到他的脖子,自己的肥肉爹和他比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啊。好歹莫老爷弯下腰还能看得见自己的脚,这个马甲,还有叫腰的东西可以弯吗? 莫菲菲大失所望,已经懒得说明来意了。既来之则安之,小林子自然替莫菲菲这个主子说明了来意。莫菲菲以为又要听到千篇一律的拒绝,没想到却是震耳欲聋的欢呼:“你们是来找我打官司的?”然后就朝他们滚了过来。 莫菲菲看着那比牦牛还猛的架势,急忙闪到一边,让小林子跟他说明事情。没想到马甲听完后两眼闪闪发亮:“好,我接下了!走走,我现在就跟你们一起去了解案情。”那迫切的表情溢于言表。 莫菲菲貌似无意问了一句:“上次有人请你是什么时候?” “上次啊?”他眯着小眼睛想了半天,然后咧嘴烂漫一笑:“隔太久,想不起来了。”汗,莫菲菲想她知道为什么他不会拒绝他们了,感情人家那幕后黑手压根就不屑威胁他! 这样的人还不如不请呢,莫菲菲抬脚就要走,被一只肉手死死抓住,用企求的声音说:“让我了解下案情,如果我分析的不对,你再翻我白眼好了。”反正今天也没什么收获,就带上他好了,也好给王老板个交代,毕竟这人也是有牌照的讼师,咱也不能以貌取人不是。 莫菲菲的马车是坐不下这墩大神的,只好劳驾他自己走到莫府去了,正好锻炼下身体。 回到家把今天的情况说了下,老王面如死灰。倒不是因为请不到讼师,而是终于明白自己惹上了一个多么强大的敌手,恐怖的是自己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惹下的!这难道不是最可怕的事吗。人对未知的事物一直都报有莫名的恐惧感,更何况那未知的事物还对自己有莫大的威胁,恐惧感就更为强烈了。 终于,马甲气喘吁吁找到莫府,由于事先交代过,所以门房马上就把他放进来的,放进来的第二件事就是飞奔到后院,把莫家来了个超级无敌大胖子的事告诉所有下人。自从办了报纸之后,莫菲菲家大大小小人员的八卦素质已经得到质的飞越,八卦起来从以往的遮遮掩掩到现在的理所当然光明正大。 所以,当莫老爷装做不经意进来顺便提醒他们到时间吃饭,眼睛却一直在马甲身上扫来扫去的时候,莫菲菲一点都不奇怪。 刚来就赶上吃饭,马甲真是喜出望外。和他们一起移步餐厅,一路引来无数仆人竞折腰,惊呼声此起彼伏。而马甲似乎对这种情况早已见怪不怪,丝毫不以为意。 果然是风卷残涌,一堆人目瞪口呆看着他吃,等醒悟过来盘里的精华早就落了他的肚。由此带来的直接好处是:莫夫人看莫老爷的眼里多了许多欣慰和怜爱。通过对比,莫夫人终于知道莫老爷简直可以称得上个健美冠军! 吃完饭,莫菲菲他们聚在一起把事情说了一遍。在听他们说的时候,马甲始终全神贯注,在关键时刻问关键问题,头脑之敏锐让莫菲菲折服:原来所谓专家说的肥胖儿童智商会比同龄人低完全是片面之言。莫菲菲对他放下心来。这个人就是泥土里的珍珠,因为被灰尘包裹住了,所以才迟迟不被发现啊。 第二天开庭,冯大人派到金华去拘王老板的衙卫无功而返。正在这时候,王老板却带着证人自己投案了,当然,还带着那讼师。 然后就是长久的唇枪舌战。过程比较无味,这里就不做过多描叙了。 总之最后,冯大人终于相信了王老板是清白的,诸位老板也是清白的,莫菲菲他们报社更是清白的。幕后确实有人陷害,但是陷害人是谁,还是没有丝毫头绪。之所以这么容易相信他们还有一个原因,冯大人终于道来:酒里的那种蛊毒很罕见,只生于南方苗寨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地,离开本土就很难成活,可以说非常珍贵,不是堂上的这些老板能够轻易弄到的,更何况所有被陷害的酒楼的酒窖锁孔经有经验的捕快查验后证实,确实有被撬过的痕迹。 官司赢了,但是对于官府来说,这却成了一桩难以侦破的悬案,莫菲菲想最后还是会不了了之吧。 所有人里面损失最大的还是王老板。虽然冯大人给了他清白,诸位酒店老板却恼被他连累,表示以后再也不会进他的酒了。百姓都知道了这件事,更是不敢喝,从此,清风酒在京城绝迹。 莫菲菲的报社恢复了发行。报社还对这件事进行了深度报道,那期的独家新闻题目就是“一瓶清酒引发的血案”,让无数人争相传闻。 与王老板黯然告别,想不出安慰的话,人生起伏,谁能预料到下一刻会发生什么? 和马甲倒是成了半个朋友,因为他原本就比莫菲菲大不了多少岁,为人又直率。熟了以后莫菲菲呢称他为“你个球”,没想到被旁人听去,以讹传讹,最后居然成了一句骂人的话,倒让莫菲菲始料不及。 过了一段时间,莫菲菲渐渐也把“毒酒事件”抛到九霄云外,新年要到了,莫府又开始忙碌准备过年。这天门房送来一个包装精美的礼物,莫菲菲猜开一看,哈,是十二个用上好翡翠雕刻的拇指大小形态各异的弥勒佛。是哪位朋友送的,居然知道她的爱好(收藏弥勒佛)呢。下面压着一封信,莫菲菲喜滋滋拆开一看:“清风无意,事与愿违,小小礼物,请君笑纳。云先生。” 云先生!莫菲菲心里刻意遗忘的人物浮上来,手里的纸飘到地上,原来他就是那个幕后的黑手!她早该想到,京城里还有谁能像他一样神通广大。如此看来,他想害的其实不是王老板,却是自己!莫菲菲以为自己被王老板连累了,没想到其实是自己连累了他!云先生是想趁机打击她的报社吧,不料报社没有一蹶不振,却趁这件事又扬名一把。冷入骨髓,这样的人,她怎么斗得过? 不过看起来他倒不会对莫菲菲直接下毒手,而是享受打击她的过程。上次不成,下次会是什么时候?防不胜防。年轻气盛啊,怎么会惹上这样可怕的人,莫菲菲悔得肠子都青了还不能原谅自己。 既然他敢对莫菲菲透露真相,摆明了不怕她能玩出什么花样。啊!!莫菲菲恼怒地就要把手中的佛像摔在地上,终于还是没舍得,主人有罪,东西没罪,摔了多可惜,改明儿叫小林子去当铺当了,换点钱给下人发红包也好啊。 既然对他没辙,何必多想,水来土淹吧,莫菲菲只好充分发挥自己的阿Q精神。 第六十四章 少女怀春 第二卷 生财有道 第六十四章 少女怀春 最近如意公主的心情有点变化不定,公主身边宫女太监们的日子都不好过,而这都和一个叫莫浩凡的人有关。 现在,公主就一个人躺在温暖如春的屋里,也没要人服侍,闷闷不乐正与一只鹦鹉聊天。 那只鹦鹉正是莫菲菲的小宠物嘎嘎,公主是它的原主人。这段时间莫菲菲对嘎嘎比较冷落,很久没逗它了,自然没发现它经常不好好呆在家里,偷偷溜进宫好吃好喝兼做叛徒泄露自己的行踪。 嘎嘎心语:“某人经常诽谤我是叛徒,其实小公主才是我的大主子,你充其量是二主子,我当然对大主子比较重视。最重要的是,公主这里有我最爱吃的但是只有皇宫才有的地方上贡的坚果,你那有吗,哼~我做叛徒也是被逼的,有句成语不是叫‘鸟为食亡’嘛!” 莫菲菲当然不知道她这只小宠物的心思,所以只能继续做被鸟出卖的人啦。 公主:“嘎嘎,你说浩凡最近为什么不给我写信了呢?” 嘎嘎正埋头和一颗瓜子搏斗,口齿不清(此处属于乱用成语,因为嘎嘎是没有牙齿滴)的说:“他是坏蛋!坏蛋!” 公主愤愤走上前去鸟嘴夺食:“不许你说他坏话。” 嘎嘎更加愤愤地抬起头来瞪着公主:“公主说的,浩凡坏蛋。”想破它的鸟头大概也不会明白什么叫“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公主这才想起来自己刚才在念叨中确实说了很多句“浩凡坏蛋”,所以才给鹦鹉学了去。于是有点恼羞成怒:“讨厌,你回他那去,不要你陪了。” 这下嘎嘎才真急了,好吃的瓜子还没吃到,怎么能回去呢。于是跳起来在公主身边飞来飞去:“浩凡想公主,浩凡想公主。”依它的经验,只要一说这句话公主就会很高兴,经过多次实验,屡试不爽。 果然,公主脸色稍晴,依旧如每次的反应一样,两手捂着脸,害羞的问:“真的吗?” 说谎话的孩子不是好孩子,说谎话的鸟不是好鸟。但是显然嘎嘎并不具备人的道德观,无师自通学会了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并且屡次施行。 趁着公主正在憧憬间,小家伙早就不知不觉夺回了瓜子,躲在角落里吃得香。 “皇上驾到~”一个细声细气的声音大声传来,这是皇上最喜爱的太监小宣子。 “恭迎皇上。”在外面守侯的宫女急忙跪地迎接。 一个伟健的男人踏雪而来,进屋,小宣子上前为皇上脱去黑裘披风,又悄悄退下去。 “皇上哥哥!”公主从沉思中醒来,欢呼着趋上前向皇上撒娇。在公主心里,比自己大一截的皇上亦父亦兄,是世界上最亲近的人。皇上要处理的事情太多,难得来看她,所以每次见面她都会很珍惜。而在皇上心中,公主这里也是最容易让心灵平静的地方。在这没有面对大臣时的猜疑,没有应付后宫时的疲乏,没有教育子女时硬端出来的威严。自己从小就疼爱的亲妹妹带来的永远只有欢乐。对她的纵容,宫里人尽皆知。 皇上宠爱地拉着公主的双手细细端详:“我们的如意公主长大喽,越来越漂亮。” “皇上哥哥今天就是来笑话我的!这么冷的天,我叫人暖壶酒拿些点心来,和皇上哥哥聊聊天。” “也好,朕今天找你是有事说的,边喝酒边说吧。” 不一会儿温好的酒就送了上来,说说笑笑拉了一堆家常,皇上才转到正题上:“亦洳啊,今天孟真国的国王给朕发了国书,替他们的小王子向我朝公主求婚。” 公主手一抖,酒几乎要洒在席上:“皇上哥哥,我不嫁。人家才十四,你就急着把我赶走了?是不是嫌亦洳给你添麻烦了,还是在宫里吃闲饭有人看不顺眼了?”说完泪就忍不住奔流下来,干脆丢了酒杯,专心抽噎。 由于皇上生的都是皇子,所以亦洳是本朝唯一的公主。对这个纯真可爱的公主,不仅皇上自己舍不得,就连那些妃子们都舍不得呢。因为平时谁惹皇上生气或者想讨好皇上,求亦洳帮忙是最好的。 见到妹妹的眼泪,皇上心疼了,如果不是因为亦洳是唯一的公主,他压根就不会对亦洳说这番话,政治联姻一向没有幸福可言,但却是维持两国邦交最简单有效的手段,身为皇上,为了天下着想,有时候不得不把自己的姐妹女儿往这条路上推。皇家有女初长成,没想到就被人盯上了。皇上越想越气,竟对那一向友好的孟真国恼怒起来。 皇上当然不希望自己的妹妹嫁到国力不如本朝强盛的孟真国去,但是没有理由地冒然拒绝是不明智的,搞不好会让求婚不成的临国反目成仇。 算了,这事还是从长计议吧,反正也不急着答复。皇上看着公主梨花带泪的脸,心里忽然浮出一个念头:如果快刀斩乱麻把公主给嫁了,然后回临国说公主早有婚约,只是以前年龄还小没有完婚,然后再找个大臣的女儿嫁过去,谅他们也没话说。越想越觉得可行,于是马上起身决定找两个心腹大臣商量一下怎么操作。走之前安慰公主说绝对不会把她嫁到远远的地方去,公主才放下心来。 过了几天,朝廷发生了两件大事。一是小王爷找了个茬,说孟真国在我朝军中高层安插奸细,不怀好意,请令要发兵孟真国。 这个理由有点牵强,因为地球人都知道,在其他国家安插间谍是一个公开的秘密,谁当家都会这么干。但是由于公主求婚事件在前,众大臣也辨不清这里面是否另有隐情。和平派自然是振振有辞反对的,摆出国家大义百姓兴苦的道理,苦口婆心。好战派自然赞成,没有战争,当兵的怎么捞取功劳?那些善于溜须拍马的大臣也是一力赞成,谁不知道公主是皇上和小王爷最疼爱的人,小王爷敢这么干,肯定是得到了皇上的授意,所以支持是绝对不会有错的。 孟真国的王如果知道自己为了和平求婚,得来的反而是战争,怕是要哭死了。 皇上当然没有授意小王爷这么做,但是小王爷的做法很让他出气,所以也没有明确反对,更不会明确支持。做一个好皇上不能随便把国家卷入战争。 第二件事有点隐秘,是悄悄进行的。整个京城凡二十岁以下未婚的门当户对的青年才俊画像及八字被源源不断送到公主处。皇上是动了真,打算尽快为公主找个驸马。但是成效似乎不大,所有人都被公主挑出了或多或少的毛病,让皇上颇为头疼,难道若大个京城就没有人配得上公主? 吾家有女初长成,婚姻大事,难煞天下父母。 第六十五章 思念是一种很玄的东西 第二卷 生财有道 第六十五章 思念是一种很玄的东西 同样的场景最近在公主寝宫一直重复上演。 宫女:“公主你看,这位梁书棋公子年方二十,就已经金榜题名,是本次新科状元。人长得英俊潇洒,又有才华,前途不可限量啊!和公主真是般配。” “什么英俊潇洒,他嘴唇这么薄,一看就是无情无义的人,以后迟早会做出对不起我的事。” 宫女无奈,只得把梁状元的画像放到一边,又拿起一张:“那这个呢?张丞相的侄儿张龙宇,在工部任职,据说皇上也很欣赏此人。” “我说喜儿啊,他自幼父母双亡你知不知道?无父无母的孤儿,怎么配得上我?” “公主说的是。”宫女喜儿嗫嗫回答,忙把这个妄想攀上枝头做凤凰的张公子画像抛到一边去,在桌上一堆画像中挑挑选选,终于选出一张递上去:“公主,这个你一定满意。护国公的孙子舒安磊,今年才十七岁,比公主大不了多少,在一起肯定有共同话题。你看,舒公子气宇轩昂,是个百里挑一的美男子呢。更重要的是听说他孝敬长辈,文武双全,是我朝世家子弟里最出类拔萃的一个。护国公为三朝元老,为皇上所敬重,现在虽然不理俗事了,但是在朝廷还有很高的威望。可以说和公主是门当户对啊。” “既然这么优秀,画像怎么不在第一批就送来,今天才被你发现?”公主继续无动于衷。 “这个……公主恕奴婢无罪我才敢说。” “说吧,我不怪你。”公主的好奇心被挑起来了。 “据皇上身边的太监小宣子说,公主知道我和那小宣子有些交情的吧?小宣子说昨日皇上忽然把在家颐养天年的护国公请进了宫,问他为什么不把自己孙子舒安磊的画像呈上来给公主选亲,还藏着掖着,满朝文武谁人不知他孙子是年轻后辈里最优秀的一个。” “啊?皇兄都出面了?然后护国公怎么说?”公主追问。 “护国公说:‘皇上宣旨后老臣也跟孙儿提起过这事。老臣那小孙说自己年轻好动,不成体统,怕辱没了皇家的厚爱。况且他早有心要考取功名再成家,不想依靠娶公主当驸马的手段走上仕途。老臣看劝他无用,只好依了他的意思。’” “皇上听了护国公的话后对他孙子更是好感大增,赞誉有加。说他孙子年纪轻轻不同凡响,抱负远大,是公主最般配的对象。护国公还要拒绝,皇上只好把孟真国求亲,但他又不愿意把公主嫁到他国去,只好尽快为公主找个驸马的苦衷说出来。然后半命令半乞求地让护国公回去劝说自己的孙子。护国公表示公主是自己从小看到大的好姑娘,嫁到别国去确实遭罪,回去一定好好开启自己的孙子。结果,第二天就叫人把孙子画像呈来了。” 公主听完后大为惊奇,贵族里还有这样自强的青年,于是叫喜儿把那舒安磊的画像拿过来看看。当代潘安啊!公主看得流口水,只见舒公子面如白玉,英眉星眼,鼻梁高挺,玉树临风……(省略若干赞美的词)正是怀春的少女,哪个不喜欢看帅哥?所谓内涵所谓学识所谓家世在一个年方十四的女孩眼里都是狗屁,只有脸蛋才是最重要的。大家回想一下自己的少年时期,喜欢一个人绝大部分原因是不是受他(她)外貌吸引? 公主心头小鹿砰砰直跳,可惜,自己已经早一步喜欢上了莫浩凡那个混蛋,于是不禁对这个舒安磊产生一种“恨不相逢未嫁时”的感觉。虽然说自己和浩凡并没有什么名分,连两情相悦都称不上,或许,只是自己一个人的暗恋罢了。但是初恋是美好而执拗的,没有碰壁哪会那么容易改变想法呢! 浩凡,为什么你对我总是若即若离,我该拿你怎么办?现在皇兄就要把我嫁出去了,难道我们还没有开始就要结束么?越想越烦,干脆把画像一丢,决定出去走走散心。 偷溜出宫已经熟门熟路了,大冬天的守卫松懈不少,换了装的公主和宫女喜儿没费什么劲就出了皇宫大门。 街上比任何时候都要萧条,行人来往匆匆恨不得早点回到屋里取暖,稀稀拉拉的摊贩也缩在屋檐下惨淡经营。 没有目标地走,好想见到自己的心上人,不知不觉竟走到了如家客栈,或许潜意识里希望在这里能看到每日思念的人吧。 二人走进客栈,里面春意融融,到处都是吃火锅的客人,才发现已是中午,肚子也咕咕叫起来了。于是寻了个位子,也叫了火锅打算好好吃一顿。在这里仿佛可以闻到他的气息,幻想他在客栈忙碌的样子,公主的嘴角噙满笑意。 喜儿看到自己主子露出“白痴”的笑,马上知道了她又在想那个人,因为这种笑已见过无数次,每当这种时候公主一定不能让人打扰,不然就会恼怒万分。 菜上来了,两人开吃。热辣的涮羊肉下肚,还有什么比冬天吃火锅更享受的事? 这时客栈掌柜其美人的身影出现在楼梯口。每当吃饭时间,美女掌柜总会现身,挨个殷勤问每一桌客人对菜色满不满意,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提出来下次客栈一定改善。当然这招是莫菲菲教的。这样一来,客人定会产生感动、宾至如归的感觉,老顾客喜欢这里,就是喜欢他们细致入微的服务。 不一会就走到了公主这桌。其美人眯着眼,这不是如意公主吗?以前庆功会的时候见过,自己对可爱的公主可是印象深刻呢。虽然此时她男装打扮,但是怎掩饰得住少女的花容月貌?公主身边只跟着一个宫女,也没侍卫,更不见牛皮糖似整天粘着的小王爷,肯定是微服溜出宫来的。 公主比上一次见面看起来清瘦了不少,眉间也挂着一丝落寞,她,不快乐。这种神色多么熟悉,当想念一个人不得见的时候就是这样。其美人绕过这桌,没有打扰她们,叫了个伙计,命他速到莫府,让老板快点过来,有位贵客在等他。 莫菲菲正在家里练习画画,打算全面提高自己的个人素质。这年代不会点琴棋书画要被人鄙视的。有了钱也要努力摆脱身上的“粗俗”才对。正在与毛笔搏斗,就听到伙计来报。奇怪,这么大冬天的还有谁会找她。其美人也没说是谁,但是伙计说了很急,莫菲菲只好快速换了衣服,上了马车赶去。 到了客栈,就被守侯在门边的其美人拉到一边,指点莫菲菲看向正在吃火锅的公主:“贵客就在那里。” 怎么会是公主?小王爷没有和她一起吗?莫菲菲奇怪地走上前去,微笑着打了个招呼:“嗨,公主,你来了。” 公主听到这个声音,不敢置信地抬起头,真的是他!筷子怔怔握在手里,也忘了夹菜,眼里忽然湿润起来。这是真的吗? 第六十六章 混乱的一夜情 第二卷 生财有道 第六十六章 混乱的一夜情 张爱玲说:“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的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公主当然没有听过千年后张爱玲说的那句话,但是她此刻的心境与张所描绘的异曲同工,脑海里幻想过见面时要说的的千言万语,到头来却变成了平平淡淡的一句:“噢,你也在这里吗?” 莫菲菲当然知道她平淡的话语下隐藏的是不平静的心情,莫菲菲也有过少女怀春的时候,也曾在青春时暗恋过一个人,所以早就感受到了公主对自己的爱恋。刻意疏远过,却抵不住她一封封情真意切的信,或哀伤,或思念。最后还是罢了,依旧回信,只不过稀稀拉拉,想让她渐渐忘了自己。 显然莫菲菲这招不灵,没有听到明确的拒绝,公主不会对她死心。 世界上最郁闷的事不是你爱的人不爱你,不是你爱的人爱你但是你不知道他(她)爱你,也不是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而是你明明想拒绝一个你不爱的人,他(她)却迟迟没对你说“我爱你”。人家都没有表白,你怎么拒绝?就好象主人还没开口留你吃饭,你怎么好主动假装客气说:“不用了不用了我不饿。” 莫菲菲现在的情况就是这样。她知道公主喜欢自己,但是自己知道自己不可能和公主在一起,因为一直没有机会对公主表明自己的意思,所以公主对自己不会放弃。这种事拖得越久对对方的伤害越大,莫菲菲决定今天无论如何也要跟公主说个清楚。大不了,把自己实际上是女子的身份告诉公主。不到万不得已,她不准备采用这个方法,因为时间不对,她错过了向公主坦白的最好时机,如果现在再说自己是个女子,怕要被恼怒的皇上冠个“欺君之罪,”把莫府的人从上到下全砍了都可能。 看她们也吃得差不多了,莫菲菲请公主到楼上雅间里饮酒谈心,公主欣然答应。 上好的美酒送上来,公主怔怔望着酒杯,收起了刚才在人前强装的笑容。 “公主为何不高兴,可愿说给我听听?” “浩凡哥哥,你在宫外可曾想念过我吗?” “公主是我的好朋友,我自然会牵挂想念。”莫菲菲抿了一口酒掩饰自己的不自然。 “那为什么都不再像以前一样经常给我写信了呢?我以为你讨厌我了。” “没有的事。你知道我有很多事要忙的。还有一点,公主越来越大了,不是以前的小女孩,我再和你通信,会影响你的名节。” 公主蓦然抬起头来,欢喜说道:“原来,你是为我着想,是我误会你了。” 莫菲菲恨不得打自己一个耳光,怎么自己把事情越搞越复杂了。这小姑娘也真是,太好哄了吧。莫菲菲终于知道为什么那么多男人喜欢对女人甜言蜜语,女人就吃这一套!女人是心软的动物,她们都会为自己所爱的男人寻找借口,如果男人把握住机会能说服女人,那就皆大欢喜了。 莫菲菲正不知道如何是好,公主忽然又陷入了悲伤的情绪中:“浩凡,和你在一起是多么让人开心,但是,皇兄马上就要把我嫁出去了,不知道以后我们还能不能像今天一样把酒言欢。” 其实莫菲菲早已经知道这件事,安插到王公贵族家里的“地组”情报员在第一时间把消息透了出来,说最近皇上正为公主选驸马,所有有适龄男儿的各家大臣们早已摩拳擦掌使尽各种招数以求得到公主青睐。 说实话,乍听到这个消息时莫菲菲很不厚道地松了口气。皇上下令,那是铁板定钉的事了,谁也改不了。公主招驸马已成定局,那么她和公主的尴尬局面自然也可以迎刃而解。 却不能把自己的心理告诉公主的,连表现在脸上都不行,于是只好作悲痛欲绝状:“照这样说的话,以后就是偶尔和公主通信都不能够了,我……我……” “你怎么?” “我已经难过得说不出什么来了。” “没想到浩凡对我用情那么深,要不,我去请求皇上哥哥给我们赐婚?” 娘的,莫菲菲恨不得砍自己一刀,戏演过头了,唾弃自己。 “万万不行,公主是万金之躯,我只是一小小商人,怎配得上公主,不要说皇上、满朝文武大臣不会同意,就是我自己也不能接受。我给不了公主想要的幸福生活。”莫菲菲赶紧推脱。 “所谓的幸福生活是什么呢?是锦衣玉食还是奴仆成群?我认为幸福就是能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何况浩凡已经是成功的商人,定不会叫我吃苦的对吗?你是担心我们之间的门第之别?不用担心,皇上哥哥最疼我的了,我的终身大事他定会让我自己做主的。” 莫菲菲现在真有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感觉。但是同时她也为公主的真情所感动,如果自己是个真正的男人,一定会毫不犹豫去接受公主,管他什么门第、尊卑。面对纯洁的公主,自己要怎样拒绝她才能把对她的伤害降到最低?莫菲菲陷入苦恼之中。 正在这时门砰地一声被砸开,小王爷旋风般冲了进来,门外跟着神色紧张的其美人,嘴里还在喊:“小王爷,你不能进去。”小王爷自己没把美人的话听在耳里,直接朝莫菲菲冲过来,然后,准确而又恶狠狠地给了莫菲菲下巴一拳。莫菲菲倒下去的一瞬间,还在心里赞叹:“好标准的右钩拳啊~”然后就不省人事了。 “浩凡!” “老板!” 公主和其美人同时朝莫菲菲冲过去,想扶住他往下倒的身子。 公主迅速被小王爷拉住了手,前行不得,只好看着其美人抢上前接住了他。 小王爷恶人先告状:“公主,莫浩凡居然敢私自勾引你出宫,是不是不想要命了。” 公主使劲甩开小王爷的手,狠狠给了小王爷一巴掌:“你凭什么打他!是我自己出宫见他的,我只是来见一个朋友而已,说什么勾引,难道我在你眼里是那种下贱的女子吗?” 小王爷自知说错了话,想分辩,平日口齿伶俐的人却说不出什么话来。 公主也不去理他,就要去查看莫菲菲的伤势。 其美人已叫了两个伙计过来,扶起菲菲往套房走,并吩咐了另外一个伙计赶紧去找大夫。公主也跟在他们身后打算一起去照顾菲菲,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小王爷捂着脸,仿佛不相信自己捧在手心的公主刚刚给了自己一巴掌。久久,他从喉咙里爆出一声怒吼,把房里所有椅子砸了个稀巴烂,又抓起桌上的酒,直接对着嘴巴灌了下去,这一刻,他知道自己彻底失恋了。 不一会一壶酒就见底了,但是小王爷觉得自己的神志还是那么清醒,因为心里疼痛的感觉丝毫没有减少。“拿酒来!”他使劲喊道,接着砸桌子。门外的伙计受其美人嘱咐过,随便里面的客人干什么都不要管,所以刚才小王爷在里面摔摔砸砸都没有人过来阻止。现在听到他叫,伙计不敢怠慢,一下子拿了三坛过来,免得等下喝完了还要再叫,对待正在怒火中的人,还是能避则避为上。 小王爷也不管形象,坐在地上拿起酒就灌。(他也不得不坐在地上,因为桌椅都全部让他砸烂了。) 那边厢,大夫来了之后,给莫菲菲擦了点药油,又用针灸针了几下,他就醒过来了。 于是莫菲菲一醒过来,就发现自己躺在总统套房里,身边是焦灼的其美人和公主。 莫菲菲使劲回想刚才的事情,终于想起自己是被小王爷一拳打晕的,真是糗啊,她也忒脆弱了。 显然这两个女子都没有因此鄙视莫菲菲,反而对莫菲菲的醒来高兴万分。争着问他怎么样,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除了脸还有些痛之外,其他一切正常。” “那就好。”两个人同时松了口气。 “公主,你怎么还在这里,没跟小王爷一起回去吗?” “我才不管那个乱发脾气的人。” “小王爷正一个人在包厢里喝闷酒呢。”其美人幸灾乐祸的说。 也是,公主一直陪在莫菲菲身边,对他就是无言的伤害。“美人,你还是过去招呼一下他吧,别让他喝伤了身。” “是。”美人心不甘情不愿的出去了。 现在只剩下莫菲菲和公主两个人,莫菲菲又正躺在床上,于是房里的气氛一下子暧昧起来。公主双目含情,莫菲菲目光闪烁,心想现在只有两人了,要不要继续刚才没来得及展开的婉转的拒爱大业呢? 其美人进入包厢,印入眼帘的就是满目疮痍,然后就看到往日高高在上潇洒不羁的小王爷此刻正呈一滩烂泥状,嘴里还喃喃自问:“为什么,为什么你要这样对我!难道你体会不到我对你的爱吗?”连其美人走到跟前都没发觉。 在平日,小王爷是从来不敢在外人面前流露出对公主的爱的,因为那会同时陷他们两入万劫不复的境地,但是现在,他不管了,还怕什么呢?最爱的人头也不回投入另外一个男人的怀抱(其实只是去探病而已,但是小王爷在心里执拗地这么认为,没法子),还有什么值得在乎的? 其美人大吃一惊,这可是大逆不道的话啊。这里不是埃及(老板曾跟她说过这个神奇国家的故事),不支持兄妹恋。装没听到应该没人有意见吧? 看着小王爷那凄惨的样子,一向坚强的其美人也垮下脸来,老板把自己赶出来,却和公主两人单独相处,这说明他们已经两情相悦了。小王爷惨,自己何曾不惨,自己对老板的爱,又有谁知道?同是天涯沦落人啊,今天就陪他一醉方休吧。 于是其美人又叫来两坛酒,坐在小王爷身边自顾自喝起来。 醉眼迷蒙的小王爷终于发现身边多了个人,瞅了半天终于认出是其美人,于是讥讽道:“你来干什么,怎么不守在你老板身边,你不是很关心他的吗?” 其美人喝了半坛,神志也开始不清,哀怨说:“关心又有什么用,关心一个人就一定能守在他身边吗?” “说得对,说得对,关心又有什么用!不能在一起就是不能在一起!”两人似乎找到了共同话题,一下子亲近起来。 “她是世界上最纯洁的仙女!她的美,是那么纯粹,不搀一点杂质。除了她,所有的女人就只会盯着男人的钱财、地位、身份!” “他是世界上最特别的人!他聪明,见多识广,从不轻视女性,甚至认为男女平等。除了他,所有的男人都认为女人只是男人的附庸品,不能有自己的主见,以夫为天。” “她为什么喜欢上一个低贱的商人而漠视我的存在,难道是因为他比我年轻?” “他为什么会喜欢上一个他高攀不起的人而漠视身边的我,难道是因为她比我年轻?” 两个人牛头不对马嘴,自顾自说着,把心里久久憋着的话一下子发泄了出来。 “哈哈哈!你喜欢莫浩凡,但是他不喜欢你!” “哈哈哈!你喜欢公主,但是她不喜欢你!”其美人喝得早已忘记了厉害关系,脱口而出。 “她(他)不喜欢我……喝死算了!”两个人异口同声,相视而笑,竟有知己的感觉。 “干杯!” “干!” 在两人的努力下,地上的酒一下子喝光了。 “我还要喝!”小王爷不依不饶的说。 “走,我带你去找酒。”其美人摇摇晃晃站起来,搀扶着同样摇摇晃晃的小王爷,准备去寻找酒再喝。 伙计也不敢打扰他们,就看着他们蹒跚而去。 那里有个门,推进去看看,不是酒窖,原来是一个房间。咦?有张床,累了,先休息一下吧。两个人同时朝床上倒下去,完全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身边是何人,这一刻最强烈的愿望就是好好睡一觉。 半夜,两个人都口干舌燥,悠悠醒来。分别摸索着去喝了水,又倒下去。 却没有那么快睡得着了。小王爷伸手一摸,身边是一具软绵绵的身体,那么舒服,那么温暖。噢!这一定是梦,但愿我在梦中永远不要醒来。毫不犹豫扑上去,开始剥那人的衣服。其美人朦胧间只觉得有人在脱自己衣服,却睁不开眼,那人的抚摸那么温柔,所到之处就会点起一把火,不一会全身都陷入了熊熊烈火中,噢,这一定是梦。 “亦洳,我爱你。”小王爷喃喃说着,附了上去。 “老板,我爱你。”其美人喃喃说着,迎了上去。 标准的同床异梦。 两个人醒了之后,会有什么反应呢?好期待。 第六十七章 两个人的秘密 第二卷 生财有道 第六十七章 两个人的秘密 小王爷和其美人糊涂上床,莫菲菲和公主后来呢?想必大家都在想这个问题。 事实是其美人出去之后,莫菲菲和公主两人陷入尴尬之中,忽然不知道说什么是好,拉了几句家常,莫菲菲就推托说自己不舒服,想休息一下,公主就回宫去了,还说要给他找点补药改天再送来。是不是很吐血的情节? 没办法,望着公主那充满期待的双眼,莫菲菲根本说不出任何伤害她的话,也不敢跟她坦白自己的女儿身,只好选择了做鸵鸟,能拖一时就是一时,指望借选驸马的东风自然而然顺利解决了。 这天晚上莫菲菲睡得很死,无暇去管门外的一切事情,自然不知道她最喜欢的特助已经被小王爷给生生“玷污”了。 第二天,太阳高挂,穿过窗格在屋里撒下班驳的阴影,提醒房里两个经过“酒池肉林”洗礼的男女该醒来了。 这一觉睡得真好啊,其美人呼了口气,伸个懒腰,脸上还挂着满足的笑,昨天的梦太逼真了。回忆梦里的激情颤栗,她不禁赧然,居然做春梦,看来年纪大的女人果然会空虚寂寞,可以依靠的男人你到底在哪里呢? 掀起被子翻个身打算爬起来梳妆,新的一天开始了,要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才对。这、这、是什么?其美人尖叫了一声,又赶紧捂住了自己的嘴,左右张望(自然不会有别人)看有没有人听见自己的喊声。只见一个全裸的男人背对着自己,看样子还在睡。接着后知后觉地发现下身传来一丝酸痛,看来自己的清白已经不保了,呜呜呜~ 难道是采花贼?不对,采花贼没这么大胆也没那么傻,采了花之后还敢在这里过夜。拼命回想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却发现大脑里一团糨糊,什么也想不起来了。无论如何,要先把床上的这个男人先解决了才行,其美人用眼光在房里寻觅有没有称手的武器可以放他的血,厨房里的大蒸笼可以放得下一笼人肉包子吧? 小王爷在睡梦中忽然觉得身边寒意暴涨,出于一个武者的直觉,他悄悄把眼睛睁开了一条缝望出去。一个陌生的房间,看样子像是如家客栈里的厢房。再一低头,发现自己全身赤裸,不由大吃一惊,自己从来没有裸睡的习惯啊?到底是谁帮自己脱衣服的。想不起来昨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身后有一个人的呼吸,有点急促,看起来像不懂武功的人。于是小王爷一个急转身双手如电扣住了背后那个人的双手。 其美人还在想着如何处理床上这个男人,没料到他会忽然转过来,还扣住了自己的手。顺着拉力,她一下子倒在了小王爷身上,两个人在清醒状态下来了一次“坦诚相见”。 “是你!”两个人同时惊呼,发现了对方的身份。小王爷马上放开其美人的手,其美人一把抢过被子包住自己的身子,却把小王爷暴露在干冷的空气中。 “啊!”她惊叫一声,急忙转身:“你快点穿上衣服。” 小王爷就是再傻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看来,自己把其美人给“上”了。怎么会这样?眼前不是想这个问题的时候,得赶紧把衣服穿上。他跳下床,在椅子上、地上找到了自己乱丢的衣服,赶紧穿戴整齐,才觉得似乎找回了自己。 “我穿好了,你也快点穿上衣服。” “你保证不偷看?” 小王爷气结:“我是那样的人吗,何况,哼哼,刚才还有什么没看见的。” 身后传来一个暗器破空的声音,小王爷头一偏,一个花瓶碎在脚边,好险。悉悉挲挲的穿衣声过后,其美人穿好衣服,怒气冲冲地走了过来:“昨天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还想问你呢,我怎么会在这里而不是在自己家?” 两个人的头脑渐渐清醒起来,然后嗅到了自己及对方身上传来的浓重的酒味。思维开始运转,终于想起了昨天晚上发生的事! 酒后乱性啊。 意识到是酒酿成的错之后,两个人倒不知道说什么是好。 小王爷心想:“这个女人不会要我负责任吧?她如果赖上我,最多给点钱打发她。” 其美人心想:“怎么会和这个拽得上天、经常对老板找茬的小王爷发生关系?他还刚打了老板,我讨厌他!如果他敢对我提出什么非分要求,我就把他喜欢公主的事捅出去,让他永世不得翻身!”(乖乖,最毒妇人心,还是女人的心思比较狠啊) 想到这里,其美人抬起头,断然说:“既然是酒后乱性,我们双方都有责任,算起来还是我吃了亏。不过我也不打算和你计较了,就当自己什么都没发生过,只是被蚊子叮了一口!这件事就当成是我们两之间的秘密,你敢把这事说出去破坏我的名节,可别怪我不客气!” 还有什么事比白白上了一个美女,她还不要你负责任更爽的事吗? 小王爷听到其美人的话后不仅没有松一口气,反正怒火上升,嗓门也大起来:“你什么意思,竟敢把我当蚊子了?”眼前这个女人真是个怪人,她不是该哭哭啼啼抓住自己的衣角让自己负责,即使能混到王府去当一个妾室也欢天喜地的吗?难道她是以退为进? “你就是一只大蚊子,吸饱了血快赶紧飞走,爱到哪到哪去,最好不要再出现在我眼前,我一看见你就厌烦!”其美人一想到昨晚上小王爷对老板挥拳那恶狠狠的样子,越想越气,也不管他是什么大王爷小王爷,出口就骂。 小王爷看着其美人那认真的神态,终于知道这女人说的不是假的,她是真的很讨厌自己。自己难道真的那么讨厌吗,被形容成吸血蚊子!都是因为莫浩凡。可恶的莫浩凡,他到底有什么地方比得过自己。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既然自己莫名其妙和其美人发生了关系,莫浩凡会不会趁机对公主无理?一想到这里小王爷顿时陷入暴走状态,“呼”的直接穿墙而出。其美人看着墙(木制的)上的人形大洞,目瞪口呆。难道自己骂一骂就能产生这样的威力?唉,现在的王孙贵族心理承受能力真是差,说都说不起。美人唏嘘感慨了几分钟,才想起该如何向伙计解释这个洞是怎么来的?当务之急,还是先把床单洗了,销毁罪证。 小王爷冲到莫菲菲休息的房里的时候,莫菲菲正在吃丰盛的早餐。他一把拧起莫菲菲的领子,问他到底把公主怎么样了! 奇怪,她能把公主怎样。不过看小王爷那暴躁的样子莫菲菲可不敢贫嘴,急忙说公主昨天看过自己的伤就回宫了。他放下心来,转头就要走,连半句话都不想和莫菲菲多说。 莫菲菲对小王爷的行为已经忍了很久,决定今天一定要跟他说清楚,不然依他那记仇的性子搞不好会背地里暗算自己。 “小王爷请留步,在下有件重要的事要跟一说,关于公主的。” 小王爷本不想理莫菲菲,一听莫菲菲要说的话关于公主,自动走到他面前坐下,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 “小王爷,我昨天听公主说了,皇上要为她招驸马,作为她的好朋友,我祝福她,希望她能找到一个如意郎君。” “公主的心在你身上,如何会找得到如意的郎君!”小王爷苦闷的说,即使不愿意面对,但他知道这是一个不容抹杀的事实。 “我对公主实在没有非分之想。我会找时间与公主说清楚的,我只是把公主看成是一个妹妹、朋友,不敢叫公主误会。” “你当真这么想的?” “如果我今天说的有半句假话,天打雷劈。”不说点狠的小王爷很难信她啊看来。 小王爷终于脸色转晴,算是相信了她的话。 打发走了一个瘟神,莫菲菲也打算回家了。一夜不归总是不好。莫菲菲想起昨天早上扑秋神秘兮兮对自己说找到了一个发大财的方法,后来他自己却又急匆匆出门了也没把话说完,搞得她心里痒痒的,对发财这种事莫菲菲一向不愿落于人后。马上回去问个清楚,看到底是不是真的妙计! 第六十八章 扑秋支招 第二卷 生财有道 第六十八章 扑秋支招 扑秋这个外国野人被莫菲菲带到京城,这么久又对他不理不问,那他到底在干什么?是不是莫菲菲不想管他让他自生自灭了?非也。 到了莫家后,扑秋从对京城繁华的震惊中醒过来,开始感叹天朝的经济发展程度。一切文明都可以在书中找到痕迹,于是他埋头淹没到莫家大书房里,废寝忘食的程度莫菲菲拉都拉不出来,只好由他去了。期间他还发挥老男人的魅力,央着莫菲菲给他找了个翻译。因为虽说他是个“中国通”,汉字也认识不少,但是要把所有的经典及流行书籍看得流畅还是有点问题的。 书中不知日月长,如此过了几个月,他终于在昨天出关了! 本着对国际友人的人道主义关怀,莫菲菲及时对他进行了热烈的慰问,送上一套时髦的冬装和一罐香浓的老母鸡汤,收获了他一箩筐的感激。 扑秋换上了我朝的衣服,看起来有点怪异,不过由于他身材高大,却显得格外潇洒。他对莫菲菲倾吐了看完那一屋子书的感想,激动得无以伦比,说我朝的文化确实源远流长,他即使管中窥豹都已经心潮澎湃了。有这样的文明,难怪别国远远赶不上。 接着又滔滔不绝说起了经济,从夏朝开始说到当代,从丝绸之路说到榷场。然后结论:自古经济发达的朝代都是和彼时开明的皇帝联系在一起的,所谓上行下效就是如此。确实,一个领导人往往能决定一个国家的命运。然后说到当今的皇上,赞不绝口,简直说得如尧禹转世,可比秦皇汉武。那口沫横飞的样子真要让莫菲菲怀疑他是不是传说中皇上身边的弄臣易容的。 他说的也大有道理,正是皇上推行了重商的政策,我朝的经济才蒸蒸日上,莫菲菲这个商人的日子才会那么好过。农业大国光荣,无产阶级万岁?那是统治者掩耳盗铃好不好。皇上确实英明,没有因为自己吃着红烧肉就不管百姓喝的只是粥。只有人民富裕了,国家才能富裕嘛。 于是莫菲菲和他谈起了本朝的经济,探讨之下,他觉得有条赚钱的路子非常有效。正要详谈,他却又说有事要出去一趟,回来再跟莫菲菲说。后来莫菲菲就到客栈了,也没来得及问他到底是什么门路。 走出客房,就看到其美人鬼鬼祟祟揣着样东西沿墙角东张西望小心翼翼躲躲闪闪走来。莫菲菲一闪身,又晃进了门。其实这只是个下意识的动作,莫菲菲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把门掩上了,只留一条缝正好可以观察外面的动静。 不一会美人就走到了门前,莫菲菲装作不经意的样子把门猛然一拉,做偶遇状很高兴的招呼:“美人,早啊~既然看见你,正好和我一起去吃早餐。” 其美人一看是莫菲菲,显得更加慌张,忙把手里的东西一掖,妄想用袖子遮住。 莫菲菲一看,感觉她抱的像个包裹类的东西。包裹、慌张、一大早。挟款私逃?但是莫菲菲马上抛开了自己这个龌龊的想法,美人到底在慌什么。难道是,私奔?莫菲菲越想越觉得可能性很大,冷不丁问了一句:“你要和谁私奔?” “还没想好。”其美人下意识回答了一句之后,猛然醒悟过来,跳起来愤怒说:“谁要私奔了!” “那你鬼鬼祟祟拿个包袱做什么?”莫菲菲发出疑问。 其美人脸一红,争辩道:“不是包袱,是床单。我要拿去洗。” “洗个床单有必要这么鬼祟吗?”没办法,莫菲菲一想到其美人有可能和人私奔就热血沸腾,没听过她有奸夫啊。所以不愿意轻易放弃自己的怀疑,妄想挖出个天大的花边新闻来。 其美人想想也是,自己做贼心虚干什么!于是抬起头昂然对莫菲菲说:“床单脏了我想去洗,只是不想让人看到而已!”作势要展示给莫菲菲看。 莫菲菲思绪一转,马上明白了怎么回事。不就是学名例假俗称大姨妈古谓葵水的玩意来了么。莫菲菲也是女人,自然明白身为女人每个月例假期间造成的不便。于是就没有追问下去,了然一笑,自己吃早餐去了。 美人似乎知道了莫菲菲在想什么,又害羞起来,匆匆而去。 吃完丰富的早餐,回家审问扑秋去。 扑秋被莫菲菲从床上揪起来,据下人说他昨晚上是醉醺醺回来的。这老小子难道瞒着自己花天酒地去了? 睡了一夜,精神怎样都恢复了。看到是莫菲菲,扑秋兴奋一笑:“噢,莫,你回来了。你猜我昨天看到谁了。” 莫菲菲心里嘀咕,谁知道啊,也懒得猜。“你在这里也没有其他认识的朋友啊,能看到谁这么高兴?” 扑秋爬起来一边洗脸一边和莫菲菲聊:“确实没有以前认识的朋友。不过昨天见面了也就算朋友了。我见到了很多在你们国家的像我一样的外国人。” 京城确实时见外国人,大多是经商或游历至此,还有几个传教士长期驻扎在城南某地。根莫菲菲所知这群人并没有形成规模,也没有成立类似“老乡会”的组织啊。扑秋怎么会知道他们的。 扑秋得意说:“我早就向管家打听过京城有没有像我一样的外国人了。他告诉我有几个传教士在传教,隔十天半月的像我这样在京城的外国人就会自动自发去听教。昨天我去那一看,果然遇到很多人。还有个人的国家离我的国家很近呢。我们聊得很愉快。” “那这些人和你要跟我说的发财路有什么联系呢?” “当然有联系。我说的生意就是和其他国家有关的外贸生意,尤其是航运。” 外贸,相当赚钱的行当啊,莫菲菲自然知道。不是没想过,但是她目前还没有这样的实力,一口吃不成大胖子,人不能做自不量力的事。看云先生的外贸生意红红火火,莫菲菲可是眼红得很。不过,他的生意都是陆路上的,海上?莫菲菲还没听过谁靠海运发家了。我朝还没开通海上对外贸易,航运哪有什么搞头? 莫菲菲灵光一闪,就是从来没有人做过,才是自己的机会啊。皇上,嘿嘿嘿,你利用我的报纸给你宣传,总得给点甜头吧? 第六十九章 情如乱麻 第二卷 生财有道 第六十九章 情如乱麻 想要搞航运,必须得先有港口。但是根据我朝法律,沿海还没有开放任何通商口岸。也就是说,在之前沿海地带与他国的一切物品交换皆是走私行为。因为数量规模不大,所以朝廷也没有严令禁止,只要不走私管制物品如兵器、马匹、食盐等,基本没有人会来管,莫菲菲觉得其实有点闭关锁国的味道。 想要发展,必须改革开放。千年后的邓老已经给我们指明了光明的大道,千年前的古代这个道理也行得通。如果开通了口岸,那么和临近国家的贸易往来必将带来巨大的商机。 莫菲菲马上就想找皇上商讨这件事情,还得去找吴逸伟大人。想起这个穿针引线的人,莫菲菲就想起鹿鼎记里的那个专门给康熙打小报告的江南织造,看来什么朝代皇上身边都少不了这样的人啊。 吴大人对莫菲菲还是很客气的,莫菲菲提出要见皇上的要求,他当天就给莫菲菲捎回了消息,说皇上答应三天后在皇宫召见他。 那这三天莫菲菲就把见到皇上时要说的话准备充足吧。 其美人边搓床单边咬牙切齿,心情很不平静。难道被小王爷占了天大的便宜后,就忍气吞声吃了这个哑亏?不行!哪怕他是小王爷也要讨个公道。明着当然不能拿小王爷怎样,嘿嘿,暗箭伤人也可以啊,反正自己又不是道貌昂然的君子。洗着洗着,美人心里就升起了一条毒计。 小王爷回到府里,忽然猛打喷嚏,怎么回事,明明屋里很温暖啊,门窗关得严严的一丝寒风都吹不进来,但是喷嚏止也止不住,怪了。叫下人泡了壶浓茶,抿了几口,回想昨天晚上发生的事,真是荒唐。自己一向是个自律的人,怎么会和如家客栈的那个女掌柜发生一夜情呢? 小王爷自然不是纯情的人,但是以往和他发生关系的女人不是烟花场所的花魁就是府里的歌舞姬或是几个妾室,大家两情相悦各取所需。像这样在不醒人事的情况下和良家女子发生关系还是前所未有的事。这和自己的原则不符,更郁闷的是,被自己“临幸”的女子还完全不买帐,比自己更想掩盖这个事实,自尊心很受伤啊。 想起其美人,小王爷不禁在脑海里搜刮关于她的印象:认识她是缘于莫浩凡。在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莫浩凡介绍她是客栈的掌柜。自己只把她当成了一个花瓶,认为是她想用自己的的美色来招揽客人而已。后来又打过几次交道,渐渐改变了这个想法,承认其美人确实有一套,是不可多得的生意人才,莫浩凡并没有看走眼。于是对她的心态也由轻视变成了带着一丝尊重。 也就是说,在小王爷心里,其美人其实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女人呢。与这样的女人发生了关系,却被当成是她的耻辱,小王爷心里打翻了五味瓶。想起那个女人的话,小王爷更是愤愤,自己好歹是深受当今皇上重用、风流倜傥玉树临风的小王爷,怎么能被一个女人如此轻视。不行,自己怎么样也不能受这种鸟气。该如何扳回面子呢? 尤府。 云先生回到京城已经快半年了。这半年是近十年来最悠闲的半年。抛开一切生意,完全让手下去处理,自己只是每月听一次汇报。每天在府里赏花玩鸟,竟觉得这无欲无求的生活让心灵得到前所未有的平静。十几年来带着手下走南闯北创下的基业放下一段时间,也没有想象中的牵念。自己难道真的是老了么,没有了当初的勃勃雄心? 史老三看着自己主子的样子,有些茫然。对了,史老三就是那个莫菲菲当初探尤府的时候遇到的那个老头,号称“死不见尸”的。史老三从云先生的父亲那代起就跟着,从小看云先生长大,后来又扶持着少爷建立“裂焰”组织,看组织已成气候,就申请退休,自动担起了看宅的任务。 在老史的印象中,少爷一直是一个阴柔,做事干脆果断的人,用“心狠手辣”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少爷平时总是把自己掩藏在伪装的笑容下,其实笑脸下的心,是最冷漠最无情的。但是这次回到京城,他似乎变了?总觉得他似乎多了点牵挂,也不像以前一样,老远就能闻到身上发出的“生人勿近”的味道。到底是什么原因?对了,少爷似乎对京城商界一个新崛起的少年非常关心,每天都有那人的消息传递到少爷手中。前段时间,少爷向自己要了一味南方蛊毒,还动用二十个人,去执行了了一个秘密任务。事后自己当然知道是派了那些人去酒店下毒的,但直到现在都不明白,少爷下毒的目的是什么。不过少爷一直不做没意义的事,还是别多想了。 云先生看着不远处边扫地边不时瞄着自己的老史,不禁有些好笑。一早上老史已经用这种眼光看过自己十几次了。这座宅院的人很少,除了厨房工人没有请其他佣人,因为老史坚持事事自己动手,说多活动下不然老骨头都要疏松了。这话没人信,他随便动动指头,照样有本事在一分钟内把个活人化成水。 放下手中的《京城周报》,云先生觉得越是知道得更多,越是发现那个叫莫浩凡的人真的很有趣。自己派去“监视”他的手下拿回来的消息精彩纷呈,他居然也建立了一个叫“天地玄黄”的情报网,虽然比起自己的“裂焰”还有很大的差距,但是假以时日,说不定真能与自己抗衡呢。他的情报员大多是歌妓,在本事上虽不如自己久经训练的手下,但是这些女人的力量不容小视,枕边听来的消息往往是最真实的。 前段时间本想给他制造点小麻烦,但是没想到他这么快就解决了,没有任何损失反而又借报纸风光了一把。忽然觉得自己对这种捉弄的感觉很享受呢,哈哈哈!只有在自己的打压下还能成长起来的人,才有资格做天命之子! 皇宫。 大浪滔沙始见金,经过一段时间的淘汰,公主的驸马人选锁定在两人身上:护国公的孙子舒安磊和琅留达大将军的儿子琅昆。舒安磊介绍过了,来说说这琅昆。 琅昆今年二十,自幼从父学习武艺和兵法,已全部得琅大将军所传,是个少年英雄。难得的是琅昆不是一介武夫,文质彬彬斯文有礼,谁也看不出他是可拉上百斤弓的高手。皇上考虑他自然还有一重因素是琅留达大将军为武将之首,掌管着全国近六成的兵权,与大将军联姻可以巩固自己的统治。 现在夏皇后正在公主屋里和她促膝谈心,问公主到底中意哪个人选,好去牵线搭桥。 “皇嫂!难道我一定要选吗?人家还不想嫁。” “公主,你也不是不知道现在的情形,皇上都是为了你好,你如果不选一个驸马,就要被嫁到孟真国去。你宁愿到外国还是留在京城?” “当然留在京城。” “那你就听皇嫂的话,改天我分别安排你与他二人见面,看你中意哪个。” 公主只好无奈答应下来。 第七十章 流水无情 第二卷 生财有道 第七十章 流水无情 第三天一大早,皇上就派了人来接莫菲菲进宫。 话说以前只在古装剧中见过皇宫,自是心潮澎湃,那重重叠叠的宫墙中某张椅子上,就坐着一个掌管天下的人,皇权,多么诱人的字眼啊。 莫菲菲上的是一顶毫不起眼的小轿子,没有豪华的装饰,非常低调。到了皇宫门口,从窗帘的缝隙里看到两排整齐的侍卫,一人上前把轿子拦了下来,来接莫菲菲的人倨傲递过一块金牌,守门侍卫马上恭恭敬敬退下,把他们放了进去,真是威风。 进了皇宫仿佛和外面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外面喧嚣,这里肃静,也有人,大队大队的巡逻官兵走过,但是没有一个人发出声音。莫菲菲掀起帘子看向这宏伟的建筑群,忽然觉得这像一座巨大的坟墓,里面的人,可有快乐? 行走了大半个小时,轿子才停下来,早已经等候在那里的小太监和气的让莫菲菲跟着他走,一直把莫菲菲领入一个叫“文德殿”的地方。 有点失望,和莫菲菲想象中的大雄宝殿相去甚远,没有金碧辉煌,比莫家的偏厅也好不了多少。皇上没和她摆架子,只片刻就现身了。第一次见到皇上穿龙袍的样子,果然人要衣衫马要鞍,裹在龙袍里的皇上透出无比的威严,莫菲菲情不自禁就跪了下去,三呼万岁。 皇上见到莫菲菲显得很开心,亲手把他扶起来,赐座。 “卿的报纸一定要坚持办下去,朕会支持到底的。你这期关于朝廷各个部门职能以及办事流程的介绍就非常好。据下面报告,老百姓看了之后不管是报案还是办事,都能很快找对相应的机构,准备好相关资料,找准办事人员,而不是像以前一样大费周章反反复复东奔西跑。百姓受惠,各部门的办事效率也大大提高,这都得益于卿啊。”皇上是个明君,就莫菲菲所知他在多年前就致力于改革,想要提高政府部门办事效率,降低腐败程度,支持商业以促进全国经济发展。近年来已取得一定功效,本期报纸关于各职能机构的剖析,无疑于在无形中帮了他一个大忙。 莫菲菲自然不会告诉皇上她是有意为之。没错,这期报纸是莫菲菲在揣测了皇上的心思之后做的专题报道,为的就是博得龙颜大悦,好为自己的今日之行增加点成功筹码。看看眼前架势,果然还是有点效果的。 “皇上夸奖了。为皇上分忧乃小民的分内之事。皇上为国为民,乃有道明君,您的重商政策就是对全天下的商人最好的恩惠,小民回报一点又算什么呢。如今四海升百姓安居乐业,都是皇上的统治有方。小民有一建议,算为皇上锦上添花。”拍了一大通马屁之后,莫菲菲慢慢往正题上转。 “哦?什么建议?卿的每次建议都让朕耳目一新啊。” “皇上,民间有句俗话叫做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我国东部和南部都是大面积的水域,沿海居民从古代起就靠捕鱼为生,官府又采用海水晒盐。可以说水作为孕育财富的摇篮取之不竭。但是水作为交通通道所带来的贸易商机,我觉得皇上还没有充分挖掘。皇上知道民间最有钱的组织是什么吗?” “应该是杭州的丝绸协会。该组织全由杭州富商组成,他们掌握着天下七成的丝绸交易。朝廷的丝绸一直由他们提供,上好的一块金蚕丝衣服可卖到千金,可见他们的利润是非常大的。”皇上想了一会,肯定的对莫菲菲说。 “非也非也,皇上。丝绸协会当然是非常有钱的,但是他们比不过长江边上的一个帮派组织‘长江会’。” “他们不是长江边上的渔民为了抵抗水匪而自发成立的教会吗?”皇上有点诧异。 “皇上有所不知。刚开始确实是渔民们为了抵抗水匪而团结在一起,但是经过20多年的发展,他们已经形成了一个严密的组织,捕鱼只是小部分收入,他们最大的收入来自于运输。整个长江枢纽都被他们控制在手里,商人的大宗货品运输都要找他们船队,他们自己也利用便利自己运输物品通过差价赚取巨额利润。皇上不知可有听说,上个月在湖北举行的古董拍卖会,最珍贵的镶满99颗宝石的权杖,就被长江会的谢当家的用十万两黄金拍下了。而皇上所说的那个杭州丝绸协会的会长,拍到三万两就不敢往上加价了,高低可见。长江会控制的还只是长江水运,如果皇上充分利用东部沿海,开通港口,与外国进行通商贸易,那利润如何皇上可想而知。小民这次来就是想建议皇上开通广州口岸,与南方各国互通有无,把我国过剩的货品出口到外国去,再把他国稀罕的物什运到我国售卖,国家收取一定的关税,则民可富,国可强。皇上请考虑小民的建议。” “卿的提议朕不是没有想过,但是我朝造船技术才刚刚发展,还有没有研制出可抵制强风大浪,在海上远航的大船。再说以前一些海上贸易都是私人行为,统一收归国家管理有很大的难度。” “皇上可……” “公主,皇上正在密谈,嘱咐不准任何人进去。”莫菲菲还没说完,就听到外面太监慌慌张张的声音,接着门砰的一声被推开,如意公主跳了进来。“莫浩凡,真的是你啊!” “放肆!亦洳,没看到朕正在商谈事情吗,谁准你闯进来的。一进来就咋咋呼呼,有没有个公主的样子。”皇上虽然宠爱这个妹子,但是对于公主这种行为还是很生气的。 “皇兄!”公主不依不饶靠了上来拉住皇上的手撒娇,“你和大臣商量事情就是请我我也不过来呢,不就是因为知道你召见的是莫浩凡嘛。皇兄也知道他是亦洳的好朋友,很久不见了怪想念的,你又不让我出宫,难得他来皇宫一次,人家总要来见见嘛。” 皇上对公主和莫菲菲互通信件的事也知道一二,趁着这个机会,把心中早已想说的话说了出来:“亦洳,你也老大不小了,该有个女儿家的样子。你皇嫂也跟你说了吧,你的驸马人选已经锁定在护国公的孙子舒安磊和大将军的儿子琅昆身上,你没事和他们培养下感情,自己选定一个,要不然朕就替你做主选啦?” “皇兄,我对他们都没意思,能不能不嫁给他们啊?” “不嫁给他们难道你想嫁到孟加国,给一个没见过的人做妃子?” “更不要。”公主撅起了小嘴抗议。 “那你想怎么样?” “皇兄,难道我没有权利追求自己的幸福吗?难道我不能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吗?为什么我的婚姻不能自己做主!”公主忽然激动起来,看样子这些天来憋了不少委屈。 “住嘴!你身为皇家人享受着人人艳慕的锦衣玉食,天下百姓把你养大,你回报过什么?你的婚姻不是一个人的事,而是国家大事。皇家子女没有权利谈爱情,别说是你,你看看朕,从太子妃到各宫贵妃,更别说皇后人选,哪一桩由得了朕做主?这都是我们的命,你就认了吧。” “我不要锦衣玉食,我只想和自己心爱的人快快乐乐在一起,你非要逼我嫁给那两个人的话,我宁愿不做公主了!” “好,好,你翅膀硬了是不是!”皇上火冒三丈,一个巴掌就要抽过去。 莫菲菲在旁边看着这兄妹两吵架,大气也不敢喘,这时无论莫菲菲说什么都不亦于火上浇油,只得尽量缩小自己的身子,假装不存在的样子。 虽然已经很努力了,但是该来的还是躲不过,公主终于扯到了莫菲菲身上:“皇兄,我就跟你直说了,我爱上了莫浩凡,如果要嫁,我只愿意嫁给他一人!” “什么!”皇上呆呆高举着手,诧异公主对莫菲菲的好感已经到了非君不嫁的地步,转过身来怒瞪着莫菲菲:“莫浩凡,你居然敢对公主痴心妄想!” 莫菲菲吓得从凳子上滑了下来,今天要是不能让皇上满意,看来她是难以走出这个门了。公主啊公主,你说这话不是害了我吗! “皇上,小民只是把公主当成好朋友般看待,怎敢高攀金枝?在下对公主绝无男女之情。” 皇上脸色稍晴,公主却是更为伤心,直接“哇”的哭了出来,哽咽着说:“莫浩凡,难道你是怕了皇兄的权势?” 莫菲菲苦笑:“公主,在下一直把公主看做一个可爱的妹妹,从未生出任何爱意,让公主误会了是在下的不是,我向公主赔罪了。” “为什么,是我不够好吗,还是你有了别的心上人?”公主哭噎着无力倒在地上,不管是什么原因,都将是她迄今为止遇到的最大挫折,被心爱的人否定,还有什么比这更打击自信心的? 刚才还怒火万丈的皇上看着地上泫泣欲绝的公主,心痛得不得了,蹲下去搂住公主不停安慰,继而还是把怒火撒在了莫菲菲身上:“莫浩凡,公主有什么不好,竟遭你嫌弃?别以为你有点商业头脑就自以为了不起。” 莫菲菲哭笑不得,这是刚才还怪自己妄攀公主这根高枝的皇上吗?今天总算见识到了什么叫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合着“不要”也只能由皇家说了算啊,只能他们拒绝自己,不能自己来拒绝他们。 没有办法,思考了十秒钟之后,为了让皇上和公主都满意,莫菲菲决定撒一个弥天大谎。 “皇上!”莫菲菲跪下,“请皇上恕小民无罪并答应为小民保守秘密,小民将给出一个让公主不再伤心的理由。” “朕恕你无罪,答应你今日所说不会有第四个人知道,你说吧!” 公主也停止了抽噎,双眼迷蒙的看着莫菲菲。 莫菲菲尴尬地清了清嗓子:“小民不敢,不能,更不会喜欢上公主,实在有一个难以启齿的原因,其实小民……喜欢的是……男人。” 一阵寂静,莫菲菲仿佛看到一只乌鸦呱呱叫着飞过,皇上和公主头上挂满了黑线。 皇上半晌才反应过来,艰难开口问:“卿所言是真的?” “小民万万不敢欺君!” 公主怔怔看着莫菲菲,忘记了哭泣,怎么会这样?自己喜欢上的,竟是一个有断袖之癖的男人?仔细回想起来,莫菲菲好象确实平时有点娘娘腔的样子啊…… 莫菲菲如果知道了公主此刻的心理活动,估计要被气死。 眼看莫菲菲和皇上的正事被这么一打岔,是不可能再谈下去了。皇上挥挥手让莫菲菲退下,说改天再继续刚才的话题。 莫菲菲如蒙大赦,一溜烟用最快的速度迅速消失,就让他们兄妹两慢慢消化这个消息吧。 坐在轿子上,莫菲菲一摸,才发现身上出了一身冷汗。不过还是很高兴,终于把公主这个大麻烦解决掉了,公主的爱,她确实是无福消受。刚才搬出这个理由情非得以,但是说的却是大实话,称不上欺君吧?自己本来就是女人,喜欢的当然是男人啦。 第七十一章 大航海的诱惑 第二卷 生财有道 第七十一章 大航海的诱惑 (注:本章原由起点粉丝Sogland大力捉刀代笔,后由于我的整体改编,与刚写的那时候情节大有不同,不过在这里还是大力感谢大S。在此推荐他写的《军神传》,很勤奋从05年写到现在还没终结,书号24060,喜欢魔幻风格的可以去捧场^_^) 回到家中,路过扑秋房间时,突然一通洋文就直灌进了耳朵里,好像是两个人在对话。莫菲菲好奇地去敲了敲门,房间中立刻变得安静了,几秒钟后扑秋屁颠屁颠过来给莫菲菲开了门,莫菲菲从他那高大的身躯和门的缝隙中望去,一个典型的西方人面孔印入了眼帘。这个扑秋现在可是越来越如鱼得水了,这样下去莫菲菲丝毫不怀疑莫府会变成他的免费宿舍兼办公室兼接待中心。 “啊,是莫呀,快进来,快进来,我正在和我的朋友谈起你呢。”扑秋见是莫菲菲,咧嘴一笑,一副天真烂漫的样子,让人对他丝毫生不起气来。 莫菲菲跟了进去,屋里坐着的那位外国人立刻站了起来。 “莫,这位是来自大鹰帝国(此国家为杜撰,请勿对号入座)的传教士马尼神父。”身材削瘦年近六十的神父马上向莫菲菲拱手致意,用生硬的汉语说着“久仰久仰”之类的客套话。看来他来到我朝已久,不像扑秋,见人就想上前亲切搂抱。 “马尼神父,这位就是我刚才跟你提到的莫老板,我的朋友和恩人。”扑秋说着拥抱了莫菲菲一下,为了表示亲热,还用力拍了两下莫菲菲的背。该死,这野人的力气还真是大。 “请坐,请坐。”作为主人的莫菲菲当然先要寒暄一下。 待到三人都坐定,莫菲菲才随意询问他们刚才在讨论什么问题。 瘦小的马尼神父眼睛一亮,忍着激动说:“尊敬的莫先生,我听闻您想要从海上开辟一条航路与外国进行贸易,并有能力说服贵国的皇上支持您的做法,不知道是否如此?”老外的汉语听上去还是有点别扭的。 “我确有此意,不过我朝思想甚为保守。虽然当今圣上有意革新,但恐未必一帆风顺。” “NO,NO,NO,我知道贵国陛下是个英明的君主,我在贵国待了十年,知道他的决心是多么巨大,因为这个国家每年都在他的领导下发生巨大变化,变得更加强大富足。来自大鹰帝国的我一直希望我们两个国家能互通贸易,共同强大。但是贵国一直对海那边的国家采取谨慎的态度,不允许私人出售珍贵的瓷器和丝绸等珍贵物品,让我引以为憾。我祈愿在有生之年能看到我们两个国家结为友好,听闻这件事之后,为了助莫先生成功,我想赠送您一件礼物。”马尼神父虽然不流畅但是还是完整把自己意思表达清楚了。 莫菲菲不由钦佩这个一心为国家以及信仰贡献自己一辈子青春的人,虽然说宗教传播也是一种文化的入侵,但是正是有了这些坚定的先驱,大洋彼岸的大鹰帝国才能在一众国家中脱颖而出强大起来吧?她也很好奇,这个神父能送给自己什么礼物。 马尼从桌下取出一个包得严严实实的包裹,从形状上来看是个长条形的东西。 “里面是什么?”莫菲菲和扑秋两人实在是很好奇。 神父做出少安毋躁的表情,缓缓打开包裹,原来是一副画。莫菲菲凑过头去仔细一看,顿时大吃一惊。这是一幅世界地图,虽然精确度比起现在来差得几远,但是几个洲的大致位置都八九不离十,几大洲之间的航线标得清清楚楚。在现代一张地图也就五块钱,但是在这个交通极其落伍的古代,这简直就是无价之宝!看来外国人对世界的探索远远走在我们国家前头啊。 “谢谢马尼神父!有了这张地图,我对说服圣上更有把握了。” 马尼神父泪光闪烁,“愿主保佑您与贵国圣上沟通成功。那样,我就有机会回到自己的故土了,感谢上帝!” 扑秋唏嘘地安慰着神父,确实,外国探索的道路实在是太漫长了了,漫长得有些人只能客死异乡。 这张地图实在是瞌睡遇到的枕头,莫菲菲大为高兴,请他们到醉仙搂好好搓了一顿。 在随后的几天里,她在家把自己的计划事无具细好好筹划了几天,又进宫了一次,凭那张地图大大坚定了皇上的信心,还意外得来皇上一张秘旨,允她到广州时有危险可到当地官府处寻求援助,这可是一张大大的护身符啊。 还有一件当务之急就是要去找沈天启融资,越快越好。 当莫菲菲冲到沈天启的钱庄,他似乎也刚拿到家里送来的饭食,正要开动。 “啊,莫兄,饭吃过了吗?要不在我这将就着用些?”这家伙对莫菲菲倒是真心实意的热情,盒饭也好意思拿来请客,说明心里已经把她当可以不见外的人了。 “哎呀,还吃什么粗茶淡饭,走,跟我去吃些好的。”莫菲菲说着就去夺下他手中的筷子。 沈天启警惕地夺回莫菲菲手中的筷子:“你每次要请我吃饭就没好事!” “嘿嘿,嘿嘿”,莫菲菲不好意思的笑笑,被看穿了,只好开门见山:“我要找你借钱,当然要请你吃饭咯,快走吧。”废话,来找他不是借钱还能有什么事,现在沈天启在莫菲菲的心目中,已经变成了“债主&财主”的代名词。 “没见过有人来借钱还这么兴高采烈的。”沈天启嘟囔着,还是放下了碗筷,把店堂里的事务吩咐了一下,即跟莫菲菲走了出去。莫菲菲看准了他现在是拿自己没有丝毫办法,哈哈,借债不还的感觉就是爽,更爽的是遇到一个前债不还又可以借新债的大财主。 把大金主拉到如家客栈,虽然是请客吃饭,还是能省则省的好。在饭桌上,莫菲菲把事情细细说来。出于商人对商人的习惯性不信任,莫菲菲对这个盗取过她主意的“哥们”也没说实话,只说是进行和贸易相关的生意。 “贸易的风险很大,没有考察清楚你要做的有没有利益保障,我们钱庄可不敢借给你钱。”这个沈天启做起生意来就不呆了。 “那你想怎么样?”你敢漫天要价,莫菲菲迟早会落地还钱的。 “先让我跟你一快去广州考察之后,我再考虑和你合作。”现在沈天启学精明了,凡是莫菲菲想做的生意,插一脚总没错。 果然是敏锐异常的商业嗅觉啊,算了,反正也不第一次便宜他了。便宜他总比便宜别人强吧,反正她也吞不下这么大块的蛋糕。 “老板,你们在谈什么?”其美人借给他们上菜的名义凑了过来。 “我们要去广州,你去不去,现在去正好可以赶上吃荔枝哦。” “我……我就不去了,老板记得给我捎瓶荔枝蜜回来就行了。”其美人有些心虚地道。 看着她的背影,莫菲菲觉得一丝奇怪,居然能抵挡得了新鲜荔枝的诱惑?况且平时这美女可没少央着莫菲菲下次出差带着她啊,这次自己主动邀请,她居然无动于衷?到底是哪里不对劲?但是要去广州的喜悦已经冲淡了莫菲菲的疑虑,这个问题瞬间就被莫菲菲抛到了脑后。 三日后,莫菲菲和沈天启,带上了出差标准人员装备:莫菲菲的保镖大雪小雪和狗腿子小林子,沈天启的助手端木雄,静悄悄地向广州开去。 ======================================= 明天开始在旧章节的基础上开始更新新的章节。还是希望老读者看看前面大改过的,算是温书吧:) 最后感谢大家不离不弃的支持。 重新更新后一定会完成这篇小说,以后每周保底5更。 第七十二章 初到广州 第二卷 生财有道 第七十二章 初到广州 莫菲菲记得有闻名遐尔的话说“生在苏州,穿在杭州,吃在广州,死在柳州。”可见广州给人的最大印象就是美食之城。广州近海,气候温和,物产丰富。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一点造成了广州人特别好吃的习性,除了家养的鸡、鸭、鹅、猪、牛、羊外,天上飞的,地下爬的,山里长的,海里生的,只要能吃,广州人就有办法制成美味佳肴,吃进肚子里。有段时间席卷全国的某传染病,据说就是广州人乱吃一种野生动物从而传染了病毒引起的。但是这也阻挡不了粤菜的生猛鲜活,清淡适口,原汁原味的美名。 想到这里莫菲菲不禁流了一口口水,在现代的她也曾从广州上空飞过,但因时间匆忙没有停留,一直引以为憾。来到古代的这几年虽然享受了不少美食,京城也有出名的粤菜馆,但始终不如能亲身到美食之乡去大块剁颐来得痛快。所以决定这次一定要吃遍广州,不辜负此行。 这次一帮人共坐了两辆马车,开路的是端木雄,大雪小雪步后尘。这次出差没有危险,走的都是阳关大道,所以沈天启在莫菲菲的压迫下,也没有委屈自己,选择了舒服的马车。莫菲菲的马车上共坐的自然是她的贴身小厮小林子。说到底小林子还是个半大孩子,一想着去传说中很富裕很开放的广州,简直是雀跃非凡。一路上就看到他探头探恼的往车窗外望,问了无数个问题。由于官道够大,人稀少的时候两车就并行,因而耐心的沈天启也时不时一一作答。 不知道为何,沈天启觉得这趟出差就像一段轻松的旅程,真希望脚下的路永远也走不完。这与自己平时惜时如金的风格极为矛盾,要知道他沈少爷可是一分钟一百两上下的人啊。 但是无论他怎样地不情愿,广州城还是在其他几人的期盼中到达了。 一踏进广州的城门,就仿佛闻到了空气中弥漫的海腥味,不由让人精神一振。由于处在最南方,这里的气候夏长冬短,常年日照充足,最大的好处是省了不少衣料钱,副作用是,这里的原住民皮肤都比较黑!与京城百姓骨子里透出的大气而闲散不同,街上的百姓都显得极为忙碌,吆喝的声音也是中气十足的。就连提着鸟笼遛弯的纨绔们见了旁人也是笑眯眯地打招呼,一点没有京城大少端着架子拒人千里之外的矜持。广州,真是一座鲜活的城市! “新鲜出炉的叉烧包,十文钱一笼。这位大婶,要不要拿一笼?”是路边的点心摊在兜客。 时值上午十点半左右,一群人已经吃过早餐,要去吃午餐也早了点,但是闻着满街的香味,小林子不由央道:“少爷,走了两个时辰的路又累又渴,要不我们到茶楼吃点东西?” 莫菲菲也是暗咽口水,直恨不得拿起这街上卖的每一样小吃都来一口,听小林子开口顺势把手一挥,很豪迈地说:“少爷今天满足你!目标前方茶楼,我请客!” 大雪小雪也早已瞪了大眼四处张望这个与北方完全不一样的城市,听莫菲菲那么说,欢呼一声一马当前朝那挂着“八喜茶楼”招牌的店奔去。 “几位客官是外地来的吧?楼上雅座请!”机灵的堂倌一眼就看出这群白面的外地人非富即贵,热情地上前招呼,自有人帮他们把马车及马都牵到后院。 六人上了二楼,才讶然发现虽然不是正常吃饭时间,却依然人头攒动,一问伙计才知道,现在还属于广州人的早茶时间,所以那么多人。沈天启笑着说:“广州人是很会享受的,他们一大早起来就呼朋引伴上茶楼饮早茶,接着吃午饭,没多久又吃下午茶,吃过晚饭晚上还有夜宵,在吃上面,全国没地方比得上这的人。” “乖乖,这么能吃,那他们一天除了吃还能干啥啊?”小雪咋舌。 “呵呵,那你就不知道了,他们很多事情就是在饭桌上谈的,吃饭也是工作。” “几位客官,看好了要吃什么了吗?”伙计看他们捧着菜单这么久没点东西就先闲聊起来了,忍不住微笑着提醒。 莫菲菲也懒得看了,朝伙计道:“你们这招牌好吃的,每样给我上两份!” 不一会,伙计就端上了色香据全的各色点心。小蒸屉装着的是蒸排骨、虾饺、烧卖、凤爪、叉烧包,盘子里装的是肠粉、蛋挞,碗装的是云吞面、八宝粥、廋肉河粉、绿豆汤,琳琅满目让人食指大动,众人马上拿起筷子迫不及待吃起来。 真好吃啊。莫菲菲不由感叹:如能天天这么吃,不辞长做广州人! 众人吃饱正剔着牙满足地喝茶的时候,从一楼蹭蹭蹭上来三个彪形大汉,冲二楼所有人嚣张地喊道:“吃完没吃完的人都给我马上滚下楼去,我们家少爷把这里包了。” 许多客人看似都知道这几个大汉不好惹,忍气吞声起身去结帐。伙计看莫菲菲这一桌没有起身的意思,忙上前悄声跟他们说:“几位客官从外地来的可能不知道厉害,那几个是广州城赫赫有名的恶少——风流三公子中的老二朱夏涛的打手,我劝各位好汉不吃眼前亏别与他们起了冲突,还是回避一下吧。这顿小店给几位算个八折。” “恶少是吧,本大爷今天就是不走了,我倒看谁敢赶我!”脾气火爆的端木雄看自家少爷与好友莫公子正在愉快聊天,恼怒有人居然敢来打扰,恨不得抡起大拳头把那几个人揍成猪头。他也是粗中有细有恃无恐,因为己方除了莫公子和他的随从小林子不会武功,剩下四人可以说都是高手,看那三个大汉脚步沉重,只不过有些蛮力罢了,这样的人就是来几十个他们也照样不畏。 “几位客官,我求你们了……”伙计愁眉苦脸还要再劝他们,那三个大汉已经朝这桌走了过来。楼上的其他人都识相滚了,这桌外地人还安坐如山,根本没把他们的话放在眼里,看来今天老子们的拳头要开张了。 莫菲菲不知道这个朱二少是谁,沈天启可是知道的。刚才伙计说的“风流三公子”分别是广州知府尚其然的儿子尚仁杰,广州大富商朱古利的儿子朱夏涛,以及富商单方的儿子单流泉。这三个公子哥仗着父辈萌荫在广州城里横行霸道,又兼臭味相投,经常混在一起玩乐。后来干脆结拜做了异性兄弟,自称“风流三公子”,按年纪排为尚大少、朱二少、单三少。结拜以后三个人要钱有钱要权有权,在广州城里谁人见了不要绕道而走,不过所幸这几个人虽然胡来,却还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这些信息都是上次来广州的时候知道。 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还是避避算了,毕竟此次来广州不知道要待多长时间,没必要与他们意气之争。于是朝那三个人说:“几位,刚才我们只顾着聊天了也没听到你们说什么,既然我们都已经吃好了,正好要下去结帐。”端木雄看公子这么说,也只好把怒火忍下。大雪小雪作为保镖,没看到有人做出威胁莫菲菲安全的行为,是能不出手就不出手的,所以对避开眼前这三个一脚就可以踢飞的货色,也不觉得有什么窝火。出门在外,莫菲菲一向是听沈天启的,所以一桌人就起身打算离开。 “算你们几个北方佬识趣。”三个人笑起来,以为是自己的威风起效了。 正当六人打算下楼时,楼梯口传来一个惊喜的声音:“沈大哥!” ================================== 第七十三章 朱二少很生气 第二卷 生财有道 第七十三章 朱二少很生气 沈天启嘴角一阵抽搐,慢慢转过头去,心里不停祈祷:“不要是她不要是她!” 奈何他的祈祷太没诚意,连个对象都没有,所以漫天的神佛也没人搭理他,于是他的祈祷落空了,不是她,是谁? 莫菲菲好奇抬起头去,还是第一次看到沈天启闻声变色的样子,印象中他一向都是从容不惊的。楼梯口处只见一个一身大红火一般的女子与一个身穿湖蓝色宽袍,拿着把扇子装潇洒的青年相偕而上。 “果然是你,沈大哥!”红衣女子确认是沈天启之后,已经一阵风似地奔了过来,无尾熊一般吊在他手臂上,还撒娇着摇来摇去:“我还以为认错人了呢,得亏今天来了这八喜茶楼,不然就遇不到你了。” 那个蓝衣青年脸都绿了,自己今天好不容易约到佳人饮茶,没想到半路上杀出个程咬金来,哪里来的小白脸让蓉妹抛了自己!那三个大汉赶紧走到青年旁边,低下头去嗫嗫不敢说话,如果他们早点清场把那堆人赶下去的话,自家少爷的追求行动就不会被人横插一脚的。他们长期跟在少爷身边,自然知道少爷有多着紧那位秋小姐,好不容易今天女神开恩秋小姐接受了少爷苦苦邀请,答应一起出来走走,少爷都想好了表白的话,现在看样子一切都黄了。那个外地小白脸一看就是秋小姐的老相好。 自然,这个蓝衣青年就是做足了铺垫才闪亮登场的朱夏涛朱二少。 朱二少越想越气,抬脚一脚把靠得最近的狗腿子甲踢倒在地,看佳人现在根本无视自己的存在,想甩手而去又不甘心,终于收了怒气,恢复一贯虚伪的样子,施施然走上去向沈天启拱手行了一礼,微笑着问:“蓉妹,这位公子是谁啊,怎么从来没听你说过?” 不料被唤做蓉妹的女子完全不个他面子,翻了个白眼说:“朱夏涛,我和你很熟吗,为什么要告诉你沈大哥的事,还有你别开口闭口把蓉妹挂在嘴边好不好。如果沈大哥误会了怎么办!” 朱二少差点喷出一口血来,如果眼光可以杀人的话,沈天启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因为他一直自诩风流公子,当着佳人的面也不好假扮恶人,又想知道冒出来的这个情敌是什么底细,所以还是维持风度的说:“蓉妹,既然你和朋友相遇,不如我做个东大家一起吃顿午饭如何?” 被唤做蓉妹的女子叫秋芙蓉,今年刚满十七,被朱夏涛纠缠了一年,早已不厌其烦了,这次自己答应与他出来就是想趁这个机会彻底拒绝他,没想到却在这里遇上自己暗恋许久的沈大哥,欣喜之下觉得朱夏涛原来讨厌的脸也比平日顺眼多了,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于是又开始摇沈天启的手:“沈大哥,我们就一起吃饭吧好不好?” 沈天启只是推辞:“这位兄台不必客气,我们刚吃饱,现在要急着去找住宿的地方,所以就不打扰两位用餐了。” 朱二少惊奇,这位情敌倒是满识趣的嘛,难道是知道和自己比自愧不如,所以就乖乖退出了。 没想到秋芙蓉更是不依:“沈大哥你怎么到了广州还住客栈,住我家里去吧,我家又不是没房间,如果爹知道我让你住外面也会不高兴的。”说完看也不看朱二少一眼,拉起沈天启的手就要往她家里拖。 沈天启终于逮着机会,不露痕迹把自己手抽出来,假装为难道:“芙蓉,我这边还有几位朋友,我们一起到广州是有生意要谈的,就不去你家打扰了,不过我一定会抽出时间去拜访秋伯父的。” 秋芙蓉这才第一次正眼打量莫菲菲等人。不过眼睛只在他们身上转了个圈,在莫菲菲身上多停留了一秒,就又收回去了,好象觉得再多看他们一眼都嫌浪费似的,然后好象下定了很大决心似地说:“好吧,那你可以叫你朋友一起到我家里住啊,我一定会好好招待的。”莫菲菲哭笑不得,搞得自己这几人好象多沾沈天启的光似的。 话都说到这份上,在拒绝就说不过去了,沈天启只得答应,一行人翩然而去,只留咬牙切齿的朱二少,瞪着血红的大眼,指着一个喽罗命令:“你,马上去给我查清刚才那个男人是谁,敢跟老子抢女人,我要他吃不了兜着走!” “是!”那个喽罗恨不得快点离开处在怒火中的少爷,一溜烟跟踪秋小姐他们而去,惟恐慢一点又被少爷大脚招待。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那边厢朱二少很生气,后果很严重,这边厢秋芙蓉已经领着沈天启他们兴高采烈地回了自己家。哼哼,沈大哥啊沈大哥,你这次可别想再瞒着我偷偷离开广州! 烈日炎炎沈天启还是打了个寒战,怎么老觉得有人在算计自己呢? 趁着秋芙蓉去向她爹禀告沈天启到来的事,沈天启抓紧时间像莫菲菲快速而简洁的介绍了下秋芙蓉的身份:“莫兄,记得来之前我们合计来广州第一个要找的人吗?” 莫菲菲点点头。来之前已经决定把沈天启完全当成这次的合作伙伴,所以她把自己的全盘计划,以及和皇上的对话、自己手头的优势都源源本本向沈天启兜了个底。还是那句话:蛋糕太大,自己一个人吃不了,不便宜自家兄弟便宜谁?想要开展对外贸易,除了有货源、客源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条件:运输工具。来之前沈天启就提议来到广州后,第一个就要拜访广州两大造船巨头之一的秋水生。难道,事情有那么巧? 沈天启打断她的疑虑:“没错,芙蓉的爹就是我们要找的秋水生,他也是我的世伯,和我爹年轻的时候就认识了,前几年我跟爹第一次来广州也是住在他家。” “那之前秋小姐邀请的时候你还拒绝来他家,这不是太奇怪了吗!” “还不是因为芙蓉!” “她怎么了?我瞧出来人家姑娘可是喜欢你得紧啊!”浑然不觉自己似乎口气有点点酸。 “我可不……”看周围几个自己这边的人正煞有兴致的支起耳朵,他生生把后面的话咽了下去,顿觉心里憋着万分难受。 正在窃窃私语的时候,堂内传来一声爽朗的大笑:“是我的沈世侄来了么?”语落,一个皮肤黝黑年近四十的精瘦男人迈了出来,想必就是秋老爷了。莫菲菲小小吃了一惊,这个秋富翁如果换件布衣,倒更像个船工。 秋老爷像足一位慈祥的长辈,直走到沈天启跟前双手搭在他的肩上仔细端详道:“几年不见,沈世侄成熟了不少,这几年没被你爹使唤坏吧?你爹他身体可好?” “回伯父的话”,沈天启恭敬鞠躬做揖:“我爹他身体健朗,只是最近不大管生意上的事了,爹他知道我要来广州,特地让我像您问好,请您有空的时候到京城玩玩,好好喝两盅。” “好!好!我得闲一定去!”叙完旧才拍了下自己额头看莫菲菲:“只顾着说话,怠慢了你的朋友了,这位是?” “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朋友,也是商业伙伴,莫浩凡,莫兄,这是广州城有名的造船大王秋水生,也是我世伯。” 然后又介绍了一下自己的助手端木雄,在有钱人家里,保镖和侍从都是下人,所以大雪小雪以及小林子是不用被特意介绍的。莫菲菲虽然自己是个和善的主子,但是她不可能苛求这个世界的人都有人人平等的观念,所以也只能无可奈何。 寒暄完之后,秋老爷请他们到餐厅用餐——自然,可怜的大雪小雪及小林子是没份的,他们被领到偏厅去,与管家之类的一起吃。这也没办法,大户人家的规矩。 第七十四章 地图还是藏宝图? 第二卷 生财有道 第七十四章 地图还是藏宝图? 饭局并不热闹,一桌就五个人,秋水生夫妇、沈天启和莫菲菲,还有一个空位,想来就是秋芙蓉的,不过她一回来就进后堂去了这么久还没出来,倒是有些奇怪。 等到菜上齐了之后,秋小姐千呼万唤之下终于出来了。带着一股香风,袅娜走近,俨然大家闺秀的样子,径直坐到沈天启身边的空座上。仔细端详,其实秋小姐眼如秋水,面如芙蓉,双唇盈盈一抹嫣红,身材欣长,是南方人中少有的高挑,倒没辜负她秋芙蓉的美名。猜得出,之前不见她的时间里一定全耗费在打扮上面了。 龙化皮乳猪、万花煎酿鸭掌、三色龙虾、姜葱鸡、腰果虾仁、桂花香丸、松子鱼、酿豆腐、八宝窝全鸭、七彩杂锦煲、红烧元蹄、上汤时蔬……还未吃就能勾引人流一桌口水,秋水生先夹了一筷子,所有人开动起来。 “沈大哥,多吃点,到了我家就别客气。”秋芙蓉无视其他人的存在,贤惠地给沈天启夹了一大块猪蹄,娇滴滴的说。沈天启挣扎未遂,只好委屈地啃起那只肥腻的猪蹄,也不敢接话。秋老爷猛给女儿使眼色,想提醒她这里还有个外人,女孩子家家的矜持一点!奈何秋芙蓉眼里只有一个沈大哥,根本没看她爹一眼。 莫菲菲终于明白为什么沈天启要躲着秋芙蓉的原因了,这个女的太热情啊,用上海话来说就是吃伐消,非常吃伐消,以沈天启闷骚的个性,他喜欢的是那种有共同语言的女人,肯定不是这种HC女,嘿嘿。 咦?自己怎么会知道沈天启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呢?这个问题太深奥了,莫菲菲决定不要深入去想。眼前的剧情就像八点档电视剧一样,甲爱乙,乙爱的肯定不是甲而是丙,而丙又爱的却是甲,感情戏总是被编剧安排得错综复杂来吸引观众的眼球。 想到这里,她不由嘀咕:没想到本书的作者也是那么恶趣味啊,希望不要恶搞到自己…… 一顿饭终于吃完了,沈天启推辞秋芙蓉要带他游园的邀请,终于提起要和秋老爷谈点正事。秋芙蓉悻悻然走了,但是转念一想晚上可以叫沈大哥一起去逛夜市,那不是更浪漫吗?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噢,得快点去打扮漂亮点等沈大哥才行。要不要去加急做件新衣服呢?真是个甜蜜的烦恼啊。 那边厢沈天启才不管秋小姐有什么烦恼,正拉着她爹,和莫菲菲三人窝在书房里讨论这次来广州的目的该从何着手。 沈天启对于自己这位世叔是很敬佩的,当年秋水生父子靠着两辆破渔船从捕鱼、贩鱼到倒腾货物白手起家,混到现在的身家,着实不容易。除了精明的头脑外,还得有足够的心狠手辣。因为在海上讨生活的人,最怕的除了天灾之外就是人祸,假如遭遇到海盗,一船的货被抢了还是幸运的,运气不好的整船人都会被海盗喂鱼。秋水生的造船厂业务有两大块,一是按照有钱商人的要求为他们制造货船,二是为实力不够但是又需要船的商人提供船只租赁以及护航,因此,他手里有很大一批不亚于海盗的船员,静可行船,动可抗匪。 听完沈天启和莫菲菲与他探讨要开辟外国通商航线的表述后,秋水生不由摇头苦笑:“你们两个娃娃倒是敢异想天开,我都不敢想。我和张老三,也就是广发船行的老板,两人把持海上运输多年,手底下都有六、七十艘大船,当年也我们也梦想过把货物运到别的国家去卖,但是有个难题始终得不到解决:大海茫茫四面是水,极其容易迷失方向,虽然有指南针,但是海里还有无数的暗礁,就是经验再丰富的船师也很难远距离在陌生的海域里航行。如果迷路了,就会造成补给不足,渴也能把人渴死。经过这些年来的探索,我们也只是掌握了到附近几个小岛国的航线而已。况且,有谁知道大海的另一边就有繁华的国度?没有人愿意用生命去尝试。” 莫菲菲自然不能告诉他,自己知道这地球有七大洲,每一个洲上的文明都在发展,有些帝国正在野心勃勃向外扩张。虽然自己来到的朝代不是所学的历史中存在的,但是世界的发展是相似的,本朝还不努力发展经济,到了一千年后、两千年后,照样有可能被别的国家不远万里的侵略。 本朝虽然也有海师,但是海师的船只构造都是从战争角度出发,牢固而轻便(相对大货船而言),也就是在几个沿海大省周边水域上巡逻,其最大的用途就是打击海盗,以及护送少部分厌倦了陆上交通,要南下北上的三品以上大员。加上朝廷之前根本没有过海上贸易的念头,也就没有对适合长途旅行的远航船投入经费研究。所以现在实际上可以说,秋张两家其实掌握着本朝最先进的航海技术。 “世伯所忧虑的问题,小侄恰能够解决。”沈天启催促莫菲菲赶紧拿出那张之前在自己面前炫耀过的航海图。 莫菲菲赶紧摊开那张自己一直小心收藏的羊皮图,一幅简陋版的世界地图呈现在眼前。根据前世的记忆判断,她虽然来到一个历史中不存在的平行时空中,但是地理并没有发生大的变化。这幅地图把世界划分为三大陆地,虽然轮廓不甚精确,依稀还是可以辨出是亚非欧大陆。而大洋州、北美洲、南美洲、南极洲则不在地图上,她猜测应该那几大洲还没有亚欧大陆的探险先驱们到达过,所以这幅集几世人用生命换来的珍贵路线图中其他大陆没有体现。 但是有这幅图已经绰绰有余了。其他几个大陆古代也没几个国家成气候的,所以莫菲菲也不已为意。 秋水生一看到这张图,马上眼前一亮,恶狗扑食般扑到那张图上,颤抖着用布满老茧的手温柔地抚摸着,就像在抚摸情人的脸。久久,他才抬起脸来,双眼通红嘶哑着说:“这张图,十万两银子,我买了!” 乖乖,这是地图还是藏宝图?沈天启暗自咋舌。他不知这张地图的真实性,所以根本估计不出这张图的珍贵性。 秋水生却是知道的。他一看分散在广州城五千里海域范围内的那些小岛形状以及精确路线图,就知道自己眼前的是怎样的一个宝贝,它不是宝藏图,却胜似宝藏图。要知道自己知道的那几条航线,是用自己和老张(广州另一造船巨头张山川,排行第三人称张老三)手下十几条大船两百多条人命才换来的啊。就是这几个小国,虽然没有我朝富裕,但是他们用廉价的瓷器和丝绸却换来了珍贵的香料。就是那些宝贵香料换来的大量钱财,使两人有能力不停扩张,在十几个造船厂里脱颖而出,迅速成为行业领头羊,最终各自整合了其他船厂,形成了“二分天下”的格局。那几条线路图,则共同牢牢掌控在他和张老三手里,两人视如命根。 而那张图比起眼前这张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如果自己得到这张图,张老三还不被自己吃死,他,秋水生,将会成为本朝的海上霸主。想到这里,他的呼吸不由局促起来,眼前的宝图自己势在必得。 第七十五章 买卖不成生意在 第二卷 生财有道 第七十五章 买卖不成生意在 正因为莫菲菲比在场的人更明白那张地图的价值,所以她一看秋水生那狼一般的表情就知道了他在打什么主意。既然他开口要用十万两来买这张图,那么如果自己不当场答应的话,立时就会结下这个敌人,指不定什么时候自己这小身板就在广州地头交代了。匹夫无罪,怀璧自罪说的就是这个理。更何况貌似沈天启还被一个势力不小看起来很二世祖的人当成假想情敌给嫉恨上了,自己这行人的广州之行多灾多难啊。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虽然沈天启的父亲与秋水生是兄弟相称,但是在金钱和权利面前,这些许情义显得不堪一击。沈天启明显也感觉到气氛有点紧张,从秋水生身上传来淡淡的压力,说得更准确点是带着压迫的杀气,或许他自己都没觉察到。本来相谈甚欢的现在怎么就剑拔弩张了呢?沈天启不着痕迹上前一步挡在莫菲菲前面假装仔细欣赏地图的样子,惊讶地说:“世伯,没想到这张图这么值钱啊,不愧是皇上赐给的东西。” “什么?这张图是皇上赐予的?”秋水生不敢相信。但是细细一想,确实,除了皇上,除了用一国之力为后盾,不计成本及后果才能制出这样一张详尽的航海图啊。自己家族的力量在一个国家面前犹如蝼蚁简直太渺小了。 莫菲菲一愣,转瞬就为沈天启的急智惊叹。他这么一说,堵死了秋水生想获取这张图的念想,皇上赐予的东西,谁敢买?谁敢卖?谁又敢抢?再怎么觊觎也只有在旁边流口水羡慕的份!这下他们与秋家的关系也不用撕破了。不过,打着皇上的旗号应该不算欺君吧?莫菲菲阿Q地自我安慰:“俗话说普天之下莫非皇土,天下所有的东西都是皇上的,说这张图是他的也没错吧?” 向沈天启投去赞赏的一眼,莫菲菲赶紧掏出怀里揣着的皇上给的秘旨,这是皇上怕他到广州后万一遇到危急的事需要帮助,特意颁给她嘱咐她可以拿着去找广州知府救急的。秋水生急忙跪下三呼万岁,待站起来后,也没敢伸手接,就这样凑着脖子往莫菲菲手里看。那血红的大印晃得他眼睛生疼,一辈子也没见过这么高级的东西啊!这下子,他对沈天启之前说的话确信无疑了,断了买图夺图的心,对莫菲菲的身份也开始重新掂量起来。之前看他年纪小,以为是哪个有钱人家的儿子因为与沈天启相识,结伴出来跟沈天启学习的(沈天启的能力他是充分认可的),所以一直不怎么重视。 终于彻底解决了这个难题,莫菲菲嘘了口气,到广州来的事情很多都要仰仗秋水生,闹翻了就不好了。 “既然两位贤侄(见到圣旨后,莫菲菲在秋水生的心里迅速上升到贤侄的地位)要做海上生意,那是再好不过了,我一定鼎力支持。”夺图不成,秋水生转而又想在这笔生意里分一杯羹。 莫菲菲自然不会拒绝。在打算来广州的时候,她和沈天启就决定了到广州要成立一个新公司——在她的努力解释下沈天启很快明白了公司是什么意思。越是和莫菲菲相处,沈天启越是觉得莫菲菲的高深,明明是和自己一样年纪的少年,照理讲他还没自己那么丰富的阅历才对,但是偏偏懂得自己从来没听说过的知识,而那些知识都是那么新奇有趣。对此莫菲菲一律搪塞说是自己小时候遇到一个外国人,是他告诉了自己这些有趣的事。查无实据,沈天启自然无法辨明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趁着这当儿三个都在,莫菲菲把办公司的具体办法说了出来:她提议三人共同出资开一家海外贸易公司,她出航海图,以技术入股,占两成的股份,沈天启出资白银三十万两,用资金入股,占公司四成股份,秋水生出五十艘货船,以实物资产入股,也占四成的股份。成立公司后,先组织航队选择一条图纸上标注的较近的南海航线试航,把瓷器、丝绸、茶叶、国画、糖运到吉兰丹、巴拉林两国,换取在我朝珍贵的珊瑚、玛瑙、珍珠、乳香、琉璃等物。 对于公司(秋水生在她解释下也很快明白了公司的概念并很快接受了新概念,在他看来不过是船厂换个说法而已)成立后的计划,其他两人都没意见,但是对于入股方式,两个人都表示出激烈的反对。 出于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两个人互相推辞了一番,最终决定由秋水生发言。 “我说莫贤侄啊,我们一起开办公司我是举双手赞同的,但是对于这个入股份额有点小小意见。沈贤侄出资三十万占四成股份来算,而我的五十艘大船加上船员、维修费用,总价值是四十万两,也是占四成,这数字好象不对吧?怎么说我占的股份都应该最多才对。”秋水生不放弃控股的权利。 秋水生话刚说完,沈天启就马上接了上去:“我说浩凡(莫菲菲总结出来了,沈天启平时跟她说话都叫她莫兄,要和她认真谈话的时候,称呼就变成了直呼名字),你来之前可没跟我说公司股份是这样分配的!”沈天启说起和生意相关的事情时,自然而然透出一股六亲不认的味道。“我们亲兄弟明算帐,你就一张航海图就占了两成股份,这也太轻巧了吧?还有,为什么就我要拿出现银?顺便说一下,秋世伯,你那五十艘船最多值二十五万两吧?别忘了几年前可是您领着我到船厂去的时候亲口跟我介绍的。” 秋水生尴尬的笑了笑,又愤懑地瞪了沈天启一眼,似乎在怪他不该在外人面前拆自己的台。 眼看着,似乎生意没谈妥,几个人马上就要内讧起来。 莫菲菲早就估计到了他们两人不会这么容易接受自己的安排,对他们的话也不以为意,打算各个击破。 “沈兄,我问你,你除了钱还有什么?” 沈天启嗫嗫不能言,他们家开着全国最大的钱庄,家里除了钱就是钱,有钱还不够吗?有钱就能买来一切(典型的商人思维),莫浩凡白痴啦?问这种奇怪的问题。 “你以为有钱就有了一切是不是?”莫菲菲竟似看穿了他的内心似的:“错!你家是有钱,但是你敢说你们家是天下最有钱的吗?你家能垄断所有赚钱的行业吗?不行,就是一个国家都做不到这点。拿开海外贸易公司来说,钱、图纸、船、技术好的船工一个都不能少。全国有我这张图的有多少人?就我一人。全国有秋伯父船行规模的有多少家?加上那张家也就共两家。全国能拿出三十万两的人有多少?不计其数。出钱这种最没难度的事为什么找你不找别人?还不是照顾你,想让你一起发财罢了。” 沈天启一听,是这个理。感情自己还赚了大便宜啊~~决定不再和莫菲菲纠缠这个问题了,反正自己有钱,拿出三十万其实只不过是小意思罢了。 “好,我决定拿出三十万两白银,但是要求占五成股份。”这个正当要求不为过吧。 莫菲菲根本不理睬他,只盯着秋水生说:“秋伯父,你老实说,觉得这张航海图值多少钱?” 秋水生内心挣扎了下,还是老实说:“价值无可估量,也可说是无价之宝。” “听到了吧,沈兄,以我的无价之宝,我只要求占两成的股份,你们两个还有什么不满的呢?你们二位各占四成,是为了不让一个人专横独断。” 沈天启和秋水生沉吟了几分钟,终于同意了莫菲菲的提议。第一家海外贸易公司的构思,就在这间书房里形成了。 “这两天,我把需要的船只资料和人员整理一遍,你们二位甩手掌柜趁这段时间好好在广州城玩玩吧。等我整理好资料,我们再碰一次头。”秋水生放下自己的小算盘接受莫菲菲的股份提议后,马上就想着怎么推动事情发展,他是实干型的人。 而沈、莫二人走出书房的时候,发觉天居然已经黑了,三人竟在书房里待了一下午。转眼又是吃饭时间,一想着那好吃的美味佳肴,顿时觉得生活真是幸福啊。因为沈天启来过广州,所以自告奋勇跟莫菲菲说晚上带他出去逛逛,称赞广州晚上比京城还要热闹呢。 “沈大哥,你有什么事居然和爹谈那么久,人家都等你好久了。”沈天启身体呈僵化状态,不用猜都知道,又是难缠的秋大小姐。 第七十六章 最佳女配角非你莫属 第二卷 生财有道 第七十六章 最佳女配角非你莫属 秋芙蓉亭亭玉立站在书房前的廊下,脸颊被刚点起的灯光照耀得分外柔和,笑意盈盈的样子,连莫菲菲这个女人都被迷住了。这么一个大美女,还是主动追他,沈天启这家伙怎么就能无动于衷呢? “芙蓉,你等我干吗?”某木头不解风情的问。 “哎呀,沈大哥坏死了”,秋大小姐假装害羞的低下头,双手无意识的绞着衣角:“人家跟娘说过了今天晚上不在家吃晚餐,就是想和你一起去逛夜市嘛!” 莫菲菲听得手上起了一堆鸡皮疙瘩,这个秋芙蓉开口闭口人家人家的小女儿娇羞状,沈天启倒是神态自若,自己在旁边都快被恶心死了。 “可是正好我刚刚答应了要陪第一次来广州的莫兄一起到街上逛逛的。”沈天启为难的说。 “那有什么关系,我们可以一起去嘛。”为了和沈大哥在一起,秋芙蓉只好假装不介意身边多一个莫浩凡大灯泡。于是,三人很诡异的携伴逛街去了。由于是出来随便走走吃点东西,所以三人都没带随从。 华灯初上,出了门才发现街上一派热闹景象。酒肆茶楼妓院正是最忙的时候,连路边的小馄饨摊子都围满了人。因为是夏季,所有人都不愿意早睡,有和朋友出来应酬的,有懒得做饭全家出来下馆子的,更多的是在家吃过了饭的闲人们三三两两散步消食,顺便交换白天听到的八卦消息。 才走了几分钟,秋芙蓉已经把对莫菲菲不识相做电灯泡的不满抛到了一边,自动无视他的存在,非常自然地挽起沈天启的胳膊,兴高采烈地问沈天启想去哪吃饭。莫菲菲非常郁闷的落后一步,自觉的、默默的发挥自己壁上花的功能。也懒得看他们两个了,由着他们去讨论,只管往街两边打量,在心里赞叹广州的繁华。 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莫菲菲说:“繁华的城市都是相似的,贫困的城市各有各的贫困。”与京城一样,广州街上店铺林立、商贾如云、灯红酒绿、游人如梭,光明的台上都在上演着一掷千金的豪爽,阴暗的角落里都在播放着见不得人的插曲——就在东张西望间,莫菲菲就很突然的发现了在左前方,一个小偷正把手放进一个大婶的荷包里。 那个小偷二十出头,一看就是惯偷,在旁边两个同伙的掩护下,悄无声息出现在大婶身后,还时不时假装和同伴闲聊两句,像极了一伙刚吃完饭专门到街上溜达看漂亮美眉的小青年。要不是无意中看到他手中刀光一闪割开了大婶的荷包,莫菲菲也不会发现他的真实身份其实是个小偷。 叫还是不叫?这是个问题。电光火石间,莫菲菲心里浮现出了无数个念头。还没等心里做出决定,她的嘴巴已经脱离脑袋控制,自顾自替她做了决定:“住手,抓小偷啊!” 顿时街上所有人的目光都往这边集中,然后又马上下意识地去摸自己的口袋。大部分人都摸到自己的钱包还健在,于是吁了一口气,开始兴奋地围了过来。刚吃饱饭正好没事做,天上就掉下一桩热闹来,不去凑凑怎么对得起自己? 只有那位被偷钱包的大婶尖叫一声:“啊,我的钱被偷了!”雷达般的眼睛到处打探,那个小偷由于就贴在她身后最近的地方,被她疾病乱投医地抓住手腕,大喝一声:“是不是你偷了我的钱!” 小偷从容不迫的一笑,刚偷来的二两银子已经被他转移到同伙手里,由于刚才那个外地年轻人大声一叫,自己在众目睽睽下来不及溜走,但是这无妨,都说捉贼捉脏,自己身上根本就没有银子,就是明知道是自己偷的又如何!于是他很配合地演戏:“这位大婶,你钱被偷了我也很同情,但是你也不能乱冤枉人啊,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是我偷了你的银子?” 大婶哑口无言,不由把求救的眼神投向了刚才出声提醒的莫菲菲身上。 莫菲菲仿佛觉得有一股聚光灯投到了自己身上,万众瞩目之间,捋了捋本来就油光可鉴的头发,拍了拍衣服上子虚乌有的灰尘,很神气地上场了:“没错!你就是小偷,我亲眼看到你用刀子划破那位大婶的钱袋的。”说完把食指指向那个很嚣张的小偷。 大婶得到了支持,更加用力的抓住小偷的手腕不放,长期的劳动使得她很有几分手劲,小偷挣扎了几下竟没挣脱开。虽然有了人证,但是没有物证,老子怕个鸟!我倒要看看他们有什么办法治我:“外地人,说话要长眼睛,别风大闪了舌头!老子清清白白,不信搜我的身好了!” 这个年代显然没有公民不得私自搜别人身的法律,所以那位大婶立马迫不及待地在小偷身上搜起来,她年龄都可以当小偷的妈了,自然不怕别人说她是性骚扰,所以也没什么害臊的,从上到下把一青年小伙子摸了一遍,还是没找到哪怕一分钱,不由无力的松开了小偷的手。 这下小偷抖起来了,横抱着手冷笑着走到莫菲菲面前,蛮横地说:“这位兄弟,饭可以多吃话不能乱说,你今天在各位街坊面前冤枉我,让我王七以后怎么做人?识相点拿出十两银子赔偿大爷的精神损失,我就原谅你。”小偷也是看人说话,他看莫菲菲一行三人,两个是弱不禁风的少年,一个是娇滴滴的美女,又没有侍从跟随,一看就是好欺负的。三人皆穿着上好的衣服,肯定拿得出十两银子。又因着根据莫菲菲那标准的京腔判断他们是外地人,在当地估计也没什么后台,这种肥羊不宰简直是对不起自己的良心。 莫菲菲愣住了,怎么可能呢,自己明明看到是他偷了钱的。是了,他肯定已经把钱转移到同伙手里了。在人群里搜索,很容易便发现了那两个小偷同伙。 话说那两个专职掩护的小偷按照分工,原本应该在接到脏银后马上撤退的。但是他们低估了众人看热闹的积极性,撤退的路一下子就被从四面涌过来的路堵死了,如果他们逆流而上,很容易被人看出蹊跷。后来又看到被偷大婶在王七身上搜不出银子,王七反客为主刁难喊抓小偷的外地公子哥,倒不急着走了,留下来准备在王七需要援助的时候假装路过,上去帮忙。 还没等莫菲菲指出那两个同伙,身边一个红色影子一闪,瞬间便来到了那两个看热闹的小偷同伙面前。 是秋大小姐,她要干吗?莫菲菲疑惑。 只见秋芙蓉两手一伸,便像老鹰抓小鸡似的拎起两人丢到中间空地上。还未等那他们反应过来,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根黑油发亮的皮鞭,刷刷刷一鞭鞭朝那两个倒霉鬼抽去。鞭鞭破衣,却不伤他们皮肤。一边抽还一边咬牙切齿的骂:“你们这几个可恶的小贼,居然耽误我和沈大哥约会,真是该死!” “好!”看热闹的人哄叫起来,有人开始啪啪鼓掌,这一出戏可比原先预想的抓小偷出彩多了,今天晚上又有了一桩谈资。 只几分钟,其中一人上衣完全破裂,掉下了一块银锭,滴溜溜跌落在地上。旁边大婶马上扑了过去抢在手里细细端详,惊喜道:“是我丢的银子,看,这里还有我的牙印。”说完举起来让四周的人看。众人一看,果然,因为大婶上边牙齿掉了一颗,银子上牙印有个地方也空了一块。这下定是无疑了! 那三个小偷看被人搜出了赃物,也不敢反驳,趁众人不备一头钻进人群失去了踪影。再看秋芙蓉,早已整理好了刚才发怒时有点凌乱的衣服,又挽起了沈天启的手,仿佛刚才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甜甜蜜蜜温温柔柔地对他说:“沈大哥,我想起去什么地方吃饭了,我们走。” 莫菲菲看得目瞪口呆。刚才从花仙子瞬间变身SM女王,又瞬间变为小甜甜的真是秋芙蓉吗?实力派!绝对的实力派!连自己这个女主角都自愧不如啊。她在心里悄悄替作者大人给秋大小姐颁发了一座最佳女配角的奖杯。开始有点明白为什么沈天启一看到秋芙蓉就头大了,就他那千年扑克脸,根本跟不上百变女王的步伐啊。 掰开喜极而泣非拉着她的手不停说着感激话的大婶,赶紧追了上去。 身后两个鬼祟的大汉看他们走出一段距离后,开始交头接耳,一人对另一人说:“你快去禀报少爷,说他的情敌已经住进了秋府,现在秋小姐正陪着他欢喜的逛街,我继续跟踪。” “好”,另一个人应了一声,转眼消失了。 那两人,赫然是莫菲菲今天在茶楼遇到的朱二少的两个手下。 第七十七章 风流三公子之密谋 第二卷 生财有道 第七十七章 风流三公子之密谋 在广州最大的妓院“金凤院”二楼豪华包厢“凤舞九天”内,三个年龄相仿的贵公子正一人搂着一名娇艳的姑娘,边喝花酒边听着桌前年约十三四岁的清伶小舞浅浅吟唱时下流行的小曲儿,时不时摇头晃脑附和几句。 小舞低着头小心弹唱着,从刚才他们的谈话中,她知道眼前这三位是广州城里红透了半边天的“风流三公子”,更是不敢怠慢,生怕唱错了一个音引来妈妈的责骂,没见他们怀里搂着的那几个院子里的红牌不也是使尽了浑身解数曲意讨好么。 刚才她趁着询问下一曲各位爷想听什么歌的当儿,大起胆子抬起头飞快地瞟了三位公子一眼。只见坐在中间的那位长着张端正的国字脸,眉毛粗长,抿着嘴的时候让人觉得很严肃的样子,但是笑一笑又让人心里非常想亲近,这就是知府的公子尚仁杰。左边那位最英俊的公子穿着月牙色的锦衣,领口袖口都绣着好看的花鸟纹,手拿一把公子扇,开口说话常惹得怀里的翠红姐姐笑得花枝乱颤,透露出无比的潇洒劲,听其他两位都唤他三弟。右边那位公子却有点闷闷不乐,话也很少,不停喝闷酒,连他束发带子上那颗硕大的绿宝石都显得黯淡无光起来。小舞知道他就是传说中的朱夏涛朱二少。 听他们的议论,朱二少似乎是遇到了什么不顺心的事,尚大少和单三少都在极力安慰他,小舞更是小心翼翼起来,怕惹怒了本来心情就不好的几位爷。 就在那位朱二少在其他两位公子的安慰下心情转好,开始和陪酒姑娘调笑的时候,传来几声敲门声。 “进来。”尚大少有点不悦地道。 门口进来一个战战兢兢的大汉,正是刚才跟踪莫菲菲的两人中说要回府禀报的那个。 朱二少刚好起来的心情又被破坏殆尽,随手一个酒杯摔过去,砸在那个大汉的头上,破口大骂:“吴贵,你怎么跑这里来了,不是有事交代你去做的吗!” 那叫吴贵的下人也不敢躲,生生受了这一砸,他知道自家少爷的脾气,如果不让他发泄,怒火积累着以后发作起来更厉害。所幸杯子小自己头壳硬,也无大碍。然后才敢垂手低头禀告:“禀少爷,就是因为您交代的时候说一有消息就马上告诉您,小人才敢来打扰几位少爷喝酒。” “说吧,打探到什么消息了。”朱夏涛坐下来,夹了粒花生米放嘴里细嚼慢咽。 “这……”吴贵看了看煞有兴致地伸长脖子的尚大少和单三少,明知这两位爷都是少爷的兄弟,但是估摸着自己要说的话,他还是走到朱二少旁边,伏在他的耳朵边说:“少爷,今天我们一直跟着秋小姐。看到那位在茶楼上遇到的公子一行全住进了秋家,刚才他还和秋小姐亲密地逛街去了,秋小姐一路上都挽着他的手。”其实人家根本不是孤男寡女两人约会,旁边还有个大电灯泡莫菲菲呢,但是吴贵已经下意识的把拖拖拉拉跟在两人后面半步的莫菲菲给直接无视掉了。 “什么!”朱夏涛猛然一拍桌子愤然起身,“岂有此理,在我眼皮底下居然敢对我的女人动手,打听清楚叫什么名字是什么来路没有?”妈的,老子觊觎了那么久的女人,手都没摸到,居然让个莫名其妙蹦出来的北方佬占了便宜,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 吴贵在心里腹诽人家秋小姐从来不给你好脸色,什么时候成了你的女人了,真不要脸。嘴上却恭敬地说:“好在秋家有个跟着秋老爷的长随是小的朋友。我都打听清楚了,那个男的叫沈天启,是通泰钱庄的二少,他爹和秋老爷是朋友,虽然还不知道这次来广州是什么事,但是暂时住在秋家。” 旁边看热闹的两个听明白了是怎么回事。朱夏涛追求秋家小姐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但是佳人一直不怎么理睬,刚才他们还在劝他算了,天涯何处无妨草,干嘛非在秋家找,凭他风流倜傥的朱二少,还怕找不到女人,何必用热脸去贴人家的冷屁股。但是朱夏涛太好强,就是不松口,人家就认准秋小姐了。现在倒好,居然还冒出个情敌,这下争强好胜的朱二少更非得把秋小姐抢过来不可。 老三单流泉火上浇油地说:“二哥,你是二少人家也是二少,但是据我所知,他这个二少可比你这个二少值钱。你们家是卖古董的,人家家是开钱庄的,他家的臭钱肯定比你家多。就连我们三个人都有钱存在通泰吧!” “得了,老三,你也别拿老二开涮,老二脸上不平,我们兄弟脸上也没光彩。那个沈天启虽然有钱,但是广州城通泰才开了两家,他根基不在这。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你无需长别人志气灭自己威风。我们哥三好好合计合计,看怎样给老二出这口气。”尚仁杰发话了。 看得出尚大少不仅仅是三人中年纪最大的,威信也是最高的,不愧是名副其实的老大。他发话后单流泉赶紧闭口不敢再油嘴滑舌,朱夏涛也双眼一亮,赶紧凑上前讨好说:“我就知道大哥疼我。你有什么好主意帮我出这口恶气?” 尚仁杰挥挥手,包厢里的几位姑娘恋恋不舍全走了出去,三人头碰头,叽里咕噜讨论起来。 一直在旁候着的吴贵不由打了个冷战,这个尚大少平日一副平易近人人畜无害的样子,没想到肚子里的坏水这么多,不愧是知府大人的儿子,深得大人真传啊!那个单三少也不是什么好鸟,出起坏点子来连绵不绝的,不过他本来就整天挂着一脸坏笑,倒也算是表里如一。看来看去,还是自家头脑简单脾气暴躁的少爷可爱多了。 好在那三人不知道吴贵心里正品头十足,讨论到高潮处的时候一个个发出阴险得意的笑声,好久没整人了,看来功力还没打折扣嘛。 一无所知的沈天启被秋芙蓉拉到了一家做粤菜很正宗的馆子,点了一大桌菜吃得津津有味。虽然中午在秋家吃得很丰盛,但是家常菜毕竟没馆子里的华丽,不仅好吃,造型还做得很好看。由于没有长辈在场,三人说起话来也少了许多顾忌。在谈论中,秋芙蓉才开始重视一直跟着他们的那个不识趣的叫莫浩凡的小子。这个小伙子虽然个子有点小(比起沈天启),长得不够帅(还是比起沈天启),但是说话还挺有趣的,不愧是沈大哥的朋友,至少他说的那些所谓脑筋急转弯都挺有趣的。于是也开始热络的和莫菲菲聊起来,缠着他再考自己一个问题,就不信自己这次答不上来。 “好,那我就再出一个。问:早上是公鸡叫太阳起床还是太阳叫公鸡起床?” 秋大小姐用手撑着下颚思考了一会,拍掌叫起来:“我知道了,是公鸡叫太阳起床,因为太阳不会叫,对不对?” 莫菲菲赞许的点点头,秋芙蓉还满聪明的,没多久就学会了脑筋急转弯的思考方式。和秋芙蓉深入接触之后,发现其实她也挺可爱的,虽然性格多变,又很会粘人。不过看沈天启一副保持距离的样子,不禁感叹:唉,秋小姐,只怪你不是沈天启的那杯茶,没办法咯,自己想撮合下都不行。而且,自己内心深处,似乎对眼前他们不愠不热的关系有着丝丝不足为外人道的窃喜吧…… 三人一顿饭吃了近一个时辰才尽兴结帐而去。天已经全黑了,外面灯火闪耀,犹如白昼。人一点也不见少,还有烧烤的摊子飘过来阵阵肉香,一下子又勾起了三个人的馋虫。都不愿意这么早回去,于是决定再去逛逛夜市。 沈天启不苟言笑的脸也渐渐化开,不是因为被秋大小姐打动了,而是因为从他们出来后就闷闷不乐的莫浩凡终于恢复了平时能言善道的样子,没看他把秋芙蓉逗得多开心。这下子自己就放心了,之前一直为把他拖出来又冷落了他而内疚来着。 他没想到自己心放得太早了,此时有个针对他的阴谋正在酝酿成形,无声逼近。 第七十八章 天上砸下个便宜岳父 第二卷 生财有道 第七十八章 天上砸下个便宜岳父 昨夜回得太晚,因此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日上三竿了,又没有人来催,莫菲菲慢腾腾爬起来,打算开始每天的第一件例行工作:缠胸。唉,她叹口气低头看了看,其实也没多大必要缠,自己这具身体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从来不缺乏营养啊,但是到现在都快十七了还发育得像根豆芽菜似的,身上该瘦的是瘦了,不该瘦的更瘦,一点女性特征都没有。加上自己眉毛本来就浓,长得只能算清秀,古代衣服全是高领的,因此女扮男装那么久,竟从没有一个人怀疑。唉,她又叹了口气还是拿着那根白布缠起来。为了更加逼真,就是荷包蛋也得弄成飞机场啊,长此以往,那个地方不会永远不发育了吧? 一直候在外边的奴婢小桃红看莫公子走出房门,忙端来温度适中的水让他洗漱。 莫菲菲边洗脸边随意问:“沈公子起来了么?” “一大早就起来了,让我给您说一声,他今天要到自己两处产业巡视,您不愿意待府里休息的话可以叫个秋府的下人领着到广州城里好好玩玩。”小桃红恭敬的回答,谁不知道眼前这个是姑爷的好朋友,自己要好好服侍才行。——如果沈天启知道自己已经被秋府下人全部当成姑爷看待了,怕要立时吐血。 吃完了早餐已近十点,这么好的天气不能待在秋府,好不容易来趟广州趁着公事还不忙的时候得抓紧时间好好玩玩才行。莫菲菲找来无所事事的小林子和刚对练完的大雪小雪,谢绝了秋府管家安排的向导,因为有外人在始终不自在。反正没什么目的,走到哪算哪吧。 被“隔离”了一个晚上的小林子分外不乐意,这秋府也太不地道了,服侍少爷本来是自己的本职工作,凭什么让自己闲着……天生劳碌命,瞧瞧,让他舒服点他自己骨头倒痒痒了。当下看到莫菲菲就像找到了组织,唧唧喳喳哭诉,直到莫菲菲受不了了,保证以后还是让他亲手打点自己的一切他才作罢。其实大家都错怪小林子了,因为莫菲菲女扮男装这事属于一级机密,保护小姐的秘密又被他上升到了一个难以想象的高度,怕秋府下人服侍的时候发现蹊跷,所以才一再要求撤掉秋家奴婢自己服侍公子。 “少爷,我们去哪玩?如果是吃饭可以去香粤海,买土特产可以去安平巷,找姑娘可以去金凤楼,不过这个少爷应该不需要……” 一旁的大雪露出了然一笑,来到莫府没多久后他就知道了莫菲菲的女子身份,不过既然大家不说,他也就装不知道。只有小雪傻乎乎的,也没觉得小林子的话有什么不对劲,只以为他说不需要是因为莫家的红楼本就是天下最大的妓院,哪能再来逛广州城里的小妓院。只奇怪的问:“喂,我说小林子你怎么对这些地方倍儿熟?” “嘿嘿,是昨天和我睡一个屋的来福告诉我的。”小林子得意道。咱跟着全国最大的“传媒大亨”(这个词是莫菲菲有一次不小心自言自语提到,被小林子听见寻根问底挖出了是什么意思)混,怎么能没有一点八卦精神呢。 四人说说笑笑在城里逛了一圈就觉得没什么意思了,广州没多少值得游览的胜迹,它最出名的就是吃,去找玩的地方简直就是舍本逐末。于是四人来到小林子大力推荐的香粤海,包厢早就被订光了,连大厅里都是人满为患,说明了这家菜绝对好吃。听着四周嗡嗡嗡的说话声,莫菲菲皱了皱眉,为了美食,忍了。等了五分钟左右,正好有一桌人吃完,四人赶紧坐了下去。 喝着茶等菜上来的当儿,小林子很有狗仔队潜质的鬼祟说:“公子,你听,隔壁那桌在说一桩大新闻呢。” 莫菲菲仔细一听,可不是吗。不仅是隔壁那桌,就是隔壁的隔壁的隔壁,几乎整个大堂都在议论一件事,其中几个词汇出现的几率最高:负心人﹑韦老汉﹑官府﹑韦小丫。听了半天她终于听明白,原来是说一个当代陈世美的事。几个人也跟风议论了一番,随即也没放心里去。 吃完继续逛,走到县衙门口的时候,看到一大堆百姓在凑热闹,原来知县老爷正在开堂审案。夏天的午后本来就没什么活计,往日这个时候大多数人都在昏昏欲睡,今天早上听到陈老汉抓住了害他闺女的罪魁祸首,已扭送官府,据说那人还是个家世漂亮小哥。等知县老爷吃完午饭升堂,得到消息的人也早早占好了位置打算全程目睹这起风流案件的审判过程。 “少爷,反正我们也没事,就看看官老爷怎么审负心人吧?”小林子不管平时装得多么懂事,毕竟还是个半大小孩,看到这热闹自然想凑一凑。 莫菲菲只有上次清风酒案去过一次官府,但是上次事关自身,到了官府哪里有闲心看热闹。这次事不关己,瞧瞧也无妨。四人挤进去一看,不由大吃一惊。额的神啊,跪在地上的那人不是沈天启吗?难道,他就是那个陈世美?莫菲菲觉得自己的脑筋有点不够用了。 沈天启跪在地上阴沉着脸,饶是他这样的彬彬君子,也忍不住在心里开始骂娘了,眼前这一幕,简直是莫名其妙之至。有句话叫什么来着?天降横祸,对,就是这个词。 回想起今天早上,他带着助手端木雄,准备去巡视广州城的两家通泰钱庄。在广州城的摊子目前虽然铺得不大,但是他对于这个沿海发达城市的未来是非常看好的,这次来广州除了要开展莫浩凡说的对外贸易,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目的是看两家钱庄生意怎样,是不是到了多开几家分店的时候。 就在路过一家药店的时候,一个老汉低头从店里冲了出来撞到他身上,手上的药包也掉地上。他好心的捡起来交给老人家,没想到老汉接药的时候,一看清他的脸,立刻激动的抓住他的手,老泪纵横恨声说:“踏破铁鞋无觅处,我可抓到你这个负心人了。” 他轻轻挣脱老汉的手,莫名其妙地说:“大爷,你认错人了吧。” “就是化成灰我也认识你,你玩弄完我家小丫就一走了之,害的她现在还痴痴傻傻!不要以为你有两个臭钱就了不起,我才不怕你,走,跟我见官去!” 这下沈天启肯定眼前这个老伯一定认错人了,眼见天色已经不早,自己又有要事,根本不想跟他纠缠,示意端木雄快走。 那老汉看拦他们不住,一屁股坐地上呼天抢地起来:“老天爷啊!你睁开眼霹死这个负心汉吧。我可怜的小丫,爹对不起你,没帮你抓住这恶人。”这时已经围上来很多看热闹的人,人群中有认识老汉的人忍不住跟着一道谴责:“抓住他,见官去!”就有年轻力壮的热心人上前想帮着“扭送”沈天启见官。端木雄自然不会看着这群粗汉侮辱自己少爷,三两下就把几个人打翻在地,当然他下手还是很有分寸的,几个人只是皮肉伤。 “恶仆打人啦!”那老汉唯恐人不知道似的,扯着老嗓子使劲嚎。 此时,两个捕快在人民群众最需要的时候翩然登场了。老汉仿若见了亲人,手指沈天启嘶叫着说:“两位大人,小民有冤情啊,我要告他。”在老汉眼里,衙门的人都是官,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种红薯。 捕快一看面前的一幕就知道有纠纷,既然有人说要报官,那就把原告被告一起带到衙门总没错的。 路上无论端木雄怎么解释,两个捕快都无动于衷,只推搪到了衙门大人自会还他们一个公道。打是打得过,但是公然抗捕的罪名可不小,沈天启想着到了衙门把事情说清楚就行了,于是就老老实实跟着去了。 到了衙门已经已经过了上午的审案时间,大家知道,公务员的休息时间是雷打不动的,管你有什么案子,该休息的时候还是休息。所以,他们被告知下午知县大人才会升堂。两批人暂时被软禁在县衙后院里,好在管的那顿饭还不太难吃。 第七十九章 指鹿为马 第二卷 生财有道 第七十九章 指鹿为马 下午,升堂。 沈天启有钱,但是怎奈没功名啊,上了堂就是见到个小小的县令也要下跪。虽然是被告,但是被起诉的事情完全是子虚乌有,所以他很安定。即使安定,也不敢东张西望,所以没发现莫菲菲正在人群里看着。 “堂下所跪何人,报上名来?”县老爷拍了下惊堂木开始问案。 “小民韦兴,家住梧桐巷,今年四十五。”原告十分配合,不仅说出了名字,连住址年龄也倒竹筒般说了出来,倒是看不出他头发花白原来才四十五。 “小民沈天启,京城人氏,到广州经商,今天实在是一场误会。”沈天启不卑不亢的说。 “住嘴,误不误会审完本官自有定夺!”县太爷毫不给面子。 “原告所告何事?” 韦兴老老实实道来,说沈天启自两年前与自己女儿韦小丫一见钟情之后,许下山盟海誓并私定终身,并承诺回去禀告父母后就来提亲,结果一去不回杳无音信。而女儿自他走后朱胚暗结怀上了孩子,但是由于思郁成疾孩子四个月就流产了,女儿经受不了打击从此疯疯癫癫。自己忙于照顾女儿无法去找他讨回公道,没想到今天老天有眼,居然在街上又碰到了这负心人,于是就扭送到官府来希望老爷给自己做主。 “沈天启,韦兴所说可属实?” “全无此事,他定是认错人了,请大人明查。” “我怎会认错,你叫沈天启,今年十九岁,京城人,是通泰钱庄的二少,就是你,仗着自己有几个臭钱玩弄我女儿!” 围观群众大吃一惊。当桃色新闻扯上名人的时候,新闻效应会成几何倍数上翻。克林顿也就是因为和个实习生有染就搞得天下人皆知,君不见当老板的有几个和小秘没一腿的;杨振宁老少配关所有人P事,发生在别的老翁身上绝不会沸沸扬扬……通泰钱庄天下闻名,众人没料到眼前跪在地上的就是钱庄的少主人,个个伸长了脖子想要看得再清楚一点。 莫菲菲大吃一惊,沈天启就像国民党特务,在自己身旁掩藏得实在太深鸟~~ 沈天启简直是大吃一斤——恨不得一口咬下眼前着血口喷人的老汉一斤肉来。他用亲娘视如命根的翡翠手镯发誓,自己从小到大没患过失忆证。既然没有失忆,那眼前的人摆明就是诬陷了。本来以为是一场简单的误会,到了衙门随便解释一下就清楚了,现在才知道是一个针对自己的阴谋,真真被打了个措手不及。 知县看堂下群声鼎沸,又拍了一下桌子:“被告,还有何话说?韦兴说的身份可有不符?” 沈天启依旧死不松口:“大人,小民确实是通泰钱庄二少,但是根本不认识韦兴,更不认识他的女儿!一定是韦兴知道我身份想来讹诈我钱财!” 韦兴听到沈天启抵死不认,火得一冒三丈,立时跳起来就要找沈天启拼命。 “肃静!休要在公堂上喧哗。你们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可还有什么证据?”县太老爷也有点头疼了,自己最讨厌民事案件了,没有一点技术含量。 “有,小人的女儿韦小丫和邻居吴春花可以做证。” “传。” 韦小丫和吴春花早已在堂外候着,一听传告,马上走了进来,跪倒在堂前。 “你们两个抬起头来看看,可识得旁边那位公子?” 沈天启早己飞快辨认过进来的这两人。那身穿蓝布年方二九的清秀姑娘脸上笼罩着一片悲戚,想必就是韦小丫,光看面相倒看不出来她有哪里神志不正常的。另一个三十左右面目黝黑的妇女眉眼中透露出一股尖刻,就像民间斤斤计较的主妇,一定就是老汉说的邻居吴春花。可以肯定的是,自己从未见过这两个人。 两女抬起头来,同时看向沈天启。忽而韦小丫惊叫着扑过来:“官人,我等得你好苦啊~”抱着沈天启开始簌簌落泪。而吴春花也诧异的说:“这不是骗了小丫的负心人吗?” 沈天启寒毛直立,直把她手推开,却怎么也推不走,又不敢用重手。自己这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错愕的说:“大人,这两个人小民真不认识。” 端木雄原本在一旁陪跪着轮不到他说话的,这时看了韦小丫也忍不住呸了一声道:“大人,这女子庸姿俗粉,我家公子如何看得上,分明是他们诬陷,妄攀高枝。”说老实话端木雄刚才真以为是自己少爷惹下的风流债,心里还有点鄙视少爷敢做不敢当。但是看了那女的样子后,他完全推翻了自己的论断,自家少爷是个有品味的人,连秋小姐那样的花容月貌都没有瞧上眼,更不要说与眼前这个,相貌只是比五官端正好上一分的女子私定终身了。 “大胆,先把堂下咆哮公堂者拖出去先打二十大板!” 马上闪出来两个衙役,把端木雄拖了下去,接着众人就听到了板子打在人肉上的啪啪声。反正端木雄会武,这点小板子算不得什么,沈天启也没放心里去。 “人证俱在,沈天启你还有何狡辩!” “大人,若这也叫人证,小民也可找上十几二十个人证来证明小民的确不认识他们。但不知除了这几个人,可还有什么物证。真像韦兴说的那样小民与他女儿私定终身,总该有点凭证吧?” “物证自然也是有的。”韦兴向女儿使了个眼色。韦小丫恋恋不舍放开沈天启的手,从怀里掏出一块晶莹的玉佩来。 早有师爷上前接过玉佩,呈给县太爷看。县太爷接过,对着阳光一看,玉佩很简单,只是个圆环,但是做工精细品质上佳,在一个不显眼的地方,还刻着个小小的“沈”字。顿时一拍惊堂木:“沈天启,这块玉佩是不是你的?” 沈天启自然不承认。 “那为何上面刻着个沈字?” “玉佩是他们的,还不是想刻什么字就刻什么字。”沈天启愈发苦闷了,这个要害自己的人实在是太舍得了,凭自己的眼光,刚才扫了一眼就知道那玉佩起码价值两百两以上,绝不是韦兴这样的家庭买得起的。 韦小丫双眼朦胧:“官人,你当时送我玉佩的时候说过两个月就回来娶我的,现在你把誓言全忘记了么?” 下面看热闹的人不干了,谁都可以看得出来沈天启的自我辩白是多么的苍白无力,于是高呼什么的都有:“白眼狼、负心人、狼心狗肺、小白脸……”居然还有人开始丢烂西红柿了。 “沈天启,人证物证俱在,你还有何狡辩。”县太爷看现在时机非常好,马上当机立断就想立时把案子结了回去继续陪自己的三姨太。 这种风流案件其实根本没法判刑,输了最多也就是赔偿,了不起就是赡养而已。按沈天启的话讲,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是小问题,但是他更知道,假如案子定案,那么自己薄情寡义的帽子怕要背一辈子了,这可不是他所愿意背负的。 话说沈天启躲避烂菜叶间一回头,就看到了莫浩凡在朝自己猛眨眼,还双手抱着肚子做下弯的动作。 其实莫菲菲一直在堂下看着热闹,刚开始还真以为是沈天启年轻时少不经事骗了人家闺女,现在人家老爹找上门来了,但是越看越不对劲,沈天启的神情做不得假,以自己对他的了解,他的演技还没达到影帝级的水准。又回想起他与秋小姐在一起时生涩躲避的样子,根本不像什么花丛老手。但是那几个证人又说得煞有介事的样子,一时倒不好判断到底是怎么回事。不管如何,得先解决眼前的一团乱麻,在县太爷宣布结案陈词前想出办法才行。 还好,沈天启终于回头看见了自己。于是她急忙给沈天启做手势,希望他能明白,拖延一段时间。 神啊,谢谢你听到我的呼唤了。沈天启从没像此刻这么希望见到莫浩凡的脸,如果现在还有谁能救他的话,那就是莫浩凡,不知为何,他心里笃定的想。 好在沈天启也不笨,马上领会了莫菲菲的意思,抱起肚子在地上滚来滚去,一点都不怜惜自己身上那件白衣服。还用功逼出几滴汗咬牙说:“大人,小民中午吃海鲜吃坏了肚子,恳请大人让小民先上茅房。” 县太爷看沈天启的样子不像作假,料想他去上个茅房也翻不了身,于是宣布休堂一刻钟,自己也转到后堂喝茶小憩去了。 已有一个衙役押着沈天启上茅房去了,剩下的衙役留在堂里维持秩序。莫菲菲急忙叫起大雪也跟了上去。 ---------------------------------------------------------- 最近的这几章与赚钱无关,请大家耐着性子看,因为有些新人物要登场,还要条主线要穿插进去~~权当过渡 第八十章 心理战术 第二卷 生财有道 第八十章 心理战术 由于茅厕本来就在偏僻的地方,现在人又全部都在前面,所以大雪悄无声息的把那个衙役点倒的时候,没有惊动任何人。 沈天启看到莫菲菲第一句话就是:“我被人陷害了。” 莫菲菲第一句话就是:“我知道。现在要想办法帮你开脱。” 沈天启听到莫菲菲毫不保留的信任,饶是很少表露自己内心表情的他也毫不掩饰的把双手搭在莫菲菲双肩上(谁叫莫菲菲矮呢),低声说:“谢谢你!” 莫菲菲自然知道他谢的是什么,不过现在不是煽情的时候,得赶紧想办法解决问题。 “现在有什么人可以证明你清白吗?” “陷害我的人把我调查得很清楚。那个韦小丫说的定情时间,恰是我两年前来广州开设通泰钱庄分店的时间。那时候我和爹一起来的,在广州待了两个多月,店里伙计都知道。但是我又不是时时刻刻待在店里的,我不在店里的时间没有人能证明我在做什么,况且事情已经过去了两年,就是想找旁证也很难了。”沈天启皱眉答道。 “怎么会有人给你设一个这么奇怪的套。就是败诉了你也没多大损失啊,最坏的结果是什么?” “赔一笔钱。如果那个韦老汉同意的话还有可能判我对韦小丫负责,领回家去养着……” “那不是挺好的嘛,一个免费媳妇就到手了。”莫菲菲取笑。 “净胡说,”沈天启有些恼羞成怒,“我现在还不想找媳妇,更何况凭空以这种方法冒出来的女子。” 莫菲菲发现沈天启在自己的大力开发下,已经渐渐从千年寒冰到木头,再到木偶,现在总算有了个人样,会表现自己的喜怒哀乐。看着他恼怒得有点通红的脸,非常有成就感啊。自己这个恶趣味,好像和某人有点。她打了个寒战,赶紧打住自己的联想,把头脑里那个邪恶的影子迅速扫除。 “你想出是什么人害你没?” “一时之间理不清头绪,做生意哪有不得罪人的。” “无论如何等会都不能认罪,我们兵分两路,我如此如此……你这般这般……”莫菲菲趴在沈天启耳边窃窃私语,沈天启边听边点头。 大雪蹲在一棵大树上,嘴里嚼着一片树叶无聊的眯着眼抬头望天。九月的天空湛蓝如洗哪有什么好看的,偶有飞鸟掠过也是片刻就不见了影子,地上发生的一切皆与它们无关。他目光一寒,猛然往百米外的那排屋檐看去,却还是什么都没有发现。最近一个月来总有被窥视的感觉,从京城到广州,那种感觉如附骨之蛆驱之不散。窥视的人躲得很远,也没什么进一步的行动就那么吊在一行人身后,若不是自己有野兽般的直觉根本发现不了。不知是何人出于何种目的,现在也只有提高警惕静观其变,平静的生活太久,再不动动骨头就要生锈了。 他不动声色收回视线,看下面两人也商量得差不多了,把嘴里的树叶渣子随口一吐(他该幸亏这年头没有专躲在暗处抓随地吐口水的戴红袖章老太太),跳了下来,笑嘻嘻的问莫菲菲:“老大,我把那家伙弄醒啦?” 莫菲菲点点头,先行走开。等到她走出后园,大雪才拍开那倒霉衙役的穴道,又一闪身不见了。 那衙役揉揉眼睛,发现自己靠在墙边,沈天启已方便完毕,目无表情等在他跟前。于是他不好意思笑了笑,以为自己太乏打了个小盹,沈公子不好叫醒他,只能这样等着。于是两人波澜无惊回到了公堂。 县老爷还在休息没出来,也无人敢去催,看到沈天启回来了沉寂了几分钟的公堂又开始热闹起来,百姓们只管对着他的俊脸指指点点,也不怕唾沫星子喷了维持秩序的衙役们一身。那韦小丫被自己爹推了一下,似乎从发呆中警醒过来,茫然的四周望了一圈,最终视线落在沈天启身上,又要扑将过来。 沈天启眉头一皱,一个转身不经意躲到了那个衙役后面。那衙役因着刚才误会沈天启没有打扰他打盹,心存着一丝感激,又觉得这么俊秀的公子不像是薄情寡义的人,竟护着他,对韦小丫喝了一声:“公堂上老实点!” 韦小丫于是又回到他爹身边老老实实跪下。 再说那后堂宅中,知县老爷一下堂,几个姨太太就挤在房中开始例行的争宠。这个捶背,那个倒茶,还有一个拿个扇子在一旁扇凉。三姨太一边捏着知县肩膀上的老筋一边撒娇:“老爷,您快点结束前面的案子,和我们姐妹继续打麻将嘛,人家刚摸了一手好牌你就走了。” 知县老爷惬意的闭上眼,摸着三姨太滑腻的小手哄着:“急不得。这次是知府大人的公子特意交办的事,虽然没什么难度,但也得办得妥妥帖贴才行。” “大人,外面有人求见。”作为知县心腹的师爷也不避讳,直接就进了内堂禀报。 知县知道自己这个师爷是个知深浅的人,没事不会贸然进来。睁开眼慢声问:“是何人?” 师爷没有急着说,而是往他身后看了看。知县挥了一挥手,三位太太不情不愿的走了出去。师爷这才从袖子里拿出一张纸来递了上去。知县大人接过来打开一看,眼球急剧收缩,这赫然是通泰钱庄开出来的两万两银票。师爷低声说:“送来的是个年轻公子,自称沈天启的朋友。他说他知道沈天启是受人陷害的,至于受什么人陷害,大人心里清楚。只要公堂上判那对父女诬告,这张银票就当是小小敬意。” 商人果然富得流油,自己当十年县令搜刮到的钱都没有那么多,只为个小小的民事案子就舍得出这么大手笔,真让人心动啊。一边是乌纱,一边是巨款,县令挣扎了很久,又想起知府公子的殷殷叮嘱,顿觉还是保住乌纱要紧,只要位子在,还怕以后没机会搂钱吗。谁叫你惹上我上司的上司呢,县令不舍的让师爷把钱还回去。 “那门外候着的人?” “不见。” “是。” 莫菲菲接过师爷退回来的钱,心里已经明了沈天启这次惹到了什么人。二万两,绝对不是一个县令可以拒绝的数字,更何况又不是什么人命官司。她之所以拿巨款来砸,就是想看知县的姿态。钱退回来了,只能表明一件事——这案子的背后肯定是有权的人,官职在县令之上。俗话说民不与官斗,无论多有钱,始终比不过有权的。 沈天启在广州得罪过什么当官的人?再联想到这件案子的性质,答案呼之欲出了。之前还一直在纳闷商业对手怎么会想出这种莫名其妙的红袖招来害沈天启,因为这对他的生意根本就没什么打击。原来这场战争却不是为江山,而是为美人。秋大小姐,红颜祸水啊!沈天启输了的结果就只有一个——坐实他薄情寡义的罪名,让仰慕他的女子退避三舍。朱二少,好手段,看来广州城风流三公子倒是不容小瞧。瞬间,莫菲菲就理出了头绪,这里面肯定是那个风流三公子之首的尚仁杰为了帮二弟报仇而对县令施的压。 眼前县令是油盐不进,自己是没有办法了,就看沈天启那边能不能为自己辩护。于是莫菲菲无奈回到公堂,对沈天启做了个“任务失败”的嘴型,他自求多福吧。 继续审案。县令心里还在回想那飞走了的银票,心里窝了一股子邪火,更是想早点结束这没有悬念的案件。 “被告沈天启,你如若没有证据证明自己,那就此结案。” “大人容禀,小民确系被冤枉。虽然无人能够证明,但我有几个问题想问这个韦小姐,望大人应允。” “准。”没有人证物证,就是问几个问题也掀不起风浪。这么多百姓在看着,应允了还可证明自己的公正。 “我想问韦小姐,你说我们已有过夫妻之实,那可否说出我身上那块巴掌大的红色胎记是在左胸还是右胸?”沈天启讥诮的问韦小丫。 韦小丫一阵惊惶,想了一阵才答:“做那事的时候我害羞闭着眼,一直未曾留意。” “不可能从头到尾都闭着眼吧?长在那么显眼的地方稍微留意就能看到,你说不出,是因为我们根本不认识,更别说发生过亲密关系!” “我想起来了,是在左胸!”韦小丫赌了一把百分之五十的几率。 “那我们私会过几次?分别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孩子是在什么时候怀上的?既是私会,为何邻居和你爹都知道了?”沈天启继续咄咄逼人追问。并且强调,要邻居吴春花回避,分别回答这个问题。 两人立下露出了马脚。韦小丫说是在家里幽会的时候被邻居发现的,吴春花又说是在河边发现他们的私情。——问题是韦小丫说的幽会地点,根本没有河边。 沈天启在心里感叹莫菲菲估计的果然没错,如是那人陷害的话,一天时间根本来不及计划多周详,几个人也没有好好串供,一问到细节,就回答不出来了。 事情急转直下,这下百姓又站到了沈天启这边,议论纷纷。 “原来韦老头是讹诈啊!”这是恍然大悟的。 “我就说这么俊俏的公子哥怎么会看上韦家丫头。”这是被沈天启迷住的。 “土鸡也想攀高枝。”这是比较难听的。 沈天启再宣布:“其实我身上的胎记是在右胸,根本不在左胸。” 韦兴还想垂死挣扎:“小丫曾患过失心症,有许多事情记不清了也很正常。” “对,我想起来了,是在右胸!”韦小丫反悔。 “是吗?”沈天启缓缓解开上衣,在公堂上转了个圈,所有人看得清清楚楚,他胸前光滑一片,哪里来的胎记! 莫菲菲在下面看得得意不已,小时候柯南金田一包青天狄仁杰之类的电视不是白看的啊,即使没有变成办案高手,也总学会一些皮毛。 韦氏父女瘫在地上,面如死灰。只得承认,女儿确实曾被个秀才骗了,因为知道沈天启家大业大,所以想把事情闹大了栽在他头上让他负责,吴春花也是他们应承事成之后给她二十两银子才答应做假证的。 给他们几个胆子,也不敢招出其实幕后还有人指使,不过只要这样也够了。 迫于无奈,知县只得以诬告匆匆结案,那几个诬告者被判打三十大板,至于是死是活,这就不是沈天启关心的问题了。 知县愁眉苦脸退堂后,在想怎样才能跟尚公子交代,不过第一件事是先找师爷来出出气,那银票怎么就退回去了呢,平时就不见他办事效率这么高的。二万两啊,得可以换多少个姨太太…… 沈天启望着人群中欣喜向自己比划着奇怪手势(V字)的莫菲菲,顿时觉得,遇见他,真是自己人生中最幸运的事。 第八十一章 不平静的夜晚 第二卷 生财有道 第八十一章 不平静的夜晚 一路慢慢走回去。端木雄被打了二十大板却像只是被蚊子咬了几口般浑然不在意,走在前面和小林子兴致勃勃的继续讨论刚才在公堂上自家少爷的精彩表现。 大雪拉着小雪,在后面窃窃私语,也不知在叮嘱什么,小雪频频点头,表情严肃认真。 莫菲菲和沈天启走在中间也在轻声交谈。 “浩凡,今天真要谢谢你了,不然被一顶负心人的帽子扣下来,回去非被我爹打断了腿不可。”不知道从何时候起,沈天启觉得浩凡比莫兄叫起来更为顺口,更为亲切。 “今天倒也没什么凶险,但是你得罪了了那个朱夏涛可得小心他下次再给你使什么别的绊子,广州毕竟不比京城,我不可能次次帮着你。谁叫他把你当情敌了呢。” 提到这个误会,想起粘人的秋芙蓉,他不由头疼不已,求救的望着莫菲菲,可怜兮兮的说:“浩凡,你教教我怎么解决那个恼人的朱夏涛吧,我对男女之事不熟……”这口气摆明是把莫菲菲当成自己好哥们了。 莫菲菲没好气的说:“我怎么知道!难道我对男女之事很熟吗!”对于这种感情上的事,她可一点都不想参合进去,还是当事人自己解决吧。 甩甩头,大步走到前面去。沈天启纳闷,自己没说什么得罪他的话啊…… 同时,朱府内的朱夏涛却是面色不善,房内的东西已经都快被他砸得面目全非了还是不解气。沈天启,沈天启,叭,一个大花瓶又被脆生生摔在地上,仿佛那是沈天启可恶的头。 房外朱夫人皱眉听着房里的摔打声,叹了口气,还是转身离去。反正朱家是卖古董的,家里别的没有瓶瓶罐罐多的是,最关键的,摆在儿子房里的都是假古董,摔就摔吧。她早就从儿子的跟班吴贵那知道,儿子是思春了,迷上了开船厂的秋家的女儿。那丫头自己见过,长得很有自己当年八成的风貌,家世倒也匹配,先让儿子折腾去,实在不行自己再出面托人去说媒。 莫菲菲一行回到秋府的时候,今天街上发生的风波还没传到这里,所以秋芙蓉与往常一般无二的粘着她的沈大哥,问他今天一天在外面做了什么。沈天启自然不敢告诉她自己和几个人打了一场莫名其妙的官司,差点领回个“怀过自己孩子”的女子,只好随便找点话搪塞过去。 望着苦笑应付秋芙蓉的沈天启,莫菲菲心里想着,这个木头有什么好的呢,秋小姐怎么就看上了他。他也不过就是有钱了点,长得帅了点,武功高了点,做生意厉害了点。咦,这一点点的加起来好像也满多了。但是他小气、木讷、不善交往,还有什么?莫菲菲发现竟无法再挑出沈天启的缺点来。 感受到注视的目光,沈天启百忙之中从红粉香里抬起头来,给了莫菲菲一个求救的微笑,那清亮的眼神仿佛在说:“你别在一旁幸灾乐祸,好歹也来支援下我啊。” 于是,莫菲菲只得无奈的加入了唧唧喳喳的闲聊中,没一会儿就发挥出五百只鸭子的功力,成功把秋小姐的注意焦点引了过来。不仅是秋小姐,他们周围聚集的丫鬟越来越多,最后,甚至是秋夫人都被吸引了过来,原因无他,莫菲菲正在讲《红楼梦》的故事。 这个年代的人哪里听过这么精彩的故事,一个个如痴如醉。宝哥儿、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每个人物都牵动着他们的心。尤其是那些奴婢们,听到故事里的几大丫鬟居然也占有一席之地,被作者用了诸多笔墨渲染,更是激动万分,恨不得飞身进入书中去。莫菲菲但凡一停顿,马上就有一杯热茶送上给她润喉,说现在是被众星拱月也不为过。 沈天启毫不客气的被挤到了人群外,莫浩凡给他带来的惊人之举已经太多了。他知道就是问也只会被莫浩凡用“小时候认识的外国人告诉我的故事”这个不变的理由打发,所以干脆学会什么都不问了。 晚饭过后,应众人的要求,莫菲菲干脆在院子里正儿八经干起了说书先生的行当,摆了个桌子,上放瓜果零食和茶水,准备边吃边讲。夏天的晚上南方人本就有出来乘凉的习惯,更不要说现在还有余兴节目,于是全府手头没活的下人都围到了莫菲菲旁边,秋芙蓉和秋夫人自然以特权占据了第一排最好的位置。直说到夜里亥时(十点多)大家都有些乏了,莫菲菲宣布“预知后事如何,且听我明日分解”,众人才恋恋不舍的搬了凳子回屋去睡。 因为白天官司和说书都废了不少心神,莫菲菲很快陷入了睡梦中。秋府也渐渐响起了此起彼伏的鼾声,只有那廊下的烛火寂寞的摇曳着,草丛中的蟋蟀时不时有气无力叫唤一两声。“当、当、当”,墙外远远传来打更的声音。 无人发现,一个黑影悄悄翻上了秋府的墙头,在丢了一块石头到院里没听到任何反映之后,他跳了下来,几个纵身来到莫菲菲房前,拿出刀子开始撬门。 “谁?”与莫菲菲相邻的屋子里,大雪从窗里掠了出来。 黑衣人二话不说,举刀就往大雪身上招呼过去。 大雪赶紧抽出刚才抓在手里的剑,两人你来我往打了起来,直从廊下打到了门前的院子。 黑衣人来势汹汹,招招狠辣,每刀都朝要害砍,夜色中刀光剑影偶而的碰撞击起星点火花。大雪练的剑术讲究的是以巧劲御敌——与他的个性一样,干什么都想找省力的捷径,所以他花了大力气练习暗器。但是黑衣人根本不给他有发暗器的机会,一直近战。这绝对是他遇到的最大劲敌,现在他只有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应付黑衣人没有任何花哨却干净利落的刀。不由有点后悔,这个绝对是自己遇到的最大的劲敌。诱敌的工作本来一直是由小雪来做的,小雪本性敦厚,练功也是扎扎实实,底子比他厚多了。今天自己看老大很出风头,起了妄念,也想出出风头,所以刚才说服小雪让自己出来。 那么大家要问,小雪呢?大雪和黑衣人打得那么厉害,而且有不敌的迹象,他怎么不加入战圈一起围攻,难道是讲究武林规矩在旁掠阵? 当然不。事实上刚才小雪跟在大雪的屁股后面从窗子里跳了出来。就在他们纠缠之间,他已经看清了黑衣人的武功路数,不像是出自中原武林门派。现在该上去两个人一起打黑衣人吗?小雪认真的想了想,他是个老实孩子,于是决定按平时的做法做:既然大雪代替了他的工作,那么他也得代替大雪的工作。于是,他开始掏暗器了,飞蝗、钢针、刀子不要钱似的一个劲朝黑衣人身上撒。 黑衣人原就留着两分神注意旁边的小雪,后来看他一直没什么动作就渐渐麻痹了,没想到他这么卑鄙,招呼都不打就开始喂暗器,一边在心里骂娘一边躲暗器,难免就有点应付不及,嗤的一声就被大雪的剑在左肩上划了一刀,血马上飞溅出来。 受了伤,黑衣人不敢纠缠,虚晃一枪马上撤退。怕他们还有后招,大雪小雪不敢去追。说起来久,其实他们动手也就过了几分钟而已,由于是在客房,离主屋有一段距离,秋府的人没有一个人发觉。倒是沈天启睡在隔壁小院,被这边动静惊醒掠过来的时候只来得及看到黑衣人远去的身影。 “发生了什么事?”借着月光,他看到了地上的一滩血,大吃一惊问。由于白天的事,他一下联想到是不是针对他来的。 “来了一个不长眼的蟊贼想偷东西,被我们兄弟两教训走了而已。”大雪用眼神制止小雪的解释,淡淡的说。小雪赶紧把嘴边的话咽下去,在他心里,根深蒂固的认为反正大雪说的都是对的,他做的决定都是有道理的。 沈天启没有看到黑衣人的身手,所以不疑有他。三人仔细在四周查看了一番,没发现别的不对劲的地方,于是又分头回房睡觉了。 房内。 小雪疑惑的问:“为什么不对沈公子说实话?他武功不比我们低,有他一起防备的话我们会多安全几分。” “事情没有弄清楚之前不要让太多人知道。刚才那个人是针对老大来的,你看出是什么来路没?” “我所知的武林门派里没有使这种刀法的,像是来自异域的。” 大雪知道小雪对武功最为痴迷,对武林门派的路数也比自己熟悉,谁叫师父说的时候自己老在偷懒。他这么判断,那就八九不离十。老大究竟惹上了什么人?刚才那个人分明是个职业杀手。 “如若还有下次再告诉老大,不然现在说了也是白增烦恼,他又不懂武功。以后要加强防备,我们两个一定要有一个时刻跟在老大身边。”大雪想了想,决定还是暂时隐瞒下来。在他心里觉得保镖应该是很牛的,能在职责范围内解决的事情可以不用上报主顾,不然还要保镖来干什么。却不知他这一隐瞒,给莫菲菲带来的是好处还是坏处。 两人不再说话,静静睡去。 ---------------------------------------------- 今天下着小雨,觉得是本年最冷的一天,窝在被窝里不想动,结果。。。上班打卡的时候又迟到了1分钟,怨念~更郁闷的是起点系统坏了,更新后页面根本不显示~书架里也不显示~~要点进目录里才能看到更新 第八十二章 一边是悠闲一边是危险 第二卷 生财有道 第八十二章 一边是悠闲一边是危险 第二天,秋府早起的下人们发现了院子里已经干涸的血迹,议论纷纷胡乱猜测,直到沈天启过来后给了他们一个解释,人群才散去,却又引发了新的恐慌——晚上睡觉时候居然有带刀的贼闯进府里,简直太危险了。好在这次是莫公子的保镖发现,如果没发现,少不了要丢一些东西。丢东西还是好的,就怕有人身体受损,人人一阵后怕。 秋水生听到下人的禀报之后大为恼火,令管家先去官府报了案,然后回来让那些尸位素餐的护院们在队长的带领下开始严格的操练,务必在下次有类似的事情发生的时候发挥保家护院的职责。连带的,府里从上到下的人都把自己放置私房钱的地方挪了个位置。 莫菲菲起床时看到的,就是这派热闹的景象,害得她以为秋府要有什么重大事件要发生了呢。待到一个可爱的丫鬟脸红红的主动告诉他是昨晚有贼想闯入他房间偷窃未遂造成的后遗症,她才恍然大悟,转瞬就不以为意。丫鬟姑娘关切的让他晚上小心,并且询问了他今天继续开讲《红楼梦》的时间,才不舍地去干自己的活路去了。莫菲菲哑然失笑,看来昨天的一时兴致让她在秋府也拥有了自己的粉丝。 在秋府一路行走,遇见的人都微笑着跟他打招呼。 “莫公子,起啦?” “莫公子,吃早饭了吗?” “莫公子,今个儿还说故事吧?那我白天得赶紧把事情干完。” 莫菲菲一边应答一边感叹,真是今时不同往日,以前秋府下人只把她当“未来姑爷”的好友,礼数是周到了,但是哪有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亲热劲和真真切切的喜爱。心暖啊。写个书不就是为了读者的认同吗。老曹,不好意思,我替你把这份心意收了。看来自己以后回家也要没事多组织点类似的群众活动,务必使家里的老鼠都要喜欢上自己。 秋水生还是来去匆匆整天在外面忙,不过昨晚他说了只要再等四天就可把开展海外贸易的船只资料包括船员资料整理好,届时再请她到船上看,所以她这几天依然没什么正事可做,不由有点想念自己京城的亲人、朋友及生意来,遂生起了给家里写信的念头。 每次写信莫菲菲都要感叹一次,为什么繁体字笔画那么多古代人还能记得那么清楚,有些字她都要想很久才能想起来,这年代没新华字典真不方便——说起这个,不知道自己组织人编本新华字典来卖能不能赚钱?一边胡思乱想一边下笔:“爹、娘:一切可安好?儿已在好友沈天启广州的旧人秋水生府里安顿下来,请勿挂念。……子芹可好?有没有再逃先生的课……嘎嘎还是那么调皮吗,娘要嘱子芹每日按时喂食……菲儿叩首。”直到把家里所有人都问候了一遍,这封家书才算完成。因为是私人信件,所以她没有用惯常的伪装,冒充莫老爷的侄儿。 给家人写完信之后又给其美人写信,问了客栈及商场的生意,又让她把京城最近发生的事在回信里说说,广州没有报纸看,真是八卦界一大损失啊。以后等咱有了钱,一定要把报业集团发展到全国。 写完了信,封好,打发在旁边伺候的小林子拿到驿站去寄。还是到外面逛吧,府里闷得慌,大雪小雪马上紧紧跟着,平日里经常表现慵懒的大雪今天把自己拾辍得分外干练,焕发出中南海保镖般的精神面貌,让莫菲菲很是高兴,以为他终于在自己的岗位上找到了奋斗的方向,有心表扬几句,又怕适得其反,只得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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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子寄信之后就回去复命了,他当然不知道,那两封信被一个人从堆满要发往京城信件的箱子里悄悄找了出来,用秘法启开,抄写了一份,又原样放好。各地驿站的人手都严重不足,再说,一堆普通的信件,怎么会安排专人看守呢,于是自然没有人发现那个人的古怪行径。那人抄完之后,卷进一个小竹筒里,挂在一只信鸽的腿上,信鸽扑棱棱的就朝京城的方向飞去。 ------------------------------------------------------------------------------------------- 莫老爷闲话:办公室的空调坏了,白天就是有空也时刻捧着个热水袋,只好晚上回到家里码第二天早上的更新~~大家看完记得去投个票鼓励下,不然我越来越没信心写下去了,不知道隔了那么久又接着写还有多少人喜欢。。。。。。。 第八十三章 惹谁也不能惹开钱庄的 第二卷 生财有道 第八十三章 惹谁也不能惹开钱庄的 当夜晚来临的时候,秋府里白天的喧嚣告一段落,连叫得最欢的秋蝉也偃旗息鼓,安静养精蓄锐起来。众人有了经验,洗完澡后赶紧去抢占好位置,只有那些白天受了训的护院壮丁们无奈的到处巡逻,偶尔经过时也尽了自己最大力气侧耳倾听。 沈天启依旧来捧场,却奇怪的恢复了与莫菲菲第一次见面时那面无表情的样子,像以身体为圆点,在三丈之内划了个冷洌的圈,靠近的人莫不下意识的收紧衣襟。 莫菲菲有点纳闷,她不喜欢看这个样子的他,没有一丝烟火气。问了才明白,今天不知道大家从哪里听到了通泰钱庄资金紧张的流言,两所分店都出现了挤兑现象。几个存钱的大户约好似的拿着巨额银票来提现银,弄得店里捉襟见肘,忙活了一天总算对付过去了。下午他已经紧急派人到邻省分店抽调现银,但是支援最快也要后天才到。如果挤兑现象明天再持续的话,店里没银子兑,通泰的信誉将受到极大的冲击,假若引发更大范围的恐慌,那后果将不堪设想,很有可能导致在全国蔓延,使整个通泰轰然倒塌。 受沈天启影响,她今天的说书总有点心神不宁,众人沉浸在“刘姥姥进大观园”的嬉笑中,没有人察觉。时不时要往那边望上一眼,直到发现沈天启脸上的线条渐渐柔软下来,她才放下心。 沈天启陷于焦头烂额中,但是此刻看着台上莫菲菲神采飞扬的样子,听着那抑扬顿挫的声音,心里像有一只小手熨过似的,慢慢平静下来,开始认真思考对策。所有妄想撼动沈家产业的人,他将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这天晚上的说书匆匆结束了,下人们怀着对“金陵十二钗”的美好臆想入梦,男的自然在梦中邂逅那样的女子,女的就梦想着自己拥有那样的风情。 第二天一早,莫菲菲诧异的发现昨夜的说书对秋府的影响是巨大的。首先是秋芙蓉脱下了自己标志性的红衣,换上了素雅的裙装,收起火爆的脾气,拿着一方丝帕时不时遮掩着小口假意小咳两声,改头换面地竟cosplay起林黛玉的弱不禁风来,妄想用新风格吸引沈天启的眼球。她已经听说了那场官司,知道有女人想赖上沈大哥,心里升腾起无限的危机意识,又听说男人喜欢新鲜感,故有此一举。奈何沈天启正在为自己的反击计划添砖加瓦中,对她的改变根本视而不见,倒是秋水生以为自己女儿不小心得了风寒,叮嘱她多加件衣服,被她细声细气的拒绝了。 连秋芙蓉的贴身丫鬟小雯因着名字里沾了个“雯”字,也开始在其他下人面前端起大丫鬟的架子,表现出一副堪比晴雯的“心比天高”来! 吃过早饭,沈天启就来到钱庄坐镇。身为天下第一钱庄的实力不容小视,自有自己的调查手段,又有上次官司的前车之鉴,沈天启已经对“风流三公子”起了警惕之心。这次谣言风波,经过剥茧抽丝,最终确定幕后黑手果然是三公子中的老三,单流泉。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单流泉先是让家丁找了十几个广州城里厮混的地痞无赖,每人发了一两银子,让他们到人多的地方放出谣言说通泰钱庄要垮了,赶紧去把银子兑回来。又联系了几个交好的大商,拜托他们帮忙,让他们把存在通泰的银子取出来存到别的钱庄去。 老百姓是最愚昧的,开始大家都不信,但是说的人多了,渐渐也就信了。况且攸关钱财的事,原本就是宁可信其有的。于是就有人领头去兑钱,有了一就有二,后来又有人看到那几个大商令着大批人挑着银子从钱庄出来,谣言的可信度更增添了几分,来兑银的人就成了一股洪流。 沈天启先是令人在门口贴了一张告示:近期由于有人恶意中伤通泰钱庄,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为此本钱庄特公布本年度收支,以及一项新举措,以澄清谣言。截止到九月,通泰钱庄广州两家分店共有存款三千万两,放贷一千五百万两,利息获利共四十五万两,并无任何资金问题。为了感谢大家对通泰的支持,广州分店将拿出部分收益回馈客户。在十月底前存款者(包括老客户),将提高半分存款利息。 下面是通泰钱庄红红的大印。 告示一出来,正在取钱的人都傻了,哪个兔崽子说通泰资金有问题的?不仅没问题,而且今年就赚了四十五万两白银!看人家那手笔,还能拿出钱增加存款利息,真是财大气粗啊。于是,取钱的变成了存钱——有便宜不赚是傻瓜,这种好事只截至到十月底呢,最近刚赚的钱刚好顺便存了。 那些昨日刚取了钱的人听到风声,又赶紧把取的钱存了,毫无例外加了新的钱进去。一个上午,通泰两家店面前面被挤得更加水泄不通。这次是来存钱的,所有的伙计眉开眼笑,办起事来效率比昨天高了不止三倍。 端木雄作为沈天启的特助,第一次亲眼看到自家少爷出手,转眼就把一场大危机平定得无影无踪。如果说以前只是尊敬,那么现在,对沈天启已经变成了真真切切的敬佩与崇拜! “少爷,多亏您的妙计,钱庄危机才能顺利解除,但是我们要多支付的那笔利息可不是小数字。” “也不过就是少赚点罢了,钱庄的信誉最重要,那是立足的根本,失去的钱以后可以再赚回来。”沈天启坐在钱庄内堂正品着一杯茶,危机解除了,他脸上也没露出多少喜悦。 “少爷说的是,钱可以再赚。事情总算是完美落幕了。”端木雄心理素质没那么好,先前多少还是有点紧张,现在一口气终于松弛下来。 “落幕?不,现在才刚刚开始。”沈天启露出残忍的一笑,“你跟我出去一趟。” 也不是去什么特别的地方,只不过是全国钱庄商会的广州办事处。办事处在市中心一条稍嫌冷清热闹的小街上,不显山不露水,与左右的房舍没有什么不同。推门进去,广州所有钱庄的老板已然安坐,等待沈天启的到来。 就像武林人中谁拳头硬谁是老大一样,开钱庄的这一行谁最有钱谁就是老大。沈家通泰钱庄作为天下第一钱庄,坐定了这会长的位置。虽然现在名义上的会长还是沈天启他爹,但是业内人士都知道,现在沈家的话事人是沈二公子——沈天启,下一届会长非他莫属。 看到沈天启的到来,那些或喝茶聊天或闭目养神的老爷们纷纷起身相迎,真心实意的赞他年少有为,再问今天把大家召集来不知道有什么事情吩咐。无论做哪一行,只有商人们紧紧抱成一团共同对外,才能获取最大的利益。对沈天启,他们是真的拥护,今天早上沈天启就用自己的行动,又一次证明了他化解问题的能力。 沈天启也不废话,开门见山的把自己的要求说了出来,众人连连点头称没问题,再寒暄了几句就散去了。大家都是一分钟几十两银子上下的大忙人,又不是吃皇粮的官僚,事情说完了没必要再浪费时间。 他们说了什么暂且不提。只知道,冒着谣言从通泰担了一大堆现银走的那几个商人发现,再去别的钱庄存钱,竟没有一家收的,于是只得又把银子扛回家去。看着那堆成一堵墙的银子爽是爽了,但是总不能把这么多现银放家里啊,太惹眼了,这简直在向小偷强盗宣言:“来抢我吧来偷我吧。”有大宗买卖,也没有银票,大面额银票早前都兑银子了,造成很大的不变。现在他们是哭也哭不出来了,但是更惨的在后头——几天后他们陆续发现自己上了广州所有钱庄的黑名单,城里的钱庄既不收他们的存钱,也不给他们贷款,当然如果还有银票拿来的话,照旧是兑的。他们才意识到,不该听单流泉的怂恿趟这锅混水,惹谁咱也不能惹钱庄啊,不过已是悔之晚矣了。 沈天启的反击还没有结束。 单流泉家是开商行的,主卖丝和布,几乎垄断了广州这方面生意。他家就相当于大的批发商,不管是开店的还是摆小摊的零售商都得到单家商行进货,回去卖给老百姓。这两天单家家主单方的日子也不好过,几个合同快到期的大供货商忽然同时说剩下的货不供给他了,也不说什么理由,宁愿按合同补偿违约金。要知道商行选择的货商基本也属于龙头企业的那种,如果他们宁愿毁约也不供,其他小货商肯定认为事出有因,怎么敢冒险? 眼看着仓库里的货一点点减少,再有几家大零售商来拿,他的仓库就要空了!一夜之间,单老爷头上多了几根白发。 ------------------------------------------------------ 码好了,赶紧传上来。今天天气真好,太阳晒得暖洋洋的。 第二卷 生财有道 第八十四章 天不知道云知道 第二卷 生财有道 第八十四章 天不知道云知道 事有反常即为妖,单方清楚与自己合作了那么久的供货商忽然中断合约,肯定事出有因。他逮住一个交情最好的,动之以情,哓之以理,把这些年里的情分都用尽了,对方才告诉他,是通泰钱庄联合所有的钱庄给他们施加的压力。他们这些做生意的,有几个不是凭着钱庄的借贷才能周转过来。俗话说有奶便是娘,为了娘,也只好对不起兄弟了,兄弟一定会谅解自己苦衷的吧? 单方还不知道自己儿子做过什么,所以大为吃惊,通泰钱庄怎么会莫名其妙针对自己呢?他与通泰钱庄的马掌柜打过交道,年前还在他那贷过十万两银子,但是过了半年就连本带利还清了,还钱的时候马掌柜可客气得紧。 不行,这事一定得弄明白。单方马上命人备轿,奔通泰钱庄而去。 马掌柜一见单方,倒没有立刻下逐客令,只是冷淡的接待了他,也不告诉他原因,最后送客的时候才不咸不淡说了一句:“单老板,您养了个好儿子!” 单方一听那话里的意思,自然知道是自己儿子惹出的是非,气急败坏令家丁又朝家里赶去,命下人把昨夜流连花丛宿醉未醒的单流泉一盆冷水泼了起来。 “是哪个不长眼的敢用水泼本少爷?”单流泉醉眼惺忪跳起来,就想发威。 单方气不打一处来,一巴掌就扇了过去:“这都几点了你还在睡!不好好帮我打理生意就罢了,还净给我惹祸!” “爹,”单流泉一看是老爷子,气焰马上消了下去。莫名其妙的问:“我惹什么祸了?” 单方被儿子那无辜的样子逗得不怒反笑,劈头盖脸的老拳朝单流泉头上招呼过去:“你惹什么祸,睁开你的狗眼看看。单家就要败在你地手里了!”他忘了儿子是狗,与他这个父亲也脱离不了亲属关系。 单流泉不敢反抗。直到单老爷打累了,他才露出鼻青脸肿的头:“爹,你也给孩子一个理由啊!” 单方气喘吁吁的说:“你说吧,通泰钱庄为什么和我们过不去?” “早叫你和你那群狐朋狗党离远一点。为了那个不学无术地朱夏涛看上的一个女人。你想把我们家赔进去吗!”单方话也说得严重了点,虽然这次打击不会把单家全赔进去,但是肯定会大伤元气。 “没那么严重吧?” 单方遂把通泰施压的事说了一便,单流泉大惊失色,虽然他的志向是做一个花花公子,但是他知道这个志向是建立在单家的财力之上地。再怎么不懂事,他也不能让单家飘零下去:“爹,那现在怎么办呢?” “唯今之计只有我带着你去向通泰钱庄的少主沈天启道歉,希望他大人有大量原谅你这小兔崽子。” “什么?向他道歉?孩儿才不要!” “你是想去道歉还是想滚出家门?” 单流泉想像了一下自己流落街头靠乞讨为生被昔日相好避而远之的画面。屈服了,好吧,道歉就道歉。 当单方领着猪头儿子再次上门表明来意求见沈天启的时候。沈天启很大方的接待了他们,冤家宜解不宜结。得饶人处且饶人。还要在广州待很长一段时间,沈天启知道自己的反击已经给他们很大的震撼。这就足够了。 单家父子没想到沈天启那么好说话,单流泉对沈天启的印象顿时改观起来。原本他就是个洒脱的公子,只是为兄弟出气也不知道撒气地那个人为人如何,现在看到他,也不得不承认他比那个二哥强很多了。年少,英俊,有才能,有眼睛的女子都会选他而不会选自己那个纨绔二哥。 于是,晚上风流三公子在金凤楼再聚会的时候,单流泉再看朱夏涛,想起老爹地话,就觉得自己是不是应该和那个只知道吃喝玩乐的朱猪头保持点距离呢?他那边在想别人是猪头,却没料到他现在才是真正地猪头----白天被单老爷打肿地脸现在还一片淤青,大大有损自己风流倜傥的形象。 “老三,怎么搞地?”尚仁杰奇怪的问。朱夏涛从来了之后就一直在傻笑饮酒,连单流泉什么时候进入包厢的都不知道,更别说发现他脸上的异样了。 单流泉倒竹筒似的把事情原原本本说了一遍。 “什么?你居然去向那个沈天启道歉,你还是不是我兄弟?”一听到这个敏感的名字,朱夏涛倒是从臆想中惊醒了。 “不道歉成吗?总不能眼睁睁看我们家破产吧?何况,二哥,不是我说你,沈天启不是个好惹的人,你犯不着为了个不喜欢你的女子与他斗气。” “谁说蓉妹对我没意思,你看,她还送给我定情信物了。”朱夏涛得意的从怀里小心翼翼掏出一个手绢打开,里面只包着几片花瓣。 “这是什么?”单流泉不解的问。 “花瓣啊,你难道看不出来吗,”猪夏涛用看白痴的眼光看着他,“今天我约蓉妹出来玩,她说身体不适,但是却让丫鬟给我送了这个,表明在花好月圆之日再相会啊。” 单流泉扑哧一声笑出来,“二哥,人家秋小姐的意思是说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是在拒绝你呢。” 单流泉猜得没错。朱夏涛去找秋芙蓉的时候,她正在学习黛玉葬花呢,哪有心情应酬他,随手拿起擦汗的手绢包了一包花瓣给他,就是想表明“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意思,希望他自觉点打退堂鼓。 “你胡说!”朱夏涛的脸色胀得通红,为他说出的这个与自己理解的完全不同的含义而恼怒。 “我胡不胡说你自己知道,你想想看秋小姐可曾对你好声好气过,人家对你从来没有好感。”见识过沈天启的为人和手段后,单流泉真的想劝自己兄弟醒醒,犯不着沉迷在得不到的镜花水月中,像自己一样及时行乐多好。 朱夏涛仔细想想与秋芙蓉交往以来的点点滴滴,佳人确实一直对自己爱理不理的,是自己以为她害羞的缘故,死缠烂打,忽略她眼底的不耐烦。一时,竟怔怔发呆起来:这段感情,是否还值得追求呢?他也搞不懂自己是真爱上了还是一时迷恋,还是因为第一次的拒绝之后起了倔强之 “老三,你就一个臭毛病,太坦白!非要把人家老二从幻想中拉出来,你不知道能陷入幻想的人是最幸福的吗?”尚仁杰明着是在批评单流泉,暗着却是给朱夏涛点明:你对秋小姐确实只能是幻想,人家不可能理你。 单流泉委屈的憋着嘴:“我娘从小教我做人要坦白,可不像大哥你,你爹估计从小教你怎么善意的说谎。”你……”尚仁杰被堵得说不出话来,谁叫他爹确实是这么教育他的呢。知府大人希望自己的儿子继承衣钵继续为官,从小就开始有意识教导他为官之道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就是不能说心里话。 又继续喝了几杯酒,三人不欢而散。京城。 久不在读者面前露面的云先生,依然过得令人非常……想砍一刀!他永远知道怎样才能让自己最舒适,浑然不用像主角一样,需要忙忙碌碌到处奔走。 只见他穿着及地的米色长袍----他似乎非常钟爱这种宽松的服装,斜躺在窗前的长椅上,有个美艳的女子正在给他按摩赤裸的足部。左手拿着晶莹的高脚玻璃杯,里面盛着血一样红的葡萄酒,右手拿着的,赫然是莫菲菲的家书,当然是盗版的那封。 他轻抖着信纸,对着阳光一字一句默念:“爹,娘,菲儿……”什么意思呢?难道?他想到了一个有趣的可能。阳光透过信纸折射过来,他狭长的双眼也不禁微眯,看起来更像一只狡猾的狐狸。 “七号!” “属下在。”一个一直站在阴影中的年轻人站了出来,普普通通的脸,掉到人群中立刻就会被淹没的那种。这是云先生手下最得力的十大密探之一。 “你给我仔仔细细的给我调查一下红楼莫家,他们家里的每一个人从小到大的经历都不要放过。”以前,自己只看到做的事情,忽略了很多呢。 “是。”七号一句多余的话也不问,又隐到了暗中,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了。 比云先生晚几天后,其美人也收到了莫菲菲的来信。 “天啊,这是老板给我写的第一封信呢!”其美人反反复复看着,随时随地想起来就要拿出来花痴一阵,让最近经常光临如家客栈的小王爷心里看得非常非常之不爽。那女人,对一张纸笑得那么开心,为什么不给自己好脸色? 第八十五章 我们的船队要出发 第八十五章 我们的船队要出发 几天很快过去了,正当莫菲菲努力在秋府撒播文学种子的时候,沈天启已经完美解决了通泰钱庄危机事件,听她说故事时脸上也渐渐出现了笑容。 就在莫菲菲认为自己几乎要从商人转变到文人角色的时候,终于等来了秋水生的一句话:“走吧,去看看船。”----看的自然是他们海外贸易公司的第一批固定资产。秋水生、莫菲菲、沈天启三人上了马车,其他随从骑马,出城后行了大半个时辰,空气渐渐咸湿起来。转过一条弯路,那连天的大海就毫无预兆的出现在所有人面前。小雪首先拍马往前冲去,嘴里欢呼:“大海,我终于看到了大海极力张开双臂还做着夸张的拥抱动作。他们兄弟俩出生在内地,又一直在山中生活,对于海的好奇与渴望比常人更为强烈。莫菲菲微笑着掀起马车的帘子朝外望去,这也是她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看到海呢。 只见墨绿色的海水不断翻滚着一遍遍冲击海边昂然了千百年的礁石,在撞击的一刹那发出巨大的吼声,然后破碎成无数片飞花,在阳光的照射下折现出点点晶莹,最后无力落下,又汇聚在一起,开始新一轮的冲击。极目远眺海与天交界的地方,只看到一条弧形的线仿佛永无止境般不知蜿蜒到何处。 他们,马上就要开始跨出征服这无垠大海的第一步了,莫菲菲想着,心里顿时升腾起如大海一般奔腾的万丈豪情。 秋水生感受着他们对大海的震惊慢慢平复下来,才开口说明:“这一带的海水太急,港口还要往前行半个时辰。设在水流平静地地方。”那几个“内地人”这才知道海边也不都是一模一样的,再往前走的时候便有了更多地期待。 在一个U型的避风港湾内。大石砌成的码头上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扛货的工人们忙忙碌碌。间或夹杂着此起彼伏地吆喝。码头下,停泊着几十艘大船和无数的小渔船。刚感受过大自然的伟大,又回到人间,那种心里反差无疑是巨大的。 那几十艘大船最为惹眼。船只长近二十丈,宽五丈左右。船头包着厚厚的铁皮,发出清冷的黑光。清一色的桅杆上挂着的旗帜迎风刷刷作响,正面是一只火龙,背面是一个“秋”字。所有的船工穿着整齐统一地黑马甲灯笼裤,腰间系着大红色腰带,皆在自己的岗位上各司其职。 秋水生得意的夸耀:“怎样,这些可是我压箱底地宝贝了。” 他当然可以得意,这样的一只船队,船员换上军装简直就是一只海师。还有什么地方不能去得!“走,我带你们上船看看。”领着他们就朝最大地那艘“壹”号走去。边走边跟他们说明:“这些船是按从壹到叁拾编号地,壹号我经常住。所以比其他船舒适些。” 船头有个黑脸汉子看他们走近,马上拿起手中的法螺朝天“呜呜呜”吹起来。声音悠远绵长。三十艘船上地船员听到法螺声后。齐齐大喝起来:“哟嗨!”----这是秋家船队欢迎的最高规格了。 几只停留在船杆上的海鸥被猛然惊起,在空中盘旋了一阵没发现什么异样。又小心翼翼回到了桅杆上继续休息。 甲板上伸下来长长的木板,另一头稳稳搭在码头上。秋水生一马当先走在前面,莫菲菲跟了上去。木板的缝隙有点稀,不时有几滴水花冲上来溅到裤管上,她甚至还可以清晰的看到脚底翻滚的白色泡沫里几只死鱼若隐若现。 小林子战战兢兢走过去,莫菲菲本不想带他来的,他非要跟着。这下知道怕了吧,他可是标准的旱鸭子。 一上船,秋水生就像换了个人似的,焕发出勃勃的生机,仿佛一下子从一个普通商人变成了挥斥方遒的海上霸主。他是海的儿子,大海才是他最可靠的家! 被他感染,莫菲菲和沈天启也莫名的振奋起来。 “两位贤侄,我们把和约签了吧。” 莫菲菲拿出早就拟定好的和约,这是“乾隆海外贸易行”的股份配置和运营管理方案。乾隆这个名字是莫菲菲起的,反正这位皇帝不会出现在这个时空,他的名字这么好,就被莫菲菲挪来一用了,因为觉得公司实在是太过生僻别人不好理解,还是叫了贸易行。其他两位股东对“命名权”这种小事没有争夺的欲望,所以由着她发挥,更何况他们觉得乾隆这个名字真的不错,于是很愉快的接受了。 和约是三个人之前经过多方讨论最终确定的,所以都没有什么犹豫,刷刷刷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各自保留一份。 “哈哈哈,拿酒来!”秋水生中气十足的发布命令。 旁边早有候着的船员捧上了一坛美酒,给三个各倒了一海碗,“干杯!”三人举碗一碰,一口灌了下去。干洌的美酒比起现代白酒来,酒精浓度实在不高,莫菲菲觉得自己喝一坛都没问题。 喝完酒,这仪式就算结束了。莫菲菲不由感叹,没有工商局就是好,好歹这也是一个大公司啊,怎么这么简单就成立了。 “走,我带两位贤侄去好好看看我们的船。” 噢,我们的,莫菲菲喜欢这个字眼。 秋水生带着他们参观船上的各个部分----甲板、控制室、货舱、休息室、厨房、餐厅……三层高(还不连底部的两层隔水仓)的船绕一圈下来,莫菲菲眼花缭乱,没想到这艘船上连船长、船员水手、管事、木匠、铁匠、厨师、医师加起来居然有近两百人!甲板上看到的几十个水手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一艘大船运作起来,需要所有人的共同努力。 今天的检验是满意的,回到秋府之后,三人继续研究“乾隆”船队第一次出航该走哪条线。沈天启主张南下到渤临,秋水生主张北上到木里----以前他一直走的是南下路线,这次想走条完全新鲜的路。莫菲菲无所谓去那,但是现在看他们争执不下,只得发表意见了。三个人做老大就是有这个好处,讨论的时候总能决定出一个至少两人赞成的结果来。 在地图上看起来,以本朝为中心,其他国家南北的版图大小都差不多,但是他们不知道,虽然看起来土地是一样的,其实北部大部分是寒冷、荒凉的大地,广袤无垠而贫瘠。只有向南再向西,穿过地中海----那里才是崛起的富饶之地。假如这个世界的发展趋势也是沿着莫菲菲所认识的那样延续的话,那么,向南,是最好的选择。 却不能跟他们说那么深奥,只能用最简单的理由:北方太冷,极冷之地是长不出什么好东西的,想赚钱,得去物产丰富气候适宜的地方。秋水生也不想第一次出航做赔本买卖,接受了他们两位的坚持。 货物是早就准备好了的,沈天启的那三十万两股本在这几天已经变成了一箱箱的丝绸、瓷器、糖、纺织品、茶叶及书画,陆续已经运进船舱里。 现在莫菲菲面临着一个艰难的抉择:船队第一次出海,她去还是不去? 第八十六章 任性不是好习惯 第八十六章 任性不是好习惯 对于乾隆船队第一次沿新航线远行,秋水生早已决定要随船出发。虽然现在的身份更接近于一个成功商人,但是骨子里,他还是个冒险家,追求刺激,更愿意享受来之不易的成功。 莫菲菲不一样,她无论在现代还是在古代,都顺风顺水一路走来,从未吃过苦,更没有感受过真切的危险,即使是去郓州路上遇到过匪徒的事也没有给她留下太大的心理阴影。(几天前有黑衣人想谋杀她被大雪成功阻止,所以她压根不知道自己刚在死亡线上走过)到海上就不一样了,到了大海里,再大的船只也如蝼蚁般渺小,遇到危险简直无路可逃,又不像现代会有海上救援队开直升机来捞人。虽说这次的船队很庞大,但毕竟航线都没有经过实践,准确性不堪全信。她的精彩人生才刚刚开始,按年龄来说还处在花季少女的阶段,以后还要为成为全国首富这个宏远的目标努力奋斗一生,现在需不需要把自己的未来绑进这场未知的冒险呢? 就是不去也没什么,出海本来就不需要她。以她的手无缚鸡之力,在海上生活没有任何经验,到了船上也只能做个米虫,对航行毫无用处不说搞不好还会变成累赘,最起码秋水生得分两个人专门照顾他,毕竟她是小辈,又是三老板。 那绮丽的海上风光,那奇妙的异国情调,仿佛都在向她招手。这种机会是可遇不可求的,这次返航证实航线正确后,船队会去更远地地方,在海上耗更多的时间,对于未来几年她还有很多的计划要去实施,那时,她不会有那么多的时间可以挥霍了。而这次总行程来回的时间顺利的话共只需要三个月。不长也不短,正是极有吸引力的旅程。 讨论完目的地去哪里之后,三人就从书房散了。莫菲菲苦恼着在花园里虐着朵菊花。扯下一片片花瓣嘴里喃喃有词:“去,不去。去。不去……” 沈天启被他的奇怪行径吸引过来,好奇问:“浩凡。你没事扯花瓣玩干吗?” 莫菲菲头也不抬地说:“这是我小时侯遇到的那个外国人告诉我的一个简单地占卜方式。当遇到难以决断的事情时,就摘一朵花数它地花瓣,单数是一个答案,双数是另外一个答案,看最后剩下地花瓣是单数还是双数,那就代表着最恰当的选择。很灵验地哦。” 沈天启简直对那个从未谋过面的、只在莫菲菲的传说中出现的外国老头(他执拗的认为应该是个老头)充满了滔滔不绝的崇拜,那老头简直是无所不知。其实也没那么厉害,但是沈天启已经把他妖魔化了,谁叫莫菲菲有什么稀奇古怪的念头一律推在他头上。 “那么你现在遇到什么难以决断的事情了呢?不妨告诉我这个朋友好帮你参详参详。”沈天启难得热心的说。莫菲菲知道他的德性,一般情况下,他从不主动帮别人的忙,从不多管闲事。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有那时间还不如去多赚点钱。想到这里莫菲菲还是有点欢喜的,因为这代表着沈天启偶尔还能把自己看得比赚钱还重要,要知道赚钱已经成为他根深蒂固的信仰了。 于是就把自己的烦恼说了出来,总结起来就是:她很想一起跟船去其他国家看看,但是又怕死。末了还问他难道就不想趁这个机会一起出去长长见识吗。 沈天启很好笑的看着莫浩凡,没想到平时那么精明的他也会为这种事苦恼,不过还是先说了自己的打算:“出海啊?我没有想过,毕竟有秋伯父领航了不是吗,在我看来每个人都有自己最擅长的一面,做自己擅长的才是对的,毕竟这次不是纯粹去玩。在商队出海的时候,我要抓紧时间打开销售渠道,按计划这三十船货物换回来的物品在我朝都是稀罕东西,量又大,小商人是吃不下这些货的。我必须要先和全国的大商贩先沟通起来。而你呢,可以在这段时间里完善乾隆贸易行的组织构架和管理制度,这不是你最擅长的吗?” 在莫菲菲的熏陶下,沈天启已经接受了她透露出来的现代公司的组织观念并深以为然,在他看来,莫菲菲说的那些管理方式更适合一个新兴的商行快速健康的成长。那是,莫菲菲大学时管理学不是白白辅修的,又代替爸爸管理这么大个地产公司那么久,现代人经过多少年实践总结出来的管理模式岂是这个商业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的朝代比得上的。 沈天启说的确实很有道理,自己不该自私,丢下还在起步的乾隆贸易行想跑去旅行。但是,自己还是真的很想跟船队一起去啊。 看着莫菲菲紧紧皱着眉的样子,沈天启没来由的觉得心里一阵心痛,好想伸手抚平。他没有深究自己的心理,脱口就说:“想去就去吧!你一直都是那么随性的人,勉强自己的话以后会后悔的。这里你不留下来也没有关系啊,秋伯父的船厂本来就有一定规模,管事的那几个也很有经验,按照之前商定出来的一些大方针执行,他们接手贸易行会上手很快的。其他的,我也会帮衬着。海上也不像你想象的那样处处是风险,你看秋伯父在海上讨生活那么多年,现在不也是好好的吗?” 嗯!莫菲菲点点头,就让自己任性一次吧! 又给家里写了一封信告诉父母自己的决定,一个星期之后,秋水生和莫菲菲随着船队,在沈天启和秋芙蓉不舍的目光中,离开了广州湾,朝那个陌生的国度出发。 莫菲菲在操心出海的事,却没想到有很多人在操心她的事。 在这段时间里,大雪提高了十二万分的警惕,以防再有人来刺杀莫菲菲。有好几次,他分明感觉到有人悄悄接近,但是还未出手,就有一股后来的势力好像在帮着他们似的,把那些有敌意的人一一剪除。 这两拨人马他都不知道是谁,但是他觉得没有必要操心,管他是谁,有人帮自己解决敌人又不求回报不是应该乐享其成吗。直到出海之后,他确定没有人跟踪,才真正松了口气。 他却不知道,这口气实在是松得太早了。 第八十七章 真心话大冒险 第八十七章 真心话大冒险 莫菲菲与秋水生并肩站在壹号船的甲板上,看着视线中渐行渐远慢慢模糊的海岸线,鼻子里竟有些发酸,莫名其妙生出“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感慨来。于是赶紧朝地上吐了口唾沫,轰走自己这个有点不祥的念头。 说也奇怪,不管是在现代还是在这个年代,她都没少出门,但是从来没像今天这样,一上了船出海就生出那么多离别的愁绪。这就是海的力量,正因为如此,人们才把远离故土的人称为“海外游子”吧。 反观秋水生,他面部很平静,仿佛只是早上出门离开妻儿到船厂办事,晚上就会回家一样。莫菲菲很奇怪的问:“秋伯父,出海三个月,您对夫人和女儿就不会舍不得吗?” “我习惯了,他们也习惯了,不跟着船,我不放心。”秋水生平淡的一句话,却让莫菲菲品出无限的心酸,然后他又带着些歉意说:“我们还要在海上走一个多月,在船上也没什么消遣,你闷了就到甲板上走走,累了自己到舱里休息,我在船上还有许多事要处理,就不陪着你了。如果你要找我,就到船长室,我基本都在那。” “伯父您忙去吧,我又不是小孩子,自然会自己招呼自己的。”莫菲菲忙说。 秋水生转身离去,望着他的背影,莫菲菲无端觉得这个男人比平日看到的更为深沉,他独自一人默默承担着对妻儿、对这么多船员的责任,他习惯了付出,他们习惯了被他庇佑。 此时的大海很平静,就像一面巨大而幽深的镜子。怎么样也看不透。太阳很毒辣,让没有涂防晒霜地莫菲菲颇有些吃不消,背着手在甲板上刚走了一圈鼻尖就冒出细密的汗珠来。紧跟在后面的小林子赶紧递上手绢。大雪小雪两兄弟却像没事似地,悠闲的跟着。气息匀称。这四人帮,现在已经成了船上最大地米虫。 “少爷少爷你看啊,那是什么?”小林子欢快的跑到船舷边上,一手平遮在眼前,一手指向远处那奇异的景象。蔚蓝的大海中。间或有高高的一柱水花从海底往上喷,形成银白色地喇叭,就像顽皮的小孩在玩魔术。 莫菲菲笑着说明:“那是鲸鱼在呼吸。鲸鱼是海里面最大的鱼,比我们家里四个房间加起来还要大哦,普通的也有三十万斤那么重。但是它们没有突出来的鼻子,只在头部的眼睛中间有鼻孔。它也像我们一样要靠身体里面的肺来呼吸,所以每隔一刻钟就要浮到水面上换气。你想啊它那么大,从一个小鼻孔里呼出来的气当然很多,冲出来的气当然能把海水顶起那么高了。如果是人地话。在水底上来呼气最多只能顶起两个泡泡。” “少爷好厉害哦,你怎么知道那么多。” “小时候遇到的一个外国人告诉我的,他可是飘扬过海到我们国家地。是我见过的知识最渊博地人。”于是,那个沈天启崇拜地“外国老头”又多了一个铁杆粉丝。 大雪小雪也在旁边听得津津有味,感叹着海洋真是一个神奇的地方。施教者和受教者都获得了巨大的心里满足,乃至于忘记了太阳的炎热,说明知识的力量真的是伟大的。不知不觉间,太阳慢慢西沉,原本深蓝的海水被撒上了点点金色,波光粼粼的煞为壮观。船上开始弥漫一股香气,吃晚饭的时间到了。 午餐的时候是小林子把菜端到房里给莫菲菲吃的,并且顺便跟她提了提饭堂的热闹,就是这一说,勾起了她对大学食堂的怀念,于是决定晚饭的时候要到饭堂去瞧瞧。饭堂不大,摆放着三张长桌,只能坐二十个人左右,所以大家是轮流吃饭的。反正吃起来都是风卷残涌,一拨人吃完也就耗时五分钟而已,后来的人根本不需要久等,有实在饿极了又没位子坐的,便捧着个大海碗蹲到甲板上去吃。 她的到来明显在那些埋头吃饭的黑汉子里造成了一定的震撼。有认识她的便赶紧用手胡乱抹一下嘴站起来,垂手恭敬招呼:“三老板!”所有人都知道这次出海船上除了秋老大之外还跟着个三老板,但是很多人都没见过莫菲菲。几个没见过她的人偷偷抬头一打量,发现三老板是个身材瘦弱的华贵公子哥,与他们这些粗人完全不是一类人,于是不由拘束起来。本来大声互相说笑的赶紧降低音量,变成了窃窃私语。莫菲菲来到打饭的师傅面前。打饭的帮厨是个二十五左右的精瘦小伙子。他刚才已经从船员的称呼中知道了面前这个是船上第二尊贵的人。还未等莫菲菲开口,他就眯眯的笑弯了眼,露出一口白牙尊敬的说:“三老板您怎么来了,我到里面把给您准备的菜端出来。”原来和所有领导一样,莫菲菲是享受小灶待遇的。莫菲菲看着大盆里装着的蒜茸小青菜、白萝卜炖肉、红烧鱼,赶紧拒绝小伙子的提议:“不用了,既然到了这里,大家吃什么我就吃什么。难道你们吃得我就吃不得吗!” 小师傅还在犹豫,后面一个跟着排队打饭的汉子大着嗓门说:“阿勇,既然三老板都这么说了你就照做呗。” 莫菲菲回头一看,是个矮胖结实的船员,他看莫菲菲望他,露出憨厚的一笑:“三老板好,我叫李七。”莫菲菲点头示意。真是个直爽的船员。 四个人学着其他人一样,都用个大碗装着饭菜,到桌子边坐下来---由于莫菲菲的来临。刚才吃饭地人都用比平日快一倍的速度解决完了,腾出了很多空位。他们才有位子坐。莫菲菲吃饭一向讲究细嚼慢咽,所以等她吃好的时候,饭堂里来来回回换了几批人,于是半个船地人都知道了一桩新闻:今天晚餐三老板到食堂吃饭去了,还吃和他们一样的饭菜。许多人便对这个娇滴滴地公子产生了一丝好感。莫菲菲完全没想到她一时兴起居然还有这样的功效。难怪政客们从不放弃这样的亲民手段,时不时下个乡慰个问什么的。 吃完饭其实也就七点多,为了安全起见,夜间的行船速度是白天地一半,于是很多船员便闲了下来。有要早起换班的或者习惯早睡的已经上床休息去了,剩下的三三两两围坐在甲板上吹着海风聊天。 莫菲菲自然是不习惯睡那么早的,来到甲板上看别人聊得兴高采烈,很想加入,又想起刚才在饭堂的遭遇。便不敢贸然,一则和他们不熟,二则毕竟是老板(虽然从没什么架子。但是他们不知道啊),她加入进去了大家不敢说话反而会冷场。于是只得和大雪小雪、小林子找了个离他们远点的地方坐下来。 月亮星星已经升起来了。给天空这块大黑幕上镶嵌了无数夜明珠。清幽的光华撒在船上,不用点灯视线也依旧清晰。好无聊啊。莫菲菲托着下巴,这么好的景致,不找点消遣实在是对不起自己。想打牌,但是船上是禁止一切赌具地,有了!她想起一个以前经常和死党们玩的游戏,赶紧打发小林子去找支筷子过来。 小林子效率很快,转眼就把筷子拿来了。莫菲菲让他们三人和自己围成一个圈,宣布要和大家来玩个游戏:真心话大冒险。游戏规则为,由小雪旋转筷子,筷子停下来的时候尖地那头对着谁,大家就可以问他一个问题,被问的人一定要如实回答,如果说谎地话,会受到老天地惩罚(莫菲菲知道古人还是很看中这个的,所以故意加上这句吓他们)。如果实在是不愿意回答这个问题,就要受罚表演一个节目。三人听着觉得很新奇,反正闲着也是闲着,玩就玩。嘿嘿嘿,莫菲菲在心里奸笑,你们还不知道等着你们地是多么刁钻的问题呢,待会你们就知道厉害了。 小雪两只手指拈起筷子的中间,轻轻转了一下,筷子便滴溜溜的动起来,四人屏息盯着筷子前端,停了,指向小林子! 众人有点茫然的看着莫菲菲。她知道还得自己带头示范下,于是贼贼的看着小林子:“小林子,我要问问题了哦,你要老实回答。问:你有没有喜欢的姑娘。” “啊?”小林子的脸呼的一下通红起来,“少爷,你怎么能问这么难为情的问题嘛!” “说嘛说嘛,大家都那么熟了你怕什么,又不会笑话你(才怪)。记住,不能撒谎欺骗老天爷哦!”莫菲菲像狼外婆一样引诱道。 小林子又扭捏了一下,才用蚊子般的声音说:“我喜欢王大婶的女儿乐乐。” “哦”众人露出了然的淫笑。王大婶是莫府里的洗衣妇,她女儿乐乐今年十三岁,是个可爱的小姑娘,已经可以帮母亲忙了。 小林子说完了自己的秘密,咬牙切齿的让小雪继续,大有马上找人报仇的意思。他想,等会轮到别人他也要问一样的问题才行。 第二个轮到小雪。小林子还未等别人开口,就赶紧问了一样的问题。小雪是个老实孩子,当然没有早恋,于是大家等来了失望的答案:没有。 又开始转筷子,这次轮到莫菲菲了。三人都用热切的眼光看着她,少爷的隐私也,好激动,好激动,今天可以知道了。于是异口同声的问:“少爷有没有喜欢的人?” 喜欢的人啊?莫菲菲脑海里浮现出大学时的男友,面孔竟然模糊不清了。这个世界遇到的印象深刻的男子:臭屁的南宫济、喜怒无常的小王爷、邪恶的云先生、外表冷酷内心敏感的沈天启…… “自然是有的。” “是谁?“你们这是第二个问题了,下次再问吧。” “少爷耍赖。”众人不依的哇哇大叫,吸引了附近那些船员好奇的目光。 老天很公平,好像按着顺序来似的,下一个轮到了大雪。 大家是打定主意把这个问题贯彻到底,这次小林子学精明了,问大雪:“你喜欢的姑娘叫什么名字?”平时很厚脸皮的大雪居然也脸红了,憋了一阵,他猛的站了起来,抽出随身佩剑。小雪吓了一跳,紧张的说:“大雪你别冲动啊,就是不想回答也犯不着自杀啊。” 大雪被自己这个傻弟弟气得翻了个白眼:“谁要自杀了,不是规定不想回答问题要表演节目吗,我来表演一段舞剑。”说完摆了个金鸡独立的起式,翩翩舞起来。月光下的大雪双眼清亮得吓人,动若脱兔,静若处子,剑影划过只留下一道光芒,就像一只苍鹰在跳得胜的舞蹈,优雅却有力。 “好!”等他最后一个动作停下来,才发现旁边已经围了一圈船员,个个拍红了手掌叫好。这边的动作太大,所以把他们都吸引过来了。欣赏完精彩的舞剑,他们发现了三人眼前的筷子,更是好奇:这四人到底在干什么。于是便悄悄询问看起来比较好说话的小林子。 小林子毫不吝啬的把游戏规则告诉了他们,待大雪归位又继续玩起来,奇奇怪怪的问题在继续: “小林子,你最后一次尿床是在什么时候?” “少爷,这次你要老实说喜欢的人叫什么名字了吧?”(莫菲菲回答说是其美人,反正他们又没问喜欢的人是男是女,应该不算欺骗吧) “大雪,你小时候做过的最糗的事是什么?” “小雪,你最讨厌的人是谁?” “少爷,你今年会不会给我们发比去年还大的红包?” ……欢声笑语随风远远传出去,弄得别的船只的兄弟忍不住大声问:“你们在干什么呢?”这不是一句话说得清的,没人跟他们解释,所以隔壁船的人更加好奇了。 一晚上,船上所有人都喜欢上了这个游戏,互相组队着开始玩,问的问题极尽刁钻,莫菲菲甚至听到旁边玩得兴高采烈的船员们问一个倒霉蛋的问题:“上次和怡红院的喜儿做的时候是用什么姿势?”少儿不宜啊,这帮人! 以后,“真心话大冒险”成了每一个新船员加入乾隆船队时都要经受的考验,通过这个游戏,大家亲如一家基本彼此毫无秘密可言,极大的增强了凝聚力。当然这是莫菲菲当初兴起玩这个游戏时打破脑袋也想不到的。 电脑中了一个pqc888病毒,怎么也杀不掉,重装了几次才能上网,郁闷,所以发的比平时晚了点。 本章为星期天特别奉献加长版,希望大家喜欢。 第八十八章 在船上拉歌 第八十八章 在船上拉歌 第二天,船上呈现出一派其乐融融的景象,互相打招呼的时候就比平日多了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彼此都有些心照不宣的味道。全是因为昨个夜里,所有人的隐私都被底朝天的曝了个光,原来,一些平时看起来很老实的家伙骨子里,嘿嘿嘿…… 船队是排成倒“V”形前进的,壹号船夹在中间,所以昨天有靠得近的几艘其他船上的人都听到了这边欢乐的喧哗。晚上问的时候壹号船的人没理他们,搞得他们心痒痒的,现在有心想大声喊话询问,但是声音还没传过去就被风给吹了回来---白天船速加快之后行驶带出的漩涡变大,两船之间的距离也拉得比晚上大得多。后来干脆让传讯的水手挥舞着旗子用旗语问起来。 旗语虽然能表达不少意思,但是能传达的大多是与方向、命令等相关的简单信息,搞了老半天,其他船的人只弄清了几个关键词:三老板、玩游戏、说实话、筷子。弄清了比没弄清更让人糊涂,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啊?最后是各自船上比较聪明的家伙总结出与实际情况最接近的答案来:三老板与大家一起用筷子玩游戏。 新的问题又来了:用筷子怎么玩游戏,玩什么游戏值得这么高兴啊? 壹号船的传讯员傻了,这个问题不是旗语能够回答的,胡乱挥舞了几下干脆不理他们了。那几艘船的人恨不得一下子飞到壹号上,掐着那个挥舞旗子的人的脖子问他,你到底想表达什么意思?! 莫菲菲昨天玩得太晚,今天起得迟了些,反正在船上她没什么事需要处理。一天的主要任务就是吃完等天黑,睡觉到天明。在紧张忙碌之后放纵下自己,过段混日子地生活其实很不错的。她现在就很享受无忧无虑睡觉睡到自然醒的感觉。醒来已经是中午了,昨天去过饭堂之后。她迷上了在食堂吃饭地感觉,这比闷在房里吃独食有意思多了。 梳洗过后她施施然来到了饭堂。昨天看见她还很拘束的船员们今天像见了亲人似地,换上真切的笑容极为亲热的与她打招呼。通过昨晚的打成一片,船员们认为这个三老板是个没有老板架子好相处的人。 打饭地时候,叫阿勇的小伙子不再询问是否给她吃小灶。直接就给她来了一份大锅饭,博得了她赞许的一笑。端着碗,小林子到处张望有没有空位,一个人朝他们招手说:“三老板,坐这里!” 李七旁边的人正好吃完。一下子空出了五、六个位置。莫菲菲领着四人帮走过去坐下来,边吃边随便和李七闲聊起来。 李七是个很健谈的人,从交谈中得知。他是福建人,以前一直是渔民。这次乾隆贸易行成立船队需要招很多人。他就来见工了。反正是孤家寡人,做渔民做船员都无牵无挂。他喜欢船上人多热闹。 旁边经过的船员不时跟李七打招呼,看得出来,虽然是新来的,但是由于他地开朗,在船上的人缘显然很不错。 一顿饭吃得很开心,对于莫菲菲来说现在最不需要操心的就是时间。午饭过后,一不小心小憩了两个时辰,醒来又到了晚饭时间。吃过晚饭继续到甲板上晒月亮。 还有人在玩真心话大冒险游戏,不过热情褪了很多,这个游戏玩一次就可以把人祖宗八代地信息都刨出来,再玩就没意思了。好在船上人多,大家重新组队倒也自得其乐。 莫菲菲是有创意的人,自然不屑再玩这腻歪了地游戏。她盯着那一大堆人,玩什么好呢?运动会?船上显然不适合;开心辞典?自己可没那么多题库。想起自己军训时候休息时教官组织他们拉歌地事情,莫菲菲眼前一亮:有了!这些船上的汉子们都是声音洪亮之辈,常年在海上地无聊生活使他们没什么消遣,唱歌肯定是消闲方式!她就经常听到几人在忙活的时候随口都会哼上几句。说干就干! 莫菲菲随手抓过一个船员,让他去把鼓拿过来。壹号船作为领头船,这些东西都是必备的。被抓壮丁的那人很莫名,但是三老板的话又不能不听,就招呼了几个人一起去抬。 抬来的是一面齐腰高的大鼓,放在甲板中间。莫菲菲兴奋的拿着鼓锤,“咚”的砸了一下。所有人安静下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我想和你们一起玩个游戏,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兴趣?” “有!”现在这条船上最流行的词就是游戏,这个时髦是三老板带来的。三老板要玩的游戏肯定是有趣的游戏,这是所有人的共识。 “好,现在大家数数甲板上有多少个人?” 便有爱凑热闹的人跳起来很认真的数 “回三老板的话,连您一起有五十二个人。”数完后汇报。 莫菲菲示意小雪到她身边来,然后宣布说:“剩下的五十个人自由分成甲、乙两队,每队二十五个人,甲队坐我左手边,乙队坐我右手边。” 大家的效率还是很高的,马上按照她的要求分好了队。 “下面我来宣布游戏规则。我们要玩的游戏叫拉歌,每个队轮流唱一首歌,可以派代表唱,也可以合唱,看谁的声音大,谁的声音响!唱不出来的那队就算输好不好!” “好!”游戏规则很简单,大家都听懂了。 “下面由甲队先唱!” 说是懂了,但是万事开头难,甲队的人面面相觑不知道怎么开 莫菲菲把鼓锤交给小雪,又教他说了几句话。小雪很兴奋的拿过鼓锤。“咚、咚、咚”敲起来,还运足了内力一字一句大声说:“东风吹,战鼓擂。要拉歌,谁怕谁!” “东风吹。战鼓擂,要拉歌,谁怕谁!” “东风吹,战鼓擂,要拉歌。谁怕谁!” 喊到第三遍的时候,甲队里终于有人忍不住了,一个大汉站起来说:“我来唱一个! “月子弯弯照九州,几家欢乐几家愁?几家高楼饮美酒,几家漂流在外头?”这是船员们思家的时候经常唱地一首歌曲,渐渐的便有队友跟着一起唱,歌声逐渐汇成一股,那路过的风怎么使劲都吹不散。 “下面到乙队地了。”小雪按照莫菲菲教导的,继续敲鼓催促道:“乙队。快快快!时间,宝贵!要唱,干脆!不唱。撤退!”众人这才有点明白了拉歌地乐趣所在。甲队的便跟着起哄:“乙队,快快快……” 他们的声音太大。以至于把在船内休息的其他人都吵了出来。连秋水生也不堪忍受外面的喧哗,要看看甲板上地人到底在干什么。马上有兴奋的甲队队员跟他们积极解释。勾起了那些人的兴趣,纷纷根据平日的交情加入到甲乙阵营里,这下双方实力都大增!秋水生也摸着下巴走到莫菲菲旁边看热闹。昨天就听说莫菲菲搞出个“真心话大冒险”游戏,没想到今天又有新花样。不愧是京城来的新贵啊,新鲜玩意一套套。他不知道假如是京城的其他纨绔子弟来人,是绝对玩不出这套的。船上的生活太枯燥,他不反对船员们找到健康的乐子打发。 乙队地人还没人应战,小雪又换了新鲜词:“一二快快,一二三快快快,一二三四五我们等的好辛苦,一二三四五六七我们等的好心急,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你们到底有没有!” 乙队终于坐不住了,莫菲菲认识地那个李七站了起来代表乙队应战:“小俊角,我的哥,和块泥巴捏咱俩个。捏一个你,捏一个我,捏地咱俩似活脱……”他原本就是一个粗人,没什么文化,唱地只是浅显的情歌,在气势上显然比不过刚才甲队唱地。 莫菲菲便跑到甲队去怂恿他们打击乙队:“唱歌唱不响啊,不如去站岗啊!” 乙队不服气了,有人大声叫起来:“到你们唱了!”有聪明的开始学刚才小雪的话:“一二三四五我们等的好辛苦,一二三四五六七我们等的好心急。” 催促的声音越来越急,莫菲菲继续教甲队使坏:“让我唱我就唱我的面子往哪放?让我唱偏不唱你能把我怎么样?” 完了又跑过去教乙队:“叫你唱,你就唱,扭扭捏捏不像样!”忙得不亦乐乎。甲队终于扛不住有人应战了。 只听见船上此起彼伏的吼声响彻云霄。有板有眼的节奏,声嘶力竭的嘶喊,伴随着阵阵鼓声,有人甚至觉得来到了战场上,直叫人热血沸腾激情澎湃,每个人只能积聚了自己全部的力量,再用劲全身的力气迸发出去。 隔壁船只早已围满了人站在船舷边朝壹号看,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根本没人理会他们。那边的船长们终于忍受不了好奇心的煎熬,打着“担心老板出事”的名义,派了水性最好的水手划着小木船过来一探究竟。 造成的后果就是:后来所有船上的人都开始吼起来。 水底正巧经过的一条鲨鱼想破脑袋也不明白,为什么今天打雷的声音这么奇怪!这肯定是本年度十大新闻,它要赶紧去提醒亲朋好友远离这片妖异的海域。 祝大家圣诞快乐 第八十九章 思念的人啊他在远方 第八十九章 思念的人啊他在远方 点击人数是推荐人数的53倍,看的人多,叫好的人少。哎,难道老爷写的不好看吗!-----这是郁闷的分割线--------- 在大海里的日子平静而舒缓,按照航海图上标注的航线行驶非常顺利,既没碰到礁石,更没遇到小岛,太阳生起又落下,转眼就已十次。在这十天里,莫菲菲变着花样在船上玩,拉歌过后又教他们刘三姐的对歌方式,甚至后来还编了一首节奏简单的歌,在船队里广为流行,最后被奉为队歌。 “日出东方红霞美 乾隆出海风帆吹风帆吹 船行千里一路平安 愉快的歌声满天飞 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 啦啦啦啦啦啦啦啦!”(请按战士打靶的曲调唱) 又是新的一天,船员们齐声唱着队歌,精神抖擞的忙碌着。现在,壹号船被贯上了“欢乐号”的美称,莫菲菲也因此被评为船上最受欢迎的人。连她每天到饭堂去吃饭的习惯也变成了受爱戴的理由之一。因此,秋水生废除了高级领导人可以吃小灶的规定,从此船上从船长到水手都要在同一个饭堂吃一样的饭菜。大家发现,这一行为深深拉进了领导和“群众”的距离,领导的威信没有被降低,反正更受爱戴。 莫菲菲已经和船上所有的人都打成一片了,虽然有些人的名字她还叫不出,但这不妨碍她与他们攀谈。而他们,也乐意和这个三老板聊天。三老板平易近人又风趣幽默,还兼知识丰富。几个在大海里混了二十多年地老把式们发现自己对大海的了解都没三老板深,更是在喜爱中加入了无数的钦佩。 莫菲菲在海上逍遥快活。心情被海水洗涤得分外清澈,除了海,她地心里竟装不下任何东西,也不会去想任何烦恼,不知不觉居然胖了一点点。浑然不知道岸上有人在为她牵肠挂肚。 思念者A君: 沈天启刚刚送走一个杭州巨商,那个商人答应船队运回来的货里面如果有香料和玛瑙,他可以全部包下来,用自己地渠道分销,甚至有办法把香料卖到宫中和邻国。目的地渤临盛产香料和玛瑙,所以解决这两样货品的销售渠道,就相当于完成了大半任务。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莫浩凡就在他心里扎了根。那个灵动的少年。他是自己见过的最聪明、最难以琢磨、最天马行空、最渊博、最特别、最……知心的同龄人,也是自己唯一的朋友。对着他,自己地心就会温暖----以前,只有银子才会让自己心暖。在一起的时候不觉得,离开之后,才发现自己竟是如此想他。 第一次见面,是在醉仙楼外面。那时候他嘀嘀咕咕称自己什么来着,活动冰块?第二次见面,自己抢了他房屋中介的点子,他一定很恼怒吧?第三次见面,是他地如家客栈开张,那天,他在鞭炮声中意气风发,第四次,第五次……第N次,他向自己借钱,居然比自己这个财主还嚣张,第N+1次……沈天启发现,自己居然清清楚楚记得每一次与莫浩凡相遇的情景。 不能再想下去了,沈天启发现自己对莫浩凡地思念,似乎已经超越了对好朋友地范畴。不信鬼神的他忽然浮现出一个诡异地念头:去年元宵节的时候自己把那盏花灯王送给浩凡,是不是被传说诅咒了?传说在每年的灯会上只要把最大的那盏花灯送给心爱的人,就会得到神的祝福,两个人白头偕老。他是知道这个传说的,但是当时根本没有顾忌这些,他想要,自己就给了。 但是,后来他又把花灯转手给小王爷了!会不会他对小王爷……沈天启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不敢再想下去,又捡起账本,强迫自己埋首其中。思念者B君: 其美人躲在柜台后面,第二百八十九次拿出莫菲菲写给她的信,依然和第一次看一样,面红心跳的读起来。老板写给自己的情书(经过无数次臆想,普通信函已经被她自欺欺人上升到情书的高度了)自己一定要永远保存好,就是老了也每天拿出来看一遍,还要锁到珠宝盒里,作为传家宝世世代代传下去,让儿孙们看他们的爷爷奶奶当初是多么的相爱(幻想的经验值今天正好满格,于是又升了一级)。 说起来,自己写给老板的回信他不知道收到了没?一想起这个,其美人的脸忍不住阵阵发烫,信里可是向老板倾诉了好多心里话呢…… “掌柜的。掌柜的……”一个伙计战战兢兢地在旁边轻轻呼唤。他知道当掌柜的拿出那封信一边诡异偷笑一边读的时候是万万不能打扰地。前天就是一个不识趣的伙计喊了掌柜一声,被她头也不抬地随手抄起一壶水扔了过去,好在壶里不是开水。饶是如此也造成了那伙计轻微烫伤,现在还在家修养着不能上班呢。 伙计边喊边注意前后左右。随时准备在有东西砸过来的时候使出移形换步的身法。 哪个苍蝇在嗡嗡嗡乱叫,看我拍死。其美人伸手在柜台上摸了一阵,咦,什么都没有(伙计们早把柜台的东西都收抽屉里了,用的时候才拿出来)?只好抬起头来。用魔鬼般阴森地声音问:“什么事?”伙计牙床开始打架,颤抖着指着那边说:“是、是小王爷指名要见您。”伙计心想我怎么这么倒霉刚好从小王爷身边经过,但是他的命令自己又不敢不从,歹命哟,果然本命年不穿红内裤要犯太岁的…… 其美人便咬牙切齿的冲出去,扯着小王爷的衣袖拖着他来到后院隐蔽处,开始破口大骂:“赵鸿宣(没人的时候其美人气得直呼小王爷大名,小王爷居然没有追究她大不敬),我都说了把我们上过床的事一笔勾销。你还几次三番跑到我面前晃来晃去干什么,难道想叫我负责,门都没有!” 小王爷也搞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明明对这个表面淑女骨子里其实很彪悍的凶婆娘没兴趣,却老想来挑衅她一下和她吵嘴? 看来。这样的剧情在最近没少上演。 思念者C君: 皇宫。 公主在皇嫂地安排下。正在御花园里和琅大将军的儿子琅昆约会。那个琅昆喋喋不休的讲着从父亲那里听来地军营里的故事,听得公主烦死了。她生在和平年代,对那些铁血地战争毫无兴趣,况且,说地又不是自己经历的,有什么值得夸耀!这个人说话好没趣,连莫浩凡地一半都比不上。莫浩凡为什么知道那么多别人都不知道的新奇有趣的事情(公主完全忽略那些事情也不是莫浩凡亲身经历的),他完全不靠家里就能开创自己的事业,真是个可以托付的男人。男人,啊啊啊啊啊!一提起男人这个词就充满怨念,莫浩凡身为男人,他为什么喜欢的也是男人呢!自己要是个男人该多好! 为了“伟大的爱情”,公主宁愿毫不犹豫的选择变性。可惜,莫菲菲不接受她的深情,更可惜的是,这个年代还没有变性手术。 怎么看怎么觉得眼前的琅昆是绣花枕头,公主不耐烦的应对着,心思一直停留在十万八千里外。 思念者D君(悄悄告诉读者们,其实这个是拿来充数滴): 书房中,云先生躺在一个面容秀丽的女人胸脯上听那个女人用无限娇柔的声音念着本《异域杂谈》,七号悄无声息的进来把调查结果奉上,又悄无声息的退出去。 “哈哈哈!”云先生忽然发出无比开怀的欢笑,从温玉软怀中直起身子,拿着那张轻飘飘的纸在心里默念着:“莫浩凡,对外宣称为红楼老板莫中岳之远房侄子,父母自小双亡,由莫中岳抚养大。实乃莫中岳之长女莫菲菲假扮,年十七,创办京城如家客栈及恒隆商场,身价一百八十万两。九月,在广州与船王秋水生,通泰钱庄沈天启创立乾隆海外贸易行,今随船队出海前往渤临,预计五十天后返回广州。” “主上有什么事那么开心,能不能也给奴家说说。” 那女子不甘被冷落,扭着水蛇腰又要缠上来。 云先生忽然面色一沉:“不该你知道的,就不要打听。滚出去!” “是。”那女子垂下脸掩饰自己眼里深深的失望与愤懑,原以为自己不同的,却不料与主上宠爱的那些其他女子,甚至男子,都一样。她知道从今天起,她也会被划归为“敝履”那一类。自己不该不懂规矩的,怨只怨,她高估了自己的美貌。 “七号,船上安排了谁?” 貌似已经退出去的七号不知道又从哪个角落里钻出来,低声说:“回主上,南方朱雀部的井、鬼、柳三人都在船上。”他说的是“裂焰”组织专职暗杀的部门。按东方苍龙、北方玄武、西方白虎、南方朱雀四个组分布在全国。而每个组又按二十八星宿有七个小队长。井、鬼、柳正是朱雀部的三个小队长。每个小队长又下辖七个杀手。这次是为什么,竟然派了三个技术最好的小队长混到莫菲菲所在的船上? “很好。”云先生点点头。思念者E、F、G……君: 秋府的下人们:莫公子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啊,红楼梦的故事还没讲完呢想他好想他。莫菲菲惬意的吹着凉凉的海风,感受“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意境,忽然打了几个喷嚏,揉了揉鼻子嘀咕:这是有人在想我呢,还是有人在说我坏话? 第九十章 暴风雨中的匕首 第九十章 暴风雨中的匕首 有一句常言叫“女人心海底针”,意思就是说女人的心太难以琢磨,就像一根针掉到大海里一样,你永远也猜不透它掉到什么地方,会随着波浪飘到哪里去,再如何追逐也是徒劳。孰不料大海心却像女人的面孔,明明前一刻还是笑容满面,下一刻就可以翻脸无情。女人和海一定有什么神秘的内在联系,要不为什么人家说女人都是水做的呢。 莫菲菲好端端的躺在甲板上晒太阳,今天的太阳不像前几日那么毒辣,于是她就把午睡的地点由船舱改到了甲板上。 不料还没陷入梦乡,一阵突如其来的黄豆大的雨点从天而降。莫菲菲努力的睁开眼睛,发现太阳下面已经开始积聚赶着非法集会的乌云,偷偷摸摸,而又坚定从容。变天了啊,她赶紧爬起来,一边候着的小林子手忙脚乱收拾竹席,边催促她快点到船舱里去,别着凉了。 她可不想自己这副不谙武功的脆弱小身子板在船上被淋出肺炎来,虽然随行有医生,但是卫生医疗条件毕竟不比在陆上,修养的环境又不好,能不生病当然不会自己去找罪受。还不待小林子把竹席卷好,她已经兔子般的跑进了仓门里,却不进去,就站在门边往外看着,瞧惯了大海温和阿姨般的面孔,对现在这个暴怒叔叔真有点好奇。已经有船上管事的过来告诉她了,这只是一场短暂的暴风雨,对船队来说没有任何影响,还请她放宽心。既然宽心了,那么她就有心情看这天地突变的风云变幻。 不一会儿,天空就被厚实的乌云捂满了。海面的能见度一下子变得低起来,早有水手快速地卸下风帆,三十只船放缓速度彼此靠近了些。只在海上踯躅,想要渡过这一场暴风雨再继续出发。雨还在密密撒着。原本湛蓝的海水变得幽深如墨,开始咆哮着掀起一阵比一阵高的浪潮,狠狠地拍打在船壁上。 大海显然被这群不速之客激怒了。我让你们扯高气昂从我身上踩过去,我让你们毫无顾忌排污水到我身体里,今天老子要发威,把你们全都淹死。雨点更为密集,巨浪前仆后继的翻滚,终于有水飞溅上来,与天上掉下的本家兄弟卖力的洗刷甲板。 “快打开泄水地阀门!”船长嘶喊。 “水闸早就打开了。”有船员应答。泄水孔太小,显然流的速度赶不上积的速度。船长意识到这一点,赶紧分配人手拿了盆子往外舀水。没料到这次的暴风雨比预想中的还要大啊,船长不禁有些恼火,自己几十年的经验居然出现了偏差。眼下也没有闲暇去唏嘘感叹了,安全渡过才是最重要的现在船上就属莫菲菲的四人帮最闲。没人指望他们帮忙。只希望不要添乱就行了。忽然莫菲菲一个趔趄就朝左边倒了下去,小雪赶紧扶住她。风浪实在太大了,船也开始发抖。 秋水生从控制室里跑了出来,看来这场暴风雨有越演越烈的意思。好在船队都是大船,又装满了货物吃水重,倒不怕翻倒。就怕被飓风吹得偏离航道,一旦触礁后果将不堪设想。他催促着莫菲菲赶紧到仓里去关紧门抱住床柱(床柱是固定地)在风雨停之前不要出来,又急急忙忙与船长汇合商量对策。 莫菲菲看着秋水生顶风朝船长走去。他身上的衣服被吹得紧贴胸膛朝后飘荡,与头发一起在身体周围飒飒飞舞。 留在这里也不能帮到什么,莫菲菲转身朝仓里走去,却听到砰响了一下,然后是一声短促凄厉的“啊持续了不到两秒就消失了,恍如幻觉般。 她确定自己刚才真地听到了人的喊声,马上奔回门口,眼前地一幕让她忍不住要发出惊叫。只见一根桅杆从中断成了两半,重重地压在几个大木桶上,而那个木桶上刚才站着一个人,于是就被砸到了,现在一动不动也不知是死是活。没人有空去看看究竟,海水已经差不多及膝,人人都身绑一根绳子忙着往外泼水。 又是一阵大风吹过,两个站在风口的水手被卷了起来,像风筝一样漂浮在空中。他们张牙舞爪地挣扎着,却敌不过强悍的风力,完全没有莫菲菲看《无极》时昆仑把倾城当风筝放时的美感。替他们捏了一把汗,先不说绳子结实不结实,就是他们撑得过这阵风等风停了从空中摔下来,也是个半死。 “大雪小雪,你们能救得下他们吗?”莫菲菲提着心问。 “小意思而已。”两人不在乎的回答。 他们两个武功高强,既然那么说,那就肯定没问题。“你们两去帮帮他们。“不行,老大,我们走了谁来保护你。”大雪坚决反对。 “放心,你们走了我和小林子立刻到房间里躲着,快去,不然就来不及了。” 大雪想了想,这几天身边没有了窥视的目光,那帮粘了一个月的鼻涕虫甩掉了,船上应该没有不安全因素,倒是眼前的风雨是最不安全的。 “小林子,你照顾好少爷,我们马上回来。” 小林子点头,搀着莫菲菲东倒西歪往房间里去。 大雪小雪施展起轻功,在水面一掠而过朝船尾射出去。大雪身姿飘逸姿势优美,小雪不太注意视觉效果,但胜在功力深厚,每一步出去都比大雪飘得远些。要不是在这么危急的时刻,那些看见的船员们定会拍手叫好。不一会儿就来到了那两只“人肉风筝”前。使了个千斤坠稳住自己的身形,大雪小雪紧紧抓住绑他们的绳子缓缓往下拉,与风展开了一场拔河赛。 倔强的风开始不愿意认输,那两个船员刚被大雪小雪拉下来几尺,又被风猛然拔上去。最后,风也似乎筋疲力尽了,在两只风筝离里面还有大约两米高度的时候,猛然松了手!两人面部朝下狠狠摔了下去。大雪小雪飞旋起身,轻轻接住两人----一切都很完美,除了他们怀里抱着的不是女人。 那两个被救下的船员只来得及匆匆说了句感谢,又跑去忙碌了。 雨不知不觉停止,风也偃旗息鼓,甲板上的水在众人的努力下渐渐减少,那个被桅杆砸到的船员也被挖了出来,只是断了腿,还好。 大雪小雪环顾四周,似乎没有什么危急的地方了,于是就朝莫菲菲待的船舱走去。 关于海的灾难片莫菲菲看过很多,但是现在才知道,看再多也没有亲身经历来得恐怖。她和小林子一人抱着一只床腿坐在地上。小林子已经紧张的瑟瑟发抖了,不停的问:“少爷,我们会不会死在这里。” “不会不会,这种程度的风暴我们的船能熬得过去。”虽然她心里也很怕,但是还要腾出工夫来安慰小林子。恐惧这种负面情绪是会传染的。 小林子渐渐安静下来,少爷说的话他都信,少爷说没危险那就是没。 “笃笃笃”,这个时候,居然有人敲门? “谁呀?”小林子大声问。 “三老板,您这房间要进水了,船长让我来通知您转到安全的地方去。”声音有点熟,却想不起是谁。啊?”两人根本没有想太多,迅速爬起来,这个房间都会进水的话,那船不是危险了? 小林子去开门,还没看清是谁就被一脚踢了出去,接着一把明晃晃的匕首就朝莫菲菲捅过来。 “是你?”莫菲菲终于看清了来人,惊诧不已。 第九十一章 知人知面不知心 第九十一章 知人知面不知心 门口面目狰狞的,赫然是这几日与莫菲菲打成一团的李七,那个印象中爽朗健谈的福建汉子。 匕首夹杂着一团寒芒直扑胸口,莫菲菲下意识想躲避,却发现身体反应的速度根本跟不上头脑反应的速度,只能眼睁睁看着刀口越来越近。在等死的时间里她没有像电影里通常拍的那样:回忆自己短暂的一生、怀念生命中重要的人、遗憾还未完成的事。而是很莫名其妙并完整的想起了中学课本学过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节选里的那段话:“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是应该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羞耻。” 以她十七岁的低龄此时已经是如家客栈、恒隆商场、乾隆海外贸易行的老板,比希尔顿那个著名的“二世祖”不知厉害多少辈。这样,她可以自豪的说自己没有虚度年华,也没有碌碌无为了吧? 头脑里万千思想转过,眼前却只是一瞬。就在莫菲菲以为自己就要香消玉陨的时候,情况发生了突变。这证明了千古以来的一个真理----故事没有结束的时候,作为主角是永远不会死掉的,哪怕看起来多么危急。莫菲菲提醒自己:以后一定要牢记这一点,只要作者没发疯,自己成为全国首富前,就是天崩地裂自己也可以坦然面对。 李七一直暗中留意莫浩凡的动向,他的那两个厉害保镖现在正在甲板上救助船员,一时半会是回不来的,而他和那个小跟班都不懂武功,在自己面前还不是如蚂蚁一样。随随便便就可以捏死。轻松的踢飞小林子以后,刺出那把匕首,(奇*书*网-整*理*提*供)他已经挂上了志得意满地笑容。 所以。当李七看到自己手腕上出现的那两根钢针时,还以为是眼睛出了问题。来不及用手揉揉看个清楚,就“咚”的倒在了地上。 莫菲菲瞠目结舌地望向左手边过道,刚才钢针就是从那个方向发射过来的。一个小眼睛地年轻人(请以影星吴京为参照物)正朝她露齿微笑,关注问:“三老板,您没事吧?”他手里拿着个黑黝黝的圆筒。看样子刚才的钢针就是从里面射出来的。那个是不是传说中的暴雨梨花针呢?在这个时候,莫菲菲还有心情胡思乱想。 来人正是老给莫菲菲打饭地帮厨阿勇,那个有点腼腆的爱笑年轻人。 这世道是怎么回事?莫名其妙有船员要杀她,有厨师要救她,莫菲菲忍不住在心里抓狂:“作者大大难道瞒着我偷偷把本书从轻喜剧改成悬疑片了?” 只是机械的点头:“我没事。”阿勇便大步走了上来,先是点了李七几个穴道。然后拿出牛皮绳把他手脚牢牢绑好。接着左手捏开他的嘴仔细看了看,找到一颗有点异常的牙,右手食指和拇指捏牢。用力一拔,那带血的牙齿被扔到地上。发出渗人的白光。 没看过猪走路也吃过猪肉(适用于城里孩子)。莫菲菲从电视里看得多了,那颗牙齿里一定装有毒药。以便于被抓地时候用于自杀。杀手特务之流一般身上都有这装备。 “他死了没有?”莫菲菲问完又觉得自己很傻,如果李七死了的话阿勇就不会费力气去拔他的毒牙了。 “没有。他中了我地强力麻药,没有解药要过三天才能醒过来。”阿勇边回答边把李七从上到下仔仔细细搜了一遍,收获甚丰:束发的带子里搜出一根细长地铁丝(可以勒脖子用地那种),衣领里搜到一把刀片,胸前搜出几包毒药,袖子里搜出一袋子暗器,鞋里搜出两根钉子。唯独没有搜出任何可以证明身份的东西。 乖乖,莫菲菲看着阿勇一气呵成地动作,倒也忘记了害怕,看来这个李七也不简单,刚才不是大意的话,他和阿勇鹿死谁手还说不定呢。 现在不是思考他们谁厉害的时候,她应该关心的是,这两个人到底是什么身份?混到船上做船员和厨师到底有什么目的?李七为什么要杀自己?阿勇为什么又要救自己?一团问题堵在莫菲菲胸口,几乎要把她炸裂开来。 想破脑袋也不会想明白的,还是直接问比较简单:“你为什么要救我?阿勇刚要说话,忽然眉头一皱,飞快的抓起地上的那把匕首反手一挡,“叮”的一声脆响,堪堪拦下了一颗铁藜子。还没等他松一口气,一把利剑又当头劈下,而另一把,则无声无息地刺向他的腰椎。咱们可爱的双胞胎保镖兄弟终于赶回来了。一回来就看到小林子瘫在地上不知死活,莫菲菲则脸色发白看着一个男人,而那个男人,正背对着他们在搜地上另外一个男人的身,并且搜出一大堆危险物品。虽然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但想也知道不是什么好事,先把他拿下来再说。 看到大雪小雪,莫菲菲才终于松了口气,虽然刚才阿勇救了自己,但是谁知道他又有什么目的,她怕才出虎穴又入狼窝。连平时看起来标准好人的李七都有可能杀自己,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啊,所以她看着两人打一人,也不阻挡。 房间很小,腾挪不易,阿勇拿的是短兵器,大雪小雪拿的是剑,他渐渐在两人夹击下开始手忙脚乱。 终于,小雪用力一挑,把阿勇手里的匕首打了出去,还不待他再掏别的武器,大雪明晃晃的剑就架到了他的脖子上,还示威性地一按,压出一道血痕。阿勇马上实时务的高举双手:“我认输了行不。三老板,我没恶意啊,你得给我证明。” “我不能给你任何证明。除非你告诉我你是谁,为什么正好救了我?”莫菲菲板着脸说。 大雪这才知道刚才阿勇救过老大的命。脸色好看了些,剑也稍离他脖子。 “至于我是谁,恕我不能说,你们可以叫我阿勇,但是我可以告诉你们我地任务。我到船上来的目地就是为了保护三老板的。我一直留心三老板周围,早就发现这个李七不怀好意故意接近三老板。今天遇到暴风雨的时候,三老板的保镖一离开,他就偷偷跟进来了。他肯定以为人不知鬼不觉吧,哼哼,孰不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大雪目光一寒,忽然想到一件事:“那前段日子在广州时一直跟在我们身后,帮我们解决钉子的人是不是你?” “是我和我们同伴。”阿勇苦笑着说,什么人呀。明明在跟一个可能帮过自己地人说话,可是手里的剑怎么又贴上来了。 莫菲菲在旁边雾沙沙的听着,聪明的她马上就理出了头绪:“大雪。你说什么,在广州的时候就有人想杀我?” “对。你记不记得在秋府的时候有一天下人说晚上进了盗贼被我们打跑了。其实那个人是来杀你的。”大雪看瞒不过去了。轻描淡写的说。“后来那帮人好几次可能又想来杀你,莫名其妙被别的人干掉了。” “什么?那你们怎么都没跟我说过?”莫菲菲气乎乎地问。任谁知道自己曾经有好几次在鬼门关口无知无畏的胡乱转悠都不会好过。 “大雪说,告诉你你也没办法应付,还会白增担心。”小雪委屈的说。 “那倒是。”莫菲菲赞同地点头,猛又发飙:“问题的关键不是我能不能应付,你们不告诉我,我就没有危机意识,当然更不会对人加强防备,看看,今天还差点让熟人给杀死,幸亏阿勇及时救了我。好了,大雪你剑放下来吧。” 大雪依言放开阿勇,却仍然虎视眈眈盯着他,以防他有不轨举动。 “那么,到底是什么人想杀我呢?你一定知道吧,阿勇?”既然阿勇死捂着自己地身份,多问也无益,至少现在能肯定他对自己是善意地就行了。但是对于想杀自己的人,是一定要问清楚地,她想破脑袋也想不出自己得罪了什么人这么深,照他们的说法,想杀自己的人从京城开始就盯着他们了,却不知道什么缘故要等到了广州才动手。在认识而又有芥蒂的人里面,只有那个邪恶的云先生才有这样的势力。难道是他对自己上次在郓州得罪他的事而耿耿于怀?不至于吧,也就是口气冲了点,说了句大话宣称要在十年内财富超过他,如果是因为这个缘故,那云先生也太小气了。 如果云先生知道自己被莫菲菲这么揣测的话,估计会一巴掌把她拍死。 阿勇瞪着清澈的小眼睛很诚恳的说:“我不知道呀,我的顶头上司只交代让我来保护你,谁敢危害你,一律格杀勿论。” “那你的顶头上司是谁?” “不能说呀。” “那你到底能说什么?”莫菲菲又要暴走了。 “我不能说什么,但是我想他一定能说出点什么的。”阿勇不怀好意的看着地下的李七说。接着他从怀里掏出一粒药丸,塞进了李七的嘴里,还跟他们说明说这药是入口即化的。 不得不说他的药很有效,不管是杀人的药还是救人的药。李七只吞进去不到三秒钟,就悠悠醒了过来。 阿勇笑嘻嘻的用李七自己的匕首拍打着他的脸颊,用与笑脸不符合的阴寒声音问:“说,你在船上还有没有同伙。”直到过了很久以后,莫菲菲才发觉,阿勇问的第一句不是“你是谁”而是问“你还有没有同伙”,表明他对李七是谁根本没有兴趣,或者,他早就知道李七是谁了,说不知道只是对她的敷衍而已,但是当时,他们三人都没有发现这个异样。 李七紧紧闭着嘴巴,只怒瞪着阿勇,如果眼光可以杀人,阿勇早就尸骨无存。 “别忙着咬牙了,你要找的牙齿在这呢。”阿勇用匕首挑起那颗掉在地上的毒牙,在李七脸上晃啊晃的。 “我什么都不会说的,有种你就杀了我!”李七显然不打算合作。 “我不会杀了你,但是我却有本事让你生不如死。”阿勇从怀里掏出一根手指粗的木棍,缓缓旋开,原来木棍是空心的。 “噬心蚁!”李七的双眼蓦然变大,脸色也急剧变灰,显然他对阿勇手上的东西怀有很深的惧意。 一个连死都不怕的人,他还有什么觉得可怕的?莫菲菲也不禁对阿勇手里的木棍好奇起来。 白天没有空,只好下班后才写了,一码好就赶紧发上来。以后尽量在白天完成。 第九十二章 噬心蚁 第九十二章 噬心蚁 阿勇显然为李七的见识而感到高兴,自己的宝贝被人识货也省了他不少恐吓的唇舌,“既然知道这是噬心蚁,那你还想尝尝它们的厉害吗?只要说出你的同伙是谁,我就给你个痛快。” 李七也很明白,落入对方的手里,是万万不可能活命了。从阿勇手中的噬心蚁,他猜出了他的身份---和自己一样,阿勇定是属于某个神秘组织的杀手。看着地上从自己身上搜出来的那堆危险品,一样也没有遗漏,就知道,阿勇和自己接受过类似的训练,清楚该往身上什么部位藏武器。他们这类人任务失败的下场就只有一个----死。能自杀都算是最好的选择了,逃回去,只能承受最严厉的处罚,直至死亡。 当他醒来发现自己手脚被捆紧,又被点了穴道的时候,就知道今天是自己的死期。用于自杀的毒牙都被拔了,阿勇说能给自己一个痛快,实在已经是对他最大的仁慈。前提是,说出自己的同伙。 可是,不能说。自己的母亲、老婆孩子都被组织控制着。任务失败只是一人死,出卖组织,则是全家灭门。 身体一动也不能动,只能任由着阿勇手上的木棍离他脸上越来越近,细细的出口处,一只棕红的蚂蚁已经探出了头。李七不禁回想起自己在前辈那里听来的传说。 饶是坚强的硬汉,李七也忍不住背脊发凉。尊严使然。他说不出求饶地话,所以只得拿求饶的眼光看着莫菲菲,期望她能为自己求情,给个速死。 莫菲菲不再是生活在现代那个讲人权,讲法治的社会,这两年的经历已经让她学会了雷锋叔叔的箴言:“对同志要像春天般温暖,对敌人要像严冬一样寒冷。”眼前这个想给自己一刀的李七,自然属于敌人一列。狗咬了她一口,她不会咬回去。但是不代表她会反对别人替她咬。所以看到阿勇拿出一管威胁李七的东西,她静静做壁上观,毕竟她也很想知道船上到底还有多少对自己不利的人。 她也看到了那只探头探脑的蚂蚁。从名字上一听就知道这种蚂蚁不是什么好东西地。但是,她只以为阿勇会像天龙八部的里的阿紫整人那样。会给李七手上划个几刀。再淋上一些蜂蜜,然后让蚂蚁去舔食。让被蚂蚁沾上地人又痛又痒,直到受不了而招供。这种程度的酷刑,她是可以接受地。 没料到阿勇既没拿小刀也没拿蜂蜜,看他那架势似乎想直接把蚂蚁倒李七身上。李七神色立马大变,还拿求饶地眼光看自己,还是问一问吧。 “阿勇,你拿着这个蚂蚁到底要干什么?名字听着挺震撼的,就是不知道有什么用。” 阿勇听到莫菲菲发问,停了下来,他不介意隆重地介绍一下这个居家旅行、逼供杀人的常备工具,顺便再震慑一下嘴硬的李七。于是就得意的介绍起噬心蚁的功用来。 “什么?你居然天天拿一条活鱼喂这只小蚂蚁?它还就只吃鱼的内脏?太浪费了吧?”小雪瞪大了眼睛。莫菲菲几乎想仰天长叹,小雪的关注重点明显出现了很大的偏差。 听完才知道,这种叫噬心蚁的蚂蚁居然如此可怕,可以从身体内部生生把一个人的心脏啃完,天啊,就是满清十大酷刑都比不上。她终于知道李七为什么那么害怕了,虽然恨他,却不能眼睁睁看着他在自己面前用这种方式死去。 “阿勇,给他一个痛快吧,他既然打定了主意不说,又何必再浪费时间折磨。”饶了他是万万不可能了的,这种人,你就是饶他一万次,他的心中还是只有任务,该杀你的时候照样不会手软。 阿勇明显很不乐意,他觉得在自己的噬心蚁之下,就是铁人也要成为面人(假如铁人有心的话),口供极有可能可以问出来。如果杀了他,那自己还要日日夜夜堤防有人再来杀三老板,虽然敌人在暗他也在暗,但终究害一个人总比救一个人办法来得多些,他不能保证自己次次都能正好在紧急关头救下三老板。而任务失败意味着什么他很清楚,到那时候给噬心蚁当食物的有可能就是自己了。 莫菲菲知道他在担心什么,“以后我会多加小心的,大雪小雪也不会再离开我左右。你……把他处理了吧。不要瞒着我到别处再对他用噬心蚁,不然我会叫大雪小雪杀了你。”她艰难的吐出这句话。看着一个人为自己而死,终究是件很困难的事,即使那个人刚才想杀自己。 李七向莫菲菲投来感激的目光,就被阿勇拖了出去。 暴风雨已经过去,船上还是一片混乱,人人都在收拾残局。阿勇“扑通”一声把李七丢到海里,看那肥壮的身体只溅起一蓬水花就迅速下沉,了无痕迹。大海,真是的最好的弃尸地点。没有人发现李七不见了踪影,等到混乱过后清点人数,大家定会认为他被风吹到了海底,谁料到这会是一场谋杀呢? 骑马的不一定是王子,还有可能是唐僧,因此风雨过后不一定是彩虹,还有可能是阴天。船队修整之后继续出发,最后统计出来所有的船只除了表面受到一些损坏货物都无恙,最大损失是总共有五个人在风雨中失踪。在大海里失踪意味着什么大家都知道,又连续遇上几天阴霾的天气,所有人心情都有些沉重,连欢乐号上一到了晚上就会准时出现的欢声笑声也销声匿迹。 去吃饭,还是会遇到阿勇。他看起来依然是一个腼腆的厨师,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能一边笑一边使出最毒辣的手段来逼供。他们三人却再也不去吃船上的鱼了,谁知道里面的哪条被那只蚂蚁啃过,一想起来就恶心。最幸福的是那天昏过去的小林子,他醒来的时候一切都已过去,也没人告诉他他到底是被谁踢飞的,后面又发生了什么。只是小雪很奇怪的叮嘱他,一定不要吃鱼,又不说什么原因,真让人纳闷。 莫菲菲又找过几次机会打探阿勇为什么要保护自己,那些人为什么又要杀自己,阿勇却一个字也不愿多说。有时候莫菲菲恨不得抢过他的那只蚂蚁,从他嘴里灌进去。 自己身上,到底隐藏着什么呢?一无所知的感觉真的让人极度不爽。虽然不爽,但是她也提高了安全意识,不再随意亲近船上的船员,不吃他们递过来的东西,就是上茅房也要叫小雪守在门 生命,是一切的基础,怕死不是羞耻。 后来再也没有遇到过刺杀,目的地----渤临,就在莫菲菲自以为很完善的“反暗杀”行为中渐渐近了。 第九十二章 抵达渤临 第九十二章 抵达渤临 新更新的免费章节番外,大家一定要去看。今天番外写了近7000,所以正文短了些。 在渺无人烟的海上行了一个多月之后,乾隆船队第一次遇到别的船只,所有船员这些天来积蓄的沉闷一扫而光,忍不住齐齐发出一声欢欣的呼哨。遇见的是两艘普通的渔船,以这种船的牢固度而言,它绝对去不了深海----这代表着陆地定然不远了。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振奋的事?没有在沙漠中行走过的人,体会不到看到绿洲的喜悦,同理没有在大海中航行过的人,也感受不到脚踏实地的渴望。 莫菲菲在船员们的骚动中看到了那两艘渔船。渔船是简陋的小木船,没设船舱,所以居高临下的他们一眼就看到了船上那两个惊惶失措的小个子男人。那两人外国人除了皮肤特别黝黑,相貌与我朝国民倒没有太大的区别,看起来皆在四十岁左右。 两个渔民显然没有见过那么大的阵势,他们被夹在几艘庞然大物般的货船之间,手里原本正在往上拉网,现在却惊得浑身使不上劲,既不敢丢也不敢收更不敢逃,船上收获的几条大白鱼不耐烦的挣扎跳了起来,鳞片在阳光下闪着眩目的白光。 就这样面面相觑僵持了约一刻钟,靠得最近的七号船上终于有水手大声朝下问:“你们是哪个国家的人?这里离岸还有多远啊?” 那两个男人自然听不懂水手在说什么,却被点醒了似的,飞快的把网一丢,拼命划动船桨想迅速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那个水手便被大家取笑:“大板牙。瞧瞧,你吓着人家了。” 秋水生下令船队就跟着那两艘船走。 那两个外国人开始是使出吃奶的力气划船,待划了大半个时辰之后筋疲力尽才敢回头一看,几乎魂飞魄散。那几十艘恐怖的“巨轮”还跟着,他们要干吗?是想杀了自己吗?万念俱灰,干脆不划了。却不料船队绕过他们,加速超前开去,一下就把他们甩在后面。到了这里通过望远镜已经可以隐约看到陆地,自然不用跟着他们慢慢走了。两人逃出升天,直以为是海神庇佑。 开足马力向前行了一个时辰,渤临可以用肉眼看到了! 从地图上看,渤临是位于印度洋上的一个岛国。面积大概在五十万平方公里左右。船还未靠岸,就引发了巨大地轰动。许多在海边的人拔腿就跑,惶惶相告。皆以为是什么国家要来侵略他们了。过了不一会,从成立起就从来没发挥过作用的渤临海师就开了出来。在海上摆开阵势拦住了乾隆船队的去路。 对方有个军官模样的人出来开始喊话:“¥(你们是什么人。要到我们国家干什么,我命令你们放下武器全部走到甲板上。否则我们将会对你们进行攻击) 上去一个船员答话说:“¥……”(我们来自大齐,是要和你们国家做生意的,我们没有恶意。) 完全语言不通鸡同鸭讲,却奇异般把话茬接上了,可惜双方都不知道。 军官看着这批开着恐怖大船的外国人,本国的造船技术不发达,他以前看过的最大地船都没眼前任何一艘大,更何况这样的庞然大物还来了三十艘! 恐惧中,又照着刚才的话喊了一遍。无奈乾隆船队中根本没有人听得懂他说地话,自然没有人照做。气氛一下子紧张起来,双方皆剑拔弩张。 莫菲菲站在船上看着渤临称为海军的“船队”,一点也不担心己方地安全。就他们那十几艘歪瓜劣枣,只比渔船牢固一点地战船,还不如他们的货船一半大,数量也比不过,打起来他们不会吃亏,毕竟满船个个都肌肉男似地船员们不是吃素的。 这个时候,莫菲菲才猛然想起一个问题,他们船队里居然没有一个翻译!天啊地啊,当时大家满腔热血出发,貌似没有人考虑这个问题,难道以为世界已经大同整个地球的人全都说汉语了吗? 秋水生面对莫菲菲责怪的目光,心里很羞愧。船队是他的,翻译之类的事当然也应该是他找,事实上船队就带着三个总共懂六国语言的人(他还不知道莫菲菲懂英语),但是渤临我朝以前没人来过啊(他自己猜测的),甚至连这里人说什么话都不知道,就更不要说找懂渤临话的翻译了。 没有办法了,先靠岸再说吧。于是船长们下令所有船上的人都采用国际通用语言---微笑,个个裂开嘴露出或白或黑或黄的大牙。 还是有点作用的,在满船微笑下,军官渐渐放松下来,感受到了这帮外国人的善意。旗手趁机出来,挥舞着旗子,伴随着手势,向他们表达想要靠岸的意思。 手势真是跨越国界的存在,难怪语言是从象形文字发展来的。军官挥舞了一下旗子,他们的船队一下一分为二,露出中间一条大通道来,放行了! 这样的大事,早就有人去报告了国王。所以在他们靠岸之后,已经有皇宫来的使者在等候。依然是通过手势沟通,莫菲菲他们连猜带蒙明白了使者的意思,主要是他带来的那张纸上红彤彤的大印让他们一下子就联想到了玉玺。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莫菲菲相信在不明底细之前,渤临国的人不会对他们发难。商讨了一阵后,秋水生决定与莫菲菲加上她的两个保镖一起去见他们的国王。 渤临的街道比京城小得多,建筑也偏欧式,尖顶圆顶都有就是平顶比较少。而且他们的房屋出于散热和通风的考虑都很高,排列整齐的看上去颇为壮观。 很幸运,渤临的都城就在这个不知名的海滨城市,不然要和他们国家的国王搭上线,不知道又要多久以后了。 渤临的主要交通工具是牛,间或有大象在路上走过,看那阵势很容易猜到,大象应该是贵族才有的坐驾。此刻,他们正晃晃悠悠分别骑在两头牛上跟着王的使者慢慢朝皇宫走去,由此可见渤临王对他们的重视程度并不是很足。 走到一条比较热闹的主干道上时,莫菲菲他们看到有一群人围在一起,显然很是兴奋,如果不是赶路,他们倒不介意去凑个热闹。在牛背上伸长了脖子也看不到里面是什么。就在他们要经过人群的时候,从里面忽然飞出一座石狮子,朝那个使者的头上砸去! 第九十四章 语言不通怎么死都不知道 第九十四章 语言不通怎么死都不知道 在石狮子飞出去的时候,人群的目光就一直跟随着。此时看到石狮子朝路过的牛背上一个官员模样的人砸去,所有人齐齐“啊”了一声,有人已下意识闭上了眼睛,不忍看那人被砸得血肉模糊的惨相。 连那个使者也绝望的闭上了眼,以为自己小命休矣。他是文官,压根不会武功,石狮子一眼看去起码有两、三千斤重,从天砸下来不要说自己,就是身下的这只可怜水牛估计也会跟着一起升天。 说时迟那时快,紧跟在后面与莫菲菲共乘一牛的小雪飞身而起,双手紧粘狮身,又在空中转了几圈以减弱石狮子的来势,然后稳稳的在一旁落了下来。石狮子砸在地上击起一蓬灰,提醒大家那是真真切切用石头做的,而不是木头。“好……”众人便齐齐赞了一声,这才看清这位少年英雄无论从服饰长相看起来都应该是个外国人。那个使者不停用衣袖擦着冷汗,边跟小雪致谢,小雪的武功给了他强烈的震撼,让他对这一行人重新评估起来。虽然语言不通,但是看他们的表情也知道在表达什么意思,小雪不以为意的点了点头,又飞身上牛。站住!”从人群中挤出两个壮汉,朝小雪大喝。奈何莫菲菲一行根本听不懂他们说什么,使者听得懂但是赶着带他们去面见国王,所以三头牛上的人压根没有做出回应,依旧慢悠悠朝前走着。 那两个大汉看没有人理睬他们,气得哇哇大叫,干脆跳到了队伍前面,拦住了他们的去路。又指手划脚骂起来。 那个使者终于知道是发生了什么事。刚才适逢渤临国民间的两个大力士卡巴瓦和里路尼在比试力气。他们两人一直互相不服气,今天正好在路上遇到,一言不和又吵起来。当即决定比试一番,决出渤临第一勇士之名归谁。 他们也吓了一条,原以为要闹出任命了,谁知道紧急关头小雪闪亮登场阻止了悲剧地发生。他们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起了好斗之心,那个人,刚才表现出来地力气绝对不在他们之下。 使者努力和他们沟通着。告诉他们后面四个是外国来的客人,正赶着觐见国王陛下,请他们不要耽搁时间。 两人倒也知道轻重。来到小雪面前,说了一句什么话。然后卡巴瓦伸出右手。握拳。里路尼也伸出右手,握拳。叠在了卡巴瓦的拳头上,然后都用热切的眼光看着小雪。小雪闹不明白是什么回事,但是看那两人“友好”的眼神,以为这是异国打招呼地方式。里路尼指指小雪,又指指自己的拳头,小雪便自以为明白了他们的意思,兴高采烈的伸出右手,握拳,叠在了里路尼的拳头上。 那些看热闹的人大声的欢呼。两个大力士迸发出无限的斗志,后退一步,双手交叉放在胸前向小雪轻轻鞠了躬,然后各自朝相反的方向走去,转眼就不见了踪影。 莫名其妙!小雪嘀咕。 那个使者再度擦了擦汗,他敢打赌刚才那个救他地外国小伙子根本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刚才的手势意思是:他接受了明天与两人的比试。 要怎么跟他说明啊?他们是目地不明的外国人,初来乍到就让他们与本国大力士比试显然是不合适地事。对了,既然他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明天自然也不会去应战,那就没什么问题了。 在使者一路地举棋不定中,皇宫终于到了。 渤临的皇宫占地并不广,在莫菲菲看来还不如本朝一个亲王地府邸大。外观看去全部用白色的大石头建成,栏杆、窗棂处皆雕刻着精美的图案,圆圆的屋顶上插着一根三叉戟模样看不出材质的装饰,让她一下子想起了避雷针。 皇宫的侍卫手持长枪,穿着黄褐相间的斜襟麻衣而不是威风凛凛的铠甲(估计太热的缘故),露出半边肩膀,颇有点像莫菲菲印象中的喇嘛。看到使者领着他们进来,侍卫纷纷行礼。一路走去,发现皇宫里的绿化以草地为主,就是有一些树木也不高大,建筑中已经使用了对称的美学原理。时不时有侍女走过,她们也穿着露出半边肩膀的裙子,引起秋水生和大雪小雪的惊叹,毕竟国内风气虽然开放,但是也没有女子会在大庭广众之下露出肌肤的,如果他们知道世界上有一种叫三点式的衣服,估计眼睛都会掉下来了。 渤临的国王高坐在椅子上,迎接这几位不知从哪个国家开着巨船而来的外国人。近年来到渤临的外国人不少,有从西面来的,有从南面来的,乘坐的船队从来没有眼前这些人这么夸张,相貌,也没有长成这样的。看来这些群人来自一个新的国度。 左右两边站着文臣武将,好奇的看着这一行穿着锦服的人。来之前,莫菲菲他们都换上了华丽的绫罗绸缎。在渤临,衣服只有棉麻两种,颜色也比较单一,故而第一面就对他们身上的衣服产生了很大的好奇。 使者走到国王面前,右手放在胸前手摸心脏处,低头深深行礼,然后给那四人使眼色。 那四人都不是笨人,自然明白了这是觐见国王的礼节,于是都依样画葫芦。 渤临国王手拿一根金色权杖,戴着金色的皇冠,看起来已年近六十头发花白,微微发福,让人觉得更像是个慈祥的老爷爷。 莫菲菲他们可不那么想,哪个国家站在权利顶峰的人会是慈祥的人,所以便规规矩矩站着。 “远方的客人啊,你们从何而来,有何目的?”国王俯首问。 四人面面相觑。还是使者先反应过来,急忙向国王禀告说他们听不懂我国语言。 一说语言都不通,殿里顿时热闹了。刚才沉默的大臣们开始议论纷纷。 “国王,我看他们是敌国的探子,我主张把他们全杀了。”一个鹰派好战分子说。 “他们身上穿的衣服倒是挺好看的,看起来也很光滑舒适,不知是什么料子做的。”一个注重享受的官员说。 “他们来的既然不是战船,那有可能船上装的都是值钱货,我建议趁他们靠岸的时候派兵剿灭,把三十艘船上的东西,甚至连船都抢了!” “我看他们像海盗。” 由于这些政客议论莫菲菲他们的时候脸上都带着虚伪的笑容,所以打死四人也想不到殿里的人正当着他们的面正大光明的讨论用什么方法抢他们的货、灭他们的口,还傻瓜似的颇有风度频频向四周点头致意。 国王挥了挥手,中止这些大臣的议论,下令去把宫中的翻译官们都叫过来。这些大臣们也不用脑袋想想,如果他们是来自一个强大的国家,冒然杀了他们岂非要引起战争? 今天就到这吧,天气太冷,原定去看音乐会的计划被懒散的我取消了,白浪费了两张票。大家新年快乐上一集标题错了,应该是93,改不过来只好将错就错了。下一集我就安排菲菲回国,在外国日子真是不好过啊 第九十五章 宴有好宴 第九十五章 宴有好宴 不一会儿翻译官们就到了,十几个人把殿前挤的满满当当。在路上去宣他们的小吏已经把事情经过说了:今天从海上来了大批外国人,现在他们的首领正在大殿里候着,由于语言不通所以也沟通不了,到现在还没闹明白他们是来干什么的,是路过还是另有目的都不得而知。 因此在向国王行过礼之后,翻译官们展开了语言轰炸。 翻译官甲:% 翻译官乙:¥ 翻译官丙: 每个人都用自己懂得的多国语言一一问来,莫菲菲他们一律雾沙沙状,没有一个人听得懂的样子。 终于,翻译官们放弃了,齐齐向国王施礼说:“下官才疏学浅,不知这几位客人来自何处。” 国王皱着眉,恼怒的问:“若大个渤临,难道就找不到一个能和他们说话的?” 大王子站出来禀:“父王,孩儿府里有位来自朗伊的老师,他也懂得几国语言,要不要召来试试看?” “宣。” 于是,大王子的老师之一汤姆斯被宣觐见。刚一见到金发碧眼的汤姆斯,莫菲菲就喜出望外,她知道,这回八成有门了。 果然,汤姆斯在吐出一大堆叽里咕噜的听不懂的话之后,终于憋出了一句: 天啊,地啊,圣母玛利亚!莫菲菲几乎要叫起来。激动得磕磕巴巴回答(注:以下与汤姆斯的对答皆为英语,为阅读方便作者皆已翻译成中文)说:“感谢上帝,终于有可以听得懂的话了。我们来自遥远地中土大齐王朝。” “噢!中土!是传说中历史悠久的中国吗?”汤姆斯瞪大了眼睛。 “对,对。就是那个古老的国度。” “远方地朋友啊。我的祖辈中正好有人两百年前去过那个神秘富裕地国家,带回了很多书籍和不可思议的传说,所以我才知道有这个国家。那么,今天你们来到渤临是为了什么?” 看到他们终于能对上话,殿里所有人都松了口气。尤其是秋水生。对莫菲菲更是刮目相看,越看越欢喜,只恨自己为什么不多生一个女儿,好把他变成自己的女婿。好像沈天启一直对自己女儿不冷不热的,要不,回去劝女儿换个对象? 他这里在胡思乱想,莫菲菲那边已经和汤姆斯沟通完了他们船队的目地,汤姆斯正在向国王汇报。 大臣们沸腾了。 “他们来自遥远的天下最富裕的中国?” “他们的国土面积和人口是我国的十倍?” “他们的文明已经有三千年的历史?”“他们带来了珍贵的瓷器、书画及丝绸?” “他们远道而来是为了和我国做生意,用那些稀罕货交换我国的特产?” 王国陛下听着汤姆斯滔滔不绝介绍中国地神奇美好,早就心痒痒了。忙下令去召集本国那些眼光卓越的大商人。晚上一起在皇宫宴请大齐来的贵客。 见过国王之后,莫菲菲他们要回船去等待。晚上宫中会派人来接他们去赴宴,并请他们带上一些船上的货物让大家开开眼界,他们自是答应下来。 汤姆斯向大王子告了假,一直缠着莫菲菲,让她跟自己说更多关于中土的事,当时他的祖先带回来的书籍以及描绘的先进技艺,深深迷住了他。奈何路途遥远,当时他祖先行的是陆路,带着两百个人去,十五年之后回来只剩两人,旅程实在是过于凶险,后辈中就没有人再去过,他一直对中国十分向往却只能徒留遗憾。这次听莫菲菲他们说是从海上过来的,路上只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他已经按耐不住了,恨不得立时飞到他们船上,与他们一同返航。 莫菲菲估摸着他祖先应该是从欧亚大陆过去的,所以才耗时那么久。汤姆斯跟着她回到船上,她倒没拒绝,她也想通过汤姆斯,深入的了解渤临国内的一些概况。 “噢!上帝,中国居然能造出这么大的海船。”汤姆斯一上欢乐号,就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惊叹不已。 等他看到满货舱的瓷器和丝绸,已经惊呆得说不出话了,只喃喃自语:“中国,伟大的,神奇的国度!这下康奈要乐疯了。”莫菲菲问了才知道,康奈是渤临最大的商人,也是国王的亲弟弟,典型的官商。 船上的水手们看到大老板三老板被国王请下去一趟,回来又带了个外国人,非常好奇发生了什么。几个老资格的船长看莫菲菲一直与外国人形影不离的嘀嘀咕咕,只得去缠着秋水生问。 秋水生把面见渤临国王的经过告诉了那几个船长,感慨今天好在莫浩凡会外国话,不然在渤临简直是寸步难行,可见好好学习多掌握一门外语是非常必要的。之后又提起晚上要到宫廷赴宴,让他们快把船上“有代表性的特级货色”准备好,晚上务必要在渤临君臣面前大大露露脸。几个船长深感责任重大,立马去亲自准备礼品了。当然是礼品,国王的意思是想看他们带来的东西的“样品”。但是在官场之风最为盛行地中国,怎么会真把那当成样品,“品鉴”完之后还好意思拿回来吗? 晚上很快降临。莫菲菲抬头望了望天,外国的月亮并没有比中国圆。国王的使者已经候在船下。等待他们去赴宴。除了早上地四人,他们还带了十几个船员,拿着包装精美的礼物,朝王宫出发。 渤临地“国宴”只邀请了极少人,数了数位子。莫菲菲猜测来的人不超过而二十,倒像是国王办的一个温馨私人宴会。菜式并不显得多豪华,只是普通的家禽,没有罕见的山珍海味,比起中国传说中地“满汉全席”更是相差十万八千里,盘子里都是以大鱼大肉为主。莫菲菲一眼看去,觉得这规格连莫府的一顿晚餐都不如,只有那盛菜的金碗银勺以及满堂的权贵,才让人觅到这顿饭的不同寻常。 “大齐商人秋水生、莫浩凡参见渤临国王。”莫菲菲和秋水生齐齐施礼。按照今天汤姆斯紧急教的渤临话招呼。学了好久,终于学会这句,看国王的表情很高兴。说明没走调。 “两位客人免礼,让我来介绍今天赴宴的我国栋梁。”国王开始一一介绍。丞相、将军、管商务大臣的大臣、几位掌控全国经济地大商人。当说到康奈的时候。莫菲菲凝神看去,只见是一位高颧骨的中年人。眼神有点阴鹜,让人觉得他心机一定很深沉。康奈看莫菲菲看他,矜持地点了点头,在他看来,莫菲菲年纪太小,根本不是做大生意的料,不禁有点后悔今天答应了哥哥来赴这个无聊地宴会。 汤姆斯作为翻译最为辛苦,立在国王身边,随时用最妥善地句子翻译莫菲菲他们的话。 宾主皆匆匆用完餐,等撤下餐具之后,开始宴会地主要目的。主管商务的那个大臣最为心急:“客人们,听说你们带来了珍贵的货品,要交换我国出产的宝贝,可否拿出来一观?” 早就等着这一刻了。莫菲菲示意厅外等候的船员们把礼物拿进来。来之前她和秋水生商量过,由于她善于言词,“忽悠”的功力在船上是得到了大家充分的认识和认可的,所以沟通交流这种“抛头露面”的活就交由她来干。而秋水生就在旁边摆出大老板的样子,做高深莫测状做个背景即可。 今天他们带来的东西有国画、丝绸和瓷器、茶叶和茶具。 莫菲菲打开装着国画的礼盒,叫船员展开来以便四周的人都可以看到。国画多以山水、人物为主,今天挑的是一幅展现壮丽山川的《长江冬雪图》和一幅《罗汉图》。 只见《长江冬雪图》中大江之上,两岸群山绵延,枯树寒林,村庄房舍,落雁平滩,俱沉浸在茫茫雪意之中。长江水浪在雪中翻滚奔腾,群山如被大斧劈就,刚猛而劲利。莫菲菲又介绍说这是中国第一大江,全长一万多里,听得他们咋舌不已,连感叹中国版图的辽阔。 而《罗汉图》中的五位罗汉立于山林间,其中三位倚靠于古树上,另两位持杖,均抬头向上观看,空中左上方有几道亮光射出,其中三道射入画面,每道亮光上行走着一位怪兽的精灵:人身、蝙蝠翅、头长两角、红发倒立、着红色短裤,各捧一塔形舍利盒。罗汉表情严肃,神色各异,栩栩如生。 厅里的渤临官、商们看着这与本国水彩笔法完全不同的画,不由啧啧称奇,莫菲菲添油加醋的说这些画在本国是达官贵人们最喜欢的书房装饰物,挂在墙上,可以增添主人的文化气息。众人听后眼前一亮,已经有人在思量着弄一幅挂挂了,看不看地懂不要紧,重要的是它是奢侈品,凡是奢侈的,都是好的。 莫菲菲又拿出一匹丝绸,示意他们都摸一摸。那牛奶般丝滑、比漂亮女人皮肤还要细腻的丝绸立刻征服了他们。莫菲菲又适时介绍:“丝绸做成的衣服非常轻薄贴身,舒适,尤其是做睡衣,简直是人的第二层皮肤。” 众人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的麻衣,又看看手中的丝绸,心里有了计较。 瓷器----那形状优美的花瓶和碗上面修饰着绚丽精美的图案,敲上去还清脆有声,再联想到家中丑陋的锡碗(不是人人都用的起金银的,一般人家里用锡的和木的多),恨不得人人都搬一套回去。 待到莫菲菲用上好紫沙壶泡出一壶龙井分发下去,喝完之后满嘴留香的感觉把他们彻底征服了。 一个商人跳起来说:“你们这次的货,我全要了!” “咳”,康奈咳了一声,那商人马上悻悻坐下来,连最有钱的康奈都没开口,他是急昏头了。 接下来的气氛就非常热烈了,几大商人在康奈的带领下,与莫菲菲展开了友好的磋商,答应在十天内筹齐等量的香料、玛瑙、珍珠、象牙、珊瑚,与他们进行交换。 渤临国王经过汤姆斯的耳边风和莫菲菲展示的东西,再加上海边停靠的那三十艘远远超过他们造船技术的大货船,深刻体会到了中国的强大。莫菲菲谈完生意,还没忘掉自己的另一桩重要任务,向国王表达了大齐皇帝希望两国互相通商,加强交流的愿望。 渤临王非常乐意与中国的交往,答应在他们走之前会发一张国书,允许两国互通有无,并请莫菲菲把两国间的航线图告诉给他们的“交通部长。”莫菲菲欣然同意。所有事情谈得差不多的时候天已擦黑,莫菲菲自然顺势跟国王说今天拿来的东西是敬献给国王的,其他大臣们也有礼物,第二天还请他们派人引路,船上的人好跟着送到他们家里去。国王高兴笑纳了,众人更是点头连说客气。 宾主尽欢。于是,宴会胜利结束。昨天去逛街回来后太累了,实在提不起力气写,头脑也全是浆糊,所以这一章特别加长以做补偿。 大家新年快乐!新的一年,新的一月到了,以后我也不求什么推荐票推荐票之类的了,反正也比不过那些厉害的作者,我还是安心写故事吧。不过今天是元旦,新年第一天,希望大家手里有啥票的都随便丢一些,好让我有个开门红,^^ 第九十六章 小扬一把国威 第九十六章 小扬一把国威 第二天一早,那些明里打着交流拜访的名号实则为索要礼品的渤临大臣们早早派了人到船上,秋水生和莫菲菲根据汤姆斯介绍的官职大小,井然有序的指挥船员把礼品按等级分好,再跟着那些仆人们一起送礼上门,忙得不得了。 那边厢,大力士卡巴瓦和里路尼包括一大堆打算看热闹的民众眼巴巴的等在城市中心广场等待小雪来应战。 约定的时间过去了一分钟、五分钟、半小时、一小时。卡巴瓦耐不住了,询问里路尼:“你当时跟那个外国人约好是什么时间?” “我约好是吃过早饭之后啊。”里路尼回答。 两人抬头看看升到正顶渐渐毒辣的太阳,不确信的揣测:是不是外国人吃早饭都比较晚呢? 周围看热闹的人从早上等到中午,不禁怒火纷纷:“靠!你们怎么回事?还打不打啊?不打就别浪费老子时间!” 两人尴尬的搓搓手,很没底气的说:“再等等,再等等,人快来了。” “等你妈的等啊。”一个看起来很冲的光头小伙子带头骂了一句,跑去吃午饭了,旁边的人也跟着用恶毒的话问候起两人的所有女性亲戚,消了一口闷气后,全都散去。 卡巴瓦和里路尼又热又饿,但是又不敢走开,怕一走开小雪正好来了错过怎么办?真的勇士,敢于面对直惨的人生----事实证明,两个人不愧为渤临国的勇士。他们挺着饿,用望夫石的精神在三十七度地太阳底下等了一天,几近中暑。直到月亮升空,小雪还没有来赴约,他们才终于相信:那个外国人涮了他们。放了他们鸽子。 “真是一个懦夫!丢我们勇士的脸,我要找他挑战杀了他!”里路尼哇哇大叫。根据渤临国的规矩。接受正式挑战地人必须应战,不然一方有权杀了不应战的那方而不用负任何刑事责任。 卡巴瓦极为同意,打算跟着一起去杀了那个不守诺言地外国人。于是,两人先填饱肚子后,来到了乾隆船队前面----现在渤临国的人都知道昨天来了一支巨大的外国船队。就停靠在海边,据说,来自遥远的中国。 “你这个可恶的中国人,下来!” “不敢应战地懦夫!” 大船已经收起了梯子,船舷太高,他们根本上不去,所以只好在下面跳脚乱骂。 莫菲菲正好领着四人帮在甲板上消食。看到动静也趴到栏杆上往下瞧。 小雪的视力比较好。很快就看清了那两个人:“咦?是昨天在路上遇到的两个怪人。” 小林子昨天没跟着去,顿时非常好奇。缠着小雪把昨天的事说了一遍,然后下结论:“这两个人肯定是疯子,先是在街上摸一个陌生男人的手,又在晚上跑到海边撒野。” 汤姆斯缠上了莫菲菲,他已经很厚脸皮地把自己当成了船上的一份子,莫菲菲走到哪跟到哪,反正船大,不在乎多那么一个人多管一顿饭,莫菲菲也乐于从他那多知道一些西方国家的情况,所以也默认了他到船上混吃混喝混睡地行为。 此刻,他就在旁边看着小林子夸张的样子,随口问了问他们在说什么。莫菲菲也随口说了说他们讨论地内容。没料到汤姆斯听完后大惊失色地对莫菲菲说:“噢,莫,你的保镖是不是跟他们一起做了这个手势,”说着比划了一下把左右拳头竖着叠在一起地动作,看到莫菲菲点头,他又接着说:“这在渤临代表着接受对方挑战的意思。看他们这么愤怒的样子,应该是你的保镖今天没去应战,所以他们找上门来了。” 莫菲菲把汤姆斯的话告诉了小雪,小雪的嘴巴张得鸡蛋般大:“不会吧,他们是找我打架的?” 逃避不是个办法,莫菲菲下令船员把梯子架好,一行人爬了下去。 卡巴瓦和里路尼两人叫嚷了半天,看到终于有人下来了,尤其是中间还有那个不敢应战的懦夫,高兴的要死,二话不说就冲上来打算教训小雪。 “慢着!”在莫菲菲的示意下,汤姆斯大叫一声,站出来做翻译,迅速的解释小雪不去应战的原因是因为他不知道那个手势是什么意思,误以为是友好的打招呼方式,而那天随行的官员由于与他们语言不通所以也没有解释,后来又忘记了,所以,不能算是小雪的错。 两人听完之后像漏气的气球迅速瘪了下去,这么说来,真的不能怪那个外国人。难道今天就白等了,两人对视了一眼,同时摇头:“不行,虽然他在不知道的情况下接受了我们的挑战,但是接受了就是接受了,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如果不应战的话,就是对我们勇士的侮辱,我们有权利把他杀死!” 有见过无赖没见过这么无赖的,不应战还要把人赶尽杀绝?莫菲菲听完他们的话后大为恼火,示意小雪答应他们的要求进行比赛,今天,老娘就在渤临扬一把中国国威给你们瞧瞧,不然还以为我们大齐没人呢! 一传十,十传百。船上正闲得无聊的水手们听说三老板的保镖要和外国人比武,欢呼一声,除了正好值班的,其余几乎全爬了下来。里三层外三层把他们围在了里面。莫菲菲又令人点起了几堆篝火,加上盈盈的月光及波光粼粼地海水,沙滩上顿时有如白昼。连远处下不来只能站在船头的可怜船员也可眺望到这边的情景。 由于场地简陋,经过短暂地商量。共同定下了比赛规则:在地上画一个两丈大的圈,在圈中,不能使用任何武器,只能用身体互相攻击,最后能待在圈里地就算赢。谁最先离开圈子就算输。规则简单明了,三人听了一遍都点头表示清楚了。汤姆斯由于是王子的老师,三方都认为他可以信赖,所以被推选为裁判。说是比赛,莫菲菲感觉这其实更像蒙古的摔跤。 汤姆斯举起右手,示意大家准备。卡巴瓦、里路尼、小雪三人走到圈中,各占了一个位子,互相戒备着,形成一个沉默的等边三角形。 “开始!”汤姆斯挥下了右手。 所有人同时安静下来。紧张的盯着场内,只听到海水温柔拍打着水岸,篝火里燃烧地木柴时不时轻轻哔剥作响。每响一次大家就觉得神经跳了一跳。只有大雪不以为意,贴在莫菲菲身后。眼光到处飘忽也不知道落在何处。竟似一点也不为小雪担 场内的三人互相打量着,观察着。都在心底评估要先朝哪个下手比较好,谁也不肯先动,不约而同执行敌不动我不动的战略。 卡巴瓦和里路尼交换了一下目光,无声进行交流:“老兄,我们先合伙把这外国人干掉,然后再争第一吧?”“成交!” 两人微不可见的点了下头,忽然同时朝小雪冲了过去。 “嘘”。周围看的人发出一片嘘声,这两个外国人太无耻了。 虽然无耻,但是情有可原。三个人的比赛,终归要先淘汰一人出局,他们总不可能先自己打自己让小雪在旁边占便宜吧?众人其实也都明白这个道理,但是因为看起来比较势单力薄的是我方的人,所以大家才有此反应。卡巴瓦和里路尼想的很简单,他们只要接近小雪,一人抓住他一边手臂让他不能动弹(要知道他们可是著名地大力士,手上力气不是盖的),直接把他丢出去。 就在他们的手要碰到小雪地一瞬间,小雪轻轻一点地,跃到空中优美的来了个360度空中大旋转,落在两人身后两脚还没沾地地时候呈V字形,给他们屁股一人狠狠来了一脚,在身体快碰地地时候右手一撑,漂亮的站了起来。而那两人只来得及往后看了一眼,就在万众瞩目中biu地一声很拉风飞了出去,在人群外面摔了个标准的平沙落雁式(俗称狗啃泥是也)。 小雪得意的朝莫菲菲笑了一笑,在上场之前老大交代了,务必用最快的方式打败他们,这样,够快了吧?众人一直随着那两个外国人飞出去的轨道扭头,直看到两人摔到沙滩上,嘴巴还是没合起来:不是吧,就这么结束了,耍我们吧?热闹还没看够呢,怎么还没热身就完了。 卡巴瓦和里路尼埋首在沙滩里,刚才小雪用了点巧劲,加之地面是松软的沙滩,所以他们掉下来的时候一点都没摔伤,但是他们宁愿伤身也不愿伤心啊,一个照面就同时输,太丢人了。两人恨不得沙滩能忽然裂个缝,他们好钻下去再也不起来。 即使做鸵鸟还是逃避不了现实滴,汤姆斯诧异过后,兴奋的跑进圈里,举起小雪的手宣布比赛为小雪获胜! 大家这才反应过来,开始劈里啪啦鼓掌,鼓得有点心不甘情不愿,谁让小雪结束得太早了大家都对他心怀不满。汤姆斯又跑到卡巴瓦和里路尼身边,询问他们还好吗,有没有受伤,因为他们躺在地上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点。 两人无奈,只得站了起来,输得心甘情愿啊,就小雪那快如闪电的空中翻身,那力如千钧的一脚,根本不是他们这个级别可以比的。双脚还还没落地,在空中没有支撑点的情况下就能把两人踢飞那么远,那需要多大的力气?两人心知肚明自己绝对做不到这一点。 走到小雪跟前,双手交叉放在胸前向他深深鞠了一个躬,这是心悦诚服的表现。又询问小雪为什么练得那么厉害。他们空有蛮力,却不懂任何武功招式,所以被刚才小雪华丽的空翻加踢腿深深震撼了。 汤姆斯刚翻译完他们的问题,莫菲菲就对他说:“你告诉他们,这是古老的Chnse “哦!强大的中国人,强大的 从此,通过汤姆斯、卡巴瓦和里路尼的口口相传,中国功夫在渤临,甚至向西方世界声名远播,许多人开始沿着莫菲菲他们开辟出来的新航线到中国去学功夫,当然这是后话了。这两章尤其是前一章写的不是很顺手,我都快郁闷死了,看了昨天那章读者的收藏刷刷往下掉在我意料之中。好在今天又赶回来了。 本来要赶着让菲菲快点回国,但是有些事情又不得不交代,这一交代罗嗦的我又停止不下来,大家再忍耐下,下一章一定回国,看外国人名字我自己都看烦了。 第九十七章 把奸细揪出来全灭了(上) 第九十七章 把奸细揪出来全灭了(上) 两个被打败的外国人灰溜溜的走了,时间还早,也就八点左右的样子,船员们难得这么轻松,一个个都不愿意散去,散布在沙滩上三三两两聊起天来。至少未来两天内在渤临他们是压根没事情做的。以康奈为首的商人们用于交换的渤临特产还没购齐,交易无法进行,所以他们连货都不用搬,每天在船上吃饱睡睡饱吃。况且现在又不用像在海上航行一样,总需提着一分神不敢太大意。 船长有令这几天不许到城里乱逛,怕他们在人生地不熟的国家里惹出什么祸来不好收拾,大部分人都快闲得发霉了。本以为今天晚上还能看个热闹,没想到竟是毫无悬念的一边倒。想到这里,许多人又充满怨念的看向了小雪。 小雪已经被和他熟悉的船员说的快抬不起头了,心里十分委屈,想着自己赢得那么漂亮这帮人还抱怨什么呢。老大说中国人逮到机会就要扬我国威,不然会被外国人看不起的,他已经尽最大努力扬了,还想怎么样啊……难怪老大说像他这样的爱国青年越来越少了,想来总是褒义词。想着想着他心里坚定下来,那些船员的话再也不能动摇他半分。 莫菲菲此刻才没顾虑到小雪的小脑袋瓜在想什么,她正与秋水生一起大致谈了一会几天后交易的细节。谈完之后,发现沙滩上还坐着很多人,不由心中一动,笑着对秋水生说:“秋伯父,我看接下来两天大家都没什么事做,明天也不需早起。要不我组织大家搞个篝火晚会?”沙滩+月光+篝火+人群篝火晚会,怎么没早想到呢,她觉得自己现在太有工会主席的潜质了。 秋水生点头应允。这个莫公子古灵精怪。又这么好动,脑袋里装着千千万万闻所未闻的东西。真搞不明白总摆着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沈天启是怎么交上这么个朋友的。无论如何,这也是那孩子地幸运吧,他心里的负担太多,需要这样一位朋友来为他解愁。 关键时刻,还得靠环保节能地人形喇叭啊,莫菲菲一把拉过旁边正在走神的小雪。为什么做苦力的老是我,怎么不叫大雪啊?因为你老实好欺负。两人眼神交流完毕,小雪又一次屈服在了老大淫威之下。 “大家静一静,三老板有话要说!”小雪刚才憋着一口气。现在全发泄出来了,一声喊简直和狮子吼差不多。众人一下子安静了下来看向这边。 于是,莫菲菲说一句小雪重复一句:“今天天气这么好。我们来开个篝火晚会吧,好不好?” “好!”篝火都知道是什么。晚会却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但是三老板提议玩的,赞成总归是没错的。尤其是欢乐号上地一干兄弟们叫得最响。自从海上风暴过后,船队就一直笼罩着一层阴云,现在终于是守得云开见月明,三老板又要给大家带来欢乐了! 此时沙滩上黑压压的总共有一千多人,莫菲菲示意分出一拨人去沙滩旁边的小树林捡点柴火,一拨人去船上拿她吩咐的东西。 一刻钟后所有的人都回来了,按莫菲菲的要求分散着燃起了十几堆篝火,反正沙滩够大,所有人不按船的编号而是岔开来分坐在火边,这时,亲热的气氛也渐渐起来了,绝对不是刚才里三层外三层看打架的拥挤和三三两两小团体聊天地零碎可以比拟的。这种场景在部队行军中或许很常见,但是对于常年在船上的水手们来说,极为新鲜。火光下,人与人之间地距离仿佛一下子就拉近了。 也没什么规则,每个小圈子都可以选择大家共同感兴趣的话题。拉歌、真心话大冒险、吹牛聊天、烧烤。莫菲菲这个提议,只不过为了让大家有个交流地好机会罢了,平日见地都是一个船上的人,这下可多与别地船的“同事”们熟悉熟悉,扩大交友圈,这是有益身心的事。众人也终于明白了莫菲菲说的晚会是什么意思,晚会就是在晚上的聚会。看来这个晚会很好,以后要多举办。 而莫菲菲,则在十几个圈子之中游走,一会儿在这边唱歌,一会儿跑那边侃大山,只觉得这一个月来没有一天能像今天这么轻松。 顺着香味,她来到一个正在烧烤的圈外。中间有两个船员正一边翻转着烤的东西一边抹上油盐,穿在细木条上的鱼和羊肉在火光舔噬中滋滋作响,再撒上一点孜然----这是今天负责采办的管事在渤临市场上买的,据说烤肉的时候撒点上去会散发出奇异的香气,现在有机会正好试试。天啊,实在是太诱人了。莫菲菲二话不说挤到人堆中坐下,不怀好意的流口水,眼巴巴望着那香气的源泉。 没多久肉就烤好了,那两个“烧烤师傅”便开始给大家分发,他们自然看到了莫菲菲这个红透半边天的三老板,分给她的是烤得最漂亮的一串肉。早有心急的人一拿到手里就狼吞虎咽吃起来,一边吃一边称赞这简直是人间极品。 莫菲菲已经渐渐从被杀阴影中走出来,但还是秉承着一点小心翼翼。在船上直接从阿勇手里拿吃的,她放心。现在也是看几个人吃了都没事,她才终于抵受不住诱惑,就要狠狠咬下去。 “我也要吃。”一直站在身后默不作声的大雪忽然疾如闪电的把肉抢过去。“啊?”莫菲菲转头怒瞪大雪,没看到她谗得都快眼冒绿光了吗,居然敢虎口夺食? 旁边的人也好笑的看着这对名义上的“主仆”,感叹三老板就是人太好,瞧瞧,连保镖都敢抢他东西吃了,这可是大不敬啊。忠心护主的小林子才不管,伸手就要抢回来,奈何以他的动作要从一个武林高手中夺肉就像蚂蚁说要踩死大象一样,那是绝对不可能成功的。 两个烧烤师傅赶紧大声说:“大家都别急,人人有份,肉还多着呢。” 大雪拿着烤肉假装要吃的样子,掌中夹着的一根银针在别人看不见的角度悄悄插进了肉中----针黑了。肉中有毒! 先吃的那几个人为什么没事?这说明,肉没问题,是发肉的人有问题。他紧盯着场中的那两个人,把他们的容貌深深刻在头脑里。忽然掩鼻打了下喷嚏,仿佛被肉香呛到了似的,谁也没发现他趁机吞下了一粒小药丸。 场中的那两个人谁也没往这边看一眼,都在神色专注的烤着肉。大雪在心底冷笑了一声,装作饥不择食的样子一下把那几丁肉扫到了肚子里。 “哎哟!”还没等莫菲菲警告他待会再敢抢就让他好看,大雪已经抱着肚子在地上打起滚来,头上还冒出一粒粒豆大的汗。 “你怎么了?”莫菲菲还未出口的责骂变成了担心。旁边的人也纷纷关心。 “我旧疾发作了,快扶我到房里拿药,吃了药就好。”大雪咬着牙说,看得出他现在很痛苦。 “啊?”莫菲菲和小雪同时发出声,两人几乎要指着他的鼻子问:“你什么时候有什么旧疾,我们怎么都不知道?”旁人把他们的惊讶当成了惊慌,都没有起疑,更没人疑心是吃了那串肉的缘故,不然不可能就他有事别人没事。 奈何大雪滚动的动作越来越大,看起来真的一副快承受不住的样子,大家都催促他们快把他扶上船吃药。 小雪和小林子便一人一边搀起他,莫菲菲由于过于担心,也跟了过去。 这只是一个小插曲,他们向众人说明大雪吃了药就会没事之后,其他的人依然兴高采烈玩起来。当然,晚上没有人再肚子痛。 “唉,又失败了。”一个人在心底暗暗叹息,自己已经暴露了,下一步该怎么做呢?写了一篇小王爷和其美人、公主的番外,请大家看看。另请大家踊跃投票决定菲菲的感情归属问题。 第九十八章 把奸细揪出来全灭了(中) 第九十八章 把奸细揪出来全灭了(中) 回到船上房间里,大雪一屁股坐到床上,平静的宣布:“我不是发病,而是中毒了。” “怎么会中毒,中了什么毒?”三人异口同声的问。尤其是小雪顿时急得团团转,虽然平日都是“大雪大雪”的直呼其名,但是他对这个哥哥是最尊敬爱护的,哥哥是他在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了。 “无碍,我中毒前已经吃了师门护心丹。小雪,你助我驱毒。”大雪盘好腿,摆出一个瑜珈里莲花座的姿势。 小雪听他吃了护心丹,放下心来,马上跳到床上,盘腿坐在大雪身后,两手掌心按在大雪的背上,打算用内力帮大雪排毒。 莫菲菲瞪大眼睛看着这一幕,虽然在武侠剧中多次看过A用手顶着B背后帮B排毒或A用嘴帮B把毒素吸出来又或是A和B抱在一起用XXOO帮B排毒的狗血剧情,但是亲眼看到感觉还是不一般,她不得不佩服那些编剧,人家编的故事原来都是有事实基础的。 只见两人头上不一会就冒出了阵阵白烟,大雪浑身颤抖,手掌翻转向下,便有一滴滴深黑的脏血从指甲缝里流了出来。直到滴出来的血变成鲜红色,大雪说了声“好了”,小雪才把抵在他背后的手收了回来。再看两人,就像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衣衫尽湿。 大雪吁了口气:“好霸道的毒,幸亏我见机早吃了护心丹,不然这会也挂了。” “到底怎么回事,说吧!”莫菲菲有点头痛,她觉得自从离开京城后。身边就多了很多莫名其妙的危险事,以前开开心赚钱的时光仿佛一去不复返了。难道,大雪这次中毒也与自己有关? 果然。大雪一句话就验证了她的猜测:“刚才吃地那串肉中有毒。” “什么?那为什么别人吃了都没事?”三人都不大敢相信。 “毒是单独下的,下毒之人估计就是给你烤肉的人。也就是负责烤肉地两个人中的一个,指不定那两个人都是同谋。” “那还等什么,我去把他抓来。”小雪咬牙切齿就要去捉人。 “那你怎么知道那肉中有毒?”难道大雪的鼻子比警犬还灵? 大雪迟疑了一下,吞吞吐吐说:“阿勇给了我根银针,说饭堂有他负责不怕,而在别的地方你吃任何东西。都要拿针扎一下看有没有毒。” “啊?你还瞒着我跟那个来历不明的厨师私下往来?”问完了之后,莫菲菲才发觉自己的语气太像刚得知女儿和个坏小伙子私通的父亲。 “晚上碰过几次头,他提醒我很多需要小心提防的方面。老大。我知道你不喜欢他,但是他至少对我们没恶意对吧?这次要不是他给的银针。你肯定着了坏人的道。虽然现在不知道他是哪方地人。但是在船上,他是我们这边的……”大雪难得发表一下意见。他知道莫菲菲不喜欢那个表面人畜无害实则心狠手辣的阿勇。还叮嘱过他和小雪离他远一点,所以他和阿勇地接触都是私下的。在他心里,莫菲菲不管多能干,终究是一个女人,是他地老大,还是子芹地姐姐,总而言之是需要安心接受保护的人,有一些事,就交给男人去做吧(现在才知道原来大雪是个有大男子主义倾向地人)。 而那个不肯说出身份自称阿勇的厨师,所提醒他在防备中需要小心注意的方面真的让他大开眼界。虽然他自负有野兽般的直觉,只要有人潜伏接近他都可以发现。但是他绝对想不到那批杀手手里养有比噬心蚁更聪明的、会自动攻击目标的毒物。据阿勇说,他们已经在莫菲菲房间周围,杀死了五只毒蜘蛛十条毒蛇三十多只毒蜂。---为了让大雪安心,阿勇暗示他在船上还有自己的伙伴在暗处共同保护着莫菲菲。 听阿勇说完之后,大雪出了一身冷汗。因为他和小雪是睡在莫菲菲隔壁,并没有贴身保护她,如果不是阿勇和他的伙伴,莫菲菲估计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 所以,当阿勇给他那根针后,他很谨慎的收下了,并每隔一天与阿勇碰头,交换一些意见,讨一些建议。所有这些,他觉得没有必要告诉莫菲菲给她平添惊吓,所以莫菲菲无知而幸福的又过了一段自认为平静的生活。今天,在莫菲菲的逼供下,他只有心不甘情不愿的全说了出来。 天啊地啊神啊鬼啊,这是什么社会,自己一个守法商人招谁惹谁了,竟被人360度全方位谋杀。听完大雪所有的话之后,莫菲菲没有像大雪认为的那样会被吓得双脚发软,被吓得发软是的欺软怕硬的小林子,因为莫菲菲之前在危险面前貌似都一副怕死相所以大雪才会如此认为。只见她咬牙切齿的在房间里兜了好多圈,然后做了个握拳又猛收到胸前的怪动作,阴森森的说:“是把这些臭虫们揪出来全灭掉的时候了!” 勾勾手指,三颗头凑过来,听她细细说了自己的计划。 商量好之后,莫菲菲带着小雪又下到沙滩去。果然,其中一个烧烤师傅已经不见了,换了另外一个人。 大家看莫菲菲下来,都关心的问大雪怎么样了。莫菲菲一律回答说大雪吃了药后好多了,已留了小林子在房间里照顾他,多谢大家关心。乱聊了一会装做不经意的问身边一位船员,刚才那个肉烤得很好吃的船员到哪去了。 “哦,三老板,你问的是十九号船的柱子吧?他刚才说去方便,到现在都没回呢,我们都猜他掉粪桶里了,哈哈。” 十九号的柱子是吧?露了踪迹,你还想跑吗? 确实跑不了。她不知道的是,在大雪吃了肉中毒倒下后,那两个烤肉的船员就被人盯上了。在叫柱子的那个家伙借口去方便时,有个黑影一直悄悄缀着他。今天晚上篝火晚会开始的时候,柱子没想到自己那么幸运----暗杀目标到自己这个圈子里来了,而自己,负责烤肉。多好的一个机会,他早想好了,等下在给莫浩凡吃的肉中撒一点他最爱用的无嗅无味的“红尘飞露”,保管他一吃立马见阎王。 李七失手后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应该是被扔到了海里,而虫翁好不容易带上船的,他一直引以为傲的那些虫子虫孙们被派出去执行任务后,就一直没见回来。这让他们剩下的几个人对隐藏的那股势力心存畏惧,所以都蛰伏起来不敢有新的行动----除非遇到个极好的机会。而这次,老天显然站在自己这边,机会让他碰到了,这次的头功,非他莫属。 神不知鬼不觉的从指甲缝里撒下红尘飞露,把令人垂涎欲滴的烤肉递到莫浩凡跟前,看他欢天喜地的接过来就打算吃。柱子几乎可以看见他在地上挺尸的样子。他们这趟艰辛的任务,终于就要终结在他手上。 高兴得太早了,没想到横里杀出个程咬金,他的保镖忽然把肉抢了过去。是发现了什么,还是纯粹的嘴馋?柱子心中思虑万千,却还得装成不动声色的样子。 那个保镖毫不怀疑的把肉吃下去,然后倒在地上打滚,应该是毒性发作了。中了红尘飞露的人原本基本都会立时死去,他猜测是因为那个保镖功力深厚,所以能硬挺着。但是,不管那个保镖死不死,中毒一事绝对纸包不住火。 他,还是暴露了。赶紧避一避吧,趁现在许多船员正在沙滩上的机会,随便混到一艘船上躲起来,找机会再与同伴联系。反正船队那么大,躲一个人还不容易吗! 看着莫浩凡主仆几个人上了船,他赶紧借口方便,打算闪人。原来的十七号船是不能回去了,反正房间里也没什么东西,无妨。 随便找了艘船,悄悄潜上去,暂时先到货舱里躲两天吧,哪里东西多地方大,这两天也不会有人去,容易藏身。 直到坐在一箱摆在角落里的瓷器后面,他才完全放下心来。刚想闭眼休息会,身后忽然冒出一把刀架在脖子上,冰冷的刀身透出无限的寒意。身后的人在他耳边低声说了一句话,他猛的瞪大了眼睛,然后就不甘心的死去。 一块毛巾迅速的捂上来,柱子脖子上的血半滴都没飞溅到近在咫尺的箱子上。至死,柱子都没有看清杀自己的人脸长得什么样子。 那人杀了人之后,又从怀中掏出一瓶化尸散,倒在了柱子身上。一刻钟后,地上就只剩下一滩黄水,就与经年的木板上常会出现的污渍一模一样,谁也不会怀疑。 第九十九章 把奸细揪出来全灭了(下 ) 第九十九章 把奸细揪出来全灭了(下 ) 过了一天,秋水生和莫菲菲召集全部船长开了一个会议,名目是一个多月来的船队事务总结及新的管理条例提案。说完正事以后,莫菲菲不经意的说为了配合新的制度,需要建立完整的人员档案,以便于日后考核、提拔。而船员档案也由各船三名管事在两天内必须完成。人员档案内容包括所有人姓名、年龄、籍贯、家庭成员、什么时候加入船队的、在加入船队前干过什么工作。她着重提出,所登记内容必须属实,凡谎报资料的,一经查出立刻驱逐出船队。 新的管理条列让所有船长诧异莫名,因为许多条款简直是从船员出发,以牺牲老板利益为前提的。比如规定船员每日值班时间由六个时辰改为三班倒,每人只值四个时辰,其余为休息时间;干满一年的,除了逢年过节外还可以带薪休息七天,不休息的可以多领七天钱;凡船员结婚、小孩出生、父母出丧,船队都要根据工作的时间长短(船队没改名乾隆前进来的也算工龄)有一定补贴;每隔一个季度,除了正常的月俸,还有额外的奖金…… 这些条款,他们简直是闻所未闻,天底下有这么好的老板吗?莫菲菲告诉他们:“以前或许没有,但是现在有了。船员长期在海上航行,比许多行业的人更辛苦,还有一定的危险性,与亲人更是聚多散少,我们乾隆船队就是要用良好的福利告诉他们:为乾隆服务,值得!” 所以,当管事们去登记船员资料,顺便把即将要试行的制度告诉船员们时候。大家惊喜得简直找不着北,沉浸在欢乐中不可自拔。后来经过旁敲侧击,又知道这些制度是三老板建议的。许多人心里,对莫菲菲便充满了由衷的爱戴与尊敬。而以前,只是喜爱而已。 “浩凡,这样做真地合适吗?”秋水生昨天一天在莫浩凡三寸不烂之金舌的鼓吹后,觉得他的提议非常有道理,冲动之下就召开了全体领导人会议。把新制度内容公布了。这会醒过神来,又不禁有些后悔,照这样算地话,船队每年起码要多损失三万两白银。三万两虽然没多少,但是对于资本家来说,本来已经固定的支出,莫名其妙要他们白白增加预算,简直是要命地事。而且,如果真照新方法的话。船员的工作时间减少了,但是,俸禄却增多了。这简直不合理之至,自己之前怎么会鬼迷心窍被莫浩凡说服呢。 在船员的大力配合之下,所有人员档案在一天内就建齐了,交到了各船船长那里,再由各船长交到秋水生手里,毕竟,名义上他才是船上地老大。晚上,谁也没留意的时候,小雪溜进秋水生房间,借口说自己老大想了解下所有船员地资料,神不知鬼不觉把三十本档案搬到了莫菲菲房里,弄得秋水生直感叹年轻人做事就是风风火火,连一晚上都来不及等,要看可以白天来要嘛。 莫菲菲房里,除了四人帮成员之外,还有一个愁眉苦脸地人:厨师阿勇。今天吃晚饭的时候,大雪悄悄塞给他一个纸条,让他晚上亥时到三老板房里,有事相商。 “三老板,您找我什么事啊?要知道现在是非常时期,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在盯着您地房间,看到我进来,那我的身份就暴露啦。莫菲菲却不告诉他叫他过来到底是什么事,只是面无表情的说:“暴露了那是你的事,你们那么神通广大怕什么,要杀我的那帮人都暴露了两个,你们即使暴露一个也占着上风。” 阿勇苦笑不已,感情三老板还在为自己瞒着他的那些事情生气啊。 “哼哼,现在想起来,你审李七的时候第一个问题是问他有没有同伙。照人之常理,不是该问他是什么身份,为什么要杀我吗?现在,你还敢说什么都不知道?”莫菲菲继续生气:“今天是最后一个机会,如果你不说,别怪我不客气了。” 阿勇在心里腹诽:“就凭你还想对我们不客气,最多就只能对我不客气而已,吓唬谁啊。” 正在这时候,小雪拎着个黑包袱,鬼鬼祟祟的走了进来。 “没被人发觉吧?”莫菲菲问。 “当然没,我按你说的,跳到三号船再跳到七号船再回壹号船船长房间的,就是有人盯梢也被我甩掉了。”小雪得意的说。对他的轻功,大家还是很信赖的。 说着,小雪把包袱打开,把三十本档案倒了出来。 “这个是……”阿勇觉得很眼熟,今天,好像管事的就是拿着这个本子登记他的信息的。 “没错。这里是船队所有人的资料。我出海是临时决定的事,而想杀我的人则是早就跟着我了。所以我想,你们和那批想杀我的人,都是趁着船队扩招新混进来的吧?这次虽然招了不少人,但是我根本不需要知道你们两帮人各自有多少同伙,我只要把新招进来的人,找个借口,通通丢在渤临。让你们在这个国家里自生自灭就行了。依你们的本事,反正也饿不死,怎样。我对你们很优厚吧?”莫菲菲阴测测的说。 太狠了太很了,阿勇心里发寒。把他们丢在人生地不熟最主要是语言不通地国度里。简直是杀人于无形啊! 把他晾在一边,四人帮每人拿一本档案翻看,莫菲菲叮嘱凡是在两个月内刚进入船队的船员,一律要挑出来。 三十只船,总共有四千多人。好在古代人实在。不像现代人,履历做得天花乱坠。船员每个人的档案只不过是一页纸,而且他们看地重点是进船队时间和以前干过的事,所以筛选起来到也快。 不到一个时辰,所有新进船员地名字就被列了出来,除了阿勇,总共还有一百二十个人。饶是坚定如阿勇看到后也面如死灰,他们混进来的十个人全部在这名单里面。 这种排除法他们不是没想过,但是顾虑太多:一是船有三十艘。他们十个人即使是分布在不同的船中,也没条件调查完所有船只新进的人员资料;二是不敢明目张胆打听,因为怕打草惊蛇。两帮人都如此想。所以不约而同都没采取这个最简单的方式,只是各自防备着同一艘船中同样是新进地人。 莫菲菲其实一直在关注阿勇的表情。他脸色一变。她就知道这个方法用对了:“怎样。还想嘴硬吗?这一百二十个人,我看就只能待在渤临祈祷着将来渤临有船去大齐时再混上去了。不过这一天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到来。因为渤临王告诉我说他们国家的船还要改进,现在的船太小,根本装不了多少货物。等他改进好了,你们才会有机会回去。” “我说,我说还不行吗!”阿勇赶紧投降。他们有纪律,凡是暗杀任务,若任务失败不能透露组织的任何信息,但是保护任务则要求没那么死。如果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被保护人要求知道他们的身份,他们可以酌情透露一些信息。“我们是裂焰组织朱雀堂的杀手,奉上命来保护你,至于什么原因,我真的不知道。而想暗杀你地人,是邻国蒙古拉国“兀鹰”组织的杀手。同样,什么原因我也不知道。” “什么?”莫菲菲大吃一惊,“裂焰的头是不是云先生?” “是地。”全天下的人都知道,这也不是什么秘密。但是,真正见过云先生地人没有几个,就是阿勇,也从未见过自己传说中地首脑。裂焰的组织很严密,任务都是直系上司直接传达下来地,下面的人就是隔一层的上司都没多大机会见。 “奇怪,那个家伙为什么要保护我?”莫菲菲莫名想起了当初去郓州时,她道听途说的一个消息:因为有个不懂武功爱管闲事的朋友初到郓州,云先生特地警告马贼不能入城。现在想来,莫非那个所谓的“朋友”就是自己?不大可能吧?自己那时候可没给他好脸色,包括后来回京城他还整出清风酒事件陷害自己,说的那个朋友怎么会是她呢!但是现在,摆在面前的事实又是怎么回事?阿勇差点要伸手去捂莫菲菲的嘴,他居然敢用“那个家伙”来形容最神秘最伟大的裂焰首领,如果被组织内的人听到,定会把他大卸八块。 算了,既然阿勇说不知道原因,问也是白问,以后有机会,自己再亲自问他。眼前首要解决的是奸细问题。 “这一百二十个人里面,谁是你同伙?” 阿勇心不甘情不愿的指指点点,把剩下的九个人指了出来。 “好!那要杀我的人就在这一百一十个人里面了。我要把他们全揪出来,丢到海里喂鱼,嘿嘿嘿!”旁边的人全部听得牙齿发抖。大雪心里嘀咕:“女人狠起来比老虎还厉害,看来以后不能小瞧老大。” 阿勇双眼一亮,对啊,现在目标范围已经缩的很小了,凭他们的手段,在这一百一十个人里面找出谁是杀手还不是十拿九稳的事,何况,现在还没有怕身份曝露的后顾之忧了。扫除这些障碍,归航的时候也不用夜夜有人守在三老板房外了。 莫菲菲也知道阿勇想的是什么,另外找了一张纸,把那一百一十个人的名字和船号抄给了他。剩下的时间,她想她可以高枕无忧了。在接下来的几天内,船上忙碌起来。渤临的香料、玛瑙、珍珠、珊瑚等货品源源不断运上来,取代仓里的丝绸茶叶等货品,皆大欢喜的交易。 当然,在这么繁忙的日子里,少几个人压根就没有人注意。那些杀手们老老实实待着等待机会,没想到再也等不到杀莫菲菲的机会,他们等到的,是要他们命的死神。到死也不明白,为什么那些一直与他们作对的裂焰的人(他们当然也知道是裂焰在阻止他们的行动)能这么准确找到他们。 等到船要返航的时候,各船管事才陆续接到汇报少了几个人,动员所有的船员找了一天,也拜托渤临官府帮找了一天,都没找到。那几个人就这么人间蒸发了。 因此,船上开始流行一个谣言:有个可怕的幽灵躲在船上。大家人心惶惶了很久,后来在归途中再也没发生人员失踪的事,谣言才渐渐平息下去。 今天出去玩,晚上十点才回到家。一回来就开始码到现在,我一般一小时只有一千字的速度,今天超水平发挥了,三小时码了3700,是不是因为今天吃饭有生以来发票刮到五块钱?哈哈现在虽然已经凌晨一点了,但是本章算是星期六的,星期日的还有下章争取早点。 第一百章 明目张胆乱套消息 第一百章 明目张胆乱套消息 回国的行程一帆风顺,经历过这一系列暗杀之后,莫菲菲才真切感受到平安即是福的道理,再也没有什么比能安安稳稳高枕无忧的睡大觉更让人心旷神怡的事了。有时候在船上溜达一圈之后,幻想那满船的货物回国就会变成一叠叠的银票,做梦都会笑醒。 没事找阿勇聊个小天,向他明目张胆全方位的刺探裂焰的信息是莫菲菲现在的一大乐趣。她一直想不通为何云先生在和她作对的同时又派人保护她。既然琢磨不明白,不如抓紧机会多了解一些裂焰的资料,兵法上不是说知己知彼方能百胜不殆么。 搞得阿勇现在一看到莫菲菲就头疼不已,保护三老板是他现阶段的最高任务,所以,他自然不能在任何情况下对目标动粗。哪怕他真的很想一巴掌把喋喋不休的莫菲菲拍飞但也只能强忍着。那个人又来了又来了,每当自己稍微一闲下来,身边就会出现这个无所不在的三老板,以前怎么没发现他很有当密谍的潜质呢。 洗菜的时候,他在旁边问:“阿勇,你说朱雀堂是裂焰的一个分部,那么还有其他哪些分部啊?” 吃饭的时候,他在旁边问:“阿勇,你真的叫阿勇吗?据我猜测这肯定是你的假名,身为杀手,你一定有个很酷的名字吧。我们这么熟了你都不能告诉我吗?” 晚上在甲板上纳凉的时候(这个时候阿勇最痛苦,因为他找不到任何理由说自己要忙请三老板移开尊驾),他在旁边问:“阿勇,把船上你的其他同伙都介绍给我认识吧,我对传说中的杀手长什么样真的很好奇呢。你心,我一定不会说出去地,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就是躲在房间里不出去也不行。三老板根本不知道什么叫羞耻,只要还没到睡觉时间。他一定也会追到房间里来,继续魔音灌脑般的逼问:“做杀手是你的正职,做保镖是你地副职,你还会什么特长?你们裂焰除了像你这样的人,还有什么其他特殊岗位?” 被莫菲菲纠缠也不是没有好处的,至少,日后阿勇通过这件事。研究总结出一种新的逼迫口供方式:把需要问话的人绑在小黑屋里,拿强灯照着,也不用刑。只派个人在他耳边喋喋不休翻来覆去的问一些问题,犯人想睡就把他弄醒。继续喋喋不休的问。两天过后。饶是在油锅皮鞭烙铁中都没屈服的坚强汉子,也会老老实实招供出来。为此。阿勇还获得裂焰年度最佳刑法创新奖,奖励是:能参加堂主级别头目才能列席地年度会议,并得到首领云先生的亲自表彰。那个时候,他心里充满的都是对莫菲菲彭湃地感激,如果不是莫菲菲,他怎么会得到这样的荣耀。 但是这些都是后话,所以目前阿勇不仅对莫菲菲没有半分感激之情,而是在考虑一个比较切实可行地方案:自己是不是应该冒充被谣传中地幽灵吃了,跑到别的船上去投奔一起来地井呢?虽然肯定会被那家伙嘲笑,但是总比在这里坐以待毙好吧。他没发觉在自己内心深处已经把被莫菲菲纠缠当成和死一样可怕的事情了。 之所以没有立刻实施这个计划,是因为莫菲菲总是在他快要崩溃的时候适时抛出一个诱饵,引诱他继续说服自己忍耐下去:“你真的不想知道云先生长得什么样子吗?真的不想知道吗?我可是和他面对面近距离接触过的,唉,本来还想告诉你的,你不想听就算了。” 对于他们这些裂焰低级成员来说,首领云先生是很遥不可及的神一般的存在。虽然每个新近人员进组织第一件事就是被灌输对云先生的忠诚,但是悲哀的是,他们其实也与坊间那些八卦百姓一样,只能通过听说来了解首领的事迹,只不过他们听说的渠道更可靠罢了,是从直系上司那里。 所以,当莫菲菲在有一次无意中提起认识云先生,阿勇速讯两眼发光露出一副超级无敌大粉丝的花痴样之后,她就一直拿这个来对付阿勇的死鸭子嘴硬。 “好吧好吧,我只告诉你一点点,你千万别告诉别人是我说的。我们朱雀堂是裂焰里专职暗杀的部门,分管长江以南的事务。长江以北有玄武堂负责,接近边塞的西方是白虎堂负责……”阿勇小心翼翼的挑着一些无关痛痒的资料与莫菲菲交换。他之所以有这个胆子的最大原因是,从三老板的语气中透露,三老板不仅见过首领云先生,好像还和首领很熟的样子,说话也没有一般人对首领的畏惧。 于是,他大胆揣测,三老板和首领一定关系匪浅,这就很好解释了为什么上头命令朱雀堂要不计一切成本保护三老板。所以他愈发不敢得罪莫菲菲,大不了,惹不起他还躲得起。但是,来自第一目击人对首领的直接报道,多么诱人啊这可比上司简单说说首领又带领着裂焰做了什么大事取得了什么成就吸引力大,至少,上司不会告诉自己首领长什么样吧。可恶的是,三老板总是把话分几截说,一次次的诱惑自己…… 就这样,几乎相同的场景每天都要上演。等船靠岸的时候,阿勇几乎用逃命来形容,坚决而果断的在第一时间消失在众人眼前,以后再也没有出现过。好在下船前一刻还有人见过他,所以才没有流言说他被幽灵吃了。随着他一起消失的还有九个船员,但是大家都当成是他们太想家了,一下船就跑回去与亲人团聚。后来虽然他们也没回来,甚至钱都没来领,也不过是认为他们是受不了出海的苦,再也不想上船了。失踪事件就这样不了了之。 至于阿勇他们是不是还潜在暗中保护莫菲菲,这就不得而知了。 可怜的阿勇与同伙汇集后,一个相貌普通却双眼清亮的年轻人问他:“柳,你怎么脸色这么难看,莫非是病了,让哥哥帮你看看。”说完就要欺身上来作势要帮他把脉。 一直号称叫阿勇实则叫柳的那个家伙马上用豹的速度漂移到十步之外,赶紧说:“鬼,我没事,只不过头有点晕想静一静。”谁不知道鬼最喜欢以看病之名到处卡油,但是他的医术又实在很好,所以朱雀堂的兄弟们只能敢怒而不敢言,在他的魔爪下不断贡献自己纯洁的小身躯,实在是朱雀堂不得不说的最惨绝人寰的事啊!!! 柳现在最想做的就是到城里最好的酒楼喝两盅,庆祝自己逃脱了三老板的魔爪。话说回来,自己没有在不知不觉中说了什么不该说的事吧?为什么自己现在都想不起来具体都跟三老板说了哪些内容,应该,无碍吧? 至于是不是真的无碍,那只有天知道了!莫菲菲下得船来,发现岸上早有两个人在翘首等候:面沉如水的沈天启和弱柳扬风的秋芙蓉。 秋芙蓉觉得自己已经深深陷入林黛玉的角色不可自拔了,为什么,自己会有越来越多的哀怨,为什么,沈大哥总是对自己不冷不热,为什么,自己变得喜欢在房里偷偷一个人哭,为什么为什么……娘对自己说,那是魔障,跨过去了,就会海阔天空。可是身旁的这个男人,朝夕相处三个月也没对自己动情,依然和第一次见面般,把自己当成世伯的女儿,有礼有距的对待。难道自己真的这么没有魅力吗? 看着秋水生迈着大步走过来,秋芙蓉不禁冲入秋水生怀中,眼泪吧嗒吧嗒就下来了,哽咽着说:“爹爹,女儿心里好苦!” 秋水生没做多想,只以为是女儿对自己太过挂念,小时候每次自己离海到快回家的日子,这丫头就每天痴痴傻傻在岸边等着,第一时间扑入自己的怀抱。多久没这么撒娇了,丫头不知不觉就长大了啊。 挽着女儿的手来到沈天启面前,沈天启尊敬的施了一个礼问候:“世伯,一路可还顺利?”“顺利,顺利,哈哈,这次带回的东西保管让你大吃一惊。走,回家,好好吃一顿!”踏上岸,秋水生心情显然也非常好。 看着紧随其后的莫菲菲,沈天启喉头一紧:他黑了好多,吃了不少苦吧。 莫菲菲如果知道沈天启心里想什么,一定会告诉他,苦倒没多苦,就是多灾多难到不可思议的地步。“天启,我跟你说哦,这次我们可大发了,你没看到二十二号船上有棵珊瑚,乖乖,差不多有我人那么高,还有三号船上的那些象牙,雪白雪白的,说好了,这次我要徇私拿一根挂我房间里……” 沈天启觉得,有浩凡说话的空气真好,连呼吸一口也会让人心情轻松下来。对于浩凡说的话,除了点头,他再也没有别的反应。 第三卷 天命之子 第一百零一章 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 第三卷 天命之子 第一百零一章 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 秋府,一顿团圆饭吃得热热闹闹。秋夫人喜悦于自己夫君回来了,而其他下人,则喜悦于莫公子终于回来了,没曾想现在莫菲菲倒成了秋府最受欢迎的人。 秋芙蓉强颜欢笑地给爹爹夹了一口他最喜欢吃的板栗烧鸡,爹回来了,她觉得自己惶惶的心终于有了依靠。小时候,有人欺负自己,惹自己哭,都是爹帮着她去教训他们。在她心目中,不苟言笑的父亲就像一座大山,永远是她心里最笃定的坚强后盾。说也奇怪,整天在身边的慈祥的娘也不及一年中离多聚少的爹来得亲近,难道都说女儿向着爹,儿子向着娘。 吃过饭后,莫菲菲就被早就按耐不住的下人们簇拥着去了后院,连桌子椅子零食茶水都给她准备得妥妥帖帖。她不得不迅速进入角色,拉开了说书先生的架势:“上回说到哪了?” “莫公子你不记得了?上回说到要给宝玉说亲张家小姐,大伙一直等着下文呢。”下面热心的群众赶紧提醒。 “好,那我就接着说了。话说……”莫菲菲打开话匣子,抑扬顿挫说起来。 沈天启坐在最后一排专注的看着台上的人。他喜欢最后一排,远远的看着,比近在咫尺感觉更真实。 不停有欢笑声飘荡在秋府上空。别人的欢乐与我无关,秋芙蓉一个人静静坐在屋里拿着本书,看了许久也没看进一个字。 以前的她不是这样的。以前,她只穿最红的衣服,有最爽朗的笑声,有最美好地憧憬。现在。一切都变了。爱哭、自怨自艾。从什么时候起的呢? “芙蓉,怎么不和他们一起去听书,一个人躲在房里?”秋水生推门进来。吃饭的时候。他终于感觉到女儿不大对劲,自己这个女儿是个直性子。长大后更是很要强不肯吃半点亏。仔细想想芙蓉其实从码头开始脸色就不大好,自己这个作爹地难得在家一次本来就对不起她们娘俩。他倒要问问是谁敢欺负他的掌上明珠! “我和你娘十几年都走过来了。不差这点时间。倒是我想问你,是谁欺负我的小宝贝了,你到现在都拉着张脸。”秋水生打趣道。 秋芙蓉神色一黯,连说没被人欺负,是自己心情不好。 “女儿长大咯,有了自己的心事也不愿意告诉爹了。你就是不告诉我我也知道,是不是为了天启那小子?” “爹取笑人家,不依啦!”扭捏的身子就差明明白白告诉秋水生“爹你猜对了,加三分。” 秋水生还不明白自己女儿地心思吗。“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我看天启不错,很有前途。” “不错是不错啦。但是他根本就不喜欢我。”秋芙蓉唉声叹气。 “你怎么知道他不喜欢你?你问过他吗?”秋水生也是个粗汉,根本没想过陷入爱情的人都是很敏感的。这种事还需要问吗。感觉就感觉得出来了去问他这种害羞的问题。”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爱情要靠自己争取,你妈当年也是我从张老三那争取来的。”秋水生也有过年轻的时候,劝慰女儿。 没想到一个谈心还引出来一个大八卦,秋芙蓉瞪大了眼睛:“哇,爹,没想到你那么厉害,当年怎么把娘从张老三手里抢过来的,好好给我说说,难怪张老三这些年来一直和你明争暗斗。” “咳,现在是说你地事,怎么扯我身上了,我的事以后再说。我建议啊,明天你就去跟沈天启表白。人家说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层纱,得之你幸,不得你命,总好比你躲在屋里看闷书胡乱猜测好吧。更何况,我的女儿这么可爱,也用不着在一棵树上吊死。如果,我是说如果啊,万一沈天启拒绝你,爹再给你介绍个更好地青年才俊。”秋水生脑海里不自觉浮现出莫浩凡的样子来。出海三个月,他深深感受到莫浩凡能干、亲切、有号召力,真是个好女婿地人选,以前自己是挺喜欢天启那小子地,但是现在再看他那扑克脸,真是无趣,女儿和他在一起有什么好的。随便在秋府拉一个人问他们姑爷选沈公子还是莫公子,大家一定会选莫公子,身为主子,偶尔有时候也要考虑一下下人地感受,他们干活才更有劲嘛。秋水生一厢情愿乐滋滋的想,心里头倒有些期盼沈天启别喜欢自己闺女来。 没想到女人的心说变就变,男人的心变起来更快哪,有他这样当爹的吗! 有了爹爹的鼓励,秋芙蓉的心定多了,对,自己胡思乱想什么,沈大哥这么迟钝,说不定他都不知道自己喜欢他呢。为争取幸福,就是主动告白也没什么丢脸的。 想开之后,觉得外面的笑声也没那么刺耳了,这一晚,她睡得特别香。 接下来的几天,沈天启特别忙,接待从杭州来的富商,评估那三十船货的价值,商讨怎么运出去,简直是晕头转向马不停蹄。所以,秋芙蓉酝酿好的告别又渐渐没了气势,心中打起退堂鼓来。 这天下午,沈天启回秋府拿拉下的印章,然后又匆匆打算出门。秋芙蓉正在花园里徘徊,对着棵大树练习:“沈大哥,自从我第一眼看到你之后……”猛然,就发现了沈天启一晃而过的身影,下意识喊了一声:“沈大哥,等等,我有话对你说。” 沈天启马上停下脚步,温和问:“芙蓉,有什么要对我说的。” 秋芙蓉左右张望,虽然已快十二月天气还是有点热,这会府里大多数人都躲在屋里午睡,园子里除了他们俩没有别人,她遂放下心来。 嘀哒。 嘀哒。 一刻钟之后,秋芙蓉还是提不起勇气。沈天启便有些急了,几个合同还等着自己马上过去盖章呢。“芙蓉,你到底要跟我说什么,如果不急的话,要不等我晚上回来再说?” “不行!”晚上哪里还找得这么好的机会,说就说,练习了好多次的台词自然而然就跑了出来:“沈大哥,你是不是讨厌我?” “芙蓉说笑了,我怎么会讨厌你呢。“那你就是喜欢我咯?”秋芙蓉惊喜道。 “当然,我一向把你当亲妹子一样疼爱。”沈天启理所当然的说。 “妹子?沈大哥,我不要做你的妹子,我要做你喜欢的人,心上人的那种!”秋芙蓉一急,也顾不得害羞了。 “心上人?”沈天启沉默了好久,直到秋芙蓉认为他已经站着睡着了,沈天启才艰难的吐出一句话:“对不起,芙蓉,我不能接受。” “沈大哥,是我不够好吗?” 不,你很好。只怪当我遇见你的时候,还不懂得爱情是什么;当我明白爱情的时候,心里却不知不觉住进了另外一个人。想起心里那道纤细却永远充满活力的身影,沈天启顿时觉得无限的苦涩。不是的,芙蓉,你很好,是我不够好,以后你一定会遇到一个真心爱护你的人的。”沈天启说完,抑制着心底的痛楚大踏步转身离去。 “沈大哥,你是不是有心上人了?”秋芙蓉无意识的揪着手帕,对着沈天启的背影大声喊。 沈天启停顿了一下,头也不回的消失在花园的那头。 秋芙蓉望着那背影,知道自己十六岁时遇到的那个白衣少年,将永远离自己远去了。初恋,就像一枚青杏,看着诱人,咬下去却酸得让人泪流满面。她终于忍不住蹲下身子,捂着嘴把脸埋在膝盖里压抑着哭出声来。身旁树荫下晃动的阳光斑斑点点,就像那最美最真的梦想,被撒得满地都是,再也拼不完整。 只是,为什么会觉得沈大哥的背影,看起来比自己还要萧瑟? 今天有点不开心的事心情不大好,一边看《老虎棒子鸡》缓解情绪一边码字,忍不住虐虐小秋和小沈。别的事我作不了主,小说里我最大,哼哼 第一百零二章 回京 第一百零二章 回京 秋府的下人们觉得,一切都没变,但又好像什么都变了。 先是小姐在房间里哭了一天之后,抛弃了绿白相间的素裙,没穿以前一直钟爱的大红,而是换上了粉嫩的桃红。看着像蕴含着无限春意,只有秋芙蓉自己知道,那其实是经寒风洗礼过还傲立枝头的腊梅。 能尝试失恋,未必不是一种甜蜜,那种心酸的感觉让生活一下子多了一种滋味。再见到沈大哥,装出淡淡的,很自然的样子,就像树下的那场告白根本没有发生过,她对自己说,芙蓉,你可以做到。遭受拒绝之后,秋芙蓉的洒脱性子又渐渐回归了,难怪说爱情最是折磨人的东西。而沈天启更是没受什么影响,行色一切如常,所以没有人知道他们之间曾发生过一些事情奇怪的是秋水生,他知道女儿失恋后,莫名其妙兴奋起来,便在床上向着妻子吹枕头风,碎碎念莫浩凡的好,弄得秋夫人也开始转换目标,用评估女婿的眼光审视起莫菲菲来。消息像长了脚一样传得飞快,下人们也悄悄议论:莫公子就要取代沈公子,成为咱秋府的女婿啦。 大家再听说书的时候,便很自觉的拿台上的莫菲菲和台下的沈天启比较起来:沈公子比莫公子有钱,但人家莫公子赚钱潜力大未必以后不会超过沈公子;沈公子比莫公子帅,但男人长得帅又不能当饭吃除非去做鸭;沈公子比莫公子高,但莫公子年纪小还可以继续长,何况天塌下来先倒霉的是高个子;莫公子知道那么多故事传说见闻还不给下人摆架子沈公子你有吗!综上所述,莫公子更适合小姐。众人笑眯眯的心想。很坚定的替秋芙蓉下了判断,一点都没意识到自己以前曾认为沈公子与小姐是多么般配。 莫菲菲终于发现事情不对劲,为什么下面的人听故事地时候看着自己两眼放光就像盯着一块大肥肉。交换意见时也是窃窃私语乱咬耳朵,而不是像以往那样大声说出感想?于是这天散场的时候她抓住了园丁吴伯问到底是怎么回事。吴伯带着三分神秘三分喜悦三分恭喜对她说:“莫公子,你不知道啊,老爷和夫人都看上你了,要把我们大小姐嫁给你呢!我们都觉得你比沈公子强,这话你可别告诉沈公子。怕他听了难受。” 但是沈天启不允她先上路。说这边事情处理完了一起回去,路上也有个照应。大雪也极力赞成,毕竟沈天启武功不弱,谁知道那些杀手什么时候又冒出来,多他在等于多一重保障。于是这一耽搁便多留了十余天。 她得空偶尔去贸易行帮帮忙,却不愿意像秋沈二人一样从早待到晚,给自己的懒散找了个借口: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看了半天搬货运货盘点算账的枯燥场面就悠闲的到别处逛。这些日子里那些杀手们像凭空消失了,再也没来烦扰她。 杭州商人吃下货后,银子陆续到帐,三十船香料玛瑙等大齐稀罕的高级货色,生生换来了一百万两白银---翻了三番。对外贸易果然是暴利行业啊。三个股东没分钱,而是把所得利润全投入到周转中。一个月后,秋水生将带领乾隆船队朝更远的国度出发。 眼下出了女婿风波,莫菲菲不得不去催促沈天启快点上路,她在广州再也待不下去了,如果沈天启不走,他们四人帮也要自己走,不解决杀手事件,睡觉时总感觉头上有把刀悬着,夜夜不得安眠。“天启,我等不及要想快点回京了,你若不走我自己走。” “好,明天我们就回。”这次沈天启很干脆地就答应了她,让她颇为奇怪,因为原定回京的时间要再过七天。 沈天启怎么能告诉他能提前走的原因一是为了让他不久等,自己熬了几个通宵加快了工作地速度,眼下事情都处理得差不多了,只要把端木雄留下来收尾就行。二是觉得面对告白失败的秋芙蓉有点尴尬,三是又听到了下人们说秋府要招他做女婿地传言心里有点不舒服,综合以上三点沈天启觉得还是快点走好。 所以,第二天当他们收拾好行装在吃早餐时一提出辞行,秋家人都愣了,三人各自有各自地理由,都不想让他们这么快走。 秋水生心想:不能把小沈这个大劳动力放走了,不然贸易行就我一人管不得忙死。 秋夫人心想:不是吧,我才刚把莫公子和芙蓉的生辰八字找人对过说很合地,我都还没开始撮合他们,怎么能让他跑了。 秋芙蓉心想:虽然沈大哥拒绝了自己,但是平时能多见见也是好的。 周围站着服侍的某个冲动下人心想:若莫公子走了我就辞职恳求他带我到京城莫府去干活。 奈何两人去意已决,提及京城还有很多重要事情等着他们决定,如果不是这边的事也不能耽搁,他们早就走了。如今贸易行上了正轨。他们相信秋水生一定能管理好,也是到了回去的时候了。 秋家人想想人家两个地确都是有很多生意要忙的“青年企业家”,实在没有理由再强行挽留。毕竟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这其中秋夫人最不甘心,忍不住想把自己地意思趁机说出来:“莫公子。那你以后还会来看我们芙蓉吧?”这话的意思已经说地很明显了。 “啊?”秋芙蓉还不知道她娘的鬼心思,倒变成了最奇怪的人:“为什么莫浩凡要来看我,他来我们家也是找爹才对。” 饭桌上那么多人秋夫人又不好对女儿多说,只好低头夹菜。吃完饭,莫菲菲简直是扯着沈天启落荒而逃。直到出了城才松了口气。看得沈天启直觉有趣:“浩凡,看来秋夫人看上你了。” 如果不是知道沈天启对那个秋小姐也没多大意思,莫菲菲多要以为沈天启是在说反话讽刺她呢。 “人家秋芙蓉对我可没那意思,倒是对你喜欢得紧。”想拿她打趣,看她用网球拍反打回去。 “我和她可没什么,我只是把她当妹子看待。”沈天启不知自己为何要解释,说完之后,他似乎为自己的话恼怒的样子,一拍马领先跑起来。京城里云先生已经接到了朱雀堂写地。从船队出发那天开始至回到广州,发这封情报那天止,关于莫菲菲的详详细细的资料。以及朱雀堂与兀鹰杀手或明或暗的斗争经过。他收起资料,丢给暗处闪出的七号:“拿去归档吧。” “是。”七号尊尊敬敬的接过。走进守备森严只有云先生和几个心腹才能进出的密室。走到一个书架前。最上那排书架右手边挂着一个写着“莫浩凡”的木牌,仔细一看就会发现一整排密密麻麻都是与莫菲菲相关的资料。按日期排列着。七号拿出一个大信封把手里地资料放了进去,封好,再写上编号:莫,贰伍柒。这么说来,书架上关于莫菲菲的资料居然有257个信封那么多!为什么云先生要知道她这么详细的资料? 是夜,一只黑色地大鸟飞进了云先生那神秘的宅子,淡淡地,就似一缕烟。普通地守卫根本没有发现那是一个人,而云先生房间外隐藏的三个高手,发现了,却没有阻止,眼也不眨地看着那缕烟从半开着的窗口飘进了云先生房间,又顺手关上了窗。 “参见云先生。”那人抱拳拱手施礼,为表尊重,还扯下了遮面的黑布,露出一张四四方方充满威严的脸来。看得出,他平素也是个指挥人的主,但是这会在云先生面前,他收敛起自己的威风,低眉顺眼垂手而立,倒像个乖巧的学生,与他魁梧的身材很不衬,显得颇为怪异。室内的两个人却都没觉得有什么不妥的。 “唔”,云先生似乎知道今夜有人会来似的,没有穷奢极恶的叫来美女陪侍。他随意披了件长袍,绻坐在铺满厚厚皮毛的太师椅上,认真的翻看着一本书。桌旁的炭盆发出旺盛的热气,照耀得他的脸忽明忽暗。 云先生不做声,那黑衣人也不做声,只是静静的等着,屋内的暖气渐渐融化他身上的寒冷,室内的熏香沁入鼻头眉间,让人觉得十分舒适,加上云先生又一直没跟他说话,他身体不禁稍稍松弛了些许。 就在这时,云先生忽而看向黑衣人,狭长的双眼射出极强的不满:“你还是不行!今晚回去交差之后自己打缸冷水,到屋外去泡一晚上。” 北方十二月的天气,晚上室外温度已经可以滴水成冰,泡在冷水里一晚上,这不是要人命吗?但黑衣人眉毛也不皱一下,低头应了声“是”。 云先生又神游了一会,才拿过桌上早就准备好的纸笔,刷刷刷龙飞凤舞写起来。黑衣人忙低下头避嫌,不敢窥看半分。把这封信拿给你主子吧。”云先生盖上自己的密章,封好,递给黑衣人。 黑衣人把信小心放入怀中,绑好面巾,又从窗口翻了出去。 待那黑衣人走远了,云先生把书一丢,朝门外喊了一声:“去,把蓝乐叫过来帮爷暖床。”又施施然伸了个懒腰朝床上走去,自言自语说:“可把我累死了。”那个叫蓝乐的清秀少年怯生生走进来,他还是个雏,不知道怎么才能把主上服侍得舒适,而众所周知,主上的脾气一向是不大好的。 一掩上门,他就觉得一股巨大的吸力传来,空气中似乎有一根绳子拉扯着他,直飞到床上,落入一个光滑的怀抱。 云先生又挥一挥手,系着两边蚊帐的丝带便无声断裂,雪白的帐帷垂落下来,遮住了里面的无限春光。 第一百零三章 到处都是秘密 第一百零三章 到处都是秘密 深深的宫墙内,身穿软甲的大内侍卫按照每天都会变化的路线一丝不苟地来回巡视,那架势看起来哪怕一只苍蝇飞过也会被他们挡下。但是再严密的防守也会有死角,那个从云先生府里飞出的黑衣人此刻就飞进了守备森严的皇宫。 他从几丈高的围墙上跳下的时候正好两组巡逻队交叉而过,就在下一组人巡到这个地方的三十秒空隙里,他已经迅速滑到别处。皇宫大内其实每个角落都暗藏杀机,黑衣人胜似闲庭信步,总能在最紧要的时候闪开巡逻兵,终于无声无息潜到了御书房附近。 已经过了子时,皇上还在挑灯批注那永远也看不完的奏折。太监小宣子强忍着倦意,又去拨弄了一下大铜炉内的炭火,使火苗更大些吐露出更多的暖意。他不时小意的抬头看看皇上的表情,以便在皇上没开口前及时送上茶水点心和衣物,察言观色是他们这类人最重要的必修课。贤明的君主也不是这么好当的,看着皇上在这么冷的天气里还要熬夜工作,连他心里都不禁心疼起来。 靠墙那排书架动发出吱呀一声,一个黑衣人突兀的从地下钻了出来。那人浑身罩在黑布中,只余头部露出一双精芒四射的眼。刺客!小宣子心一颤。虽然不知道这个人是怎么混进来的,虽然这人手里没拿着刀剑等危险兵器,小宣子还是毫不犹豫的张开嘴巴打算扯着嗓子大喊一声“有刺客!”门外有二十多个御林军,只要他们及时赶到,皇上就不会有危险。 他的嘴快,黑衣人的动作更快。疾步上前在他背上一拍,小宣子就悲哀的发现不管用多大力喉咙底都发不出半点声音。作为皇上身边地太监,这点见识还是有的。他知道自己是被点了哑穴。完了完了,今天皇上和自己就要交代在这里了。他牙一咬。死死抱住了黑衣人的大腿,示意皇上快跑,他来拖住这个杀手。 小宣子想着那人没把他一脚踢开继而去刺杀皇上,反正很镇静地站着不动,看样子确实对皇上没有坏意。而且他还知道御书房这条隐蔽的密道。刚才点自己哑穴估摸是这人一时情急怕自己叫出声来。皇上这么说,那就代表他知道黑衣人是谁。至于到底是谁,就不是自己这个奴才该知道的事了,皇宫里的秘密实在是太多太多。 他顺势在地上磕了个头应道:“那奴才告退。”咦,又可以说话了?松了一口气之后忽而想起更可怕的后果:今天自己撞上了这桩事。皇上会不会杀自己灭口?那条密道通往皇上一天中待得最久地地方,如果有人意图不轨……想到这里他心里更是惴惴,也不敢多说。垂首退了出去。 看着小太监退出御书房,黑衣人扯下脸上的布。屈膝一拜:“臣参见陛下。” “杨统领请起。”原来那个黑衣人。竟是大内侍卫统领杨昊!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他对皇宫的环境以及守卫们的路线那么熟悉,他们每天的路线。原本就是他一手安排的。 由此可以推断出,皇上与云先生之间的联系必定万分隐秘和重要,以至于派出堂堂侍卫统领来做个跑腿的传话人,而且还是偷偷摸摸的来去。 “他说了什么?”皇上口中问地他,自然是那个现在已经躲在被子里呼呼大睡的云先生。“倒是没说什么,只是让臣带了封信给皇上。”杨昊从怀中掏出那封温热的信,恭敬递给皇上。 皇上接过来拆开,信中只有寥寥几个字:“唯那两人可试得。”那两人是谁?这句话没头没脑之至,就是别人看了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是皇上显然是知道地。他沉吟了一会,对候着的杨昊挥挥手:“你先去换衣服吧。” “是,微臣告退。”杨昊施了个礼,却没马上走,而是走到书房左手边一道屏风后,那里,放着他地官服。换好衣服出来,又向皇上施了个礼,在暗红色外衣黑色皮帽地衬托下,杨昊的气质仿佛一下子发生了变化,现在地他浑身上下透露出一股官威,与之前低眉顺眼站在云先生面前的时候判若两人。奇怪的是,他在皇上面前都没在云先生面前那么小心翼翼,这又是为何? 推门出去,守在门口的侍卫们揉了揉眼睛,都不敢置信出来的竟是统领大人。皇上进御书房时他们明明进去检查过空无一人,而且他们敢发誓今晚守在门口眼睛都没有多眨,绝对没有人可以从他们眼皮底下进去。那么,统领是从哪里进去的呢?想到这里他们不敢深想,自以为触摸到了什么秘密,心中升腾起与小宣子一样的的惶恐来。 别看在皇宫当差很爽,有时候哪个贵人忽然下令把你处死,你都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而死。每一份光鲜的职业后面,其实都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辛酸。 杨昊自然知道属下在吃惊什么,只是淡淡一笑,也不多做解释,只把外面等着的小宣子叫了进去服侍。 皇上拿着那封信,在书房里度了几步,站定一笑自言自语道:“好,仲云,朕就依你所言。”那封信随即被丢到火红的碳炉里,转眼化做灰烬。 小宣子战战兢兢进来,皇上却和善的对他说:“小宣子,你刚才做得很好。今天奏章就批到这,摆驾回宫吧。” “是”,小宣子急忙拿来皇上的大氅,吊在喉咙眼的小心肝也慢慢的沉回了胸口,他知道,刚才自己“保护”皇上的举动博得了皇上的喜悦。虽然并不是真正的刺杀,但皇上显然承了这个情,从这一刻起,他小宣子才真正成为了皇上的心腹。 这一夜皇宫和以往一样平静,只是多了一桩奇事---杨大统领不知为何把个大水缸搬到屋外,跳进去在里面待了一夜!所有人都认为杨统领在练一种绝世武功,只有他自己心里知道,这是云先生对他在屋内刹那松懈的惩罚。他担负着守卫皇宫与皇上的重责,实不该在任何情况下有半分松懈。这刺骨的冰水,就是为了锤炼他的神经,他不恨,只是无比羞愧。原以为自己已经达到那个人的要求,却不料还差得很远。“属下无能,任务失败。在大齐国的十三处分堂也被裂焰悉数挑净,两百九十八人,只余四人回。请帮主责罚。”北方蒙古拉国内,那个在神秘小屋被刺杀莫菲菲的杀手唤作“左使”的阴骛男人,沉着脸站在一个戴着银色夜叉面具的男人面前,不甘的汇报。多么嚣张,多么狂妄,多么能耐的人,在这个人面前也只能俯首称臣。他就是蒙古拉国的国师,兀鹰的帮主---炼无极。 当时,以为去杀一个不懂武功的年轻人是轻而易举的事,还为帮主派自己去而心生不满,杀鸡焉用宰牛刀?现在才知道,自己错得离谱。 “以他的能力,真要对付你们,你们是无力抵抗的。这次就存着你小命等待下次将功赎过。下去吧。”炼无极有些心不在焉的说。 “谢帮主。” “仲云,总有一天,我会胜过你,让你匍匐在我脚下。”语气非常平静,说出却是惊天的话,让不可一世的云先生匍匐在他脚下,可能吗? 越往北走就越冷,莫菲菲他们一行终于在冬至前赶回了京城。 俗话说冬至大过年,对大齐人来说,冬至也是个重要的节日。如家客栈已经推出了新式狗肉火锅,其美人天天都在数着日子,等待莫菲菲的归来。回家休息了一天,莫菲菲就提着带回的礼物,到处去拜访朋友。她离开京城太久了,许多关系不走会慢慢淡下来,京城最近发生了什么大事她也要了解下,还有,得问其美人那个可恶的云先生是不是还躲在客栈对面的神秘宅子里。 渤临国书也得送到皇上手里,最好是能与他见一面。 第一百零四章 几桩大事 第一百零四章 几桩大事 其美人昨天收到消息老板已经回京,早就做好了准备。所以,当莫菲菲背着个单肩跨包(为了方便叫裁缝按照印象中样子用布缝的)一走进如家客栈,就受到了隆重的欢迎。 因为是早上,所以还没多少客人,店里所有不忙的伙计都站成了两排列在门边,精神抖擞等待老板的到来。眼看就要年关了,老板就是他们的精神寄托,是雪中的大木碳锦上的牡丹花。每个人都抱着同样的想法:据掌柜说老板这次去广州赚了不少钱,商场营业额也比去年涨了五成,客栈生意更是芝麻开花节节高,这代表什么?代表着只要今天老板来检查工作满意的话,那年终红包自然是大大的厚实。老板一向是个大方的人,这是所有员工对他无以伦比的人格魅力中最为赞赏的一点。曾经有伙计去庙里还愿的时候向菩萨虔诚祈祷希望老板这一优良品质能保持终生。 伙计们身穿统一的对襟大红棉背心,后绣“如家客栈”几字,莫菲菲刚踏入客栈,所有人整齐统一的朝她九十度鞠躬大喊“欢迎老板从广州回来!”,然后其美人就花枝招展的从楼梯处迎了上来,亲热的挽住她的手往里走,生生应了一句话:“天空一声巨响,美人闪亮登场。” 莫菲菲有点黑线的看着今天分外妖艳的其美人,不怀好意的想:“怎么我这如家客栈和红楼的气质越来越像了。” 她不知道的是,在这几个月里“天地玄黄”情报组几个头头在一起交流的时候,感叹现在竞争激烈,有必要全面提高各自所管理的产业之服务水准。硬件更新太费钱,他们不予考虑。所以在软件上动了很多脑筋。以其美人牵头,共同研究出一套员工“服务行为准则”,统一培训红楼、恒隆商场和如家客栈地所有员 所以。莫菲菲觉得在如家客栈找到了红楼的影子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员工行为准则里融合了红楼招呼人地甜腻、商场招呼人的亲切、客栈招呼人地客气。经过培训所有员工已经焕发出了新的精神面貌。不过莫菲菲对此还一无所知,不然,她又该为几个高管的“改革”大吃一惊了。 莫菲菲像模像样的端起老板的架子,在其美人和一个伙计地陪伴下到处察看,时不时拿手指摸摸桌面看是否擦干净。时不时亲切问候客人是否住得习惯。其实她本不想那么做作的,她相信美人的能力。但是那么多期盼的眼光看着,她不得不装出重视的样子,不然会打击员工的积极性。 “噢也!老板满意。我猜今年的红包肯定会翻一翻。”甲说。 “同意同意,可苦了掌柜。牺牲自己色诱老板哪。”乙斜斜眼。示意大家看还挂在莫菲菲手臂上的其掌柜。 “我看不是牺牲,掌柜地巴不得吧?”丙瞅瞅其美人心甘情愿的样子。用眼神反对别人地话。 莫菲菲自然还没强到可以听到员工心声地地步,她示意其美人到楼上办公室(她的专属房间)去谈。 其美人喜滋滋地挽着莫菲菲,心里犹豫着等下要不要在房间把老板推倒,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小别胜新婚?她突然浮现出这句风马牛不相及的话来。没办法,她拿着莫菲菲在广州时写给她的信YY了几个月,对老板的暗恋已经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高到她觉得已经可以向老板献出自己的“恫体”了。 如果莫菲菲知道其美人有这么可怕的想法,怕立时要在她面前狠狠扒开自己的衣服大叫一声“老娘也是女人”以示清白了。 在房间里坐下之后,其美人恋恋不舍的从莫菲菲身上收回自己的手,心急问:“老板这次到国外去有没有给我带礼物啊?” 当然有。其美人身为莫菲菲事业帝国的最重要核心领导人物,是她最珍视的人之一,但凡有机会总不会忘记示好。更何况她内心深处已经把其美人当成一个志同道合的好朋友,出差给好朋友带礼物,理所当然。只见她在那个布包里掏啊掏,掏出一只雕刻精美的银质首饰盒来,递给了其美人:“这是送你的。” 其美人欣喜的接过来,不管老板送她什么礼物她都会喜欢的。打开一看,镶衬柔软黄色锦缎的盒内,静静躺着一粒荔枝大小的珍珠,发出柔柔的光华。 是女人就抵抗不了这种极致的诱惑。“啊!”其美人一把抓过珍珠贴在胸前,情不自禁在屋内手舞足蹈起来,就与《大内密探零零发》里面周星驰给老婆刘嘉玲送夜明珠时他老婆的反应一模一样。莫菲菲嘴角一翘微笑看着,昨晚她给娘送了一颗比这还稍大一点的珍珠时,娘也是一样的反应。能给重要的人带来欢乐,是她最开心的事。 其美人好不容易把兴奋发泄完毕,她敢打赌就是京城最好的首饰店里都没有这么大这么浑圆的珍珠,再看莫菲菲时,她眼里已全部都是星星:“老板对我真好!”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莫菲菲脸上使劲的“啵”了一下,洋洋得意的在莫菲菲诧异的表情中坐下来。 莫菲菲呈半僵化状态,这个,好像是她到这个年代的初吻也,虽然亲的是脸。以前一直没把美人对自己的亲热行为放在心上,以为只是她夸张的性子使然。但是现在看来,似乎美人对她觊觎在心啊!不能这样发展下去,不然又得伤害一个人了。不过眼下也不是说这种事地时候,找个好机会再说吧。还是正事要紧。 “我离开的几个月,京城有没有发生什么大事?”其实她只要把各期的《京城周报》拿来看看就知道了,但是她懒得翻看那厚厚地报纸,反正都要到其美人这问云先生的事,还不如叫其美人说。以美人当了一段时间情报头子地经历,她口里说出来的事才值得一听。 其美人一边把玩着珍珠一边答:“要说这大事也不少,我挑紧要的几件给你说说。老板你和公主很熟吧?我先说她的事。几个月前孟真国不是派使者来替他们的王子求亲地嘛,我们大齐只有如意公主处在适婚年龄,京城里人人都以为公主要被嫁到孟真国去了的,对可爱的小公主颇为不舍。但是不知道为何,皇上忽然收了一位大臣的女儿为义女,封为平安公主,代替如意公主嫁了过去。孟真国原本不乐意我们嫁过去一位假公主的。但是似乎他们国内发生了什么严重的事,也不抗议了,急匆匆迎了平安公主回孟真。” “这倒是桩喜事。”莫菲菲把手中的茶水当成酒。一饮而尽,她由衷为公主不用背井离乡嫁到一个陌生的国度而感到高兴。 其美人为老板的反应稍微有点不快。那天老板照顾公主地情景又历历在目。难道老板真的喜欢公主吗?哼哼,喜欢也没用了。她接着抛出了一个重磅炸弹:“还有更喜的,皇上在我们大齐给公主找了位好驸马!据我所知,在没立平安公主之前,皇上想先把如意公主嫁出去造成既定事实,在国内悄悄选拔驸马人选,最后护国公地孙子舒安磊和大将军的儿子琅昆两人呼声最高。后来,平安公主代替如意公主出嫁,照理讲这假选驸马地戏也该落幕了,谁料皇上这回假戏真做,非得把公主给嫁了。据可靠消息,这驸马十成十要落在舒安磊身上。” 莫菲菲也不问她为什么这么肯定,不用问,肯定是渗透进京城大臣宅子里地那些淑女培训班的地组美女情报员们发挥了作用。 “对了,我们《京城周报》有一期还对他们两个做了详细地报道,等会我把那张报纸拿给老板看看。”其美人抿了口茶。 “除了公主的事还有什么?” “还有一件就很奇怪了。两个月前京城忽然进行了人口大普查,衙门派人拿着户籍上门一一比对,凡不是两代以上都住在京城的人口,都必须由三个以上的京城本地人为他们的身份出具证明。人人都猜是京城里混进了想杀皇上的刺客,所以官府才那么重视。”想杀皇上的刺客吗?莫菲菲心里不知为何隐隐觉得这事与云先生有关。 “对面那幢宅子”,莫菲菲压低了声音,指指尤宅的方向问其美人:“有什么动静没有?” 其美人看老板的样子,也压低了声音,用一种做坏事的兴奋对莫菲菲耳语:“自老板走之前叮嘱我留意那幢宅子之后,我就把客栈里正对那的房间给空了下来,派人时时轮流盯着。我们发现,那里经常有奇奇怪怪的人出没,老板,你说想杀皇上的刺客是不是藏在那里面?要不要去官府举报看看?” “千万别轻举妄动”,莫菲菲吓了一跳,想去举报云先生,估计怎么死都不知道。 “我认识里面的主人,他绝对不会是什么刺客。”不知为何莫菲菲心里非常笃定这一点。 再聊了一会,莫菲菲又赶去商场巡视。她这个甩手掌柜做得真够彻底的,自从创立了客栈和商场之后就完全把大权让给了她招来的经理人们,也正是因为这种信任,才促使下面的人更用心的为她卖命吧。但是她知道这也是发展初期不得不遇到的问题,绝对的权利容易导致腐败,发展太快就需要更强的能力来控制,她得尽快静下浮躁的心,好好想想如何把企业纳入正常发展的轨道。 关于菲菲的归宿问题投票结束,选择沈天启的占14.95%,选择云先生的占17.97%,选择一起暧昧着,到结局再看情况的占24.82%,选择谈什么感情,赚钱就好啦,两个都不要的占42.27%。为了尊重大家的选择(其实也是我最乐见的),以后文中不会明确感情走向,至少,别人爱菲菲是他自己的事,但是菲菲就是不睬他们,等成为最有钱的人再说,先立业后成家,嘿嘿 第一百零五章 瞒一时不能瞒一世 第一百零五章 瞒一时不能瞒一世 虽然还没下雪,已是天寒地冻,这种天谁没事会跑到街上瞎逛。所以,恒隆商场的生意进入了一年中最惨淡的季节。离过年尚早,促销活动还没出台。为了保持高级商场的品质,恒隆促销的时间段并不太多,不然那就变成小商品市场了。 门口迎宾的看有人掀开厚厚的门帘进来,强打着精神喊声“欢迎光临”,他们是新招进来的,并不认识莫菲菲这个大老板。 莫菲菲走进去一看,里面冷清得可怜,几乎看不到一个顾客,各柜台的营业员们也个个手捧热茶肆无忌惮的串着门子,还有聚在一起磕瓜子的,如果换个场景,这简直变成了员工茶话会。她皱了皱眉,管理宽松不代表着纵容,同样做为她的左膀右臂,钱雷比起其美人还相去甚远。 积蓄了满肚子怒气,冲到二楼的“总经理”办公室想要把钱雷好好教训一顿,却被告之他休了病假。这顿骂暂且替他存着,但是心中实在憋着难受。要不,去找云先生发泄发泄? 老实说,对于找云先生质问他为何之前与自己作对又要派人保护自己的事,莫菲菲心里存着一丝畏惧---那个强势的危险的邪恶的男人,如果不是迫不得已的话她根本不想再与他打交道,能有多远躲多远才是正确的选择。即便是不得不去,她也一直找理由为自己拖时间,而今天的满腔怒火,为她鼓了劲撞了胆,不再逃避终究会到来的见面。 尤府大门紧闭,整座宅子散发出一股肃杀的冷意。连野狗都不愿意从他家屋檐底下经过。看着那黝黑的大门,她觉得仿佛门后有一个幽深地洞,会把靠近的人吞得尸骨无存。于是,好不容易鼓起来的勇气又丧失殆尽。 今天陪她出门地是小雪。从广州回来一路安全。到了京城更不用担惊受怕,这是云先生的大本营,既然他存了保护莫菲菲地心,在眼皮底下更不会让她出事,所以大雪很放心。主要是他舍不得愈长愈可爱的子芹。所以现在但凡陪伴莫菲菲出门的差事,他一律指使小雪去做。 过了一会。一个老头拖拖拉拉过来开门了,他探出一个头。用很寻常的对陌生人的警惕问:“你们找谁啊?” 吓了莫菲菲一跳,她认出这个老头就是当初自己和小林子第一次探访尤府时给他们开门的那个。后来小王爷告诉他这个看似无害地老头有个恐怖的外号叫“死不见尸”,所以她对这张老脸记得分外清楚。 怕小雪说了不该说的话引起误会,莫菲菲急忙上前说:“我是来拜会你家主人云先生地。我与他是老相识,请代传我的名贴。”接着递上她地独家纯银名片。 老头接过去,说了声“等等”就啪地关上了门。 “真是个没礼貌的家伙,比我们莫府地门房差多了。”小雪不满的说。 莫菲菲苦笑,如若你知道他是什么样的厉害人物,就不会在乎他礼不礼貌了,人家有资格牛叉。只过了一分钟,门再一次打开,这次老头的脸色好看了一点,客气的说:“我们老爷请你们进去。”正常的就像一个普通门倌应该有的反应,就是因为太正常了反而显得不正常。一个明明很牛叉的人,装成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更容易让人难以习惯。 上次与小林子夜探过尤府,但是是从后院翻墙进去的,只待了一会就马上跑了,加上天色黑心情紧张,根本没好好打量这神秘的宅子到底是什么样子。这次得了机会,她名目张胆到处张望。 外表上看,与普通的富人家里并没有两样,假山是普通的太湖石,花园里也没有珍贵的品种,就连廊下脱皮褪色的柱子也没有修补,很寻常。莫菲菲下了结论。 小雪却是轻皱眉头,一路走来,他已经感觉到道旁、屋顶隐藏着至少数十个人,不露声色的查看,却找不到一丝踪迹,凭的全是高手的一种感觉。 到了主屋,老头很自然的拦住了想跟着一起进去的小雪,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莫菲菲示意小雪少安毋躁,自己一个人进去不会有事的。小雪却没按老头的意思随他到隔壁屋休息,执拗的打算站在门口等。他刚才又发现了一件可怕的事,从大门到这里他们走了一刻钟,而刚才那个老头来回加上通报的时间似乎只用了六十声,假定刚才那个云先生也是在这个房间里,那老头的轻功就很可怕了,尤府果然是卧虎藏龙。老头没制止,由小雪站着,自己也站到门的另一边,倒像是两礅门神。 莫菲菲也不在意,推门走了进去。 门里门外简直是两重天。这应该是书房。房间很大,整个地下铺着厚厚的长毛地毯,踩上去无声无息,靠墙的两排书架上摆满了密密的书籍,房间里还有一个衣橱,一张长桌,两张椅子,靠窗的地方摆着张美人靠,中间是一大片空白,显得十分空荡。而那个男人就安静的坐在书桌后,桌上摊着一本线装书,书旁,摆着她的名片。 看见她进来,云先生淡淡的笑了笑,表达自己的欢迎。这让莫菲菲凭空觉得一阵毛骨悚然。现在的他和外面的老头一样,给她一种极不正常的感觉。 “坐罢。”云先生指指那张空着的椅子。 于是,莫菲菲和他面对面坐了下来。抬头那张邪魅的脸近在眼前,她发现这个男人的年龄真的很难判断,有时觉得像三十岁,有时又觉得他像活了无数年的老妖精,无论如何,隔着张桌子总觉得心里多了一分可笑的安全。 想过无数次见面的情景,绝想不到会如此平静,几个月来被瞒在鼓里的不快似乎一下子被跟前冒着热气的那杯清茶蒸得无影无踪。 “说吧,为什么。”低头啜了一口茶驱去身上的寒气,莫菲菲头也不抬的问,就像在与一位好朋友拉家常。 云先生自然知道莫菲菲想问的是什么,但是他却没有与人做好朋友的潜质。于是,他站起身子走到莫菲菲身旁,自自然然的用右手抬起她的下巴,很和蔼的问:“你想知道什么呢,莫菲菲?”那只手明明伸过来很缓慢,偏让她无论朝哪个方向都无法躲避。 “咣当”,莫菲菲手里的茶杯一个握不稳就砸到了云先生的袍子上。他明明可以躲开,却维持着这个姿势,任茶水溅了自己一身,白袍上便马上泛起了朵朵褐色的小花。 莫菲菲知道自己女扮男装的秘密不可能永远瞒下去,但是,不是现在。她还有太多的事需要凭借莫浩凡的皮囊去做,而且她不敢想象如果皇上和公主知道被自己欺骗了会怎样。当初一个犹豫没向他们坦白,结果一步错步步错,现在被揭穿了定会被摊上个欺君之罪。至少,等公主嫁人了,断了对自己的心思,至少,等自己向皇上献上渤临的国书,好歹能有个将功赎过的理由。 被云先生第一个发现,她一点都不诧异。她的身份莫府的下人几乎都知道,虽然家仆们都很忠诚,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长久下去终究瞒不住有心人,更何况是瞒住拥有一批堪比FBI手下的云先生。除了查不出自己是穿越过来的,世界上怕没有事情可以瞒得住他。 莫菲菲狠狠的推开云先生的那只咸猪手,没好气的说:“吓唬我很好玩吗?” 不知为何,她觉得云先生对她并没有坏心眼,只是一种无伤大雅的恶意挑逗,似乎十分欣赏她变色的样子。所以她收起了自己的那一丝胆怯不让他得逞。 “哈哈哈!”云先生无趣的缩回自己的手,走到衣橱前打开。莫菲菲瞄过去,发现里面挂着十几件丝织袍子,大多是白色的和黑色的。他是孔雀啊?在书房里挂那么多衣服。云先生就背对着他,随随便便的把身上的衣服一解,露出精瘦匀称的背。好在,穿有裤子,莫菲菲嘘了口气,烧红脸收回了目光。此人真是恬不知耻,心里又为云先生加了一个罪名。 云先生仿佛完全忘记了房间里还有一个莫菲菲,他拿起一件袍子,套在身上,系好,关上衣橱,转过身来。又是一位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拽样。这才是正常的他,刚才那个温文尔雅的他一定是幻觉。 换好衣服后,云先生坐回自己的椅子上,换上一副严肃的表情说:“我来给你说个故事。” 这章本来想写长点的,意犹未尽,但是再拖又到12点后了,只好先发上来。话说,发那么晚是因为我今天下班回来后,很无聊的去起点“书友会”那里的女频论坛去逛了逛,结果发现那里有人在掐架。于是,八卦的我把所有相关的帖子都翻看了一遍,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然后一看时间,已经9点了。。 第一百零六章 狗屁天命之子 第一百零六章 狗屁天命之子 莫菲菲马上正襟危坐,摆出认真听故事的样子来。来到古代那么久,一向都是自己给别人讲故事,没想到第一个给自己讲故事的人居然是打死她都想不到的云先生。 “很多年以前,江湖上出现了一位神鬼莫测的天机老人,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通晓前后五百年的事,在他两百岁的时候……” “噗哧”,莫菲菲忍不住失笑,这不是武侠小说里经常出现的超级牛叉人物吗,感情这位天机老人比百晓生还要百晓生啊,通晓前后五百年的事,而且还能活两百岁。“那他不成了神仙了?” “我说话的时候你最好不要插嘴!”云先生眯起那双凤眼,这个女人还真是不知天高地厚,难道她不知道自己一巴掌就可以拍得她连渣都不剩吗!“好,我不插嘴,你接着说。”作为经常给别人讲故事的人,她知道说到一半被人打断的恼火,可是看着云先生那假装严肃的样子,她就是忍不住发笑,想要找点茬。 云先生往椅背一靠,双眼迷蒙,一副陷入回忆中的样子,脸上的表情庄严肃穆,那淡淡的声音继续缥缈在莫菲菲耳边:“在他两百岁的时候,他收了三个徒弟,那是他一辈子做得最错误的一件事。因为他懂得的东西实在是太多,所以不敢把一身绝学对任何人倾囊相授。大徒弟,他传授了谋略之道,二徒弟,他传授了占卜之道,三徒弟。他传授了武学之道。他禁止三位徒弟间互相交流所学,因为他说三个徒弟的天资虽然都比常人高很多,比起他来还是遥不可及。只有心无旁骛的钻研一道。才能取得最大的成就。而贪多的话定会因为控制不了心性而陷入疯狂之中。” “我猜你一定是那个老三吧。”看到云先生停下来喝水,莫菲菲不失时机问道。 云先生目光一寒:“你怎么知道?”这么隐秘地故事。他还是第一次讲给人听,难道她在别人那里听到过? 莫菲菲嘴一撇:“切,用脚趾头都想得到,这有什么复杂的。看你的表情就知道说地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既然老大学地是谋略,肯定是一个雄才大略之辈。老二学的是占卜,看起来肯定有点仙风道骨,老三学武的奇#書*網收集整理嘛,看起来,就像你那样……”莫菲菲声音越来越低,饶是云先生内力深厚耳聪目明还是有几个字听不大清楚“而且,你还是裂焰的首脑,想做那些杀手们的老大,武功不比他们高怎么震得住?” 云先生点点头。这个丫头倒是有点头脑,不过他可不会愿意轻易放过她,逼问道:“你刚才说老三学武地看起来就像我这样什么?快说个明白。” 莫菲菲怎么敢说自己刚才嘀咕的话是“就像你那样一介武夫的样子只会仗着自己武功高欺负人”。除非她不想活了。只好打了个哈哈转移话题:“后来怎么样了?” 听到这里莫菲菲大胆揣测了一下后面的剧情:为了这本无敌宝典。三师兄弟肯定上演了一幕兄弟阋墙的悲剧,看云先生老神在在的坐在这里,而且还能建立起如此庞大地商业帝国和黑社会组织,定是争斗中的那个胜利者。难道,他把他大师兄和二师兄都咔嚓了?是了是了,那两人都是学文的,他是学武地,怎么斗得过他。看他那些手下行事的狠绝样,他能做出弑兄之事一点也不奇怪。再看云先生,莫菲菲眼里就透露出一股子鄙视来,本以为他是只禽兽,没想到他连禽兽都不如! 云先生不知道莫菲菲脑里正在胡思乱想,更不知道她已经把他上升到了禽兽不如地地步,看到莫菲菲眼里地鄙视,还以为莫菲菲在怪他刚才的咄咄逼人呢,也不以为意接着说:“天机老人在传书之后,就坐化而去,他厌倦了在人间地孤独。三兄弟各分到一册书,又在一起生活了一年,后来由于某些误会各奔东西。” 莫菲菲满头黑线,原来剧情发展不是她想象的那样,她只猜到了开头,却猜不到那结尾。之前误会云先生了,谁叫他看起来就像坏人呢?“你告诉我这个故事有什么目的?”这才是最关键的。云先生又不是一个无聊人士,绝对不会莫名其妙跟她说自己师门的事。 “别急。”云先生露出一缕阴险的笑,“马上就要说到和你有关的事了。其中一册《天禄宝典》里有一句话,我研究了好多年一直不得其解,现在想找你帮忙研究一下。”“啊?”莫菲菲简直有点摸不着北,“我何德何能能帮上你的忙?”自己有几斤几两重,她还是很清楚的,并没有被云先生几句话就晃点了。 “德昭七年,彗星陨落。天降北方,有子出现。特立独行,世间罕见。得之大幸,我朝兴盛。”云先生盯着莫菲菲的眼睛,一字一句念道。“你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吗?” 德昭七年?莫菲菲心里一阵慌乱,这不是她穿过来的那年吗?那句话意思很简单,她一听就明白了,天机老人在那书上写了个预言,说什么德昭七年有个类似于文曲星下凡的人出现在北方,如果朝廷得到他,就可以走向兴盛的道路。莫名其妙,这种所谓预言她看的多了,在现代的时候还有个伟大的预言家说什么1999年将是世界末日呢,现在呢,地球还是好好转着。相信地人都是有毛病的。 “这句话这么浅显。小孩子都知道是什么意思。”莫菲菲讥笑:“如果一个莫名其妙的人就能拯救一个国家,那皇上干吗去了?我相信我们英明地皇上才不会相信这无聊的谣言呢。” “如果你知道天机老人预测地事情从来没有错过,你就不会说这样的话了。天命之子必定会给我朝带来新的局面。”云先生不允许有人对自己的老师不尊敬。皇上英明吗?如果你知道在北方范围内寻找天命之子是皇上的命令。不知会作何感想。 “你跟我说这个干什么,难道你以为我就是那个什么天命之子?”莫菲菲哑然失笑。 “德昭七年。京城最轰动地事情就是你搞出来的花魁选拔大赛,你假扮的莫浩凡横空出世,从那以后还陆续做了许多让人刮目相看的事。”云先生缓缓说,京城,不正是大齐的北方吗!“从那以后。你的一举一动都被我严格监控着。”刚才他看得清楚,说到德昭七年的时候莫菲菲眼里明明白白闪过一丝惊慌。“砰”,莫菲菲拍桌而起,指着云先生的鼻子骂道:“你有什么资格监控我?对不起叫你失望了,我不是你要找的什么狗屁天命之子,我只是一个希望能多赚点钱好好享受地小商人,没有拯救世界的宏伟目标!”她现在算是明白了为什么云先生要保护她,为什么敌国蒙古拉国杀手要杀她,八成就是因为这个莫名其妙的天命之子!来到这个世界上她只想安安稳稳生活下去。不想卷入到这种危险地政治争斗中。电视里演的多了,被冠上“救世主、文曲星”之流头衔地人一定会招人嫉恨,怎么被人背后捅死都不知道!要玩游戏你们自己玩去吧。老娘不奉陪!云先生为什么要找她?难道他是为朝廷服务地?要不就是他想借机控制她这个“天命之子”,来实现他的不轨之心?他想造反? 如果云先生知道自己在莫菲菲地胡思乱想里一直与“坏到骨头里的人”牢牢挂钩。估计会吐出几升血来。 天啊地啊。这种危险人物还是快点远离吧。莫菲菲抬腿就要走,她算准了反正云先生不敢杀她。 不敢杀她。不代表不会为难她!莫菲菲忘了,云先生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 “敢在我面前拍桌子后能全身而退的人世上还没出现。”云先生压抑着心里的愤怒从嘴里发出令人心寒的话,这个丫头实在是太不识抬举了,难道她以为自己这里是她的如家客栈,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吗。 手一抬,仿佛有一股大力,扯着莫菲菲的身子往后退,朝云先生飞去。 “啊!吸星大法!”莫菲菲闭着眼睛手脚乱舞哇哇大叫,脑里不停回想中了吸星大法后的人会变成的样子:精神气全部被吸光,变成一副皮包骨的瘪样,头发全白,脸上皮肉松弛。一句话,可以把她从十七岁瞬间进化到七十岁。 近到跟前,云先生一手提起莫菲菲衣领把她拎了起来,看她闭着眼睛一边大嚷“不要吸我我没有内力平时又不锻炼身体里全是浊气吸了会中毒的”一边手脚乱划的滑稽样,越看越像一只被抓着壳的小乌龟。 “哈哈哈哈!”他不由大笑起来,好久没见过这么有趣的人了。放下她,双手按在她肩膀上把她身子转过来和他面对面:“你激动什么,我又没强迫你当天命之子,更何况,从你身上实在是找不出什么天命之子的资质。”“是啊是啊,”莫菲菲狂点头,“听你的意思天命之子应该是那种国之栋梁型的人,我除了赚钱还有点脑子之外对国家大事一窍不通。你跟那兀鹰组织解释解释吧,叫他们以后别白费力气派人来杀我了。我除了能为大齐贡献点赋税之外也没其他用处,更不会威胁到他们蒙古拉国。” 这也是云先生疑惑的地方,以前他没那么重视莫菲菲的。德昭七年崛起的年轻人不止她一个,他那里备案有详细资料的就有十几人之多。怎么看她也就是一个商人,大不了是一个有独特理念的商人罢了。为什么炼无极会只派人暗杀她呢?就是因为兀鹰的暗杀,他才把莫菲菲提到十几个人中最高的地位,列为最有可能的人之一。 “还有啊”,莫菲菲忽然想起一个强力支撑理由,不由眼前一亮:“虽然我经常女扮男装,但是你也知道啦,其实我是个女人,你要找的那什么天命之子应该是男子才对吧!”她自顾自绞尽脑汁想着说服云先生的理由,没有发现到他们现在的姿势实在是过于暧昧。 “说得有理。”云先生看着莫菲菲那不停一张一阖的的嘴,不禁用手抚了上去,嗯,手感不错。从没见过这么多话的女人。 “啊!”莫菲菲使劲的朝在自己唇上摩挲的拇指咬了下去,“色狼!” 云先生吃痛把手松开,莫菲菲也赶紧跳出他的手能够得着的范围外,缩回刚才坐着的椅子后,警惕的看着他。刚才回过神来才后知后觉的发现两人姿势过于暧昧,眼前的人不是什么君子,她又想起第一次在郓州见面时,他左拥美女右抱帅哥的邪恶场面,一阵阵恶心,手臂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用衣袖使劲在他摸过的嘴上使劲擦着。 看着莫菲菲的行为,云先生没来由一阵恼怒,连手上的痛也忽视了:“你今天来的目的已经达到。知道了自己为什么被兀鹰追杀,我为什么又要保护你的理由,回去好生待着吧!如果你是天命之子,那简直是最大的笑话。”告诉她那个故事,就是想探视一下她的反应,看她是不是有一些居心与抱负,看来看去也是一个胸无大志的小商人。无极,你在玩什么花样? 莫菲菲松了一口气,赶紧落荒而逃。出了门,看到小雪与那个老头正剑拔弩张对视着。 “老大,你没事吧?刚才听到你惊叫,我想冲进去救你的。”小雪关心的问。 “没事,我们回府吧。”离开这里,越快越好,这种鬼地方她一分钟也不想多待。 现在越来越习惯晚上码字,觉得晚上才有灵感,怎么办捏,难道又要开始我熬夜的生活了吗? 第一百零七章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第一百零七章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看门老头和进来时一样,陪着莫菲菲和小雪默默朝门外走去。他们谁也没有发现,远远的一个隐蔽角落里有个女人正用充满妒火的眼光紧盯着莫菲菲,那个瘦弱的女人,就是主上一直留意的人吗? 回到家里,莫菲菲筋疲力尽,之前硬挺着的肩膀马上垮了下来,和云先生打交道就像打仗,她提着十二万分的精神,现在才算完全放松。 知道了自己被暗杀的原因,没有一点恍然大悟的高兴。对于那个莫名其妙的预言,她心里其实也有一些忐忑。德昭七年,彗星陨落。天降北方,有子出现。特立独行,世间罕见。自己从现代穿越时空,附身在一古代人身上,当算得上世上最不可思议的事。特立独行,自己发财的那些路子,那一件不是以前从没有过的?在云先生面前嘴硬抵死不愿意承认这种无稽之谈,但那句话还是投在了她心湖中,不断掀起一圈圈涟漪。 难道,自己真的是背负什么任务而来?她摇摇头,赶紧甩开这个想法,千万别被那句话搞得神神叨叨的。她的小肩膀担不起这么沉重的使命,还是顺其自然吧。该怎样做就怎样做,朝以前定下的全国首富目标前进。 广州开通商口岸势在必行,她只求皇上看在她提出这个好建议又打前站的份上,对乾隆船队给予优惠政策,少收点税。反正现在在广州城里,他们已经成了不可动摇的老大。 回来第一天不敢延误已去找过翰林学士吴逸伟,托他代传消息给皇上,但是皇上日理万机显然不是想见就马上能见的。等着吧。反正也不急在一时。喝了一杯热茶暖过身子,无聊中她掏出其美人塞给她的那张报纸看起来。 《如意郎君愿为谁》,真是一语双关的醒目标题。这期报纸详细介绍了如意公主驸马地两大强力候选人资料。莫菲菲细细看去。舒安磊。年十八,其父舒畅。位列礼部侍郎,其母宋兰欣,三品诰命夫人,枢密使之女,其祖父为当朝护国公。文武双全。师从大文学家傅永春。乖乖,背景真是吓死人,绝对是京城里最牛的公子哥之一,难怪皇上会中意他做驸马。 乖乖,《京城周报》不愧拥有最八卦地人才。连公主秘密选驸马,舒安磊拒绝参选的猛料都知道。莫菲菲不禁为自己能拥有这样一家报社而自豪。看来皇帝老儿也满开明地。这些言论居然没有被封。 等等,德昭七年?莫菲菲又往上翻去。没错,这个叫舒安磊的人也是同年仿佛一下子从地下冒出来一样,大放异彩。她心中一动,这种人要文有文要武有武,家世一流,参加科举说明很有抱负想为官嘛,左看右看怎么看也觉得他更像是那个传说中的“天命之子”。想到这里她一阵欣喜,恨不得马上跑去告诉云先生自己这个天大的发现。但转念一想,云先生是什么人物,自己都关注到的消息他不可能没留意,难怪他说自己怎么也不像,他也觉得那个舒同学比较像吧?想到这里,她才完全放松下来。 回到京城也真无聊,这么冷地天又不想出去,还是南方天气好啊,她以后一定要在南方买个大别院,冬天搬到那边去休假。想起在广州的日子,她不禁偷笑,说来自己好像也没做什么事,都是秋伯父和沈天启在忙活,她这个三老板真是太不合格了。她却不知道,对于船队的船员们来说,她这个三老板简直就是一个说不完的传奇,因着她的缘故,许多人才坚定留了下来。 沈天启似乎永远都在忙碌。回到家还有更多的工作在等着他。快年底了,各地的分店都把一年的账本送到了京城总店以供核查和备份。这类工作对于他来说已是轻驾就熟,头大的是,他娘在回来那晚吃饭时说地话。 “天启,多吃点菜,看你出去一趟回来又瘦了。”沈夫人看着自己这个争气的二儿子,说不自豪是假的,一个劲给他夹菜。 “是呀,还黑了不少。南方地太阳就是毒辣,以后不是极需要,你也别老是自己去做事,交给下面人就行了。”沈老爷也就四十来岁,正值壮年,不知为何却开始隐退,把家族管理权力逐步转移到了二儿子身上。他现在基本退居幕后,只有一些沈天启觉得拿不准的事时才来请教他。 “咳,咳……”桌上另一个约莫二十二、三地年轻人低头默默吃着饭,吃着吃着抑制不住咳了一声,急忙掏出手帕遮着嘴,更加用力地咳起来,看样子真叫人担心他会连心肝肺都咳出来。 旁边他妻子马上放下碗筷,轻拍自己丈夫后背帮他缓缓气。 “盈盈,邵阳不舒服你就把他扶到房里休息吧,叫下人把饭菜也端到房里吃。”沈夫人眼里闪过一丝厌烦,对那女子说。 “是,婆婆。”被唤作盈盈的女子低垂着脸赶紧搀扶着自己丈夫往房里去。 “娘,大哥休息会就好,干吗要到房里去吃,我还有好多话要跟大哥说呢。”看他们走远了,沈天启才不满地对沈夫人说。 “你跟他有什么好说的。”沈夫人撇着嘴,对沈家大少爷不屑一顾。“夫人你怎么这么说,他们兄弟俩叙叙情不是挺好的吗?”沈老爷不悦的说道。 “是,老爷,那等会叫天启到房里给邵阳赔个不是。来,天启,喝碗这你最喜欢的鸡汤。”沈夫人轻轻松松就把问题晃了过去。 沈天启默默喝着汤,这一幕已经在沈家上演过无数次,他娘,对大哥真的过于防备了。大哥沈邵阳是爹元配生的儿子,原配夫人在生孩子的时候难产,生完孩子就死去了,由于出生时受了罪,大哥从小身体就不好,一受累就要大病,几乎是在药罐子里泡大的。如果不是沈家有钱,一直用好药材养着,大哥早就活不下去了。 孩子太小需要人照顾,爹才又纳了娘,然后生下自己。 大哥这个长子受的苦,怕是沈府所有的人加起来也没他多---从小没了娘,身体又不好,被后娘打压,有名无份,就连下人也不怎么把这个大少爷看在眼里。大哥只是默默的活着,从不与娘争执,这还不够吗?娘为什么还处处针对他。自己夺了原本属于大哥的东西,只能兢兢业业做到最好,好累。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到头。他又想起那个脸上总带着笑的人,浩凡,为什么任何烦恼到了你面前你都能风情云淡对付过去,你能教教我该怎么办吗? “这孩子,有没有在听我说什么话啊?”沈夫人拿手在沈天启面前晃了一下,他才猛然回过神来,赶紧说:“娘,您刚才说什么来着?” “我看你是太累了,得找个人服侍。”沈夫人宠溺的说:“我说呀,你也到了该成家的年纪,过了年我就给你找门亲。前段时间已经有好几个媒婆来跟我说道了。我和你爹还等着抱孙子呢。” “也是年纪了。”沈老爷赞同道。唉,自己大儿子身体不争气,成亲两年了媳妇肚子还没动静,沈家不能绝后,现在全指望二儿子了。 沈天启一听,赶紧下意识回绝:“娘,我还小呢。想抱孙子可以催大哥,他可是有现成媳妇的。” “都二十了还小,别人像你都是孩子他爹了。再说你大哥身子不好,能不能生还不知道呢。” “什么话。”沈老爷重重哼了一声。自己这个夫人的心思他还不明白吗,她是指望着天启快点成家生子,好奠定沈家继承人的位子。关于这一点,他早就决定了,天启的能干那可不是盖的,她用得着还表现得这么明显吗? 沈夫人噤若寒蝉,老爷生气可不是好玩的事。 “大哥不生子,我就不成亲。”沈天启重重的放下碗筷,回房去了。他自然知道娘真正关心的是什么,但是大哥,却是他真正尊敬的人。说出那句话后,他仿佛心里舒了一口气,真是为了大哥吗,还是为了自己? 沈夫人看着拂袖而去的儿子,眼泪刷就下来了:“老爷,你看天启什么态度,难道我说的话有错吗?”沈老爷自然赶紧忙着去安慰夫人,不管这是不是天启的真心话,但是不可否认,他听了之后真的很欣慰。 第二天,沈天启就把自己禁在钱庄里,以查账的名义,中午连家也不回了,晚上也是吃过饭后才回,回来倒头就睡,一点也不给沈夫人再提那个话题的机会。 第一百零八章 为自己而活 第一百零八章 为自己而活 昨天系统发生了灵异事件,好多群里面的人都被系统和谐掉了。我声明:可不是我干的,我早上起来才发现,也不是别的管理员干的,除了我其他管理员也被T了,因为很多人不在我的QQ好友单上,所以希望掉了的同志们能继续回来,加群5334865老爷每人发10个铜板压惊。他们说是我电脑中毒了,5---------怨气冲天的分割线----- 沈天启那天对他娘说出“大哥不生孩子自己就不结婚”这样的混帐话后,还赌气几天不归家。可是没多久,他心里就后悔了,毕竟娘是关心自己才想替自己张罗婚事,父母之心人之常情,他对娘说那样的话是不是太过份了,伤了娘的心?沈夫人一点也没有伤心,她在饭桌上流了几滴眼泪向自己老公撒了个娇作秀之后,就立时把儿子对她的不敬抛到了了九霄云外,有哪个当娘的会真正计较儿子说的气话?不仅没怪儿子,而且理所当然的把气撒在了大儿子身上,如果不是那个病怏怏的沈邵阳惹的祸,儿子怎么会忤逆自己? 所以这几天沈家一片低气压,凡是沈夫人所到之处连鸡犬都退避三舍。可怜的大媳妇苏盈盈在院子里遇见这个恶婆婆,隔老远就赶紧低头施礼,还要迎来重重的一声“哼!”沈夫人也是聪明人,太毒的招还不至于使出来,不然老爷会怪罪,但是表达轻视鄙视睥睨挤兑的肢体语言比当面说难听的话更要让人难受。好在她还有更忙地事,得帮着儿子物色合适的媳妇。所以也没太多时间来找茬。那些闺秀们的画像总得先准备着,等儿子过两天气消了再拉着他来选,最了解自己儿子脾性地沈夫人得意地想。 “盈盈。你跟着我受苦了。”房中,沈家大少爷沈邵阳搂着自己的妻子苏盈盈。在她耳边低叹。 “不就是婆婆地几个白眼吗,我受得住。邵阳,为了你这算什么。但是我不明白,为什么你的身子已经好了,还要在人前装做病根未除的样子。这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吗?”苏盈盈瞪着如水的双眸不解地问。 苏家原本是一富贵人家,但是由于苏老爷生意失败,无法偿还所借通泰钱庄的大笔银子。沈家便落井下石,要求苏家声名远播的才女苏盈盈嫁给从小身体不好的大少爷沈邵阳以做还债。为了全家,苏盈盈无奈只好牺牲自己,嫁给了传说中半边身子踏入棺材的沈大少。 更让她诧异地是,在一次无意中发现。相公的病早就被一位神秘人医治好了,不仅好了。还学会一身不俗的武功。发现后沈邵阳也没再瞒他。只叮嘱她这是他们两个人地秘密,不能告诉府里其他人。 虽然想不通相公为什么要隐瞒。虽然也想让相公成为沈老爷重视的儿子,但是,懂事地苏盈盈还是应承了下来。 “盈盈,还记得我跟你说过地最大愿望是什么吗?”沈邵阳抚着妻子那光滑如丝的头发,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记得”,苏盈盈伏在沈邵阳胸口,听着相公强壮有力地心跳声,微笑着说:“相公说,最大的愿望就是能与我携手江湖,畅游天下,做一对神仙眷侣。这也是盈盈的希望,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书中那壮阔的秀美山川自小就让盈盈向往。” “过完年后,我们就出发好不好?”沈邵阳心里轻叹,天启,你已成长到可承担一切,是时候从自己建筑的厚壳子里钻出来了。 “真的么相公?太好了!”苏盈盈欣喜的点头,自从父母把她“卖身”到沈家之后,她对父母已经没有了任何留恋,权当报答养育之恩吧。公公婆婆对她颇为冷淡,沈家也让她觉得压抑,身为才女的她心比天高,早就想到外面的世界多看看。像书中的江湖儿女们走遍天下,当相公向她提出这个想法时,她就天天盼着这一天的到来。 “我最后问一次,你不怕在外面吃苦吗?”沈邵阳怜惜的看着妻子。“不怕!有相公的地方,就是天下最甜蜜的所在……” “天启,等等,我有话跟你说。”清晨沈邵阳叫住了匆匆往钱庄赶的弟弟。这些天沈天启起早模黑,家里人也难得一见,得一大早守在他门外才能堵得到人。 “大哥?”沈天启很诧异的望着面色有点苍白的沈邵阳,赶紧说:“大哥你起那么早作甚,天寒要多注意小心身体才对。” “不起那么早怎么能见到你?”沈邵阳戏谑的说。 沈天启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自己确实有点逃避得过分了。“大哥有什么话到我房里说吧,外面冷。”赶紧把沈邵阳让到屋里,给他端上一杯热茶。对于自己这个恬淡的大哥,他是打心眼里尊敬。自己娘对大哥大嫂经常说些过分的话,他不知道私下里赔罪了多少次,每次大哥都用清亮的眼睛看着他若有深意的说:“天启,不是你的错,你没必要一直觉得对不起我。” “大哥,你要跟我说什么事这么急?”沈天启直等沈邵阳把那一杯茶都喝下去后,才开口问。 沈邵阳放下茶杯。直盯着沈天启的眼睛,郑重的说:“天启,过完年后。我就会离开家一趟。” “啊?去哪。大哥你的身子可经不起折腾,如果你有什么想要地东西我代你去取来不就行了。”沈天启想也不想就劝道。 “我与盈盈要去行走江湖。游历天下,这你替得了我吗?” “游历天下?”饶是一向冷静的沈天启也不禁瞪大了眼睛,仿佛听到了一个最好笑的笑话,自己这个一吹风就要咳血,隔三岔五要躺病床上让人伺候地大哥说要出远门。这怎么可能。 “大哥你老实告诉我,是不是我娘她又说了什么不中听的话,逼得你和大嫂连这个家都不愿意待了?她也是刀子嘴豆腐心,你别往心里去。”沈天启是个孝顺孩子,就是自己地母亲再怎么不是也要维护的。 “不是,无关二娘的事。天启,你看着我,今天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肺腑之言。人人都说我不幸,其实我是最幸福的人。我出生就是大少爷,吃好用好,生了病也有最好地药吊着。如果是在平常人家,我早就夭折了吧。长大了也什么都不用付出。全靠你和爹忙里忙外辛苦支撑着这个家。连这么好的媳妇。都是大娘替我娶回来的(其实当时沈天启他娘是为了省一大笔聘礼,才出了这个主意让苏家把女儿抵债嫁给大儿子。反正苏家也还不起钱了,能捞点就捞点,没曾想倒是促成了一对好姻缘)。我饭来张衣来伸手,我要做的,就是好好活下去,多活一天是一天,如此而已。”沈邵阳淡淡道来,无悲无喜。 “而大娘呢为了让你争口气,三岁就要你晚睡早起习文断武,六岁就学着看账本,十几岁就要跟着爹走南闯北学做生意,现在更是辛苦操劳成为这个家的顶梁柱。要说苦,没人比你苦,而且,你心中还存着对我的内疚,时时折磨你。”沈邵阳的话字字敲打着沈天启的心房。 是啊,怎么能不内疚?大哥从小没了娘,自己的娘作为后母,从来没给过他母爱。自己,身为二子,却夺取了原本属于长房长子地一切,有时候看着二哥单薄的身子,他会被内疚折磨得不得安宁。只好更兢兢业业的努力做生意赚钱,使沈家在自己手里发扬光大。娘对大哥稍微摆点脸色,他知道了背后就赶紧致歉。 “天启,你为自己活过吗?你这样累不累?”沈邵阳地话几欲震耳发聩。 他为自己活过吗,他为自己活过吗?沈天启问自己。答案是:没有。自己,仿佛从出生开始就是为了娘定心,为了爹高兴,为了大哥舒适,为了沈家振兴而活着。真的,很累很累。他默默听着大哥地话,一句也不反驳。 “而我,要为自己而活了。天启你知道吗,我在这个家里待了二十二年,一步也没有走出大门过。我最大地愿望就是能走遍天下,探索未知。幸运的是,盈盈与我志同道合----你也知道盈盈虽然柔弱,却是一个有思想地女性。老实说我对生意一点兴趣都没有,根本不想受到条条框框的束缚,为那些数字绞尽脑汁,所以,你以后没有必要认为做沈家少主是抢了我的东西,我来做的话,一定会把沈家败光。”沈邵阳似乎想把自己的意思一下子表达干净,不给沈天启半分插嘴的空隙。 沈天启直视着大哥的眼睛,好像在判断大哥说的是真心话还是安慰自己的新说辞。沈邵阳微笑着坦然面对,点了点头,那澄净的双眼不含一丝杂质。 自己这个大哥,仿佛一下子变了个人,眼前这个神采激扬的人真的是他吗? 沈天启兀自不信:“大哥要说你有这个心态我理解,但是出门是万万不行的,你的身体根本吃不消。” “这就是我要跟你说的第二件事,其实,我已经痊愈了。”沈邵阳放弃假装生病,脸色渐渐恢复了红润。接着,他把自己的奇遇说了出来。 “什么,你不仅病好了,还成了一个高手?”沈天启觉得今天老天是不是疯了,尽跟他开玩笑。 “不信是吧?我们比划一下。” 在经过两分钟的掰手腕比赛后,沈天启只得相信,现在大哥的力气比他还大!“不过,我懂武功的事你还要替我保密,我师父他老人家不喜欢太多人知道。过年后我会跟爹娘辞行,带盈盈远游。你呀,也该为自己想想了。老实说,你拒绝二娘帮你找媳妇,是不是自己看上哪家姑娘了?你不好意思我去跟爹说。” “大哥不要。”沈天启急忙阻止,难道大哥病好了性子也变了,以前大哥那么温和可亲,现在会捉弄人了。 说完该说的话,沈邵阳回到自己房里继续和娘子卿卿我我,只留沈天启一人呆呆坐着。瞬间放下了心中最沉重的负担,他却找不到太轻松的感觉。 从来没有想过这么奢侈的事:为自己而活,真的可以吗?这章是补昨天的。感冒了头昏眼花,昨天在家里冷的要死,坐电脑前一团浆糊。今天的份晚上十点补上。以后,会在番外说说沈邵阳和苏盈盈的故事。 第一百零九章 和皇上讲价感觉很爽 第一百零九章 和皇上讲价感觉很爽 经过大哥的“心理辅导”之后,沈天启的内心世界悄悄发生了改变。这么多年秉承的观点一下子完全推翻是不大可能的,但是革命的种子只要有星星之火就可以燎原。现在沈天启的内心就像是出现了裂缝的堤坝,在大水的冲刷之下,总有一天会轰然倒塌。 为自己而活,多么大的诱惑。吃饭的时候想,做事的时候想,这念头像滚雪球一样,在心里越滚越大。所以,当沈夫人拿出一叠美女画像对他说这是媒婆拿过来的各家闺秀,无论如何也要拉着他看一看的时候,一向顺从的沈天启却很坚决的对她说:“娘,孩儿已经有中意的人了,我的婚事您就别操心了好吗?” 沈夫人听了这话不仅没生气,反而高兴的几乎找不着北:“我儿终于开窍了,是哪家姑娘,先跟娘说说,如果家世配的上咱们家,娘马上找人去提亲。” “八字还没一撇呢,我喜欢人家人家不一定喜欢我。”沈天启只好无奈的撒谎,能拖一时是一时。“反正娘您别管这事了,我失败了您再出马,好了吧?” “好,好。”沈夫人笑眯了眼,原先还怕儿子排斥找媳妇,这下好了,他自己找上了。虽然还不知道是哪家,但是儿子的眼光他相信。而且那家姑娘还满倨傲的,自己儿子这么优秀都看不上,说明自身条件一定不会差,这她就放心了。于是欢天喜地的把那些画像一一退了回去。 沈天启暂时松了一口气。娘,您这个媳妇怕孩儿是一辈子也讨不回来了,反正大哥身子康复了,他和大嫂感情又那么好。沈家定不回绝后。这一代自己当家,下一代大哥的儿子当家,也说得过去吧。 莫菲菲全然不知道沈天启为了他已经脱离了“乖小孩”的行列敢对他娘阳奉阴违了。这会她正乐滋滋的跟着吴大人要进宫面圣呢。 进了皇宫就直奔御书房而去,皇上今天下了朝后一直在那办公。边等着莫菲菲来汇报海外这趟收获。 半路中忽然杀出个明显埋伏已久地宫女,把吴大人拉到一旁两个人低声嘀嘀咕咕,然后又伸手朝一个方向指了指。吴大人望了望那个方向,又回头看了莫菲菲几眼,便现出左右为难的表情来。边摇头边对那宫女温和解释着什么。 莫菲菲敏感的觉得说地好像和自己有关,就走上去问道:“吴大人,是在说我的事吗?” “啊,莫公子。”那宫女见她过来双眼一亮,开口就要说话。 吴大人看看四周站着地卫士,制止了宫女的话,无奈对她说:“小游姑娘,那就把莫公子带过去吧,可得快点。皇上还在等着呢。” 莫菲菲一头雾水,知道宫中禁忌多不敢乱问话。便默默跟着那宫女走着,直到来到一处僻静的地方。廊下。一个熟悉地身影正寂寂等在那里。绝世而独立,正是公主。宫女看莫菲菲向公主走去。机灵的在远处把风,让他们单独相处。 这怎么感觉像是在偷情呢?莫菲菲心里不是滋味的想,如果被发现了自己不会被冠以勾引公主的罪名吧? 自从上次在皇宫以“喜欢男人”的理由拒绝公主之后,莫菲菲就再没见过公主,也停了书信往来,所以乍又见到公主,还是满高兴的。公主又长高了些,即使围在厚厚的貂皮披风里,也能瞧出她的苗条身姿。不变的是,她地眼睛永远那么清澈,笑容永远那么纯真。她仿佛忘了被拒绝的难堪,和以往一样,一见到莫菲菲就露出两颗虎牙,高兴的问:“浩凡哥哥,听说你出海了,好玩吗?” “好玩。”莫菲菲谨慎地回答说,不知道公主找自己什么目的,应该不会再来告白了吧? 公主今天见莫浩凡地目地其实很单纯,她就要嫁给舒安磊了,在嫁人之前,她想把这个消息亲自告诉莫浩凡,希望能得到他的祝福。其实,还是有私心地啦,她希望听到这个消息后,莫浩凡哪怕能表现出一点点不舍,那么她就会全力以赴的争取自己的幸福,反正现在不用为了国家牺牲嫁到国外去和亲了,皇帝哥哥也会考虑自己的意见吧。至于莫浩凡之前说喜欢男人之类的话,公主想来想去总觉得是敷衍,假如是真的,哪他早就应该喜欢上堂兄了。(在公主眼里,小王爷是最佳男性,真有喜欢男人的人见到小王爷这样的极品,一定不会放过的。) 舒安磊其实也不错,但是还是比不过莫浩凡。在少女的心里,第一个永远是最好的,更何况莫浩凡确实是如此独特的一个人。 在几个月的相处中,驸马候选人之一琅昆已经被公主完全PASS掉,而舒安磊则渐渐的显出自己的好来。 首先,他很帅。这个对女孩子的吸引力是致命的。除了堂兄,公主从来没见过这么帅的男生。 其次,他很安静。他居然能忍受和自己在一起的时候,自己张口闭口都是莫浩凡怎样怎样。无论自己说什么,他都微笑着听着,过了两个月后,话题才转到他身上。 还有,他极有才学。莫浩凡与自己说的都是生活中的一些趣事、见闻,从不与自己谈诗论画,害的自己的长处都不能表现出来。而舒安磊就不同了,可以与他切磋。 他还懂武功,让人很有安全感。主竟发现舒安磊有那么多好处来,自己是喜欢上他了吧。那浩凡怎么办? 那个浩凡哪知道公主心里在挣扎在犹豫,他正眼巴巴等着公主说叫自己来到底什么事呢。 公主咬了咬牙,决定还是问出这句话。问了之后,自己就不会有牵挂了:“浩凡哥哥,我就要嫁人了。我想问你最后一句话,你真的从来没喜欢过我吗?” 莫菲菲心一软。她这时才知道自己在公主心里占据着如此重要的地位。如果自己再一次拒绝,一定会给她留下不可磨灭的阴影。而这个花一般美好的少女,不该受到这样地心灵折磨,告诉她一切吧,让她了无遗憾的嫁人。于是。她附在公主耳边悄悄说了一句话。 “什么?”公主瞪大了可爱的圆眼睛,“我不信。莫菲菲二话不说,捉起公主地手放到自己胸前,虽然束了胸,但是伸手进去摸还是可以感受到女性特有的柔软。 公主呆呆地摸着,恨不得扒她的衣服看个明白,天啊,自己喜欢的浩凡哥哥居然是个女人,真名原来叫莫菲菲!她被狠狠的雷到了。 莫菲菲看公主失魂落魄的样子。急忙安慰:“公主,我也是迫不得已才假扮男装,你知道以女子身份在外做生意诸多不便。这个秘密还望公主替我保守。其实,这样也好啊。菲菲就可以做公主一辈子地好朋友了。” 男女之间要从爱情关系转化到单纯的友情关系需要一辈子的时间。或许一辈子都不可能实现,而女女之间要从爱情转化到友情却只需要一分钟。公主听了莫菲菲的话后。眼前一亮,是啊,如果菲菲是女人,那以前的一切不是可以继续了吗?自己可以继续给她写信,也可以找她玩。太好了!莫菲菲,舒安磊,噢!一边是友情,一边是爱情,左右我都可以抓住一网打尽。 和莫菲菲约好以后要经常给她写信告诉她宫外的趣事,公主一扫愁容,高兴的走了。解决了公主这块心病,莫菲菲也觉得心中轻松了许多。 而那个把风的宫女则战战兢兢跟着,自己刚才看见公主把手伸进男子怀中的“偷情”场面,不会被灭口吧? “叫吴大人久等了。”莫菲菲看着在原地正焦急等她地吴大人,不好意思的赔罪。 莫菲菲去见的人是公主,吴逸伟自然不敢怪罪,只催她快走。 “臣(小民)参见皇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皇上见他们来了,放下手中地奏章,让他们平身。 接着,莫菲菲向皇上详细说了自己一行到渤临的经过(除了她被暗杀地事没说)、渤临国地概况,末了又献上渤临国书,转达渤临国王的意思,说他们国家希望和大齐建立邦交,互相开通贸易口岸。 “莫浩凡啊,我听说你这次赚了不少啊。”皇上状似不经意地说。 “哪里哪里,一路凶险,成本太大,赚的都不够几个股东分。”虽然不知道皇上问这个是什么目的,但是秉着小心使得万年船的精神,莫菲菲急忙哭穷。 “得了,在朕面前还装。”皇上看起来心情不错,跟莫菲菲说话的口气也亲切异常,“我还听说,你有一张神奇的航海图对吧。” 什么听说,明明是调查得一清二楚了。瞧,狐狸尾巴露出来了吧,不就是看上了自己的航海图吗!莫菲菲早知道这个宝贝保不了多久,急忙说:“这是小民无意中获得,原本没有经过证实不知道真假,这次照着上面的航线到达渤临,路线一分不差。小民也不可能到达这图上的所有地方,所以早想着要把地图献给皇上了。”仿佛为了证明自己的话似的,莫菲菲赶紧从怀里掏出那张羊皮地图,恋恋不舍的看着那个小太监拿过去,呈给皇上看。 “好!真是太好了!有了这张图,朕就可以派船队到别国探险。莫浩凡你可是做了件大好事!” “皇上,我做了这么大的贡献,是不是该有奖赏啊?”莫菲菲哭丧着脸说。 “大胆,哪有主动讨赏的!”吴大人怒目瞪着莫菲菲。 “无妨,你想要什么?”皇上估计也觉得自己不大地道,诈了人家的东西。 “我请求皇上能免除我的乾隆海外贸易航所有的关税。”莫菲菲知道,照她之前对皇上的建议,不久之后广州就会建立船舶司专管海外贸易,而来往船只,也要收税了。 “全免可不成,就免去三成吧。”皇上虽然得意,还没有忘形。现在减的钱,以后可都是他的钱。 “免八成。”莫菲菲不满。 “六成。”皇上笑着说。 “五成。”继续讲价。 “成交。”皇上感受着第一次讨价还价的乐趣,原来做商人还是满好玩的,难怪仲云那家伙喜欢做商人不喜欢做官。 吴大人对莫菲菲简直是佩服得无以伦比,居然有人敢和皇上讨价还价,更神奇的是,皇上开的价居给还下来了!这完全颠覆了他心目中“金口御言”的可贵。 莫菲菲对于这个结果是满意的,她本来就没想过能全免,免去一半已经是极多。地图这个优势始终会失去,但是她并没有太失意。就像天空摆在那里,难道谁都可以开航空公司吗?他们乾隆已经奠定了第一的地位,再加上免去一半赋税的优势,还有谁能竞争得过呢? 第一百一十章 冬天有种奇怪的情绪会发酵 第一百一十章 冬天有种奇怪的情绪会发酵 与皇上的密谈进行了很久,除了吴大人,谁也不知道皇上与莫菲菲后来到底谈了什么。第二天,皇上下令增设广州、泉州、杭州三个通商口岸。从此大齐国打破了海上闭关锁国政策,走上了对外贸易的道路。后来,从广州到达欧洲的航线被传为“海上丝绸之路”,为大齐与西方国家的交流沟通作出了巨大贡献。走出御书房后,莫菲菲还在为自己省下的那五成赋税暗喜,可是为什么刚才皇上说“成交”时笑得那么阴险呢。她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再回忆讲价的过程,忽然身体一软咣当一声摔到了地上,一口血几乎要喷出来:刚刚,皇上说要免六成的,自己还成了减五成,也就是说,一百块钱的东西皇上答应四十卖给她,她生生还成了五十块!有这么讲价的吗!她匍匐着挣扎了几步,死皇帝,我要找你拼命呜呜,自己真是天下第一号傻瓜,难怪刚才皇上忍不住要笑出来。 陪同的吴大人看着莫菲菲凄厉的样子,吓了一跳,忙问:“莫公子,莫公子,你怎么了,要不要去叫大夫?”就要命侍卫过来扶他。 “不用了。”莫菲菲有气无力的答了一句,悻悻然爬起来,死皇帝,太阴了,她以后一定要连本带利赚回来才行。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莫菲菲他们前脚刚走,御书房里就传来震天的笑声。小宣子偷偷瞄着皇上,他从来没见过皇上这么喜形于色的样子,看来那个莫公子很不简单啊,居然使得龙颜大悦。(刚才他压根不敢听他们在议论什么) 吴大人也是到家之后才回味过来,抚掌大笑。这个奸商莫浩凡可真是个妙人 夜长日短的冬季,起床后什么事都没做,很容易过了一天又一天。 十二月二十,宜嫁娶。这一天是大齐百姓的节日,因为如意公主下嫁给了护国公地孙子舒安磊。 天寒地冻的日子,想不通为什么皇上要急着把公主嫁出去。莫菲菲自然是没有资格去参加婚礼地,她只混杂在人群中。望着身披大红花,坐在高头大马上意气风发的新郎官向街上的百姓们招手示意。舒安磊真人比报纸上的画像帅气几倍,难怪公主会看上他。可是。不知为何莫菲菲对他一点好感都没有,太过于完美的人。不是大贤。就是大奸。 在莫菲菲印象中驸马原本只是一个皇家荣誉称号,并没有官职也没有实权。但在大齐并没有这样地规定。驸马并不单纯是皇家的附属品,也可入朝为官。所以皇上也没有为公主建驸马府,公主是嫁入舒家去的。公主这娇滴滴的小人儿,以后就要成为别人的孙媳妇,儿媳妇,也不知道她能不能适应这样的生活。不过,这也不是自己能操心的事了。 公主的花轿在迎亲队伍的簇拥下缓慢地在长街里前进,她只听到外面喧闹的鞭炮和百姓的祝福,厚厚地大红盖头遮住了她的忐忑,也遮住了,高楼上一双深情绝然地目光。 观完礼左右无事,莫菲菲打算到客栈去坐会。上了二楼,其美人悄悄拉住她朝包厢里努了努嘴,悄声说:“小王爷在里面。” “什么?小王爷不是应该出现在婚礼上地吗?”作为皇家亲戚,小王爷理所当然要参加公主的婚礼。 “谁知道,一来就喝酒。”其实其美人比谁都清楚小王爷为什么逃避,爱人嫁人了,新郎不是他,人间悲剧啊在不是他,如果嫁给他地话,那悲剧会比现在悲十倍。 莫菲菲自然也是知道小王爷心思的人。这段不伦的爱恋从一开始就注定要以伤心结局,小王爷应该早料到这个结果,看他也挺可怜的,自己去安慰下吧。 推门进去,平日潇洒不羁的小王爷双目通红。“少喝点。”莫菲菲上前一把抢过小王爷的酒,酒入愁肠还要化作相思泪,一喝就排出来,他这样灌法简直浪费。 小王爷看清进来的是莫菲菲,也没言语。自小高傲的他从来没有一个真正的朋友,借口患了重感冒不能参加婚礼,想要找个地方躲起来,第一个就想到了如家客栈。只不过,小王爷瞄瞄后面没有跟进来的其美人,心里有点失落的想:为啥进来的是这个讨厌的莫浩凡呢。 其实,他好想大醉一场,然后,那个女人来安慰自己,再然后,和自己一起醉了,再然后…… 小王爷赶紧止住自己龌龊的念头,尽管不愿意承认,但是其美人已经在他心里扎了根。自从上次“一夜情”之后他有事没事就跑到如家客栈来吃饭喝酒,是不是因为心里抱着什么期盼呢?但是他现在是绝对不会承认的。 莫菲菲叫伙计弄了几个小菜,与小王爷默默对饮起来。一顿饭下来,两个人很诡异的一句话都没说,一切尽在不言中。吃过饭后,小王爷心中的伤感与失落居然少了许多,这,就是朋友吗?陪自己喜,更会陪自己忧。 京城百姓家的围墙都很厚,隔开了每个院子里天天都在发生的不同故事。尤府,尤韧行的管家尤安正愁眉苦脸的对云先生的得力助手火舞诉苦。 “前几天送去服侍主上的白芊被主上赶出来了。” “什么?那个白芊不是号称京城第一尤物吗,主上以前可是对这类女子着迷的紧。”火舞有点惊讶。 “可不是吗。我们都以为主上换了口味,就找了清清秀秀的小家碧玉去,结果,主上开始倒是留了下来,还没过半时辰,又把人赶出去了。”尤安专门负责主上的日常生活,连着两日主上不需要人侍寝的的情况还没发生过。这不由让他非常担心,主上该不会是患上什么难言之隐了吧? “那,你有没有换个男的?”火舞小心翼翼的提醒。 “还用你说。换男的更惨,被主上直接从窗口丢出来了。实在没办法,我只好找你商量。” “我去试试看吧。”沉思了半晌,火舞才说道。 “那就太好了!”尤安放下了半颗心。火舞姑娘对于主上应该是特别的存在吧,她是负责情报工作的,人长得漂亮不说更难得的是能力强知进退。人人都知道她偶尔也会陪主上睡,但她绝对不是花瓶。说起来,她应该是与主上发生过关系又留在主上身边最久的女人了吧,有她出马,一定能搞定入了冬后脾气日日见长的主上。 第111章 能饮一杯无 第111章 能饮一杯无 敲了敲门,火舞走进书房的时候,云先生正在桌前作画。 她怔怔的看着主上那坚毅的侧脸,那里,有道微不可见的疤痕。是主上七年前在沙漠中从二百七十个马贼手中救下她时,被一个装死的马贼暗箭偷袭,擦过脸颊而留下的。从这个天神般的男人把她从一片血海中捞起来之后,他的身姿就深植在她心中。无论外面的人如何看他,在她眼中,他是她的英雄。 走近一看,主上画的是大漠连天,狂风肆虐的苍茫景色,漫漫黄沙中,一头孤狼站在沙堆上,抬头望天。火舞仿佛听见了透纸而出的狼嚎。世人都认为主上是一位武学高手,或许还是一个无良商人,却忽略了他其实也是个书法丹青皆为风流的人物。待她走到跟前,云先生眉头也不抬的继续用笔细细修饰那头狼,随意问道:“有事吗?”火舞作为他为数不多的女属下,坚忍而能干,深为他欣赏,他知道如果没有要事,她绝对不会冒然进来打扰他。 主上他总是那样,对谁都是淡淡的,明明嘴角含着笑意,却让人永远也触摸不到胸腔中被重重包裹着的心。想要跟随他的步伐,她只好努力把一切任务都做得最好,以期博得他赞许的一笑。她巴望着把一滴滴的赞赏积累起来,可以换取成他哪怕一丁点的怜惜。努力了那么久,终究还是追不上这个风一样的男人啊。火舞在心中叹息了一声,却还想试一试,她走上前去,从背后搂住了他的腰。丰满的胸脯紧紧贴在他的背后。 云先生僵硬了一下,生生忍住被冒犯地怒气。他回首望向自己的得力助手,火舞正紧闭双眼。颤抖的手出卖了她内心地紧张。 他放下笔,皱着眉说:“火舞。你逾越了。” 是,她是逾越了一个下属的本分。但是她根本不想只当他地下属,还想当她的女人,为什么只有在身边实在找不到别的女人的情况下,他才要她。难道她比那些胸大无脑的女人还要不堪吗? “主上,我听说你对管家安排地人都不满意,就让火舞来服侍你吧。”手却是拢得更紧,这一刻,他是属于她的。 “你也要变成和那些女人一样吗?我睡过一晚就可以弃如敝履?”平静的语气里,说出的是最伤人的话。为什么自己身边的女人总是挖空了心思博取他的欢心,以前自己还无比享受她们争风吃醋的小手段,现在却无端生出许多厌烦。就连他抱着期许希望能培养得能独当一面的火舞也是如此。 火舞滑倒在地上。那厚厚地地毯也挡不住身上蔓延的寒冷。一屡鲜血慢慢从嘴角溢出来。终究,梦想地泡沫还是被无情碾碎了。 仿佛在呼应她地心情一样。大雪,终于纷纷扬扬降了下来。 莫菲菲捂着杯热茶静立窗前,看着今年的第一场雪毫无征兆地飘落在房顶树梢,转瞬就把所到之处抹成纯净的白。以前自己下雪时候在干什么呢?好久没回想现代的生活,那一世的欢乐与忧愁真的曾发生过吗,还是自己恍惚一梦而已?拼命回忆她才想起,以往这种天冷的日子,几个死党都会冲到她家,把中央空调地暖全部打开,光着脚丫子在客厅里走来走去,把所有的零食搜刮出来,然后拿出小矮桌,坐在地上打麻将。反正她老爸几乎永远不在家,一堆年轻人就昏天暗地的吃、睡、玩,多么惬意! 说起来,在这大雪纷飞天寒地冻的日子里,想必什么正事也做不成了,是不是该偷得浮生半日闲招两三个知己围炉饮酒呢?越想越觉得这个主意不错,但是那两三个知己在哪里?莫菲菲的嘴巴立时瘪了下来,若大个京城,能被她视做知己的人还真没几个,想来想去,还是沈天启最合她意,与他聊天,旗鼓相当。 回京城满久了,他们也有好一些日子没见面,还怪想的。那家伙肯定是属牛的,总有做不完的事,改天一定要向他传授一些领导艺术才行,像自己,多逍遥,绝对可以做成功商人的楷模。 拿出纸笔,给沈天启写了封“邀请函”,派个家丁送到通泰钱庄(她敢肯定即使这么恶劣的天气沈天启也不会旷工,一定在钱庄里看那永远看不完的帐本),她自己则穿起长毛靴子披着大衣先去醉仙楼等着,要喝酒,还得去醉仙楼,这是所有京城上流人士的共识,他们如家客栈也不得不屈居下风。 沈天启从繁琐的帐目中抬起头,揉揉有点发酸的太阳穴,就快审完了。对于钱庄今年总体的收益,他很满意。忙活了近一个月,今天看完这最后两本或许可以早点回家和大哥聊天。自从知道大哥痊愈后,他心理没了负担,可以在大哥面前毫无保留的描绘出行的所见所闻而不必担心伤了大哥的心,两兄弟的情分渐渐紧密起来。以前虽然也要好,但总觉得隔着一层膜,离亲近总有一段距离。 正在这时候,帐房的人拿进来一封信,说是一个家丁模样的人送来的。 谁会给自己写信呢?沈天启纳闷的接过来,信封上并没有字,他拆开信封,一张纸便掉了出来。 他拿起信纸,上面只有几行清瘦小字:“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已雪,能饮一杯无?浩凡醉仙楼敬候沈兄。” 这是莫菲菲记忆中最适合的邀酒诗,虽然把白居易的“晚来天欲雪”改成“晚来天已雪”意境少了很多,但是她本来就不打算做个文人骚客,意思传达到就行了。回到古代这次是头一回盗用名家诗词,改了一个字。倒减轻了不少她心里的惴惴不安。 沈天启捏着那薄薄的信纸,仿佛感觉到一股淡淡地温暖从信纸传入指尖,又传入心中。写信人那歪着头吹干墨迹的样子跃然纸上。把信纸仔细叠好装入信封,又放进自己怀中之后。他站起来大声喊道:“备轿。”想了想觉得轿子太慢,又喊了一声:“算了,还是我自己走吧。” 于是,小帐房就看到少爷一阵风似的跑了出去,这才回过神来。抓起椅子上地大衣追到门边,徒劳的喊一声:“少爷,您忘了穿外套。”哪里还见人影。街上几乎没有行人,纷飞地大雪把能见度降得很低,偶有人觉得身边有个影子一闪而过,还以为是自己看花了眼。沈天启肆无忌惮的施展着轻功,他从未觉得原来学习轻功有那么大的好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别让他等太久。 推开醉仙楼的厚厚的门帘,一股热气扑面而来融化了他头上身上地雪花,化作水滴往衣服里钻去。不愧是最好的酒楼。每个角落都有大大的炉子散发出热气。沈天启假意走到炉子前烤衣服,暗地里却是用内力不断把衣服逼干,不一会儿就恢复了清爽。得知莫浩凡在二楼等着。他不急不缓的走了上去,推开包厢的门。露出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会绚烂至此的一笑。轻声说:“我来了。”正在小炉子上专心温酒的莫菲菲讶然抬头,自己屁股都没坐热沈天启就来了。真是快啊。 “坐”,她指指对面的长椅,刚才沈天启的一笑让她有点晕,乖乖,万年冰山能笑成那德性,今天他八成有什么喜事,莫非,发了横财?莫菲菲不怀好意地想着,那这顿,就让大财主请好了,她请客,他付帐。 “你的外套呢?”莫菲菲随口问道,本想指给他看挂外套的架子,却发现他没穿大衣。 “哦,家人在下面,我让他们拿着。”沈天启神色不变地说。 莫菲菲以为沈天启的轿夫跟自家轿夫一样,被打发在一楼等待,也不以为意。 这时候酒温好了,莫菲菲提起酒壶各自倒了一杯,“干!” “干。”沈天启满眼都是笑意,拿起酒杯一饮而尽,是清香地龙泉酒,后劲并不大,适合聊天地时候喝。 “我说你这家伙怎么从进门就笑个不停,是不是有什么喜事,说出来分享下,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莫菲菲终于忍不住要八卦。无数的例子证明,当一个人心情好地时候就会变得比平时大方,是最佳敲诈时机。沈天启心一紧,收敛起从接到信的那一刻起就忍不住生出的欣喜,这可是他头一回以朋友的身份邀请自己喝酒呢,以前,哪次不是借钱的。想到这里,他不禁用怀疑的眼光看着莫菲菲,不知不觉就问出了口:“这么好请我喝酒,不会又是找我借钱吧?”实在是莫菲菲记录不佳,况且,莫浩凡那么狡猾的人礼下于人必有所求,沈天启你要挺住,这一次不能再应承他任何无息贷款的要求。他在心里不停提醒自己。唉!不得不说,一个商人即使掉入情网,还是改不了商人本色的 莫菲菲抬手就把手上的杯子砸了过去,装出受伤的样子说:“好不容易攒够钱请你吃顿酒你还疑神疑鬼,为了让你吃得放心,这顿你请好了 沈天启手一抄自然把酒杯抓住,又给她倒了一杯酒,赔罪道:“好好好,算我错,这次我请得了吧。” 莫菲菲奸计得逞,也不装了,头一抬大声说:“小二,给我再来两壶好酒几个好菜,要最好的!”既然有土财主在,那自己就装回暴发户吧。 “好咧!”包厢外候着的店小二欢快应道,加菜去了。 沈天启哭笑不得的看着顺竿子爬的莫浩凡,他还真是有便宜赶紧赚啊。 经过大哥这些天来的潜移默化,沈天启心是越放越宽。难怪人家说学好要一辈子,学坏却只要一天。为自己而活,为什么不呢?他为那个家做的已够多。 爱上莫浩凡的事实,再也折磨不了他的内心。不会犹豫,不会不安,爱便是爱了,无关男女,只不过爱的那个人正好性别是男而已。 不需要回报,他爱他的,没有必要让浩凡知道平添烦恼。如果不去勉强别人接受,只是默默的爱恋,就是神也会判他无罪的。 就这样,在浩凡面前,看他笑,看他耍心眼,不是最快乐的事吗? 外面风雪还在肆虐,包厢内温暖如春,两个人天南地北乱侃着,都希望天不要太早黑。 莫菲菲发现,沈天启仿佛变了,以前的他,总有一丝郁郁,而今天,他明显洒脱起来,是什么缘故呢?以后再找个机会问吧。现在的首要任务,就是多吃点,让他的荷包空一些,再空一些…… 第112章 被尘封的记忆过往 第112章 被尘封的记忆过往 皇上看了一封密报之后,又开始皱着眉在书房里度步了。小宣子识相的把自己的身子蜷得最小,躲在屋内圆柱阴影处希望不要触皇上的霉头。 “蒙古拉国以大将军库剌为帅,屯兵三十万于赤雁关外,我朝大将项叶风帅二十万兵马驻守边关,望皇上尽快圣夺。”这封紧急军报是前线刚刚送过来的,只有皇上一个人可以过目。 大齐皇上赵庆,三岁被立为太子,二十六岁登基,登基十年后改年号为德昭,今年四十五岁,正值壮年。先皇体弱多病,所以赵庆还是太子的时候就已经替皇上监国,执行着有实无名的帝王权力。从那时候起,他就下定决心一定要把大齐带入繁荣昌盛,开创一个新局面。 这些年来他为了这个宏伟目标大力改革,对内废除旧制不拘一格提拔有才之士,着重发展经济提高商人地位,厉兵秣马积极备战;对外,采取亲善政策,与邻国通过联姻、经济交流等手段极力交好,以期为迟早会来的战争多争取一些缓冲时间。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几十年前的割据大战平息后,各国都在养精蓄锐,如今在表面和平之下,其实已是暗潮涌动。 各国也极力与国富力强的大齐保持良好邦交,除了北面接壤的蒙古拉国。 他们打定了主意与大齐交恶,大齐国人进入蒙古拉国境内,一概被当作奸细处死,大齐商品禁止流入蒙古拉国。不仅如此,蒙古拉国还派遣了很多密谍潜入大齐搞破坏。两国边境接壤处更是大战三六九(年),小战月月有。全然是个不死不休的局面。 蒙古拉国地广人稀,总人数比起大齐那是天渊之别。但是蒙古拉人骁勇善战,一直觊觎地大物博的中原。打了几代人的仗都没有攻下这块让人眼红的热土,自古两国就是宿敌。赵庆继位后,重点兵力就放在北防。 现在是冬季,屯兵归屯兵,但是赵庆知道仗短期内是打不起来地。今年国库比去年充盈。蒙古拉国敢来,他就叫他们有去无回。 “宣兵部尚书、户部尚书、丞相、几位大将军进宫。”皇上冷笑着发出指示,小宣子急忙大步走出去传达。看来,不是什么大事,皇上只考虑了一刻钟就有了定夺。小宣子发现自己多了一个爱好,就是揣测皇上的心思,然后用事件发展来印证自己的猜测是否正确,以此来督促自己向皇上地心腹太监迈进。 几位大人在御书房里针对打和不打展开了激烈的学术讨论,从天时地利人和等全方位提出了自己地论点和论据。在长达两个时辰的辩论中,终于达成共识:为打做好准备,如果对方先开仗就狠狠的打。如果对方只是示威就忍一忍。这就是我的肱骨大臣吗?皇上看他们争吵了许久得出的结论,心里暗叹。说了等于没说。不过现在国家还没做好全面开战地准备。以不变应万变是目前最好的办法了。 君臣几人议完事,已过了吃饭时间。皇上请他们在宫里用过餐之后,大臣们才感激涕淋的回府,能与皇上一起吃饭,是天大的荣宠。所以皇上也乐于偶尔用这些低成本的手段笼络人心。 深夜,又有一封密报被送入宫中,之前那封是军报,这封却是情报了:蒙古拉国派奸细二十五人混入我国,尽被擒获。 无极,你就那么想扳倒我吗?皇上靠在椅背上闭眼仿若睡去,脑里回想起多年前的尘封往事。 三十年前,他十五岁,是尊贵的太子。有一天父皇对他说,为了使他以后能成为一个明君,替他找了一位天上有地下无的老师,他要跟着那个老师秘密学习,直到继位为止。然后,在京城附近的皇家别院里,他认识了天机老人。 正是草长莺飞地四月天,在皇家别院那棵巨大的合欢树下,他朝那位眉毛胡子垂地、老得已经看不出年龄的天机老人恭恭敬敬行了拜师礼。 一个奇美地黑衣小少年怀抱着婴儿站在天机老人身旁,面无表情的看着他,怀中地孩子眨巴着好奇地眼睛,呀呀说着没人能听懂的语言。那个少年看起来只有七、八岁,但是那张邪魅地脸很容易让人忽略他的年龄,多看几眼,就会窒息在他的双眼中。最要命的中性美,宜男宜女,如果他不是穿着粗糙的布衣而是华丽的长裙,那么一定会让每个男人都想把他霸占成自己的童养媳。 这样一个冷冽的男孩抱着天真的婴儿实在是一个反差强烈的画面。婴儿一岁左右的样子,很乖的只是看着他,忽而吐掉嘴里含着的大拇指,嘻嘻一笑,那小丹凤眼里流露的欢喜让周围的春天都没了颜色。 “无极,今日你们也正式拜在我门下吧。”天机老人捻着胡子说。 那个少年眼中的喜悦一闪而过,抱着孩子,一起给天机老人磕了三个响头,就算两个人同时拜了师。 “好,好,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下。”天机老人老来收到三个徒弟,显然很是高兴,隐藏在雪白眉毛中的双眼已笑成了一条缝。他指着先拜师的太子说:“子穆,从今天起你就是大师兄了,无极,你是二师兄,韧行是师弟,你们三人以后在一起学习,要好好相处。” 没有人能忍心拒绝一个孩子这么可爱的要求。赵庆走近他们,准备接过这个可喜地男婴。没料到无极哼了一声,抱着孩子转身就走。徒留他双手尴尬的伸在空中。那孩子把下巴趴在无极肩膀上回首望他,无辜地小眼眨啊眨。不明白这个大哥哥为什么没有来抱自己。 这就是师兄弟三人第一次宿命的相遇。 后来知道了,黑衣少年叫炼无极,是天机老人多年前收留的孩子,今年八岁。至于他有怎么样的过往,天机老人没说。赵庆便没问,炼无极更不可能主动告诉他。孩子叫尤韧行,一岁半,是十天前在一处树林中捡来的,来历更是一个迷。但是炼无极却一直记得那天还没成为师父地天机老人算了一卦,对他说“我的三徒弟有着落了”,带着他来到那个树林,他们在林间空地上找到了包裹中静静躺着的孩子。孩子不哭也不闹,只睁着眼滴溜溜望着头顶高高的树叶子婆娑成一张网。遮住了刺眼的阳光。他的身边没有一个大人,不知如何会来到这密林深处。炼无极几乎要以为他是精灵的孩子,天机老人命他抱起孩子。仔细翻看了包裹和衣服内外,没有发现任何可以证明身份的书信或配饰。自然而然。这个孩子成了炼无极的责任。吃喝拉撒,半大小孩地他竟然无师自通的学会了照顾孩子。其实最主要的是孩子很配合。按时吃睡,一点都不要人操心。天机老人给他起了个名字,叫尤韧行。 师兄弟三人从此朝夕一起学习,天机老人给他们定下了不同地课程,赵庆学的是谋略,这大概也是他父皇恳求天机老人重点教授地;炼无极学地是占卜,和他那冰冷的性子一点都不合,不知道为什么师父会传他这个;小尤韧行定下要学地是武功,但是因为他现在年纪还小,所以还是由二师兄抱着上课。两个人一起学的是文学、丹青、棋艺、武功,照天机老人的话来说,这些是基础课,两个人还有专业课,不过专业课就是分开教的了,谁也不知道对方学的是什么。 赵庆毕竟是太子,自小各方面都有顶级的老师教授,年龄又比炼无极大一倍,领悟力和记忆力自然强些,在基础课上的成绩理所当然比炼无极优异。这成了炼无极更不喜他的理由,好强的炼无极不喜欢事事跟在别人屁股后面,所以,专业课上就尤其认真学,想要在别的方面胜过他。当他的相人之术略有小成,看出赵庆的九五之尊相时,他知道了,自己永远超越不了那个以后要掌控天下的男人,那个男人无论如何优秀都理所当然,就放弃了争强之心。尤韧行在两岁的时候,被天机老人用三百多种名贵药材,配合无上内力给他洗易筋,打通任督二脉,从此走向了练武天才的道路。在开始学汉字的时候,天机老人给他起了个字叫仲云。 十年过去。赵庆、炼无极、尤韧行师兄弟三人渐渐长大,建立起深厚的感情。大师兄赵庆温和而光华内敛,像所有成功帝王具备的优良素质一样,永远把事情放在心中,内有沟壑万千。并不出众的外貌却经常成为众人的中心点,这,就是领袖的魅力吧。 二师兄炼无极已成长为十八岁的青年,他只需看人一眼,就知道那人的运势发展,只需几个铜板,就可占卜出过去未来,独独,看不到自己。他总是随意披散着齐肩的长发,一件贴身的袍子,配上那妖魅的脸每每一出现,都会让人感叹此人只应天上有,不该出现在人间。冷漠,他什么都不关心,只除了师兄弟三人的事。与大师兄初见面时介隙早就在十年中烟消云散,只余敬佩与尊重。 最让人头痛的是仲云。他学了天机老人的武功绝学,谁也治不了他,调皮捣蛋,肆无忌惮(作者:大家想不到酷酷的云先生有这样的童年吧)。虽然大师兄和二师兄在其他方面比他厉害,但是在绝对的武力面前,一切都是空谈,他才不怕。 仲云几乎可以说是炼无极一手带大。从在林子里抱过这小小人儿的那一刻起,他就把仲云当成了一个人他的。看着小小的孩儿长大。他欢喜,怜惜,宠溺。有了仲云,他灰暗地人生才有了色彩。 让炼无极不爽的是。仲云对自己和大师兄的态度显然没有明显区别。一视同仁地戏弄,一视同仁的亲近。把自己占卜用地龟壳藏起来的同时,大师兄的兵书也会被他拿来擦屁股。想要一辈子看着他欢笑啊,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炼无极抬头看三师弟在树与树之间跳跃追逐飞鸟。下了这个决定于是,虽然聪慧却是感情白痴的炼无极就去向大师兄讨教了:怎样才能让一个自己喜欢地人永远待在身边。他相信成熟稳重,即将管理国家的大师兄一定有足够的智慧给他最恰当的建议。 赵庆哪里知道炼无极问这个问题的目的,如果他知道,那么他一定不会说出那样的话,为此,他整整后悔了二十年,却再也回不到那个风和日丽的普通下午。当时,他只是笑着对自己的二师弟说:“很简单啊。让他成为你地妻子,你们就一辈子不会分开了。” “妻子?妻子是什么?”炼无极好奇的问。皇家别院很大,但是为了保密。只有几个聋哑老仆在打理他们的衣食住行,没有出师前。天机老人不允许他和仲云出去。而他们也严格遵守着师嘱。在这样地环境中,根本很少和正常人群有接触。而来这里之前他与天机老人一直生活在深山中,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缺乏明确地认知。与学业无关地蕴含情爱的闲书,他更没机会看到。经常因为要事需要出入别院地赵庆,自然成了他最好的讨教目标。 “妻子,就是比父母儿女更亲近的人,父母会离你远去,儿女会各自成家,只有夫妻,才会不离不弃白头偕老。”赵庆以为仙人一样的炼无极居然情感开窍了,很高兴的淳淳教导。 炼无极点头,觉得很有道理。他自小被师父收养,根本没见过父母兄弟,加上天性冷漠,所以对那不知道是否还存在的亲人一点都不想念,也没什么感情。这不正好印证了大师兄说的话了吗,就是生自己的父母也会离开的。 “那他什么时候才能成为妻子呢?”炼无极噙着笑问。 赵庆没有问“她”是谁,只以为是师弟偷偷看中的姑娘,是啊,十八岁的小伙子,正值思春的年纪。现在问估计他也不好意思说,不过反正是谁他迟早会知道的,也不急在一时。十五岁她成年,就可以拿礼物去提亲。她父母同意之后,允许你们成亲,你们就能成为夫妻了。”赵庆毫无察觉的继续扮演好大哥角色。 “十五岁,那还要等三年啊。”赵庆失笑,看喃喃自语的师弟从身边走过,不知道师弟看上的是怎样的姑娘,过两天他得问问。 炼无极看着无忧无虑的仲云,心里思付:仲云与自己一样无父无母,省了一道程序,那么,自己只要送他一个礼物,问他愿不愿意做自己的妻子,他只要答应就成了吧。想到这里,他很欢喜的打算着,在这三年里找个什么好礼物跟仲云“求婚”好呢? 无忧无虑的尤韧行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二师兄盯上了,依然勤奋练习着师父今天交代的功课。如果没有后面的事,他也不会变成一个无情无义,浪荡人间的人吧。 第二年,发生了两件重大的事。一是赵庆父皇驾崩,他必须回去继承皇位。这下他更忙了,每月也只能抽出时间来别院一两次。二是,天机老人把一生所学编成本《天禄宝典》,分为三册,让他们师兄弟一人继承一册,允他们出师,然后就坐化了。没有师父管教的日子,又没有了大师兄来与他争宠,仲云只属于他一个人了。对于这样的生活,炼无极是极为满意的。 师父死后,禁足令自然消失,有时候两人也会到街上逛逛。第一次,当衣决飘飘,长发飞舞的炼无极出现在街端,就引起了交通堵塞。所有男女老少都拥过来看他。男人以为他是女人,女人以为他是男人,天子脚下的百姓不是孤陋寡闻。却也从未见过这样出尘的人物。他是仙还是魔?最后还是尤韧行拉着他杀出重围。从此再上街,他只好改变装束戴上大斗笠。 终于知道了正常家庭是什么样子,也知道了妻子是对女性的称呼。但是长期以来要“娶仲云为妻”地信念已经根植心中,知道了也是徒然。男人又怎样,难道男人就不能做妻子吗!在市井书店中偶然发现了一些书籍,里面不乏男人之间爱情的描写,包括帝王,都允许这样的行为发生。只不过。人们称之为“断袖之癖”。 断袖就断袖,他才不会在意别人地看法。 仲云十五岁的生日终于到了。 八月初七,月亮还未圆满。或许,这早已注定了是一场不会圆满地生日晚宴。彼时已是皇上的赵庆没有忘记自己这个三师弟的生日,偷偷摆脱了宫女太监们的围绕,从宫里溜出来要给他庆生。六年前,他的太子身份曝光,师兄弟间已经没有秘密可言。虽然知道他将是国家地主宰,与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但是两个师弟并没有为此与他生分,也没有刻意亲近,就像以往一样。该怎样就怎样。这座别院,是他最为放松的地方。只有这里。他才是两个人单纯的大师兄,没有利益。没有争斗,没有阴谋。 “来,仲云,这是我送你的礼物。”赵庆笑着拿出一个盒子。 “谢谢大师兄。”仲云欢喜的接过来,大师兄出手,定不会是凡品。打开一看,是把乌漆马黑的匕首。拿在手上,鳄鱼皮的把柄手感极好,小小的匕首分外沉重,就是在灯光下也没有反光。 “这是千年海底玄铁打造地,你试试看。”赵庆指着大青石地面,为了赏月,今儿个的晚餐是在摆在室外吃的。 仲云拿起匕首,轻轻一戳,刀刃便无声无息地沉入了青石之中,拔起来一看,石头上只是多了一条细缝,周围没有开裂,任谁也看不出是匕首造成的。 顿时爱不释手。又用期盼地眼神望着二师兄,希望二师兄能拿出更好地东西。 炼无极咳了一下,月光下那妖魅的脸居然浮出一丝红晕,即便是看过他千百遍熟悉得不能再熟悉地两师兄弟也心神荡漾。 他从袖子里掏出一块玉佩,珍而重之的递给仲云:“这是炎螭玉佩,戴在身上可辟百毒。” “二师兄,这不是师父留给你护身的吗?我不能要。”仲云赶紧摇头,师父临终前,把毕生收藏的宝贝分成三份给他们师兄弟仨,其中这炎螭玉佩是最好的东西。因为赵庆是皇上,皇宫中多的是奇珍异宝,尤韧行武功可以说是天下第一,别人要伤害他很难,只有炼无极顶着一张招惹是非的脸,所学武功也只比武林中平常角色厉害些,师父偏爱他,自是理所当然。 “仲云,只有最珍贵的东西才能表达我的诚意,当着大师兄的面,我想问你一句话:你愿意做我的妻子吗?”炼无极有些别扭的说完,然后紧张的看着三师弟。 咣当、咣当。赵庆和尤韧行的酒杯相继掉在地上摔碎,两人呆呆的看着炼无极,根本不能接受刚才所听到的话。 还是当皇上的赵庆先省悟过来,他强自镇定的对炼无极说:“二师弟,你该不是喝醉了吧,三师弟是男人,怎能做你妻子?” 炼无极展颜一笑:“大师兄,不是你跟我说的吗,只有成为夫妻才能永远在一起,我想与仲云永远在一起,有什么不对。何况谁规定男人与男人不能成为夫妻,我看书上很多情侣都是男人,你们前几代皇上不是还在宫中养了许多男妃吗?” 赵庆无话可说,前朝后宫养男宠的皇帝确实存在,就是在贵族中,许多人也以养娈童为乐,奢靡之风难以控制。但是,二师弟和三师弟,怎么可能!原来当初无极问自己的话是这个意思,说起来这事完全是他一手造成的,如果他不那么说,无极也不会朝这方面想。 尤韧行已不是那个单纯的小孩,知道二师兄那句话的意思是什么,赶紧拒绝:“二师兄。我才不要做你妻子,我们做师兄弟也能永远在一起啊。” “不一样的,仲云。你长大后会成家,会离开我。”炼无极垂下脸。心就像被撕裂开一样,几乎要呼吸不过来。这代表他被拒绝了吗? 看着二师兄地发白的脸,仲云的心一紧,对于从小把他带大地炼无极,他有着无比的依赖。或许从炼无极在林子里抱起他地那一刻起,他们的命运就紧密联系在一起。但是却不是男女之间的爱,只是如兄如父的尊敬。而他猜测二师兄对他,只不过是强烈的占有欲罢了,二师兄自己误解成了男女之情。 不,不是误解。炼无极清楚他们地想法,“我是真的爱着仲云。如果想把他紧紧抱在怀里永远不放手,如果一日看不到他心中就会难受,如果为他的欢喜而欢喜。如果可以为他献出自己的一切,如果可以为他与天下人为敌,这就是爱吧?” 赵庆摇摇欲坠。这是爱吗?不是吗?无极,竟然真的爱着仲云吗…… 尤韧行听到这人生中的第一次表白。手足无措。炼无极的话深深震撼了他,对于男女之别。他们两个几乎脱离人间生活的人根本没有太强的界限,但是,对尊敬地哥哥转化为“爱人”的角色,他有太多的排斥。 还是要拒绝,要让他明白这是不可能地事,却不能直接说伤了他的心,那时候还年少不成熟地尤韧行说下了让自己后悔地话,如果再过几年,他一定可以好好解决这件事吧。奈何,那时候还是冲动的少年啊。他说:“二师兄,要我做你地妻子,你得比我和大师兄强才行,不然我怎么依靠你?除非有一天,我和大师兄败在你手下,对你心服口服。”这是不可能的,大师兄是大齐皇上,自己是天下第一高手,二师兄不管用什么办法都胜不了他们。这么婉转的拒绝,聪明的二师兄一定会明白吧。 却不料炼无极当了真,他双目射出灼灼精光:“仲云,要记得你今日说的话。” 第二天,炼无极便失踪了。 再过了一段时间,皇上的探子探到一个消息:敌国蒙古拉国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一位国师,他上知天文地理下知人间凶吉,对大齐国情又非常了解,深得蒙古拉国国王信赖。只不过他都戴着一个夜叉面具,谁也没见过他的真面目。 从那时候起,蒙古拉国对大齐的战略发生巨大改变。他们连着赢了几场小型战争,还派了无数奸细混入大齐破坏经济政治,赵庆费了好长时间才把这个不利局面扭转过来。 而尤韧行,也投入江湖,凭着自己的武功很快风声水起,组织了裂焰,又开始做一些走私兵马之类的生意。有了皇上的支持,他的生意越做越大,与皇上形成了联盟关系。皇上为他的“走私”大开方便之门,他为皇上做一些官府不适合出面做的事。 在惨烈的江湖斗争中,少年的心性渐渐被磨平,他变成了冷漠、邪恶、强大的代名词,而云先生,也成了黑白两道最为忌惮的名字。 他不再相信任何男女之情。就是他的一句话,造成炼无极远遁国外,妄图利用蒙古拉国这步棋把大齐颠覆,后来又成立了“兀鹰”与裂焰作对。他把二师兄推上了一条不归路。 炼无极想证明,他比他们强,他有能力得到他一个误会,无畏的争斗,十几年过去谁也奈何不了谁,倒是白白蹉跎了光阴。争斗成了习惯,心性已被扭曲,再也停不下来。 想起偏执的炼无极,想起放浪形骸的尤韧行,皇上揉着太阳穴,觉得一阵头大。无极一定是观天象知道大齐出现了“天命之子”,不遗余力要破坏吧。 “皇上,您不舒服吗?要不要叫太医来看看。”小宣子看皇上沉默了这么久,睁开眼一副心力疲惫的样子,忙关心问道。 “不用了,只是今天开会久了有点累。回宫休息吧。” 仲云说舒安磊和莫浩凡都有可能是天命之子,他们谁会给大齐带来他期盼已久的改变呢?因为想让大家看得连贯点,所以昨天该更新的份一起放在本章里面,7600多字,可以当个小故事看了, 第113章 国事家事天下事 第113章 国事家事天下事 德昭十年的冬天特别寒冷,京城在大雪纷飞中迎来了新的一年。这是莫菲菲来到这个世界的第四个年头,过了正月十五,她就满十七岁了。 今年新年过得比较肃杀,整个京城都笼罩在异样的安静中,只有饭前例行的鞭炮声才能给这个大都市带来一点喜庆的味道。大家都没多大的心思过年,一则是因为天气太冷了,零下十度的温度导致探亲访友极度不便,连小孩子也被大人严厉关在家中避免到外面玩耍冻伤,街头少了孩子的喧嚣自然没有年的气氛。二则是京城百姓大都听到了边关大战将起的消息,心里头便很有觉悟的跟着满城的文武百官们一起隐隐担忧起来。 太平了几十年,小一辈的人早已不知道战争意味着什么,家中的长辈们却是知道的,与所有人利益切身相关的就是朝廷会向全国增税、征兵,只要是战争就会有死亡,保不准自己家里儿郎上了战场就一去不归。内乱还好些,换谁当王百姓日子都一样过,与蒙古拉国的战争就不一样了。两国自古就是夙敌,万一大齐战败,只是万一,那么全国怕要血流成河,家家流离失所。 这些年来皇上勤政爱民,改革弊端,用一双铁手把他翼下的子民护得牢牢的,偶有一些小型战争,也俏无声息的解决了。等消息传到百姓耳里时,战争都已结束取得胜利。大家议论的时候,自然觉得战争是遥远的,它代表的只不过是上酒楼与朋友小酌时吹嘘的谈资罢了。 而这次不同,蒙古拉国屯兵三十万于边境。这是什么概念?这是蒙古拉国地举国之力。这说明他们要鱼死网破了。胜,则大齐这块五花肉一定会被他们的铁骑踏得血肉模糊,败。则他们在未来的几十年中一定会喘不过气来,大齐北防。又可保几十年安稳。 这将是两国几十年来规模最大地一场战役,战役的后果与大齐所有子民忧戚相关,所以,消息才像长了腿似地传得飞快。几个大臣被皇上召见之后回到府里,第二天全京城的人都知道了年后要和蒙古拉国大战。哪里还有心思过年。太平时期皇上住的京城是最安全的,战争时期,却变成了最危险地方。于是有的人家已经收拾好了细软,准备情形不对就立即举家逃到南方去,几个有产业地大户人家已经拖儿带女打着过冬的旗号悄悄去了江南别院。 等到官府发现流言已经一发不可收拾出来安定民心的时候,人已经跑了不少,所以,街上就是这么一副萧条景象了。 虽然嫁入了舒府。但是贵为公主。在这个家里地位尊崇,没人敢要求她尽什么媳妇的义务。公公婆婆又都是善人,极好相处。夫君进翰林院做了一名修撰,整天忙死忙活,而她这个公主穷极无聊整天在偌大的舒府里乱转,发现了年近七十,退休后同样无所事事的护国公舒暮老同志,于是两个人成了忘年交,整天凑在一起嘀咕一些趣谈。不用讲,公主说的大多是莫菲菲跟她说过地事。 今天初五,不管是拜年和被拜基本都完成了,又还没上班,所以舒安磊难得清闲的能与自己爷爷下盘棋。 舒暮捏着一枚黑棋思考了几分钟才落下,死死封住舒安磊白棋的攻势,才得闲回答自己孙媳妇地话。 “皇上前几日宣我进宫了一趟,确是讨论打仗的问题。现在朝里地大臣们分两派,一派主打,说要主动攻击,一派主和,说要看看发展,最好别动手,能不打就不打。不管是先打还是等着打,这一场积蓄了几十年地战争怕是免不了了。”舒暮叹一口气,当年大齐就是他跟着太祖平定下来的,战争地艰辛和残酷没人比他清楚。 “如果要打,可有胜算?”谈到这个话题,就是舒安磊也静不下心里继续下棋,即使身世显赫前途不可限量,就目前来说,国家级重要会议他还是没有资格参加的。根据对朝政的了解,他对这个问题有自己的判断,但总不及沉淫朝堂大半辈子,了解文武百官脾性实力、与蒙古拉国正面对战过的祖父判断来得准确。 “五五之数。咱们皇上这些年来励精图治,蒙古拉国王也没有闲着。他们觊觎大齐已久,憋着一口恶气呢。况且他们骑兵最为厉害,一个能顶我们三个也不是大话。那三十万里,有十万就是骑兵,更令人担忧的是他们有个神鬼莫测的国师,对每次战争的走势都有精确的把握,天气,也成为他们的助力。”虽然是对敌人,舒暮还是保持着客观的评价。 “爷爷,蒙古拉国被您说的那么厉害,我们又有哪些优势可凭借?”公主皱着眉问,虽然是女流,但身为皇室成员,对这些国家大事自然比一般埋头过日子主妇更关心。 “蒙古拉国厉害,大齐也不畏了它。赤雁关是天下第一关,易守难攻,现在领兵的项叶风大帅有丰富的作战经验,是蒙古拉国将军库剌的死对头了,两人斗了十几年互相了解,一直是平手,这次依托赤雁关为屏障,更是多了几分胜算。加上蒙古拉大军长途跋涉,粮草给养补充肯定比不过我军。打仗打的是人,打的更是钱。说起钱,这天下还有比大齐更有钱的国家吗!”舒暮说得豪气渐起,仿佛又回到了当年跟着先祖一起平天下的丰茂年纪。 舒安磊和公主露出明了的表情。照爷爷那么说,仗虽然辛苦,但拖到后面还是赢面居多的。 “孙儿好想向您当年一样。到战场上挎刀杀敌。”舒安磊心驰神往。 “磊哥哥,”在没有外人地时候,公主还是喜欢这个称呼。比起驸马来,舒家长辈也乐于见这小两口恩爱。当然有外人在的时候该守的礼仪一点都不会拉下。“就是说啊,你武功这么厉害,如果从军一定可以做个大将军!”放下对莫菲菲地爱恋之后,公主全心全意对待起自己的夫君来。或许,对他少了一份第一次动情地心悸。但是生活就像温情脉脉的白开水,平淡,却总是需要。舒安磊宠溺的拧拧公主的鼻子,无视爷爷暧昧的笑,反正老头子不会说什么,倒是在父母面前,他们要规规矩矩地。初见公主的第一眼起,他就知道这是自己找了一辈子的宝贝。公主纯得一尘不染,笑得春光明媚。那一刻,他对祖父充满了感激,如果不是祖父逼迫他去“相亲”。他会错过这辈子再也不会遇到的美好。所以,公主如他所愿嫁到舒府后。他对公主没有任何要求。就由她随性的生活着,快乐着自己认为的快乐。 “我的孙子喂。你现在还在怪爷爷当初逼你走上仕途而不是到沙场精忠报国吧?” 舒安磊低下头,不否认自己当时对爷爷的坚持有点不满。如若不那么优秀就好了,偏偏他文武双全两样都拔尖,于是便比别的世家子弟多了一种选择。祖辈行武出身,他自然更偏于从军多些。他相信以自己地能力一定能在军营中闯出一片天地。 当着公主的面,舒老爷子第一次对孙子掏心窝:“如今已经不是以前我们所处的乱世,大齐历经三代,从马上得天下,现在却不能在马上治天下。当今圣上文韬武略正大展拳脚治天下地时候,你在庙堂,会比沙场发挥更大的作用。等这场仗打完,属于你们地时代就要开启了。”老护国公似一点都不为将要到来地大战操心,俨然胜券在握。 当官的关心国事,小老百姓操心家事。当官地经常感慨小老百姓目光短浅,没有国何以为家,小老百姓却唾弃当官的假惺惺,家都没有了还谈什么国! 所以,当舒家爷孙仨在讨论大事的时候,莫府,莫老爷莫夫人两人正扯着莫菲菲拉家常。 “爹,娘,你们鬼扯了两个时辰,到底要跟我说什么!”莫菲菲终于不耐烦了。虽然说大冬天的大家都不出门自己时间有的是,但是也经不住给父母这么耗啊。 话说吃早餐后莫老爷和莫夫人就摒退了下人,独独叫住莫菲菲,说好久没和她聊天了,想加强下家长和女儿的感情。那鬼鬼祟祟的样子显然有事要说。 老爹老娘本来是有话说的,但是说了些闲话之后显然严重跑题了,完全忘了他们的目的,然后又陷入了十几年如一日的肉麻打情骂俏中,莫菲菲发誓,如果肥肉爹变成段王爷一样的中年帅哥,她一定不会打断他和娘的调情的,实在是,他一笑,那满身的肥肉抖得她双眼发白,真想不通娘怎么忍受的。不得已,她只好打断了。 “你说!” “你说!” 夫妻两推推攘攘,最终通过五盘三胜的划拳,莫老爷在输给老婆之后,成为那个倒霉的发言人。 “咳!菲儿啊,你也老大不小了,过几天就满十七了吧。” “是啊,怎的,但是我觉得自己正值大好青春年华,哪里来的老大不小。”放现代还没读高三呢。 “对啊,对啊,我们也觉得,想当年你娘也是二十多岁才嫁给我的,我们是光荣的晚婚晚育者!”(莫菲菲想一个拖鞋丢过去,老爹,你们这个年代有晚婚晚育说法了吗!莫老爷:作者说有就有) 听他们这么一说,莫菲菲隐隐猜到他们要说什么了。 果然,刷的一声,莫老爷从背后拿出两堆生辰八字帖子,摆在她面前,尴尬的说:“有一帮人想把女儿嫁给你,有一帮人想娶你做媳妇,你说怎办?” “啥?”莫菲菲用疑虑的眼神望着她娘莫夫人肯定的点点头,不爽拧着莫老爷的耳朵,吼道:“都是你,叫菲儿扮成男人,这下男的女的都看上她了。555误是你犯下的,归根结底还是怪我,我生的女儿咋这么优秀捏?” 莫菲菲直接倒在了地上,见过无耻的没见过这么无耻的。成亲?她才不想那么早走进婚姻的坟墓呢。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第114章 好巧,今天你也拒婚啦? 第114章 好巧,今天你也拒婚啦? 看莫菲菲对那些生辰八字贴一脸不感兴趣的表情,莫老爷只好继续耐着性子说明下去:“菲儿啊,事情是这样的。自从你扮成莫浩凡,大显身手开了客栈和商场,如今又在广州有了一家船行,这京城里谁不知道我们莫家出了个能人,现在你老爹我也算是京城几大富商之一了。外界都知你无父无母靠我这个假叔叔养大,有门当户对的谁不想把女儿嫁给你这个以后的莫家家主,上门想要做媒的媒婆这几个月来踏破了门槛。” “那这些男的又是怎么回事?”莫菲菲不满的指着另外一堆问。 “这个,因为以前大家都知道莫家有两个千金,如今我们家风声水起,那大门不迈二门不出外界知之甚少待字闺中的大女儿自然也成了香饽饽。”莫老爷摸摸下巴,颇有些遗憾的说:“如果你会分身术就好了,这里面有几个公子和小姐都很不错啊,真让人难以抉择,你看看……” 莫菲菲接过那些老爹认为不错的帖子一一看起来,里面有京城富商的子女,家里或开酒楼或开商行的,打的是强强联合的主意;有家境一般美名远播的佳人,想嫁入有钱人家当个阔太太;有一些所谓名士,看来是受不了清贫想过个好日子;还有一个九品芝麻官国子监典籍的儿子,说起来也就是个现代大学图书馆馆长或教授之类的角色,由于沾着个官字,据说来提亲的媒婆口气里颇有些纾尊降贵的意思。切,什么玩意,不就是个没前途的穷教授吗。 翻啊翻。啥?莫菲菲目瞪口呆看着手里地帖子:沈天启,通泰钱庄二少爷,丙辰年五月初八卯时三刻生。哎哟。没想到这家伙是双子座的,自己正月十五出生是水瓶座的。双子座和水瓶座地速配指数和友情指数都高达四颗星。自己记得这些都归功于以前死党小米老是神经兮兮的迷信星座,但凡她们一帮人身边有男性出现她就捧着星座书来研究那个男人与她们是不是般配,听得多了,这些居然自然而然记了下来。 不过现在不是研究这些地时候,她要弄明白的是。为什么沈天启的生辰八字贴会在这里面! 她挑出来,咬牙切齿的对莫老爷说:“爹,这不是孩儿的朋友吗,怎么会在这里!” “哦,你说沈家少爷啊,”莫夫人瞟了一眼,兴致勃勃地邀功:“我知道你们是朋友,还合作一起做生意嘛,难道你和他没有日久生情吗?放心我和你爹都很开明的。如果你有喜欢的人我们绝对支持你自由恋爱。沈家二公子我和你爹都见过,觉得还不错,是个可靠的人。这次有个媒婆上门。聊天的时候说起沈家夫人也正在给他儿子张罗婚事,我一想。这不正好吗。就把他的生辰八字拿了一份过来,顺便也把你的生辰八字给媒婆拿了一份回去。” “什么!”莫菲菲大惊失色:“你们怎么能这样。叫我以后如何与他相处啊。” “怕什么,他只道莫菲菲是你堂妹,反正你以前都是乖乖待在府中,根本没有外人见过你的样子。嘿嘿嘿,菲儿,我看你可以考虑一下,嫁给他,借的那五十万两就不用还了。”莫老爷得意地说。 莫老爷赶紧惊恐地摇摇头,光管着一个红楼老婆都已经不满他没时间陪了,再管客栈和商场,他等着被休吧。 “爹,娘,既然你们支持我自由恋爱,就不要管我的婚事了,看你们这么恩爱,我也想找个自己喜欢地人过一辈子,不了解的人我才不要。何况我现在根本没有成家的想法。”莫菲菲抬起头瞪着亮晶晶的双眼对莫老爷说:“你们也希望我多当几年莫浩凡吧?钱我还没赚够呢,我的目标是全国首富!难道爹你不想变成全京城最有钱的人?娘你不想那些珠宝店啊服装店的掌柜把你当成最尊贵的客人?我现在成亲嫁人,夫家还能让我去打理娘家的产业吗!” 说的是啊。莫老爷和莫夫人意识到了这个严重的问题。女儿现在是个宝,嫁了人后就是根草了,没有哪个做相公的还能忍受自己娘子管着娘家的事,除非是入赘。但是肯入赘的男人别说是菲儿,就是他们都看不起!婚后生活肯定不会幸福。 经由自由恋爱结合的他们比经由父母媒妁之言结合的夫妻更能体会到爱情在婚姻中的重要性。这么个宝贝女儿,实在不愿意让她嫁人不淑。罢了,就由着她去吧,儿孙自有儿孙福。更何况,他们也是有私心的,菲儿刚才说什么来着?全国首富!多么蛊惑人心的字眼,虽然知道这个目标有可能只是镜花水月,但是女儿带给他们的多次震撼已经让他们渐渐接受一件事:不管她说什么,她都有可都能做到。 夫妻两对视一眼,知道了对方的意思。莫夫人笑笑,把那些帖子收起来,一张张丢到了火炉里。火舌迅速吞没了那大红的镏金纸,转眼化作灰烬。“菲儿,以后有人来提亲娘一律挡在门外,我们相信,你一定能能找到自己的如意郎君。” 又说了几句,夫妻两耐不住起身到房间里去了,只余莫菲菲在厅里,看着炉子发呆。她手里,是刚才下意识藏起来,没被娘烧掉的沈天启生辰八字。 不知不觉,和他认识居然有两年多了,从不熟识到成为朋友。就这么自自然然的交往着。身体里的情爱之魂似乎没跟着她一起穿越附身过来,独自留在了现代,要不然。为什么来到古代那么久,遇见这么多优秀的男人。却没有一个能让她产生怦然心动地感觉?如果不是今天的这张帖子,她压根不会认真思量她与沈天启两人之间有没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性。是爱吗?分开地时候没有特别想念,相聚的时候也是淡淡地欣喜,和他在一起,能让她打心底觉得很放松。她知道,他的感觉也是如此。但不同的是,她知道自己其实是女儿身,而沈天启结交的却一直是“莫浩凡”莫公子,自己在他眼里,最多只能算个好友罢了。 不知道,他会不会看上自己那位“堂妹”。他就要娶妻了。这个念头一浮上来,莫菲菲感觉酸溜溜的味道从心底蹿出:这块大肥肉自己还没打定主意是否要下手就要被人抢了先,太让人郁闷了。不管他成不成亲。以莫浩凡地身份与他交往都不会受影响,但是自己总不能扮一辈子男人,当他知道自己是女人身份后。一定会因男女之别而疏远吧。想到这个可能性,莫菲菲一阵难受。她不想失去这份珍贵的友情。有谁,还能像他一样与自己一起那么畅快的喝酒聊天呢? 又想见他了。何不亲自问问他娘给他找了哪家姑娘,依他那孝顺的性子,肯定他娘说啥是啥。 备好礼物,出门。 沈家张灯结彩,随处可见喜庆的气氛。见到是二少爷的朋友上门拜年,门倌忙恭恭敬敬迎进去,另外一个下人则一溜烟先跑进去通报了。 来到大厅里,只见沈天启他娘似乎在生着闷气,而一个儒雅的中年男人则在旁边好言好语的轻声哄着,想必是沈天启他爹了。 见到莫菲菲进来,沈老爷略为尴尬的坐好:“倒叫客人看了笑话。” 花团锦簇地沈夫人也换上一副笑脸,对第一次见面时就曾送过自己一张商场金卡的莫浩凡,她印象深刻着。“莫公子能来拜年真是有心了,天启在后院呢。”遂吩咐下人赶紧去把二公子叫来。 “沈伯母哪里话,沈兄和我是好朋友,又给过我诸多帮助,晚辈来拜年是应该的。早该来了,但是这几天家里事多,要帮着叔叔照看客人,实在是脱不开身,还请伯父伯母见谅。”说着恭恭敬敬施了晚辈礼,然后送上拜年礼物。 沈夫人微微打开礼盒看了看,然后笑得更为开心了:“莫公子真懂礼貌,我们家天启交到你这样地朋友也是福气。”能不开心吗,盒子里面是一根碧绿的如意,以沈夫人十几年奢侈品消费地眼光来看,至少价值五千两以上。这个孩子很好,很大方,她很喜欢。 沈老爷边招呼莫菲菲喝茶边不动声色地打量他,虽然没正面打过交道,但是儿子的这个合作伙伴他们都是耳闻已久地。现在看来果真和天启说的一样,是个优秀的年轻人,谦逊又懂礼,最难得的是他的目光,中正平和,一看就知道是个值得结交的人。 以沈老爷几十年在商场上练就的毒辣目光,自有一套识人之术。虽然莫浩凡稍嫌年轻,但是表现出来的沉稳和气度可不是装的。沈老爷对自己儿子的这个朋友也彻底放下心来。 又聊了几句,莫菲菲应付自如,沈夫人只觉得与他越来越投缘,叹口气说:“莫公子等下见了天启,可得帮我劝劝他。” “伯母所愁何事?是不是沈兄惹您生气啦?”莫菲菲关心的问,自己演戏的本领可是越来越高了,一副懂事的乖小孩形象被她学得活灵活现。 “可不是。我为了给他选媳妇,辛辛苦苦找了那么多大家闺秀,他一个都不要!你说,年纪那么大了还让父母不省心……”沈夫人像找到了知己,就要哇啦哇啦说起来。 这时候沈老爷忽然咳了一声,沈夫人急忙停了下来,莫菲菲抬头一看,原来是沈天启到了。 他今天穿着件湛青色的外套,领口袖口是半指宽的银线暗纹白边,束着根白玉腰带,看起来很飘逸。只不过那绷紧的脸显示着他现在心情很不好。 非常牵强的扯出一个笑容:“浩凡,我们到后面说话吧。”说完转头就走。 “这孩子!”沈夫人又要跳起来骂。 莫菲菲朝她使了个“请您放心我会好好劝他”的眼色,跟了上去。 刚才沈夫人虽没把来龙去脉说完,她前后联系着也大致知道了是怎么回事:像自己老娘一样,沈夫人给儿子找了很多媳妇候选人,结果,被沈天启给拒绝了,原因还没来得及问。不过,等下多的是时间问。不知为何,听到这个消息时,莫菲菲心里悄悄松了口气。 在花园里并肩漫步。雪已经停了,高高的院墙挡住了寒风,倒也不觉得有多冷。莫菲菲把手拢在袖子里慢慢走着,沈府的后花园很大,由于下人们都躲在屋内所以园子里显得分外静溢。假山花圃里都积满了雪,荷花池上是厚厚的冰,有几株不甘寂寞的腊梅颤颤开着,送过来一丝若有若无的暗香。 一高一矮两个身影慢慢走着,也不说话。 “冷吗?”沈天启打破了沉静。 “不冷。”莫菲菲翻了翻白眼,这对话太没营养了吧。 “刚才我娘跟你说了什么?” 莫菲菲一口气把从沈夫人那里听到的说了出来,然后又问了句:“为什么?为什么,难道说是因为自己爱上了你这远在天边近在眼前的男子,所以才抗拒娘给找的那些姑娘吗?沈天启偏头看了一眼莫菲菲,不说话。 “看来我们是同病相怜啊!真巧,跟你说,今天早上我们家发生了和你家一样的事,我婶婶也张罗着给我找媳妇呢。”莫菲菲只好无话找话,总不能这么尴尬的沉默下去吧。“什么?”沈天启身形一顿,下意识的抓住莫菲菲的肩膀,身体紧绷着艰难吐出一句话:“你也要找媳妇了吗?” 一握之下才发现,浩凡的肩膀好瘦小,仿佛用力就会碎了似的,沈天启不禁收起几分力气,却不舍得把手缩回来,极力压抑自己想顺势把他拥进怀里的念头。 “我才不像你这么心急!我叔叔婶婶开明着呢,我跟他们说我要自己找中意的人,不需要他们来操心我的婚姻大事。”莫菲菲示威性的说,在这个年代里能有这么开明的长辈确实是件非常罕见的事。 “真的吗,太好了!”沈天启微微一笑放松下来,仿佛忘了似的右手搭着莫菲菲的肩膀往前走去,身体有意无意帮她遮挡住吹过来的风。 莫菲菲望望肩膀上的大手,那只手透过厚厚的外套依旧传来诱人的温暖,又不好意思让他把手拿开。这个,应该不算吃豆腐吧,应该不算…… 明天就不用上班咯,HAPPY!想着要赶在下班前发出来,先写到这。 第115章 是谁爱上谁 第115章 是谁爱上谁 虽然花园里冰晶玉洁的雪景别具一致,但终究太冷。看着莫菲菲一直拢在袖子里的双手,沈天启悄然加快了步伐,不一会把她引进了后堂的偏厅中。 脱掉被寒气沁得冰凉的外套,莫菲菲坐在铺着厚厚棉垫子的椅子上,和沈天启只隔着一张小茶几,茶几上是各种果脯及一壶热茶,下人奉完茶后就玲珑地退了下去“你……”两人同时出声,看了对方一眼,又同时禁口。 相视而笑,沈天启拿起茶壶给莫菲菲续了点茶:“你先说吧。” “那我可是说了。还是那个话题,刚才伯母殷殷嘱咐我劝劝你,赶紧娶个媳妇呢,你也老大不小了。过完年,得二十了吧?”莫菲菲随意的说着,丝毫不知道自己没心没肺的话在沈天启心里造成了怎样的冲击。 沈天启面色一沉,语气不知不觉重起来:“怎么,你也要学那絮絮叨叨的媒婆子来给我做媒吗?凭什么你能自己决定终身大事,我就不能!” 莫菲菲赶紧低头喝茶,看来这家伙被逼婚,心情很不好,自己还是不要在他伤口上撒盐了,嘀咕道:“我也就是随口说说,谁有那闲心给你做媒。”凭什么?当然凭的是我老爹老娘是走在时代尖端的开明之士,你爹你娘是千年老古董。难怪人家都说混得好不如生得好,莫菲菲再一次在心里感谢莫老爷莫夫人,如若自己是穿越在别家女儿身上,日子定不会如此随心所欲吧。 沈天启也自知刚才脾气发得有点莫名,眼前的人。什么时候才会知道自己的心意,知道了,还会像现在这样安然坐在自己面前吗?抱歉的笑了笑。他只好转移话题:“亏得你过年还能想起我,到我家来拜年。要不我明天也到你家拜年,说起来还从未正式拜访过你叔叔婶婶呢。”能把无依无靠的侄子当亲生儿子般栽培对待,又这么开通地夫妇,一直让沈天启心存感激和向往。如果不是他们,自小就是孤儿的浩凡不会成长得如此开朗优秀。不会在最猝不及防间闯入自己心中,不会给自己冰冷的生命增添这抹最亮丽地色彩。 莫菲菲赶紧摆手拒绝,开什么玩笑,真要让他到自己家里去,肯定会被他发现自己这个莫公子就是莫小姐。说起来真是奇怪,沈天启在别人眼中都是精明能干的形象,为什么在她眼中,却一直觉得他是个刻板闷骚听话好欺负地乖宝宝呢。他做生意时那些狠辣手段、杀人时的决然不是没见识过,但总会被她刻意遗忘。她眼中的他。只是一个缺乏关爱,内心封闭,被家庭责任压得喘不过气的可怜人。想到这里。莫菲菲吓了一跳,自己对小沈是不是母爱太泛滥了?算上现代活的岁数。现在自己地心理可是二十七岁的老女人啊。有神人说过。女人对自己喜欢的人,潜意识里总会升腾起母爱。她难道是喜欢上沈天启了? 从来没有想过在这个年代里还能喜欢上一个人,她用不断赚钱掩饰着自己的寂寞和无助,用关闭心扉来试图保护自己不受伤害。因为脆弱的她再也经受不起更多的折磨。那宝贵的亲情、友情她都想紧紧抓住不再放手。但是在与沈天启两年多的交往中,他润物细无声的在她心里留下了影子。这是爱吗?她还不敢肯定,那么,就给彼此一个机会试试吧。 想到这里,莫菲菲从袖子里拿出一张帖子递给沈天启。 “说起来巧得很,我有一个堂妹,是我叔叔的女儿,与我岁数相当。前些日子也有媒婆分别给我与堂妹说媒,在我堂妹的夫婿候选人里,就有一个你。怎样,要不要我安排你们见见?”见了面,他一定会发现堂妹就是她,她就是堂妹。会诧异还是欢喜,会疏远还是……可以更为亲密?“不”,沈天启坚决地摇了摇头,眼前的他为什么可以笑得这么开心,他不知道他地笑刺得自己心淌血,他就这么想自己成家吗? “你真地不想见见我堂妹吗?她和我长得很像,很可爱,很漂亮,你不见肯定会后悔的。”莫菲菲寐着良心吹嘘自己。 长得再像也不是你,再可爱也比不过你。沈天启握着那杯早已凉了地茶,极力控制自己才没把茶杯捏碎,只觉得自己的心比茶还要凉。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生与死的距离 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 而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我不能说我爱你 而是想你痛彻心脾却只能深埋心底 沈天启没读过泰戈尔的诗,但是他现在心里的想法,与泰戈尔所描写的情形惊人一致。 他紧盯莫菲菲的双眼,一字一顿沙哑的说:“以后不劳你为我的婚事操心,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除了他,我谁也不要。” 晴天霹雳。刚正视了自己的内心,就受到如此大的打击,莫菲菲呀莫菲菲,早就跟你说过别玩什么感情游戏,看,遭报应了吧。人太贪心,老天也看不过去。 手里的景泰蓝茶杯不知道什么时候掉到衣服上,又滚落在地,清脆地破裂开来。莫菲菲耳朵里反反复复只回响着一句话,他说他已经有了喜欢的人,他说他已经有了喜欢的人! 除了她。谁也不要。多么决断,多么深沉的情感。一瞬间,莫菲菲对那个素为谋面的女子产生了无数地嫉妒。难怪,他会拒绝那么喜欢他的秋芙蓉…… 再也坐不下去了。莫菲菲趔趄着起身。强装出一个笑脸:“我身体有点不舒服,先告辞。” “要不要紧,先坐下,我叫大夫过来。”许是看她面色实在难看,而且连茶杯都拿不稳了。沈天启心里发急,压根没有闲暇去想她为什么刚才还好端端的忽然就这样,赶紧过来扶住莫菲菲。 “没事,”莫菲菲想要从他那有力地双手中挣扎出来,未遂,只好说:“可能是前几天感冒还没好,有点脱力,回去睡一觉就好了。” “既然感冒没好不在家乖乖休息还跑出来玩干什么!”沈天启的声音里不知不觉就带了丝火气,为她地不爱惜身体。 也?他生什么气。该气的应该是自己吧。莫菲菲瞄了瞄沈天启那张酷脸,觉得很委屈。这么一想,心中的悲凄也减少了些。精神气好像一下子又回来了,反吼回去:“到你家拜年又不是玩。既然你不想见到我。我现在就走。”说完转身就要出门,完全忘记了自己的手臂还被某人抓着。走了两步就被沈天启使劲一拉,拖了回来,猛然跌入一个温暖的怀抱。 “扑通,扑通。”是谁地心跳那么快? 没想到沈天启看起来瘦弱,胸膛还挺宽阔的,不愧是武功高手。莫菲菲鼻子被他的胸膛紧紧挤压着,闷闷的想。 他已经有了喜欢的人!这个认知闪电般划过她心头,击碎了这一刻的平静。莫菲菲急忙用手一抵,脱离出他的怀抱,没好气的责问:“你拉着我干什么。” 沈天启微不可闻的叹了一口气,松开她地手:“你的衣服湿了,先换了衣服再走,不然到外面吹风又会着凉。” 莫菲菲低头看看衣襟上那块已经氲开的茶渍,不以为然地说:“哪用那么麻烦,只是湿了一点点而已。” “不行!”沈天启眼里迸发出危险的光芒,“你是要自己换,还是我帮你换?” 啊,莫菲菲赶紧后退一步,乖乖说:“好吧,我自己换。”这个沈天启什么时候变得这么霸道了,难道以前自己被他扮可怜欺骗了? 跟着沈天启来到他房中。找了一套衣服让她快点换上,沈天启就退了出去。 莫菲菲坐在他地床上,把湿了地衣服脱下,边套着沈天启挑出来的月牙色布衣边打量这个简单地房间。硬朗的黑桃木家具,一张床一个衣橱一张圆桌两张椅子,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物,显得非常冷清。连床板都是硬硬的,他不是有钱人吗,怎么也不铺个丝绒床垫。看这个房间就知道了,住在里面的主子肯定是个小气的人,莫菲菲心里暗暗腹诽。 门外。 沈天启站在廊下,两眼无焦距的看着院子里那棵被雪压得已经看不出真面目的小松树,心里想的却是刚才令人心悸的一抱,怀中的那人不高不矮,与自己,真是契合。再也不会有那么贴近的时刻了吧,还有什么遗憾的呢,以后的岁月里,自己可以一遍遍的回忆那刻的美好,虽然,他永远也不会知道。 “天启,刚才那位公子,就是你拒绝娘给你找媳妇的理由吧?”身后传来一个轻轻的声音,用的是疑问,听着却是肯定的语气。 沈天启身躯猛然一震,心底最深的秘密就被人这么轻易窥见了! “大哥,你胡说些什么?”沈天启愤怒的看着那个自痊愈后就仿佛换了副性子的大哥。是不是所有人天生都戴着面具,不然为什么以前的大哥总是柔弱而温和,现在却是可恶而锐利。 “我是不是胡说,你自己知道。刚才我可是什么都看见了。嘿嘿嘿,不知道爹娘知道了会如何反应。”沈邵阳恶劣的说,一副欠扁的样子。沈天启知道他大哥定是看见了刚才他们在厅里那短短的暧昧,无法否认。知道就知道,那又如何,大不了。和所有人挑明了,即使被赶出沈家,反正现在大哥已经好了。可以接下他的责任,不是么? 这么一想。他反而松了口气。这个秘密压在他心头太久太久,现在忽然被人知道,他只觉得浑身轻松起来,收起愤怒,换上戏谑地表情对大哥说:“你告诉爹娘也无妨。我难道不能也来个离家游历吗。到时候爹要抓人,首先要抓的也是你吧。” 沈邵阳哑口无言,没想到被反将了一军。自己这个弟弟果然是当商人的料,一点亏都不肯吃,立时就找到机会讨价还价了。敢威胁我,那就让你伤心难过去,我偏不告诉你那个莫公子其实是个女儿身,哼哼哼! 沈邵阳地师父是个异士,不仅医治好了他。教他武艺,还传授他相人之术。据师父老人家说,他的本事虽然比不上蒙古拉国那个举世闻名地国师。但是他的相术在人间也属拔尖。所以,他刚才只看了莫公子一眼。就看出了他其实是女子。可自己那个傻弟弟还不知道呢。为自己喜欢上一个男人而煎熬。哈哈哈,有趣有趣真有趣。他倒要看看这个从小就循规蹈矩的弟弟为了爱情能做出什么举动来。如果有一日,他敢毫无顾忌的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那么他才真正够格做沈家地家主。 “吱呀”一声,掩着的门被打开,莫菲菲穿着沈天启宽大的衣服走了出来。套着比自己大几号的衣服看起来很滑稽,好在等下外面罩上大衣应该看不出来。她瘪着嘴又把衣袖往上挽了一截,听到传来几声压抑的笑,抬起头,才后知后觉的发现沈天启身旁站着一个男子。 那男子穿着松松的褐色长衫,空荡荡的觉得一阵风就能把他吹走。比沈天启高一点,脸色有几分苍白,相貌与沈天启很像,一样的帅,只不过沈天启常年板着脸,而他截然不同,一看就是极为爱笑,那双眼睛也清亮得吓人,盯着她地样子好像一下会把人看穿。 “这位是?” “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大哥沈邵阳,这是我朋友莫浩凡。”沈天启不情不愿的给他们介绍,给沈邵阳丢去一个警告的眼神,警告他别在莫浩凡面前乱说话。这就是沈天启说过地那个自小体弱同父异母的大哥啊?莫菲菲疑惑地打量着沈邵阳,觉得似乎眼前地人一点也不像半死不活老靠人参吊着命的人,虽然他地脸确实有点不健康的白,但是精神貌似非常充沛。 “沈大哥好!”莫菲菲下意识就想去握个手,忽然想起古代人不兴这个,及时把手收回,做了个拱手的动作。“好。”沈邵阳笑眯眯的回了个礼,诡异的眼神在她和沈天启之间扫来扫去,看得莫菲菲毛骨悚然,一个劲低头看自己身上是不是有什么不对劲。 “大哥,你刚才不是说有事要去忙吗!”沈天启咬牙切齿的说,恨不得一脚把这个碍眼的家伙踢飞。 “对,对,瞧我这记性。”沈邵阳拍拍脑袋,一副刚刚想起的样子,憋着笑转身离开。 “你大哥怎么怪怪的?”看着他走远,莫菲菲小心翼翼问沈天启。 “别理他,他就那副德性。”看着莫菲菲娇小的身子套在他的衣服里,他说不出的满意,柔声道:“要不我送你回去。” 莫菲菲翻了个白眼给他:“不用,我家轿夫等着呢。我走了。”沈天启没理由再挽留,只好无奈把她送了出去。经过大厅的时候沈夫人还在,看他们出来忙向莫菲菲丢了个询问的眼神,意思是问她有没有劝劝沈天启。 莫菲菲耸耸肩露出个无能为力的表情。沈夫人,不是我不帮你,现在需要帮助的是我,我刚失恋了耶,而且还是你儿子干的。 来时轻松,回去的时候却心情沉重。莫菲菲心想,如果今天没有来沈家,没有认清自己的内心,没有听到他那铿锵有力不知道给谁的爱情宣言,那该多好。 但是世界上没有如果,发生了的事就是发生了,它不会像雪一样,落下来,化成水,太阳一出又会无踪无迹。真冷啊,我就像大白菜下面的青虫,缩在被子里一动也不想动。下章预告:云先生的生日礼物 第116章 云先生的生日礼物 第116章 云先生的生日礼物 回到家里,莫菲菲恹恹的躲进房间,且让她暗自舔噬下失恋的伤口吧。话说沈天启那死小子也真能瞒,自己和他也算是熟了,他喜欢哪个为什么自己一点风声都没听到呢。应该不是在京城的,不然他那精明的娘不可能一无所知。难道像秋芙蓉一样,在外地有个姑娘正痴痴等着他?可是观他的样子又不是很像,至少就过去一年他的行踪来说,自己还是很了解的,他不是待在京城就是在广州。在广州的几个月虽然自己出海了不清楚他每天的行踪,但是有个秋芙蓉一直在他旁边虎视眈眈呢,他那个心上人也不会是广州的,不然瞒不过秋芙蓉。 对了对了,他会不会是单相思,所以才没人看见哪家姑娘在他身侧,想来想去只有这个可能性最大。根据小米的恋爱理论,90的暗恋都是以失败告终的,再结合沈天启的闷骚个性,失恋的可能性提升到99。你失我失大家失, 当一个人觉得自己不幸的时候,去想想更加不幸的人,心理一定就会平衡。莫菲菲的阿Q疗法起了作用,心情很快恢复过来。 到了初七,肆虐已久的风雪终于停了,虽然温度还是极低,但路边的积雪和薄冰在阳光下开始消融。最冷的时候已经过去,再料峭,也阻挡不住接下来春天的步伐。 莫菲菲待在屋里逗着鹦鹉嘎嘎玩,许久没和这小家伙沟通,没想到它跟着妹妹子芹已经从本质上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本来很和善的性子,现在高傲得很。逗它说一句话它要摆半天架子,直到给它零嘴吃,它才爱理不理的搭理人两句。一只好鸟又堕落了! 这时。外面传来一阵鼎沸。 “听说了吗,咱大齐要和蒙古拉正式开战了。” “真的?消息可确定?” “皇榜都贴出来了。说凡是有两个十八岁以上男丁地家庭都要抽一个人入伍。如家里没有男丁或不愿意出壮丁的家庭需按官府评估的家庭收入每个名额缴纳两百到一万两白银代替。” “哇,这么多啊,像我们这种老百姓根本交不起嘛。” “交不起钱就老老实实出人呗!” 莫菲菲走出去一看,发现一大帮人围着车夫章勇七嘴八舌,而章勇则站在路边草坪未融地积雪上。边不停蹭着鞋上的泥边口沫横飞说话看到莫菲菲走出来,所有人停止了议论恭敬打招呼:“少爷。”有打小就在莫府干地佣人,对莫菲菲是由衷钦佩与喜爱的。大小姐以前虽然聪明,但是自妓院危机时起更显示出非凡的智慧,带领着莫家蒸蒸日上,当然也带领着大家的薪水蒸蒸日上。虽然是个假少爷,但是叫着叫着成了习惯后,他们也开始像老爷一样,虚幻地祈祷着大小姐真变成个男儿身该多好。那样他们就可以永远追随下去了。 “章勇,皇榜真说要征兵了?”没想到国家形势已经危急到如此地步了,生于和平年代的莫菲菲想像不出战争会是什么样子。 章勇父母健全。上有两个哥哥下有个不到十岁的妹妹,两个哥哥也都和他一样,在京城其他大户家里做下人,父母摆个小摊卖菜赚点生活费。他们哥仨成人后好歹能帮衬着家里,现在家境属于温饱偏上。按照人口计算,他们家至少要出两个男丁,大哥业已成家生子,父亲近五十岁老矣,要出也是出二哥和他。如果兄弟两不想去当兵,即使按最低算法,也得交四百两,更何况官府根本不可能让他们按最低算法交,因为他们家成人都是有劳动能力的。 他一个月的工钱是三两,吃住都在莫家,每月基本都把钱拿回家交给老母,到现在也存了大概一百多两,加上大哥二哥及两老省吃俭用的钱,再去找亲戚借点,拿出四百两不成问题,但就怕官府让交的不止这些。想到这里,他不禁叹了口气,惹得旁边几个下人也黯然伤神。谁家没有本难念地经,即使不用抽壮丁的,也得帮衬着来借钱的亲朋好友。 要打仗地消息转瞬就从京城往各地一层层传播开来。这几天无论是在家,还是去客栈、商场巡查,莫菲菲都感受到笼罩在员工头上的大片惨淡愁云。大家见面不再问“吃饭了没有”,而是改成了“凑够钱没有。”有凑够官府规定数目地,一派压抑地喜气洋洋,没有凑足的,则唉声叹气,哪里还有心情上班。 就是在富庶地京城都如此,那么下面的城县乡村百姓更不知道怎么办。大多数家庭,还是逃不过抽壮丁的事吧。而这些被抽出来的人,基本是被安排来做后勤和炮灰,以掩护精锐部队,能在战争后活下来的简直是祖坟冒烟。 莫家本来只有莫老爷一个男性,不用抽人也不用交钱,但是由于横空出世的莫浩凡是被纳入莫家的,所以昨天莫老爷已经心痛的拿着一万两银票到官府报到去了,他们这种资产阶级,官府自然逮着机会大敲竹杠。 每个钱庄都挤满了人,全是借钱的,想来,沈天启的钱庄最近得支出不少现银,这个算不算国难财? 回到家里,只见厅里密密麻麻跪了一屋子人,莫老爷和莫夫人正坐在上首一言不发喝着茶。 莫菲菲吓了一跳,赶紧拉住跪在最后的下人悄悄问:“你们犯了什么错?” 那下人看是她,大喜:“少爷,你可算回来了。大家都在盼着你哪!”接着,就把事情一五一十说了。 跪着的那些下人,全都是家里要抽壮丁而又凑不足钱的人----借钱的人太多。现在连高利贷都搞审核了。实在是没办法,他们才敢来找东家借。也是因为莫家主子个个都是好说话地,待下人又不苛刻,尤其是渐渐有成为一家之主趋势的莫菲菲,更是待人罕见的亲切,平易近人。换了别个东家。他们想也不敢想借钱这桩事。 莫老爷夫妇看莫菲菲回来,也松了一口气。以前不是没有下人因为私事暂支过钱,但是最多也就几十两,哪有这样一来二三十人,一借近万两地。这就罢了,就怕其他的伙计群起效尤,莫家地伙计员工加起来统共有近两百人,这个几百那个几百加起来就不是小数目了,有一部分是卖身过来的终身仆人。只包吃住没工钱的,一点现钱全靠逢年过节或有喜事主子赏赐。他们要去救他们的老父,要去自救。倒要问,借的钱怎么还? 再多地钱也不是这么花法。莫家毕竟是商人。不是慈善家,所以莫老爷一直沉着脸不敢冒然答应。任由下面苦苦哀求。 “浩凡,你可算回来了。你说,这事怎么办?”莫夫人放下茶杯,把莫菲菲拉到旁边。虽然开始时对莫菲菲要求府里所有人包括他们在内一律称呼她为浩凡有点不满,但是久而久之莫夫人也习惯了,还喜悦于仿佛多了一个孩子,在内堂的时候是他们的女儿莫菲菲,在人前是侄儿翩翩公子莫浩凡。对于男装的莫菲菲,夫妇两下意识把她当成了家里的主心骨,但凡有什么事必定要她拍板才作数,所以刚才下人才会因为她来了这么欢喜。 不知道莫家的人会不会给莫菲菲都搞得精神分裂。 帮,为何不帮,就当是做善事回馈社会,更何况这钱比做善事强,还不是全都收不回的。在现代时,她家公司哪年不要或主动或被动拿出一笔钱来捐给这个那个,从大的说是社会责任,从小了说就是当行善积德。这么爽快的原因还有一个理由,莫菲菲赚钱来得太容易,这点钱对她来说根本不看在眼里,所以压根不会像辛苦创业地莫老爷那么心痛。 “莫家集团”没什么企业文化,但眼前确是个收买人心,提高凝聚力的好时机。几万两银子,值。 把这个道理跟莫老爷莫夫人一说,夫妇两原本就薄弱的拒绝之意一下子就瓦解了,更何况莫菲菲还拍着胸脯对他们保证,不出两年她能把莫家资产再翻几番,比起来,这点“小钱”算什么。 既然女儿都这么说了,他们还执着什么。于是,绝对地好消息在莫家出条:凡莫府下人有因为抽壮丁交不出钱的,可到账房那登记,账房核实后发放无息借款,从以后工钱中慢慢扣除,如死了都还不清地由子孙继续还。如此一来,很多人地“劳动合同”相应延长了。没有人不满意,莫家吃好住好,东家又好,合同延长了还是变相的保证,至少,他们在未来地很长一段日子里是不会失业了。 于是,除了府中下人,客栈、商场甚至妓院里的保镖都上门登记了,统共借出三万五千两整。 不到一日,莫家借钱给下人度过难关的事情迅速传了出去,而莫家公子浩凡,则在下人们的口中成了这件事的决策者,他仁义的美名一夜之间传遍京城。“主上,下个月皇上四十五岁大寿就要到了,属下准备了几样贺礼,请主上挑选。”一个三十多岁深沉如水的男人恭身站在尤韧性跟前,请示道。他是云先生最心腹的助手玄禾,本来一直在各地代主上处理各种繁琐的事务,这次要不是有重要事情要当面汇报,兼护送给皇上的大礼进京,他也不会来。 “前几年都送了什么?”云先生端坐在椅子上,吹开杯中水面的茶叶,懒洋洋的问。没有刻意,却给人一种无形的压力,玄禾愈发恭谨了。 “回主上,去年送的是一年只开一次,花开香飘十里的七色慕春。前年送的是放在耳边就能听到万岁千秋的海螺,大前年……”玄禾仔细回忆着。由于主上说过皇宫内什么珍贵物品没有,所以他准备礼物的时候撇开了贵重,只从新奇稀罕下手。每每准备的东西虽然说并非价值连城,但是总能博君一笑,所以主上一直把这件重要的事交办给他。 “今年准备了哪样?” “《李子兵法》作者手写原件,大齐及相交国山川地形图,五千匹战马。”不愧为云先生最信任的心腹,知道在大仗来临的时候什么礼物最能打动皇帝的心,知道怎么做最合圣意。 云先生抚掌称赞:“今年且便宜了那老小子,三样东西你一齐送去吧,礼不嫌多。” 玄禾听主上不敬的称皇上“老小子”,脸上神色不变,下属中多有人认为是主上依附于皇帝才能在大齐风生水起。十年前或许是的,但是现在,连皇帝本人都不敢这么想,主上与皇上,只不过是平等合作,甚至,皇上倚仗主上的地方更多。有些事情,要用举国之力去做,有些事情,唯一人足矣。而就个人实力来说,主上称第二,世上没人敢称第一。 谈完了正事,玄禾就要告退。快走到门边的时候,云先生像不经意间想起了什么,又把他叫回:“你替我再去办件小事。” 听完了主上的交代,玄禾神色木讷的走了出去,主上交办的,果然如何看都是一件小得不能再小的事,这,用得着他堂堂裂焰二把手去做吗?府里随便哪只阿猫阿狗都可以去做。某狂暴女不是整天围着主上转吗,难道是主上看不得他回到京城太闲? 眨眼到了元宵节。 年后,被征入伍的男丁就要被聚在一起集训,等待开拔前线。所以准兵们都抓紧时间和亲人团聚,谁知道这是不是自己最后与亲人在一起的年。 莫府没有这样的惆怅。得少爷拨钱相助,下人们以及他们的亲友没有一个被征入伍,所以个个都是喜气洋洋的,更何况,今天是少爷十七岁生日呢!前几个生日都没好好办,但是今年,老爷说了,瑞雪兆丰年,是个好兆头,这桩喜事,得好好操办。于是,莫府从早就开始张灯结彩。 莫菲菲身穿绯红外套,戴着顶狐皮小帽,撑着笑携同管家自早饭后就开始站在门口迎宾。十七岁又不是什么好岁数,她压根没有大肆操办的念头,但是爹说莫家好久没喜事了,得冲点喜气,遂断然把她的想法驳回。不过也好,至少多了个机会和好久不见的朋友们叙旧,又有收礼的由头,于是最后她心甘情愿的屈服在莫老爷的淫威之下了,大派请柬。 老爷15号就回来上班了。但是这几天比较累,提笔也写不出什么东西,所以迟迟没更新,抱歉。今天状态终于回来了。15、16、17,我认为,至少欠3章,所以,在这个月里,大家瞪大眼睛监督我,得有3天是要更2次才行。 还没过完年,向大家拜个晚年!西西,有推荐票的砸张给我。。。看别的小说作者都在认真求推荐票,本来打算这个月好好求个推荐票看看自己能求到多少张的,但是上半个月都没更新,也没什么脸面大声喊了,就随便小声吼两声吧,谁心情好的就随便砸一下,我不怕疼。 第117章 朋友有空来聚聚 第117章 朋友有空来聚聚 管家站在莫菲菲旁边,远远有莫菲菲不熟悉的人走来,就低声提醒她来人的身份。于是,等人来到跟前的时候,她就可以展笑招呼了。 “李伯父,多谢您抽空参加小侄的生日。” “陆叔叔,您能来真是给小侄最大的面子,快请进,家叔在里面等着您呢!”完招呼,莫菲菲身后的亲信小林子就眉开眼笑接过礼物,然后示意垂立一旁的小厮带领人进去落座。 今天与其说是莫菲菲的生日宴,不如说是莫老爷以此为借口,为自己举行的一场交际秀。来的大部分人都是莫菲菲的叔伯辈,莫老爷的生意伙伴。至于正主莫菲菲亲自邀请的朋友,用两支手都可以数得过来,毕竟她在这个年代可以称得上是朋友的人实在太少。 望眼欲穿之际,终于来了位真心期盼的对象。 “哎呀,男公鸡,可是好久没见你了,真是想煞小弟!”莫菲菲看到南宫济晃悠过来,老远就开始大声招呼。 只见来人仗剑青衣,浅褐的发带在风中轻轻飘扬,迈着从容的步子由远及近,说不尽的风流潇洒。可不是在花魁选拔赛中曾与莫菲菲狼狈为奸操纵赌局获取暴利的天下第一世家南宫世家大公子南宫济! 南宫济来到莫菲菲跟前,上下打量了几眼,才拱手道了声“恭喜”,然后又揶揄说:“莫老弟,两年不见。为兄都快认不出你来了,你可是越长越俊。而且还愈发能干,听说生意都做到广州去了!” 可不是。这两年来莫菲菲不仅长高了不少,而且经历了许多事。可以说是九死一生,搞不好日子过得比混江湖的南宫济还要凶险,人自然快速成长起来。所以现在南宫济眼中的莫菲菲变化是巨大的,不仅是表面的高了些黑了些,更是一种由内而外地气质的升华。可以说。直到现在,南宫济才真把莫菲菲当大人平等看待。虽然当初和她一起赚钱,一起聊天,相处融洽,可骨子里对她还是带着一些对顽皮小弟的疼爱。 自分开后就没什么来往,但显然南宫济还是关心着她地,不然不会知道她的生意动向。两人一点都没有生疏,自自然然攀谈起来。有些友情,并不会因时间地流逝而冲淡。日日把臂喝酒的人,也未必就是真朋友。 不一会,莫菲菲做媒的中书令之子秦图也前来贺喜:“莫老弟真是人中龙凤,隔段时间不见,又要让人刮目相看一回。”接着他又压低声音神神秘秘的在她耳边说:“你可瞒得为兄好苦,听说老弟地能干在皇上眼里都排上号了,有机会可得提携大哥一下。” 莫菲菲一点都不怀疑秦图为什么会知道自己与皇上暗中交往的事,官场中人自有他们的消息渠道,只没想到自己一不小心在他们心中居然成了“皇上眼里的红人”,这也太抬举自己了吧? “大哥真是说笑了,小弟有什么能耐大哥难道还不知道么,除了有几个赚钱的小点子,我还能做什么,我倒想叫大哥提携提携呢,听说大哥最近升官了,嫂夫人又诞下麟儿,真是双喜临门哪!”莫菲菲笑眯眯的把皮球踢了回去,这个秦图作朋友还可以,就是生于官宦世家,说话已经养成了官场那套,总让人觉得带着几丝虚伪客套,其实他为人还是不错的。 被莫菲菲这么一赞,秦图掩饰不住的得意,年纪轻轻就被提为光禄寺少卿,确实是前途不可限量。毕竟不够老练,他马上喜气洋洋的对莫菲菲说:“下月小儿满月,你可一定要来!”有了位子以后就一定会有票子,有了妻子果然就会有儿子,随便这么一想,秦图顿时红光满面,比寿星更寿星。 “当然当然!”莫菲菲又与他寒暄了一阵,他才心满意足踏进去。 不一会,小王爷和公主地贺礼也到了,人却托词太忙抽不开身。虽然私交不错,但是在这种公共场合,皇室成员是不会轻易出席一位商人的生日会的,这就是身份地差距。莫菲菲也不以为意,他们有这份心就足够。 有个人送来一张贺卡,卡上是龙飞凤舞几个字:“戌时,天空。”奇奇怪怪,搞不懂是什么意思,更奇怪的是,无论莫菲菲怎么回忆,也想不想送卡地那个人长地什么样子了。 巳时,客人已来得差不多,管家提醒道:“少爷,就要到开席时间,您可以进去招呼客人了。” 莫菲菲听而不闻的继续张望着,心里嘀咕:“沈天启那小子怎么还没来。” 小厮又出来催了几次,里面很多人正在等她这个主人翁呢。 实在不能再等了,莫菲菲转身就要进去。正在此时,一阵急促地马蹄声由小及大,似乎有个人正打马朝这边而来。 莫菲菲抬眼一看,那骑轻尘已落在莫府门前,沈天启手拿一个布包翻身而下,向来整洁的衣服头发上沾满了灰,看起来风尘仆仆的样子。 看莫菲菲还在门口,沈天启松了口气,大踏步走上前去,拆开布包,拿出一个不起眼的黝黑木盒递给她,这才得闲擦了擦头上的汗。 莫菲菲奇怪的问:“天启,你怎么骑马来了?”盒子看不出是什么质地,分量也不是很重,莫菲菲猜不出里面装的是什么。 “刚从杭州回。好在赶得及参加你地生日会。”看样子他回京后甚至没回家沐浴更衣,直接就过来了。 “杭州?你昨天不是还在京城的吗?” “是。”沈天启笑了笑,却也没多做解释。昨天上午才听说杭州当晚有一场拍卖会。会上有一件刀枪不入的冰蚕丝宝衣拍卖,他轻骑快马赶了过去。安安来得及参加,用八万两银子拍下那件衣服,只为送给莫浩凡。因为浩凡不懂武功,而似乎又总爱惹麻烦,穿上这件宝衣。至少安全多了几分保障。 “人来了就好,要不你先回去换件衣服,迟点再过来无所谓,反正饭要吃到晚上呢,不然也太有损你沈二少地形象了。”莫菲菲感动的说,昨日在京城,就算晚上到杭州,今天又赶过来,念念不忘她地生日。这份心意本身就是最大的礼物。 其实沈天启的形象并没莫菲菲说的那么惨,事实上,为了赶路方便而穿的紧身衣更显出他出众地身材。脸上的风尘更让他增添了几分沧劲,屋子里怕只有南宫济才能与他一别高下。果然。沈天启谢绝了她的好意:“又不是相亲。打扮那么帅干什么。万一你那表妹看上我可就惨了。” “耶?你居然还惦记着我表妹啊?要不要我介绍?”莫菲菲不是滋味的说。 “去你的!”路打趣着朝里面走去。 莫府今天共摆了八桌。事实上,莫菲菲的朋友最多一桌,其余全是莫老爷的朋友。 饭菜早已摆好了。进去之后,莫菲菲发现她爹正挽着她娘满场飞,到处招呼敬酒,让她忍不住觉得这个生日会简直快成了老爹老娘的结婚典礼。 有司仪宣布生日会开始,莫菲菲先敬了全场一杯酒,大家才敞开吃起来。 莫菲菲坐的这桌有沈天启、秦图、南宫济、冷文星、其美人、钱雷、才子奚云苏。大部分人都互相认识,南宫济与冷文星是多年好友,秦图和奚云苏更是常在风雅场合碰头。沈天启居然和秦图、南宫济都认识,再加上得力助手其美人与钱雷都是长袖善舞地人,大家年龄接近,话题相仿,一下子就热闹地互相交谈起来。 有刀光剑影的故事,有风花雪月的诗篇,有惊险地旅程,有搞笑的经历,大家谈兴不止。沈天启不快地发现其美人似乎对莫浩凡大有好感,事实上,在座有眼睛地都可以看出那浓得要覆盖整间屋子的爱意。而浩凡,似乎也没有拒绝之意,望向其美人地眼里装满笑。 桌上的都是聪明人,大家有意无意撮合着其美人和莫菲菲,这让莫菲菲暗自决定,生日过后就要向其美人表露身份,不能再让她误会下去了。 一餐午饭吃了两个时辰,莫府安排了精彩的歌舞、戏曲、魔术表演,宾主尽欢,然后接着吃。 天色已经渐渐暗下来,莫菲菲又去敬了一圈酒后,就听到外面传来欢呼:“好漂亮的烟火!”几个小孩拍着手走出去。过了一会,越来越多的人往外走,欢呼声也越来越大了,众人啧啧称赞:“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烟火!” 莫菲菲也忍不住走了出去,像众人一样抬头看天。 确实,漫天的烟火把天空照得有如白昼,五彩缤纷,如花般绚烂盛开,又眨眼消逝。 “砰”,一声巨大的声音,又一丛烟火被放到空中,红黄橙绿青蓝紫,这次火花没有拼成花样,而是组成了“生日快乐”四个大字,停留了至少两分钟后才消失。 “哇!是哪家也有人生日,今天真是好日子。”有人感叹。 莫菲菲心中一动,随便招来一个下人问道:“现在是什么时辰了?” “回少爷,戌时了。” 戌时,空中。说的便是这漫天的烟火吧,莫菲菲也终于想起了那是谁的字! 今天回的比较晚,所以更的也晚了些。 莫菲菲说:“今年生日不收礼,收礼只收推荐票票!没有推荐票就要推荐票!” 第118章 净赔钱的精英结盟 第118章 净赔钱的精英结盟 烟花散尽之后客人也开始纷纷告辞,莫菲菲免不了又要站在门口一一送客。 最后,只有沈天启他们那桌年轻人还都未尽兴,除了奚才子以家中有事,秦图以明天要早起上朝为由双双告退之外,其他人移到偏厅继续饮酒聊天。反正莫菲菲已经发话了,今天剩下的人都不许走,客房已打扫好,保管让大家宾至如归其美人最是高兴,这可是第一次在老板家留宿,她认为对于两人的关系来说是一个飞跃性的进展,于是敞开了胆量妄图灌醉莫菲菲,恨不得当场就能来个霸王硬上弓,看得沈天启睚眦欲裂,几次三番主动代喝。引起了南宫济的怀疑,以为沈天启是对其掌柜有兴趣呢,悄悄趁别人不察运功在他耳边提醒说什么“既然莫浩凡是他好友,那么他就要牢记朋友妻不可欺”,搞得沈天启哭笑不得。很显然,南宫济把其美人当成了莫菲菲的禁脔。 一向高来高去不喜与人打交道的冷文星很奇异的与第一次见面的钱雷一见如故,现在已经开始称兄道弟,忍不住让莫菲菲怀疑两人是不是有背背倾向。 又一个时辰过去了,大家都喝得有些高,醉眼朦胧间,看着最不羁的南宫济扯着莫菲菲开始诉苦:“莫老弟,说实话,我真是羡慕你,小小年纪有如此成就,现在你走出去,谁不得恭恭敬敬叫你一声莫老板!” 莫菲菲笑眯眯的说:“莫老板哪有南宫少侠来得神气!我也就有几个小钱,哪及得上你和冷大哥,仗剑江湖岂不快哉!” 旁边正和钱雷说话的冷文星听到莫菲菲的话,忍不住停下来长叹了一口气。 “冷大哥。怎么了?”莫菲菲奇怪的问,印象中冷文星绝对不是那种会在人前轻易示弱地人。 “你问南宫就知道了。”冷文星默默干了一杯酒。 “别看我们整天背把剑行走江湖,锄强扶弱。看起来很威风的样子,实际上。我们的日子很不好过啊!”南宫济无奈地说。 “如何不好过?难道还有人敢欺负到你们头上来不成?” “那就奇怪了,你们的日子怎么还会不好过?” “有什么奇怪的”。南宫济用看白痴的眼神看着莫菲菲说,“出来混,最重要的是钱,面子有什么用!要想维持翩翩公子形象,漂亮衣服要不要钱,吃饭喝酒应酬要不要钱,追求女人要不要钱!荷包里没钱寸步难行!” 一旁地冷文星点头称是。 莫菲菲嗤之以鼻:“少在我面前装穷了,你们家没少开赌场吧,缺钱。我才不信!还有冷大哥,你们飞鹰堡矗立那么多年不倒,家底怕比我家所有的墙加起来都厚了吧!” “非也。非也。上次我们一起赚钱的事你忘了?我早说过,我们家有钱不代表我有钱。家里钱都被老爷子把着。老爷子身板好得很再活几十年没问题,不当家就是穷光蛋啊。”南宫济提醒莫菲菲上次合伙赚私房钱的事。 “上次。你们一起赚了什么钱?”其他四人都好奇的问,沈天启更是奇怪,原以为自己已经很了解浩凡了,每想到他不止自己一个合作伙伴啊,顿时有一种酸溜溜的味道。 “佛曰:不可说。”两个人异口同声道,开玩笑,如果操纵花魁选拔比赛结果的事被泄露出去,饶是武林盟主的儿子也会被愤怒的百姓们砍死,这个秘密打死他们也不会对别人说。 “不说拉倒”,冷文星嘟囔了一句,对莫菲菲说:“我地情况和南宫差不多,虽然我们家有钱,但我可是穷人一个。你现在明白我为什么那么吝啬,连个好旅店都不敢住了吧,你以为我想啊,都是没钱惹的祸!” “所以,没事我们现在都尽量减少在外面晃荡了,一出门就要花钱!吃住用惯了好的,可不乐意在外面吃苦。”南宫济继续诉苦,惹得莫菲菲、沈天启、其美人及钱雷同情心大起,没想到这些江湖儿女看着风光,原来肚子里藏着许多辛酸泪哪。 “不对,”莫菲菲又提出了疑问:“我们上次赚钱,你分了二十六万两,这可不是小数目,你又不像我要把大笔钱投到生意里去,这么多钱难道还不够你过几年舒服日子?” “二十六万两!居然这么多,好啊,你居然瞒着我!”冷文星冷不防跳了起来,掐住南宫济地脖子咬牙切齿晃来晃去。“上次问你,你居然说自己只能出六万两,剩下的那些哪里去了!” “咳,咳,老冷,你轻一点,我都要被你掐死了。”南宫济挣扎未遂,只好求饶。 “掐地就是你这种自私自利之辈,就我老实,把自己地三万两全拿出来了,我看你们都有藏私!” 旁边四人看得莫名其妙,不明白眼前这一幕是怎么回事,莫菲菲急忙开口问:“得了得了,你们就别闹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冷大哥,你先把男公鸡放开,你看他脸都憋红了。” “哼,莫老弟求情,我先放你一马,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我可以放过你,那帮家伙可不会放过你!尤其是宛儿,你等着坐她的钉子椅吧!”冷文星冷笑着说。 南宫济刚憋红地脸马上吓白了:“老冷,我们是兄弟吧,这件事你可千万别告诉宛 “那里把剩下的钱捐出来!” “都花光了怎么捐?看到我这把剑没,这是五百年前武林霸主东方求败用的英雄剑,我用二十万买回来的!” “你居然偷偷藏着英雄剑不告诉我,你还是人吗!” “你们别吵了,那个宛儿很可怕吗?到底是怎么回事,男公鸡你给我马上说清楚,不然今晚你就别想回房睡觉!”莫菲菲的好奇心被大大的挑起来了。 南宫济苦着脸招供:“我说好了吧。话说,在两年前,武林中有十几个志同道合的名门子弟为了自己赚钱自己花的伟大目标,组成了一个精英联盟。这些人里面有我,有老冷,还有华山派掌门的大弟子华君伍、峨嵋派掌门的爱徒司徒宛、黑水帮帮主的儿子黑费等。精英联盟建立之初,所有的成员都要无私的拿出自己所有的私房钱,投到大家商定的赚钱路子中去。” “既然没忘记我们的宗旨,那你还敢藏私?”冷文星又要开始哇哇大叫。 “哼,我就是藏私也是拿出最多的一个了,不然我怎么能当上会长。我一个人就出了六万两,你们其余的人出的加起来总共才有十万两而已!”南宫济不平的说。 “谁叫你比我们有钱!” “得了得了,”莫菲菲大致明白了他们的意思,“我倒是感兴趣,你们拿那些钱去做什么生意去了?十六万两本钱也不算少,可以做很多事了,那么你们现在赚了多少呢?” “全赔光了……”南宫济和冷文星两人低下了头,嗫嗫的说。 “什么?”其余四人大声惊呼不敢相信。 “你们也太会败家了吧?” 南宫济愤愤说:“谁知道做生意这么难!为了保险,我们还把钱分成了几份呢。刚开始先是开了家镖局。不是自吹,我们精英联盟无论男女个个武功不俗,原以为保镖护镖还不是十拿九稳的事,没曾料,镖局开了半年还是没有一桩生意上门,只好倒闭。” “第二次,我们又买了几条船,想凭借黑费家控制的水路倒卖一些货品,没想到,倒米米就跌,倒布布发霉,倒药买到假的,钱又亏光。” “第三次,我们开了家客栈,别笑,我们是在参考你如家客栈的基础开的,当然,总统套房比不上你家的,也没马桶这种奢侈品。客栈刚开两个月生意倒还过得去,但是后来,客人不知怎的渐渐少了,每天花的钱还没赚的多,又挺了四个月终于宣布倒闭。” “第四次……” “第五次……四个人听得叹为观止。这帮少爷小姐们可真够乱来的,简直不把钱当钱看。他们生意失败的理由归结起来很简单:过于想当然,不调查市场,没管理经验,不宣传,没特色。 说的也是,所谓精英联盟的人家里有的是靠门派所辖的田产营生,更多则是走的是偏门,让他们像一般生意人一样正正当当赚钱,难,难,难。 听下来,他们最大的优点就是武功高强,还可以利用家里的资源,可惜,这些资源都浪费在他们手里了。 想到这里,莫菲菲和沈天启交换了一下眼光,长久的合作使他们已经形成了良好的默契,两人都感觉到,如果利用得当,精英联盟的资源大有可为!莫菲菲:只要掏出推荐票,大家都可以加入精英联盟,来吧,来吧人多多益善! 第119章 兄弟,把会长让给我当吧 第119章 兄弟,把会长让给我当吧 思量了几分钟,莫菲菲心里有了计较。再看南宫济的时候,她已经换上了一副异常亲热的表情。边上的其美人和钱雷打了个寒战,他们清楚,老板要使坏心眼的时候,脸上挂的就是这种招牌奸笑,老板称之为什么“蒙那力杀的微笑”,根据他们的理解就是先用笑容把人蒙得晕头转向,趁人降低防备的刹那间再用力地宰人一刀。不得不说,他们理解得很贴切。已经尽得莫菲菲真传了。 莫菲菲可不知道自己的两个得力助手正在心里腹诽她,她把凳子拉得更贴近南宫济些,用蛊惑人心的声音说:“其实呢,我觉得你们精英联盟的人都很有想法,个个皆为人中龙凤。唉,就是运气差了点。” 沈天启已经在这句铺垫中猜到了莫菲菲想干什么,他假装和其美人及钱雷热切讨论如何揣测顾客心理,在服务中获得顾客的最高满意度,毕竟,钱庄说到底与客栈商场一样,都是打开门做生意,都得秉承顾客就是玉帝的原则,所以在管理方面三个人还是很有共同话题的。 三个人在一边谈得热火朝天不可自拔,似乎一点也不在意莫菲菲在说啥,想干啥。已经被生意折磨得心灰意冷的南宫济听莫菲菲贴心贴肺那么一说,认为自己找到了知音,立刻和莫菲菲干了一杯酒:“谁说不是呢。” 坐在莫菲菲旁边的沈天启似乎和钱雷说得起劲,很自然的说要与冷文星换个位置,于是冷文星也坐到了莫菲菲旁边。 “我觉得你们精英联盟要赚钱其实很简单,就是你们没找准路子。”莫菲菲继续诱惑。 “这话如何说?”南宫济与冷文星同时热切的问。如果是旁人对他们说这种话,他们一定会认为是讽刺。是取笑,但是这话是莫浩凡说的,那就不同了。莫浩凡是谁。他是京城新近地搂钱小天王啊,关于赚钱方面的。他是专家。虽然大家都说不要太迷信专家,但是其实人人还是想当专家的,说这话地人,一定纯属嫉妒。 “我问你们,你们在开始做一样生意之前。可有好好规划过,可有详尽的行情调查、管理队伍、成本核算?就比如你们认为最简单地开客栈,在开之前,你们有没有想过客栈位置的重要性?” 莫菲菲一听就直摇头:“你们一开始就错了,如果是开酒楼还可在最热闹的街上,客栈选址最好在交通方便。人流量大而又不喧嚣的地方,不然过于吵闹定会影响休息。其次。客栈里要有宽敞的地方停马停车。说起来要注意的地方太多了。房间的布局要合理,卫生要时刻保持干净。伙计要训练有素,菜肴要美味可口,掌柜的要八面玲珑,这些都是一个客栈能长久保持好生意的基本要素。要想开成超一流地客栈,比如我家的如家客栈,要注意的地方就更多。这样,才能建立好地口碑,获得回头客的青睐。” “没想到开间客栈都有那么多学问,我们哪懂那么多,以为有了地方,招几个伙计,生意自然来。”南宫济和冷文星恍然大悟。 “人家说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又说术业有专攻,你们地特长原本就是混江湖,而不是做生意,亏了也很正常,无须太过介怀。” “怎么能不介怀,那可是白花花地十六万两白银呢,就是我们家族里要拿出那么多钱,也得仔细掂量掂量。钱亏光了,联盟也面临解散,我们这些人只得被长辈压着继续老实待家里练功。如果这次不是你生日,我们都找不到借口出来呢。”在莫菲菲的安慰下,两人虽然从阴影中走了出来,但是还是不能完全扫清郁闷。 “你们精英联盟地精英们家里都有哪些优势呢?”来了来了,狐狸尾巴终于要露出来了,热火朝天中的其美人三人有意无意放低了声音,皆支着耳朵悄悄偷听。 南宫济自然没有发现这个异样,很老实的回答说:“虽然我们出来赚钱没有直接动用家里的力量,但是相关人员还是非常照顾我们的,比如说我家声望高,黑白两道都要给我面子,对赌场生意门儿清,老冷家消息灵通,打群架最厉害,老黑家控制着长江水运,宛儿有众多记名师妹都是官家小姐……不知道这些算不算优势呢?” 怎么不算,这都是资源啊,可惜那群败家子们没利用好,看来他们想要接过父辈的棒子,还任重道远啊。 “刚才你说我们想要赚钱其实很容易,那么要怎么做呢?”冷文星更关心这个问题。 “第一,要制订可行的计划,第二,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第三,要把每个人摆在最恰当的位置上。”莫菲菲自信满满的说。 南宫济和冷文星对视了一眼,很干脆的说:“不懂!” 莫菲菲在心里奸笑,你们当然不懂,能懂才怪,说得这么玄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总之先把你们先忽悠晕了再说。 “这个问题太复杂了,要说清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反正你们的钱都亏完了,我再马后炮也无益。” “有益有益,说说看嘛,我们下次可以照着做。”南宫济双眼放光。 “还有下次?”莫菲菲瞪大了眼睛。 南宫济大义凛然的说:“生命不息,赚钱不止。为了共同的目标,我们愿意为之奋斗终生,嘿嘿嘿,其实我知道上次大家的私房钱都没掏出来完呢。如果有了保证赚钱的好路子。大家肯定感兴趣。” “我得纠正你地想法,世上没有什么法子是能保证赚的,除了抢劫偷窃。做生意就得承担风险。”莫菲菲在南宫济高涨的热情上泼了一盆水。 看南宫济又蔫了下去。莫菲菲义薄云天地说:“谁叫你们是我兄弟呢,我准备提携你们一把。有钱一起赚!” ???南宫济和冷文星头上挂满了问号。 “我最近正打算拿出一笔钱发展新生意,要干什么我心里已经有了雏形,但是现在计划还没完善,所以也不好细说。我想加入你们的精英联盟,条件很简单。我当会长,一切方针和计划都要听我地,所有人都要听我指挥。你们不用出钱,各占一定的干股,等赚了钱后再分红,但是需要的时候,你们或许得利用家里的资源给我提供一些方便,我保证不会让你们对长辈提为难的过分要求,如果为难。你们可以拒绝。一句话,我出钱,你们出力。赚钱一起分,怎么样?”“有这样地好事?”两人被这个莫名其妙的馅饼砸得晕忽忽。如果莫菲菲要他们出钱的话。他们一定会犹豫,但是只出力就可以光分钱。他还保证利用资源的时候不会让他们在家里为难,不心动的就是傻瓜。 正在假装聊天的沈天启、其美人、钱雷三人坐不住了,他们听莫菲菲这么一说,立刻强烈要求也加入精英联盟,并强烈要求要掏钱以占一定股份。虽然还不知道莫菲菲打的是什么主意,但是以往的经验告诉他们,只要莫菲菲愿意往里面砸钱的,就绝对不会是亏本生意,跟着他走一定没错! 沈天启还仗着自己财大气粗,说无论莫浩凡拿出多少,自己都可以拿出双倍地钱,条件是他要做会长,让莫浩凡做副会长。第一次,他在没有经过考察评估,尚不知道要投资哪个方向的情况下居然毫不犹豫要拿钱出来,这与他一贯的谨慎十分不符合,这只能说明,他对莫浩凡地盲目信任战胜了理性。 直到莫菲菲瞪了他几眼,他才想自己抢的是爱人地位置,本能,纯属本能,于是讪讪地收回自己的话,说自己愿意服从莫浩凡地领导,做副会长。 看到四个人争先恐后抢着要出钱的情形,南宫济和冷文星这才相信莫菲菲不是开玩笑,他的提议是认真的。两人交换了一个眼神,南宫济喜滋滋的说:“莫老弟,我以精英联盟前会长的身份宣布,你以后就是我们精英联盟的新会长了,其他成员我会一一告之他们的,以后,可指望着你领导我们发财了!” 所有人皆露出得意的笑,仿佛只有自己才是赚了便宜的那个,至于谁得了最大好处,那就仁者见仁了! 商定完这件事之后已是夜深,莫菲菲的生日宴会终于圆满落幕。 睡觉前,莫菲菲拆礼物的时候终于看到了沈天启送给她的那件冰蚕丝宝衣,轻薄光滑,银光闪闪,穿在身上如若无物,月光下,波光粼粼仿佛披着一层湖水,莫菲菲爱不释手。同时她发现了盒子里的一张字条:此为万年冰蚕丝宝衣,穿上即可刀枪不入,但排名天下兵器谱前十的刀剑不在此列。 莫非菲拿匕首试了一下,果然怎么戳都戳不进,排名前十的刀剑哪会那么巧会给她遇上,基本上来说,这件衣服穿上去就简直就像游戏里的BOSS,进入了无敌状态。她喜滋滋的套着这件衣服,慢慢进入了梦乡,至于喜的是获得这件宝衣还是获得沈天启的爱护,那就没人知道了。 元宵节快乐,大家都吃汤圆了没?今天晚上在街上逛到9点,发现还是满热闹的。西西,今天可是菲菲的生日,大家有推荐票推荐票的赶紧朝我身上招呼啊 第120章 战起 第120章 战起 天蒙蒙亮的时候,莫家院子里已经站着两个人。 天气很干燥,没有风,那两人的周围却似乎有一股气流在行走,卷起地上的落叶飞转,那两个人还对峙着,仿佛两礅亘古的石雕。 忽然,一个人动了。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抽出佩刀,雷霆万钧的朝另一个人头上砍去。 另一个人原本还姿势优美的站着,猝不及防下只好匆忙的变换身形,怎奈有几根发丝还是没有逃过偷袭,飘飘洒洒掉到地上。这人忍不住破口大骂:“靠,老冷,差点划花我的脸,我最讨厌你这种长得丑还嫉妒别人长得帅的人了,今天我要好好教训你!” 接着,就是刀剑碰撞的叮叮当当之声。 原来是冷文星和南宫济这两个继承了良好江湖传统的大侠在晨练。 他们打着高兴,有人看得高 莫菲菲、沈天启和大雪、小雪四颗头凑在一起,兴奋的猜测谁会赢,莫菲菲作为唯一不懂武功的人,已经坐庄开赌了。沈天启赌南宫济赢,那两兄弟赌冷文星赢。 没料到莫菲菲收了三人每人十两银子之后,居然大喝一声:“你们那两个在打架的,只要打个平手,我一人给你们十两银子。” 虽在打斗中但是一直在注意这边动静的两人闻言同时收手,勾肩搭背的走了过来,愉快的接过莫菲菲手中的银子。 “老大,你也太无耻了吧?”小雪瞪大着眼睛不满莫菲菲的丑恶行径,并非常鄙视那两个人为了区区十两银子就被莫菲菲收买了。结果由于言辞不当造成了极其严重地后果。最后就是,兄弟两和那两大侠畅快淋漓的打起来了。南宫济和冷文星遭遇新鲜对手,十分兴奋。四个人打成一团,从地上打到房顶。 “不带我在你家逛逛吗?”现在就只剩下莫菲菲和沈天启两人了。沈天启微笑的提出要求。 莫菲菲自然不能拒绝这样的小要求,有自己盯着,下人应该不会说出什么不应该说地话吧? “来,我带你看看我们家院子。”莫菲菲领着沈天启,撇开了那四个仿佛吃了兴奋剂的人。 莫家的院子和一般京城富豪家差不了多少,沈天启边走边打量。忽然,他停下了脚步。指着面前那片空地,和空地上树立的奇奇怪怪的铁制品,问道:“那些是什么?” 那是莫菲菲有感于莫府下人无聊的业余生活。来到这个时代不久后就在花园里开辟了一块空地,按照记忆中的田径场(当然面积没标准田径场大)设计的一片活动场所。 中间是长方形的绿地。两端各有一个铁门。这是足球场了。足球场周围是一条三米宽地环形跑道,用煤渣铺着。跑道旁边还有一小块空地。立着单杠双杠等物。自田径场落成后,莫菲菲规定莫府下人每人早上必须参加早锻炼,以换取健康的身体来迎接工作。去年,还成功的举办了第一届莫府运动会呢。 已经有三三两两地下人开始晨练,跑过他们身边的时候,所有人都跟莫菲菲欢快地打着招呼,用暧昧不明地眼神望着他们俩,莫菲菲知道,等客人走后,关于她的八卦新闻肯定要在府里流传了。 “他们这样跑有何好处?”沈天启奇怪地问。“长期坚持,可以强身健体。不是非要学习那些高深的武功,才能拥有强健的体魄的。”莫菲菲细细解说着,还漂亮的示范了一个双杠动作。当她稳稳落到地上的时候,沈天启的眼睛都要掉出来了,简直和杂耍一样嘛。 再看莫菲菲的时候,他眼里多了一簇难以琢磨的火焰。为何,与浩凡相处的时间越多,就越能发现他的特别之处,他会上瘾的呀! “表哥,早!”远远跑来一个小美女,大声朝莫菲菲招呼。 糟糕,这小家伙怎么来了,她不会说出什么不该说的话吧。担心什么就来什么,莫子芹跑到他们身边,瞪着滴溜溜的可爱大眼睛问:“大哥,他是谁啊?” 莫菲菲无奈只得给他们互相介绍。“天启,这是我表妹,莫子芹。” “子芹,这是哥哥的好朋友沈天启。” “哦!”莫子芹拖长声音应了一声,不知为何,沈天启觉得那声音里隐藏着无数的暧昧。 “这不会是你跟我说过的表妹吧?”沈天启看着幼齿的子芹,疑惑的问。 “怎么会是她,是她姐姐。”莫菲菲尴尬的摸了摸鼻子,赶紧把头上冒着问号的子芹给赶开。 “浩凡。”沈天启停下脚步,一脸认真的看着莫菲菲。 “嗯?” “我们会是一辈子的好朋友吗?” “当然。”莫菲菲肯定的回答。 “那就好。”沈天启笑得心满意足。 莫菲菲看着傻笑的他,觉得他真是莫名其妙。 领着沈天启逛了一圈回去,那四个人已经比武完毕,正气喘吁吁聊天在,正所谓不打不相认识。 六人一齐去吃早餐,而可怜的其美人和钱雷由于不敢在老板家公然偷懒,一大早就上班去了。吃完后,大家分别向莫菲菲告辞,南宫济和冷文星要赶着回去去跟他们的精英联盟说新会长的事,莫菲菲也就不多留他们了。 年后,大齐所有新征士兵全部集中到京城附近的大营,由老将开始对他们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集训,然后开拔前线。 大齐五十万大军与蒙古拉三十万大军的战斗终于来开了序幕! 战争开始十天,就已陷入白热化。蒙古拉的骑兵不愧为天下第一师,打得大齐军队毫无还手之力,只好退回关内,凭借赤雁关天险御敌。 但是这次天堑也失了效,蒙古拉一万骑兵绕过天堑,从一条无人知晓的羊肠小道来到大齐军队后方,前后夹攻,还趁乱烧了齐军一半粮草,使大齐军队陷入混境。更可怕的是他们来去如风,这一万人的队伍竟没人能够奈何。派军去扫荡,他们就跑,趁大齐军队不备,他们又过来骚扰,深谙游击队的精髓。 虽然已经把羊肠小道破坏掉,蒙古拉国军队不可能从相同的地方过来,但是如何消灭那一万骑兵,成了大将项叶风最为头疼的问题。 “仲云,前线危急,你还能这么消遥自在!” 尤府内一个密室中,身穿便装的皇上无奈的望着自己这个三师弟。 “我忧虑什么,这又不是我的江山。”尤韧行自顾自喝着热气腾腾的白毫银针,兴趣全在杯中那上下交错漂浮的茶叶上,竟对皇上的话毫不在意。 “哼,如果不是你,无极怎么会投奔蒙古拉国,使这支虎狼之师如虎添翼。”不得已,皇上只好翻出云先生心里永远的痛“不要提起他!你有什么事求我去办就直说吧,不用拐弯抹角。”看样子,皇上经常用这一招对付云先生。 皇上心里偷偷一笑,不管黑猫白猫,捉到老鼠的就是好猫。招术虽然老旧了一些,但是只要每次都能取得预期的效果,那有什么关系。他毫不客气的把自己的要求提了出来。 要离开京城了,云先生抚着茶杯,脑海里浮现出一张清秀的面庞,不知为何,竟有一丝不舍。 星期五的时候由于温度升高,非常骚包的穿了裙子,于是,被风吹得感冒头痛了。这两天躲在家里猛灌开水,终于病情没蔓延,今天好了起来,有力气来写。。然后,我很神奇的发现,女频居然给我安排了封推,之前编辑都没有跟我打过招呼。更郁闷的是,他们搞的那个封面狂丑,和我的内容一点都不符合嘛 最后,弱弱喊一句,推荐票啊推荐票(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第121章 百盛 第121章 百盛 前方危险的敌情并没有完全传到后方,即使平日朝政多有不和的大臣们,也不约而同三缄其口,对外报喜不报忧,只有在皇上的书房内,君臣才能挂上担忧的面孔,窃窃商量如何扭转局势。 所以,无知的百姓们该怎么生活还是怎么生活着。该吃的吃,该喝的喝,该乐的乐,该赚钱的……当然努力赚钱。莫菲菲得到精英联盟传回的音信,说全力支持她这个新会长之后,就一心扑到了赚钱上。大家这次总共凑了五十万两银子,这其中有二十五万两为莫菲菲所出,二十万两为沈天启所出,其美人当了两年掌柜,也能拿出两万两,钱雷只出了五千两,南宫济和冷文星虽说不用拿钱,但是为了占有更多的股份,他们还是拼凑了两万五千两出来。无他,全是因为对于莫浩凡的信任使然。 拿着这五十万银子,莫菲菲干了些什么呢? 随着海上通路的日渐顺畅,大齐已经与十几个国家建立了贸易关系,国外对大齐的商品需求愈来愈旺盛。一些有前瞻性的灵敏商人已经开始囤积最受欢迎的茶叶及丝绸。 现在大齐国对外贸易还以国家为主导,与外国往来的船队都是官府的船舶司负责。由船舶司派人在民间收购一应商品,从国外回来的货物,也通过船舶司卖出,换成白花花的银子收归国库。而船舶司不可能像小商贩一样到街上去叫买叫卖,所以这买卖就被几大商人把持。他们成为朝廷贸易的伙伴,与船舶司合作,负责收购和销售渠道。 垄断就这样渐渐形成了。 所以,现在她想做地就是完善这条链子。形成产销一条龙。 具体做法就是,在各大城市成立商行,收购畅销产品,渐渐把网点铺开。甚至于,收购一些快要倒闭的茶场、砖窑、织布厂等。自产自销。 要想在垄断巨头地打压中生存是一件困难的事,不说别的,他们使一招价格战她就要受不了,更何况层出不穷的各种低劣花样。所以,当她听到精英联盟的时候,不禁眼前一亮。 精英联盟可以说是白道大连盟,也可以说是黑道大连盟。现在地武林已经与官场一样,黑白难辨。黑即是白,白也即是黑。世家开赌场。名门与权势勾结并不是新鲜事。总而言之一句话,拳头硬的就是老大。 现在,这么多拳头硬的家族后代们聚在一起。不亚于官场权利中心的太子党们,如果有人有组织有目的的利用这股力量。亦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不过莫菲菲一无造反之心。二无统一黑白两道之意,只是想大家一起赚钱而已。想必那些少侠们的父辈知道了也不会太过于反对。 现在的莫菲菲很忙碌,南宫济被他抓来做了免费劳动力。她、沈天启、南宫济三人拿着全国地图,圈定了要开门店地城市之后,就开始为这个目标而努力。 这个即将出现的集团被他们命名为“百盛”,而这三人也成了百盛日后的三巨头。 百盛商行要开地门店分布在沿海以及内陆水路交通便捷的几大城市,第一批要开地店是十家。 莫菲菲地策略是,以点带面,以量取胜,只有规模才能战胜一切。但是现在出于种种原因还不能盲目铺点,所以他们才慎而重之的选中了那十个点。 人多力量大。这次他们不需要事必躬亲地到开店城市考察、亲自和店家谈判。精英联盟那些十几个无所事事的少爷小姐们在第一次“百盛集团董事会”上,听着莫菲菲在地图上指指点点,早已热血沸腾。仿佛那一个个小点变成了一间间商行,继而变成了一堆堆白花花的银子。 莫菲菲按照他们家里的势力范围,很合理的安排他们到那些城市里,先在市中心不管用什么办法,把店面盘下来再说。那十个城市中都有通泰钱庄的分店,届时,他们拿着沈天启的亲笔信,可以让那些老于世故的钱庄掌柜们帮忙谈判,他们只要从旁协助,与总部----莫菲菲亲自坐镇的京城总店进行协调沟通就可以了。 那些少侠们或基本上都是两人为一组,结伴欣然而去。 而他们三巨头也没闲着,到处考察哪里有要倒闭的茶场、砖窑、织布厂,评估是否在整顿后能够起死回生,然后一一收购。 这天,莫菲菲请了浙江富商许兆基在醉仙搂上谈生意。许兆基的儿子刚在科举中高中,在京中做了个七品小官。身为商人的许兆基大为高兴,到京城中看了儿子之后,打算变卖浙江的全部资产,举家迁到京城颐享天年。 也是莫菲菲消息灵通,许兆基还没回浙江处理家产事宜,就被她得知。许兆基资产中有一家经营得不错的绣庄,有一百多个女工,很让莫菲菲眼热。在外国人眼中,丝绸固然已经是高级货,但是如果在上面加上栩栩如生的手工刺绣,那么就更让人追捧了。 “莫公子可真让老夫佩服,我才刚转了个念,你就找上门来了。”许兆基白白胖胖,五十多岁保养得宜,矜持的抿了一口酒,与莫菲菲拉扯了半个时辰之后才愿意把话题引到这上面来。还没卖的东西就有主顾找上门来谈生意,主动权在他手上,自然要拿桥。 “许老板见笑了。在下不才,还是有几个朋友愿意帮忙的。许老板跟人谈起过这事,而最近我又想在浙江发展丝绸方面的买卖,比较留意这方面的信息,朋友就当新闻给我说了。正好许老板就在京城,所以才冒昧请您来一叙。”莫菲菲对这种拐弯抹角的谈判非常不喜,但还得耐着性子听他绕圈,终于绕到正题上来了。 “莫公子果然直爽,那我也不多说了,一句话,十万,连绣庄工人全给你。”许兆基衡量了一番,开出了一个价格。 “五万。许老板,明人面前不说暗话,在找你谈判之前,我已经让人调查过你那家绣庄的底子,场地加上机器,最多值三万两,那些绣工的钱是按照干的活另外计算工钱的。如果不是我要在浙江做丝绸生意,也不会对绣庄感兴趣。”在找许兆基之前,莫菲菲已经做足了功课,四海帮的势力范围就是浙江,而四海帮的少爷郭子强在精英联盟里属于小弟级别,会长有令,他早已命人把许家绣庄的情况调查得清清楚楚,飞鸽传书过来。许兆基一惊,没想到人家早已把自己底子摸得如此详细,说得没错,他那件绣庄最多值三万两,于是,很爽快的答应用五万两卖给了莫菲菲。两人签字画押,许兆基拿着五万两银票,连赞莫菲菲年少有为,乐呵呵告辞而去。 莫菲菲揉揉太阳穴,叫小二把饭菜收拾掉,上一壶好茶来。 小二利落的收拾好桌子刚转身离去,包厢门又被人推开。这醉仙搂的服务速度倒是越来越快了,莫菲菲满意的抬起头,想要赞小二一句,却发现一个万万想不到的人走了进来。 云先生,他来干嘛? 紧赶慢赶,今晚还出来一章,终于能睡觉去了。 第122章 石破天惊 第122章 石破天惊 只见云先生掀起门帘,唇角上扬,施施然走了进来,手里还捧着个托盘,托盘上是一只茶壶和两只倒盖的茶杯。大冬天的,他只身着一件轻飘飘的湛蓝镏金袍子,幽黑的头发垂到肩膀下,只拿一根黑丝带随意扎着,配上他那招牌的狭长凤眼,活脱脱从画中走出的妖魅。 莫菲菲就这么傻傻的张着嘴看他把茶水放在桌子上,然后坐在她对面。心里只不断转着一个念头:醉仙楼的老板莫非是天上神仙,竟驱使得云先生这样的非凡人物来做店小二?还是说,今天云先生兴致大发,打算cosplay一把跑堂的? “回魂兮。”云先生粗鲁的用食指和拇指,把莫菲菲快要脱掉的下巴合了起来,又淡淡解释了一下:“刚好要进来,看到伙计要送茶,我就顺便代劳了。” 莫菲菲收起自己丢脸的表情,每次一看到这个云先生就没好事。第一次在郓州是被他手下虏着去见他,然后自己发现他是个男女通吃的邪恶之人;第二次在尤府见他,就被他逼着听了个故事,然后把什么“天命之子”的帽子扣到自己头上,正是这顶帽子害自己到处被人追杀,九死一生。即使不见面也没好事,记得清风酒的案子就是他在背地里搞鬼,倒是元宵生日那天,他送的漫天烟花,又是出于什么目的呢? 想到这里,莫菲菲看向云先生的眼中不由带上了几分警惕。 云先生对莫菲菲的防备视而不见,他摆好茶杯,倒了两杯茶,自顾自喝一起来。刚喝了一口就皱眉不语。但还是强咽了下去,然后,再也不看那茶杯一眼。明显是嫌弃这个茶叶太难喝。也是,醉仙楼即使最好的茶叶。在他家估计连下人都不愿意喝。 看到莫菲菲的笑,云先生的嘴角也妖异地翘起来,面前的这个女子不知是大胆还是粗线条,如果是别人知道他是怎样地人,现在早已吓得大惊失色了吧。她提防他、讨厌他,却不是出自内心深处的害怕。不知为何,他为这个认知而欣喜。“你笑什么?” “我笑你。既然喝不惯这地方的茶,不躲在你府里让人好生伺候着还来这作甚。”不知道是刺杀事件中老云一直派人暗中保护她的行为让她安心,还是元宵的漂亮焰火让她放下了心防。总之她现在是越来越不怕云先生这只纸老虎了。虽然不知道他又要带来什么不利地消息,但是她就是相信。老云应该不会真正害她。要不然,之前也不会费心救他了。 他这种人绝对不会做浪费力气的事。既然救了,自然不会再杀。 那自己还有什么好怕的?想到这里,莫菲菲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姿态来,任你水来,我用土淹。 “没办法,我府中又没有你,只好屈尊纡贵到这里来了。”全然不顾这句话在莫菲菲心里掀起多大的波浪,云先生闲闲的说。 莫菲菲刚好端起那杯茶在喝,闻言“噗”的一声把满口的茶水喷了出来,如果旁边有人听到,定会认为这句话无比的暧昧。 云先生双手快速地晃了一下,也不见他有什么动作,面起仿佛就出现了一堵无形的墙,把那些茶水全部挡了下来,缓缓滴落在桌上。 莫菲菲居然无意中见识了一把以气凝墙的无敌神功,兴奋得不行,顿时忘形地伸出食指戳了过去。 预想中的阻碍没有出现,她地手指直直穿过刚才地气墙,摁在了云先生的胸膛上。 莫菲菲觉得头上仿佛出现了三条黑线,有乌鸦从头顶哇哇飞过,她赶紧闪电般收回手指,垂首作一脸老实相,尴尬地说:“那个……我不是故意地……” 只闻云先生胸腔里传来一阵压抑的闷笑,声音越来越大,他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边笑边运功从桌上扫过,莫菲菲就神奇的发现那些水滴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桌子光洁如初,简直比熨斗还厉害。 终于等他笑停了,莫菲菲才气恼的问:“既然是专程来找我的,有什么事就直说吧,不然我可走了。”说要走,脚却牢牢的一动也不动,她知道云先生没把事情说完之前,是不可能放她走的,如果她敢抬腿,指不定他会做出什么意外的举动。在见识了他神乎奇乎的武功之后,她可不敢立马惹恼他。 云先生收起笑,拿出一支精巧的簪子把玩着,不经意道:“那我可就说了。想让你解答一个疑问,你到底是谁?” 莫菲菲胸口一窒,他问这话是什么意思?强自镇定的回答:“我是谁你不是早已调查得清清楚楚吗?我是莫浩凡,名义上是红楼老板莫中岳的远房侄子,实际上是他大女儿莫菲菲女扮男装而成。不知道这个答案可让你满意。” 云先生听了之后面无表情,也不说满意还是不满意,忽然跳跃性的转移话题道:“元宵你生日,我让人放的那些烟火你可喜欢?” 虽然心里知道那些烟火是云先生放的,但是他现在亲口说出,莫菲菲心里还是有一种怪怪的感觉,仿佛一件一直回避的事情被挖了出来。 “谢谢你,费心了,烟火很漂亮,我极喜欢。”不知道他为何忽然说起这个,只好挑些客套话来回答。喜欢就好。但是烟火纵然漂亮,奈何转瞬即逝,再美丽也是徒然。所以,这支发簪权当我真正礼物,贺你十七生辰。”说完不由分说把簪子塞到了莫菲菲手上。 是一支碧玉簪。通体清翠温洁,簪首是雕刻精美的五瓣腊梅,而花蕊用极细的金丝制成,花芯则是一颗暗红的宝石。莫菲菲可以想象,无论哪个女子把这样一支簪子插在头上,必然会增添几分颜色。 她翻看了几遍,却又把簪子推了回去:“簪子很漂亮,只可惜我现在用不着,不过还是十分感谢你的心意。”她没收下,一则因为似乎,在古代一个男人给一个女人送发簪,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意思,她不敢随便收,二则,她现在整天做男装打扮,根本用不着。她没注意到,云先生从刚才把簪子递过来后,就一直仔细留意着她的一举一动。直到她把簪子还回去,云先生才像是刚刚肯定了一件事似的,又把簪子推过来,说道:“无需客气,这本来就是你十四岁前最喜欢的一支簪子,后来被下人偷去变卖,我现在只不过物归原主罢了。怎么,三年不见,你就把自己最喜欢的东西忘记了吗?”轻轻柔柔的语气说出来,在莫菲菲耳中无异于石破天惊。他,到底知道些什么?不会的,自己的身份不会有人知道,一个古代人任他脑袋怎么聪明,也想不出穿越这种诡异的事。 极力保持平静,但是颤抖的声音还是暴露出莫菲菲心里的不安:“是么,我生了一场大病之后,很多事都记不清了。小时候喜欢的一支簪子而已,又不是什么好东西,忘记也不奇怪,就是两个相爱的人,几年不见还有可能互相遗忘呢。”呀,她到底在说什么,越说越离谱了。 云先生却不打算放过她,步步紧逼:“把事情忘记了倒说得过去,我更疑惑的是,病好后你怎么就忽然像换了个人,不仅性子换了,还一下子懂得许多莫名其妙的知识?希望你给我个合理的解释。” 昨天封推,直到今天下午起点首页才显示出来,只有三天的推荐时间害我的机会已经流失了一半,我咋这么倒霉捏。推荐票在哪里,推荐票在哪里?你们再不拿出来我就要做广告了。广告如下: 《奸商莫菲菲》,看了还想看,鼠鼠鼠! 《奸商莫菲菲》,看了还想看,牛牛牛! 一直念十二遍呀十二遍,念到你们受不了为止。 第123章 如假包换 第123章 如假包换 莫菲菲妄图转移话题:“你从哪里弄到我以前丢失的簪子,花了不少钱吧?我把钱给你。” 云先生不为所动,只用那平日看起来别有风情现在看起来万分讨厌的狐狸眼盯着她,一副她不解释绝不罢休的样子。 莫菲菲讪讪笑了笑,尤自垂死挣扎:“为什么你对我这么关注,连我几年前的小事也翻出来,难道是暗恋我?”希望胡搅蛮缠可以转移视线。 云先生的老脸可疑的红了一下,他曲起右拳在自己嘴边假意咳了两声,色厉内荏的说:“休要顾左右而言他。你是天命之子的有力竞争人,我自然会对你详加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你在德昭七年的时候,仿佛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以前的莫菲菲与我朝所有的大家闺秀一样,知书达理,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唯独对生意没有什么兴趣,是一个丢到女子堆里就找不到的人。现在的莫菲菲,唯独对生意有兴趣,而琴棋书画则是样样稀松。一个人失忆会变成这个样子?说,你到底是谁,是不是蒙古拉国派来妄图颠覆我国的奸细。我早该想到无极如果真要杀你,早就下手了,怎么会一直让我阻止成功!” 莫菲菲瞠目结舌。云先生,你也太会联想了吧? 这个问题要好好回答,如果被他误会成蒙古拉的奸细可不是好玩的,立时就会被咔喳掉,她相信云先生分分钟敢做这样的事。 “你这真是少见多怪。古医书上早有记录,有些人大病之后虽然身体和头脑没有受到损害,但是却患上了失魂症。性情会大变,也会选择性的遗忘许多东西。我想那些琴棋书画想必是父亲为了让我成为淑女强迫我学习的技能,所以我意识中对之不喜。选择性地把它忘掉了也很正常。” “好一个选择性遗忘。性情还可以解释,那你如何解释一些以前你从未知道的东西。比如外国语言,比如那些奇奇怪怪的故事、游戏、粗犷地歌。我想以前的莫小姐是不可能接触这些东西地吧。” “那末,是谁教你外语。是谁告诉你那些故事?” 莫菲菲又搬出了那个对N个人说过的借口:“小时候,我认识一位云游到京城的外国老人,他教给我他们国家地语言,并告诉我那些奇妙的故事和许多见闻。”死无对症,这下看他还有什么话说。 “小时候,什么时候?小时候的莫小姐应该是被关在府里,没有机会出到外面吧,如何会认识外国老人?”云先生摆明了根本不相信莫菲菲的说辞。 “怎么会没有机会出去”,莫菲菲得意道。“任你神通广大,也不知道我家后花园一丛灌木后面,有个狗洞吧。小时候。我就是从那里偷偷跑出去玩的。”幸亏有天被子芹逼着一起玩捉迷藏游戏,让她发现了这个小洞。所以说。生活中不是没有秘密。而是缺少发现秘密的眼睛。如果不是之前自己这个发现,现在定会被逼问得手忙脚乱了。莫菲菲脑海这时候还有空开小差感叹了一句:真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平时没事要多抱佛脚。茫然不顾自己这个比喻不伦不类。 看莫菲菲回答得滴水不漏,云先生一时倒是拿她无可奈何。 “你认识那个外国老头是几岁的时候?” “忘了,你知道,我选择性失忆了嘛。”莫菲菲无辜的回到。 “好个选择性失忆!根据我的属下调查,京城十五年来从未从现过你形容地外国老头。十几年前京城外国人还是很少,如果有外国人在这里停留过不短的时间,一定会有人记得。”云先生对自己属下的办事能力绝对地信赖,如果一件这么简单的事他们说调查不到,那么只有一个可能,就是那个人从来没有出现过。 莫菲菲不敢说有可能是你属下无能,只能狡辩:“那外国老头是黑头发,并非外国人中常见地金发碧眼,而且他老得脸上全是皱纹了,即使有什么特征也不明显,大家不记得是正常地。你以为人人都像我记忆一样好啊!” 云先生被噎得说不出话,眼睛危险的眯了起来,无不表明一件事:大爷他现在很生气。 管他生气归生气,误会还是要解释地,不然保不准他在背后给自己使绊子,虽然不可能杀了自己,但是想必他多的是折磨人的法子,看他手下那些人的办事方式就知道了。莫菲菲无视他要冒火的目光,火上浇油说:“你是意淫小说看多了吧,头脑里才会兴起这个怪念头----以为炼无极把原先的莫菲菲杀死了,再派了个假的来冒名顶替。姑且不说他大费周章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就是事情真的像你想的那样,你认为凭借我一个小女子能够掀起什么波浪?如果大齐真的能被我颠覆,那只能说明大齐皇帝昏庸无能!众所周知,我们英明的皇上可不是那样的人,难道,你对他没信心?”最后,莫菲菲还不忘扣个大帽子,谅他也不敢反对自己赞扬皇上的说辞。 虽然不知道意淫是什么意思,云先生大略知道那不是赞扬的好话。实在是炼无极给他的阴影太过于巨大,什么事情但凡涉及到炼无极,他就会想了又想,这不会是无极的阴谋吧,那不会是无极的陷阱吧。强大如他,也是有惧怕的人的,那人就是他从小依赖的,神鬼莫测的,并以娶他为妻作为人生目标的二师兄! 因为炼无极对天命之子的过分关注,使他也对疑是天命之子的所有人展开了事无俱遗的调查。结果发现,恰是炼无极最重视的莫菲菲经历最怪异,这就由不得他不多想了。 看还不能完全打消云先生的疑惑,莫菲菲急了:“你这人不会这么死脑筋吧,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还不信。”说完就在耳朵后搓啊搓,搓得脖子耳朵都红了还不放手。 云先生奇怪的问:“怎了,你有哪不舒服吗?” “没有!”莫菲菲没好气的回答,“我是想让你看,我可没戴传说中的人皮面具!世上怎么可能有那么相象的两个人,如果我是假的,我父母、我们家上上下下亲近的人早就发现了。对了,呐。”莫菲菲使劲的撸起袖子,展现手臂内侧、手腕向上十五公分处一颗黄豆大小的朱砂痣:“这可是我生下来就有的痣,你是不是还要去向我娘证实这颗痣的真伪呢?哼!莫菲菲在此,如假包换!” 云先生端详莫菲菲伸到自己面前的纤纤素手,细致修长,指甲红润。奇怪,她明明无处不像女人,为什么能扮作男人那么久还没被人发现呢?都怪现在大齐文风太盛,那些年轻公子个个弱不禁风浑身带香,男不男女不女。看来是时候向皇上建议重武轻文了。 那颗殷红的痣刺眼夺目,就像一粒可爱的珍珠在他眼前晃啊晃。云先生不禁哑然失笑,看来在莫菲菲身份问题上,确实是自己多想了。 伸手帮莫菲菲把袖子拉了下来,掩住她的手:“女子要矜持些,你知不知道被男人看到你的手臂,是要负责的。” “额?”莫菲菲赶紧把手缩回来,为时已晚的缩到身后,一时情急说掀袖子就掀袖子了,哪里想到那么多。 “我可不是那迂腐的女子,看只手而已,又不会少块肉。” “我知道你不同。好了,既然知道你身份没有问题,那我也就放心走了。” “走?去哪里?”莫菲菲下意识脱口就问。“去现在天底下最混乱的地方。”云先生只答了这么一句,就没有再多说。莫菲菲避开了那灼热的眼神,他的眼睛里,掩藏着什么,不敢触及。 “千万不要太想我!”云先生站起身子,邪邪一笑,与他来时一样,施施然走了出去。 空气中只余一股淡淡的不安,告诉莫菲菲,刚才的一切都不是梦。今天的第2更终于出来了,我可以放心去睡觉。各位看官看完后别捏着推荐票,票票放手里不会生儿子的,好歹丢点过来 第124章 离伤 第124章 离伤 云先生返府之后,便召集手下开了个简短的会议。 尤府的大厅第一次挤满了人,玄禾和火舞各站左右首,现在他们两是京城裂焰组织里除了云先生外的最高首领。而下首,则密密麻麻站着一批蒙面人。他们皆为平日躲在暗处从不见影的谍报人员和护卫。 云先生端坐在上首,收起一贯示于人前的笑容,表现出少有的严肃。这让所有人都小心翼翼连大气都不敢喘,不知主上忽然把京城的人都召集齐全有什么要事要宣布。几个心腹已经在心里揣测,这定与皇上的来访有关。每次皇上秘密前来,都是有什么困难的惊天大事托付主上,这次想必也如此。看来,天,又要变了。 “之所以召集你们前来,是要宣布一些事情。我马上要离开京城,如果五月份还赶不回来,则交由玄禾全权代理我主持在郊外总部举办的三年一次的帮会。火舞!” “属下在!”有点走神的火舞马上凝神回复。 云先生的眉头微可不察的皱了一下,这个火舞怎么回事,开会的时候居然神游太虚。 “这次参加的人比往年多,玄禾为主要负责人,你就从旁协助吧。你们其他的人也要齐心协力,听玄禾调派,把年会办好。” “是,属下定不负主上所托!”所有人整齐一致的回答。 “好,你们先下去吧。”云先生示意玄禾和火舞留下,然后一挥手,其余人鱼贯退了出去。 “主上,这次要去多久。连年会都赶不及参加吗?”见众人退下,火舞急急问出了心中的疑问。主上要去做的事必定极为隐秘,所以。她不敢问他的行踪,只敢问他什么时候回来。 云先生瞟了一眼自己这个属下。她今天穿着一件火红地劲装。原本英气勃勃的脸上却挂着几分不安。确是个不可多得的美女,奈何,她不该遇上无情地他。想到这里,他心里忽然柔软下来,也不责怪她刚才开会的失神。回道:“这次地事情比较棘手,短则两个月,长则半年我必回。” “有危险吗?”这下连玄禾也忍不住关问。主上也说棘手的事情,在常人看来定难如登天了。 “属下多虑了,祝主上旗开得胜。”玄禾恭腰行了个礼,为自己刚才的担心感到可笑,都是那个女人。搞得神经兮兮的,害自己忘记了,主上可是天下第一高手。有谁人能够伤得了他。主上说的棘手,一定不是有人身危险。如果。皇上是让主上去取一件只存在于传说中的子虚乌有的东西,那自然是棘手之至的。 “我不在的时候。你们两个要同心同德,火舞,尤其是你,平时喜欢和玄禾作对我就不说了,但是这次年会非同小可,你一定要协助他把事情办得漂漂亮亮的。” “属下遵命。”火舞心不甘情不愿地说,瞪了一眼旁边笑得幸灾乐祸的玄禾。 “还有一件事。兀鹰的杀手虽然很久没有什么动作了,但是我始终不放心。他们能与我们裂焰齐名,绝对不是浪得虚名。所以,你们要严格监控京城动态,对我们一直保护地那几个人加强保护,尤其是那个兀鹰最重视的莫浩凡。”莫菲菲地一番自我辩解,虽然有点牵强,但是他还是相信了这个莫菲菲与原来那个莫菲菲确实是一个人,不是炼无级派过来地奸细。那么,之前的暗杀就还有可能继续发生。毕竟现在两国交战,一切可以打击大齐、改变局势地事情蒙古拉都会去做,即使是暗杀这种不怎么靠谱的天命之子。 “是。”两人恭敬领命。低头的刹那,火舞的眼神闪过一丝愤懑,之前,主上就是去偷会那个叫莫菲菲的女人吧?主上对她还真是上心,专门找巧匠制作,元宵节放的那些焰火,也是为莫菲菲而放的。难道主上爱上那个女人了?不,她不允许,主上是她一个人的。她得不到,别人也别想得到。想到这里,她的心渐渐阴沉起来。 “明天,我要和盈盈离开沈家,到外面游历。”这天晚餐的时候,沈邵阳平静的宣布了自己的决定。 桌上其他人神色各异。 “什么,大哥,这么快就要走?”沈天启闷闷不乐的问。虽然大哥早就说过,年后就会和大嫂离家出游,但是真到了这一天,他还是不大能接受。 沈邵阳看着弟弟黯淡的眼神,心里默默说:“天启,是我离开的时候了,不然你永远都不会真正成长,永远都不会抛开心中的负担。而我,也有自己的追求,沈家基业,并不是我兴趣所在,全留给你吧,我的弟弟,希望你能发扬光大。” “不准!”沈老爷气得拍桌而起。虽然沈邵阳在决定要离开家后,两个月前就开始表现自己身体状况在逐步好转,而半个月前大夫也欣喜的宣布他的病已经根除了,只要好好养一段时间,必定恢复得与常人无二。 沈老爷为这个消息不知道有多高兴,偷偷给祖宗上了无数香。命悬一线的儿子痊愈,那喜悦,和老来得子是一样的。沈家人丁本来就单薄,他最近还在喜滋滋的想着再让邵阳修养一阵子,就开始接手家族生意,让他们兄弟两齐心把沈氏家族发扬光大。 想到这里,他不禁放缓了音调:“邵阳,大夫都说了你还要好好修养,你就安心休息吧。跑外面去干什么,何况还要带着盈盈,你也不想想她这么娇滴的人儿能吃得了这个苦吗。” “爹。我从来就不是什么娇小姐,跟着邵阳。我去哪都愿意。”沈邵阳的老婆赶紧表态。而沈天启她妈,则一言不发的坐着。叫她说什么好?辛辛苦苦扶正,经营了那么多年,不就是为自己的儿子吗?无论如何,名义上沈邵阳才是嫡出。天启则是庶出。原本以为这个“大儿子”患了绝症,无论如何都威胁不到他们母子地地位,所以她虽然不喜,对大儿子的病倒也还算尽心,好药源源不断的用着。而前段时间,沈邵阳却忽然宣布自己身体痊愈了。这么多年地病哪能说痊愈就痊愈,看来这个大儿子也是个有心机的人,瞒天过海之计使得极为成功。他到底有什么目地,是想夺回原本属于他的一切吗?什么离家游历。我看是以退为近博老爷同情吧! 沈邵阳看着自己后妈,心里很清楚她在想什么。这个女人也不容易啊,这些年来。她怕是没有一日活得轻松。 “爹,娘”。特别加重了娘字。沈邵阳这声是叫得真心实意,“孩儿在府里待了二十多年。对外面的天地实在是万分向往。天启已经做得很好了,沈家会在他手里发扬光大的。而我这些年来一直闲在家里,对生意不懂,也完全没兴趣。” “不懂可以学,没兴趣可以培养。”沈老爷面色不善的说。沈夫人身子摇摇欲坠,老爷终于暴露出自己地真正想法了,他心里果然还是向着大儿子,不然,为什么天启打理沈家那么多年,他没有立天启为继承人? 一旁的沈天启也帮着劝说大哥。 傻弟弟啊,你什么时候才会为自己真正考虑? “爹,我认定的事就不会改了,我的理想是当一个自由自在的闲人。再说,那些生意根本不需要我,需要的是天启。我恳求爹明天召开全族大会,正式宣布天启的继承人位置,我愿意放弃继承权。” “什么?”沈夫人一脸不可思议,这真的是大儿子的想法吗?不会有什么阴谋吧? 沈老爷还待继续说,沈邵阳坚定地阻止了他:“爹,您不用再劝我了。您也不希望孩儿离家出走吧?我是出去增长见识,又不是不回来了,您有什么好担心的。” 沈老爷看劝说无效,只好同意。 第二天,沈老爷召开了全族会议。会上传说中身体羸弱的沈邵阳健健康康。他平静地宣布放弃沈家第一继承权,而沈老爷也宣布正式退位。 沈天启,终于成为了沈家这一代正式的家主! 虽然所有族人知道这是迟早地事,但是没想到这一天这么快到来。没人反对,沈天启地能力是有目共睹的,就冲着他们这些族人每年不断增多地分红,他坐这个位子当之无愧! 新旧交替完成之后,沈邵阳携带妻子离开了沈家。谁也不知道,他日后会在江湖上创下一片不亚于沈家的基业。不过,那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今天下班去家乐福买东西,逛回来弄好吃的已经是9点了。没带笔记本回,台机的破键盘打字很卡,写到11点半才完一篇,实在没有精力再写了。按我之前说的,那本月剩下3天我要天天两更才能补回来。下个月,我可不那么干了,谁规定非要天天更新(要知道和起点签约我是一周写4万字的啊),结果弄得比上班累。随性的我写作本是兴趣,有好心情才写得流畅,不过这个月承诺了要补回来,就要做到。 另,大家不要在起点新站书评区留言,新站我很抵触,一般不去,谁爱从新站进的话看小说就可以了,不用留言,我只出没在老站。 第125章 任务 第125章 任务 云先生出了城去便一路向北,为了避免暴露行踪,只能净挑人少的道走。因为兀鹰在本国的奸细也不少,在这个敏感的时候让无极知道他赶往边疆,一定会防范。于是,为了避开官道,有时候他宁愿从山里绕。一人,一马,风餐露宿,夜里只休息三个时辰便又接着赶路。饶是一向最讲究生活品质,最喜享受,极爱干净的他,在几天之后洁白的衣服也染上了尘。 皇上那天的窃窃私语言尤在耳:“我只求你两件事,你可以选一桩完成。要么把蒙古拉现在领兵的大将库剌杀掉。要么,你就把无极带回来。必须尽可能快的成功。想必你也知道,我军现已折损了十五万,去年的赋税有一半丢进了这场战争里头。那一万偷袭过来的蒙古拉骑兵还在北边境内游荡,现在朝廷根本腾不出兵力去围剿他们。万一,他们袭到京城……大齐再也经不起这样的折腾。” 皇上只有在非常重要的关头,才会亲自来找云先生。这个时候,他不是一国之君,而是云先生的大师兄。 在云先生的记忆中,皇上在这近二十年间只找过他三次。第一次,睿王爷造反,皇上请他闯进守卫森严的睿王府,绑架了睿王爷的所有妻妾子嗣,迫睿王爷放下屠刀。最后,睿王爷全府上下还是被满门抄斩。没有一个统治者可以容许谋反的大罪,只能赶尽杀绝,唯恐春风吹又生。 原来,乌金国的间谍与皇后长得极像,在入宫前一晚上,他们就把真正的皇后杀了,然后顶替进来。几年中她战战兢兢深居简出。与家人也极少见面,竟无人识破她身份。后来她以贤德博得皇上喜爱,从一个嫔妃居然爬上了皇后的宝座。 成为一国之母之后。她已经渐渐想抛去暗杀皇上的初衷,却无奈此时东窗事发。念在一日夫妻百日恩。皇上没有赐死。只找了个由头把她永远囚在冷宫。 第三次,就是这次。每次。都是大齐走到最危急关头地时候。不得不帮,他是大师兄,是那个帮助自己得到今天地位的人。最重要的,他是自己世界上仅剩的两个亲人之一。道是无情最有情,谁能想到平日里看似谁也不在乎谁也不放在眼里的云先生,其实是最重感情的呢,只不过,他愿意付出感情的人实在是太少罢了。只能骑着他的宝马,日夜兼程朝边疆赶去。唉,大师兄啊大师兄,这次你倒是给我出了个难题,我是去刺杀库剌呢,还是去带回无极? 库剌本人就是一位天下闻名的高手。大军之中,主帅之账帷定设在重重兵甲内。没错,自己是天下第一高手,但是毕竟也是血肉之躯,好汉架不住人多,数万个人同时朝他射箭,他也难逃一死。在最凶悍地蒙古拉国千军之内取人首级,也只有自己这个皇上大师兄才敢想吧。他在庙堂上常说:“打仗靠的是实力,堂堂正正之师才是正途。在战场上,绝对的实力才能取得绝对地胜利。”私下里,他却对自己说:“兵者,诡道也。只要能取胜,可以采取一切手段。”所以,自己就变成了那个可怜的“手段执行者”。 或许,他可以选择第二个任务,把无极带回来?皇上知道地很清楚,炼无极唯一地软肋是自己,只要他开口示弱,那无极必定会万分乐意的跟回来。夺了蒙古拉地这个智囊,一样有沉重打击敌国的效果。只不过,谋杀效果立竿见影,夺人,则是慢慢放血了。 选择第二,那么大齐的这场战或许会辛苦些,但是也不是说没有胜利的机会。 无极并没有随军出征,他正在王宫之中,想把他带回,难度一定不是很高。 但是,在一番斟酌之后云先生还是选择了第一个艰巨的任务。二师兄,他是看也不敢看一眼,更何况和他发生纠葛,把他带回。带他回干什么,让他在身边天天念叨娶自己为妻吗?那不得让属下笑死。 多想无益,赶路要紧。 今天,当百盛筹备委员会三巨头聚在一起的时候,讨论完正事,沈天启把自己家刚发生的事告诉了莫菲菲。 没想到莫菲菲的反应那么激烈:“哇!真是太好了,你终于成了真正的沈家话事人!当真是翻身农奴把歌唱,今天你一定得请客,还得大请!我要吃醉仙搂的福寿肘子、水晶鸭方、凤尾桃花、金鱼戏莲、蟹粉排鸡腰、干煎大虾、八宝海参、干贝丸子、松枝鹿肉……”莫菲菲一边哗啦啦流着口水一边流畅的报出一长串菜名,把旁边的南宫济看得一愣一愣的。 虽然不明白为什么莫菲菲那么高兴,也不明白她说的怪话是什么意思,但是在那一堆诱人的菜名之后,他还是很清晰的意识到此刻莫菲菲是在敲沈天启的大竹杠。无论如何,这是一定要附和的。 “对啊对啊,要请客请客。走,不快点就没位置了。”一下子,南宫济倒比另外两人还要急。 沈天启微笑的看着莫菲菲熠熠生辉的脸,虽然并不觉的当上这个家主有什么好庆祝的,但是浩凡说要,那便要吧。冠上家主这个名头后一切都和以前一样,该干什么还是干什么,该怎么干还是怎么干,最大的改变只不过是府里的下人现在不叫他少爷了,改称他老爷,而他爹,则成了老太爷,他还觉得生生把自己叫老了呢。 坐在醉仙搂包厢里,掌柜的已经过来打过招呼了。莫菲菲满足的喝了一口茶,等着菜上来,吃白食就是爽。怎么不值得庆祝,现在沈家终于是沈天启说了算了,那么以后借钱,还不是想借多少借多少,他也不能找借口说什么要和父亲商量后再定夺了,哈哈哈哈! “浩凡,有什么事这么好笑的?”看到莫菲菲合不拢的嘴,沈天启忍不住想知道他在想什么。 “没什么。”莫菲菲赶紧回过神来,回答眼前这个大金主的问题。她刚才有一瞬间忽然很有良心的想起,自己似乎欠他的五十万还没还呢。原本想还了的,后来百盛需要钱,就又把这事拉下,而他也一直没有催。自己还是不要提醒他了吧,等他自己想起再说。有句话说自己的事要自己做,不能依赖别人,她一向认为是很有道理的。“我在想,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你还记得吗?” “第一次见面,发生了什么好玩的事吗?”南宫济很有八卦精神的问。 “怎么不记得。”那次见面,或许就是我们缘分的开始吧。沈天启微笑着,陷入了回忆中。如果没有天灾人祸的意外,晚上还有一章。只不过以我的速度大约要到12点后了,大家可以明天看。 推荐票现在是6张,明天是本月最后一天,估计是冲不到100张了,大家谁手里还拽着的,狠狠的揉成一团,砸到我身上吧,我甘当肉盾 第126章 事端 第126章 事端 “什么?原来当时天启有那么拽的啊?”南宫济在旁边时不时大呼小叫,倒是让气氛活跃了许多。 “可不是,所以,我还给他起了个外号叫活动冰柜呢。”莫菲菲得意的说。虽然这个外号从没当沈天启的面叫过,但有时候只在心里YY着叫叫也能得到巨大的心理满足。 “我倒是一直想问,活动冰柜是什么意思?”沈天启不耻下问。 这个,该怎么向他们解释呢。冰柜要涉及到电,涉及到氟利昂,这些估计想破他们的脑袋都不能理解。还是找他们能理解的词汇来解释吧。 “冰柜呢,是一种神奇的东西。外观长得像柜子,是长条形的,可以随意移动。不用放冰在里面也有制冷功能。任何食物放进去都可以保鲜很久。说你是活动冰柜,还不是因为你整天拉着张脸,比冰柜还冷。” “这么神奇的东西,岂非比冰窖还厉害!”南宫济咋舌。 “当然!”莫菲菲得意的说,仿佛冰柜是她制造的一样。 “你见过这种东西,哪里有?” 我当然见过!莫菲菲刚要回答,又及时把话咽了下去。如果说见过,男公鸡这家伙一定会强迫自己找出来给他看,她怎么找得出。只好讪讪的回道:“没见过,我也是听说的。” “听谁说的?”南宫济满脸疑问。 “我知道。”沈天启没等莫菲菲回答就抢着说:“一定又是那个无所不知的外国老头吧。” “嘿嘿,可不是!”莫菲菲尴尬的笑了笑,顾左右而言它:“怎么菜还不来啊?” 等知道那个外国老头懂得那么多神奇的东西之后,南宫济两眼放光:“我一定要找到他。向他挑战,看谁才是见识最广的人。”有挑战癖地他自从缠着小王爷打了一架,小王爷不想和他纠缠佯装落败之后。南宫济已经“独孤求败”很久了。仿佛一个站在山顶拔剑四处张望的剑客,终于又觅到了一个对手。他此刻地心情真是欢喜万分。 “嘿嘿,大哥你怕是找不到他了,我现在也不知道他老人家到哪里去了,估计是回国去了罢。”你能找到才怪,那个人只存在于我的臆想中。 不一会。菜上全了。三人暂且放下这个话题大块朵颐起来。 醉仙搂的菜就是好吃。莫菲菲边吃边恶意的想:“看来上次挖角之后他们又找了个好厨师,改明儿回去叫其美人继续来挖。直挖到他不敢请比如家客栈更高明的厨子为止。”对于醉仙搂地老板莫菲菲一点好感都没有,那就是个标准的势利眼,所以挖他墙角一点都不会惭愧。 “老爷,老爷,不好了……” 正当三人吃得兴高采烈的时候,包厢门被一推而开,沈家家丁沈新气喘吁吁跑了进来。 “怎么回事?”沈天启非常生气,好不容易能和浩凡开心聊天。居然被打断。如果沈新不能说出个足够分量的正当理由来,看他不家法伺候。是三老太爷和七老太爷在府里打起来了,他们还闹着要分家!老太爷看劝说不了。吩咐小的赶紧把您找回去。”看到老爷的朋友在场,沈新虽然很急。匀了口气后才口齿清晰的向沈天启汇报。显示出一个大家族下人的良好素养来。 他嘴里的三老太爷和七老太爷都是沈天启地叔叔。沈家传到沈天启他爹这代总共有七个兄弟姐妹。男丁只有三个,分别为老大沈朋(也就是沈天启他爹)、老三沈刍、老七沈言。其余全为女子。 自沈天启成为家主之后,预示着新一代的崛起。沈天启成为老爷,他们自然全部高升成为了老太爷。 沈朋身为长房长子,很顺利的继承了上代家主之位,掌管沈氏最重要地资产通泰钱庄。而沈刍和沈言,则分管木材厂和煤矿。其实沈家的几间木材厂和煤矿都极为赚钱,但是因为钱庄实在是过于突出,所以所有人目光都盯在那上面,不了解地人还以为沈家只是个开钱庄地,可笑得很。当然,在沈天启认识莫菲菲以后,又开辟出了新的赚钱行业---贸易。这下沈氏家族实力愈发壮大了。 除了管理木材厂和煤矿,沈刍和沈言还肩负着一个责任,就是寻找有前途地生意,在族内机要会议上讨论。如果有五个以上的长老同意,那么就会由族里拿出钱来投资那个生意。 听了家丁的汇报,沈天启也是极为头疼的。这两个叔叔传言一直不合,但是像这样抛开脸面身份扭打起来,甚至吵着要分家,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前几日开家族会议时,两人明明还好好的,相谈甚欢的样子,并表示全力支持自己的领导。这才几日,怎么忽然就闹开来了呢? 心急如焚。不得已只好向莫菲菲和南宫济道歉,要先失陪了,两人一听都知道沈家出了大事,也不多说,连催沈天启快回家。沈天启便匆匆忙忙走了出去。 沈天启一走,这聚会也没了意思。莫菲菲心里一直在思付他家的事棘不棘手,心不在焉吃完,就与南宫济分了手。好在,百忙之中沈天启没忘把账结清才走的。 沈天启坐在马车中,沈新在车头一直催促车夫快点再快点,似乎怕晚一点回去事情就不可收拾。三叔和七叔演的是那一出?沈天启冷笑着,分家,倒要看看他们想分些什么回来了。”正在厅外团团转的管家喜出望外,急忙把事情经过快速说明了一遍:“一个时辰前,三老太爷和七老太爷两人就气乎乎的来到了我们府里。他们一进厅,看到老太爷,一齐说了什么,说着说着就吵起来了,结果越吵越烈甚至扭打了起来。老太爷怎么劝他们也听不进去,甚至还闹着说要分家。老太爷一看事情不妙,就赶紧让人去找你,说现在是你当家作主,该由你来处理。” “他们吵的什么?” “我也听不大清楚,只记得翻来覆去一直在说什么亏本、商行、钱庄之类的。”老管家擦了擦汗,老爷自从真正当家之后,气势更威严了,自己只要看他一板脸,冷汗就飕飕下。 “好,我知道了。”沈天启应了一声,慢慢的踱了进去。 困,撑不住了,还要去晾衣服洗澡,先写到这。 今天更新不了了,抱歉 今天更新不了了,抱歉 很久以前就落下一种病,就是吃东西时一张嘴,耳下下巴和头骨连接的那个地方就会很痛,硬的东西早就不敢吃。 轻的时候只有用力咬东西才痛,重的时候嘴巴长开两公分就痛得张不开。一年前是左边痛,几个月后才好。医生说这种毛病很多人有,要好好修养的,吃药没用,于是我慢慢等它好了,修养什么的根本没听进去。 这次右边发作了。学名叫咬颌关节紊乱,上下牙轻轻一碰就痛得要命,今天去做理疗了,先做一个疗程看看。就是拿机器用什么光波?治疗,不大懂。 病因来自于长期精神压力以及睡眠不佳。这两样我都占着。 精神压力太多了,工作上的,生活上的,家庭的。现在,连写作都成了压力。每天都惦记着更新,到时间写不出来就会很暴躁。但是写小说不是打字,不是坐电脑前马上就能下笔如有神的。以前为了轻松,与编辑签时是4W字一月,照300一章节来算,我只需要更新十四章,对于我来说,还是很轻松的。 但是读者不干啊,谁不想天天看更新。我追着看的小说,我都希望它天天更新。于是,我就自己给了自己压力,要每天更新,如果哪天拉下,要么多更一章弥补,要不下一章写更多的字数变相弥补,唯恐读者不满意。说老实话,写小说的压力是我目前现阶段最大的压力。工作倒还轻松。 有时候下班出去逛街,吃饭,还一直惦记着回去更新。如果更新不了,便会觉得很愧疚,这种压力想必作者们都有的(读者很难体会)。 我睡眠一直不好,容易失眠(不是睡不着,是睡后容易醒,晚上一般都会醒2-4次),睡得又晚,经常1点到1点睡,所以医生特别叮嘱我以后真的要注意休息了,毕竟年纪大了。 我第一次真正听进去了医嘱,或许是最近听到的天灾人祸太多,外公又刚做了手术,于是对自身身体也愈发珍惜起来,我还想看我孙子上大学呢。 从7点绞尽脑汁到10点半的时候,才写了1500字,别说2更,一更都有困难,于是我又开始惶恐了。 家人看不过眼,说犯得着吗为了几百块钱这样神经紧绷,我说不是为了钱,那钱还不够我每天上班打车的,是为了喜欢支持我的人。 向来标榜随性的我,确实被写作绑得呼吸困难。 今天不更了!下了这个决定后,我轻松万分,比年会里抽到一等奖还高兴。 以后,会在1点前睡觉。我要对自己的身体负责,对我的家庭负责。小说预计还有三十章左右结束,大家便容我放松下自己吧。这最后几十章我要好好斟酌,在下面的日子里更不会说每天更新。反正每月保底四万字(但是大家都知道我不可能只写四万字的) 去洗澡睡觉,谢谢大家听我罗索那么多。 第127章 立威 第127章 立威 沈天启进去之后,发现自己的父亲大人正无可奈何的坐在椅子上猛灌茶水,想必刚才劝架没人理睬,已经说得口干舌燥。而三叔和七叔看起来也打得累了,现在只是互相瞪着眼,时不时说几句讥诮的话。 “两位叔叔不知为何争执?”沈天启面沉如水,不怒而威。 看到他来了,室内三个老家伙都精神一振。 “天启,你来得正好,你来帮我们评评理吧。”沈刍说。 沈天启望过去,不禁吓了一跳,平时最重视仪表,人前人后常摆出大家族子弟派头的三叔眼圈乌黑,披头散发,连身上的衣服都被撕破了几缕。七叔也好不到哪里去,鞋子不见了一只。沈天启他爹显然发现了自己儿子眼中的怒意,趁机气哼哼的落井下石说:“成何体统!” 如果不是闹起来的都是自己长辈,沈天启怕要狠狠教训二人了。加起来超过一甲子岁数的人了,还像女人撒泼一样扭打,也不嫌丢脸。 “究竟发生了何事?不急,三叔,你先把头发绑好,七叔,你先把鞋子穿上再说。” 两人低头一看,这才发现自己形象实在不佳,羞愧的各自整理仪容。老管家在沈天启的示意下亲自端来了热水让他们洁面。这种兄弟阖墙的场面,是不适合让下人看到的,当然三代元老的管家不算外人。 经过一番整理,加之沈天启的到来,两个人皆有些不自在。于是都收敛起外放的怒气,恢复了在外人眼中一惯的温文尔雅。 等他们喝了几口茶安定下来后,沈天启再一次问出了自己地问题。 这次沈言抢着说话了:“今天是这个月核帐的日子。我在对账的时候,三哥他莫名其妙提出我们煤矿这个月地利润应该有一半应该划入木材厂账下。”沈言年逾三十,脸净肤白。面貌温和,一看就是个从小养尊处优的人。平静下来之后娓娓道来。从容不迫地样子很有世家子弟的风貌。 沈家的基业是这么划分的。家主统筹全族,有权利决定攸关家族发展的大事和解决族内纠纷,并只能直接掌管钱庄。另几房中则会挑选两人分管木材厂和煤矿,可以说是三足鼎立,只不过钱庄这只大腿比别地腿粗些罢了。而其他没被选中接手家族生意的子弟。则被摊派去管理家族投资的其他零散产业。 利润分配是这样地:各董事们负责掌管的那一块生意,年底利润有30归个人所有,其余70要上交集团帐户。由一年一度的董事局会议上决出如何分配那70地资金。一般这笔公共资金又被分为四块。第一块是用于家族成员分红以及优秀员工奖金;第二块是根据各公司规模和效益评估,拨出专款作为来年的发展资金;第三块是根据董事会成员地研究讨论,投资到新地行业中去;最后一块是交由族内大管家。根据人口和亲疏分派到各房,做为一年一度家庭支出(这项开支只包括吃、穿、佣人工资和房屋维修。如果要享乐或者购买奢侈品。那么对不起你只能掏私房钱了)。 所以,沈家在集团内有“职业”的人收入是很高地。不仅公司赚的钱自己能得到三成利润做为私房,集团还有另外的分红,家里日常开支什么的也是族内全包,一点都不用操心。而不挂职或退休的闲散人员(如沈天启他爹和他大哥)则只能过年领点分红花花了。 清楚了以上这些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沈言一听沈刍提出自己管理的煤矿所获利润要划到木材厂就这么气急败坏,因为煤矿的利润有三成是要进入他的私囊的,沈刍这么说,不是要从自己钱袋里往外拨拉钱嘛。 “什么叫莫名其妙,沈老七,你这是过河拆桥。别忘了前段时间你的煤矿陷入困境是谁借钱给你渡过危机的?要不然你现在不知道要亏空多少!我帮了你,赚钱分一半是应该的,俗话说得好亲兄弟还要明算帐呢。”刚安静下来的沈刍闻言又要跳将起来,被沈天启轻轻按住,只得指着沈言的鼻子反驳。他们两原本就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平日交情好的时候可以假装互相掏心掏肺,这一撕破脸,沈刍便连名字也懒得唤了,直接称呼对方沈老七作数。 “没错,前段时间危急确实是三哥伸的援手,但是在我们说好的两个月内,小弟已经连本带利把钱还上了,三哥不能否认这点吧?”沈言侃侃而谈,胸有成竹。 “钱是还了没错。但是,如果不是我及时借钱,七弟那笔生意早就亏本了,更别说要赚钱。我借的钱相当于我们合伙去做那笔生意,赚了的钱我分一半利润有何错?如果要在我们沈家钱庄借钱,那速度肯定没那么快,等到钱拨下来你那笔生意早跑得没影了吧,你还得赔死!”沈刍说的没错,即使是内部借钱,也是要经过繁琐的程序的,等钱批出去起码要几天。按照一般借钱的模式,连本带利还清也就是了,但是生意人就是不一样,不仅想连本带利还想要人家赚的那些钱的一半。说到底都是贪念作祟。 “你们那借据上是怎么说的?小侄既然继承了家主之位,今天定会秉公处理,我是帮理不帮亲。”沈天启的话带上了几分薄薄的怒意,这原本是一件小小地银钱纠纷。但是追溯下去,就会发现里面隐藏着严重的问题:三叔从公帐里私调了钱给七叔。 这说明什么?说明了沈氏集团内部管理的混乱。说明那些管事地人都把族里的产业当成了自己地私产!沈氏之所以能日益壮大是与全族人的同心协力分不开的,如果人人为了私利,那末一条大战舰也会分崩离析成无数小帆船。或许。是时候该整顿了! “当时时间紧迫,再说又是亲兄弟。所以就没打借据。”沈刍沈言羞愧的低下了头,这是一个生意人不能容许的错误,今天,他们把自己这个低级错误展现在侄子面前,多少还是很不好意思地。也正是因为没有借据。没有规定还款方式,一切都是口头谈定,所以也才能有这个纠纷。做为沈氏家族生意负责人的他们,从小就接受一系列商业训练,“一切以合约为准”是做生意的最高准则,这也是沈家声誉一直良好的原因。 其实他们之所以没有写借据,除了信任对方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毕竟调动的是公款,他们也不想授人以柄。没料到。一时冲动闹到了大哥这。想到此,两个人有点后悔的交换了眼神。 沈天启目光冷了下来:“三叔七叔也不是第一天作生意了,银钱往来如何能没有证据。莫非,两位经常偷偷把公账里的钱调去做私事吗?” 沈刍沈言汗马上流了下来。这个帽子扣得太大。如果他们真经常那么干的话。不说族长不答应,就是族内的其他人也不答应。等着他们下台好自己上台一显身手地儿子们多的是。两人急忙否认,都说这是第一次,还是支持兄弟单位才调的钱,调钱做私事那是从来没有地事。 沈天启脸色稍霁:“刚才我似乎还听到你们说要分家,莫非是族里亏待你们了?” 沈刍抹了一把汗说:“分家?谁说的?谁想分家了?老七,是你说地吗?” 沈言指天划地:“我绝对没有说!好好地谁想分家了,谁说分家谁遭雷劈(反正两人都说了,劈也不是劈我一个人)。我们沈家只有紧紧的抱在一起,才能让外人不容小觑,分开了不是让人各个击破嘛!” 沈天启很高兴他们还是有觉悟地:“没有最好。今天这事我就作主了。既然没写借据,七叔又已经把钱还了,那就到此为止。三叔,你可还有话说?” “没有了。”沈刍只盼着赶快离开,这个侄子给人的压力太大了,悔不该一时贪心。 “你们的事解决了,我倒是有事要宣布。这几天我发现我们族内的管理太混乱了,研制出新的制度,正要在下月的全族会议上宣布。现在可以先跟你们透露一二。以后,家族产业内部严禁互相调钱,要调钱需得我们三人以及海表叔和南表叔五人中的三人同意才能拨款。我还会亲自选定几个帐房下去帮忙,专门处理大笔银钱调拨。” 说是帮忙,其实是监视吧?两人都想反驳,却找不到好理由。族长最大,他有权这么做,以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可就要被安插上族长的亲信了。该怎么办还是回去再慢慢思量,两兄弟又交换了一下眼神,新的族长绝对不简单!他可不是那么好糊弄的。 两人告辞而去。 “天启,你知不知道这样做会引起他们的抵触?”沈老爷看自己两兄弟走了,语重心长对儿子说,谁愿意自己的财政大权被交出去?家族里的那些个管事人,有谁没做过假账有谁没亏空过公款。只要不是太过分,他做族长的这些年来都睁只眼闭只眼放过去了。他担心自己儿子年轻气盛,太过于激进,容易遭到反噬。 “放心,爹,孩儿自有分寸。族里再这么乱下去,沈家迟早会没落。为了家族的兴盛,我必须把那些毒瘤里的脓挤出来。要治病,哪能不先吃点苦药?” 看着自信的儿子,沈老爷欣慰的笑了,儿子终于长大到可以独立面对 三月的第一天,我拎个小花篮收推荐票咯^^这章憋了几天,为了体现小沈的英明神武绞尽脑汁,很想用春秋笔法草草带过,又觉得不好。折腾了好久终于成了这样,真的万分佩服那些写宫斗文的作者瓶颈过后,下面的章节又可以顺很久了。 第128章 杀万把人是小意思 第128章 杀万把人是小意思 三月初七,沈氏家族大会,新族长沈天启第一次主持的大会。 在会上,所有参加会议的家族成员见识到了沈天启的雷霆手段。他列出绝大多数负责人平日里做假账、私吞公款、使用不正当手段使家族利益受损的证据,若大个沈家,几乎没有一个人是干净的。 真不知道那些隐秘的证据他是如何查到。就在众人内心惶惶,心想着族长怕是要拿他们开刀立威的时候,事情峰回路转。沈天启当着所有人的面把证据付之一炬,声明概不追究他们的过失。众人心里长松了一口气,沈天启又趁势宣布了几项严格的财务制度。 经过前面的惊吓,所有人对族长已经心怀惧意,默默接受认可了新制度。沈天启的威望,真真切切建立起来。 经过近两个月的筹备,百盛的的十家门店装修接近尾声,已经开始了紧张的招人工作。在密密麻麻的互相飞鸽传书中,被派到各地的精英联盟的那些少侠们不断接受着莫菲菲的商业理念,居然真正培养出对生意的兴趣来。 站在那些少侠背后的大侠父辈们,虽然口口声声人前人后不时假装骂自己的接班人愚钝无能,但事实上哪一个对他们不是抱着深厚的期望。早就使用过一切手段强迫他们学习管理家族生意,谁料事与违背棍棒子下出逆子,反而激起了他们的逆反心理,他们不愿意接受父母的安排,宁愿自己出去搞什么精英联盟。 果然。全亏本了,原以为他们会回头老实待家里。凳子还没坐热,又被人拉了出去。这回换了领头的,南宫家的小子下位做了老三。莫名其妙出来一个名不见经传地非武林人士莫浩凡,扯着大旗领导他们风风火火干起来。大侠们瞪大着眼睛想看他们到底能捣腾出什么,个个在子女身边派了几个钉子。所以,当他们知道自己的儿女徒弟们忽然好学上进了,忽然办事之前会动脑想一想了。莫不高兴万分。成,就看看他们能做出什么成绩吧。 所以,莫菲菲一点都不知道,事情这么顺利,不仅是因为自己那几个忽然成器了的少侠手下,其实他们背后地长辈们没少暗地里开绿灯。 “边疆战争节节失利也就罢了。就是闯到境内的一万鞑子派了那么多次兵都没有消灭。你们是不是想看着他们打到京城来?”愠怒的皇帝并没有打算放过他可怜的臣子们,继续中气十足地发泄着心中的怒火。 兵部尚书李敢和一干武将个个低垂着头。除了讷讷口称“臣罪该万死”之外丝毫不敢反驳。大将和大军已经全部派往与蒙古拉大战的边境,那从秘道闯进关内地一万蒙古拉骑兵竟成了心腹之患。 骑兵太狡猾,大军是不可能分派出兵力来剿杀他们的。所以,朝廷就聚集了五万地方军队,让朝中遗留下来地中级将领们带领着去消灭他们。 不是皇上不给他们机会,没料到,前后出军七次,五万人死了九千,才消灭了人家八百多,损失惨重。那几个将领有脸回来后,直接被贬去做了伙头夫。现在,满朝之中,竟是没人敢领战了。有见识过蒙古拉骑兵厉害地将军心中苦笑:有时候,不是人多就拳头硬的。那些部队士兵从几个地方纠结到一起,根本没有统一训练过,打起仗来压根不懂丝毫配合,无论多厉害地将军领着这样一群兵也要输。而且,那些兵们平日最多也就是去剿剿山匪,大部分人都没上过真正的战场,让他们去面对凶狠的蒙古拉骑兵,简直是以卵击石。 “朕再问一次,有没有人愿意领命去消灭那些蒙古拉骑兵?”皇上骂得口干舌燥之后,四下环顾,满怀期待的提出这个问题。 沉默,尴尬的沉默。 皇上目光所及之处,那些将领们个个恨不得把头埋得更低些,心里默念着“你看不见我你看不见我”。就连平日里和武将不和的文臣们,也不敢落井下石,垂手一声不吭扮隐形人。 “怎么,我大齐的将领们都死光了吗?”皇上额头青筋暴起,明显是动了真怒,双手狠狠的握着椅子扶手,无论这时候他手里有什么东西,小宣子怀疑他都会毫不犹豫朝那些大臣们头上砸下去。 “臣不才,愿领命为吾皇分忧,驱除鞑靼。”一个清亮的声音蓦然在空荡的大殿中响起,所有人抬头一看,便看到俊挺的驸马已然出列。若不是他满脸的认真,若不是现在殿内的气氛实在是过于严肃压抑,大家怕是立刻要指着他的鼻子破口大骂了。虽然不敢大声喧哗,近处几个将领压抑着愤怒的话也飘进了他的耳内:“你一个翰林院修撰,位列文官末流,居然敢说出如此荒唐的话?真当我武将没人吗?” 舒安磊眼观鼻鼻关心,竟似对那取笑声听而不闻,依然沉稳的维持着施礼的姿势。 “舒爱卿,你这话可是当真?”皇上看到请命的是自己妹妹的驸马,护国公的孙子,现今官位翰林院小修撰的舒安磊,没有像群臣想象中的那样会勃然大怒,而是挺了挺身子,煞有兴趣的问。 “回皇上,臣不敢妄言。只要给臣两个月时间,保准杀得他们片甲不留。”舒安磊愈发恭敬,说出的话却石破天惊。 大殿内的众臣实在是忍不住了,纷纷议论起来,一干武将们尤其愤怒。 “黄口小儿也敢夸下如此大话!” “两个月?两个月就想消灭蒙古拉最精锐的骑兵,我没听错吧?” “皇上,微臣认为不可,哪有文官领兵的规矩?” “陈大人,你可别忘了驸马可是个文武全才,只是他最终选择了从文而已。” “虽然他是忠勇护国公的嫡孙,但是却没继承到乃祖踏实的作风啊。” 一时间,殿内说什么的都有,嗡嗡声连成一片。 “肃静!”小宣子公公一扫拂尘,制止了下面的讨论,众大臣才平息下来,看皇上如何表示。 皇上心里也在评估着舒安磊所说的真伪。在他印象中,这个被师弟列为“天命之子”有力竞争人的驸马,个人素质是没得说的,文能出口成章,武能拳打猛虎,但是此子做事向来循规蹈矩,在翰林院风评一直很不错。今天这遭,倒着实让他刮目相看了。是哗众取宠还是真有办法? “舒爱卿”,皇上唤了一声之后,威严的目光从群臣身上扫过,释放了一下自己的王霸之气,才严肃的问:“你可知道此事不是玩笑?” “臣岂敢把国家安危视同儿戏,臣敢立军令状不胜不归!”舒安磊掷地有声。 “你有何御敌良策?”皇上问出了所有人最关心的问题。 “此乃军事机密,为了能有效消灭敌人,恕臣暂时卖个关子。” 理由很充分,皇上也不好追问下去。 “准卿所奏!众大臣听令,在此两个月间,舒安磊有何需要所有人皆应提供方便!” “臣等遵旨!”大臣们有疑虑,有不屑,有担心,但是皇上既然已经发话了,那这个问题就已经尘埃落定。且看从未领过兵的驸马怎么战胜把五万人搞得灰头土脸的蒙古拉骑兵,许多大臣在心里幸灾乐祸的想着。 “磊哥哥,你真有把握赢得胜仗?”护国公府内公主一边为舒安磊宽衣一边担心的问。舒安磊还没下朝,这个消息就已经传到了众大臣家里,护国公府也不例外,谁在宫中没个把耳目?所以公主在自己老公刚回到家就问出这个问题一点也不奇怪。 “放心吧公主,杀万把蒙古骑兵是小意思。你夫君我不会傻得跟他们硬碰硬,这里,比刀剑更厉害。”舒安磊指了指自己的头,露出狡猾的笑,暗示公主自己已经想好了制敌的良策。 非常谢谢大家的关心,病已经好转了,今天还在做理疗。这个是慢性病,只要不狠狠发作,一般不会有什么影响。小说即将进入尾声,本月我按心情写了,反正合约规定的4万字是肯定要完成的,能多多少就不知道,如果哪天没更新就不另外通知了。 菲菲生意又要开张了,大家丢点推荐票过来吧,给你们办张VIP,来买南海珍珠打八折! 第129章 全歼,一个不留 第129章 全歼,一个不留 第二天,那四万余士兵全交到了舒安磊手上。 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老弱病残幼全踢了出去,这样能用的人就只剩下两万三千人了。人数虽然几乎少了一半,但是经过筛选,军容军貌反而齐整了不少。两万身强力壮的士兵齐声喊口号的时候,倒有了几分正规军的味道。 大军开拔中。几个偏将被舒安磊召集在一起开会。 “将军,”一个黑瘦的小个子苦着脸说:“本来我们的人就少,现在又裁了两万,剩下这些人更不是鞑子的对手了。” 昨天,舒安磊已经被皇上破格任为武勇大将军,一下子坐火箭升到了三品。因为知道他的临时军职只能作数到消灭蒙古拉骑兵之后,所以大臣们也没有谁提出坚决的反对。这支部队反正最后还是要从哪里来散到哪里去,到时舒安磊还得回他的翰林院。 “其实不然。剔除无用的士兵后,现在军队的战斗力更强了。末将现在只关心接下来我们要怎么做,相信将军一定有了万全之策,我们定将遵从。”说这话的人叫宋兴,是在座将领中年纪最大的一个。他一开口就显示出与年龄相符的沉稳。显而易见,其他人平日肯定以他马首是瞻,所以他开口之后也都表示全凭舒将军安排。 舒安磊松了口气。他原先还担心那些将领们欺他年幼不把他放眼里,搞得令行不畅阳奉阴违就不妙了,好在他们还拎得清。 “好。那我就把我的计划细细说来,有何考虑不周的地方还请大家多多提点,安磊毕竟以前没有带兵打仗过。还请大家畅所欲言,不要吝于指教。”接着,舒安磊把自己的计划娓娓道来。 几人听得两眼烁烁放过。纷纷称赞起来。 “妙啊!” “我们以前咋就那么傻捏?” “难怪将军能当上将军。” 商定完之后,密密麻麻的刺斥侯被撒了出去,不几天就打探到了蒙古拉骑兵驻扎出没地大致方位:陕北鹿官山附近。 蒙古拉骑兵将领阿日斯兰最近的心情,那是相当地郁闷。刚开始从秘道绕道大齐军队后面的时候。确实扬了一口气,烧了大齐的粮仓,打乱大齐的部署。原本想一鼓作气首位夹攻把大齐军队一举消灭的。没想到大齐军队乱了一阵之后马上稳定下来,集中队伍,摆出牢牢防守地姿态,使他们奈何不得。 最可恶的是,当时为了达到奇袭的目的,认为稳操胜券的他们只带了三日的口粮,所以根本不可能一直在大齐军队尾端与他们对峙。只得转过头。先到大齐附近的城镇抢劫了一番,补充了给养再调过来骚扰大齐军。 中原果然富饶,江山也是多娇。但阿日斯兰还是喜欢在辽阔无垠的大草原纵马飞奔的豪迈。血洗了几个村子之后,他们驻扎在一座大山下。唉。堂堂第一军团现在居然成了在汉人书本中看过地“流寇”。中原的山太崎岖,木板床太硬。倒是花姑娘不错……想到这里阿日斯兰脸上浮现出淫荡的笑,决定去享用前段时间抢来地汉人女子。 现在是越来越难抢了,汉人早已听说境内闯进了一直凶狠的蒙古拉骑兵,纷纷举迁躲避风头。有地躲进深山里,山高林密马进不去;有地躲进大城市里,至少有宽厚的城墙和士兵守卫。汉人也狠,他们走地时候把粮食都带走了,一滴也不剩。所以,他们的米现在也得省着点吃。并且大齐又纠结了一支几万人的部队来抵抗他们,虽然被打回去几次,但是他们也不敢深追,怕狡猾的汉人有埋伏,毕竟这里人生地不熟的,还是万事小心的好。 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库剌将军,您可要快点攻破汉人的前线。到时候我们挥军南下,让大齐血流成河来弥补我受到的憋屈。 夜。 蒙古拉骑兵躲在帐篷中,有些地方已经传出了此起彼伏的呼噜声。夜间轮班的士兵也疲倦的打着盹,他们心里宽着呢,汉人都是胆小鬼,当然,前线的那些汉军除外。前段时间的几场战争全部胜利收场,那些软腿虾一打就想跑,将军还偏不让追。给他们一百个胆子,他们也不敢来偷袭,所以,营地的警备并不怎么强。 事实证明,汉人的胆子并不是那么小的。当漫天的火箭蝗虫般飞向帐篷的时候,值夜士兵惊恐的大叫也划破了夜空。 蒙古拉的王牌军队素质不是盖的,随着尖叫,帐篷里马上跑出许多士兵,摆出了备战的姿态。有救火的,有安抚战马的,但是预想中的战争并没有发生。汉人似乎就是来烧这把火似的,烧完就走。饶是如此,阿日斯兰也损失了三百顶帐篷五十匹马二十个骑兵。 损失并不大,却让他很窝火。等到天亮,眼红的蒙古拉骑兵门上马,发誓要把那些汉人瞧瞧他们的厉害。这次豁出去了,一定要让他们好看。 骑兵团一路挥军南下,接下来夜里又遭遇了几场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偷袭,使他们人困马乏。 粮食越来越少,沿途的村庄与预料中一样,全部像死城般沉静,不见一丝烟火。五天,阿日斯兰的耐性越来越小,如此,只能去攻打离得最近的风来城了。 骑兵本就不善攻城,尤其是他们没有一点攻城工具,只要汉人紧闭城门不出,他们压根没辙。除非,城里有大国师的人,里应外合。想到那个远远看过一眼神仙般的男子,阿日斯兰坚定了自己的想法,在城里,肯定有我国的人。怀着这个念头,他带领着大队杀了过去。 “将军,前面两里地有个商队。共有十辆车五十人。”打前哨的一个骑兵回复。 “干什么的?”阿日斯兰皱了皱眉,觉得很突兀。 “看样子,像运粮食的。”骑兵一脸欣喜。 “粮食?”现在怎么可能还有运粮食的? “你肯定附近没有埋伏?” “小的已经细细查过,方圆五里都没有人。绝不是陷阱。” “那还等什么,给我全杀了。”光天化日之下陷阱又怎样,在绝对的武力面前,汉人根本不堪一击。想到这里阿日斯兰安心了。 一场一边倒的屠杀,五十个人,几分钟就让上万骑兵杀个殆尽。果然是个商队,是几个不怕死的商人听说北面饥荒,原是想把米面以及一些干货运到北方发财的。不是不知道沿途有可能遇到蒙古拉人,但是总想着自己不会那么倒霉。 蒙古拉人乐呵呵的看着那满车的粮食,觉得这是一个吉兆。 生火,做饭,好久没那么畅快的吃了,阿日斯兰决定今天允许所有人吃三碗饭。 从附近溪边打来水,军医检查过了,没毒,那些米也没毒。 一半人吃了之后接班,另外一半人接着吃。部队里不可能所有人一起吃饭的。 再怎么小心,还是着了道。一个时辰后,所有蒙古拉骑兵手捂腹部瘫倒在地。满山遍野冒出无数的汉兵,为首的一个年轻将军度到阿日斯兰面前俯瞰尤自挣扎的骑士:“记住,我姓舒。”然后他的脑袋就永远脱离了脖子。 说起来其实很简单,就是先骚扰,让他们疲惫,消磨他们的耐心。然后派了一批死囚冒充商队。米没毒水没毒,合在一起煮熟后却有毒,毒发的时间还可以推迟到一个时辰后。 中原确实地大物博,所有很多神奇的东西阿日斯兰根本想都想不到,他死不瞑目。 “全歼,一个不留。”舒安磊挥了挥手。他身后的士兵默默上前,收割着敌军的人头。上战场争杀固然可怕,杀没有抵抗力的敌军一样可怕。勇猛的蒙古拉骑兵,还是败在了汉人的阴谋诡计之下。 当舒安磊率领着毫发无损的部队返回京城时,全城上下都被他带回的九千多颗头颅惊呆了。觉时间。推荐票啊推荐票在梦中朝我招手 第130章 有没有吓到你 第130章 有没有吓到你 有同志说不知道怎么投推荐票,请朝箭头指的方向往上看,标题上面那行字中有“推荐推荐票”的看到了吧,点一下进去,再点一下“点击投《奸商莫菲菲》一张推荐票”的红字,投票就算成了。---------------这是呐喊推荐票的分割线-------------- 全城轰动。 那九千颗头颅被全部挂在城墙,密密麻麻,远远望去就像一个大棋盘上摆满了黑色的棋子。 老百姓是愚昧的,说他们胆大吧,一个小小的七品官员就能使成百上千个平头百姓噤若寒蝉,甘心低下头颅匍匐在地。说他们胆小吧,现在却成群结队站在墙角下,带着几分欣喜几分看热闹的心情对那些连沙场老兵看了都要做噩梦的头颅指指点点,热切讨论它们的相貌和表情。 莫菲菲混杂在人群中看了一眼,几欲呕吐。第一次看那么多死人头,与以前看战争大片中的断脚残臂简直不可同日而语,冲击是巨大的。这些都是公主的老公指挥着人干的?欧麦嘎,看不出那个小白脸还是杀人狂魔。虽然看着这些头很惊心,却没认为有什么不对,这个年代还没有八路军时期的优待俘虏政策,在战场上不杀人就要被人杀。事实上这些头一挂上去,就让许多热血青年鲜血沸腾,纷纷跑去参军了。 这堵恐怖的头颅墙不仅没吓到老百姓,相反,老百姓们的心倒安定了不少。边境的战争太远,这些头颅却很真实。这充分说明国家是有能力保护他们的。慌乱地京城渐渐安定下来,大家继续过起了悠闲的生活。 这段时间最炙手可热的红人就是舒安磊了。皇上有旨对他地嘉奖七天后才颁发。这几天允他在家休假。护国公府继上次迎娶公主后再一次热闹起来。老护国公令人大开中门,迎接所有前来恭贺的大臣和门生。虽然当初他令自己地孙儿从文,但是武将出身的他还是非常骄傲自己的孙儿能在对抗外敌中取得如此瞩目的战果。 躲在重重宫墙后的皇帝坐在高大的龙椅上,听一个侍卫低声汇报城中地状况。嘴角露出高深莫测(其实是阴险)的笑。老百姓的注意力只要转移了就好,不然边境战争还没结束,城里民心都散乱了。仲云,真希望你快点给朕带回好消息。 云先生没有辜负皇上所托。经过长途跋涉,他来到了大齐与蒙古拉国交界地边境赤雁关。 赤雁关之所以被称为天下第一关是因为它连绵几十里全是深山老林,山林中树木高耸不见天日,走十天十夜也难以穿过。密林中别说大道,就是羊肠小路都没有。里面毒蛇猛兽猖獗,即使最优秀的猎人进去。也会迷失方向,成为那些凶猛生物地食物。而这道天然屏障之中,只有一条路可以通往关外。在交接处,是经过中原历代帝王层层加固地关防。这就是赤雁关。赤雁关城墙高三十丈厚十丈。全用最坚硬的石头砌成。这样地城墙,就是火炮最多也只是能轰个坑而已。所以打仗的时候。如果没有必胜的把握,汉军将领一般采取龟缩在城中,在城头向敌军投石射箭的政策,不轻易出城。 如果要绕过这道屏障进入中原腹地也不是不行---蒙古拉国大军得准备半年的粮食,从春天走到秋天整整多走几千公里才能绕过去。到那时人困马乏补给不足,还打啥仗,简直是送上门去给汉人屠杀。所以他们从来没有采取过这个愚蠢的办法,而是老老实实的攻打赤雁关。 这次蒙古拉国师运用神鬼莫测的能力指点了一条从来没有人听说过的天堑,使两万骑兵折损大半后顺利插入到敌人后部,成了库剌将军认定的最大杀手锏,可怜的他还不知道那一万人被舒安磊阴了,巴巴的期盼着最适当的时机来个里应外合呢。这个机会,他是永远也等不到了。 来到边关三天了,云先生还在头疼怎么找出库剌将军大账。 蒙古拉的军队驻扎在没有任何屏障的平地上,帐篷连绵几里地,每个帐篷大小颜色都一模一样,敌人即使混进去也难以在星星点点的帐篷堆里找出库剌休息的营帐。在山顶用望远镜观察了几天,云先生还发现狡猾的库剌每天都会更换帐篷睡。想杀他,无异难于登天。 不管了,先混进去再说。 又一个夜晚来临的时候,云先生打昏了外围一个身材与自己差不多的卫兵,换上他的衣服顶替了士兵的位置。虽是夜晚,但是蒙古拉大营守卫还是很严密的,除了固定岗位的士兵,还有不停往来巡逻的士兵。隔几步就有一个火把,每当人走过,那长长的身影就投放在帐篷上,形成怪异的图案。太容易被人发现了,饶是云先生也不敢轻举妄动。他老老实实站着,把面孔掩盖在帽檐下,倒也没人发现守卫已经换成了别人。 直到丑时,人最困顿的时刻,云先生含糊的对不远处一个忍不住打瞌睡的人说了声:“我去拉屎。”然后低头朝另一侧走去。 “唔”那人头也没抬随便应了一声,算是知道了。 云先生施展起绝世轻功避开巡逻的士兵,悄悄向库剌经常住的那几个方位靠近。他打算把那一片的帐篷都掀起来看一看。 这个,不是。那个,也不是。掀了四五个帐篷还没找到库剌。云先生有点急了,拉屎最多需要一刻钟的时间,如果一刻钟后自己还没回到岗位上,肯定会有人发现不对劲,到时候即使是他也没把握能全身而退。 第七顶帐篷。云先生运功用手一戳,帐篷上就出现了一个圆圆的小洞。他把眼睛凑上去一看,饶是意志坚强如他也差点惊叫起来。他看到的是另外一只眼睛!现在的情景很诡异,就好像有个人一直屏着呼吸躲在帐篷里,安安等他把帐篷弄破后,也把眼睛凑了上去。云先生不敢置信的眨了一下眼睛,他甚至能感觉到两人的睫毛相撞,有点痒。不是幻觉,想也不想,他的右手悄无声息的运足了功力,他有把握只要轻轻一拍,帐内的人绝对会立刻死去。 正在此时,帐内的人仿佛感应到了危险。他迅速后退,于是,云先生还贴在破洞上的眼睛看到情景越来越多。先是白底黑纹的衣襟,然后是宽大的长袖和及腰的乌黑长发,然后,一张不染纤尘妖魅的脸现了出来,那双刚才近在咫尺的眼睛,此时却像望不尽的深渊,仿佛有一种魔力,让人想逃离却又被深深吸引。 炼无极! “呵呵!”那人忽然就这样笑起来,一笑他身上的气质马上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刚才还是一个遥不可及的仙人,现在却变成了一个温暖的男子。 “小云,有没有吓着你啊?”他仿佛觉得这样很好玩似的,嘴角的笑容越来越大。 云先生一点也不觉的好笑,只觉得有丝丝寒气往上冒,自己情报网不是说炼无极此时应该待在蒙古拉国王宫的吗,他为什么会在这里,更可怕的是,他刚才明明是在等自己。有一种想逃的冲动,现在跑不知道还来不来得及。 “小云,你最好进来。不然我只要轻轻一喊,就会有几万个人把你射成刺猬。” 无奈的叹了口气,云先生绕到帐子门口一掀,弯腰走了进去。门口原本有两个士兵的,但不知为何,他们从半个时辰前就开始眼神涣散,即使人笔挺的站着,眼睛却毫无焦距。如果莫菲菲在这,她肯定会大呼:“哇,催眠 “好久不见,二师兄你风采依旧。”高傲的云,邪恶的云,不羁的云,在这个风清云淡的男子面前,仿佛变成了一个青涩少年,老老实实站着,哪里还能在他身上找到一丁点黑道大佬的样子。 第131章 杀人比喝茶容易 第131章 杀人比喝茶容易 也难怪云先生会失神。最后一次见炼无极的时候,他还是个十五岁的少年,在他记忆中,二师兄还是那个宠他爱他的兄长。他的思绪情不自禁回到了离开的那年,二师兄突兀的表白,自己粗鲁的拒绝……正因为这个变故,他们才分开。在完全没做好心里准备的情况下与打算逃避一辈子的二师兄见面,他诧异中带着三分慌张,场面上完全被炼无极占取了主动。 不过云先生毕竟是云先生,一瞬间的恍惚之后,他又恢复了心神。毕竟,现在已经不是十五岁了对吗,这些年来,他经历的实在太多,那单纯的少年心性,已经被勾心斗角和刀光剑影的生活磨得薄如纸。他很快想起了自己此行的任务,并迅速陷入了一个矛盾当中:既然被发现了,是要杀人灭口呢还是打晕带走?这两种做法都很牵强,他不可能对师兄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亲人下狠手,带走----又实在不是他所愿。想来想去,还是把他点晕,然后再去刺杀库剌吧。 炼无极明显知道云先生心里在想什么,无论接下来云先生打算怎么干,对他都是不利的。所以,他决定先下手为强。“啪啪!”他拍了一下手掌。 帐外两个士兵忽然从迷茫中警醒了,他们还来不及思考为什么自己刚才头脑一片空白,赶紧高声问道:“国师有什么吩咐?” 云先生叹了口气,现在士兵对账内的声响全神关注,自己虽然有把握点晕炼无极,却没有把握出去的时候不被任何人发现。刚才的那一问,怕是已经把附近士兵都从瞌睡中喊醒了。 炼无极得意的笑了笑。就好像刚偷吃到糖地孩子。他用眼神示意云先生少安毋躁,然后扬声对外面说:“没事,我只是起来喝水而已。你们精神点。别偷懒睡着。” 外面恭敬应了声“是”,就不再说话。云先生猜想那两个守卫现在一定提起了十二分的小心。以免被国师发现渎职。 环顾四周。帐篷内确实只有那张床才能坐人,云先生不情不愿的坐了下去。他想起在混进大营前时举头看到地那抹妖艳圆月,自嘲的想,来之前就是打死也料不到闯营地结果是:自己与二师兄在一张床上喝茶。 炼无极举起茶杯与云先生轻轻碰了一下,压低声音说:“就让师兄以茶代酒欢迎你。”说完一干而尽。两人相坐极近,低声说话外面根本无法察觉。 云先生也默默把茶喝下,他知道二师兄这么一打茬,今天晚上的刺杀任务是万万不可能完成了,如今之际是要好好想想如何全身而退。“我终于等到了这一天。”炼无极撇过头去。望向右手边的男人,仲云已不再是当初那个倔强的少年,而自己。也不是当初那个对爱懵懂的男人。但是这么多年来,想和他在一起地心还是没有变。或许。越挫折想要的心就越强烈。到最后这已经成了自己人生唯一的目标。他暗下了一个决定,以后永远也不会让仲云离开。无论用什么方法。 云先生尴尬的坐直了身子,虽然不是没有与男性发生过亲密关系,但是以前都是发泄玩玩从来没有给过丝毫感情,他也从来没有想过他们的性别,只是工具,没有男女。而二师兄,显然不能归结进此类。 炼无极占取了云先生前半辈子最美好的记忆,在他心中拥有无人能够比拟的地位。这呢喃般的低语让他想起了十几年前二师兄信誓旦旦说要娶他为妻的情景。现在,他当然明白了“娶自己为妻”是什么意思,看着温柔轻笑地二师兄,脑海里情不自禁幻想出一副靡靡画面,他赶紧恼怒的甩了甩头,逼问身旁的人:“你今天到底想要怎样?” “小云,放轻松点,你不就是想杀库剌吗?我可以帮你。”炼无极还是习惯把云先生当成那个在自己臂膀下需要保护地孩子,轻描淡写的就打算出卖把自己奉为国师地那个国家最勇猛地将军。 “呃?”云先生觉得自己的脑子有点不够用,果然还是永远猜不透二师兄在想什么啊。为了一个赌约,二师兄毅然离开了大齐投奔蒙古拉国做国师,与大师兄争斗了十几年,给自己找了无数麻烦,到如今双方都还没分胜负。而现在他说要帮自己杀了库剌,难道他已经放弃那个无聊地赌约了吗?云先生一喜。 “别高兴得太早,我的条件是,带我回到京城。”不是放弃了赌约,而是学会了变通,得到一个人不是只有一种办法吧?或许当初离开才是最错误的。 云先生犹豫了“错过今天,我一定会提醒库剌加强戒备,你以后将永远没有机会刺杀他。他死后你认为我还能活吗?迟早有人查出刺客在我这里待过。除非,你根本不在乎我的死活。” 人人惧怕的云先生在洞悉人心的炼无极面前,就像一个小学生,被这几句话扰乱了心。冷酷只是因为不在乎,二师兄永远是他心底最柔软的存在。 “为什么要帮我,你……放弃那个和大师兄的赌约了吧?”还是问出了这句话。如果二师兄不再口口声声说什么“娶自己为妻”的傻话,那就没必要逃避二师兄了。他很乐意和正常的二师兄在一起(完全没觉得自己好男风也是不正常的)。 炼无极深深的看了他一眼:“帮你,还需要理由吗?蒙古拉对于我,只是一个落脚的地方罢了。赌约啊,我决心放弃了。”放弃赌约,不代表放弃你。炼无极很高兴的想,在蒙古拉国宫廷中习惯了阴谋诡计的自己,也会玩文字游戏了。 云先生显然没有对炼无极的话产生怀疑。在他心中,二师兄是神仙般的人,秉承着预言师的严谨,从来不会儿戏。于是,他朝炼无极轻轻点了点头。两人迅速商量了一下接下来的行动。 “嘎鲁,进来。”炼无极朝外面唤了声。 “是。”一个守卫掀开门帘走了进来,刚放下帘子,忽然身子一麻,然后就晕倒在地。 云先生迅速剥下嘎鲁的衣服。嘎鲁的身材比他矮小,只见咯咯一阵骨骼摩擦的声音过后,他的身高被生生压缩了十几公分,本来匀称的肌肉却膨胀起来。赶紧套上衣服,拉下帽檐,不仔细看的话根本看不出来已经换了人。 炼无极满意的看了几眼,带他走了出去。 “我忽然想到一个计策要与将军讨论,你好好守着。”炼无极朝门外的另一个士兵交代了一下,那人压根没有起疑。大摇大摆的朝库剌的营帐走去。路上时有士兵朝炼无极敬礼,他全都随便应付过去。看样子,所有人对炼无极深夜找将军讨论已经见怪不怪了。 轻轻松松进了库剌的帐篷,轻轻松松把他杀掉,放了几把火趁乱离开了军营。云先生还是有点不敢相信,自己认为千难万难的任务就那么完成了? 是的,就是这么简单。就好比我们老百姓认为千难万难的事,在某些大人物眼中不过一个电话就能解决。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讲,云先生是遇上了贵人。 等灭了火后,蒙古拉将领们惊恐的发现库剌将军死在账内,而最受人尊敬的国师也失踪了。联想到库剌死前只有国师进入到账内,所有人不得不痛苦的承认,这件事无疑是国师干的。同时失去军中的两大灵魂,他们的恐慌可想而知。 翌日,蒙古拉大军退兵三十里。 汉军试探性派了十万大军追击,没想到大获全胜。 蒙古拉大军再退,毫无章法,胜局已定。 云先生没有兴趣关心接下来的战役怎样,来的时候一人,回的时候一双。这次不用走荒山野地了,两匹马,载着两个戴斗笠的神秘男人,不急不缓朝京城赶去。 今天祝姐妹们节日快乐公司给发了800块红包,打算明天去挥霍,嘎嘎如果大家能再发点推荐票我,我就更高兴啦 第132章 朝议 第132章 朝议 “二师兄,这些年来你在蒙古拉习惯吗?”对二师兄失而复得的喜悦一路上都冲击着云先生的内心,虽然他脸上一直控制着没表现出来。 他所拥有的真情实在是太少,正因为稀少,所以每一点都很珍惜。 这些年来所有在他身边的人都抱着一丝个人的目的,就是全心为自己办事的火舞也是希望自己能爱上她,连皇上大师兄也是以国为重,与他存着交换的心思。只有师兄把他当作世界上最重要的人,对他完全单纯的给予,不求回报。即使拒绝回应师兄要自己当他妻子的无理要求,他也没有生气。而这些年来投靠蒙古拉国,操纵“兀鹰”与皇上作对,也是为了那个无聊的赌约罢了。在他遇到困难的时候,二师兄就毅然抛弃了一切帮他的忙。 果然,二师兄还是最好的人,现在他又抛弃了那个执念,真是太完美了!云先生很喜欢这种感觉,这是十几年的江湖生活所不能给予的轻松。 炼无极手握缰绳让胯下黑马沿着官道随意向前走着,太阳很好,阳光透过斗笠下的黑纱照进来都还能感受到暖意,是因为小云在身边吗,觉得连风都温柔了许多。感受到云先生心里的轻松,他的心情也格外的飞扬。 “只是一个停驻的地方,哪里会去想习惯不习惯。倒是你的裂焰让我吃了不少亏呢。” “嘿嘿,那是,也不看是谁带出来的。敢混入我大齐,我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我可不会给二师兄面子!对了,这次你回来,大师兄肯定很高“是吗?我倒期待看他那张一本正经的扑克脸了。” “这几天得快点走。到了京城估计正赶上我们裂焰的年度大会。” “年会?开会内容是什么?” “到时候二师兄有空可以跟我去看看就知道了。” “那我倒要去瞧瞧。” 微风轻轻抚过,两人渐行渐远。有偶尔从微风抚起的黑纱中窥见炼无极绝世容颜地路人。还呆呆张大嘴巴站在路边。 一个小小地官员提升原不会如此引人注目。但这个事件的背后牵引出文官与武官自古不和的宿隙,攸关脸面问题,这已经不是舒安磊的事,而是两派之间的拉锯战,谁赢了就意味着朝廷风向标地走向。 大齐以武兴国,武将一直庙堂上拥有不可撼动的发言权。但是近年来国力兴盛境内外日益安定,皇上提倡重商政策,以文治国,所以一介文官们渐渐扬眉吐气。这场战争来得很及时。危急时刻所有人的目光全都聚焦到了武将上,得来不易的优势一定要保持下去。 对舒安磊的争夺,俨然变成了两派间的博弈。臣认为舒安磊中的是文举,进仕也是在翰林院。说明他志在从文。在职期间工作认真。成绩卓然,口碑颇佳。在本次吏部考评中评价为优,乃文官中的楷模。更难得的是他拥有大能而不骄不躁,在国家危难时挺身而出做了许多将领都做不了地事。但毕竟事出偶然非其所愿,以文职领兵本就不合律法祖制,在国家危急时不拘小节可不追究,此等人才臣建议提拔为鸿胪寺卿。”在两派人马激烈争执了一番之后,文官之首张丞相发表了他的结案陈词,字里行间还充分讽刺武将无能,要靠一小小文官援手的事实。 “丞相此言差矣”,此时其他人都闭嘴,只有武官之首薛太尉敢和丞相针锋相对了:“安定乃国发展之根本,安定靠什么?靠地是我们广大士兵众志成城的保护。北面和西面敌国一直对我国虎视眈眈,斗争过程将是长期地,一刻也不能松懈。在保家卫国中,我们更需要像舒安磊这样既勇猛又有智慧地将领。再说他也是护国公之孙,几代忠勇,做文官简直是浪费。臣恳请陛下破格提拔舒安磊为副护军参领。太尉的话倒是出自真心,舒安磊这样地人才无论如何也要拉到己方阵营来。手下那些将军猛是猛了,但是很少有人有小舒这样的智慧,打仗不是光靠能冲锋就行的,太耿直的钢反而容易折。 太尉话音刚落文官那边又激烈反驳起来,引得一批脾气暴躁的武将怒目相向,比不过文官的巧如舌簧,愤而几欲用武力迫害。好在他们想起这是金銮殿,皇上还在上边看着,不敢太过分,只在推拉间小小暗算几下让那些牙尖嘴利的家伙吃点小亏。 皇上喜气洋洋的坐在龙椅上,手撑下颌若有兴致的看着大臣们争吵,一点制止的意思都没有。现在场下胜负难分,正是帝王最喜的平衡状态。他们争得越厉害,就代表舒安磊越不可小视,这也是对朕侧面的认可。小舒果然没有辜负朕的期望,一有机会就绽放出熠熠光彩,不枉朕当初排除众议让他领兵,得此能臣何愁国不兴盛。果然是天命之子啊,皇上陷入对那个预言的美好幻想中,决定以后加强对舒安磊的重视,把他摆在更重要的位置上,让他更好的施展抱负。不过饭要一口一口吃,慢慢来吧,太急切也会让别的大臣说闲话。 堂下两个重臣吵着吵着,发现自己的皇上一副神游太虚的样子。仿佛根本没在听他们说什么,不禁心中有气,于是双双手握白玉笏板鞠躬齐声说道:“请皇上定夺!” 身后那些臣子们也赶紧正冠归队。跟着齐呼:“请皇上定夺!” 皇上收回心神,心想怎么屁大个事你们也能吵那么久。老子正无聊本来还想看你们打架地,怎么就停下来了?停下来就罢了,还把包袱甩给我,太没职业道德了吧。大臣天生不是为君分忧的吗,现在反过来要我帮你们分忧。真是岂有此理,你们甩我不会甩啊。想到这里,皇上笑眯眯的说:“你们在这里吵来吵去有什么意思,朕看还是问问舒爱卿本人地意见吧,朕完全尊重他的选择。” 皇上不愧为天下最强地太极高手,不仅把包袱甩了出去,还附带的体现了一下自己是个贤明、尊重臣子的好皇帝。 众大臣恍然想起似的,目光一下子集中到了站在文官末尾的舒安磊身上。 身穿青色上绣(xich,一种水鸟)朝服地舒安磊今日看起来格外精神。黑色的紧身腰带把他束得愈发挺拔,站在一众或大腹便便或虎腰熊背或干瘪矮小的大臣中间,仿若鹤立鸡群。许多人第一次正眼看他。心里不禁发出一声赞叹。从这个时候起,他正式走进了大家的视野。成为了政治斗争中不可或缺的一员。注定以后在庙堂上做出一番事业来。 原本舒安磊一直事不关己的站在末尾听大家议论的。世界上很多事情就是那么奇怪,明明是自己的事。自己却做不得主,明明是别人的事,却要自己来定夺。正是这万千交织地关系才构建起复杂的社会。他心里冷笑:是不是爬得越高自己能做决定的事才越多呢?那么,就为这个目标努力吧! 该如何回答?选择一方就必须得罪另一方,皇上真是个老狐狸,他是逼自己站队呢。一个立场坚定地臣子比一个暧昧不明的臣子更容易让君控制把握。祖父说过与蒙古拉地战争一定会取得胜利,此役一胜至少可以压制蒙古拉国十年;西边地乌金国不足为患,他们最多只敢小打小闹,兴不起大浪。武将空有兵没有仗,怕是要被晾很久了。而皇上雄心勃勃要开创盛世,提拔文官的决心很坚决,祖父说得对,要想在未来有所作为,必须顺应大势发展,从文才是最优地选择。虽然从军是自己从小的愿望,但是愿望也是要建立在实际的基础上的。 想到这里,他才完全抛除了当初祖父强迫他从文的抵触心理,心甘情愿的说:“臣愿领鸿胪寺卿一职,在丞相的带领下全心全意为大齐,为皇上效劳。” 听他那么一说,丞相马上笑弯了眼,而太尉则面色铁青,几个武官暗恨他不识抬举,打定主意一定会让他好看。 皇上手一挥:“此事议定。还有何要事?” 商务部尚书陈林站了出来:“禀皇上,现在我国海上贸易线路越来越多,已经和三十多个国家建立了友好关系,海外贸易这块取得了巨大的利润。但是由于国力和人力有限,不能广派船队,于是造成通商延期,往来不畅。民间有一些实力雄厚的富商申请进入这一行业。臣认为可。如此一来我们只要对粮食、兵器、食盐、矿产等重要物资把关,其他商品任他们交易,国家征收往来关税,岂非省力许多?” 嗡嗡嗡……嗡嗡嗡…… 接下来,大臣们又陷入了这个问题的激烈讨论中,倒缓和了刚才文武对峙的紧张气氛。 这段作为过渡,要引出下面的内容。最后一个月了,大家用凶猛的推荐票砸一砸财迷菲吧票方法见最新更新的公众章节 第133章 比黑社会还黑 第133章 比黑社会还黑 莫菲菲这两天很得意,很喜悦,很兴奋,很拽,很牛叉,很想自己亲自己的脸蛋一口以示对自己的钦佩与喜爱。 原因有二:一是秋水生已经驮着三十船值钱货回来了,包括象牙、珊瑚、玛瑙、珍珠、香料、琉璃、玳瑁等,这批货陆续运到已经装修好的百盛商行,店员也招好了,人货俱全,就等找时间开张。瞧瞧自己,多聪明,自己的东西自己卖,省了多少钱啊!这样还可以根据详实数据得到第一手资料,知道什么商品销路最好,下次开展贸易时就可以有针对性,比盲目乱换东西好多了,要知道国外的东西也不是什么都好的。 其二,就是她发现,自己以后再也不用惧怕恶势力了,因为她现在已经成了全国最恶的势力之一。话说,那十几个少侠们在她的指挥下去广州接货,看到从大船上源源不断运下来的宝物时,眼珠子几乎掉了一地,这些宝物进了百盛商行后,不久就可以换成白花花的银子啊。更让人振奋的是这些银子里面有一部分是属于他们的! 于是,十几号人指天划地哭着喊着要永远追随莫老大,并且就提高他们在公司所占股份一事提出了殷切要求,表示愿意从临时工转为终身员工(当然条件是不变的,他们只出力不出钱)。对于这一点。原本莫菲菲是有点犹豫地,但是马上发生的事让她立刻坚定地批准了他们的要求,并且立时撰写了合同让他们签字画押。 事得从头说起。 话说所有货品登记造册后,莫菲菲的少侠员工们需从广州押送着那批宝物到各省自己负责的门店。当然,这些宝物他们是不敢独吞地,因为联盟里所有人那么多双眼睛看着呢,更何况忌惮会长的背景,谁知道他和朝廷是什么关系,大家都是有家有业的。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对吧,才不干那傻事呢。 出于一种买彩票中奖的暴发户心理,从未同时见过那么多宝物的少侠们多多少少把押送的这批货当成了私人财产---虽然自己只占一部分。那还得是卖了钱后才能分到的,但是意淫一下总可以吧? 穷小子忽然有钱都是万分谨慎的。总害怕别人来偷来抢自己的财产。于是不约而同地。那帮少侠或叫上了自己的手下,或叫上了自己的知交好友一起押送那批货。有自信地。干脆明目张胆打上自家的旗号,指望黑白两道多少给点面子,不要来动。有谨慎地,就把货装在不起眼地马车中,日夜兼程。 但是,总有不怕死的或招子亮地强盗小偷,明明暗暗前仆后继的来,妄图使用各种手段夺取货物。事实证明,从穷人手里抢钱比从富人手里抢钱困难一百倍,尤其是从会武功不怕死敢拼命的热血穷人手中。那些少侠们前段时间乱做生意刚把自己的私房钱都赔了个精光,正等着翻身呢,哪能容许宝物被夺?一个个发了狠拼了命与强盗小偷周旋。其中有个人货被抢去,后来呼朋引伴,甚至把家族势力和家里老爷子都请了出来,把那伙强盗几乎赶尽杀绝,最后还是强盗老大拖着残废的右腿乖乖送还货物及附上一千两精神损失费才算完。 经过统计,他们这一次押货的十拨人,共被强盗实施抢劫37次,35次失败,2次成功,那2次被抢成功之后最后还是把货抢了回来,所以不算;共被偷22次,全部失败。 这次几乎发生在同一时间的抢劫事件在江湖上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有心人发现,被盯上的货全是百盛商行的。其直接后果就是----有名的江洋大盗和蟊贼发誓以后会对百盛的商队退避三舍。实在是押货的那批年轻人太彪捍了,有必要吗,想动一动货就嚷着要砍人全家。关键是他们不光是喊口号唬人的那种,而是真的这么去做了,谁招架得起?谁还敢惹? 莫菲菲听说了之后,第一句话就是:“娘的,我这批员工比黑社会还黑啊。”接着她马上就兴奋的意识到自己找到了一大批免费的,尽职尽责的,不要钱的保镖。等到那批保镖叫着嚷着要签订终身合同的时候,她假装劝慰了几句就以豹的速度让他们赶紧签字画押了。然后才在心里美美的长叹了一口气:“有一大批不要钱的保镖真是爽,更爽的是还五十年不变!”太佩服自己了,当时灵机一动加入精英联盟果然是正确的,女人的直觉真是厉害啊,以后自己要经常提醒自己是女人的事实,别整天穿男装就认为自己真变成个男人了。 选了个黄道吉日,十家百盛商行在同一天开张了。珍稀的货物,统一的价格,还有莫菲菲特色之可以在全国连锁店一起使用的VIP卡,钱真的向流水一样哗啦啦流向了他们的钱袋。哇,有流星也,快许愿。 其美人:“希望老板天天都开 小林子:“希望少爷给我加工资。” 云先生:“希望看到某笨女人的笑。” 沈二爷:“希望浩凡的心愿能实现。” 莫菲菲:“希望人人都给我推荐票,那我就开心了,我一开心就想要给员工加工资。”然后睁开眼,我看到了好多好多推荐票,于是,我笑了。 人人愿望都实现,太圆满了,感谢月亮女神^^ 第134章 春游进行中 第134章 春游进行中 百盛虽然开张了,但是生意要走上正轨,扭亏为盈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按照这样的良性循环只要不出什么大的意外,赚钱是迟早的事,莫菲菲心里也稍稍安定下来。 这天,叫来沈天启两人商定了一下百盛未来的规划:广开店,多铺点。只有做出规模才能形成垄断。莫菲菲尤记得现代时房产中介、家电卖场、便利店、酒店的扩充模式---连锁,不停的开店,用量来战胜竞争对手。量大了,品牌效应出去,百姓的信任度才会高,通过统一管理,顾客购买成本也会相应降低,来买的人自然多了。这是一个良性循环的过程,沈天启自然明白这点,他的钱庄就是如此操作的。 两人很容易形成了共识,提出来年把商铺数量翻一番的目标。 “哎!好无聊,找点什么好玩的事做做吧?”谈完正事,莫菲菲伸了个懒腰,随口提议道,也不指望沈天启这个工作狂能给出个什么好答案。忙活了几个月脚不沾地,确实难为她了。没办法,联盟里懂管理的就只有她和沈天启两人,指望那些少爷小姐们是不可能的,所以两人坐镇京城远程指挥,好在也没出什么岔子,把商行顺顺利利开出来了。万事开头难,接下来应该可以轻松许多。 沈天启不愧有工作狂的称号。全面接手家族事务之后,他肩上的担子就更重了,再加上要参和到百盛的管理中来,忙碌程度起码比莫菲菲多几倍。但是因着天天能与莫菲菲一起正大光明的办公,他甘之如饴。加之武功高强身子骨好,所以精神充沛的很。 听到莫菲菲地抱怨,心疼的看着她那略显疲惫的小脸。他才发现自己实在是太疏忽了。想了想,于是提议道:“京城二十里外地蝴蝶谷是城里大户们夏天避暑的好去处。现在天气不热还没人去避暑。那里有几座山坡一到春天就开满了鲜花,惹得满谷都是蝴蝶翩翩,因此而得名。现在正是花儿开得最艳地时节,要不我们去那里踏春吧?” “踏春?好也!”莫菲菲兴奋的跳起来,春游。真是怀念啊!“还等什么,我们马上去。” 野餐?莫菲菲陷入了美好地幻想中,“吃的交给我准备吧,你先在这等我,等会我们在这碰头。”匆匆交代了一句,莫菲菲飞也似的朝家里冲了回去。看着莫菲菲那雀跃的样子,沈天启微笑着低头继续看财务报表。为了筹备百盛开张事宜。精英联盟租了间房子做办公室用,以供平时会长办公以及会员们到京开会。最近这段时间沈天启几乎都泡在这里,连自己钱庄的帐都由伙计送到这边来给他看。 点心、凉菜、烧鸡、酒、餐布、水、碗筷、手帕(当餐巾纸用)……还差什么咧?真想把烧烤架也带上。但是在繁花锦簇中冒出烤肉的油烟太杀风景了,莫菲菲只好打消这个念头。 莫府一阵鸡飞狗跳。一干下人被莫菲菲指挥得团团转。不停把她说到的东西用最快的速度打包好。 有无聊人士经过随意拉了个下人问他在干吗,他急急回答了句:“少爷要去踏春。限我们把要的东西一刻钟内准备好,不然就扣工资。”说完又一溜烟跑远了。 “踏春?嘿嘿,我也要去。大哥,大哥……”无聊人士咋咋呼呼跑向莫菲菲,惊起了几个出没无常地路人甲乙丙丁和一只站在树上发呆的笨鸟。 于是,最后莫菲菲出门的时候,马车上装满吃食,还捎上了几个不甘心好久没露脸地配角们----妹妹莫子芹、保镖大雪小雪、跟班小林子以及宠物嘎嘎。 一队人浩浩荡荡的朝办公室开去,小林子赶车,莫菲菲和妹妹坐在车中软凳上逗鸟玩,而保镖兄弟一人骑了一匹马跟在两侧。 沈天启看来了这么一大堆人目瞪口呆,心里忿忿地想:“原本以为是两人世界地,哪料到居然冒出那么多只电灯泡,早知道我应该自告奋勇去准备吃食的,偷懒害死人啊……” 除了莫子芹,其他人与沈天启都很熟了,有着一起下广州地交情在呢。于是小林子热情万分的把沈天启请到了车厢里。 好在凳子够长,莫菲菲让了让,招呼沈天启坐到了她身边。原本凳子坐三个人是很宽松的,但是莫子芹非要把鸟笼子一起放到凳子上,这便有些挤了。 两个人身子挨着身子,大腿挨着大腿,第一次这么明目张胆的亲密接触,还有别人别鸟在场,于是心脏都扑通扑通急速跳动起来,仿佛做了什么亏心事似的。莫子芹无意中一抬头,发现自己的“大哥”和沈公子脸色微红的样子,看出了些许端倪(真是个早熟的敏感孩子),奸诈的笑了笑。 “外面空气真好,闷在马车里简直浪费春光,我要去和大自然亲密接触咯!”没等莫菲菲反应过来,莫子芹掀起帘子站在车头大叫一声:“我来也!”就往左边跳了下去。 “你疯了!”莫菲菲从挽起帘子的车窗望出去,不忍看见顽皮妹妹的漂亮脸蛋与大地亲密接触的惨状。 说时迟那时快,跟在马车左侧看起来悠闲溜达中的大雪猛然放开缰绳,斜探出马背半个身子一伸双手正好接住了子芹,然后轻轻一提,子芹就飞上马背跌入他怀中,被他一双铁臂牢牢锁住了腰。那动作真是行云流水,仿佛演练了无数遍似的。然后莫子芹反客为主,两手一抖缰绳,迅速占领了那匹马的控制权。 “驾!驾!” 那马就撒着欢蹿了出去,少女咯咯的笑声远远传来。 莫菲菲伸出手指颤抖的指着他们的背影,“这……这……”了老半天也没说出话来,小林子和小雪目不斜视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 “日防夜防家贼难防。”莫菲菲无力的坐了下来沈天启显然也从窗口中看到了刚才的一幕,好笑的看着想要上演“哥哥保护妹妹以免妹妹遭受不良少年毒手”戏码的莫菲菲。很明显,妹妹并不给他这个哥哥面子嘛,甩下他跟“不良少年”跑得没影了。 “笑P笑啊!”莫菲菲恼羞成怒的推了看热闹的沈天启一把,没料到此时正好车子碾在一块石子上,还未坐稳的莫菲菲被弹了起来,眼看脑袋就要与车顶来个亲密接触了。 “小心。”沈天启下意识闪电般伸出手垫了一下。有了这只大手做缓冲,莫菲菲预想中的痛没有到来,逃过了“没顶之灾”。 刚才子芹起身的时候把鸟笼拿到地上了,凳子上宽敞了许多,但是两人似乎都有意无意忽略了这个问题,还是和原先那样紧紧挨坐在一起。 “谢谢!” “不客气。” 两人说完这句话之后,忽然觉得气氛有点尴尬,一时居然找不出别的话,车中的暧昧无声无息蔓延开来。 要不要干脆告诉沈天启自己是女的呢?莫菲菲心里犹豫着,虽然他号称有喜欢的姑娘(其实人家小沈一直没说有喜欢的姑娘,只说有喜欢的人而已),但是这几个月在一起从来未听他提及,想必感情也好不到哪去,指不定他知道自己是女子后会喜欢上呢。再怎么说,也是自己和他阶级感情比较深厚吧?决定了,我要从那个女人手里横刀夺爱,NND,像这样又帅又有钱武功又高又好欺负的极品好男人是可以天天遇到的吗?如果侥幸遇到了不收归囊中简直要遭天打雷霹!经过几个月不怎么痛苦的煎熬后,莫菲菲终于决定出手了!之所以说不痛苦是因为小沈天天在她面前晃悠,既没和哪个女的拉拉扯扯刺激她,也没对谁相思风雨中的样子,更没有向自己这个铁哥们甜蜜炫耀,所以“沈天启有喜欢的人”一事对她的冲击其实并不怎么大。 而沈天启也陷入了挣扎中。虽说爱他不一定要拥有他,但是就好比一只狼天天看着一只小绵羊在自己面前晃荡,想要控制不去咬一口真的很难很难很难啊!要不,今天试探着对浩凡表白看看?反正看他对我也不讨厌的样子。 想到这里,沈天启从地毯上的大包裹中扯出一壶酒,毅然灌了下去。最多,被拒绝时就说自己喝醉了……今天,某小男期期艾艾的问我是几几年生的,我说8X年(X无限接近于零),他瞪大眼睛极其认真的说:“不会吧,我以为你还是学生!”某老爷顿时陷入心花怒放的状态中久久不能自拔,哎,女人哪,就那么点出息了。想当初在学校时还拼命穿黑扮成熟,现在则相反。 最后继续中气十足的喊一声:“推荐票呐?都交到菲菲这来吧!” 嘿嘿,下章,会有什么内容捏? 第135章 翻版梁祝 第135章 翻版梁祝 莫菲菲眼睁睁看着沈天启飞快解开包袱,掏出一瓶酒全灌了下去,心想你有那么渴吗喝这么急干啥,然后就想提醒他包袱里面还有开水,不用把酒当水喝的。 谁料沈天启根本没给她说话的机会。喝完那瓶酒之后,沈天启把瓶子随手一扔,就红着眼朝莫菲菲扑了上去!酒后乱性把莫菲菲华丽丽的推倒咯---那是不可能滴!众位看官们失望了吧? 当然没有推倒。沈天启坐回莫菲菲身边,两手搭在莫菲菲肩膀上,扳过她的身子使她的眼睛与自己直视着,轻轻说道:“浩凡,我必须要告诉你一件事。” 莫菲菲在他饱含情感与挣扎的双眼注视下,忽然觉得有一丝紧张,她有预感,沈天启将要说的话一定会给她不小的冲击。 “嗯,说吧,我在听。” 沈天启的眼神悠远,明显陷入了深深的回忆中,只剩那低沉的呢喃在莫菲菲耳边回荡:“戴着面具活了十七年,我以为我这辈子都不会真正欢笑,直到有一个人无声无息走进我的内心。他不被世俗的观念所约束,能用平和的心对待达官贵人和凡夫走卒;他知识渊博,告诉我很多从未听说的故事;他对生意有惊人的见解,让我心中佩服;他总是乐观向上,默默影响着身边的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只要看到他的笑我的内心就充满欢喜,离开他,我的内心就一片空虚。平生第一次我有了这么炙烈地情感。用了很长时间才让自己承认。原来我早已爱上了他。我拒绝了前来提亲的所有女子,是因为我早已心有所属。爱上他实在是太过惊世骇俗,不会被世人容允。原以为我可以把自己的心隐埋一辈子,终究还是忍不住。请原谅我地自私……” 虽然沈天启没明说“他”是谁,但就是傻子也知道了他说的是人是面前地莫菲菲,更何况,莫菲菲又不是傻子。原来沈天启爱的一直是她,没有别人!忽然面临幻想过的意中人表白。莫菲菲不仅没有惊喜万分,反而越听越心惊,越听越心凉。她忍不住想仰天大骂:“老天爷,你TMD是不是和我有仇啊!先是把我弄到这个落后的古代,又让我收获哭笑不得的爱情,你到底想怎样啊!” 原因无它,莫菲菲从这长段表白中抓住了一个她自以为地核心重点:沈天启爱上的是莫浩凡。关键是,莫浩凡他,他是一个男子啊!这算不算自己作茧自缚?很明显。沈天启已经意识到这一点,但是该死的,他明显心甘如饴的样子。莫菲菲清楚。像沈天启这种心志坚定的人,认准了一件事情是很难动摇的。联想到连娇艳如秋芙蓉都不能得到他的半分青睐。是不是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沈天启是一个同性恋者? 现在谁敢跟莫菲菲说古代人思想保守肯定会被她一巴掌拍死。 先是发现深不可测的云先生是个双性恋。然后又发现乖宝宝沈天启是个同性恋,难道这世道优秀的男人心理都不正常地吗? 虽说自己不歧视同性恋。还看过许多BL漫画电影比如《绝爱》、《蓝宇》、《断臂山》之类的,看的时候抱着欣赏地眼光觉得挺好看,甚至后来还在死党的怂恿下去过同性恋酒吧。 但是,这一切地一切都是建立在旁观者地角度上的呀!现在自己变成了主角之一,就一点也不好玩了。她不要做小受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脑海里浮现出BL电影里小攻和小受纠缠在一起地身体,忽然,那个承欢的小受抬起头来满足的朝观众笑了一下,那面孔赫然是自己。这种画面太可怕了,想到这里莫菲菲觉得身上起了一层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 沈天启看着莫菲菲听了他的话后表情忽红忽紫,最后还一副咬牙切齿的样子,不禁抿上了嘴。果然,浩凡还是不能接受一个男人爱上他的事实。他以后会看不起自己,对自己避而远之吧?这个结果早就猜到了,为什么还是忍不住想去尝试呢,贪心果然要遭到报应啊。 他的双手难过的从莫菲菲肩膀上滑了下来,只觉得一股从来没有过的无力感捶打着他的心脏,胸口那里仿佛被人狠狠揪了一下,痛彻全身。 “就当我是醉后之语,你假装没听过罢……”沈天启沙哑的说,妄图保持自己的最后一分自尊。莫菲菲回过神来,下意识回道:“既然都已经听到了怎么能假装没听过呢。而且醉后之语从何说起,你难道没发现刚才喝的是山楂果酒吗,就是再喝几十斤也不可能醉来着……” “蝴蝶谷到了,少爷、沈公子下车吧!”好在这时候小林子喊了一声,正好打破了车内的尴尬。 两人只好收起了满腹的心事跳下车来。 眼前的美景让人心旷神怡。他们此时正站在山脚下,抬眼望去,四面山坡都覆满了星星点点的鲜花。红的是杜鹃,紫的是薰衣草,黄的是野菊,仿佛是万丈仙人织就的锦缎,被随意从天上扔到这里,艳了青山,香了蝴蝶。更高处,是郁郁葱葱的绿树,里面隐藏着点点飞檐,想必是那些富人们避暑的山庄。 “好漂亮啊!”莫子芹欢快的朝山上跑去,所过之处惊起无数慌乱的蝴蝶。它们从花朵中闪起来,在空中翩飞,交织成迷乱的画。过了一会觉得没有危险了,便又去寻找钟爱的那朵花。惬意的栖息在上面。 果然是有名地踏青场所!一路上去,经过好几拨才子佳人。他们这一组五男一女的组合倒也吸引了许多探询的目光。打头地两位公子一位气宇轩昂,另一位虽矮了点。但那充满活力的双眸为不算出彩地脸增添了无数魅力。他们身后一对英俊的双胞胎兄弟正围着位十二、三岁的可爱小姑娘,其中一个轻松的背着硕大的包袱。最后面跟着位一看就是小厮地清秀仆人。 看穿着就知道这队人肯定是富贵人家。所以,出现如下情景一点也不奇怪。 “这位公子,我家小姐有些口渴,正好我们的水喝完了,可否借点水给我们?”一个梳着两条大辫子的圆脸丫鬟拿着个空壶。目标对准沈天启问。莫菲菲顺着她的手指看去发现几步外有位娇弱的小姐正在用小手绢擦汗,巧笑倩兮,巧目盼兮,真真是个美人。 很明显,小丫鬟希望沈天启望过去后对自家小姐惊为天人,然后伸出援手,借着一来二去,跟着生根发芽,最后开花结果。 沈天启心里正烦着呢。哪里有心思理睬这种事,他看也不看那丫鬟一眼仿佛没听到一样目无表情的走了过去,徒留可怜的丫鬟还举着水壶不知如何是好。还是厚道的小雪赶紧从包袱里拨拉出装了几斤水的牛皮水袋。匀了一些水给那丫头,然后笑笑赶紧跟上去。 走过去后。莫菲菲回头瞥见那美女恼怒得几乎把手里地帕子绞烂。圆脸丫鬟正陪着小心好声安慰着。 惨了,这么漂亮的女子示好都不能让沈天启看一眼。看来他要在同性恋的路上一条道走到黑了,莫菲菲更加郁闷,心情万分沉重。 身后四人都发现了沈天启与莫菲菲地不对劲。来的时候两人还好好地有说有笑,怎么现在两人都一副死气沉沉地样子? 机灵鬼莫子芹一想,猜测定是刚才两人在车厢内发生了什么不愉快。待一行人走到鲜花稀少的平坦高处,她眼前一亮:“好了,我们就在这午餐吧。小林子,你和小雪负责把餐布和吃地摆好,我和大雪到附近逛逛,我们一刻钟后回来。大哥,沈大哥,听说蝴蝶谷里有一种罕见的蝴蝶兰,开的花朵比真正的蝴蝶还漂亮呢,传说找到蝴蝶兰的人就能得到幸福,不如你们也去找找吧,找到了摘给我。反正摆东西要一段时间,等着也是白等!”说完,她不由分说的一手推莫菲菲,一手推沈天启,摆明要他们帮忙寻找那传说中的蝴蝶兰。 两人无奈,只好相携朝花丛中走去。 待他们走了几步后,莫子芹鬼鬼祟祟的跟着,打算偷听下他们会说些什么。不料一只大手从后面揪住她的衣领,把她一把提了起来:“大人的事小孩子少掺和。” 莫子芹手舞足蹈挣扎未遂,眼睁睁看他们走远,忍不住破口大骂:“死大雪,臭大雪,我才不是小孩子,有本事你放下我我们单挑……” 莫菲菲与沈天启两人一路无言漫无目的在花中走着。 一人在前,脸罩寒霜,这是表白失败不知道该如何与莫菲菲相处的沈天启。 一人在后,苦恼万分,这是心里正在想着用什么方法来扭转沈天启错误性观念的莫菲菲。一定要扭转,不然自己多可怜啊,总不可能一辈子以男装示人吧。不记得在哪本书上看到过说同性恋的感情比异性更忠贞,想让同性恋喜欢女人很难。对了,首先要找准病根,问清沈天启为什么喜欢男人,是小时候受家庭影响还是曾受到过女人的伤害?对症下药很重要。 正在胡思乱想时前面的沈天启不知为何忽然停了下来,使止不住脚步的莫菲菲狠狠撞到了他坚硬的背上。 “哎哟!”莫菲菲吃痛的叫了一声。 “痛吗?我来看看。”装酷中的沈天启急忙转身,自然而然心疼的一手固定住莫菲菲晃动的头,一手轻轻揉着她发红的鼻子。 花海中,一个男子对另一个男子的温柔凝固成了一幅唯美的画面。 这么好地男人,怎么可以是同性恋!莫菲菲深深沉醉在他深情的双眸里,许是氤蕴的花香太过于迷人。许是周围寂寂无人壮了她地胆子,她没有推开沈天启,问出了自己现在最想问的问题:“你为什么会喜欢上我呢。是因为只喜欢男人还是曾被女子伤害过?我看你对美女都不屑一顾地样子。”她还念念不忘自己要“治愈”沈天启的雄心壮志。 沈天启的脸一红,没想到莫菲菲居然问得那么直白。但是。该解释的还是要解释。 “你怎么会有这种奇怪的想法?我不是只爱男人,更没受过什么女人地伤害。只不过,我第一次爱上的那个叫莫浩凡的人,他正好是个男子罢了,无关性别。我爱的只是他本身,他的独一无二。虽然无奈,但是我亦无悔。如果换作别人,不管是男是女我都不会有这样的深刻的感觉罢!”沈天启娓娓道来,眼里的柔情仿佛能滴出水。 莫菲菲的嘴巴越咧越大,泪水止不住地流了出来。原来,沈小子对自己的爱居然有那么深,他不是同性恋,只是因为他爱的自己正好是个男儿身罢了。原来。人高兴到极至地时候真的会流泪。原来,他们两个真地很傻白白浪费了那么多时间…… “浩凡,浩凡。你怎么了?”沈天启惊惶起来,不知道莫菲菲为何会咧着嘴猛流泪。还以为她是刚才一撞把头给撞傻了。莫菲菲放纵自己沉浸在萌动地心情之中。几分钟后,她才回过神来。风牛马不相及的说:“我来给你说个故事吧。” 虽然有点莫名其妙,沈天启还是点了点头。 “从前,浙江上虞地祝家庄有个女孩叫祝英台,小名九妹,她一心想到杭州求学。但是遭到家人反对,最后她的父亲祝公远拗不过爱女的要求,同意祝英台女扮男装,并由丫环银心扮作书童相随。走到杭州草桥门外的时候,她邂逅了也是来杭求学的青年书生梁山伯与其书童四九。初次见面,梁山伯和祝英台两人就谈得很投机,当场结拜为兄弟一起到了万松岭的万松书院。 同窗三年,两人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梁山伯始终不知祝英台是女儿身。后来,祝英台接到家信促其速归。她钟情于梁山伯,但又不便明言,只好将白玉扇坠请师母转交梁山伯,作为爱情信物。 离别时,梁山伯送行,一路上祝英台多次向梁山伯暗示了自己的情意,但忠厚老实的梁山伯始终未悟。两人行经凤凰山时,祝英台表示家有小九妹,愿为山伯做媒,望他早来祝家。 祝英台回家后,就被父亲许给太守之子马文才。她据理抗婚,但无奈父命难为,最后只得被迫答应。 在出嫁前,梁山伯游学归来,想起去看看祝英台。来到祝家后,祝英台红妆翠袖,罗扇遮面,前来相见。梁山伯方知其为女子,悔恨不已。又得得知祝英台已聘马氏后,柔肠寸断,悲痛至极。两人临别立下誓言:“生不能成婚,死也要成双。” 泪别后,梁山伯抑郁成疾,不久身亡,葬于村西胡桥。英台闻讯悲痛欲绝,决意以身殉情。出阁当日,坚持要经胡桥祭奠。轿至胡桥梁山伯墓时,祝英台上前祭吊,恸哭撞碑,突然雷电大作,风雨交加,霹雳一声坟头开裂,英台纵身跃入坟中。 不久雨过天晴,彩虹高挂。一对美丽的彩蝶从坟中飞出,一起自由的在碧空中翩翩起舞,人们说,那对彩碟就是梁山伯与祝英台的化身。后人还编写了优美的曲子纪念这段感人的爱情。” 故事说完了,莫菲菲轻轻对沈天启哼唱起《梁祝》,不言而喻。 这下咧嘴的人换成沈天启了,他语不成声颤抖的问:“你、你意思是说,你其实与祝英台一样?”IQ绝对超过180的沈天启一下子就领悟了莫菲菲讲这个故事的意义。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认识了,爱了近三年的莫浩凡居然是个女子! 一下子,许多已经遗忘的细节浮现出他脑海:难怪浩凡不管多热都穿高领的衣服,难怪在野地里洗澡的时候他总是避着别人,难怪从没听说他喜欢哪个姑娘,难怪以前大雪都有意无意阻止他们两人单独在一起。难怪他地身子看起来那么芊细……自己真是脑袋进水,为什么这么明显的事实就看不出来呢?都怪京城里那些喜欢抹粉的公子哥太多了,说到底。是自己从来不敢想做出这么多惊人举动地会是个女人,这个年代的优秀女子实在是凤毛麟角。 莫菲菲坚定地点了点头:“记得吗。我曾想向你介绍堂妹莫菲菲,其实那就是我的真实身份。” 然后,她就跌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中。一向沉稳的沈天启拥抱着她猛然旋转起来。可以看出,他内心的惊喜取代了一切,已经用言语难以表达这种心情。 不知道旋了多少圈他还不累。莫菲菲头昏眼花,觉得周围地花花草草全部变成了幻影,只好捶着他的肩膀让他停下来。 沈天启停了下来,却还是紧紧搂着莫菲菲不放。这一刻,他渴望了太久太久,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把心爱的人拥在怀中,多久都不够,他有太多的话要问她,比如说为什么要女扮男装。比如说什么时候喜欢上自己。 但是此刻,语言显然已经多余。沈天启没有犯傻,他低下头。果断的把自己的唇覆盖上那抹充满诱惑的娇艳。 ……(不要乱想,可没有XXOO啊) “老大。回来吃饭了!”直到小雪运功远远大喊了一声。打断他们的亲热,两人才不舍地分开。 “等会。你可别表现太亲热啊,不然大家会感觉怪怪的。” “知道啦“还有,待会不许用那种恶心的眼神看我。” “知道啦。” “快到地时候你要放开我的手,别让他们看见了。” “知道啦。” 沈天启看着罗罗嗦嗦地莫菲菲,越看越可爱,忍不住又想把她拥到怀里狠狠蹂躏一番。 还好,到了众人面前,他终于收敛起来。但是传染了莫菲菲狡猾因子地莫子芹,已经看出自己姐姐与沈天启之间与之前的不同,两人明显一副春心荡漾地样子嘛。她不禁为自己刚才的撮合而得意。 吃过饭后,在莫子芹的撒娇下,一群人决定分头去为她寻找传说中的蝴蝶兰。 自然,沈天启坚决支持。只要能单独与莫菲菲在一起,做什么他现在都不反对。 两人说说笑笑一路打闹,压根没把心思放在什么找蝴蝶兰上。 走到一处僻静的山坡,沈天启又待实施“非礼”,两个热恋中的男女,对这种美妙的感觉简直食髓知味。 “别闹了,下面有人。”莫菲菲眼尖的发现下面山谷中有个男人匆匆而过,而且依稀仿佛有点眼熟的样子。“不管他。” 莫菲菲翻白眼,现在才知道原来沈天启是个无赖的人。 越看越眼熟,莫菲菲野蛮的一把推开沈天启,朝下面谷中扯着嗓子喊道:“阿勇,阿勇!” 只见那个身影趔趄了一下,不敢置信的顿了两妙,然后开始发足狂奔。 “别跑,你别跑!”莫菲菲想追,无奈腿短,她急忙推了一把身边欲求不满的沈天启,命令道:“你快点帮我把他拦下来!” 虽然不知道那人是谁,但是沈天启半分也没有犹豫,他一提气,从花朵上掠过,飞快的追了上去。 有轻功真好啊!莫菲菲羡慕的感叹了一秒钟,然后赶紧找路追下去。 那不是在船上被自己缠得不厌其烦的阿勇吗,他是裂焰的人,按他以前的说法他所在的朱雀堂应该是在南方活动的,为什么现在会出现在这里,难道有什么阴谋? 有些筒子思想太H了,居然认为会酒后乱性在马车上XXOO,别忘了车子旁边还有几个大灯泡呢起来我的内心是多么的纯洁 伸出纯洁的小手没收某些筒子还捏在手里的推荐票!今天近6000字,相当于2章哦,勤奋吧,大家用票票鼓励下。 第136章 好奇心杀死猫 第136章 好奇心杀死猫 还好,追踪的百忙之中沈天启还给她留下了记号,隔几米远就有被踩断的花。等二十分钟后莫菲菲气喘吁吁赶到的时候,只见沈天启和阿勇两人缠斗在一起。沈天启双掌朝阿勇胸口拍去,阿勇侧身闪过迅速踢出一腿,被沈天启轻松避开。 曾伪装船员在海上保护莫菲菲的阿勇,实则为裂焰朱雀堂小组长,真名叫柳。在船上的时候,莫菲菲绞尽脑汁也没套出他的真名,使他极为得意。 现在柳只想赶紧逃离这里,避免被“三老板”缠住,不然他肯定又要罗罗嗦嗦的问自己一大堆问题。届时说嘛肯定不合组织规矩,不说他又不会放自己走,最好的办法就是速战速决,在他没来之前跑走。 但沈天启毕竟曾是柳名义上的“二老板”,且与莫菲菲关系亲密,而莫菲菲又是组织的重点保护目标,所以他压根不敢朝沈天启下死手。 沈天启呢,由于不知道这个阿勇与莫菲菲是什么关系,怕伤了他不好向莫菲菲交代,下手也极有分寸。因此两人你来我往转眼间交手了几百回合竟谁也没占得了谁便宜。 看到莫菲菲出现,他们都松了一口气。沈天启松气是因为不负所托,终于把此人(虽然那时候也参加了乾隆船队的筹备,但是人太多他也不可能记清所有,不认识船员阿勇很正常)拦下了;柳松口气则是因为不用打下去了,沈天启实在太难缠,拼耐力自己肯定比不过他。既然跑不掉那就想个办法好好应付眼前好奇心超强的莫菲菲吧。 “停!”当莫菲菲大叫停的时候,两人都很有默契的收了手,沈天启退回到莫菲菲身边。依旧戒备的盯着面前地这个男子,以防他对莫菲菲做出什么带威胁性的举止。 柳非常做作的在脸上揉了几下,然后堆出个假装惊喜地笑。一副刚刚发现的样子朝莫菲菲打招呼:“嗨,三老板。真巧哪,在这里也能遇到你。”莫菲菲重重地哼了一声:“装,你就装吧!我说你听到我叫你还跑什么跑,难道我是洪水猛兽吗?” 你比洪水猛兽还可怕!当初,不知道是谁借着我对主上的崇拜。从我这里套了不少组织上严禁泄漏的消息。柳在心中腹诽,却不敢表现出来,只好打着哈哈说:“哪能呢,我刚不是没听见嘛。” “这个……”柳心里拼命想着该如何敷衍莫菲菲:“半月前被派到京城执行秘密任务,现在任务完成了。还有时间便来散散心,听说这蝴蝶谷风景不错于是就来看看。”这样说应该可以吧。既是秘密任务当然不可能告诉别人;现在任务完了也可以说明这个任务是与莫菲菲完全没有关系的。不像以前一样是被派来保护他避免了被他追问;说来散心很好解释了会出现在这里的原因(柳推测他们就是来踏春的,说一样的理由不会错)。 按照柳的想法,他这么一说之后。莫菲菲解了疑惑,很快就会对他没兴趣。两人交情又不深。理所当然马上就会分道扬镳。 鬼才相信你这种唯任务是从的杀手会有散心的闲情雅致。任柳说得滴水不漏,奈何莫菲菲非常了解这类人的本质。根本不为他地话所动,直接推翻了他的理由。 她一脸贼兮兮的欲靠近柳戳穿他地谎言,却被沈天启一把拉了回来,无奈只好依旧站在五步之外说:“没见过第一次来这里散心的人对这里地地形还那么了解,刚才我看你跑地时候挺溜的嘛,哪里有小路都清清楚楚。我看你根本不是来散心地,嘿嘿,是在这蝴蝶谷中有什么勾当吧!” 柳内心一惊,脸上神色却不变。跑是跑不过沈天启,打也打不过,他所学的武功是拿来杀人的,而不是拿来与人比试的。组织的机密绝对不能泄漏,看来,只好下杀手了,他眼里闪过一丝毒辣,手悄悄往袖中缩去。 他袖里藏着莫菲菲曾认为是“暴雨梨花针”的针筒。 柳有信心,在这么近的距离,只要出奇不备,沈天启一定躲不过暗算。消灭了沈天启再对付没有武功的莫浩凡简直是易如反掌,到时只要把莫浩凡敲昏就可以了。 莫菲菲茫然不觉柳已经动了杀机,兀自说得兴高采烈。她根据自己以前看过的武侠电视剧判断着:“让我猜猜,这荒山野外的也没有什么重要人物来让你杀。山上的避暑山庄倒是有可能属于哪家达官贵人的,不过现在天气还没热,哪有城里住的舒服,想必也还没人到这里来避暑吧。看你鬼鬼祟祟的样子往山里蹿,说不定这里有你们的秘密基地呢!” 参照武侠小说和电视剧,在莫菲菲想象中,古代大型神秘黑社会组织在远离人居的地方都是有秘密据点的(90在山里面,8在海岛上,2有创意的或许在沙漠中),以方便他们谋划坏事。当然隐藏在闹市区的那些小窝点更是不计其数了,一般都会弄个妓院店铺什么的,在正当生意的掩盖下行不义之事。 “搞不好,你们还把这附近的哪座山掏空了。”莫菲菲歪着脑袋想象着在某片茂密的藤萝中掩盖着一个沉重的石门,当然肉眼是看不出那里有个门的。门周围哪个隐秘处必然有一块凸出的石头或者机关什么的,按下去石门轰隆隆开启出现一条干燥的通道。通道两边隔几步就插着松脂火把,隔几米就守着个黑衣人。穿过长长的通道可以来到个豁然开朗地大厅,里面黑压压站着几百号黑衣人,台阶上巨大石椅中坐着假装一脸严肃的云先生。他会朝下面说“众卿平身”呢还是带领着他们喊“反清复明”的口号?哦对了现在没有明清。应该是反齐复X(是什么莫菲菲来古代那么久了还没关心过所以也不知道前朝是哪个朝代。因为不知道云先生与皇上地真正关系,所以莫菲菲才会幻想云先生想造反)。不过更有可能是“千秋万代,一统江湖。” 哈哈哈!一想到这个情形莫菲菲忍不住笑了出来。而且越笑越大声,最后干脆捧腹蹲在地上。 本来剑拔弩张的沈天启和柳莫名其妙。不知道她为何好好地突然发笑,还笑得如此“癫狂”。 柳心中此刻已经掀起了惊涛骇浪,他没想到莫菲菲几句话把裂焰的秘密全说中了。没错,蝴蝶谷正是裂焰的总部,而且。正如莫菲菲所说的,他们掏空了一座山腹……因为这里离京城不远不近方便行事,春有人来踏春夏有人来消暑,不算人迹罕至的地方,他们地行踪也不那么引人注目。这坚定了他要杀人灭口的决心,原本想放过莫菲菲的,现在看来一个都不能留了。假如组织上追问,想必也会支持他此刻的做法。 沈天启听到莫菲菲提及“裂焰”后,知道了面前这个人是裂焰的人。更是提高了全身的警惕。莫菲菲并没有跟他全盘说出在海上的惊险经历,所以他不知道莫菲菲跟裂焰的纠葛,更不知道莫菲菲与云先生之间的关系(如果一直被戏弄也算是关系地话)。裂焰是什么样危险组织他清楚的很。现在不是追问莫菲菲为何会与他们中的人认识地时候,应付眼前这个看起来笑眯眯的小子才是当务之急。 正因为沈天启提高了防备。弄得柳没有把握一击成功。所以两人僵持着,直到看到莫菲菲笑倒在地。 柳无奈地翻了翻白眼。朝莫菲菲不满地说:“现在是非常严肃的时刻也,有什么事那么好笑地?” 莫菲菲终于止住了笑,按照柳所期待的那样严肃的说:“不笑了。我要跟你谈个交易。除非你老实交代你到这的真正目的,不然今天就别想走了。” 这哪里是交易,简直是赤裸裸的威胁。柳实在是忍不住了,不管三七二十一抬手一管“暴雨梨花针”射了出去,打击范围是两人。然后,不看结果如何拔腿就跑。这里离总部已经很近了,跑到近一点的地方肯定会有兄弟发现,到时就会前来支援。 如果他们被针射死了最省事。如果不死,他不介意做好万全准备后再去暗杀两人以弥补过失。明打打不过,暗杀他还是极有信心的。 这种针当然没有传说中的宝贝真正的暴雨梨花针厉害。古龙《楚留香》中的暴雨梨花针一射共有二十七枚银钉从各个角度封锁敌人的闪避路线,出必见血,乃天下第一暗器。正因为它的霸道和制作困难,所以一管总共只能使用三次。 而柳使用的这种针筒乃是裂焰组长级别的标准配置,一次可以同时射出三枚钢针,针完了还能再放进去。按照操作方法可以改变发射角度。集中发射,速度快狠准,分散发射,打击面大但速度会减慢。现在柳采用的正是分散发射,有两枚钢针是朝沈天启飞去,而一枚却是朝莫菲菲胸口而去! 预知后事如何且待下回分解。今天下午吃过之后就开始码字,今天的主要事情就是码字,不出意外晚上还有一章。这个月的推荐票看来有希望上一百,本章不求推荐票了。 看别的小说,都有好多热心读者写长长的评论,嫉妒死我了,怎就没有人来评下《奸商莫菲菲》捏?我真是太可怜了求长评求长评求长评求长评!!! 第137章 屡败屡战的沈二爷 第137章 屡败屡战的沈二爷 沈天启自己要避开那两枚蘸毒的钢针是件易事,但是他躲过后肯定来不及救莫菲菲了。危急时刻,他已经忘记自己曾送了莫菲菲一件刀枪不进的宝衣,那根钢针即使打实了也伤不了莫菲菲半分,最多就是她被冲击的力道震得痛一点而已。 要想同时避开,他功夫还没趋化境,不可能像云先生一样随随便便两手一划就弄出个肉眼看不见的气功罩来,把外衣脱掉以此为媒介运功挡一挡倒是可以,但是时间显然不允许。所以,他采取了最可行的方法----往侧面一扑,把莫菲菲护在怀中两人双双倒在地上。三枚钢针无声无息从上空掠过,不知道掉到了哪个角落。 莫菲菲两眼一花,回过神来已经躺在了地上。她当然知道是沈天启救了她,当初阿勇的那筒针管可是让她记忆深刻的。 倒地的时候沈天启双手环在她肩后做了肉垫,所以触地并不痛。眨了一下眼,她才后知后觉的发现沈天启压在她身上,胸膛的震动起伏随着她的。 脸如火烧般一点一点红起来,全身的力气好像全都消失了。她轻轻推了一下,娇嗔一声:“重死了,还不赶紧起来。” 沈天启低笑一声,换了个舒服的姿势,双手撑着地面转移了压在莫菲菲身上的一半重量,却没有半分起来的意思,依旧把莫菲菲罩在身下。 望着他晶亮晶亮的双眼,莫菲菲似乎看到里面有两簇火苗在跳跃。 风和日丽,花香鸟语,荒山野岭,孤男寡女。干柴烈火……莫菲菲忍不住胡思乱想,不会发生什么吧?不行不行,太快了。她还没做好准备。她的第一次,必须在一个充满罗曼蒂克的舒适的地方给出去才行。 想到这里。她手脚并用地挣扎:“快起来,还要去追阿勇呢。” 沈天启倒吸了一口气,不得已用手固定住莫菲菲不安稳的爪子,腿也压住了她的大腿,用嘶哑地声音在莫菲菲耳边说:“菲菲。别乱动……” 从没想到自己名字在他嘴里唤出来有那么动听。莫菲菲动作一滞,感觉到从沈天启腹部传来一股热气,有硬硬的东西顶着自己。好像,刚才自己不小心踢到了一个不该踢地地方。 她顿时吓得一动也不敢动,欲火燃烧中的男人是没有理智可讲的。 沈天启好像很满意她的听话,手上稍稍松开点劲,却顺势含住了她的耳垂,细细品尝起来。 轰地一声,莫菲菲头脑里顿时乱成了一团糨糊。什么追阿勇的念头早被抛到了九霄云外,身子软绵绵的,像要变成一滩水。这个坏家伙。耳朵可是她最敏感的地方啊! 感受到莫菲菲的呼吸越来越急促,聪明的沈天启马上发现了这个秘密。之前吻她的时候她反应都没那么大呢。于是更加得意的用舌头舔弄起她的耳朵来。还时不时用牙齿轻咬一下。看着一边耳朵已经完全变成了迷人地粉红色,又转去攻击另外一边。 每轻咬一下莫菲菲就颤抖一下。她双眼迷离,手自动环住了沈天启的脖子。虽然理智想推开他,但是本能却舍不得推开。 沈天启终于放过莫菲菲地双耳,唇沿着脸颊来到了她微启地嘴上,伸出舌头与她纠缠在一起,极力吸取那甜蜜的气息。 莫菲菲热烈地回应着,还抽空想了一个问题:沈天启怎么对挑逗女人那么熟练,以后得逼问他有没有去逛过妓院才行。 孰不知,男人面对心爱的女人时,无师自通就会取悦她。 趁莫菲菲意乱情迷的时候,沈天启的一只魔爪悄悄攀到了她的胸口。 当然一马平川,比男人还平坦,莫菲菲胸口绑着几米长的绷带呢。 看莫菲菲没有拒绝的意思,沈天启的手探进了她的衣襟,找到了罪魁祸首白色棉布绷带。他怜惜的轻抚了一下,想象不出绷带下是何种的风光。菲菲每天都要绑着这个东西假扮男人吗,会不会影响胸部发育? 找到结头,他的眼睛愈发深沉起来,轻轻一扯,就要把它扯开。 沁凉的手指划过莫菲菲胸下滚烫的肋骨,使她从迷醉中惊醒过来,发现了沈天启要干什么,急忙捉住他的手:“这个不能解开。” “可是我讨厌你绑着这个东西,拆下来嘛。”沈天启无辜的看着莫菲菲,好像自己提出的是一个非常为她着想的建议。“你以后还是恢复女装吧,不然长此以往会对身体健康不好的哦!”循循善诱的某人明显是因为想看菲菲穿奇#書*網收集整理女装的娇俏样子,却说得大义凛然。 “不要!穿女装做生意会遭人轻视。”莫菲菲推开他的手开始整理衣襟,这么一打岔之前的靡靡暧昧已经消失无踪。松了一口气,却又莫名怅然所失。 沈天启还想凑过头来一亲芳泽,被莫菲菲一巴掌拍开,然后坐了起来。 她为时已晚的环顾了下周围,庆幸刚才没被人发现。柳如惶惶兔子般早已不知道跑到了何处哪里还敢回头,而子芹他们现在应该还在别的山坡找蝴蝶兰。 “看来阿勇是追不上了,我们去找蝴蝶兰吧。”莫菲菲提议。 老大不情愿的把莫菲菲拉起来,两人互相把身上粘的土和草拍干净。沈天启暗暗下了一个决定:一定要尽快想办法让莫菲菲恢复真实身份,使两人能正大光明的在一起! “说到阿勇,我还想问你是怎么认识裂焰的人地?你不知道那是一个可怕的组织吗?里面的人都是杀人不眨眼。”沈天启想起刚才地那个男子。担心的问。 “只要是帮着我地,再可怕也不关我事。”由于和云先生的交谈,莫菲菲清楚知道自己这个伪“天命之子”是他重点保护对象。他不可能伤害自己。抱着这种笃定,她现在对裂焰其实是一点也不怕的。杀人犯也会有几个亲人吧。 “说起来,没有刚才的那个阿勇,我早就死了呢。”接着,莫菲菲把被兀鹰追杀,裂焰保护的事从头到尾说了一遍。包括自己被误会为什么天命之子地事。但是不知为何,她把与云先生之间的几次见面隐瞒下来。这个,就没必要说了吧,她迟疑的想。 “你之前怎么没对我说过居然如此凶险!”沈天启提高声音,带着几分怒气问道。 “我想反正事情已经过去了,就没再多说,何况那时候我和你也没那么熟,没必要什么事都跟你说吧。”莫菲菲也提高了声音回答,哼。居然敢凶我。 “傻瓜。”沈天启一把拥过这个不省心的家伙:“我只希望,保护你的人是我。以后有什么危险一定要跟我说知道吗?” “知道啦。”莫菲菲在他怀中闷闷回答。 两人静静相拥了许久,才携手去找那传说中的蝴蝶兰直到太阳下山也没有找到。果然是传说啊。一群人打道回府,子芹有点闷闷不乐。小女孩对这些神化传说啊之类的最有兴趣。最大的收获是。嘎嘎那只贪吃的鸟又学会了一个新词----气死了。因为莫子芹一路上都在说气死了。 回到家里,沈天启吃饭时一直傻笑。终于引起了他娘地注意。 “天启,有什么事那么开心呢,不如说给你爹和我分享下?”沈夫人最近一直春风满面,儿子顺利当上了族长,而且树立了极高的威信,一定可以稳稳当当把族长的位子坐下去。现在终于可以忽略那个便宜大儿子沈邵阳对天启地位地威胁了。一个当娘的,看到儿子这么出息,还有什么奢求地。 “娘,我想让你找人帮我提亲。”沈天启开口就是石破天惊,使得他娘一筷子菜掉到桌子上也没发觉。 “天启,你终于相通要成家了,真是太好了!”沈夫人喜极而泣。 “是哪家姑娘,说出来我们好一起参详参详。”连一向不管沈天启事情地沈老爷也忍不住动容。这个儿子第一次在他们面前露出开心的笑,不管是哪家女子,他都要感谢她使天启变成一个看起来有血有肉地正常人而不是一台闷头赚钱的机器。 “说起来,你们也是见过的。就是我好朋友莫浩凡。” “什么?男人?”沈夫人拍桌而起:“你是不是昏头了?” “娘,您听我说完。”然后沈天启把莫菲菲因为要挽救家庭危机女扮男装一事细细说来。 听完之后,沈老爷大为惊讶:“居然是一个奇女子。她做的那些事,就是男人也没有那么大的手笔。” 沈夫人平息了怒火,她对出手阔绰的莫浩凡一直深怀好感:“如此说来女扮男装也是不得已,如果是她的话倒可以考虑考虑。” “娘,现在不是您考虑考虑的时候,是人家考虑考虑的时候,孩儿去提亲,人家还不一定乐意呢。” “为什么?难道是你单相思?”沈夫人有点生气自己这么优秀的儿子莫菲菲居然敢看不上。 “那倒不是,我们两情相悦,我非卿不娶。但是,她还想用着男子的身份继续做生意呢,要知道,现在正是她生意快速发展的时候。”沈天启苦恼的说。 沈夫人顿时陷入了矛盾当中。照这么说莫家只有两个女儿,那现在自己这个准儿媳多赚点钱,以后还不是带过来全变成沈家的,错,全变成天启的。天啊,好诱人!一边是儿子的终身大事,一边是不断增加的白花花的银子。 想到这里,沈夫人迟疑的说:“要不,这样吧,我明天先找人提亲看看,她同意最好。不同意,最多我们过段时间再去提。” 只有这样了,沈天启点了点头。 第二天,媒婆准备了厚厚的礼单到莫家提亲。 莫夫人听到媒婆天花乱坠说了一通然后点名沈二爷想娶莫家大女儿莫菲菲后,一口茶不顾形象的当场喷了出来。她让媒婆稍坐,然后赶紧到后面问莫菲菲到底是怎么回事,沈天启她知道,但是她不知道两人什么时候从朋友变成男女之情了? 莫菲菲看到那张长长的礼单,非常无语,这个家伙也太急切了吧?恋爱刚谈一天就想结婚,做梦。何况现在自己没满十八,说起来还未成年呢,她才不要像古代人一样早婚早育咧。如果被家里所迫也就罢了,难得碰到开明的父母又不逼她,怎能不好好珍惜自由时光?看娘一副打破沙锅问到底的势头,莫菲菲只好无奈的交代了两人的恋爱经过,并强烈表达了自己不想这么早结婚的意愿。 莫夫人当即立场坚定的站在女儿这边,女儿说不嫁就不嫁,现在还舍不得她嫁呢。而且,反正现在有了对象,也不怕以后嫁不出去了,想嫁的时候再说。她阴险的想。 真好。于是莫夫人毫不犹豫的出去回绝了媒婆。 没想到,第二天,换了个媒婆拎着比前次更厚的礼单又来了,当然又被拒绝。沈夫人是又愤恨又庆幸,她现在也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想不想儿子快点成亲了。 几次之后,去莫家提亲已经变成了例行公事,为此沈家专门聘了个媒婆付她月钱,让她隔一天去提一次,而莫菲菲她娘则养成了一个习惯,三天不拒绝一次沈家媒婆就浑身不舒服。 沈二爷的娶妻之路还很漫长啊! 在提亲期间,莫菲菲和沈天启依旧到办公室办公。一起的时候,两人都默契的没提提亲的事,只是沈天启一找到机会就偷香,幸亏没人看见,不然指不定会传出什么不堪的谣言。 如此蜜里调油过了大半个月。古语早说福兮祸之所倚,又说否极泰来,总之一个意思:人是不可能一直一帆风顺,也不可能一直倒霉的。 或许是顺得太久了,莫菲菲终于开始倒霉。 这天傍晚,她回家上完茅厕出来之后,被人棒子一敲,然后就笼到黑布袋里扛走了。闭上眼睛的那一瞬,莫菲菲还在愤怒的想着一个问题:难道自己刚才如厕的时候有人一直在旁边偷窥吗?真是$!#(此处省略一千字骂人的话) 这一章写得艰辛无比,费了我几个小时。一直在想:推还是不推,这是个问题。最后还是决定,好菜留到后面吃吧面红耳赤中,从没写过激情戏,第一次啊第一次,以后再也不写了,太困难了 有谁还捏着推荐票的,离100张还差着点呢丢点过来激励下老爷,没有推荐票丢推荐票哦 第138章 无妄之灾 第138章 无妄之灾 等莫菲菲悠悠转醒的时候已经过了两个时辰,她揉揉还有点发痛的头,内心非常的愤慨:古代治安怎么这么差呢,自己没招谁惹谁却不是被追杀就是被绑架,到底还有没有王法!绑架就绑架了,歹徒只要拿出把刀逼着她她一定会老老实实配合的,何苦要敲她闷棍呢。 之所以认定被绑架是因为匪徒没有当场杀了她,而是完完整整弄到了这里。这让她心里多少安心了一些,至少说明目前没有生命危险。 仔细打量了一下四周,她发现自己正在一间石室中。房间很小,她现在躺着的单人石床紧挨着三面墙,已经占去了房间70的空间。房内布置极其简单,除了这张床外没有任何其他摆设。右侧床边的墙上约摸一米五高的地方伸出一个巴掌大的铜制托台,上面有盏油灯散发出如豆灯光,照得狭小的石室影影绰绰,还好不影响视觉。 这应该是间牢房吧。 莫菲菲爬起来,敲了敲四壁坚硬光滑的石墙,手指都敲痛了也只发出细微的声音而已,难以想象石墙到底有多厚,奇怪的是却没有空气污浊的感觉,也不感觉气闷。 难道是阿勇绑架了自己?最近发生过冲突的人只有他,所以莫菲菲一下子就做出了这个猜测。 总得做点什么吧,至少要确认是谁捉了自己,到底有什么目的。莫菲菲下了床摸索到床对面的墙上,终于发现了细微的缝隙,是门!门上没有把手,门边也没有类似机关的开关。所以她使出吃奶地力气使劲朝外推。 纹丝不动。努力了差不多半个小时一点效果都没有,于是莫菲菲又躺回了床上,这才感觉到石床传来的阵阵凉意。好在那个装自己来的黑布袋还缩在床角,抓过来垫在身下。她才感觉好些。既然跑不掉就等吧,好歹保存点体力。 不是阿勇,是两个不认识地人。 男的穿着紧身黑衣,中等身材,约摸四十来岁的样子,他长相平淡无奇,但却突兀的长了个高耸的鼻子,为他平凡地样貌增添了几分亮色。女的却非常让人惊艳,她穿着与男人款式一样的紧身衣。那衣服是火红色的,配上她艳丽的脸蛋和凹凸有致的身材,简直是男人心目中的尤物。 “哟。醒得满早的嘛,看来那一下还不够力。”那女人摆着杨柳枝走到莫菲菲面前。用一只手抬起她的脸蛋端详:“左看又看也看不出这张脸哪里长得诱人。不知道你是用什么狐媚手段使他着迷,如果我划上几刀不知道会怎样。”那轻笑地语气中忽然爆发出无比的恨意。捏着莫菲菲下巴的手也越来越用力。 莫菲菲吃痛,用力打掉她地手,赶紧往床上缩去。TNND,自己以后是不是真的要考虑学武功了,不然随便落入哪知阿猫阿狗手里都会被欺负。“够了,你答应过我在拿她交换前必须保证她地完好。” “哼,姑且放过你地脸,但总要让我收点利息吧。”那女人把莫菲菲拖过来,撬开她的嘴巴迅速喂下一粒药丸,又点了她地昏睡穴,莫菲菲立马干脆的昏了过去。 “火舞,你给她吃了什么毒药,她不会马上死吧?”那个男的一脸紧张的问。“放心吧黑虎,我答应你的事一定做到。这是我特别找来的天下独一无二的断肠蚀心丸,没有解药,毒五天后才会发作,那时候你已经完成交易了,她就是死了也没关系是不是?”那女人用看死人的眼光盯着莫菲菲,脑里幻想着她的死相,脸上现出了残忍的笑。 “既然不影响我计划随便你怎么做都行。”男人把吃食放在地下,又点醒莫菲菲说道:“到了吃饭时间会给你送饭,别想着绝食,你死了我们都不会在乎的!”说完,他走到门前用手贴着门用力一吸,门开了一条逢,他们拉开门走了出去。 看他们走了,莫菲菲赶紧用手使劲抠喉咙,却什么也没呕出来。傻子也知道刚才那女人给她吃的肯定是毒药,这下惨了。 但是,她却没有绝望。刚才那对男女虽然小心着不乱说话,却也透露出几个信息。一、他们抓自己是为了与某人交换一样东西而不是单纯的绑票为钱,在交易完成前她不会有生命危险;二、那个女人酸溜溜的口气说明她把自己当成了假想情敌,而且,她知道自己的女子身份。 知道自己女子身份又被自己“媚惑”的男人是谁呢莫菲菲第一个马上想起了沈天启,但是立刻又推翻了这个可能性。这些天他们腻在一起的时候她几乎把沈天启从小到大的事情都问了个遍(主要是感情史),沈天启老老实实交代了,他以前压根不拿正眼看女人,也从不去什么烟花场所,至今还是处男(这句话是贴着莫菲菲耳朵暧昧地说的)。和男女之情沾点边的事只有一桩,就是秋水生的女儿秋芙蓉向他表白,被他拒绝了。紧接着他又赶紧表示拒绝的理由是他告诉秋芙蓉自己已经有了爱人,那个爱人就是眼前逼问的小魔女,虽然当初不知道她是女的,但并不妨碍他爱她。 莫菲菲记得自己当时听得很满意,还赏了沈天启一个香吻。 她相信沈天启,所以认为这事应该和他没关系。 那会是哪个男人呢?居然会被这种阴狠毒辣的漂亮女人死心塌地喜欢,而且,和自己有过接触的。NND,自己诱惑了谁都不知道,真够郁闷。 慢着!阴狠毒辣的行事作风,死心塌地的漂亮女人,她爱上的男人绝对不是简单人。莫菲菲脑海里慢慢浮现出一双狐狸眼,也就是他了吧!不知道当初他在元宵时心血来潮为自己燃放的生日烟花是不是今天自己遭罪的理由,莫菲菲在心里狠狠咒骂起来。 没错,那个坏女人就是云先生的手下火舞。 而那个男人,也是裂焰的高级领导黑虎,但是他还有一个身份----兀鹰派到裂焰的奸细。六年前炼无极就把他安插进裂焰,他凭着自己的能力爬到高级执事的地位,一直小心翼翼从未向组织传递过消息。炼无极叮嘱他,不是绝对重要的事,他不能暴露身份,所以他一直老老实实做事。其实,他的忠诚也是他上升的原因。 但是这次他忍不住了。据他们在大齐最隐秘的渠道从前线传来的消息:主帅库剌被刺杀,国师炼无极消失。而几天后,大齐官道内出现了疑是云先生和国师的人他判断国师一定是被云先生胁持了,这些年来兀鹰在国师的领导下专门和裂焰作对,云先生一定极恨国师。而他知道,国师的武功连一流都算不上的,被超一流的高手云先生俘虏是很正常的事。(打破他的脑袋也想不到炼无极和云先生的关系,更想不到炼无极与云先生作对的真相) 一定要救出国师!黑虎知道靠武力是不行的,天下没有人是云先生的对手,当然包括他。并且他也不可能指使手下去刺杀云先生,因为他们效忠的对象正是云先生而不是他这个执事。 正在苦恼不知道如何办的时候,他发现了火舞的不正常举动: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女人居然如天真的小女孩般,躲在屋子里扎小人,小人的名字叫莫菲菲。无意中问了一下,没料到她居然那么慌张。于是黑虎上了心紧紧逼问。她才说出来:这个女人是主上交代要保护的对象,而她正是主要负责人。 敢扎保护对象,简直是间接违抗主上命令,难怪她那么慌。 接着她充满醋意的说出更惊人的事情:主上极为重视她,一年前就开始派人保护她,生日的时候还专门让人放烟花为她庆祝! 黑虎知道火舞是爱着主上的,事实上见过主上的女人有谁不爱他呢!于是,一个大胆的计划从他脑里跳了出来,说出来就与火舞一拍即合。 火舞把保护莫菲菲的人叫开,黑虎趁机绑架了她。很简单,他要用莫菲菲换炼无极,虽然不知道能不能成,但是目前他能做到的只有这样了。于是,倒霉的莫菲菲就被绑到了这里,等着三天后云先生回到京城,和他进行交换人质的游戏。 大家不防猜猜莫菲菲的毒怎么解的,活活 推荐票啊推荐票 第139章 寻人总动员 第139章 寻人总动员 莫菲菲被关在小号里受苦的时候,莫府已经乱成了一团。 吃晚餐时,首先是贴身丫鬟秋梅(现在莫菲菲有两大贴身,秋梅主内,小林子主外)发现莫菲菲不见了。开始莫老爷还不以为意,只命秋梅带着几个下人在院子里找找,说不定她现在正躲在哪个角落看书或者打瞌睡忘记了吃饭时间呢。 一刻钟后,下人回报说都没找到莫菲菲,莫夫人提醒说会不会有什么急事外出了,毕竟那么大个人有手有脚丢不了。门房指天划地说他一直守在门边,大少爷回来后就绝对没有出去过,别说大少爷,这段时间压根一个人都没出去过,他记得清清楚楚。 敏感的大雪马上察觉出了事情的不对劲。毕竟他们曾经历过九死一生的事,那些事在莫菲菲压迫下他们从未敢对府里任何人说过,所以现在莫家还没有人朝凶险的方面想。 于是他叫过小雪,两人悄悄退出大厅,仔细在府里察看起来。 不一会,他们就在茅厕附近的墙根发现了有人踩过的痕迹,经过多方综合判断,他们猜莫菲菲是从这里被人掳走的。 两人不禁自责,回到京城几个月一直风平浪静他们就放松了警惕,没料到最放松的时候反而出事了。应该不是海上遇到的那批人,那些人心狠手辣要害莫菲菲也会直接杀死,而不是费神搞绑架。没有丝毫头绪,不知道什么人干的,就是想要人也无从去要。 如今大雪也不敢隐瞒,示意莫老爷把无关人等赶出去之后。只好把“大少爷有可能是被人绑架了”的猜测告诉了莫家人。 “什么,绑架?你们两个整天跟着菲菲,她可有与人结仇?”莫老爷气得肥肉乱抖。情急之下也懒得掩饰莫浩凡的真身了,莫夫人想到爱女安全也脸色煞白。但却没有哭哭啼啼添乱,而是坚强的站在自己夫君身边握着他地手默默支持他。 老实疙瘩小雪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出个菲菲来,茫然四顾,倒是大雪神色如常的回答:“少爷待人亲切温和,做生意也是规规矩矩(才怪)。哪会与人结仇。”至于那个什么兀鹰组织对莫菲菲莫名其妙的加害也不是因为与她结仇地缘故,自己这么说应该不算撒谎吧。 大雪却否定了莫老爷的话:“料想应该没有哪个不长眼的敢求财求到少爷身上。上个月地《京城周报》不是把少爷成为精英联盟会长的新闻登出去了吗,现在武林人士都知道少爷不好惹,纯粹求财的匪徒不会这么不长眼,要绑也绑别个大户家的公子才对。” 这是莫菲菲的主意。见识到精英联盟那帮少侠们的狠劲之后。莫菲菲充分利用了这面大旗,在《京城周报》经济版上把百盛的背景介绍了个透,大小股东们的身份一一暴露人前。照实吓了许多人一跳,但这也使所有人增加了对百盛商行的信任度:这么多有家世背景地公子小姐们开的店。货能不好吗? 既是广告。也是给那些心怀叵测的竞争对手们地一个示威,更是给之前那些想截百盛货物的强盗们一个警告。 效果非常好。现在甚至连莫菲菲在武林中都有了一定名气。别说竞争对手,就是江洋大盗想从她身上劫财也得掂量掂量自己是不是承受得了随之而来地报复。 “这也不是那也不是,靠瞎猜人又找不回,老爷,要不我们报官吧?”没有了主意地莫夫人把希望寄托在了官府上,他们莫家每年缴纳那么多税给官府总不能白缴。 “也只能如此了。这样吧,大雪你立刻带二十个人去外面找找,或许街上有人看见能找点线索,到明天中午绑匪那边还没有消息管家你就去报官,在这期间叫门房放警惕点,如果有人求见或者送信立刻通知我。”莫老爷不愧是成精的生意人,只慌乱了一阵就恢复了平常,开始有条不紊指派。 大雪领命而去,城里找了个遍也找不到什么线索,加上夜了行人稀少,更是不可能问出什么来。 那自然,烈焰高级执事黑虎亲自出手,三当家火舞从旁掩护,掳个人还能被人看见那他们要羞愧地去跳河了。 直到天亮,所有人拖着疲惫的身躯黑着脸回来了,碰头各自说了情况之后皆毫无有用消息。下人们对莫菲菲的担心全是发自内心,自动请求再去找找,因为天亮人多起来,做生意的小贩也出来摆摊了,或许能有什么收获也说不定。 莫老爷和莫夫人也一夜没睡,熬着通红的眼准了他们的请求,并加派了人手,府里除了留下做饭的和看门的,总共四十多号人全撒了出去。 中午,无果,莫老爷只好无奈朝管家挥手:“报官吧。”莫夫人忍了一夜的眼泪终于刷的流了下来。再说沈天启一大早来到办公室,直到吃午饭的时间还没看到莫菲菲来,不禁有点奇怪。昨天道别的时候她还跟自己说“明早见”的啊,现在都中午了人来没来。难道生病了?这么一想,他开始坐立难安起来,决定登门去看看。 门房恹恹的坐在凳子上,看到沈天启来勉强提起精神:“沈公子你来啦?” 现在沈天启已经变成了莫府上下人眼中的“准姑爷”,那隔一天一次的提亲轰炸被全府人当作美谈津津乐道。虽然现在莫夫人还没点头答应。但大家知道同意是迟早的事。 “小左,你们少爷在家吧?”沈天启边抬腿进门边随口一问,可以不负责任地说。现在莫府下人们最喜欢沈公子了,他每次上门都会眼也不眨的打赏他们。而他们也见机悄悄给他透露莫菲菲的喜好或心情之类地小道消息,皆大欢喜。 不得不说,从敌人内部摧毁碉堡的要领沈天启掌握得很透彻。 “什么,你还不知道我们家少爷失踪了?”叫小左地门房瞪大了眼,好像是诧异于准姑爷的信息滞后。“失踪?怎么回事!”沈天启停下脚步。面罩汗霜诧异的问。 小左在沈天启的逼视下感受到巨大的压力,磕磕巴巴地说:“具体我不大清楚,你问老爷去,现在全府人都出去找了,管家也去报了官,老爷和夫人正在家里等消息呢。” 沈天启也不理他,运起庆功biu的飘到了厅里,就见莫菲菲她爹娘愁眉苦脸的坐着,莫老爷还时不时开解自己夫人几句。 “伯父伯母。昨天菲菲还好好的,回来后究竟发生了何事?”虽然焦急,沈天启还是规规矩矩施过礼后才问。 “小沈。你来了啊!”莫夫人虽然一直是实施拒绝提亲的罪魁祸首,但她知道不愿这么早成亲是女儿在耍性子。所以夫妇两默许了他们的交往。莫夫人对沈天启这个女婿却是越看越满意,家世好人品好而且关键是被女儿吃得死死的。以后女儿嫁过去不会吃苦。 家里出了这事,又不敢让小女儿知道担心,夫妻两总指望能找到个能商量的人,现在沈天启来了不禁让他们放松下来。即使他帮不了什么忙,多个人承担多少也可以减轻他们的焦虑。 莫夫人马上劈劈啪啪把事情说了一遍,有什么遗漏地莫老爷随时补充。在外人面前,莫家一直是莫老爷做主的,在“内人”面前,夫妻两暴露出莫夫人当家的事实,很显然他们把沈天启划分到了内人地行列。 沈天启皱着眉头把话听完,一下子想起了前段时间和阿勇发生冲突的事。会不会是他地报复?看自己不好惹就先拿菲菲下手。无论如何,自己也要到那里查探下。 “伯父伯母,不要太担心,照这样看来菲菲暂时也没有危险,我们沈家和顺天府尹还有点交情,我马上去打点一番让官府加快查案。而且对于这件事情我心里有些眉目,要去确定下才知是不是。” “那太好了,你快去快去。”莫夫人喜出望外,心里思量着明天沈家媒婆来自己是不是可以松松口了。 沈天启告辞后,立刻奔往顺天府。顺天府尹周觉元苦笑不已:“沈贤侄,你也是为了莫家莫浩凡失踪案来地?礼物拿走拿走,我们还见什么外。不瞒你说你不来我也会尽心找他,刚才上面已经有人来交代过了,务必要把他完好无缺找回来。” 上面是谁周大人没说沈天启不会问,礼物自然还是要留下的,虽然不知道谁在关照莫菲菲但是沈天启多少松了口气,有官府出力寻人定然事半功倍。 回家骑了一匹快马,他朝蝴蝶谷飞奔而去。原本想找大雪小雪一起去也好有个照应地,但是现在不知道他们人在哪找起来又耽误时间,他一刻也等不及了。一个人也好,方便行事,再不济他对自己逃跑的功夫还是很自信的。 下回请看沈天启与云先生的对决。 如果晚上回去不被别的事分心的话,晚上就还有一章(不敢打包票) 莫菲菲:“绑匪大哥,出门在外钞票银票布票粮票肉票我都给你,不要把刀架我脖子上行不行,小心我回去喊小弟砍你。” 绑匪:“桀桀桀,最值钱的推荐票你怎么没交出来,当我傻啊。” 手起刀落。 莫菲菲:“啊态,你割我鞋子干吗,你怎么知道我推荐票是藏鞋垫里!!!” 第140章 令人讨厌的裂焰 第140章 令人讨厌的裂焰 虽然与上次来踏青才过去半个月,但是蝴蝶谷的风光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嗯,这么说吧,从一个千娇百媚的少女变成了一个成熟的女人,依然迷人却隐隐有了皱纹,下一刻或许就会被男人遗忘。 沈天启弃了马在一大片艳到极至的鲜花中穿梭,凭着记忆来到了那个曾与阿勇发生冲突的地方。因为在这里曾与莫菲菲留下过绮丽美好的回忆,所以他记得特别清楚。 沿着山谷中的小道也就阿勇逃跑的线路再往前疾驰了两里路左右,沈天启发现已经走进了死胡同----眼前矗立着一座山脉,把道路拦腰切断。山脚是半人高的密密灌木,人若从中间穿行,必定会留下折断的痕迹。 一路走来,沈天启确定左右没有任何岔路口,这么说,阿勇走到这里就凭空消失了?或者是,他还没到达这里的时候就跑上了侧面的山? 于是沈天启又往回走,这次他留了神观察两旁的山,终于在一个地方发现了有人走过的痕迹,歪倒的小草还没长直呢。 顺着那条隐约的小道往上爬,然后,他来到了一片别墅区。 别墅区占地一座山头,总共错落分布着六幢别墅。这些别墅无疑就是京城某些达官贵人们的避暑山庄。 沈天启闪身到一棵树后打量着这些别墅:占地都有两亩左右,间距皆在半里以上,虽不远,却已经显示出了梳离,看来应该是属于不同的人所有。如果照莫菲菲的猜测这里有裂焰的大本营的话。必是其中地一幢吧! 沈天启吐掉嘴里嚼着的用来补充水分的草根,低头无奈看了看自己这身行头:今天穿着件浅蓝色地苏锦束腰袍子,领口用深色蓝丝绣着大方的纹路。最要命地是,这种衣料子在阳光下会反射出点点细碎的银光。走在路上不知道多飘逸潇洒。 唉,这都是她娘说的,人要衣装马要鞍,要想抓住女人的心,必须先抓住女人的目光。所以不由分说把他衣橱里地旧衣服全丢了出去。刚开始他还不习惯穿那么奢侈的衣服,但感受到昂贵的料子穿在身上真的舒服,再加上莫菲菲确实投在他身上的目光增多了几分暧昧不明的欣赏(其实是色眯眯),于是他便可耻的堕落于重视穿着打扮中了。 沈天启记得自己听了之后狂打冷战。在心里悄悄腹诽自己的娘:“已然濒临疯狂地边缘。” 来的时候太急。压根没想过要换衣服。如果这里确实有裂焰地大本营地话,周界不可能没安排警戒。自己这样亮闪闪的晃过去,简直是个活靶子。 想了想,他低下身子,把衣服脱了下来,胡乱扯着身边地一切绿色植物,生生把一件好好的瑞福祥牌男装染成了绿精灵的衣服,强忍恶心把微湿的衣服套了上去。想了想,又往自己脸上抹了一把植物汁水混合泥土的染料。 化妆完毕后,估计就是她娘站他面前也认不出是谁了。 借着树木的掩映朝最近的别墅掠去。是空房,而且一副很久没人打扫的样子,近期不像住过人(一般有钱人来此避暑之前都会提前几天打发下人打扫房间的)。又朝下一幢探过去,很幸运,地势较低的五幢别墅都是空的,只剩下最高处的那幢没有去看过。 目标很有可能就是最后那间房子,沈天启提高了警惕万分小心的潜近。 他的幸运显然到了头,还没接近,就发生了一件喜忧参半的事。喜的是,终于找对了地方,忧的是,有个人提高声音大声问:“是谁?暗号!” 很显然,如果沈天启对不出暗号,等待他的将是拉响警戒后的群殴。他只得现出行踪无奈的朝那个发出声音的地方走去:“是我啊,老 “老王?”一个黑衣人从灌木后钻出来,望着绿油油的沈天启,呆滞了一下马上惊醒过来:“你不是老王,来……”可惜话未说完已经被沈天启一粒石子点昏了过去。还好,外围这个负责望风的喽素质极差,很轻松就被沈天启放倒了。紧接着他又解决了几个暗桩,潜进院子,一跃飞上一个看样子是主屋的房顶,无声无息掀起了半片瓦片,还小心的遮住太阳以免阳光射巧了,下面有人,而且正是那个阿勇!他正与一位中年男人在喝酒,脸上十分尊敬,看样子是他的上司,那个中年男人气息绵长,武功显然不弱。 柳十分惬意的给自己所在朱雀堂的堂主朱雀斟满了一杯酒。堂主对他赞赏有佳,并破例提拔他参加三年一次的全国大会,说不得意是骗人的。 本来不会来这么早,但是正好有件任务要执行,他们提前来到了京城,并霸下了这间别墅。而其他后到的成员来,就必须住城里客栈了,哈哈,想着或许主上就在这里接待过无数下属,他心潮澎湃。 他们得到准确信息,主上还有两天才会抵达京城,这两天唯一要做的事就是等。好在杀手最优秀的品质就是等,所以柳一点也不焦躁,能和领导单独喝酒加深感情的机会多么难得啊。 柳很知足。如果没遇到那个莫浩凡就更好了。发生冲突的那天晚上,他原本就想摸到莫府去打击报复地。最后发现他府外暗处隐藏着一些神秘人。从他们身上,柳嗅到了共同的气息,可以肯定那些人是自己组织内的兄弟。看来。北方地玄武堂接替了朱雀的任务保护莫浩凡,他不敢破坏组织任务。只得恨恨而归。 “堂主,知道吗,那个仗着主上宠爱就不把我们这些外地分堂地人看在眼里的火舞这次有重要任务失手了,主上回来一定会严惩她。”反正四下也无人,柳把一个京城总部兄弟告诉他的事情当八卦说了出来。以做为自己和堂主交流的谈资。 “哦?就是那个得二五八万只用鼻孔看人的女人?”朱雀动容。因为顶着个堂主地头衔,在京城的他反而没身为属下的柳消息灵通,因为毕竟不是谁都敢跟他一起议论高层是非的。 “千真万确。失手的就是我们朱雀堂曾接到的保护任务。”柳压低声音说。 房顶的沈天启心神一动:他们说的人会不会就是菲菲?“还是那个人?”朱雀也有点好奇。 “对。”柳始终没敢把自己前段时间曾遇到过莫菲菲的事情说出来。 “我跟你说,你可别告诉别人。”朱雀今天许是被柳地马屁拍得很舒服,为了显示亲热,决定告诉他一些无关痛痒的秘密笼络人心:“这个莫浩凡可是主上亲自交代下来要不间断保护,直到命令终止前为止的。无论他走到哪个城市,当地负责地分堂就必须接手保护的任务。” “乖乖,”柳咋舌。幸亏自己没对莫浩凡轻举妄动。“这个人是什么背景啊,这么重要?”像他们这些低级成员只管接受任务,其中缘由他们是没资格清楚地。即使是普通地杀人买卖。也是组织中专门接生意的人把目标资料准备好,他们只管去杀就是了。根本没机会知道主顾是谁。 “他有什么背景。他叔叔是京城开妓院地,自己开了间客栈和商场。或许还有别的生意。但总的来说也就是个无足轻重的生意人罢了。”朱雀不屑的说,身为堂主的他与情报组的头头自然有不一般的交情,知道这些消息也不奇怪。“听说主上好男风,难道,他是主上的……”柳左右张望了一下,把声音压得更低了。 “小心祸从口出!”朱雀显然是个谨慎的人,虽然确定周围没有外人,却也不会乱议论主上,喝斥了一声,使柳的“禁脔”两字生生咽了下去。 “堂主教训的是,属下再给您斟一杯。”柳打了个寒战,显然想起了主上的可怕沈天启运足功力才听清了他们的对话。柳那句未说完的话激怒了他,什么意思,难道他们口中的的主上,应该就是传说中的裂焰首领云先生,对菲菲心怀不轨?听他属下的口气,他显然是个男女不忌的好色之人,看上菲菲也不奇怪。(恋爱中的人会盲目的认为自己的情侣是世界上最好的,旁人多看一眼也会让他们猜忌万分) 一瞬间,他就讨厌上了那个素为谋面的云先生。 不过至少这一躺没有白跑,可以肯定菲菲的失踪与那个阿勇没有关系,听样子与裂焰也没有关系,菲菲就是在他们的眼皮地下被人掳走的。想到这里他对裂焰又充满了不满,怎么一个任务都做不好呢?还有脸号称江湖最厉害组织! 敢与裂焰正面作对,难道是阴魂不散的蒙古拉国兀鹰组织? 想到兀鹰的残忍手段,之前放下的心又提了起来,如果真是他们那菲菲就凶多吉少了。 悄悄盖好瓦片,沈天启飞速离开了这间别墅。离开之时也懒得理那些晕倒的暗卫了,让他们自生自灭吧,这裂焰的人他从上到下就没一个有好印象的! 虽然确认了菲菲的失踪与阿勇无关,但他的第六感告诉他这幢别墅一定有问题,于是回去后沈天启找了几个会武功的得力手下轮流盯着这山谷,一有什么消息马上回报。 本来想写沈天启与云先生的历史性会面的,但写到这里快11点了,明天还得早起。下一章再写吧(这又一次证明我是罗嗦的)云先生:“无极,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炼无极:“因为你是我从小疼到大的小云啊。” 云先生:“那我是不是问你要什么你都给。” 炼无极:“自然。” 云先生:“那你把推荐票都给我吧,莫菲菲说谁给她推荐票多她就爱上谁。” 第141章 交换人质 第141章 交换人质 等沈天启安排好一切再回莫府的时候已经是掌灯时分,派出去的大队伍一一回报,都没有莫菲菲的消息,绑匪也是毫无勒索音讯。人最怕就是看不见的敌人,莫老爷和莫夫人心神更为不宁了,沈天启安慰了他们一阵只好无奈回家,今天一天确实累得够戗。 又过了两天,他们毫无头绪,官府进行全城搜索,问遍了无数线人之后,倒是传来了好消息:有个终日无所事事的混混说莫菲菲失踪的大概时间他正在一条胡同里撒尿,仿佛看到一个男人扛着个黑布袋一晃而过,上了胡同口停着的马车眨眼就开走了。因为速度太快,他也没看清男人长得什么样子,所幸对那辆马车还有点印象。揪着这个唯一的线索往下查了之后,南门的某个城守回忆说当日确实看见有这么一辆车出了城。 这下,案子又陷入僵局中,因为往南可以去的地方实在是太多,而且按照失踪的时间算,如果人真的离开京城,现在早已在千里之外,怎么追? 蝴蝶谷正是在京城以南。沈天启执拗的认为这桩事一定与蝴蝶谷山顶的那幢别墅逃不了关系。当天出于小心,他并没有仔细搜索每个房间,只在房顶抽取瓦片往下查探了一番。表面上看莫菲菲没有藏在那里,但是谁知道地底下有没有暗室之类的。别说此类神秘的黑社会窝点,就是他自己家也有好几间密室装着账本财宝之类呢。 他把自己的这个猜测跟负责这件失踪案的李毅大捕头说了,当然,他隐瞒了自己猜测那里是裂焰的窝点的想法。在大齐,裂焰就是神秘恐怖和惹不起地代名词。 李捕头对这个线索很重视。于是领着二十个捕快,在沈天启的带领下朝蝴蝶谷进 而此刻,有两个头戴斗笠的男人在他们之前先骑马进入了蝴蝶谷。 沈天启骑在马上。看着身后步行地二十多号人,心中发急却又不好催促。这些捕快是普通办案人员。当然没有配马的待遇,所以一行人走了近一个时辰还没到蝴蝶谷。 李毅看着沈天启欲言又止地样子,知道他心里的想法,却也只能当作没看见。自己也急啊,府尹大人对这件案子非常重视。已经限令自己七天内必须破案。原以为这不过是一件小小的富家子弟绑架案,谁料得到案子这么扑朔迷离,绑匪也不索要赎金,让人摸不透绑架目的何在。三天来仅得这一个线索,不管沈天启的判断是真是假自己立马就点兵跟着来了。虽然也想快点到,但保持体力更重要,以对付穷凶极恶地劫匪(假若劫匪真的在蝴蝶谷的话)。 一行人继续闷头赶路。 待骑士近了。李毅才认出这是府尹大人的近身侍从孙梦。 孙梦气喘吁吁的勒住马,庆幸的笑着说:“好在追上你们了。”还不待李毅询问是何事,他又大喝一声:“府尹大人有令。李毅!” “下官在。”李毅低头拱手出列。 “令你马上把人全部带回衙门,大人有要事安排。” “什么?”李毅诧异的抬起头。“可是大人前几日刚命我放下一切事务全力办理莫公子失踪案。今天我才获取重大线索,正要去捉拿犯人……” “难道你想违令?”孙梦拉下脸。这话便说得十分严厉了。 “下官不敢。”无奈,李毅只得对沈天启说了声抱歉,带着属下跟孙梦走了。 沈天启在一旁看着,知道李毅也是没有办法,上司有令他不敢不从,现在官兵捉强盗地正规途径走不通,他只好一人再去山顶探个虚实了。好在今天自己早有准备,穿上了绿色的衣服,倒也便于隐藏行踪,不用像上次一样狼狈了。 没有了大队伍的拖累,他当即拍马朝蝴蝶谷而去。找到上次安排在谷口监视地手下,他得知了一个重要信息:这几日陆续有大量奇奇怪怪的人进入山谷,但是他们紧遵沈天启地吩咐,只在山上远远看着不敢上前打探,所以也不知道是何人。 也幸亏他们按兵不动,不然现在早变成尸体了。不用说,这几天进入蝴蝶谷地就是赶来参加裂焰年会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们,他们或擅长暗杀,或擅长情报,或擅长做生意。假如有人趁他们开会时在会场周围埋下炸药,定可使裂焰从此一蹶不振。 沈天启让手下继续隐在山上不得轻举妄动,如果明天还不见他出来,就去官府找李毅捕头,把这件事告诉他。 由于上次沈天启潜入过一次,已经打草惊蛇,所以当他摸到山顶别墅地时候,发现周围的警戒更加森严了,说三步一岗七步一哨也不为过。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裂焰年会就在今天召开,别墅下面的山洞里此时聚集着上百人,主上云先生也已赶回主持会议,警备工作当然是重中之重。 知道山中来了许多人,沈天启无论如何也猜不到是因为裂焰要举行三年一度大会的缘故。不过,即使清楚了,能阻止他来救莫菲菲吗?答案是不能,所以结果没有不同。 与上次贸然来不一样,这一次沈天启确实是做了充足准备的。除了穿着与大自然融为一体的衣服外,他还带了许多秘密武器。 看到那些隐藏在暗处的守卫,沈天启潜到一个上风的地方,掏出了一个圆筒似的物什,然后点燃了引线。不一会。一股淡淡的白烟开始在山上蔓延,所到之处暗哨们纷纷倒地。圣手世家地迷魂烟果然见效,如果没有解药的话。这些人会昏迷四个时辰后才会醒。沈天启终究不敢对裂焰的人下死手,只能采用了这个温和地方法。 在没有防备之下。终日算计人的裂焰成员被雁啄了眼。 小心翼翼地靠近,确定他们没有反应后,沈天启掠上围墙,发现内院也有人巡逻,于是继续自己的施放迷烟大计。 过程是枯燥的。成果是辉煌的。在顺利迷倒四十个人,不顺利打倒三个人之后,沈天启终于在一间偏房里找到了通往山洞的秘密入口。 被裂焰挖空地山洞呈“T”字型,横竖交接的地方是宽敞的会场,两端是几个供高级领导休息的石室,前些日子莫菲菲其实就是被关在其中的一个石室当中。从入口进入,必须经过那条长长的竖向通道,这是唯一的入口,也是唯一的出 沈天启提着剑步步为营的往前走。通道高约八尺。两旁皆有充足地火把照明,十分亮堂。如此一来变成了自己在明敌人在暗,他提起了十二万分的小心。奇怪的是。走了许久,不仅没遇上一个人。更没遇上什么机关。与地面地严加防守真是一点都不匹配。沈天启心里不由浮现出怪异的感觉。 终于,走出了长长地通道。豁然开朗,前面是一个巨大地山洞,弧形的顶被磨得异样光滑,上面绘着一幅巨大地奇异图案,并镶嵌着各色宝石,在周围火光下散发出熠熠光辉。 沈天启震惊了。 不是为洞顶那幅艺术画,而是为眼前横七竖八躺了一地至少上百的人,以及,仅站着的正对峙的四位。 菲菲!他极力克制了自己的愤怒,理智的隐住自己的身形,此时贸然冲出去定然讨不了好。但见莫菲菲正被一个只露出双眼的黑衣人挟持着,她浑身软绵绵的看似昏迷了过去,黑衣人用左手架着她,右手拿着把明晃晃的刀顶在她脖子上。 黑衣人的对面是两个男人,即使沈天启非常不情愿,也不得不承认那两个男人一看就属于人中龙凤型的那种。 其中一个约摸三十岁左右,他穿着灰蓝色的宽大长袍,坚硬的脸部线条此刻紧绷着显示出主人的愤怒,狭长的眼睛透出湛然的光芒,即使距离这么远也让人感受到他身上逼人的气势,显然是个长期居于高位惯于指挥的人。 而另一个人,沈天启找不出任何形容词,他是下凡的仙女,他是林间的精灵,他是神的儿子,他是集所有祝福为一身的人。他宜男宜女,无论男人还是女人的目光投到他身上都会被那奇异的魅力所吸引,如果非要找一个形容词,沈天启只能说:妖孽! 沈天启迅速的判断着眼前的形式,看起来,黑衣人是用莫菲菲要挟他们,无论他们是什么人,此刻,他们是他的朋友。 “尤韧行,你还犹豫什么,只要你自封穴道,把国师交过来,我就把这女人给你!”黑衣人叫嚣着,但是那微微发抖的刀子泄漏了他内心的紧张。毕竟,云先生积威尤在,长期的敬畏使他心中不得放松。 “我尤韧行是你随随便便拿一个女人就能威胁的吗,未免太可笑了。”尤韧行嗤笑一声,双手抱胸仿佛在看一场好戏。 尤韧行,他就是裂焰的头目?沈天启紧盯着那个男人,试图把他与传说中狠辣怪异神秘的云先生联系在一起。 黑衣人微不可见的皱了下眉头,难道判断有误,莫菲菲在尤韧行心目中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重要的地位?是了,他什么时候重视过女人,连火舞那样的尤物都打动不了他不能半分。虽然他已经暗自后悔妄图拿莫菲菲来交换国师,却还不想马上放弃:“是吗?既然你不想要,那我只好毁了她!”说着,黑衣人稍一用力,眼看就要在莫菲菲的脖子压出一条血痕。 沈天启睚眦欲裂,提起剑就想冲上去,却被一句话生生拉住了脚步。 “住手!”那个叫尤韧行的人喊道。 “如果你敢动她一根汗毛,我定会把你挫骨扬灰,而你的国师,也别想逃出这里。”说完,尤韧行迅速用乞求的眼神瞄了旁边老神在在的炼无极一眼,示意他多少配合下嘛。 “我可不是白帮你的。”炼无极用眼神回答。 “好,当我欠你一件事好了吧。”炼无极无奈的用眼神回答。 两人交流完毕,炼无极低头掩饰自己得意的笑,然后抬头换了一副“惊惶”的表情说:“黑虎,别管我,你快走!” “不,国师,我不能把你丢在这里!”投鼠忌器,黑衣人倒也没敢对莫菲菲下手。 局面一下僵持起来。 今日送走了婆婆,抓紧码一章。谢谢大家的支持和谅解,对于我来说,写作确实是生活中很小的一部分,为了很多事,我都会把它放到一边,所以自己能坚持下来着实不易,好在,我已经看到了胜利的曙光 3月份马上过去咯,预计药完成的还没有完成,包月到期又真的非常想看后面的朋友,可以加读者群(号码目录有),我可以私下把后面的章节发给她看哟! 第142章 我的英雄 第142章 我的英雄 黑虎脑袋飞转,不停思考着下面该怎么办。计划了许久,没料到眼前形势与想象中的相 去甚远:他原以为抓了莫菲菲与云先生交换国师是十拿九稳的事,现在却由于错估了莫菲菲在云先生心目中的地位,眼看就要导致营救计划功亏一篑。 裂焰年会举办了四届,已经形成许多惯例。譬如开会前必定先由首脑云先生给所有人讲几句鼓舞人心的话,又譬如讲完话之后所有人要一起举杯干掉一碗酒,以示对主上的忠诚与拥护。正是这个习惯让黑虎钻了空子,他早已在众人(端给云先生的酒他不敢下药,怕被发现)的酒中下了无色无味的超级蒙汗药。因为这种蒙汗药没有毒性,又无色无味,只能使人昏迷一个时辰,所以居然成功迷倒了毫无防备的一众大小干部们,包括帮里的几个用毒好手都没察觉就中招了。 黑虎一直躲在石室中,直到估摸他们喝了酒后药性发作了才敢拉着莫菲菲出来。为了避免莫菲菲乱喊被人发现,今天一大早他就喂莫菲菲喝了不少迷药。 出来后,看到倒了一地的帮众和满脸诧异的尤韧行,黑虎得意不已,直接就拿莫菲菲要挟他交换国师。沈天启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一幕。 孰不知,正是因为黑虎太过小心出来得晚,他错过了一个重要的时刻:云先生讲话之前,曾向所有人郑重介绍炼无极是他二师兄! 对峙中的时候,由于内心的紧张,黑虎并没有发现云先生与炼无极之间气氛轻松,根本不像绑匪与人质的关系。炼无极更没有被胁迫的不满。----不过,就是发现了这点黑虎也不会觉得反常,因为国师在他印象中一向是风清云淡泰山崩于顶而面不改色地角色。从未见国师在乎过什么,害怕过什么。他脸上永远挂着一副从容的表情,即使是被胁迫着,他也不会有半分惊惶的罢。 所以,刚才炼无极极为难得地露出着急的表情叫黑虎快走,使他极其感动。反而激起了他地决心:今天就是死,也要把国师救出去!时间不等人,如果一个时辰后倒地的那些人醒了,自己就是救了国师也难以逃脱。 云先生眼里闪过一丝杀机,他双手背在身后平静的说:“好,我答应你交换。”只有旁边地炼无极看见。云先生身后的双手已经紧握成拳头,掌心甚至被指甲划破。此时殷红一片。可见他正极力压抑着自己的愤怒。 黑虎一喜,“那你封了自己穴道。把国师放过来,我把这丫头放过去。”说完他掏出一粒药粗鲁的抠开莫菲菲的嘴巴,把那粒药丢进去又使她咽下。出于对云先生的敬畏,他还是不敢亲自押着莫菲菲接近云先生身侧,只好把莫菲菲弄醒让她自己走过去。 莫菲菲悠悠转醒,立刻发现了自己脖子上架着的刀,只得生生把一声惊呼又吞回了肚子里。她认出来,拿刀的黑衣人就是抓自己的人。小心地转了转脖子,她先是发现一地疑是尸体的人,又发现了抑郁的云先生以及一位超级无敌大帅哥啊啊啊啊啊啊!!! “嗨,帅哥,你好!”她不动声色地把脖子往里面挪了挪离刀子远些,高兴的小幅度挥手朝炼无极打招呼,如果不是环境不对,她一定会冲上去让美男给她签名。她发誓一辈子没见过这么美地男人,就是前世那些整过无数次容地超级巨星也比不过眼前这个男人的一根手指头。 躲在暗处地沈天启看到这一幕酸酸的在心里哼了一声,男人长那么祸水干什么,又不能当饭吃。虽然冒酸水,他却不敢动弹分毫,现在他冲出去不仅没用还有可能误事,只能隐在这里以在需要的时候攻其不备。 云先生听着莫菲菲那一声对炼无极的问候,脑门上的青筋忍不住跳了跳,这个女人怎么这么不知死活,自己是不是该任由她自生自灭? 炼无极的表情却十分让人玩味了,当莫菲菲的眼睛与他直视的时候,他先是讶然的咦了一声,然后对莫菲菲兴起了巨大的兴趣,立刻对莫菲菲挥手回礼,那姿势却比莫菲菲优雅千百倍。 这个女子,他居然看不到她的过去,炼无极心里翻江倒海。自从自己出师后,就再也没遇到过这样的事。只要他站在一个人面前,或许有可能因为修为不够的缘故看不到其未来,但是对于那人已发生的过去,他不可能看不到。除非,那个人没有过去。这可能吗?她身上到底隐藏着什么秘密呢?炼无极眯起桃花眼,无人能看透他此刻心中的算计。如果火舞在这里,一定会发现他的这个表情与主上的习惯是多么的相似。 云先生没有沈天启的顾忌,他重重的哼了一声,也不知道想表达的是对谁的不满。在黑虎的虎视眈眈下,他只得抬手迅速封了自己身上几处限制行动的大穴,然后炼无极很自觉的朝黑虎走过去,打算履行人质交换的义务。 黑虎放开莫菲菲,喜出望外的迎接炼无极,莫菲菲二话不说立马朝云先生跑了过去。刚才那短短的一瞬她已经搞明白了一件事:黑衣人抓她就是为了在云先生手里交换那个帅哥,帅哥诚可贵,生命价更高。虽然以前一直觉得云先生很可恶,但是此刻却下意识觉得他身边才是最安全的地方。 “哈哈哈哈!”看到国师顺利走到自己身边,黑虎仰天长笑:“尤韧行,没想到你为了一个女人。居然真的自封穴道,真是天助我也,今天我就把你格杀在此!”说完提起刀就冲了上去。他本是蒙古拉的忠臣。尤韧行的裂焰长期以来与兀鹰作对坏了祖国不少大事,使他恨之入骨。奈何他按照任务打入敌营。如履薄冰过了这么多年,还要强装笑脸讨好敌人,今天,这样地日子终于到头了。只要杀了尤韧行,再带着国师回国。岂不是大功一件。 炼无极阻止不及,只好眼睁睁的看着黑虎扑了过去,他原本想出洞后找机会趁其不备制住黑虎的。“住手!不要杀他!”炼无极大声喊。奈何黑虎被这个千载难逢地机会红了眼,根本不听他的话。 云先生虽然封住了自己地穴道,但是从炼无极走过去开始,他就开始运功冲穴。按照他的功力,只需一柱香的时间(相当于五分钟)就可以冲开穴道,他相信二师兄一定可以缠住黑虎一柱香以上。 没料到,人算不如天算。唉。师兄弟两同时在心里感叹了一声。说时迟那时快,“叮”的一声,斜里杀出把剑。正好架住了那把刀子。 “天启!”莫菲菲眼前一亮,还有什么比危急时刻自己的心上人天神般杀出来救驾更浪漫地事吗?虽然他没有身披金甲圣衣。没有脚踏五色翔云。没有在一个万众瞩目的情况下出现,但是这已足够!莫菲菲喜滋滋的陷入了YY中。浑然没发现人家沈天启救的对象是云先生,压根不是她。 沈天启的武功原就高出黑虎一筹,几分钟后,黑虎就显出败相。他扭头朝看热闹的炼无极大喊:“国师,别管我,你快走。”危急之下他忘了,凭炼无极一人,根本出不去,外面还有那么多岗哨呢。当然他此时还不知道外面的人全碰巧让沈天启都迷晕了。炼无极站在原地,却没有理睬他。 这孩子,如果他知道自己一心想救的国师其实是云先生的二师兄,早已叛国了,怕会忍不住吐血身亡。 “你!让开!”云先生此时已经完全冲开了穴道。他沉着脸走上去让沈天启住手,打算亲自教训黑虎。自己太过于托大了,差一点就在阴沟里翻船,想想都后怕。最近自己地警惕性下降了不少,过后他得好好找下原因。 沈天启立刻跃出战圈,飞身到了莫菲菲身边,赶紧掏出一瓶药抹在她脖子上。 “啊,好痛。”莫菲菲后知后觉叫起来,刚才精神太过紧张,居然没发现自己受了伤。 “别动,如果留下了疤痕怎么办。”沈天启心痛的说,小心翼翼的上完药:“我们马上回去吧,伯父伯母都很担心你。”拥着莫菲菲地肩膀,沈天启也不理睬还在打斗中的那两人和一旁看热闹地妖孽男,催促莫菲菲回去。他早看出来了,妖孽男和云先生是一伙地! “可是,他们……”莫菲菲犹豫的说,毕竟刚才可以说是云先生用人质救了自己,但是转念一想,也是他才使自己惹上这桩祸事地。哼,都是他害的。 “好,我们回家。”反正那个黑衣人一定打不过邪恶云,没什么好担心的。 “站住!”云先生玩够了猫捉老鼠,一巴掌过去把黑虎打得口喷鲜血再无声息。消灭了黑虎之后,他拦住了两人的去路,面罩寒霜对沈天启说:“我的人岂是能让你随便带走的。” “啥?我什么时候成了你的人了?”反映最激烈的却是莫菲菲。 “你记性真差,刚才”,云先生微微一笑,“我用无极交换了你,所以你现在已经属于我了。” 4月快到咯,还有半小时不知道到能不能人品爆发呼唤到推荐票 明天是愚人节,嘿嘿,大家小心被人整哦! 第143章 天下第一神棍出手 第143章 天下第一神棍出手 莫菲菲望着得意洋洋的云先生,被他的话气笑了。她摇摇自己的食指讽刺地说:“首先我不是东西,不属于任何人,更不会属于你;其次,你用那个帅哥,”说着又指向蹲在黑虎旁边试图抢救的炼无极说:“你用他交换了我,我是要说声谢谢,但是刚才没记错的话我男朋友也救了你一命,我们两不相欠了。”说完还示威的挽紧了沈天启的手臂。 沈天启原本为莫菲菲念念不忘那个帅哥而吃味,但是莫菲菲的一声“男朋友”及接下来的亲密举动使他忘却了所有的不爽。他愉快的的咧嘴愉快朝云先生说:“刚才顺手救了你一命也不用太放在心上,如果你非要报答的话我也不介意。说起来菲菲被人绑架也是无妄之灾,她家里人都很担心,我们要赶回城,就此告辞。” 在莫菲菲的潜移默化下,一向呆板的沈天启居然学会开玩笑了,不容易啊不容易,而且对象居然是云先生。如果放在以往,对于有裂焰首脑身份的云先生,他一定会敬而远之。但是今天,他确定了云先生对莫菲菲确实心怀觊觎,为了捍卫自己的“女人”,他也脱掉了生意人和气生财对人永远客气的面具,虽然用的是开玩笑的语气,但也不客气的直接提醒云先生自己刚才救了他的事实,识相的就别缠着自己女朋友了,更何况莫菲菲还是因为他才被绑架的,说起来他才是罪魁祸首。 云先生抿着嘴冷冷看着沈天启,想一巴掌拍死这个敢挑衅自己的年轻人,但是他的骄傲使他不得不承认,刚才沈天启确实是救了他一命。他欠沈天启一个人情,而向来恩怨分明的他不允许自己欠别人东西。 “刚才承蒙援救,我尤韧行一定有所报答。你可由所求?这天下没有我办不到地事!”尤韧行打着这样的主意:在报答了沈天启的救命之恩后。再杀了他,把莫菲菲抢过来。 好大的口气!莫菲菲不悦的想。不过,如果是云先生地话,大概天下真的没有他办不成的事吧。 “我所求的,想必尤先生帮不了我,只好敬谢你的好意了。”沈天启根本不给云先生面子。 咦?没想到沈天启真有所求的事啊,而且他居然说连云先生都帮不了他的忙,这下连莫菲菲也有点好奇沈天启求的是什么了。 “笑话,你且说来!”云先生一甩衣袖,摆出睥睨万生的眼神。自信而强悍地他此刻不经意流露出成熟男人的非凡魅力,让莫菲菲也忍不住多看了两眼。不过,也就只是多看两眼而已。由于对云先生的第一印象实在太差,莫菲菲无论如何对这种反复无常地人升不起好感。 “我所求的是菲菲能嫁给我。你能帮这个忙吗?”沈天启笑眯眯地说。而莫菲菲也很配合地假装娇羞低下了头,一副郎情妾意的样子。就是瞎子也看出眼前这两人地浓情蜜意。云先生暗咬牙根,没有人可以抢走他看中的东西!杀,还是不杀? 就在云先生濒临爆发边缘的时候,炼无极放弃了对黑虎的抢救,在云先生十成威力的一掌下,黑虎的五章六腑几乎碎成了粉,仙丹也救不活了。 “这位姑娘,你好,我叫炼无极。”炼无极走到云先生身边,彬彬有礼向莫菲菲打招呼,他那微微一笑无形中把云先生的怒火消弭殆尽。 “你好,我叫莫菲菲。”莫菲菲对绝世帅哥的主动自我介绍受宠若惊,下意识伸出手想与他握手,结果被沈天启恼怒的抓了回去。 “呵呵,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莫姑娘是一个有福之人,你以后定会实现自己最大的愿望。”炼无极脑海中看到莫菲菲坐在钱堆上满脸幸福笑容的样子。 “真的吗?难道你还会看相?”莫菲菲小女生般雀跃不已,每个女孩子对于这些神神叨叨的东西都会有莫名的兴趣,比如星座,比如缘分…… “事实上,我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看相算命无所不通。”炼无极认真的说,要说他是当今天下第一神棍也不为过,不知道多少人捧着珍宝只求他指点未来。 “哈哈哈,你真会开玩笑。”明明是这么臭P的话,但是从他嘴里说出来就一点都不令人讨厌,比云先生强多了,莫菲菲想。 炼无极无奈的眨了眨眼,为什么人都不愿意相信实话而愿意相信谎言呢? “不信的话你可以试试,不灵不要钱。”炼无极摆出算命先生的样子,极力怂恿莫菲菲让自己算上一算。此时炼无极已经对莫菲菲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就好像厨师看到一道好菜,练武之人看到一本秘笈,科学家发现了一种新物质。没错,他把莫菲菲当成了极有挑战力的研究对象,他不相信凭自己的能力看不到莫菲菲的过去。 说起来,他们三师兄弟都是延承一脉的自负呢么来。”莫菲菲无视沈天启反对的目光,极其热切的响应着炼无极。 然后,情况发生了诡异的变化,之前互相看不顺眼只差一言不和就会打起来的沈天启和云先生,分别在莫菲菲和炼无极的暗示下,居然坐到了一起。 四人围坐在山洞中云先生专属休息室里的圆桌旁。当然云先生的休息室不会是简陋的石室,它的面积有关押莫菲菲的那间房间五倍大,四壁围满了兽皮,地上铺着厚厚的地毯。那张圆木桌上,居然还摆着一壶好酒。 进来之前云先生去检查了一下自己昏迷的手下,确定他们无碍,过不久就会转醒,也把心放了下来顺着炼无极去胡闹。他知道炼无极不是无聊的人,这么做一定有自己的目的。 其他三个都是大男人,莫菲菲只好识相主动给所有人斟了一杯酒。 “说说你的生辰八字。”炼无极在近处仔细的看了莫菲菲一眼,确定从面相上看不出太多。 “辛酉年正月十五辰时生。”莫菲菲报的自然是自己在这个年代的生辰。至于自己的真正生日,是一九八X年八月十八,嘿嘿,就是告诉你你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吧,她恶劣的想。 炼无极掐手算来算去,眉头越皱越紧,奇怪,他算出这个生辰八字的人是个死卦,应该死去了才对,但眼前活生生的人提醒他算的是错的。难道,因为她是天命之子所以自己才看不到她的过去吗?炼无极只能用这个理由说服自己。“我再看看你的手相。”他还不愿意放弃。 莫菲菲看炼无极久久也说不出什么来,心里已经认定他是个江湖郎中,对这个算命游戏也失去了兴趣,只想快点结束好回家,不情不愿的伸出自己的右手。 炼无极伸出修长的手指,在莫菲菲掌心蜻蜓点水般轻轻掠过,一抹舒适的凉意顺着掌纹渗入她的皮肤。无意中,炼无极的手指碰到了莫菲菲手腕的经脉,他的眉头皱得更紧了,又伸出一根手指搭在莫菲菲手腕上,这下不是看相,倒变成号脉了。 “你中了天下第一毒断肠蚀心丸,还有两天的活命。”半晌之后,炼无极才开口,一开口就是石破天惊。 有推荐票推荐票之类的同志别捂着,砸我吧砸我吧 第144章 但愿君心似我心 第144章 但愿君心似我心 “什么?”炼无极话音刚落,其他三人都诧异的叫了起来。 沈天启和莫菲菲叫,是因为炼无极说“还有两天活命”,他们的诧异中包含着一丝对死亡的恐惧。而云先生叫,则是因为听到天下第一毒的名声。沈天启和莫菲菲不知道这种毒的可怕,他却是知道的。 断肠蚀心丸是六十年前一代毒药大师“半条命”的成名毒药。据说他收集了天下九九八十一种猛毒,最后共炼成了六粒断肠蚀心丸。这种毒厉害就厉害在人吃了之后不痛不痒与常人无异,只到了第五天毒性猛然发作时才会肝肠寸断而死,实在是阴险至极,居家旅行杀人灭口的好毒药。并且,传说这种毒药并没有解药,吃了的人必死无疑。这么珍贵的毒药居然被用到莫菲菲身上,云先生觉得莫菲菲可以死而无憾了。 “是黑虎瞒着你偷偷干的?”云先生用传音入秘的办法问炼无极。也难怪他有此一问,以前兀鹰就是专门与裂焰作对的,炼无极也曾下过暗杀莫菲菲的命令。现在炼无极心结已解随着云先生回到大齐,自然不会再发布与裂焰对着干的任务。但是黑虎不知道炼无极叛国了啊,他搞不好还忠实执行着炼无极曾经的指令。 炼无极微不可察的摇了摇头算是回答了云先生的问话。黑虎是他的一只暗棋,埋在云先生身边后他从未给黑虎下达过命令,如果不是这次救人心切,黑虎也不会暴露。 不过,现在追究谁下毒已经没有意义了,目前最重要的是怎么救莫菲菲。炼先生。这种毒如何才能解?”沈天启握着莫菲菲的手,她的手传来一阵真实的温热,他绝对不相信面前活生生地莫菲菲两天后会死去。 “无药可解。”炼无极轻叹一声。向他们解说了这种毒药的可怕。并说十三年前上一任乌金国君主就是死于这种毒药,举一国之力尚且无能为力。可见这种毒药的霸道。莫菲菲呆滞地望着炼无极一开一阖的嘴,脑海里只不断重复着四个字:“无药可解……无药可解……” 自己,会死吗? 她才不要!莫名其妙回到古代,好不容易辛苦打拼有了自己地事业,又刚有了喜爱的人。她还想开开心心活到一百岁,看着自己儿孙满堂呢,现在就死,她不甘心!即使现在有人告诉她说死了可以回到现代,她也会选择在这里继续活下去。 云先生不快的看着面前这对碍眼情侣,恨不得用一根大棒打散鸳鸯。确切的说是打飞沈天启。而炼无极看着云先生充火的眼,低头假装抿酒掩去自己贼兮兮的笑容,似乎对沈天启与莫菲菲的恩爱十分欣慰。 “咳,我和皇上还有点交情,等下回京我请他命太医来瞧瞧。”云先生收回紧盯着莫菲菲与沈天启那双交握的手上的、几乎可以媲美激光的视线,极不习惯地朝莫菲菲表达自己的善意。 还没等莫菲菲感谢,他下一句话又完全打消了她对他刚升起的好感:“没有我地允许,你怎么可以死。”那口气,说得莫菲菲仿佛是他家养的宠物狗似地。 “哼!”莫菲菲转过头去,不想看那张可恶地脸。沈天启倒向云先生投去一个感激的眼神,太医毕竟是全国医术最高明地医生,如果云先生真能让太医来诊治莫菲菲无论如何也是多了一个活命的机会。 云先生眼睑低垂,压根没理睬沈天启的示好。 炼无极看气氛又变得有些僵起来,很欠扁的神秘一笑:“我说这种毒无药可解,但是不代表无法可解。这世上恰好有一个人知道这种毒的解法,很巧,那个人就是不才我。” “靠,合着,你刚才在耍我啊?”莫菲菲拍桌而起,恶狠狠的叉腰指着炼无极的脸骂,但一种绝处逢生的惊喜不停冲击着她的胸腔,嘴角不知不觉翘起的弧度泄漏了她心中的欢喜,所以那句指责的话一点威慑力都没有。 炼无极无辜的眨着自己的桃花眼:“我也是刚刚才想到的。” 鬼才相信! “无极,有什么法子你就快说吧,别卖关子了。”云先生也在一旁催促,他不想看到那个生气勃勃的女子变成冰冷的尸体,那样的话,他的人生又少了一些乐趣罢。“小云,知道救人法子的是我,能决定救不救的人却是你。确切的说,天下只有我们二人合起来,才能救莫姑娘一命。”炼无极严肃的对云先生说。 “何出此言?”云先生疑惑的问。 “师父留给我的那部分典籍(《天禄宝典》,被一分为三,他们师兄弟三人每人各拿1/3)里,正好说明了这种毒药的解法。那就是用我们师门独有的无上内功十层裂天经按照一定的经络穴位逼毒,你的裂天经已经练到第十层了吧?” “对,十年前,我就已经练到了顶层,这样说来救她不过是小意思。”云先生不由得意的说。 “我就知道小云是最厉害的。”炼无极语气里有一丝遗憾,遗憾没有看到云先生由弱变强的过程。 “那是,也不看我是谁。”云先生笑得眼都弯了,仿佛变成了那个渴望兄长夸赞的少年。 活命心切,莫菲菲不得不打断了这师兄弟:“那就是说。炼无极在旁边指点运功路径,云先生运功帮我把毒逼出来就行了?”那雀跃的语气恨不得催促他们俩快点快点,还等什么。快来救本姑娘地命吧。 “没错,但是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我还没说。小云必须用自己的一半内力为代价才能帮你逼毒。这种毒并不能马上除尽,需要他地一半内力在你体内镇住毒性,然后慢慢用药物调理几年,你才能痊愈。”炼无极缓缓的说。 云先生地一半内力!沈天启脸色发白,难怪刚才炼无极会说救不救人决定权在云先生。身为练武之人。他知道一半的内力代表着什么。像云先生这样的高手,内力简直就是他的荣耀保证。没有了一半内力,他立刻会从超一流高手沦落为二流高手。 莫菲菲虽然不懂武功,但是也知道内力对于一个练武之人意味着什么,云先生怎么可能对自己做出如此牺牲? 刚才的惊喜又一点一点消退下去,连续地情绪大起大落使她此时感到万分的疲惫。 “如此,小云你还要救莫姑娘吗?”炼无极认真的问。 一半内力,是云泥之别。有了,他就是天。没有,他就会变成芸芸众生中不起眼的一个。他原本就是宁为鸡头不作凤尾的人,他的骄傲。全部是建立在他的强大之上。没有了力量,他还是他吗?云先生不禁陷入了沉思中。真的很难舍取呢。 半晌之后。他终于抬起头,眯着细长的眼对莫菲菲说:“我可以救你。条件是,你做我地女人!” 旁边三人听到他出人意表的回答,反应各异。 莫菲菲:“做梦,绝对不可能。” 沈天启:“想不到云先生是个趁人之危的小人。” 炼无极:“小云我不介意你带着莫姑娘嫁给我。” “嫁给你?怎么回事?”莫菲菲一下子被炼无极地话吸引了,完全忘记自己应该继续骂云先生无耻,而是用充满八卦的眼神在炼无极和云先生之间来回打量,仿佛找到了什么好玩地事。 “这个……”炼无极正想兴高采烈地对莫菲菲说自己与云先生的故事,谁料立刻被云先生狠狠瞪了一眼:“闭嘴。”他只好无奈地朝莫菲菲抱歉笑笑。 “为什么不可能?难道我不好吗,不知道有多少女人哭着喊着想让我多看她们一眼。说到钱,我的财富数不清;说到权,皇上是我的大师兄,他尚且有许多解决不了的事会求我去做;说到武功,我天下无敌,裂焰上下几千人供我驱使;说到长相,我难道还比不上这个小白脸?”云先生不屑的看着沈天启,逼问莫菲菲。 沈天启被云先生讥诮的语气激怒了,立时就想拔剑与他决斗。没有哪个男人受得了另外一个男人在自己爱人面前贬低嘲笑自己。 莫菲菲拍拍沈天启的手,示意他少安毋躁。她直视着云先生自我感觉良好的脸,冷冷的说:“没错,你的条件很好,是女人梦寐以求的好情人,但是那不包括我。感情,不是衡量,不是算计,更不是交换。你知道什么是爱吗?那些围绕你的女人是爱你本身还是爱你的条件,你与她们有过心灵的交流吗,你可曾你有过牵肠挂肚的思念,可曾有过真心相对的喜悦?你敢说你爱我,还是想把我当成一个新鲜的玩物?如果不是时机不对,炼无极简直想为莫菲菲的话鼓掌叫好。 “爱,什么是爱……”云先生被莫菲菲的一长串反问弄懵了。爱是什么?他的世界里没有这种复杂的感情,对于莫菲菲,他有新鲜,有好奇,有占有欲,有时候会莫名想起。想把她圈养在自己视线所及之处,这算爱吗?他迷茫了。想到以前有些女人以爱的名义做出许多令他厌恶的事,他下意识的就排斥爱。爱,只会带来伤害与麻烦。 “我不爱你,以前,现在,将来都不会爱上你。”莫菲菲一字一顿的说。“这样的女人,你真的想要吗?你能容忍我面对着你,日日夜夜想的是另外一个男人?那个男人,我与他同过甘,共过苦,这一辈子我都不会忘记他。沈天启在一旁听得动容不已,菲菲,她在为自己而拒绝另外一个优秀的男人呢。我的爱人,此生我定不会辜负你。 太累了,得去睡了。明天如果17点之前没有更新的话就是不更了,放假有可能去旅游哦 第145章 身体里的烙印 第145章 身体里的烙印 在莫菲菲强大的“爱情宣言”下,在座三个男人都呈石化状态。沈天启心里的激动自是不用多提,就连炼无极和云先生也瞬间失神了。 炼无极生出强烈的惺惺相惜的感觉,没想到世上还有比自己更深情的人存在(其实莫菲菲未必比他深情,只不过莫菲菲拒绝了他梦寐以求的、认为世上谁也比不过的云先生而选择了怎么看怎么一般的沈某,所以他才会觉得这种选择更加难得,不是眼睛瞎了的绝对是真正的深情似海)。想自己这般天下绝世无双的人,为了一份对仲云的执着爱恋,远走他乡十几年,只为向爱人证明自己的强大。自从他选择了这条路以后,从未后悔过,但现在,他也疑惑了,如果自己当初坚定不移的站在小云身边陪伴他走过这些年,他们之间的关系比起现在来,是不是会有进一步的改变呢? 而云先生则像打翻了五味瓶,满心不是滋味。有被莫菲菲拒绝的恼怒与怅然若失,有对沈天启的羡慕与嫉妒,有对爱情真谛的感触与渴望,有对炼无极望向自己双眼中的神采而迷惑……无论如何,他搞明白了一件事:莫菲菲这个倔强的女人摆明要和那个沈姓小白脸永结同心了。无趣,当真无趣,身边的木偶女人实在太多了,他不想再增加一个! “不能,不能容忍。我绝对不容许我身边的女人心里想的是别的男人,这种女人我可不稀罕。”打定主意,云先生又恢复了清明,一副八方不动的死拽样。 “那就是谈判破裂咯?天启,我们走吧。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我就不相信没有别地法子。”莫菲菲站起来就打算走。说得洒脱,其实心中却无比苦涩。别的法子这么短时间大概是找不到了。能活,谁愿意去死。但屈辱的活着和死去有什么区别?自己二十一世纪地人能来这古代走一遭的奇遇如果能公布出去也能载入史册了,反正死后只不过到了另外一个世界,这样想一想死也没那么可怕了。 但是实在不舍啊,不舍这里地亲人与爱人。如果时间可以重来一遍,她愿意更爱他们多一些。人TMD就是贱。为什么总是要失去的时候才懂得珍惜,莫菲菲不忘在难过的同时心里狠狠唾弃了自己一句。 “等等,我说了不救你吗?”云先生悠悠吐出一句。 云先生摸摸鼻子:“其他条件?你以为你还有什么可以让我看得上地地方吗?钱?哈哈哈……”在他面前谈钱,简直是蚂蚁向大象炫耀自己的力气般可笑。 “那?”莫菲菲也疑惑了。搞不清楚云先生到底想得到什么,打死她也不相信云先生是当代活雷锋似的人物,会白救人。 让她诧异的是。今天云先生还真打算做一回活雷锋了! “我没有任何条件,就当做回好人吧。”云先生淡定从容的说。 好人?莫菲菲与沈天启面面相觑。云先生可以是坏人奸人恶人歹人。但万万不会与好人沾哪怕一丁点边。更何况。他是拿自己的一半功力来做好事!阴谋,绝对有阴谋。天上或许偶尔会掉馅饼(比如说龙卷风刮起了馅饼摊)。但如果掉下的那个馅饼比房子还大比小山还重可以轻易砸死上百个人,那就是神迹了。 可是,云先生看起来像神吗?说旁边惊艳才绝的炼无极是神仙倒还有几分可信度。但无论如何眼下这个活命的机会是要抓住地,不管他有什么阴谋等自己的毒解了后再兵来将挡水来土淹吧。于是莫菲菲惴惴不安坐下。 其实她还真误会了云先生,人家一片冰心在玉壶,没想到变成明月照沟渠,对比之下彻底暴露出莫菲菲内的阴暗以及她对人性地充分恶意揣测。 其实吧,云先生的想法很简单:你莫菲菲信誓旦旦不选我而选那个沈小白脸是吧,老子得不到你地心,但是我要在你地身体里打上我的烙印!输一半内力给你,让你走路时吃饭时做事时都会想起我。哼哼哼,我还偏不要你报答,让你疑神疑鬼心里一直亏欠着我一辈子。----这,就是我对你拒绝我地惩罚。 反正,内力这种东西他多的是,再修炼几年又会回来了。沈天启之前觉得云先生少了一半内力就会失去武林第一的荣耀简直是杞人忧天,云先生混到这份上,现在还有多少需要他动手的事?养着一大帮手下都不是吃白饭的。而且,还有江湖人物敢挑战他吗?前提是,他失去内力的事不能透露出去,而很显然的,在座的几人都不是长舌妇。 莫菲菲就是想破头也想不到云先生有此充满恶趣味的想法,所以,注定了她会像云先生想的那样被“惩罚”,日日担心云先生哪天忽然提出什么莫名其妙的报答要求来。 天下没有白掉的馅饼是么,被馅饼砸到的幸运儿也要承受少许被砸的疼痛才公平吧? 既然云先生说了做好事,莫菲菲也不会傻到追着他提交换条件。接下来在炼无极的指导下,云先生和沈天启换了个位置坐到莫菲菲身边,两手飞快在她背心眼花缭乱掠过,在某些穴位拍拍点点,然后,莫菲菲吐出几口黑血。 “好了。”云先生收回双手,刚才全神贯注的解毒让他有点脱力,不得不运功调息。 咦,解毒不是该盘腿坐在自己身后两掌贴着自己背心一直坐一直坐直到两人头上都冒出白气才行的吗?莫菲菲脑海中回想起电视里运功解毒的情形,兀自不大敢相信自己体内据说很厉害的毒居然这么简简单单就解了。 其实一点都不简单。她没想过帮他解毒地人可是天下第一高手啊,高手与高毒的对决岂是她这个外行人能看得明白的。事实上如果刚才云先生下手地位置以及内力轻重偏个半分,她早就见佛主去了。 莫菲菲欢喜的站起来左右活动了下身体。果然觉得已经没有任何不适了(事实上没解毒前她也没什么不适,全是心理作用闹地。她中的毒没发作的时候根本与常人无二)。 在旁边担心了半天的沈天启终于见机冲了上来拉住莫菲菲的双手:“太好了!” “是呀。”莫菲菲任沈天启抓着自己地手,下意识的摇晃了两下,喜滋滋的回答。 “哎哟!”随着莫菲菲摇晃的方向,沈天启砰的摔了出去,重重的在地上来了个平沙落雁式。 “怎么了?”莫菲菲急忙想到他身边去看看。没想到一步就蹿出了三米的距离。“啊!”她终于发现了自己的不对劲,站在原地发出了惊天动地的吼声,眼看着室内地一些摆设扑簌扑簌动弹,墙上那幅山水画眼看就要脱离钉子的怀抱。 “收声!再叫房子就要塌了。”云先生煞有兴趣的看着莫菲菲地变化,显然很满意。 莫菲菲赶紧闭嘴。原以为自己不是那种动不动就喊叫的胆小女人,没想到原来是没碰到可以吓到她地事啊。即使当初出从现代穿越到古代,看到阴间地判官,她也没这一刻这么失控。 她,莫菲菲。忽然变成超人了!不仅力大无穷还身轻如燕。慢慢平静下来,她想了想自己的变化很快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她与《天龙八部》里地虚竹一样,遭到“灌顶大法”(虽然刚才云先生没从她的头灌但是从背后灌也是一样的)之后。身体里忽然有了传说中的内力,脱胎换骨啦!她不是变成了超人。或许。说变成了一个武林高手更合适。 这世界实在是太疯狂了!莫菲菲只觉得心里邪火上升,嗓子冒烟。她也懒得去扶沈天启了,估计那家伙这一下也摔不死。走回桌旁一屁股坐下,打算先喝杯茶润润喉。 “咔嚓。”很不幸的,上好的红木椅子发出一声哀号,一块木板脱离组织掉到地上,而我们可怜的莫菲菲被卡在椅子上,屁股吊在离地面二十公分高的地方,正极力挣扎着,手里的杯子,也理所当然成了碎片。 “哈哈哈哈哈!”云先生发出了一阵肆无忌惮的狂笑,连炼无极的嘴角也扬了起来一副忍得很辛苦的样子。 云先生的“惩罚”的确收到了效果,这下莫菲菲绝对忘不了他了,从她现在要喷火的双眼可以看出,她惦记着他的心很坚定很坚定,坚定到恨不得马上把他放在砧板上,剥皮抽筋再把肉剜下来做成肉丸子喂狗! 瞟了一眼还在地上使劲想站起来的沈天启,指望他来拉自己是不行的了。莫菲菲只好自己想办法,最后,以椅子四分五裂及自己的小屁股和地面亲密接触的代价,她终于摆脱了刚才的尴尬姿势。 “我怎么会这样?”莫菲菲指着云先生的鼻子问,她不敢随便拍桌子,怕桌子散了,人家虚竹当年被灌顶也没这样吧?这以后叫她怎么生活,现在还没不锈钢家具啊,莫菲菲哭丧着脸想。 云先生还在为自己的恶作剧乐不可支,根本没理睬莫菲菲。还是厚道的炼无极回答了她的话:“没事,第一次是这样,以后会慢慢习惯的。” 晕,这话怎么听着别扭……看着炼无极清澈的双眼,莫菲菲觉得自己思想太H了。 “你获得了小云一半的内力,可比现在江湖中所谓的一流高手。但是由于你不会正确运用,所以最多只能发挥三成的威力。最多也就力气大一点,身体轻一点,耐力好一点,总的来说对你还是好处多多的。只不过你以后要慢慢学会控制自己的力道,先用最轻的力气做事,不行再一点一点加力直到最适合的程度,过一段时间就会好了。”炼无极继续解释。 “当然,如果你不想浪费小云的内力,可以找个师父学点心法和招式,成为武林高手那是指日可待。”炼无极眨了眨左眼,充满诱惑的说。 最近情绪低谷,临进结尾也不想凑字数乱写所以又好久没更了。主啊,请宽恕我吧,阿门! 第146章 如此判案,死得真冤 第146章 如此判案,死得真冤 莫菲菲对成为武林高手可没什么兴趣,她的志愿是做富贵闲人。不过现在有了内力以后还是去学点招式吧,好歹多个自保的法子,不然再动不动被人绑架追杀多无奈。这是以后的事了,眼前,还有事没完呢。 “笑P笑啊。”莫菲菲捡起一块木头碎片朝云先生丢过去,新仇旧恨交织的说:“今天受的苦都是你害的,绑架我的还有个女人,也是你手下吧?” 这半天折腾下来,莫菲菲已经明白了自己被绑架的复杂真相:炼无极身为敌国蒙古拉国的国师也是云先生的二师兄,他以前主持的兀鹰组织就是一直来想杀自己的那个机构。他的一个手下混进裂焰做卧底成了云先生的手下,这次炼无极背叛蒙古拉国跟云先生回来,在卧底眼里以为他被云先生挟持了,于是绑架了据说对云先生很重要的自己为人质,妄想救炼无极出去。没想到人炼无极根本不鸟他的好意,卧底先生自作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炼无极保证在他离开蒙古拉后,兀鹰不会再来找莫菲菲麻烦,因为在他手下眼里,当初就认为这个任务非常莫名其妙,只是不敢违命才来追杀她的。知道真相后,莫菲菲对眼前琉璃般玲珑的炼无极居然一点也恨不起来,这就是有好脸蛋的好处啊。 恨不起来不代表心中没恨意,莫菲菲把满腔怒火全转移到了云先生身上,自己的倒霉事一大半都与他有关,能不恨吗。 “什么?黑虎还有同伙?”说到正事云先生终于严肃起来,斩草除根一向是他的原则,留着不定时发作的祸害是最愚蠢的事。 “难道你还有手下在我裂焰里?”云先生危险地眯着眼问炼无极。口气中透露出一丝不满,却也知道责怪不得,在敌对势力里安插间谍非常正常。 “没有了。就黑虎一个混进你们高层。”炼无极给云先生斟了一杯酒,他宽大的衣袖拂过云先生的手背。也了无痕迹地拂走云先生的怒火。言下之意,混进低层地或许还有几个,但他知道云先生问的是能出现在他眼前的人,那些阿猫阿狗的小喽罗自然不在内。 这就奇怪了,因为根据莫菲菲的描述。那个女人也出现在这里,而能出现在这里地人,在裂焰肯定有一定的地位,大哥们带来的小喽,是不被允许进入地下的。这说明什么?说明高层内有人与黑虎勾结在了一起!想到这里,云先生猛的站了起来朝外走去,他要揪出那个胆敢背叛他的人。 炼无极当然马上跟了出去,莫菲菲小心翼翼的站起来,按照刚才炼无极的话。尽量用最轻柔的力量来走路。 沈天启已经调息了一会,现在终于也爬了起来,他神色复杂地看着莫菲菲。刚才炼无极说的话他也听见了,菲菲忽然变成高手。应该是件好事吧?最多。以后偷香困难度大点而已…… 山洞中那些被迷昏的裂焰大小首脑们已经醒了过来,这群老江湖很快便警醒是被人下了绊子。左右探望,发现主上与他那位天仙般地师兄不见了,而地上却多了个黑衣人的尸体。有人上前扒下黑衣人面罩,赫然露出高级执事黑虎地脸来,许多人便大致猜测出了事情缘由。 云先生出来后,看到的就是这番景象。 玄禾很快向他汇报了事情处理地经过,他点头赞许,目光在人群中扫描起来。 此次大小堂口总共来了一百三十五个中层以上的领导,而里面的女人也有十来个。人人都低头肃手站立,一看还真发现不了谁才是内奸。 接下来,是沉闷的查问过程。大约半小时后,所有人都弄清楚了:黑虎是兀鹰派来的奸细,他在酒里下了药然后妄图刺杀云先生(老云没告诉大家真相),自然没有成功,反被云先生打死,他还有一位同伙,是个女人。而被沈天启敲昏的守卫被弄醒后指天划地的说会前这些天没有外人进入过,当然,会议开始后他被打昏之后的事就不知道了。现在基本可以认定,黑虎的那个女同伙也是来开会的人员之 有人拿来开会的人员名录点了下人头,向云先生汇报来开会的女领导都在这里。 对于黑虎暗杀的过程怎样,洞里为什么多了两个陌生人,为何说黑虎还有个女同伙,云先生并没有仔细说明,当然就没人敢傻傻询问,大家哗啦散开来,场上的十一个女成员顿时暴露在所有人面前。 十几个女子有人面色发白阴晴不定,有人目光坦然假装镇定,她们明白,主上已经疑心奸细就在她们之中了。 莫菲菲也瞪大眼睛在那些女人中打量着,她记得那个女人身高大概1米65左右,身材很好,长得极为美艳。下面这些女人身高倒有半数接近的,但没有一个人长得像那天的女人,她对那个女人印象很深刻,如果见到的话一定可以认得出来。 火舞一脸平静的微微低头站在下面,不敢对上主上那仿佛洞悉一切的双眼,白痴黑虎行动居然失败了,那可恶的女人还活着!哼,不过她也活不了多久了,两天后毒性发作她还得去见阎王。就让她再蹦达两天吧(火舞当然不知道莫菲菲中的毒已经被云先生解了)。好在当初自己谨慎,喂她药的那天进门前戴上了一个新的人皮面具,连声音也刻意变化过。现在那个面具早被自己烧成了灰,黑虎既然已死那么死无对症。没必要过于担心。主上啊,你教我小心使得万年船地道理果然没有错。 云先生用询问的眼光望向莫菲菲,莫菲菲失望的摇了摇头,表示那个女人不在里面。怎么可能!如果这几天没有陌生人进入而现在人数又对地话,那么那个奸细一定就在这些人里面。想到这里。他的双眼闪过一丝厉色,宁杀错无放过,只能算这几个人倒霉了。 这时候身边地炼无极碰了碰他的手臂,轻声说:“你忘了我是干什么的吗?” 对呀,炼无极是个超级神棍,没有人比自己更清楚他的本事了,怎么会忘了这家伙呢。印象中除了他们之间的关系,炼无极没有什么算不出来地,当然现在多了一桩他算不出的事。那就是莫菲菲的过去。但这不妨碍云先生对他的信任。 于是,查案过程发生了戏剧性的一幕。十一个女人惊疑不定的排队上前,轮流拿起炼无极掏出来的几枚古老的铜板。按他说的丢在一块板上。 这就能算出谁是奸细?所有人都不相信。 不一会儿她们都算了一遍,炼无极面色不变。从容收好自己地工具。抬起白皙修长的手指,轻轻指向心里正在得意取笑他的火舞。无异于判了她地死刑。“怎么可能是我!主上,属下冤枉,属下对主上一直忠心耿耿啊。”火舞心里的得意烟消云散,马上装出一副被冤枉地样子狡辩。 云先生也很讶然奸细居然是他信任有加地火舞。虽然不敢相信,但事实就是事实,无极的占卜术从未出错,在他心里,对炼无极抱着绝对地信任,超过对火舞的信任太多。“拿下!” 马上有人上来制主了火舞,剩下那些女领导们暗暗松了口气。虽然这种查奸细的方法很滑稽可笑,但是只要不说自己是奸细就好,她们望向火舞的眼中充满了同情,在她们看来,这只是主上找得一个借口而已,肯定是火舞平日得罪了主上,主上借这个机会除掉她吧。至于那个美男子说什么丢两个铜板就能算出一个人的过去未来,简直是笑话。 火舞没有“拒捕”,只是含泪大声说:“主上,火舞实在是冤枉,没凭没据主上就这么莫名判了火舞的罪,也不怕冷了大家的心吗!” 一干人等顿时议论纷纷,虽然不敢明着反对云先生,但是很多人眼里分明充满了怀疑。确实,如此草率的认定组织里一个高级干部是奸细,实在过于儿戏。 云先生两手一抬,下面立刻安静下来。炼无极上前一步,按照刚才占卜的顺序把那些女子从小到大的事一一娓娓道来,丝毫无错。 那几个女子捂嘴失色,有一个甚至浑身颤抖立马扑通跪了下来,因为炼无极说出了她真实的身份其实是十年前被抄家的山东巡抚的女儿。在灭门惨祸中,与她有七分相象的丫鬟顶了她的罪,而她逃出来流落江湖,最后进入青楼,继而成了裂焰情报组中的一员。组织对她的底细调查过,都被她编的身世蒙蔽过关,她以为这将永远成为自己的秘密,没想到今天却被这个可怕的人算了出来!隐瞒身世在组织里是大罪。 所有人惊惧的看着仿佛纤尘不染的炼无极,那些女人的反应说明他说的一点都没有错。专门负责档案的何重面上更是讶然。他有过目不忘的本领,组织里大大小小所有人档案他无一不记得,更何况是身为领导的那几个比较突出的女人,他记得更为清楚。刚才炼无极说的无一有错,而且有很多是档案上没有记录的。这说明,他不是从别处看了档案在这里装神弄鬼。 旁边几个交好的头子向何重求证,他证实了炼无极说的一点没错。那些头子们对何重的记忆力是信任的,炼无极当真有神鬼莫测的本事!哎,不愧是主上的师兄啊,这样一想,他们又觉得可以接受了。 “你还有什么话说,为何要背叛我?”云先生痛心疾首的问火舞。 火舞抬起头看向自己深深刻在心中的那双细长眸子,凄然笑了:“是,主上,是我联合黑虎绑架了那个女人,因为,我想要她死!” “我哪里得罪你了?”莫菲菲气愤的问。 “你哪里得罪了我?”火舞喃喃的说,声音越来越大,仿佛陷入了癫狂中:“你这个女人凭什么得到主上的垂青?要身材没身材,要相貌没相貌,如果没有你,主上一定会选择我。所以我要杀你了!”多年的爱意一下子爆发,火舞的胆子大起来,她迷恋的看着云先生:“主上,难道火舞有哪里做得还不够好吗?”说着说着双眼的泪慢慢流了下来,看上去楚楚动人,旁边几个男人几乎忍不住想上前安慰。 莫菲菲郁闷的看着火舞,晕,那个女人居然把自己当成了情敌,无妄之灾啊,老云真是蓝颜祸水,自己这番罪算是白受了。看样子那女人是云先生的得力助手,保不准还是小蜜什么的,以爱的名义犯错,没哪个男人忍得去责备吧? 云先生的面色却越来越寒:“我早就对你说过收起你的痴心妄想,对你的信任却让你有了背叛的机会,念这些年的功劳,给你一天的时间逃跑,一天后,裂焰将对你发出追杀令,滚!” 火舞痴痴的笑了:“主上,你以为没有你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她冷不丁猛的挣扎甩开抓着自己的手,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狠狠的扎向了自己的心窝。 旁边两人阻止未遂,眼睁睁看着她扎了下去。 “我不后悔。”火舞的胸口有血迅速冒了出来,她最后留恋的看了一眼那个高高在上的男人,不甘的闭上了双眼。 火舞的死并没有给云先生多少触动,叹息了一声,他挥挥手,立刻有人把火舞的尸体抬了下去,并把血迹清扫干净。 “女人真是麻烦的动物。”他有一些厌恶的说。 “谁说不是呢?”旁边的炼无极笑嘻嘻的接口。 莫菲菲和沈天启看没自己什么事了,马上提出要回城。云先生也没拦他们,他还要继续主持被耽误的年会呢。只是炼无极叫住莫菲菲,神神秘秘在她耳边轻轻说了几句话,莫菲菲连连点头,没人知道他们说了什么。 走出山洞,莫菲菲看着久违的天空,狠狠呼吸了一口新鲜空气,夕阳垂在山头,她生出一股恍如隔世的感觉。 “走吧,我们回家。”沈天启温柔的拉着她的手,沿着山路下去是很痛?”莫菲菲忽然想起。 “是呀,现在还痛呢,罚你补偿我。” “怎么补偿?” “我想想,罚你亲我一百下,立即执行。” “太多了,亲一下行不行?”莫菲菲开始讨价还价。 “不许耍赖!别跑” 两人的打闹声越来越远,在山上撒下一串一串的欢喜。 (看起来是不是很像结局?所以特地说一声未完待读) 云先生:“无极,你算算还有谁有推荐票没投的。” 炼无极郁闷的看了看地上的铜板:“有很多人呀!” 某读者高声说:“啊呸,这么久没更新你还敢要推荐票,太厚颜无耻了吧。” 菲菲无辜的说:“做奸商不厚颜无耻怎么行?” 第147章 女为悦己者容 第147章 女为悦己者容 跑起来的莫菲菲有了坐云霄飞车的感觉,刚才和沈天启闹着玩,为了耍赖她拔腿就跑,完全忘了炼无极跟她说过要慢慢适应内力的过程。腾空一跃就是离地两米,猛然一蹿就在几米开外。毕竟在现代多年体育课磨练有着诸如跳高跳远三级跳的底子,瑜珈也没少练,所以落地的时候她下意识调整重心曲腿落下,然后右腿一蹬借力又向天上飞去,几次之后居然也能控制自如,仿佛安了弹簧似的,大呼小叫的用变异的超级“僵尸跳”步法前进。 感受着耳边呼呼的风声,用与平日不同的角度从半空看着地面的花花草草,莫菲菲从最初的惧怕变成了新奇然后变成兴奋,自顾自玩得不亦乐乎。难怪那些有功夫的人喜欢在屋顶高来高去,有轻功的感觉真是爽啊! 由于有了先例,沈天启对莫菲菲的忽然“起飞”倒没有大惊小怪,只是担心她落地时不稳来个五体投地,于是也施展轻功跟在莫菲菲左右护航。没料到莫菲菲不仅没从天上掉下来,还无师自通的会运用内力赶路了(虽然姿势不够优美),难道菲菲是武学天才? 到了山脚,沈天启找到自己藏好的马,与莫菲菲共乘一骑回到了莫府。 刚进门,门童就撒丫子朝里飞奔去通报,莫菲菲还没走到大厅,一家子人已经奔了出来。 “菲菲!”莫夫人一马当前冲过来把莫菲菲搂在了怀里,泪眼涟涟的上下端详,而妹妹子芹也抱住了莫菲菲的腰,肆无忌惮的大哭,莫老爷站在母女三人身边。目含温情的看着她们。 莫菲菲几天来委屈地心一下子找到了归属,她满足的倚在娘温暖的怀抱里,这。就是她地家人,天下最关心她的人。 沈天启感受莫菲菲与父母妹妹重逢地的喜悦。静静在圈外看那个女子哭着、笑着,心里最柔软的地方在发酵,他愿意用自己的一切换取她永远平安快乐。随手拉过一个下人交代了几句,他悄悄离开了莫家,把时间空间留给眼里只有彼此的这一家子。 “这几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可担心死我们了。”坐定之后莫夫人问起这个大家最关心地问题。 莫菲菲无奈,把自己失踪的因果简单说了出来,当然她取舍了许多,只说是个朋友的仇人绑架了她想与那朋友交换东西,她朋友用东西交换了之后,她就被放回来了。 “就这样?”莫夫人瞪大眼睛不敢相信,“你不是骗我们吧?” “嘿嘿,娘。我怎么敢骗你。”莫菲菲心虚的说。 “你朋友是谁,他仇人为什么要绑架你而不绑架别人?”莫老爷一针见血的问出了这个问题。 “这个,他是一个大商人。而且”,莫菲菲假装左右张望了下。压低声音说:“他还是朝廷的密探。所以我答应他替他身份保密的。至于他仇人绑架我,则完全是无妄之灾了。因为那个朋友没有任何亲人,而我最近与他有点生意往来,勉强称得上是比较亲近的人,所以他那仇人无奈之下就绑了我试试。” 听莫菲菲说那个朋友是朝廷密探之后,莫老爷也不敢追为她那人的身份了。因为以他地身份,在京城里也认识一些官员,从他们嘴里知道,天下确实有许多明着是一种身份的人,背地里是朝廷安插的探子,源源不断把各地最真实地情报直接汇报到皇上那。“天啊,姐姐,你太倒霉了!”莫子芹大呼小叫的说,并马上建议她明天立刻到庙里拜拜,此建议得到了莫夫人地大力响应。 “对了,那你怎么会和天启一起回来呢?这些天你被关在哪里了?”莫夫人想起刚才女儿是和沈天启一起回来地,这时问起沈天启,才发现他不见了,忙走出去问了问下人,才知道他已回家。这孩子,怎么也不留下来吃个饭再走。 “被关在京城外一个山洞里,交换完成后,正好碰上来找我的沈天启,所以就一起回来了。”莫菲菲把事情都推到巧合上。 一家子显然对莫菲菲话里地可信度很怀疑,但是知道她的性子,如果打定主意不说真话,别人就是怎么逼也不会说,只得作罢。 看大家还在唏嘘不已,莫菲菲笑着说:“不过我也是因祸得福,因为朋友对于这次绑架事件很内疚,所以送了我一粒丹药说可以恢复体力什么的,我当时不是有点累嘛于是也没当回事随口就吃了,没料到一下子就拥有了据说五十年的内力,所以,爹娘,我现在是个高手了!”不想让大家过于担心,莫菲菲插科打诨,反正自己体质变化瞒也瞒不住,还不如早点告诉他们省得日后大惊小怪。 “高手?像大雪一样的那种吗?”莫子芹瞪大了眼睛兴奋的问。莫老爷和莫夫人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觉得这也太搞了,柔柔弱弱的女儿忽然成了高手?自从莫菲菲的兴趣转到生意上去后,莫夫人已经宣告前十四年对她的教育失败,琴棋书画被这个小妮子丢得一干二净,女儿不仅开朗能干了许多,没料到现在居然朝野蛮人迈近了,与以前的大家闺秀越来越远。 莫菲菲点点头。 “也好,以后人身安全也多点保障。”莫老爷不在乎自己的女儿是不是大家闺秀,经过这一次事件之后,他把家人的安全看成最重要的。 吃过晚饭沐浴完之后,莫夫人催着莫菲菲赶紧好好休息。第二天,沈天启登门来拜访,受到莫家人的热烈欢迎。虽然莫菲菲说沈天启是在城外正好遇到她的,但是莫老爷莫夫人根本不信有这么巧的事,所以他们心里把沈天启当成了大恩人。莫夫人笑眯眯的与他寒暄了一阵后,神秘的对他说快到后院去,有惊喜哦。这小伙子没辜负我期望,果然今天一大早就来关心我们家菲菲了。确实是个大惊喜。 沈天启刚走到后院河塘边,一个女子跳入眼帘。 那女子正坐在一块石头上,无聊的往下丢着鱼食挑逗池里的锦鲤。只见她长发披肩,一根简简单单的乌金钗子绾住了万千青丝,那粉紫缀花的长裙被一根丝带在腰部系了个漂亮的蝴蝶结,宽大的云袖中捻着鱼食的素手显得更是纤纤她正全神贯注的喂鱼,并没有发现有人过来。从侧面看,只能看到她弯翘的睫毛时不时眨一下,俏丽的鼻子下面,是一张殷红的小嘴。佳人明显有点不耐,因为沈天启看到她小嘴正一张一合不知道在嘀咕什么。 有风吹来,几片花瓣斜斜飞到她头发上,顽皮的沾在那里舍不得离去。沈天启完全看痴了,好久好久才反应过来,轻轻唤了声:“菲菲。” 莫菲菲头来,发现沈天启来了,郁闷的诉苦:“气死了,娘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一大早非要逼着我换上这身别扭的衣服。”她穿越过来之后没多久马上就女扮男装,这么些年早已习惯了男装的便捷,正儿八经的女装反而没穿过多少次,所以现在穿着复杂的女装觉得非常别扭。 沈天启想起刚才莫夫人说的惊喜,暗暗感激自己未来的丈母娘。这,说明莫夫人已经完全接受自己了吧,不然怎么会帮自己。 在脑海里幻想过千百遍菲菲穿女装的样子,却还是没有实际看到那么震撼,仿若清水出芙蓉般诱人。 莫菲菲又揪了揪那夸张的蝴蝶结:“穿着真不舒服,我还是换件衣服吧。” 沈天启赶紧阻止:“不行,我还没看够呢,穿女装多好,最好你以后天天穿。” 看着沈天启眼里亮晶晶的欣赏,莫菲菲心里也一阵欢喜,所谓女为悦己者容当如是吧。 聊了几句后,莫菲菲把自己对家人说的谎言跟沈天启说了一遍,让他配合自己串供,沈天启自是答应。今天来除了看望莫菲菲外,还有很重要的事。 他掏出几本书对莫菲菲说:“这是我昨天回去精挑的秘笈,有内功心法和一套掌法,既然你有了内力就好好利用吧,以后我就做你老师。” 接下来一段时间里,在沈天启的监督下,莫菲菲渐渐学会了控制身体里彭湃的内力,一套《捻花掌法》也学得有模有样。七月,朝廷终于放开了对外贸易的口子,国内有二十多个商人或组织取得了贸易许可权,轰轰烈烈的大齐海上通商运动开始了。 第148章 未雨绸缪 第148章 未雨绸缪 莫菲菲早想过这一天的来临,在当今陛下的宏远规划中,大齐必然会成为一个开放的国度,只有开放才会强盛。 与蒙古拉的战争结束了,他们被打得后退了上千里,在十年内,蒙古拉国已无力与大齐抗衡。而周边的一些其他零星小国只能抱着大齐这根大粗腿苟延残喘,这就要看我们陛下什么时候心情不好把他们灭了。莫菲菲私下揣测这极为可能,毕竟一统天下是每个皇者的最高梦想。 那些刚获得海外贸易准入证的商人们一个个摩拳擦掌,眼红了大半年终于可以踏入这个新的行业。航海图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与几十个国家的通商线路甚至被印成了小册子发行,许多孤陋寡闻的百姓才知道天外有天,大齐之外,海的那端居然还有那么多个国家。 或许以后开通出国游是个不错的主意?不过想归想,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海航还是只能用于贸易,毕竟成本太高。莫菲菲只好把这个开旅行社组织大家“乘油轮环游世界”的诱人念头打消。 她的时间实在是不多了! 待到几个月后,那些载满了货物的商队从海外陆续回来,自己家乾隆贸易行的生意定会受到很大的冲击。由于皇上开恩免去了乾隆贸易行一半的关税,所以他们商队出海一趟利润基本能维持在百分之三百左右。乾隆走在前面,已经树立了行业标杆,后面来的商家由于没有税收优惠,一定会想办法捞回损失,商品价格比起乾隆只会高不会低。但是出于市场规律。要不了一年那些原本属于奢侈品的珍珠、玛瑙、珊瑚、象牙、西洋参、香料、琉璃等此类商品的市场就会趋于饱和。到那时,定会引发一起降价风波,当然商人不会做亏本生意。但可以预见的是,海外贸易地暴利时代必将提前结束。 莫菲菲不得不未雨绸缪。 她先是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沈天启说他很想尝试在坟墓里谈恋爱的滋味,那一定很刺激。莫菲菲无奈又说据传海外某先进的国家有规定。男女要到法定年龄才能结婚(男22女20,她按早婚标准说的。不敢说晚婚标准)。因为有科学论断(为此她还特地向沈天启解释了什么是科学)说男女成年生育才不影响身体健康。沈天启两眼发绿的说她他们可以先结婚等到了那个什么成熟年纪再要孩子。莫菲菲只好恨恨的说自己曾在佛前发誓不成为全国首富不成亲,如果违反了誓言怕佛主降罪。大有梦想一日未完成不敢思量终身大事的架势。沈天启闻言很不屑的说神佛之言只是当权者愚弄无知百姓地东西,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这很让莫菲菲有些刮目相看,没想到沈天启还是个彻底的无神论者嘛,放现代肯定是个坚定的GCDY。接着,他继续大方地说等到成亲后,他的钱还不是莫菲菲地,到时夫妻两一起努力,成为首富指日可待。口气极其大,目标很明确,先把老婆骗回家再说 莫菲菲怒其不争,谆谆教导他说男子汉应该先立业再成家。不料人家沈二爷牛烘烘地说他的事业已经很大了,哪怕莫菲菲生一千个孩子他也养得起(此话说完莫菲菲直接一只鞋飞了过去)。但是莫菲菲很无耻地说:“别自以为是了,你那些钱还不足以给我安全感,万一有更优秀的男人把我勾引去了怎么办?” 沈天启第一时间想起了那个眼睛长额头上的云先生,立马感受到了巨大的威胁感,于是他终于认可同意了莫菲菲的话:革命尚未成功,同志还需努力。成亲是不能急滴,赚钱是最重要滴。其实还有一个最大的原因莫菲菲没说,沈天启心里有数:莫菲菲是一个事业型的女性,她不想那么早嫁人洗手做羹汤。 为了她的梦想,他只好收起了自己最大的渴望。宠爱一个人有什么不可以付出呢?何况菲菲又不会跑走,两人平日还是可以在一起。等到她自动想嫁的时候吧,这比当初认为她是男人自己决定孤独一生的结果好多了。 达成这个共识之后,他撤回了隔一天就上门骚扰的媒婆,与莫菲菲一起满心扑到了事业中,两人的感情也稳定升温,沉淀得愈加香浓。 在不停开分店的过程中,有几个突出问题已经成了限制莫菲菲事业发展的桎梏: 其一,由于交通以及通信工具的落后,信息流通过慢,上头指令和下头汇报都不能在第一时间传达,很多事情难免造成延误。比如有一次莫菲菲派了几个人到西安开分店,那个负责人到当地考察之后选了几个店址,谈好价格,飞鸽传书请莫菲菲指示。结果,由于未知原因,那只被委以重任的鸽子几天都没飞到京城(或许是被老鹰吃了?),负责人翘首以盼上头指示,盼了半个月都没盼来,之前看好的那些好地段店面早被人抢走。 这个问题真的难以解决,在这个年代,莫菲菲不可能神奇的发明电话网络,能想着养鸽子当传讯工具已经很不错了,所以,她只能祈祷自己的鸽子命够硬。 其二,市场信息落后。每次进入一个陌生的领域或者城市,莫菲菲都要为这个发愁。从一无所知到了解的过程总是要事必躬亲,自己去问,自己去调查,自己去打听。如果当地有一个很好的市调公司或者咨询公司,直接可以把自己需要的资料成系统的拿出来,是不是可以省很多力呢? 在古代这也很难实现,毕竟没有电脑全靠人手积累信息的话耗资巨大,最重要的是其他商人也没有“买信息”的习惯,所以不会有人从事这种行业。莫菲菲曾打过开咨询公司的念头,最后也只好作罢。这个问题还得自己解决,只能以浪费时间为代价了。 其三,人才匮乏,尤其是有办事能力可以信赖的中层干部极度不足。扩张得太快,人才选拔的速度远远跟不上,这是当前最严重也是急需解决的问题。在莫菲菲充满雄心壮志的事业规划中,以后除了餐饮、零售、贸易等行业之外,如果有机会她必定还会进入新的领域。 很多时候成功只源于一个小小的契机,抓住了这个契机也只不过成功了一半而已,成功还喜欢青睐有准备的人。如果以后有了机会却因自己的准备不足而耽误时间造成失败,莫菲菲一定会懊恼一辈子。 所以,她向沈天启提出了一个新颖的概念:人才储备计划。 今天上午编辑跟我说打算后天安排我上主站推荐,并要求我本周至少保证每天一更。真是让我喜忧参半啊我原先打算再写3章(这个月啥时候状态好啥时候写)就完结的,但是为了配合难得的推荐,我决定把章节延长。问题来了,要延长章节就要加情节,但是一加情节就偏离我原先预定的轨道了,计划赶不上变化,这样写下去什么时候是头啊,说过4月完结岂非又没保证了:(主要是我心理上已经做好了完结的准备,所以很是轻松(以为终于可以没负担偷懒了),现在又要有压力了,啊!!!!!! 大家用票票砸死我吧,我……我不活了! 第149章 发钱发到手抽筋 第149章 发钱发到手抽筋 人才储备是现代每个大公司都极为重视的事,把企业需要的各方面人才档案分门别类的归档好,在急需人手的时候,就不必像没头苍蝇一样临时通过各种渠道乱招,正所谓手里有粮,心中不慌。 莫菲菲现在就处于地主家里没余粮的尴尬境地。 关键这年头没人才市场呀,已有的招工渠道极其简单。基本哪里缺人了就在店铺门上贴张红纸上面写类似招长工一名之类的信息,这种方法传递信息的范围非常小,导致能吸引来的人也不会太多,最底层的员工用这种方法还行,但是要抓住真正有本事的中层以上干部就难了。 要想储备大量的人才,首先就要把这个信息让更多的人看到。好在,莫菲菲拥有强大的武器:报纸。即使是现代人,找工作的途径最集中的也不过是通过网络、报纸、招聘会。没有网络没有招聘会不怕,莫菲菲有《京城周报》。 如今《京城周报》的发行量已突破十万大关,说莫菲菲掌握了京城言论的喉舌也不为过。由于广告收入的激增,报纸售价降到了一个铜板一份,连工本费都不够。这直接导致买报纸成了人人都可承受的开支。 现在京城老百姓见面,若开口聊起报纸上最新的新闻,谁接不上话茬的马上就会遭受所有人的鄙视。然后众人就会施舍般的告诉那个信息闭塞的人,校慰刘大人升官啦,宰相大人的二公子生千斤啦,恒隆商场又开始促销啦,武林中华山派的独孤小侠被碧月山庄地秦少主打败啦。公主的波斯猫走丢啦等等诸如此类的新闻。 那人就会恍然大悟状,在众人得意地眼光中暗暗发誓下期的《京城周报》自己就是拼着不给儿子买零食也要买下来。 所以,在《京城周报》上第一次发布地招聘广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也在莫菲菲意料之中。 做了充分铺垫之后。专访下面是独特的招聘信息。莫菲菲现在急需的是“掌柜型”人物,这次她打算一口气招十人,招聘要求是二十五岁以上,有过三年以上掌柜经历,能独立负责分店筹备事宜,并能适应出差,同意外派。当然给出的条件也是非常诱人地,年薪一千两银子,连续盈利超过两年就分配半成干股。外派的还给安家费。 条件很诱人,但是这条信息还不是最让人动心的,因为毕竟符合要求地人不多。这种高级人才可遇不可求,人家很多有能力的都自己开店做老板了。谁乐意给人打工啊。最让人眼热地是招聘信息下面一大块所谓“人才储备需求信息”。人才储备需求分几大类:士、农、工、商、武。每个大类下面还各有三个小类:高级人才、中级人才、普通人才,每一个级别地具体要求在此就不一一细说了。 在这些眼花缭乱的需求信息下面是一个仿个人简历地简单表格。包括姓名、年龄、籍贯、家庭成分、工作经历、特长等基本资料。 在表格下面是一行加大的粗字: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表格者,把表格剪下来交到《京城周报》社,每人将获得两个铜板的酬谢,并且以后如果“莫氏集团”有此类人才需求,将从表格中优先聘用,条件从优。 前面招聘掌柜的条件摆在那里,没有人怀疑这句话,莫菲菲请人给的工资绝对比平均水准高很多。 更甚的是时间不限,表格复制有效。无论什么时候把表格交来,都享受储备人才待遇。 满城哗然!德昭十年第三十三期《京城日报》因此成了最近京城最抢手的东西。 那些不需要替别人打工的达官贵人们拿着报纸,敬佩莫菲菲的奇思妙想和长远目光。 而竞争对手们则是唾弃莫菲菲的卑鄙,谁让他们没有媒体优势呢,人家掌握着报纸,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太无耻了,居然把每个职业的薪资待遇都一起写出来了,有了这个参照,以后自己怎么压价格招人?在唾骂的同时他们也暗暗警惕自家的人会投到莫菲菲那里去。 那些有长远目光的高级人才仔细研究了莫菲菲的发家之路后,均诧异于其成长的速度,他们不约而同形成了一个共识:这是一个有前景的集团,跟着它,一定能施展自己的抱负。填份表格有什么难的,先把资料放那,指不定明年、后年它发展壮大了会需要自己这样的人效力呢? 最高兴的莫过于一般小老百姓。他们不会想那么长远,但是实实在在的利益却是会算的:报纸一个铜板买的,填份表格不费什么功夫,却可以换两个铜板,相当于白白赚了一个铜板,这种买卖自然要去做。反正那个所谓“人才储备需求”里面几乎涵盖了各行各业,自己填了谅他们也不敢赖帐吧?于是个个兴高采烈去填那个表格。专收废报纸的小贩这次居然无人问津。 莫菲菲肯定不会赖帐,十万份报纸,就算有十万个人都填了表格来,也不过是支付二十万个铜板,折合二百两白银而已,二百两对现在财大气粗的莫菲菲来说简直是毛毛雨。 从报纸发行后的当天起,陆陆续续就有人拿着表格到报社报到了。莫菲菲按那五大类精选出五人做为“考官”,每个考官配一个助手,开始了人才评定。拿着表格来的人,考官会根据他的特长或工作经历问几个问题,然后在表格上标明“工,高级”、“商,中级”之类的注解,然后按照人才规格归档。当然,不管什么级别,铜板是照发的,那几个专门发钱的小厮守着两箩筐的铜板几乎发得手抽筋。 三天后,来的人才渐渐减少,根据统计,高级人才有四十人,中级人才有一百六十人,低级人才足足有一万人!和想象的一样,中级以上人才有自己的谨慎和矜持,不会轻易来,那些低级人才大多是凡夫走卒,基本冲着那两个铜板来的。 在这些人中,倒是有几个可用之才可以迅速充实到商场和贸易行中去,也算是了了莫菲菲一块心病,连沈天启都在里面找到了两个可用之人聘到他钱庄里去,他们也算是资源共享了。 罗马不可能一日到达,人才库不是一天就可以建立起来的,这需要长期的积累,莫菲菲对第一次招聘广告的效果已经很满意。 忙得天昏地暗,莫菲菲便想到如家客栈去,在自己的总统套房里好好休息一下,叫个人来给自己按摩放松。 已经两个月没去了,莫菲菲有些心虚。人在京城,却一直在忙贸易行的事,自己的客栈倒是疏于关心,好在有其美人坐镇,她无比放 想到其美人她便觉得有点奇怪,上几次见她的时候,她好像有什么事情瞒着自己的样子,慌慌张张的巴不得自己快走,一点都不像以前那样恨不得粘到自己身上。因为这个缘故,她几次想向其美人说明自己是女儿身的事,却一直找不到机会开口。 这次,一定要说了,莫菲菲暗暗决定。今天不求推荐票了,最近天气反复无常,大家注意身体别感冒改穿的就穿,别成为美丽的冻人 第150章 情敌相见分外眼红 第150章 情敌相见分外眼红 莫菲菲一走进门,负责迎宾的姑娘们就是一个标准的鞠躬,口里甜甜的招呼:“欢迎光临。”待抬起头来发现是自家老板,所有人马上把脸上职业性的微笑换成了真心实意的笑容,一个领班模样的人立刻站出来柔声对莫菲菲说:“老板,请让我带您到包厢用餐。”因为正逢午饭时间,莫菲菲又是一个人来的,领班很自然的认为她是过来吃饭。 角落一个正给顾客倒茶的伙计手一抖,茶便溅到了桌子上。 “你怎么搞的?”那个中年顾客眼一瞪就要发火。 “对不起,对不起。”伙计连连鞠躬道歉,急忙把桌子擦干净,并答应送顾客一碟冷盘,那顾客才转怒为喜。 伙计告了个罪说要去厨房交代一下,转身飞奔而去。有心人会发现,伙计并不是朝厨房跑,而是直接奔上了二楼。 “嘿,四宝,你慌慌张张跑什么,不是跟你们说过在堂里要行走有度吗。”莫菲菲正好也要去二楼包厢,抬头就发现了那个风风火火的伙计,顺口训了一句。 被唤作四宝的伙计是店里最机灵的一个,向来讨其美人的喜爱,其美人在莫菲菲面前夸过他好几次,所以莫菲菲虽然不常来店里,对他却很有印象。 四宝顿了一下,转过身来,立刻从脸上挤出一个夸张的笑,吧啦吧啦说道:“哈哈,老板,是您啊,今天天气真好,没想到老板您能到店里视察。您还没吃饭吧,楼上包厢还空着一个,我领您过去。您不知道吧,这个月大厨又研究出个新菜式。莲花鲤鱼,今儿一定要尝尝……” “停”,莫菲菲估疑的看了一眼这个明显热情过度的四宝,以为他只是因为刚才自己训了一句想借机讨好而已,好笑的说:“你没看到玲子领着我吗。自己忙去吧。”玲子是那个领班的名字。 “是。”四宝擦了擦汗装着下楼,浑然没发觉自己刚才用来擦汗地东西是抹布。等到莫菲菲走进包厢,他立刻又掉头,朝一个客房快步走去。 “砰砰。” 安静了几秒后,“谁呀,不是说了我吃饭的时候不要来打扰吗?”里面传来一个不耐烦的声音,显然是其美人。 四宝也不敢推门,只贴着门板禀报:“掌柜,老板来了。” “不行。”接着是一阵低声地争吵。四宝不敢再听。急忙退走,下搂招呼客人去了。 几分钟过后。其美人匆匆忙忙开门出来,左右张望了一下,又做贼心虚的的把门掩上,把里面那个男人不满的重重哼声也关在身后。 问了一个伙计知道莫菲菲在哪个包厢,其美人又下意识的整理了一下头发,然后掀起帘子走了进去。 莫菲菲正一边喝茶一边等菜上桌,看到其美人进来,她高兴地招呼:“美人呀你来得正好,陪我一起吃饭吧。” 其美人迟迟疑疑的坐下来,也不敢说自己吃过了,只双手托着腮帮痴痴的看着莫菲菲。 莫菲菲被看得毛骨悚然,不自然的摸了摸自己的脸,几乎要认为自己是不是没洗干净,正想随便找些话题聊聊,其美人却先开了口。 “老板,你说我是不是水性杨花的坏女人?” “啊?何处此言??”莫菲菲被吓了一跳。其美人放下了撑着下颌的手,紧张的揪弄着腰带上的一块小兔玉佩,深吸了几口气之后双眼含泪对莫菲菲说:“老板,我对不起你,我……我已经不是处子之身了,人家本来想留给你地。” “什么?”有两个人异口同声发出了惊呼。 一个是哭笑不得的莫菲菲。这是什么跟什么呀,她知道其美人一直对她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感激与敬佩夹杂,没料到其美人经常挂在嘴边地“愿意为老板献身”居然是真的,以前她还一直以为是其美人喜欢逗着她玩呢,毕竟两人年龄摆在那里,其美人比她大上四岁,所以她心里面一直把其美人当成个姐姐看待,自然以为其美人也只不过把她当成弟弟而已。 另一个,则是刚才那个在房里不满于是尾随而来地男人。 “小王爷,你也在啊?”莫菲菲不知大难临头,傻乎乎地招呼。 “鸿宣,你怎么来了。”其美人掩口一副不敢置信的样子。 “哼,我若不来,还不知道你这些日子对我都是虚情假意,原来你心里一直装着莫浩凡这个小子!”小王爷怒气冲冲地说。 “我……”其美人不出声,明显默认了小王爷的指认。唉,老板是自己最爱的初恋,而这个冤家则已经是自己实际上的夫君,手心手背都是肉,怎么办啊。她烦恼的双手捂头缩在凳子上,妄想把自己缩成一只可以躲避现实的鸵鸟。 见此情景,小王爷更是火冒三丈,就像被刚挂了绿帽子、捉奸在床的标准丈夫似的,恶狠狠盯着莫菲菲这个“奸夫”(他压根没想过自己才是真正的第三者),左右张望寻找有没有杀伤性强的趁手武器,无奈包厢里只有一张桌子几张凳子,角落还竖着一个精美的衣帽架。打量了一下凳子和衣帽架,他显然觉得衣帽架做武器更为趁手。于是一个箭步冲上去操起了衣帽架,二话不说劈头盖脸朝莫菲菲砸过去。 正在这时门口传来一个犹如天籁的声音:“上菜咯!”接着一个伙计拿着托盘顶着几盘菜定格在门 小王爷维持着下砸的动作,百忙之中还回头恶狠狠的吼了一句:“滚!” 伙计被小王爷眼睛中野兽般噬人的光芒吓得落荒而逃。惨了惨了,怎么办好,老板终于撞见掌柜和小王爷这对奸夫淫妇了。他们打起来应该不会出人命吧,要死,这个时候谁敢进去阻止啊。老板。你要挺住,我会默默为你祝福地。 再说包厢里,经过伙计的一打岔,莫菲菲已经反应了过来,急忙一闪身,安安躲过了小王爷泰山压顶似的一击。莫菲菲现在已非吴下阿蒙。近两个月来她在沈天启的严格监督下修习功夫,为了逃命尤其勤练轻功,在今天练习终于见到了成效。 咦?小王爷有点诧异莫浩凡居然能躲过这一棒。要知道在他心目中莫浩凡一直是个柔弱商人,刚才虽然愤怒。却也没失心疯。怕一下把莫浩凡砸死所以只用了四分力。 莫菲菲好死不死地一躲,彻底激怒了他。他干脆双手握着衣帽架下端。大刀阔斧的劈了过去,居然暗含一个刀法在里面。 莫菲菲东躲西闪渐见狼狈。虽然习了轻功和一些简单招式,但是她的对敌经验实在缺乏,所以难免反映迟钝。不一会,就结结实实挨了几下,身上火燎般痛了起来。 “住手!”莫菲菲拼命躲避,想让小王爷冷静下来,解释自己与其美人的关系不是他想象的那样。抽空瞄了眼其美人,她还呆呆坐在那里,双眼无神仿佛灵魂出壳了似的,莫菲菲知道是指望不上她了,还得靠自己。 小王爷哪里会住手。他越打越气,原来想教训莫浩凡一顿的念头已经变了,下手一下比一下狠,恨不得把莫浩凡立毙杖下。这个娘娘腔的小白脸到底有什么好,先有公主,后有其美人,自己看上哪个女人他就要来和自己抢哪个,士可忍孰不可忍。今天不把他打死难消自己心头之恨。 莫菲菲看实在躲不过,只好用上了蛮力。她一手抓住棍身,一手抓着衣帽架岔出来挂衣帽的分枝,手一用力,那根细枝就被捏成了碎木块。 趁着小王爷反应不过来,她迅速用同样地手段,飞快把那根衣帽架全部捏成了碎木头。 小王爷用看外星人一样的眼光看着莫菲菲,呆了几秒,他大叫一声甩开手上那截短棍,直接朝莫菲菲冲了过来。 战争陷入了白热化阶段,小王爷放下身段开始使用贴身肉搏的战术了,他想凭自己地身高优势把莫菲菲打倒。 他一拳朝莫菲菲的脸挥了过来,莫菲菲头一偏,恶毒地踢出了一脚撩阴腿。 他后退一步躲过又闪到莫菲菲跟前,双手抓着莫菲菲肩膀,曲腿就要给莫菲菲胸膛来上一下。 真给这一下踢中,莫菲菲地大苹果就要变成荷包莫菲菲对水果的追求大过于鸡蛋,所以这一刻她爆发了。只见她向右三百六十度旋转,躲开小王爷狠毒地膝盖,闪到小王爷身后对着他的屁股就是一招佛山无影脚。 小王爷猝不及防被一脚踢飞,但是莫菲菲也没好过,她忘了自己刚才是被小王爷揪着肩膀,这一闪一踢之间,“哧”的一声,那脆弱的上衣被扯烂,随着小王爷的倒下那布条也越拖越长,最后露出了被白布裹得严严实实的上半身。 肩膀感受到微微的凉意,莫菲菲狂化了!她大踏步上前对着目瞪口呆中的小王爷使出了泼妇十八踢,最后一下狠狠踢在小王爷的太阳穴上,于是这个可怜的男人终于如愿昏了过去。码字码得没激情啊没激情,没有票票就罢了,书评区也极其冷清,我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孤零零在沙漠行走的人,几天几夜才遇上个路人,闷:-( 第151章 强大的闺蜜 第151章 强大的闺蜜 恶魔终于被骑士打倒了,其美人与传说中被施了魔法的公主一样,也正好从神游太虚中回过神来。她刚才假装两耳不闻屋内事,强行把自己封闭着两不相帮让他们自己斗去,心里很不负责任的想:谁打赢了我就选谁吧,这也是天意。虽然说是想按照天意行事,但是她心里隐隐明白,老板是肯定打不过小王爷的,自己最终还是要对不起老板。 尘埃落定。其美人睁开了眼,然后非常诧异的看到,倒在地上的那个人居然是小王爷。老板赢了!她右手抚心怔怔的的瞧着地下昏过去的男子,想起自己衣服里贴身穿的就是老板送的心爱肚兜(其实是她那时候从莫菲菲手里强抢过来的),该高兴的对么?但是为什么看到一向潇洒极为重视形象的小王爷衣衫凌乱满身脚印灰头土脸的躺在那里,心里却升起一股淡淡的失落,有一种冲动想上前看看他伤得怎样。 真想问问老板怎么能把他打成那样,要知道那家伙一向很臭屁,而自家老板自己清楚,与手无缚鸡之力的秀才没两样。 其美人这才把视线转到莫菲菲身上,仿佛看见了鬼一样双眼外突,她死死捂住自己的嘴巴才没大叫出来。天,面前这人真的是老板吗?她不禁有点怀疑自己刚才失神的时候是不是发生了什么灵异事件。 莫菲菲苦笑了一下,她现在的样子实在不能见人。 刚才的缠斗中,绾起的长发已经完全散乱,裤子被划了几个口,上衣完全破碎。露出了缠胸的白布,白嫩嫩地肩膀暴露在空气中十分碍眼,一副刚从地狱中走出来的女鬼样。如果是在晚上被人看见,估计可以活活把人吓死。 或许不用晚上。白天也可以吓死人,不然其美人就不会现在还说不出话了。 “我说,美人,好歹先给我找件衣服穿吧。”莫菲菲无奈的说。 “你、你真是老板?”其美人听着那熟悉地声音,战战兢兢的问。“当然是我。”莫菲菲翻了个白眼。希望现在千万别有人闯进来,不然自己这副样子被人看见以后可没脸见人了。 其美人鼓起勇气走上前来不等莫菲菲反应颤抖地摸上了那碍眼的白布,尤自不信,还用手指戳了戳莫菲菲的胸部,妄图自欺欺人的说:“老板,你是不是受伤了身上绑着那么多绷带。”“不是。”莫菲菲无情戳破其美人幻想。 “这么说,你其实是女人。”其美人又怯怯的问。 “对。”莫菲菲语气沉重地说。 莫菲菲被点得节节后退,心里一阵恶寒。再一次见识到了其美人出神入化的变脸功夫。还纯纯地少女之心呢。纯纯少女会在无数个夜晚想男人吗?不过,说起来这确实是自己理亏在先。莫菲菲也不敢争辩。可怜兮兮的说:“美人,等会在骂,你先给我弄件衣服穿吧。对了,顺便再给我找跟发带来。” 其美人打量了一下莫菲菲的样子,气哼哼地丢了一句:“等着。”就大踏步走了出去,不一会儿就拿了一套男装回来:“穿吧。” 莫菲菲抚摸着手里质地良好的男装,好奇问:“你怎么会有男人地衣服?”其美人地脸蹭的一下红了起来,佯装恼怒说:“要你管,你到底换不换。” “换,换,那你能不能转个身,我还要换裤子呢。”莫菲菲在其美人炯炯地眼神下有点心虚。 “哼,这会你倒是会害羞了,我就是想看看你这女人长着什么身材,居然能瞒我两年。”其美人不客气的说。原本她与莫菲菲的关系就是朋友大过于员工与老板,莫菲菲又一直宠着她,平时就没大没小惯了,这会忽然知道了莫菲菲是女人,更是毫无避讳,加上被欺骗的怒气,所以难免有些咄咄逼人。 但是看着莫菲菲那祈求的眼神,她没来由的心软了,叹了口气还是背过身去,包厢门已经关了,她刚才出去又交代过任何人不许进来,所以在里面换衣服倒也不怕。 莫菲菲知道其美人平时虽然看起来一副和善的样子,其实骨子里是个精明泼辣的女子,自己骗她那么久,怕是不容易被她原谅。所以也不敢耽搁,嘟嘟囔囔的穿上了那套男装。衣服大了一号,莫菲菲足足挽了两截袖子才勉强合适,看起来就像偷穿大人衣服的小孩,十分可笑。 好在小王爷昏得十分彻底自然无福享受莫菲菲的更衣过程(事实上人家也不想享受),莫菲菲无视死人般缩在墙角的他,她知道自己的劲,依小王爷的厚皮厚脸最多也就昏个一天吧,如果他现在敢睁眼,哼哼,自己不介意让他再一次昏过去永远醒不起来。其美人由于过于震惊莫菲菲原来是女人这个事实,所以也忽视了角落里破布娃娃般的小王爷。所以那个尊贵的小王爷就被屋里的两个女人无情的遗忘了。 “换好了。”莫菲菲换完衣服走到桌前坐下来给自己倒了杯茶,刚才一番运动体力消耗巨大。 其美人转过身,看到莫菲菲四不象的样子,噗哧一声笑起来。笑完她又想起自己现在应该生气才对,于是又后知后觉使劲板起脸,但为时已晚,嘴角的笑意泄漏了她内心的想法。 “说吧,你为什么瞒着我?”其美人坐到莫菲菲对面。摆出一副审案的样子。 莫菲菲无奈,只好老实招供:“我也不想扮成男人啊。事情是这样的,两年多前地一天。我爹开的妓院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如果挺不过。妓院倒闭,我们家也要破产。为了自己不流落街头,我只好挺身而出挽救经济危机,提出了花魁选拔地点子。你也知道组织这件事女儿身十分不便,所以我无奈只好女扮男装。没想到花魁选拔获得巨大成功,我假扮的莫浩凡也声名远播。这时候我感受到了身为男人地好处,许多以前曾有过的想法都有机会一一去实践,花魁大赛后我们家赚了不少钱,在我的建议下红楼和淑女培训学校成立,不过那是我爹的产业。我萌发了自己创业的念头,就开了如家客栈,然后找上了你做掌柜,后面再发生地事。你都知道啦……” 吧啦吧啦说了足足一个时辰,莫菲菲才把前因后果交代清楚。并向其美人表明前段时间自己一直想向她坦白来着,但是见面的时候她老是神色慌张无心听自己说话。所以事情才耽搁下来。 说到这里,联想到今天的情形。莫菲菲估疑的问其美人:“看样子你是不是早就和小王爷勾搭上了。并且还一直瞒着我?” 其美人之前伪装的气势一下子倒塌了,她垂着头嗫嗫说道:“我也不是故意的。只是不知道怎么向你开 “哼,怪我瞒你,你还不是瞒我,刚才谁口口声声说暗恋我的?暗恋我的时候居然和别的男人勾搭,不可饶恕!”莫菲菲假装生气地说。 “好啊,你敢耍我!”其美人抛调羞涩挤到莫菲菲身边恶狠狠的呵她痒痒,两人笑闹成一团,倒像是一对感情深厚的闺蜜在互相打趣。 莫菲菲心里原就把其美人当姐姐,到这个世界后她一直没女性朋友,心里总有几分落寞,但是因为以前是女扮男装,所以也不好与其美人过于亲密。现在放下了心中负担,她在这打闹中获得了无限地欣喜。 友情,永远是人心底最大的渴望之一,尤其是同性地友情。 其美人本就是个豁达地人,听了莫菲菲的解释后,她很快谅解了莫菲菲对她地隐瞒,心底莫名地松了口气,现在自己终于不用为取舍而为难了。老板原本就是自己敬爱的人,有这样的好朋友是自己最幸运的事! “说实话,你是怎么和小王爷勾搭在一起的?保密工作做得够好的嘛。”莫菲菲笑喘着问。 “什么勾搭啊,说的真难听”,其美人风情万种的瞥了莫菲菲一眼,莫菲菲心想如果这时候给她一根烟她不知道要迷倒多少男人呢。“还不是你这个冤家,把人家抛在京城自己一个人去了广州风流快活,人家孤苦无依才被小王爷趁虚而 莫菲菲抖了一地的鸡皮疙瘩,求饶到:“姐姐,我怕了你,好好说得不?” 其美人娓娓道来。原来她与小王爷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发生在公主未嫁时来找客栈找莫菲菲,然后小王爷跑过来打晕莫菲菲的那个晚上。那一晚,莫菲菲被打晕,而小王爷喝醉了酒在客栈休息,她去服侍小王爷洗脸却被醉中的小王爷拉到了床上。 莫菲菲还记得自己被小王爷右勾拳打晕的那次。她不动声色瞟了眼角落的小王爷,心想真是报应不爽啊,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说得没错。 “那你就被那混蛋玷污了?”莫菲菲火大的问,神情犹如保护小鸡的母鸡。 “没有,他醉成那样哪还能动。我们只是和衣躺了一晚上而已。”其美人急忙争辩,又接着说:“那之后,他就经常来客栈喝酒,我还捉弄了他好几次,把混了酱油或者盐的酒给他喝,但是他也没生气。你去广州的那段日子,他来得特别勤快,不知为何心情非常低落(其美人没把小爷喜欢公主的事说出去,那段时间是公主要筹备出嫁的时间,他当然很低落)经常喝醉酒,后来干脆长期包了一个房间,也不回府了。老板你也知道我是个善良的人,看他可怜嘛所以有时候难免去安慰一下。”其实是互相倾诉,因为他们都知道对方心里有暗恋的对象,所以很有共同话题。 “然后你们干柴烈火就燃起来了?”两个寂寞的男女,互相倾诉心事,想不擦出火花都难! 其美人扭扭捏捏的点了点头,用蚊子一般的声音说:“后来有一天我们都喝醉了,这一次真的睡到了一起……事情发生后,他天天缠着我,说要把我带回去见父母。” “这是好事啊,你去了没?” 其美人黯然说:“没有。他是小王爷,我只不过是一个客栈掌柜,他爹也就是老王爷怎么会允许我们在一起。就是允许我进门也不过去做个偏房罢了,正妃一定会找个门当户对的。与其去做小妾,我还不如就这样做情人的好。我也让他不要把我们的事说出去,所以除了几个伙计外没人知道我们的事。” “你是说,你一直让小王爷做你的地下情夫?”莫菲菲瞪大了眼,对自己这个新闺蜜只能找出一句话来形容:很好,很强大。 今天编辑告诉我之前说的所谓主站推荐是从主站找到“书库”那一行,点进去,最上面横幅有本书广告。我彻底幻想破灭,原以为能在首页占个豆腐块呢郁闷死了,大家给点票票和点击安慰下我脆弱的小心灵吧 第152章 只羡鸳鸯不羡仙 第152章 只羡鸳鸯不羡仙 莫菲菲不禁对小王爷有些同情。他出身尊贵,在京城一干纨绔中也属翘楚,皇上曾几次三番在私下场合赞扬过他,称他是王室子弟的楷模。 却不料,看似风光无限的小王爷在感情上一再碰壁。 先是暗恋自己的堂妹,恋得苦不堪言,最终单恋以美女嫁人了老公不是他惨淡结尾;紧接着,又不知不觉沦陷到其美人的石榴裙下。没想到这次恋情也不顺利,因着其美人的心理忧虑,他变成了见不得人的情夫,两人只能偷偷往来。奇#書*網收集整理唉,也难怪他刚才进门时看到自己这个“假想情敌”会这么生气呢,估计是心里憋屈太久了。 其美人平日是个洒脱的人,一向不以世俗礼教为约束,可以说是一个走在时代尖端、有着超前思想的女性,这也是为什么莫菲菲能与她感到无比投契的原因。但是在面对终身大事时,她难免还是落入了俗套。 “亏小王爷也能忍得。你怎么不跟他回家试试?或许老王爷就接受了你呢?不试永远没机会,试一试对自己也是个交代。”莫菲菲不死心的劝慰。 “小王爷是什么身份?他是皇亲贵胄,当今皇上的亲侄子,皇家的骄傲。皇家子女婚姻无自由,他的婚姻也必将成为皇上拉拢朝臣的一个手段,天子赐婚是一定的,他的王妃不是邻国的公主也定会是重臣的女儿。在老王爷眼里,只怕还当我是一个抛头露面的不良女子呢。跟着他去见父母,也只不过是自取其辱罢了。”其美人苦涩的说。 听了其美人的忧虑,莫菲菲也沉默了。门当户对,这是自古以来娶儿嫁女一直延续地铁律。事实证明这是有一定道理的。只有相似的家庭背景,相似地生活观念,结合在一起才能减少摩擦。而在大户人家眼里,强强联合更是维持家族发展的必要手段。这一点。就是到开明地二十一世纪也没有改变,正因为如此,灰姑娘与王子的童话才尤为让人津津乐道。 不得不说其美人的担心不是多余的。 对于此事,莫菲菲爱莫能助。 失意时,如果能找到一个可以信赖的同性朋友倾诉内心隐秘,而她(他)又愿意静静倾听并且为你出谋划策,那么恭喜,你比世界上的绝大多数人都幸运。显然其美人并不指望莫菲菲能帮上她什么忙。倾诉了一番后,她的心情又变得开朗起来,她原本就是那种善于苦中作乐的女人,更何况现在她并不觉得有多苦呢。 “别光说我。也说说你吧。你还打算女扮男装多久啊?这样下去不是长远之计,简直是祸国殃民。别翻白眼,公主和我就是前车之鉴。你这种行为,是对无知女性赤裸裸的伤害!”其美人理直气壮的控诉。接着。她又捉侠的说:“最重要地是。你老这么用布裹着胸会影响发育滴,变成搓衣板看哪个男人愿意娶你!” “去你的。我才不用你操心,老板我人品好,愿意娶我的男人正等我松口呢。”莫菲菲得意地说,那神情十足十像现代时向自己的那些死党炫耀男朋友。 “啊?还真有眼光这么独特地男人啊?”其美人假装被吓倒地神情,兴致勃勃问到底是谁。 莫菲菲只好开始说自己与沈天启的感情史,当然省略掉了那些儿童不宜情节以及与云先生相关地事“什么?你说沈天启在以为你是男人的时候就爱上你了?”其美人真正被吓了一跳。沈天启她是认识的,印象中属于那种少年老成不苟言笑的美男子,嗯,远远比不上自己的小王爷知情知趣,她忍不住在心里比较了一下,然后终于想起了小王爷的些微好处来。 “是。所以,你没看到他知道我是女人时那表情是多么值得回票。” 听完之后,其美人长嘘了一口气:“老板,我真是羡慕你,你和沈天启的感情已经超越了性别,是为大爱啊!如果,有一个男人能如此爱我,把我当成他的唯一,我也就不枉此生了。”虽然已经如好姐妹般相处,其美人还是习惯用“老板”来称呼莫菲菲。 看,女人的要求就是那么简单。男人往往以为给了女人最好的生活条件就是给了她一切,却没料到女人想要的仅仅是他能留在身边。而索要种种物质,只不过是女人想要男人以此证明自己在他心目中的重要性罢了。 所以,长久讨好一个女人的最好办法,就是对她永远忠诚。 而这,却恰恰是你给不了我的吧。其美人悠悠瞟了一眼还在昏迷中的小王爷,想着是不是该弄醒他了,虽然老板说没事,但自己心里还是有些担 她们这一聊,就从中午说到黄昏,足足干掉了五壶好茶和无数盘零食小点心。莫菲菲看其美人开始魂不守舍,明白了她的心理。对小王爷的惩罚时间也够了,看在美人的份上就放过他吧,自己与他一向不对盘,怕是他醒后还得与自己纠缠不休。 “对了,说来小王爷貌似躺了满久,你去看看他吧,最好用冷水来泼下脸,如果还不醒就使劲掐人中,再不醒拿针往指甲缝里戳,我保管他醒。”莫菲菲不负责任的说。 仿佛得了特赦令一样,其美人丢下手里的瓜子急忙出去打水,不一会就端了个铜脸盆进来。 她把毛巾浸湿,拧干,仔细而温柔的擦拭着小王爷的脸。莫菲菲尴尬的转过头去,因为小王爷脸上还有一个自己大脚留下的红印。 五分钟后,小王爷没有醒起的迹象,其美人开始掐人中,还是没用。她求助的看了一眼莫菲菲,莫菲菲肯定的点了点头。于是,其美人真的拿出了一根针,闭着眼往小王爷食指指缝里插去。 事实证明,有些男人不给他点苦头吃他是不会惊醒的。 “啊!”小王爷翻身坐了起来,睁眼看到其美人,一把抱住了她,惊尤未定的说:“刚才,我看到莫浩凡忽然变成了女人,是不是我最近精神不好出现幻觉了。” “你说的是我么?”莫菲菲凑近小王爷阴恻恻的说。 小王爷抬眼看去,看到一个小个子套着自己的衣服,那面孔依稀是莫浩凡,一下子想起了就是眼前这个人把自己打昏的,于是下意识一巴掌拍了过去。 莫菲菲早有防备,闪身躲过,操起早就拿在手里的大盘子就想再给他一下。 “住手。”其美人急忙喊停,制止了自己情夫与闺蜜的窝里斗。小王爷这才想起,莫浩凡现在是女人啊,自己怎么能动手打女人呢,于是便老老实实收手。 其实也就是些皮肉痛,他很快自己爬了起来。 三人落座,就之前的误会展开了友好磋商,莫菲菲又把自己女扮男装的经过对小王爷说了一遍,表示自己已经清楚他与其美人之间的关系,并给予谨慎的祝福。(谨慎的祝福祝福明知不可能实现的事) 小王爷展示了自己皇室子弟良好的素质,只惊叹了几秒他就接受了莫浩凡是女儿身的事实,在莫菲菲卑鄙的用其美人来做威胁之下,小王爷同意替她保守秘密,除非有一天莫菲菲自己公布身份。 双方友好散场,莫菲菲回家吃饭,继续为生意发愁的生活,而小王爷则还是赖在客栈里,继续“奸夫淫妇”的刺激偷情生涯。 莫菲菲知道,小王爷和其美人也是在掩耳盗铃得过且过,如果有一日老王爷忽然出现棒打鸳鸯,结果会如何难以预测,除了顺其自然,两人根本想不出任何办法。这就是阶级带来的差距吧,她庆幸自己幸亏与沈天启是同一类人。 最近的生活很平静。像炼无极说的那样,蒙古拉国的杀手果然没有再来找莫菲菲的麻烦,有时候她会忍不住想起那个笑不染尘的男人,他现在在干什么呢?还有,他与云先生的关系,是不是自己想象的那样?如果真的是,那就太有趣了。 第153章 换一种方式赌 第153章 换一种方式赌 炼无极的日子与莫菲菲平淡无聊的日子相比,实在是充实的多了。自在那天裂焰年会表现了一手神乎其乎的算命功夫后,裂焰上下无不对他敬畏有加。古人原就十分迷信,而炼无极这种能看破过去未来的能力,简直和活神仙没什么两样。让所有人打心里欢喜的是,这个活神仙是主上的师兄。人人仿佛吃了兴奋剂,认为有了活神仙的庇佑,裂焰必定会有更辉煌的未来。 又显示了几次“神迹”之后,炼无极已经迅速变成了裂焰最受欢迎的人。他又一副打定主意靠着云先生混吃混喝的样子,而云先生与属下商量事情也没有避开他,所以现在炼无极的地位已经飙升到二头目的地位。 原本组织内地位第二高的玄禾并没有丝毫嫉妒,像炼无极这样的人,只要他想,天生就有一种使人心甘情愿匍匐在他脚下的特质。 此时,炼无极就斜躺在云先生书房里最舒适的软椅上,喝着老仆忠伯屁颠颠贡献出来的珍藏了近十年的好酒“雪里香”,双眼亮晶晶的看着正在听属下汇报事务的云先生,嘴角时不时勾出一抹诱人的微笑。 云先生对那些可谓身外之物的珍宝并没有丝毫吝惜之情,如果炼无极开口。他愿意把府里整个宝库双手奉上。但偏偏人家炼无极就是不开口,用起那些宝贝来那叫一个理直气壮。自己难道是把一个强盗领回府里了吗?云先生看着还(奇*书*网-整*理*提*供)在灌着珍贵美酒地炼无极,不由头大,这个二师兄仿佛不像自己想象中的那样不食人间烟火啊。 云先生府里头的人一点都不觉的自己做的有什么不对。这个主上带回来的师兄可说惊才绝艳,琴棋书画无一不是宗师级水准,那一手占卜神算相人之术更是堪比仙人。人人都以侍奉他为荣。提点小要求算什么,拿点宝库里常年不见光的死物有什么,反正他是主上最亲近的人,主上自己的财产估计都数不清了,神仙师兄拿一点做几个小玩意谅他也不会不满,更何况,先生能看得上简直是那些俗物地面子----事实证明,对于炼无极的所做作为云先生确实没有半句不满和责备,所以。下人们更是挖空心思曲意讨好炼无极。 鸠占鹊巢!云先生看着正在灌最后一壶“雪里香”的炼无极,恨恨地想。 所幸炼无极不知是改变想法还是幡然悔悟了,不再在他面前提什么“要娶自己为妻”的荒谬念头。不然,他堂堂裂焰首领黄金单身汉简直会被人笑死。 炼无极真放弃了吗?没有人知道。只是。他总是自然而然跟在云先生五米之内。自顾自做自己喜欢地事:看书、抚琴、画画、吹萧,或者有时候干脆什么都不干。手拿一杯美酒懒懒地看云先生处理事务,有时候还会趁着云先生心情好拉他下一盘棋。 而云先生也渐渐习惯了这样的相处。有时候无意中地一个回头,看到那个宛如恒古不动的青松般挺拔清俊的身影,他心里就会感到莫名安定。这是二师兄,永远也不会离开他,永远也不会伤害他的人。 或许,就这样一辈子也好,自己死的时候,至少不是孤单一个人,还会有一个人会为自己伤心。 有时候还会招来侍寝的人,炼无极总会像鬼一样在他们侍寝过后出门时出现,淡然的望着那些人。而那些人总会莫名其妙的自惭形秽,仿佛觉得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情一样,下次再召来的时候,个个唯唯诺诺心不在焉,让云先生难以尽兴。几次之后,云先生对床第之事便有些索然无味了。 好在现在有重要的事需要他全力去做,所以对这些倒也不是很在意。上次救莫菲菲耗费的功力还需努力修练回来,只有属于自己的力量才是世界上最可靠的武器。 他不知道,炼无极常常会看着他打坐的样子,露出狐狸般的微笑。果然,当遇到跨不去的障碍时,换一个角度或许能更好解决问题。 在扩大贸易行规模,巩固客栈、商场生意的同时,莫菲菲开始考察一个行业:赌博业。 想到这里的时候,拉斯维加斯的赌场给了她灵感---这,是一个众多娱乐项目整合在一起的销金窟。本来自己家就在经营京城最好的妓院、客栈和商场,为什么不把这些结合起来呢? 莫菲菲眯着眼在心里幻想:一楼是赌场;二楼是餐厅;三楼是商场专卖奢侈品,让那些赢钱的人消费;四楼是休闲娱乐,按摩桌球保龄球健身什么新鲜什么上,五楼六楼通通是客房,让人赌累了睡醒了可以继续赌;而红楼的妓女们可以成为兔女郎服务生、美女荷官、按摩女郎、陪客等等,看中了可以马上带上楼,还可以出台。对了,鸭子要不要呢?还是算了,这个年代女人观念太死旧,怕是没人敢明目张胆找小白脸。 天,只要想想这个娱乐航母横空出世可能受到的瞩目,莫菲菲就满眼冒星星。 当然,这个年代的建筑习惯以及技巧还不足以建造占地那么大的高楼,更没有电梯,来娱乐的人可没那耐性慢慢爬楼梯,所以真要建一个超级赌场的话,只能往大里建而不能往高里建,一层包含更多的项目。 也许,在这个年代做个娱乐大亨是件很有前途的事。 有了这个念头之后,莫菲菲探访了京城的所有赌坊。大齐对赌坊的态度与大学对学生谈恋爱的态度是一样的:不支持也不反对,但也明令规定,朝廷官员不得开赌坊,也不得参赌,否则一律严惩。当然,开赌坊的罪名一定会比参赌的罪名重。 当今圣上是一个严明的君主,开赌坊的事朝廷官员是万万不敢掺和的,但是却禁止不了有些官员化个装去赌博,就像嫖妓一样难以禁止。对于这点吏部倒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只要不被人举报基本不会出问题。 所以,赌坊这个赚钱的行当里反常的没有官商勾结的影子,基本由一些富商和黑社会势力控制。 莫菲菲松了口气,商场竞争是没有硝烟的战场,在京城里就怕莫名其妙得罪了哪个达官,如果纯是富商或黑势力的话,自己对付起来就不会那么畏首畏尾。 让她极为惊奇的是,这个年代赌博项目的单调性,除了骰子和牌九居然就没有别的项目了。天啊,就这两样东西还让人赌得那么流连忘返,那麻将(这里倒是有麻将,但是由于每次只能四人一起赌,参与人太少,速度慢,为赌场不喜)、纸牌一出,那不更让人痴迷?更别说什么老虎机大转盘了。 莫菲菲仿佛又看到钱哗啦啦流了过来。 第154章 走门还是走偏门 第154章 走门还是走偏门 仔细思考了一个多星期之后,莫菲菲拿出了一份详尽的计划书。这个与众不同的赌场必将颠覆所有人的观念,那里提供的不仅仅是一个消费的场所,它提供的更是一种最高端的服务,每一个光临的顾客,一定会得到上帝般的对待。 莫菲菲把它定位于中高端赌场,直接摒除了低端客户。没有太多消费能力的百姓进来只会降低档次,人来得多的话反而会使环境变得乱糟糟。有了阶级以后,金字塔最顶端的20%人口基本掌握着全社会80%的资源,莫菲菲打算抓住那20%的人就好。 为了给这一小撮人提供私人会所般的尊崇感,莫菲菲给赌场起名“京城一号”,从名字上就能感受到霸道与贵气。 “京城一号”是个大项目,涉及的资金和资源太多,不是莫菲菲一个人就能决定的,所以她召集了红楼、如家客栈、淑女培训学校、恒隆商场、乾隆贸易行的所有股东,并把家里开了好几间赌场的南宫济召了回来,一起开会讨论京城一号计划的可执行性。 “京城一号计划书,莫贤侄(虽然莫菲菲的女子身份已不是太大的秘密,但是她还是没有打算向所有人公开,顺其自然吧。所以出了门她还是喜欢做男装打扮),你给我们一本书干什么?”先开口的是红楼股东之一钟老板。他随手翻了一翻,又厌恶的丢在一旁,他平生最讨厌看书了,当然全是春宫图的小H书除外。 今天来了十几号人,全挤在莫菲菲与沈天启处理贸易行事务的办公室里。人来齐后。莫菲菲每人发了一本百来页的计划书,用她报社地印刷机器印刷的,里面还配有种种图片说明。看起来确实很像一本工具书,难怪钟老板会有此一问。 “浩凡,别卖关子了,有什么话就直说吧,你这些叔叔伯伯们可是很忙的。哪有时间来这里看闲书。”莫老爷腆着大肚子吭哧吭哧猛摇手里的绢扇发话了,这鬼天气就该躺在家中竹椅里喝冰镇果汁,如果不是女儿跟他严肃的说不来的话以后发财了没他地份,他才不会巴巴赶来呢。 莫菲菲无奈的看了他们一眼,清了清嗓子说:“咳,大家手里拿的京城一号计划书,其实是我的一个构思,关于大家共同出力建造全国最大最豪华的赌场。” “赌场?”一直闭目养神的南宫济睁开眼睛来了劲,炯炯有神的看着莫菲菲。兴高采烈说道:“好哇!会长,你要开赌场的话我第一个支持!咱们兄弟同心,打遍京城无敌手。把京城的赌场全部弄垮!NND,赌场可捞钱了。我们一定要狠狠干一票!”说到老本行。南宫济充分暴露出了他地土匪本质。 “干一票,你以为老板是把我们召来商量着去拦路打劫啊?”其美人恶狠狠的瞟了南宫济一眼。后者急忙闭嘴。他在京城的日子里没少央着其美人在如家客栈里给他安排好地房间,所以对这个泼辣的女人还是有几分悚地。 “赌场?”南宫济闭口了,那几个红楼地老家伙却开始议论纷纷。世上最容易赚钱也最让人诟病的行业莫过于“黄赌毒”,他们就沾了一个黄字。现在红楼已经已经黄得很强大,黄得成了京城第一妓院,为他们换来了万贯家财,但是不容否认,他们虽然有钱,社会地位却没有得到显著提高。在那些正当大商人眼里,他们这些开妓院地还是低人一等。 也不是不想换其他的行业,但做生不如做熟,冒冒失失去试水别的生意还不如老实开妓院,再说他们资质平平,根本没有莫贤侄的敢想敢拼的精神,谁也不敢冒险。现在莫贤侄居然说要让他们一起加入开全国最大的赌场,他们没听错吧? 如果说能开妓院的人会令普通人羡慕的话,能开赌场的人则是让普通人敬畏了。因为赌场可以让无数人血本无归,倾家荡产。赌场老板在一般人眼中就是恶魔一般邪恶而神秘的存在。 开赌场比做其他行业更难,不仅要应付官府,还要防备地痞无赖、难缠的赌客、老千,不是有钱就能办的事,还得有靠山、养一堆打手,光有靠山还不够,更难找的是技术人员。做庄的总不能让赌客随便把钱赢去吧?不过,开赌场确实赚,如果当天有几个冤大头光临的话,一个时辰赚的钱都可能比红楼一个月赚的多。 想到这里,那几个大叔们猥琐的笑了起来。姑且不论莫浩凡说的话有几分靠谱,但是他敢说出来就代表着有一定的把握,但听一下他怎么说也无妨。 反正他们都一条黄路走到头了,想洗白那是极难,开赌场也是在偏门里转,比起大门来,他们更愿意走偏门。 “请大家打开第一页,我将会详细解说这个计划书的内容。”莫菲菲稍微运了运力,清亮的嗓子在所有人头顶响起,议论的人都停了嘴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 两个时辰之后,莫菲菲总算把那本计划书解说完毕,因为中间有许多在座的人不了解的东西,所以她说得特别仔细。概括的说计划书大体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京城一号的目标:成为全国最大最豪华的赌场。 预计规模:占地二十亩,分为地下一层,地上三层。地下一层为赌场,分为普通区和贵宾区;地上一层为商场和餐厅,地上二层为休闲娱乐,安排按摩、浴室、桌球、保龄球、健身房、戏院;地上三层全为客房。堵场采取倒“U”形三合院形状,要穿过宽阔的长长中庭才能到达大门,这也便于在中间安插护院防止人上门捣乱。 资金筹备:需白银两百万两。 所需人手:护卫两百人,女服务员八十人,女荷官三十人,庄家好手至少二十人,还有什么未考虑到的请南宫济补充。 各人负责事项:……(太多了,省略) 所有人被她描绘的景象震撼了,如果这样的赌场真的建成的话,确实可以称得上全国第一。但是,他们还有许多问题不能理解,莫菲菲话音刚落,大家纷纷开口提问。你说的那个大转盘能不能再解释一下?” “扑克牌?几张纸真能让人沉迷,不大相信。” “什么,让我们红楼的姑娘去端盘子,不可能。” “没见过澡堂子盖在三楼的,换水问题怎么解决?” “请那么多人一天光人工费就开销很大啊,万一生意不好的话岂非血本无归?”今天逛街到近9点,接果嘛都没买,脚都走痛了,郁闷。 还是努力在5月完结,但是不打包票(我说话不算数的时候太多了,怕了自己)^^ 第155章 发展才是硬道理 第155章 发展才是硬道理 又一个时辰过去后,所有人终于明白了莫菲菲口中一系列的新名词,南宫济甚至跃跃欲试催她赶紧把那个扑克牌做出来,大家试一下是不是真那么好玩。对于扑克的魅力,莫菲菲毫不怀疑。 “按照这个计划做吧,我们全部支持你!”几个大叔绿着眼叫嚣说,莫老爷更是兴奋得小眼睛乱眨,心里深深为自己遗传给莫菲菲的优良基因而陶醉了。 沈天启和其美人自然不会反对莫菲菲的意见,事实上以沈天启更为敏感的商业眼光看来,他对“京城一号”的前景充满信 需要筹备的事务实在是太多了,找场地、筹钱、与官府打交道、出设计图、找建筑队、找服务员、荷官、制作新赌具、保安问题…… 莫菲菲把找场地以及与官府打交道拿各种批文的任务交给了以她爹为首的四个大叔,而淑女培训班的校长与其美人则负责服务员的培训(当然莫菲菲得先给她们培训然后她们再去依样画葫芦),沈天启负责做资金财务计划,莫菲菲负责房屋设计图以及赌具,南宫济当然负责去找一些庄家好手以及保安。 大家预计,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京城一号也要大半年才能开起来。 任务分配完后,所有人摩拳擦掌干劲十足的回去考虑该从哪里先下手。其中莫菲菲最担心的是南宫济负责的那块,他负责的人是赌场是否能够安身立命的核心。所以其他人散后莫菲菲单独把南宫济留了下来。 而沈天启怀着强烈地嫉妒之心也执意留下,自从他和莫菲菲的关系确立后,一切走进莫菲菲一米范围内的雄性动物都被他在心底暗暗仇视。 “南宫,你地任务很重啊。打手我倒不担心。我们精英联盟的人个个都能打,每人家里都能拉出几十上百号人来,我是担心你能否找到赌技高超地人为我们工作?” 莫菲菲不禁看了身旁地沈天启一眼,想象如果他穿起这种衣服是什么样子。沈天启仿佛感受到了莫菲菲的邪恶意图,双手抱胸狠狠瞪了她一眼,透露出大爷我一定不会从你的神色。 莫菲菲尴尬笑了笑,好奇的问南宫济:“居然还有全国赌术大赛这种比赛,官府不禁止吗?” “切”,南宫济对莫菲菲丢了个鄙视的眼神,明显嘲笑她的孤陋寡闻:“所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文人可以科举,武人可以摆擂台论剑,赌术精通的人当然也可以举办比赛啦。” 莫菲菲回想前世看那些赌神大片的情形。心怀向往:“如果能够招到他们来做台柱子我们赌场肯定会一炮而红。不过,如果有那些厉害的人来做庄。还有人敢来赌吗?” 南宫济得意地说:“这你就不知道了吧。招这些人来只是来镇场的,并不需要他们每天亲自坐庄。但是如果遇到厉害的赌客或者来踢馆地人,那他们就可以起作用了。” 莫菲菲明白了,感情高手只能作为类似核武器般威慑的存在,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用得上不说,平时还得好好供着赔上许多日常保养费。 “就怕他们不给面子,毕竟我们是新赌场没什么名声。”沈天启担忧地说。 “嘿嘿,放心,我手里正好有他们其中两个人地把柄。我家老爷子也去招揽过他们,我都没把这个秘密贡献出去呢。”南宫济阴险的笑了笑,不禁让人对那两个即将被胁迫地赌国高手同情起来。莫菲菲翻了翻白眼,这只男公鸡还真是吃里爬外啊,不过,爬得好。 再敲定了一些计划,三人散去。 回去之后,按照自己记忆中的样子,莫菲菲把自己想象中的平面设计图画了出来,毕竟不是专业出身,她也只能大概画出房子形状,房间大小分布,并把一些房间内所需的特殊要求标清,比如浴室、按摩室不需要窗,专门给大客户赌的贵宾室一定要豪华等等…… 她打算就去找给她建客栈的那些施工队,毕竟有了经验,不会为她一些不合时宜的先进东西诧异。 画完图后,她给一直保持良好联系的万灵大师去了一封信,告诉他说自己又有了很多绝妙的主意,请他一起到京城来探讨一些发明。很久前给他的那些东西莫菲菲相信他已经消化完了,现在又有了新鲜的研究方向,他一定会很乐意来充当自己的免费劳动力。老虎机、转盘、桑拿室,太多东西需要他的帮助。 万灵接到莫菲菲的信,五天后就很高兴的带着自己的徒弟来了,令莫菲菲大跌眼镜的是,师徒两还用马车给她顺便拉来了一辆自行车!这是莫菲菲两个月前给他发过去的图纸,没想到他还真做出来了。 虽然没有前世的自行车精巧,看着基本属于木结构的双轮车,莫菲菲激动的一把抢过去,飞身而上。那一天,京城许多百姓见识到莫菲菲骑着这种可以快速行驶的怪物在街上飞驰,虽然比不上马,但是比两脚的速度快得多了。 许多人好奇的看着莫菲菲快乐的踩着脚踏车一晃而过,有个认识她的成衣店老板大着胆子把莫菲菲拦下来问她骑着的是什么东西。莫菲菲便意气风发的一脚踩地在车上说:“这是全国只有一辆的自行车。” “自行车是什么东西?”那个小老板呆呆的问。 “它是划时代的产物,是只属于贵族的运动,噢嚯!”莫菲菲不耐烦的答了一句,又呼啸的飞走了。 没料到第二天,许多京城贵公子纷纷找上莫菲菲,说要见识那辆奇特而拉风的自行车,莫菲菲给他们示范了自行车的方便,于是不由分说的,她接到了五十辆自行车的订单。但是由于现在万灵大师已经全力贯注到京城一号赌场上,所以也没功夫给他们造车。 这只是莫菲菲繁忙筹备工作中的一个小插曲罢了,至于以后自行车会不会风靡京城,会不会成为莫菲菲新的赚钱手段,谁知道呢。三个月过去,从海外归来的各个商队带回了数量令人吃惊的珍稀商品,与莫菲菲预计的一样,奢侈品市场受到了一定冲击,那些海外商品的价格比半年前足足下降了两成,即便如此其中的利润也让那些商人赚了个盆满钵盈。 莫菲菲的利益并没有受到损害,因为见机得早渠道已铺设出去,随大流的降了些价之后虽然单件商品的利润低了但反而刺激了购买的人变多,省去了货物积压造成的成本。 几个手眼通天的商人已经意识到了这个情况,他们开始频频和朝廷打交道,希望能把这些货品大规模贩卖到与大齐临近的那些内陆国家中去。皇上一向主张与其他国家加强商业往来,所以他们很有信心成为“跨国企业家”。 在重商的国策下,大齐经济得到飞速发展,随着海外贸易的加强,经济交流圈不断扩展。大齐朝廷从中攫取了巨大的利润。由于经济的扩张所需货币增多,朝廷不断增制铜钱,但是各国货币并不相同,黄金白银做为最坚挺的硬通货被源源不断运到国外,造成大齐黄金储备量大大降低。大额交易日益增多,货币携带不便的弊端渐渐显示出来。如果长此以往,必将影响到目前蒸蒸日上的经济发展好局面。 皇上最近就在为这个问题焦头烂额。那些掌管财政的大臣们有的主张减轻铜钱分量,有的主张限制黄金流到海外,就是没有一个人能提出恰当的解决方案。 在知道指望不上自己的那些臣子之后,皇上秘密把云先生和炼无极叫进了宫中,这是炼无极回到京城以后师兄三人的第一次会面。 :(大家不要催我,越催我会越急然后越写不出,最多还有几章就结束了,所以结尾要仔细斟酌,请给我一些耐心^^不用等太久的 第156章 秉烛夜话 第156章 秉烛夜话 月黑,风高。 白天气势雄伟的皇城大部分陷入了黑暗中,一些重要宫殿门口以及走廊上挂着的宫灯在夜风中摇曳,配上巨大树木的沙沙声,皇宫显示出几分诡异,就像噬人的野兽蛰伏着时刻准备扑上去咬猎物一口,说不出的危险。 值班的禁卫兵很尽责的按照巡逻路径来回巡视着。今天晚上皇上没有召妃子侍寝而是早早睡下了,贴身太监小宣子好不容易有一天这么早就空闲下来,心满意足的靠在门口柱子边打瞌睡,像他这样的人,早就学会了抓紧一切宝贵的机会休息,伺候主子要废的心神实在太多。而更接近龙床的地方,帷幕外两个小宫女跪坐在蒲垫上头一点一点陷入半睡半醒间。 忽然,大门轻轻响了一下,有两个人影闪了进来。小宣子马上惊醒过来,还没来得及看就低喝了一声:“是谁?”不经通报擅入皇上寝宫可是死罪,更何况在夜间,难道是刺客?小宣子昏沉的头脑顿时完全清醒了,抬眼看去,是两个陌生男子。一个身穿黑色暗金条纹长袍,神色冷俊,狭长的眼中透出一股浓浓的杀气;另一个艳绝的脸在烛光以及他身上绯色长袍的掩映下分外妖娆,饶是在宫中见惯了绝色妃子的小宣子也眼前一亮。如果不是那人明显的男式外套以及薄薄衣物下的平胸,他毫不怀疑眼前的这个人称得上天下第一美女,或许,现在是天下第一美男? 两个人并没有回答小宣子的话,这不由让小宣子有点紧张,好在美男及时给了小宣子一个安慰的微笑。他莫名平静下来,心中升起奇怪的感觉:这样出众的两个男子定然不会是刺客,看他们身穿华服面色平静地样子。倒像是登门拜访的客人。 客人?小宣子心中骂自己想法荒谬,他悄悄看了一下那手臂粗的红烛。根据剩下地长度估计现在已经过了子时。他敢肯定,今天皇上没有对他说召见任何人,不然皇上也不会这么早入睡了。既然人来了,就进来吧。”传来皇上淡淡而充满威严的声音。小宣子一惊,透过薄薄地帷幕看到皇上不知道何时已经端坐在床沿。并且还自己穿好了衣服。他不禁暗骂自己的失职。 皇上自然不是对他说话,而是对刚进来的这两个神秘人。小宣子不敢多问,机灵的上前叫醒那两个一头雾水的宫女,把她们驱赶了出去。轻轻掩上大门,他看到了门边统领杨昊神色不善地盯着他们。他不由心里一寒,知道有些事情不是他能够知道的,急忙拖着两个小宫女远远避开,并低声叮嘱她们不要把看到的事说出去,两个小宫女意会的不断点头。 “你谱还摆得挺大的吗。居然劳费我们大半夜的跑到宫里来。”看到下人都走出去了,云先生甩手走到一个矮几旁,不客气的给自己倒了一杯御酒。几上早就准备好两壶最好的酒和五六碟精美的糕点。 “哼。”云先生瞟了一眼他们亲密相握地双手,心里忽然觉得非常不快,又想起现在自己原本应该是舒服躺在床上的吧,却被某人以思念的名义叫过来,于是更加不爽了。 炼无极微微一笑,神色平静不动声色的抽出自己的手,坐到云先生对面,示意皇上也坐过来。皇上欣然坐下:“今夜我们定要秉烛言欢。” 如果现在有外人在这里一定会对皇上的话感到恶寒,三个男人,其中还有两个相貌不凡的男人,更有一个堪称绝色的男人,深夜在寝宫中秉烛言欢言什么欢就很令人深究了。 “二师弟,知道你从蒙古拉回到京城,我(在三人时,皇上摒弃了孤傲的朕这个自称)早就想找个时间聚聚,无奈这几个月实在是太忙,白天根本抽不出身,何况仲云的身份原因,白天见面实在是过于惹眼,只好麻烦你们晚上过来了。”皇上急忙解释了一下,想要平息云先生的怒火。 炼无极点了点头,表示理解。自他脱离蒙古拉回国后,皇上的事确实很多。忙着趁机痛打蒙古拉,忙着拔除蒙古拉在大齐的间谍,还忙着推出一系列商业改革措施,想必他已经很久没睡好觉了吧,看眼睛下都有了淡淡黑眼圈。 要做一个贤明的君主确实很辛苦啊,难怪历史上出得更多的是一心享受碌碌无为的昏君。 云先生脸部线条终于柔和下来,自己顶着大齐“大走私商”的身份,皇上自然是不好公然召见他的,他相信皇上对无极的思念确实出自真心,晚上鬼鬼祟祟进宫的委屈随着两杯酒的下肚已经消散了。 “还要多谢了无极的情报,我终于把蒙古拉在大齐的情报网连根拔除,这次他们元气大伤,在我有生之年他们休想再渗透进来。”皇上兴奋的说。由不得他不兴奋,炼无极回来后两人虽没见面,但是已经通过云先生的手给他送了一份大礼:蒙古拉近二十年来安插在大齐的间谍名单。这份名单覆盖面极广,从凡夫走卒到庙堂官员,足足有三千两百四十人。这些人隐藏极深,源源不断把大齐的情报传出去,抓捕后还审出有几次大型颠覆活动就是他们策划的。能挖出这个毒瘤,皇上仿佛一下子年轻了几岁。 “客气什么。我们是师兄弟不是么。”炼无极饮了一口酒,一点都不为自己出卖了曾效力过的那个国家的机密而感到内疚,对于他来说。这个世界上除了死去地师父,就只有眼前这两人还值得自己在乎吧。其他的东西一切都是浮云,抓不住他也不屑抓住。 “呵呵,在仲云家还住得习惯吗?要不要我在京城拨一块地给你建座宅子,你看中哪里,说一声就行。”皇上打定主意想把炼无极留在京城了。仲云这个家伙经常东奔西跑不见人影。又整天摆副臭脸,害他平时想找个聊天的人都找不到。云先生地心一紧,听到皇上游说炼无极搬出自己家去住,心里升起一丝恼怒,你TMD这么多天下大事还忙不过来啊干吗来关注别人家里小事。奇怪,照理讲炼无极这个几乎霸占自己家的无赖搬出去自己应该高兴才对地啊,为什么会生气呢? “不了,我在仲云家住得很好呢,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自在快活。”炼无极微笑的拒绝皇上的美意。 云先生暗暗松了一口气。也不去深究自己的心理,开始吧啦吧啦朝大师兄诉起苦来:“这家伙住得当然好,比我这个主人还舒坦。你不知道,再住几个月。我家酒窖的酒都快被他喝光了。宝库里这些年搜刮地宝贝们都被他败家的做成了玩具……” “别听他诬陷。大师兄,要不我们来一盘。这些年你的棋艺也不知道长进了没有。” “仲云你少哭穷了,你家里的那些宝贝怕是我的国库都比不上吧?”皇上随意的说道,并拿出一副棋盘,示意炼无极比较一下看看。 两人一边闲聊一边下棋,云先生在旁边支着脑袋看着,不时指指点点,一点都没有观棋不语真君子的觉悟。“说起来,我们当初真是年轻气盛,如果不是无极坚持……我们三兄弟就不用白白分开了。无极,现在想开了吧?”皇上捻起一粒黑棋轻轻放下,不经意的说,中间省略没说出来的是那个云先生一直抵触、炼无极一直没有放弃地事情。 做皇帝真的很无聊,每天有处理不完的国家大事,还要平衡大臣间地关系,即使在后宫里宠幸谁冷落谁也要考虑方方面面的原因,累。确实是寡人,所有人见到他都不敢喘大气,放眼所及全是卑躬屈膝,有时候看到妃子们兴致勃勃在说什么趣闻是非,他一走近,她们就都禁口改变话题,极尽所能吸引自己地目光。其实,皇帝偶尔也想八卦一下啊。 此刻,皇上漫不经心地装作不在意的样子,其实耳朵早就支楞得老高,希望听听自己两个师弟地花边新闻。 当年,无极信誓旦旦说要娶仲云为妻,诧异过后几乎让他笑死。看仲云那总是意气风发的脸露出吃瘪的表情,他心里不知道多么爽快。多好玩的事啊,无极和仲云。但是由于仲云的反应过度,刺激无极离开大齐转而到了蒙古拉,无极朦朦胧胧的情愫就此被生生割裂,现在他真的很好奇两人之间关系怎样呢?毕竟,两个年龄老大不小的黄金单身汉都没有娶妻,天知道真正原因是什么。这段日子无极一直住在仲云家,应该会发生一些事吧? 云先生恼怒的瞪了皇上一眼,看到炼无极投过来似笑非笑的表情,他干脆转过脸去假装欣赏皇上寝宫的装饰:“嗯,墙上那幅字不错,是颜大家流传不多的真迹。”两个都是自己的师兄,自己这辈子唯二的亲人,能怎么样,又不能用暴力让唧喳的皇上住嘴,可怜的云先生只能顾左右而言他了。 其实,他也支楞起了耳朵,想听听无极到底怎么说。 炼无极开怀的笑起来,并没有回答皇上的话,而是在棋盘上最刁钻的位置放下一粒白棋,提醒道:“大师兄,你可要专心些,不然无极可要不客气了。” 云先生生出一股淡淡的失望,继而他马上被自己的反应吓了一跳:自己到底是怎么了,难道是希望听到无极的否认吗? 老奸巨猾的皇上看到两人的样子,心里已j经有了自己的判断,嘿嘿,看来无极十几年的坚持终得到回报了,虽然那个傻小子自己没有意识到。 三人又随意的聊了许多问题,从天文地理说到天下大势,中间提到了皇上念念不忘的天命之子。 “无极,你说师父宝典中说的天命之子真的会助我大齐兴盛吗?” “师父天纵奇才,他所做卜算无一不灵验,我比起他老人家来实在是差得太远。宝典中这么说,自然是没错的。”炼无极认真的说,语气里透露出对自己师父深深的敬佩与怀念。 “那这个天命之子我一定得好好善待,说起来,到底是谁啊,莫浩凡还是舒安磊?”皇上非常想搞清楚这个问题。 “天机不可泄漏。”炼无极一副标准神棍应有的反应。 “切,我看是莫浩凡那小子,不然师兄你也不会派人刺杀他了,不是吗?”云先生邪恶的逼近炼无极,他想起了兀鹰和裂焰作对的情形。为了对付兀鹰,自己也折损了不少好手呢。看样子皇上并不知道莫浩凡其实是叫莫菲菲的女子,所以云先生也不打算提醒他。或许是对云先生裂焰的强大信任,所以皇上并没有自己派人调查莫菲菲,他手头的资料都是云先生递上来的。 皇上深以为然,因为无极不是那种做无用功的人,他做的每件事都有明确的目的。 “其实,谁是天命之子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大师兄你治国贤明,大齐定会走向繁荣富强。毕竟,你才是真正担负天命的真龙天子啊。”炼无极当头棒喝,点醒皇上治国不能过于依赖虚无飘渺的传说,而是从自己做起,身为一国之君,他才是带头大哥。 皇上站起,深深朝炼无极鞠了一个躬。确实,自己最近忘形了,总期盼那个所谓的天命之子来帮助大齐国运而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朕,才是真正的天命之子。皇上挺直了腰,一瞬间散发出强大的龙威。 炼无极坦然接受皇上的鞠躬,两人又在棋盘上杀将起来。 直到天边微微泛白,小宣子轻声在门外提醒皇上就要上朝了,炼无极和云先生才起身告辞。皇上本身也是功力深厚(显然很多人都忽视了这个事实),所以坐了一晚并不疲倦,反而得到炼无极诸多指点显得格外神采奕奕。 侍卫统领杨昊悄无声息的把两人送了出去,小宣子侍侯皇上更衣,看着皇上龙颜大悦的样子,知道昨晚两个一定是皇上最心腹的人。不,昨晚上我什么人都没看到,他在心底提醒自己。 皇上愉快的换上自己的朝服,看着那快燃尽的红烛,思绪忍不住飘了出去:这次,无极一定能达成所愿吧? :)本章完全版本,比昨天发的加了1700字呢。明天是本月最后一天,随便朝天乱喊一声:“还有没有人丢推荐票过来的?” 第157章 商业顾问 第157章 商业顾问 (注意:大家一定要重新看156章,我已经补写完毕,多加了近200字,修改后的才是完整版本哦,不看会错过一些内容) 最近沈天启不时向莫菲菲诉苦:“现在有钱人真是越来越多,动不动就来提十万两现银的,害得我的钱庄捉襟见肘,准备的现银都不够用。” 莫菲菲知道,钱庄就和现代银行一样,一次不会放太多的现金,如果不断有人来大额提现,确实会让人头疼。 “怎么会这样,难道提上万两银子不用预约吗?”莫菲菲奇怪的问。照理讲如果预约的话有个准备时间,钱庄也不会慌乱。 沈天启苦笑不已:“自然是有的,只要提五万两以上的银子都需要提前两天预约以做足准备。但是近期来提银子的人太多了,最多的一笔居然一下子提走了五十万两。这个我们还可以接受,关键是这段时间不断有人来提银子,不瞒你说,京城的现银已经快光了,我现在已经紧急到临近的城市调配。” “不会是恶意针对通泰钱庄吧?”莫菲菲一下子想起了当初在广州发生的事,就是有人煽风点火挤兑,使通泰钱庄差点倒闭。 “不是。如果真是有人作祟我还可以想办法打击,关键是来提钱的都是一些大客户,他们确实是出于正当需要,只不过时机不凑巧挤到了一起而已。”沈天启肯定的说。 “难道,最近发生了什么特别的事?”莫菲菲敏感的发现这里面肯定有什么不对劲地地方。 “亏你一直号称聪明。难道你没看到这几个月住你们如家客栈、去恒隆买东西、上红楼消费的人变多了?” 莫菲菲尴尬的点了点头:“那是。上个月全部收入比上上个月足足多了四成。不过,这个和你钱庄地事有什么关系?” “笨,这说明有钱的人多了。愿意消费地人也多了,如果这个现象不是只出现在京城的话。那么只能代表一件事,大齐人越来越有钱了。也就是说,我们国家越来越兴盛了。”沈天启好不容易逮到个莫菲菲脑筋不灵的时候,自然赶紧抓住机会嗤笑。 “……这是好事啊。”莫菲菲依然一头雾水。她不得不承认,在经济大势的把握上。她还是不如可以称得上金融专家的沈天启。 沈天启也不逗她玩了,直接说:“自从皇上颁布条款开放通商口岸,允许对外贸易之后,大齐很多商人尝到了甜头,比如你我,朝廷更是得到了数额巨大地税收。很多商人从海外运回物产后不满足于在大齐国内买卖,已经把生意做到了西部和北部的好几个国家了。”这我知道啊,说起来有些人还是被我们的乾隆贸易行逼的呢,嘿嘿。为了更多的利润,他们的东西不得不往内陆国家运。”莫菲菲得意的说。 沈天启丢过来一个“还好你没糊涂”的眼神接着说:“大额的交易自然需要大额地资金,你想啊。外国可不认我们大齐的银票的,他们只认银子。” “原来如此!”莫菲菲惭愧于自己地迟钝。可不是吗。即使在现代。黄金白银还是全世界通用的硬通货呢。 “对。”沈天启点点头,显然明白莫菲菲说地是什么意思。他又当笑话般说起另一件事:“你知道不,我们家钱庄掌柜昨天去酒搂吃饭的时候,听那里的老板哭诉说最近收到一大筐铜钱,足足有几百斤,央求他给换成整的呢。” 当下的一两银子也就是一贯钱,合一千个铜板。一个铜板相当于我们现代两毛钱,上酒楼吃顿简单的饭大概要几百个铜板。一般说来只有小康家出门才带银子,普通人家出门基本都是带着重重的铜板。所以像饭店这样现金流量大的地方收到铜钱多一点也不奇怪了,他们积累到一定数量的铜板之后,就会去钱庄换成银子,和我们现在拿着钢崩去银行换大钞是一样的道理。 大家都知道,服务态度不好的银行才不乐意帮你数那么多硬币,所以那个酒楼老板央求通泰钱庄掌柜给他换银子就很正常了。 “难道那个酒楼以前没收到那么多铜板吗?与上个月的情况应该不会相差太大吧?”莫菲菲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还不是因为大笔银子都被运到国外了,弄得铜板大行其道,给生活造成很多不便。”沈天启无奈的说。 莫菲菲心中一动,觉得脑海里有灵光闪过,想抓住,那点灵光却又已经缈无痕迹,她只好作罢。 这场关于银子和铜板的讨论只被她当成生活中的小小插曲,转眼就抛到了九霄云外。 一个月后,莫菲菲发现她的商场也收到了极多的铜板,好在其他诸如红楼、客栈、贸易行之类的地方都是高档场所,去那里消费的人用的基本都是银子,所以还没有造成太大的不便。 这引发了莫菲菲的一个思考:大齐流通的货币有黄金、银子、铜钱。因为铜板和金银流通的不便,所以大笔钱财大家还是使用钱庄发行的银票。按照使用习惯,银票面额分为十两、五十两、一百两、两百两、五百两、一千两、两千两、五千两、一万两等。银票来源的渠道是有客户到钱庄存了钱,钱庄根据实际金额开具的类似于“收据证明”的东西,以钱庄的实力和信誉证明此人确实有那么多钱。说起来,就和我们现在银行发地支票一样。 银票的好处就是携带方便,可是坏处也有。那就是只能在发行钱庄兑换。因为全国的钱庄并没有联网地,拿着A钱庄开的银票到B钱庄领钱那是不可能地事----就如现代拿着中国银行开的支票去工行兑钱,人家睬都不睬你。所以如果在某个城市你拿着当地不方便兑换的银票交易。很多人都不愿意收。 这直接导致了网点越多、实力越雄厚的钱庄去存钱的人也就越多,使得强者恒强。难怪沈天启拼命在各个大小城市争开钱庄了。 为什么没有一种银票可以全国通用呢?既便于交易流通,又便于携带。 有能力统一货币地角色,只能是国家吧? 纸钞! 莫菲菲终于想起了自己要抓住的那点灵光。对啊,为什么不建议国家印制纸钞呢。大齐商业不断繁荣,全国经济流通速度比以往大了几倍。银票由于受兑换的局限性已经不能满足各地交易的需求,所以很多人才宁愿使用白银直接交易造成诸多不便。 印纸钞可行性比较大啊,唯一值得担心的就是,国家根据什么来测算现在市场上流通的货币总额,总共发行多少纸钞才能符合需求。多了,容易造成通货膨胀,少了,容易造成货币紧缩。但是只要国家控制得宜应该没事吧? 于是她兴冲冲把自己的这个想法告诉了沈天启。 沈天启瞠目结舌,他现在已经不把莫菲菲当人看了。莫菲菲简直就是一个挖不完的宝藏,被沈天启划分为非人类的范畴。 “为什么你总是有那么多匪夷所思地想法。朝廷发行纸钞?嗯,确实利于大齐商业发展的现状。但是你这个胳膊往外拐的家伙有没有想过,如果朝廷把持了印钞大权。将给我们钱庄造成极大地不良影响。照你的说法。钱庄需要配合朝廷把银票全部换成纸钞,但是如果换了之后朝廷又偷印大量纸钞。我们钱庄从哪拿那么多银子来兑换?这种损害钱庄地事我绝对不能容许。” 沈天启地话仿佛给莫菲菲满腔热血泼了一盆冷水,彻底把她泼醒过来。她忘了最重要的事,现在地钱庄都是私人所有,而不是被朝廷控制的,而且当下没有强大的计算机联网系统支持,没有完善的金融机构监控和分析市场,朝廷根本没有能力推行纸钞。再退一万步----如果朝廷尝到了好处,谁能保证它不会大量印刷纸钞从钱庄里套现,这不是不可能的事。她又想起了在自己印象中的中国某个朝代,交子超脱时代的发明使那个朝代的经济产生了巨大的动荡,交子使用了一段时间之后又被湮灭在历史长河中。 自己确实是冒然了啊,不是什么现代先进的东西在古代都是可以实现的,毕竟受时代局限过大。抄搬一些发财的商业理念无所谓,但是想要照抄可以改变大局的经济政策那是自己不自量力了,莫菲菲不由反省自己的妄自尊大。 既然沈天启说不可行,莫菲菲也就没有多想,一心一意投入到赌场筹备中去。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他们这番话却不知为何被泄漏了出去,猝不及防之下,在一个闷热的午后,莫菲菲与沈天启一起被一个太监宣进了宫中。 沈天启是第一次被皇上召见,心理难免惴惴,莫菲菲与皇上却不是第一次打交道了,她不停用眼神安慰沈天启,让他少安毋躁。莫菲菲猜测着,想来皇上又是有什么事要听取自己的意见。 穿过曲曲折折的长廊,他们在小太监的带领下来到了南书房,一身明黄团龙长袍的皇上端坐在堆满奏章的案几后一边办公一边等待他们的到来。 参拜过后,莫菲菲抬眼瞄了一眼满脸威严的皇上,与自己很久前见过的那一次比起来皇上消瘦了一些,这个雄心勃勃要带领大齐走向繁荣富强的君主在背后一定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努力吧?即便是皇上,也不是能随心所欲的。 皇上看低头垂手的莫菲菲,月余前炼无极关于“天命之子”的论断解开了他的心结,他不再渴望知道谁才是真正的天命之子,管他是莫浩凡还是舒安磊,只要朕善待每个对大齐有贡献的人才,何愁大齐不兴盛。 果然,皇上开口就问他们几天前关于“纸钞”的讨论。 莫菲菲一点也不诧异皇上为何会知道他们的谈话,想必京城里埋伏着无数类似于东厂探子般为皇上服务的人吧。 她示意沈天启来说,因为毕竟沈天启深谙这个世界的金融情况以及经济政策。沈天启恍惚了两秒钟后开始侃侃而谈,把纸钞的利弊说得清清楚楚。 “妙哉,纸钞的出现确实可以解决银票流通不便的难题,但是你说的那些缺点也不无道理。”皇上抚掌,然后和沈天启就这个问题展开了深入热切的讨论。他一心在全国推行商业,而沈天启又是金融大鳄,两人可以说是一拍即合,说得唾沫乱飞星月无光,简直就差互相握着手大叫一声“同志”了。 莫菲菲无聊的打了个呵欠,根本没有兴趣参与他们的谈论。她干脆悄悄打量起皇上书房的装修,时不时嗯一声附和他们。 三个臭皮匠顶得一个诸葛亮,群众的力量是伟大的。这两句来形容眼前的三个人显然都不适合,因为他们既不是臭皮匠,有一个人更是高高在上的皇帝,莫菲菲想表达的是,经过讨论,居然被他们合计出了一个皆大欢喜的方法---既解了皇上的难题,又没损害到钱庄的利益。 那就是,在所有银票上加印朝廷刻的流通专用章,这样一来,所有的银票都可以在任何钱庄兑换。这与统一的纸钞不同,朝廷没有发行的权利,而是承担了一个类似“银联”的功能。 龙颜大悦啊,皇上万分不舍这样的人才不能为自己所用,就问两人可愿意在商部任职。 开什么玩笑,当官哪有当富贵闲人舒服,莫菲菲与沈天启敬谢不讳,为了不惹怒皇上,莫菲菲大力解释了一下“顾问”这种东西----非正式职工,但是需要的时候可以提供咨询建议。于是最后两人各领了一个“朝廷商业顾问”的职称回去。虽没有实权,但终究是皇上亲封的封号,一时两人在朝野之间的大名广为传播,一些职位不高的官员甚至曲意结交他们,希望他们能在皇上面前帮说个好话,莫菲菲与沈天启也趁机结交了一些官员。 不久之后,朝廷正式开始了轰轰烈烈的“盖章”行动,想要所有的银票都“升级”不是短期就能完成的,但无论如何这个政策一出确实造福了无数商人,大齐境内东南西北商业流通速度比以往快了两倍,大齐的国力更是一日比一日兴盛起来。陆上和海上“丝绸之路”的畅通使越来越多的外国商队来到大齐,与大齐进行了诸多技术交换,逐渐奠定了大齐在远东地区的老大地位,而京城也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城市。 莫菲菲就像一个忠诚的爱国主义分子,非常欣喜的看着这个变化,源源不断涌入京城的人潮使她的客栈和商场生意大好,更加美好的是,她的“京城一号”赌场就要开张了,这么多有钱人,那就是一只只活生生的大肥羊啊! 大概还写个2、3章就完了,坚持、坚持 小声说:“丢点推荐票支持俺劳动节的劳动不?” 第158章 赌国大亨 第158章 赌国大亨 与之前的如家客栈和恒隆商场开张不同,莫菲菲并没有利用手里的报纸优势对寄以厚望的“京城一号”开张展开全方位多角度的广告宣传。全因京城一号并不是什么正经营生,说起来比妓院更容易招一般百姓的排斥,毕竟妓院是温柔乡红粉场,人不风流枉少年说出去也并不是什么丢脸的事。 赌场就不一样了,赌博转瞬就可以让人倾家荡产,很多百姓可以容忍自己儿子去嫖妓却不能容忍自己儿子参加赌博就是这个道理,官府对赌场也有诸多的限制。 虽然不敢明目张胆的宣传,但是在一个月以前莫菲菲还是利用其他渠道把即将开张的京城一号必定成为整个北方甚至全国最大的赌场的消息露了出去,早早把许多人的胃口吊了起来。比如,京城最大的皮货商吴老板搂着红楼里自己的老相好折柳在房间里喝酒。娇滴滴的折柳姑娘用小嘴给吴老板渡了一口酒,吴老板情动得双手攀上折柳酥胸的时候,折柳柔弱地握住吴老板肉实的咸猪手,叹一口气双目含泪伤感的说:“吴老板怕是下个月在这里就见不到奴家了!” 吴老板吃惊之下眼一瞪:“难道是谁人给你赎了身?岂有此理,那刘嬷嬷不知道我最中意你吗?就是赎身也该由我来赎才对。” 说完又尴尬的加了一句:“折柳你待等等我,过不了多久我一定会说服我们家那只母老虎。” 折柳在心底不屑的唾了一声,指望你怕是我头发白了都等不到那天,面上却愈发悲切:“不是赎身的事,有谁还能比吴老板你对奴家更好呢吴老板松了口气。毕竟自家黄脸婆不可能让个妓女进门,平时到这里玩玩姑且还可以睁只眼闭只眼,他方才对折柳说的只不过是一个永远无法兑现的诺言罢了。 “既然不是这样那何出此言?”吴老板疑惑地问。 妓女被卖到妓院之后是没有人身自由的。最得宠的姑娘偶尔得嬷嬷允许上个街也会有身强体壮地护卫明为保护实为监视的跟着,所以除了被赎身之外吴老板实在想不到是什么原因在这里会见不到她。而且折柳是正当红地摇钱树,嬷嬷不可能转手给别家,更何况这满京城红楼就是最大的妓院了,她还能跳到哪里去。 折柳把原因幽幽道来:“下个月我们东家在西城的赌场就要开张了,奴家要调到那里做侍女。” “什么?你可是红楼第三号招牌啊。你们老板居然让你去做区区侍女?”吴老板不可思议,经常去赌场的他自然知道赌场里的侍女可是里面身份最低地员工,其重要性远远比不上荷官,甚至连个护卫都可以随便调戏她们,与她现在在红楼的地位和待遇来说完全一个在天一个在地。他闹不明白为什么她们那个据说精明的东家会这么安排。 “正因为是三号才会被老板踢到那里去啊,吴老板不知道。老板这次在全国各地找了许多美女进赌场,折柳的姿色比起江南来的那水一般地妹妹们来说哪算得了什么。”她假装抱怨的说道。并不动声色把京城一号不同于其他赌场的新奇描绘得天花乱坠。 吴老板听得心潮跌宕。为那传说中地江南美女,也为那从未听说过的赌法。他打定主意到时候一定要去见识见识,嘴里却道貌岸然地说:“我地乖乖小折柳,你这么可爱,你去哪我一定追到 “嘴这么甜,奴家要奖励你。”接着满室陷入了无边春色中。 同样的场景在红楼许多姑娘房间中上演。另一面,那些淑女培训班送去各达官贵人家地侍妾歌女们也以谈论一桩新闻的口吻把自己以前东家又有商业大手笔的消息散播了出去,自然,那些消息最终都会通过府里某人的口被家主知道。而如家客栈的上房中早就悄无声息的摆上了京城一号的精美宣传小册子。 除了这些手段之外,莫菲菲并没有用其他大张旗鼓的方式。但是有钱人的圈子其实很小,种种或真或假的京城一号的消息已经快速在上流社会里流传:据说那里有各地最漂亮的姑娘,据说那里有上千张赌桌,据说那里有许多闻所未闻的新奇赌法,据说那里还有可以媲美如家客栈的豪华客房。总之,那是一个人人向往的销魂窟。太平盛世,平时没事就在琢磨着怎么花钱的人多的是,听到这个妙处许多人决定开张的时候一定要去见识一番。 所以,当京城一号在鞭炮声中开张的时候,富人们蜂拥而至就在莫菲菲的意料之中了,有许多当朝官员甚至遮遮掩掩混在人群中,忽然见了一个熟识的同僚也互相装做不认识。 莫菲菲与沈天启站在二楼一个正好可以看见大门的房间里朝下望,身边是从各地赶回来的一众精英联盟的骨干们,照他们的话来说,这么大的热闹怎么能放过,何况,这产业里也有他们的一部分啊,这个荣耀的日子应该共享。 现在这群曾被家里长辈命令没事乖乖在家,允许偶尔打个小架的少侠们在家族里或者帮里派里早挺直腰板抖起来了。跟着莫菲菲混本事长进了不说,还懂事了不少,更学会逢年过节孝敬长辈,送上丰厚礼品了。还有什么好挑剔的呢?得,这些小兔崽子跟着莫家小子继续混吧。 “浩凡。我可是要去玩两把,你下不下去?”南宫济一群人早已憋不住,莫菲菲刚微笑摇头。他就领着十几号男女呼啦一下奔下楼去。 一楼大堂内到处是衣香鬓影,已经过了午餐时间。做为商场和餐厅,现在并没有生意,几乎所有的客人都是冲着赌场来的,二十八个各具异彩的美女领着豪客们从暗门往地下赌场走去。 “哇!”一个富商刚进金壁辉煌、挑空近六米摆着各式新奇赌具地地下赌场,发出了土包子式的惊叹。不过他一点也不觉得丢脸。因为旁边许多人也是一副合不拢嘴的样子。 每个赌桌旁边都有一位打扮笔挺地服务员向赌客说明规则,荷官们穿着特殊的窄袖紧身制服,没来由增强了赌客们地信任,穿这种衣服出老千的几率也会小很多。 而一百多个清凉如兔女郎的侍女们也用托盘端一杯杯美酒行走于人群间,只要是进门的顾客都可以随意饮用。 赌场这般独特做派立刻刺激了许多人,他们掏出准本好的银票到兑换处兑换了筹码,兴致勃勃投入到许多新颖地赌法中。那一日,许多人通宵未归。因为赌倦了之后,会有一个温柔的美女领着他们到二楼。或进行一个全身按摩,或泡个热水澡,谈得难舍难分的。当下就去三楼开房进行深入交流。 第二天,许多人神清气爽离开了京城一号。就是输钱的人也少了平日一贯的懊恼。 京城一号赌场迅速成了京城最大的销金窟。那些纨绔子弟们没事就泡在里面,即使不为了赌两把。也可约三五朋友打一局保龄球壁球什么的。而许多富商更把这里当成招待生意伙伴的最佳去所,先到包厢里赌几场不动声色把钱输过去,待对方心满意足的时候再一起做个全身按摩,然后找两个漂亮侍女陪伴,饿了还可以直接在楼下餐厅叫来大餐送上房间,吃喝玩乐一条龙下来,便是什么生意也可以谈成了! 三天后,莫菲菲得到帐房统计地结果,所有人吓了一跳:这三天的总收入居然有六万两!刨去成本,净利润80。 “金母鸡啊金母鸡。”崆峒山的美女师迷月与飞鹰堡地铁公鸡冷文星同时扑了上去,紧紧抓住账本使劲在脸上摩挲,丝毫没发现他们俩的脸蛋授受不亲地仅隔着0.01厘米地距离。饶是整日与钱打交道的沈天启也忍不住动容。 南宫济用大灰狼看小白兔地热切眼神崇拜的看着镇静自若(其实是心里已经惊的说不出话)的莫菲菲,请求到:“老大,先分点钱给大家花花吧。” “赞成!” “同意!” 一群年轻人开始起哄。 难怪说走偏门容易赚钱啊,莫菲菲想着现代那些什么富豪排行榜如果真要排,上榜的一定是走私毒品军火的大佬们才对。 “今晚上我请大家吃大餐,还要给所有伙计发红包。” 是夜,一伙人饭饱酒足之后回到赌场,让所有伙计排着队来领红包,个个感受给手下派红包的快乐,比自己拿红包还让人满足。一个月过去,随着走南闯北的人口口相传,京城一号的名气也打得越来越响。如果到京城不来见识据说是天下第一赌庄的京城一号,简直枉来京城。 当然,日近金斗的京城一号惹得许多人眼红,但是几拨人陆续上门砸场之后,都灰溜溜的偃旗息鼓:打架吧,人家有武林各大门派派出的上百号打手,每月更是有武林排得上号的高手轮流驻场,你来一个打一个,来两个打一双,根本不惧。派赌博高手来挑战吧,那高手输得只剩内裤回来,哭丧着告诉他们,人家京城一号的供奉居然是全国赌术排名第二第三的高手土龙兄弟。有妄图借自己的官场关系想以正常途径封赌场的,没几日他们的靠山就会受到某贵人若有若无的警告,然后诚惶诚恐的把托自己给京城一号下绊子的人叫来狠骂一顿,并表示再也不会管这种闲事。 久而久之,有心之人都知道,京城一号老板的靠山深不可测。 莫菲菲难免被贵客们抓着试探身后背景,每次她都嗯嗯啊啊搪塞过去,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靠山是谁呢怎么告诉别人,说没有靠山也没人信不是?那还不如故弄玄虚。“无极,你怎么会对莫浩凡那小子上心,居然关照到我头上了?”皇帝不满的对难得一次进宫见自己的二师弟说,这个二师弟可不像是轻易会对一个人上心的人,除了自己和仲云,皇上对炼无极会关心第三个人感到有点吃味。 “因为啊,我看着他实在是顺眼。”炼无极没什么诚心的回答,一听就知道是敷衍。他总不能告诉皇上说他打破心结,功力已经取得了巨大的突破,看出莫菲菲不是属于这个世界的人吧?等解决了与小云之间的问题,再去研究那个丫头,在这之前,最好让那丫头一切顺顺当当的,炼无极露出让皇帝毛骨悚然的笑容。 “阿嚏!”谁在惦记着我?莫菲菲泡在撒满玫瑰花瓣的浴桶里自言自语。 这么久不更新我都不好意思上网了。最近在跟出版社谈出版的事,出版社要求我不要放出结局,被我坚决拒绝了,我说还有2章并不能影响销量,要买的还是会去买,不买的哪怕就是去书店把剩下两章站着看完也不是什么难事,出版商才作罢。假如顺利的话,2个月内会出书,谢谢大家一贯的支持。 第159章 幸福的人都是相似的(大结局) 第159章 幸福的人都是相似的(大结局) 德昭十二年,初夏,晴,懒了一冬的树木闲适地舒展开身子,饱满的叶片青翠欲滴,正是一年最美丽的时节。 莫菲菲一大早起床后就眼皮乱跳,总觉得有什么事要发生,她稍带不安的问身旁服侍的丫鬟秋梅:“你说左眼皮老跳是什么意思呢?” “那是表示有财到呢。”秋梅喜滋滋的说。 跳财么?莫菲菲听后倒不显得多喜悦。现在每年如家客栈、恒隆商场、乾隆贸易行、报社、赌场统共就能给她带来近四百万两的收入。她虽还称不上富甲天下,但已可以牢牢占据京城十大富豪排行榜中的一席,算是眼界高了,秋梅这讨好的一句话如何能打动她的心。想起刚来这个世界时立志要成为全国首富的远大理想,却也不是那么遥不可及了,毕竟自己还年轻不是吗。 坐在精美的铜镜前,让秋梅给她熟练的梳了个利落的发髻。莫菲菲端详镜中的那个女子:柔和的线条,眉目如淡淡山水画,原来不知不觉间她已长成婷婷玉立的大姑娘了啊。如果在现代,刚是大学毕业进入老爸的公司被他奴役的年纪吧?却不料来到古代获得难以想象的基业,当真是世事难料。 “右眼跳又是什么意思?”莫菲菲接着问。 “右眼可是跳灾。”秋梅的语气里带着几丝关 “那两边眼皮一起跳呢?”莫菲菲锲而不舍的问。她现在一会儿左眼跳,一会儿右眼跳,跳得她心惊肉跳的,闹不明白到底该做何解。 “那是代表小姐你眼睛抽筋了!”秋梅没好气的把梳子往梳妆台上一丢,她对莫菲菲老是做男子打扮早有心怀怨气了。因为小姐扮作男子的时候都不带她在身边,置首席丫鬟而不用,搞得她心理很不平衡。 莫菲菲噗哧笑出声来。也不再理会秋梅装出来地臭脸,用过早饭后照例去几个产业巡视。 如家客栈。 莫菲菲刚一进门。店内寥寥认识她的顾客以及所有伙计齐齐唰的看了过来,怪异地盯着她上下打量,害得她以为自己打扮上有什么不妥当,急忙检查,扣子没松啊。头发也梳得一丝不苟,奇怪了,他们到底在看什么,自己又不是珍稀动物。算了,想不明白就不要再想。 直到几秒过后,有一个机灵的伙计先从发呆中警醒过来。他一溜烟跑到莫菲菲眼前点头哈腰:“老板好。”眼睛却还是忍不住乱瞄。 “唔,那人还在吗?”莫菲菲问地自然是那个越来越过分的、已经对客栈掌柜造成严重性骚扰行为的、扰乱客栈正常工作的小王爷。 伙计在莫菲菲目光的直视下赶紧收起飘忽地眼神,略带神秘的附在莫菲菲耳边说:“小王爷昨晚又被赶出房门了。”倒也不是什么新闻,小王爷最近好像经常被拒之在其美人房外。 现如今小王爷的身份在如家客栈反正也不是什么秘密了。他倒也光棍,干脆摆明了姿态,正大光明的把客栈一个房间当成据点。从府里搬出许多物什,把本来就豪华的客房打扮成了安乐窝。甚至极其厚颜无耻的叫家里奴仆告诉自己朋友。以后要找他就到这来,不用去王府了。 早已对这个儿子失望透顶的老王爷彻底放弃了与他的对峙。懒得去管他了,也不再思量给他安排哪个大家闺秀,这个废物儿子,他想怎样就怎样吧!反正现在全京城的人都把这个长年不归家待在客栈里泡女人地不孝子当成了笑柄。派人从全方位考察了其美人的品行之后,老王爷从最初的反对到逐渐地心软,算是认可了这个媳妇,所以他现在整天恨恨的跟自己老伴抱怨:“真是不孝子啊不孝子,哪里有丁点我地遗传,一个女人都两年了还搞不定!” 男人啊,越是得不到的就越不想放弃,小王爷也过惯了野鸳鸯的日子,颇有些乐在其中的意思。但是其美人最近频频给他吃闭门羹,还找了各种借口躲着不见,让他的火气一天天上涨。 今天好不容易堵住了落单的其美人,他开始兴师问罪:“美人,我发誓,如果今天晚上你还把我关在门外,我就把你们客栈全拆了。”语气里是浓浓的欲求不满。 其美人不知为何听到这话恼怒起来:“关在门外又怎样,我的房间又不是你家,有本事你回自己家睡去,别纠缠着我。” 这话明显火上交油,小王爷原本就不好的心情又被爱人践踏了一脚,也有些真怒了,顺势就其美人至今不愿意嫁给他,害他委屈把客栈当家住了两年的事吵了起来。他本来就是从小享受惯了的人,在环境恶劣的客栈里住那么久心里着实有不少委屈,如不不是真的爱她,他怎么会坚持下来。而其美人这么说,明显是不把他的真心当回事,叫他如何不恼。 其美人也苦。一入侯门深似海,她一个普通女子哪里敢奢望嫁入王府会有幸福生活,首先,公婆肯定就不待见(所以说任何时候沟通都是很重要的,她压根不知道老王爷夫妇心里其实已经接受了她)。 于是,两人就嫁与不嫁的问题展开了旷日持久的口水战,根据经验,这种争吵一般会以小王爷的让步而告终。谁料这次刚吵了几句后,其美人忽然昏了过去。 “来人,快来人哪。”小王爷冲上去抱住其美人软下来的身子,心中后悔不已。 莫菲菲上楼的时候,听到的就是这句话。看到的就是惊惶地小王爷抱着昏迷的其美人。 赶紧打发赶来的伙计去找大夫,她提醒小王爷最好把其美人先扶到床上,小王爷才如梦初醒把其美人抱到了床上平躺着。握住她地手喃喃自语,说什么莫菲菲也听不真切。这种情况下也问不出什么话,她只好老实待在一旁。 不一会,大夫就匆匆赶到了。听小王爷说了几句昏倒的原因后大夫赶紧给其美人号脉,然后不知如何摆弄了一下,其美人就睁开了眼睛。 “恭喜恭喜。尊夫人已经怀孕两个月了,我给她开些安胎地药,注意以后不要让她这么激动,一定要保持心境平和。”大夫眉开眼笑的对小王爷贺喜。 “什么?”小王爷与莫菲菲同时惊呼,而其美人则心虚的低下了头,显然她早已知道自己怀孕的事。 大夫走后,莫菲菲如保护小鸡的母鸡般一个箭步冲上去揪住了小王爷地衣领:“好啊,你把我家掌柜吃完还不抹干净,到现在也不给人个交代。别以为你是王爷我就不敢打你。”如今莫菲菲的武功已经突飞猛进,小王爷猝不及防之下压根躲不过。 他恼怒的瞪着莫菲菲大嚷:“你以为我想啊,也不看看是谁死不松口。”接着又转过头去咬牙切齿对其美人说:“你这女人实在是不能太宠着了。今天我们就成亲!”说完扛起其美人就往外走。 其美人不住挣扎:“你要把我扛到哪去,快点放下我。” “到哪去?自然是回我王府。别乱动。小心肚子里的孩子。”小王爷小心翼翼的避开其美人的肚子。 听他这么一说。其美人也乖乖的收住手脚。“对了,老板!”其美人想起了什么。分明想告诉莫菲菲某件事情,但是小王爷越走越快,而还在震惊之中的莫菲菲自然没有听到。 早该如此了,莫菲菲目睹着小王爷当着她的面对自己手下地掌柜实行了穷凶极恶的绑架逼婚行为,着实万分欣慰。 转瞬,她回过神来:该死的小王爷,把其美人带走了以后她到哪找合适地掌柜? 带着喜悦夹杂心酸的复杂心情,莫菲菲来到了恒隆商场。 现在商场已经建立了完善地客户资料,按照固定地模式经营发展,这是最不让她操心的产业。在这几年间,她陆续开发出许多玩具、香水、拎包,把女人和小孩地钱赚了个钵满盆满。咦,为什么大家都拿奇怪的眼神看她,一副想问又不敢问的样子? 莫菲菲怀着疑问离开商场,到京城一号餐厅用过午餐,决定到楼上去做个全身美容。女人啊要对自己好一点才对,年纪大了就要注意保养。想到刚才其美人和小王爷小两口的样子,她不由失笑。自己何尝不是一直在拒绝沈天启的结婚要求呢?事业这个借口也用不了多久了,或许自己也该松松口,总不能让人家老等下去吧。嗯,找个机会借坡下驴。 刚坐下来,美容师颤抖着给她送上了今天正好发行的《京城周报》,早上出家门的时候报纸还没到所以她也没看过。无聊的翻看着报纸,翻到第二版扫了一眼,莫菲菲煞有兴致看了下去。 二版头条是一个大大的标题:一个传奇女子的奋斗史。 越往下看莫菲菲脸色越白,这篇报道的主角赫然就是她! 文章从头到尾详说了莫菲菲的一系列创业过程,从最远的花魁选拔比赛到最近的布偶玩具的风行,把她不得不女扮男装的心理从犹豫到被迫习惯描写得入木三分。总之,把她塑造成了一个坚强、聪明、敢于拼搏的新时代女强人。 这个该死的庄胜!她老早已经不过问《京城周报》的采编,没想到主编庄胜居然敢搞出这个花样,自己眼皮底下出了一只白眼狼啊。莫菲菲怒气冲冲的把报纸一甩,就要去找庄胜算帐。难怪今天所有人都拿奇怪的眼神看自己,原来是看了报纸后,观察自己到底是男人女人还是人妖。 旁边美容师瞄了瞄她的胸,鼓起勇气怯生生的问:“老板,报纸上说你是女扮男装。真的吗?” “你说呢?”莫菲菲皮笑肉不笑地回了一句,就朝报社赶去。 “老……老……老板。”看莫菲菲破门而入,《京城周报》主编庄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躲到了桌子下面。看那流畅度感觉没准还演练过。 “你还知道躲啊?”莫菲菲干脆上前一脚把桌子踢飞,把个暴怒的老板形象演绎得淋漓尽致。 可怜的庄主编缩在墙角双手抱头。摆出一副任君蹂躏绝不反抗只要别打脸地德性。做鸵鸟是没有用的,莫菲菲恶狠狠地声音还是清晰的传到了他耳朵里:“谁叫你不经我允许居然乱在报纸上爆我隐私的,吃了豹子胆反了你啊?” 长期积威之下庄胜对莫菲菲还是很畏惧的,并不因为知道她是女子就有所改变。他一边打着摆子一边死咬牙关,决定打死也不招供。总不能告诉老板是沈天启联合她的父母施压。外加沈天启地一千两银子诱惑,自己就把老板给卖了吧?老板她娘的原话是这样的:“天启说啥你就写啥,这招叫釜底抽薪,看这死丫头还赖在家里不嫁出去!” 庄胜不说,莫菲菲自然有办法,硬的不行就来软的。她当着庄胜的面掏出自己很久不用的秘密武器---“迷死人不偿命”。随着她功力的加深,需要这迷药的机会已经越来越小了,在绝对地实力面前,一切阴谋诡计都是虚设。但她习惯放点在身上,看现在不就用上了? 喷了一点在水里,她用暴力迫使庄胜喝了下去。 “老板。你不要杀我啊,我上有八十老母下有襁褓小儿……”庄胜垂死挣扎。妄图不喝这“毒药”。 文弱书生的他怎么挣扎得过一身蛮力的莫菲菲。很快那杯迷魂水就被灌了下去。不一会,在莫菲菲地诱发下。他把罪魁祸首一五一十招供了出来。 哼哼,原来日防夜防家贼难防。莫菲菲气乎乎的杀回家,发现始作俑者们已经齐聚一堂,形成了攻守同盟。 “菲菲呀,你也别怪天启,是娘想出这个主意地。你老大不小了也该考虑自己地终身大事,你以为好男人像牛屎一样可以随处可见的吗?话说现在城里就是牛屎也难找了……”莫夫人先发制人。 莫老爷拼命咳嗽,打断了自己老婆粗俗地比喻。 莫菲菲也不去管自己爹娘,只巧笑倩兮的问沈天启:“你现在真的想娶我吗?” 沈天启重重的点了点头回答:“这还用问。”“好吧,好吧,既然你这么有诚意我也不好拒绝。但是你们家要拿出以下东西做聘礼:白银十万两,我喜欢的弥勒佛108座,云锦三十匹、上好珍珠十盒、戒指十个,手镯十个……”莫菲菲一口气吐出长段清单,让三个原来心中还略有不安的人眼睛越瞪越大。 半个时辰后,莫菲菲喝了杯水,还没有住口的迹象。沈天启终于忍不住冲上去捂住她的嘴:“得了,姑奶奶你想让我破产啊?” “那你答不答应?”我看你们联手耍我,不耍回去怎么行。 “全答应。我的还不是你的,你的还不是我的。” “错。想娶我有一条你要牢牢记住:你的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莫菲菲得意的说。旁的莫老爷擦了把汗,心中嘀咕:“我这个女儿咋这么无耻捏?好在她娘没像她一样。” 一个月后,沈莫二人大宴宾客,举行了盛大的婚礼,至于沈天启有没有奉上莫菲菲要求的聘礼,就没有人知道了。沈天启答应莫菲菲婚后依旧可以操持自己的生意,二人打算同心协力成为天下最有钱的夫妻。 莫菲菲身份的曝露在京城被传为美谈,她这些年来的所作所为已经得到了全京城人的认可,并不因她是个女子就轻视。而许多年轻女性更是把她当成了自己的楷模,发誓不依靠男人,用自己的努力证明自身的价值。一时间女子的社会地位大涨,这倒是莫菲菲始料未及的了。 尤府。 炼无极打定主意今天就要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小云,这段日子以来我肯定你明明喜欢我,为什么不答应做我的妻子呢?” 听到这个词,云先生的脸扭曲了一下,他想也不想恼羞成怒的大喊:“住嘴,为什么要我做你的妻子,为什么不是你做我的妻子?” “呃?”炼无极呆住了,他挠了挠头不解的问:“这有区别吗?” “天啊,”云先生仰天长叹:“当然有,你这个白痴!” 梧桐树上,两只喜鹊叫得欢。 一只说:“下面两个人可真蠢。” 另一只答:“谁说不是呢。” -----全剧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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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2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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